Contract
附件
合同编号:
xx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范本
(2018试行版)
上海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定,供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婚宴服务合同时使用。
二、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范本的选择性条款,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各签订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四、本合同范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xx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试行版)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甲方法定代理人: 与甲方关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范围
经双方协商,甲方可在以下范围内选择服务项目,委托乙方提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
□向甲方提供出国留学教育政策咨询、留学前往国家的留学教育政策、院校情况、专业情况,并为甲方提供留学方案的咨询及建议,帮助甲方制定留学教育方案;
□向甲方介绍其意向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甲方准备出国留学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并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修改等服务;
□在甲方出国留学申请阶段,协助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策划、制作申请文书,指导甲方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协助提交、补充相关资料;
□指导或代理甲方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提交、补充相关资料;
□根据甲方的委托,代为与申请留学院校联系、协调,代为办理入学、签证申请等手续;
□为甲方提供申请留学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申请国家使(领)馆面签指导;
□在甲方获取签证后,为甲方提供出国留学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出国留学教育所在国生活、学习习惯进行介绍;
除上述服务外,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其他服务内容: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考乙方提供的信息和咨询、建议,决定申请留学的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确定留学方案并签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
(二)有权选择自行缴纳院校申请注册费、材料寄送费、签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三)填写《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表》,并向乙方提供留学申请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应于合同签署 日内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四)配合乙方及时完成申请准备及向申请学留学院校提交申请、寄送资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五)按照留学院校要求,如期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六)按期办理护照及签证。
(七)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咨询及服务的进度进行了解,并有权要求乙方保证服务质量及进度,有权要求乙方书面报告服务进度。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办理出国留学教育服务所需信息、文件、资料及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出国留学教育服务费用。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出国留学教育服务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并向甲方书面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得擅自更改或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进度。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综合情况,为甲方推荐至少 所申请学校,具体学校及专业以附件《院校及专业申请表》为准。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出国留学教育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遇涉及出国留学教育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相应材料,并根据情况变化与甲方协商调整方案。
(六)对甲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七)乙方对在出国留学教育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的个人信息及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及保密义务,非经甲方许可不得用于留学教育外的其他用途。
(八)无论何种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协助甲方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甲方申请的留学院校超出附件一《院校及专业申请表》范围,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每增加一项专业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现金 □ 信用卡/借记卡 □ 汇款
□ 其他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收款银行账号: 。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 一次性付款方式:
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甲方需缴纳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 分期付款方式:
在签署本合同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开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甲方在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其他方式 。
(三)第三方服务费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为出国留学教育服务费用,不包含国际快递费、公证费、翻译费、护照办理及签证费用、学费及杂费等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上述涉及第三方的支付费用,均由乙方事先告知甲方,并有甲方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如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应向乙方支付对应的第三方服务费用。
第五条 退费条款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收到符合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留学申请成功。
(一)在双方都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如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获得任一所约定的留学院校之录取通知书或留学院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附件一《院校及专业申请表》中所载明的申请院校、专业等不一致的,甲方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的,乙方可以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用来抵扣其已提供服务的必要费用支出,余款应当在 年 月前以 方式退还给甲方。
(二)在双方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出国留学教育申请成功,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乙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签证申请被拒签的,根据拒签原因,双方协商一致乙方须将服务费中所含办理申请签证服务的费用全部或部分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整(¥ )退还给甲方。
(三)在出现本条第2项约定情形时,如甲方已向留学院校缴纳费用,乙方协助甲方按留学院校退款政策索还甲方支付给校方的费用。
(四)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尚未提供任何入学申请材料,乙方也尚未开始服务前,乙方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 %后,余额退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已经提供入学申请材料,但乙方尚未协助甲方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提交入学申请或送交相关材料的,乙方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 %后,余额退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已协助甲方向拟申请留学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但留学申请尚未成功的,乙方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 %后,余额退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
4.出国留学教育申请成功,但甲方尚未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服务的,乙方扣除已支付服务费总额 %后,余额退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
5.出现本条所约定退费情形,乙方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本合同约定的退费情况不包括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迟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迟延支付费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迟延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从而导致出国留学申请失败或被拒签的,视为乙方服务完成,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照下列不同违约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为达成签订本合同目的而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的,除全额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甲方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除全额退还服务费外,还应按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乙方应负责在 年 月 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按服务费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3.导致甲方留学院校申请失败或被拒签,乙方全额退还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三)因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治原因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按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x合同自甲方(如未满18周岁由甲方法定代理人签署)及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甲方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2、乙方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上述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附件《院校及专业申请表》组成,本合同和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甲方: 乙方:(xx)
甲方法定代理人: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院校及专业申请表》
附件
院校及专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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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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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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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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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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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留学申请学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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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类型 |
学校名称(标准) |
申请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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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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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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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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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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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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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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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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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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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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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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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院校数量可增加表格)
xxxxxxxxxxxxxxxx 000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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