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一部分资格条件(适用采购包 1-6)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包 1: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金沙滨河公园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1范围:“金沙滨河公园”;服务期限:两年。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金沙滨河公园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 | ||||
1 | 绿化管护 | 59826 ㎡ | 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 清除除外),基础配备 8 名园林绿化 | |
养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 |
15000 平方米/人配置,基础配 6 人。 | ||||
2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日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 | |
所保洁要求达标。 |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 采购包 1:“金沙滨河公园”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10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 作。 |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用、维护 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 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 | 75336 元 (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1561720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
割灌机 3 台,草坪机 2 台,绿篱机 3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推车式打药
机)3 台,手动喷雾器 3 台,抽水泵 2 台,高枝剪 3 把,抬剪(或排剪)5 把,
小枝剪(或手剪) 10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
电动高压冲洗车 2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2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5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
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xxx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xx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
“发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
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xx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xx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xx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xx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xx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xx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xx、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施设备。
(10)管理用房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3.7 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如水域、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等)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娱乐健身区域、水域旁等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配置率和完好率达 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和救生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
(4)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
(5)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并及时进行救灾抢险工作。
(6)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须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2.3.8 其他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或重要会议期间园区摆花等氛围营造。
(2)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物业档案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所有竣工图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及电子台账。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等统计记录。
★(4)应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 20 人,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其他基础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上一轮管护当中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在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须无条件予以接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②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③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
④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服装样式须由采购人认可)。
⑤按《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DB 5101/T 135—2021 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7)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
(8)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
(9)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10)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青羊区组建项目部,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管护风险控制要求的公众责任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
〔2022〕11 号)),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绿化养护或环卫类或公厕维护或秩序维护或设施维护类项目履约经验。
(17)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针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特点分析,②本项目管护的重点分析,③管护作业流程,④病虫害预防措施,⑤绿化垃圾收集处理措施,⑥日常管护措施,⑦应急抢险措施,⑧春夏秋冬四季管护重点分析,⑨元
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氛围保障措施。
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明确的目标及内容,②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管护措施,③环卫管理措施,④水域管理措施,⑤公厕管理措施,⑥水电管护措施。
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详细明确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目标及内容,②针对园区游线体系角度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③防范、防护作业流程及重点措施,④应急防范措施,⑤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防范、防护措施。
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维护重点分析:包含项目服务期内整体维护计划及逐年的维护方案,②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时的维护方案。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包含①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②响应及时有对应的人员安排。
2.4 法律责任: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 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 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3.2.2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 95 分及以上的,支付当季度费用;90 分-95 分
(不含)的,扣季度费用的 2%;80-90 分(不含)的,每扣 1 分扣除季度费用的 2%;80(不含)分以下的,按季度费用 50%支付;“季度费用”指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若连续两次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费用。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的才能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备注: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 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5 违约责任: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6 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见各采购包范围。
3.7 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2)邀请验收对象:其他单位成员。
(3)时间:暂定履约完毕后 30 日内。
(4)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5)程序:分期验收。
(6)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CJJ/T82—2012 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 01351/50016-1998)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验收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花卉,必须用同规格和质量标准的花卉无条件更换。
(8)验收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应答即可。
3、采购文件所引用相关标准文件,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采购包 2: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清水河绿道清波段、清水河清波公园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2 范围:“清水河绿道清波段、清水河清波公园”。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 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
清水河绿道(清坡段)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160380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清除除外),基 础配 20 名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 配置,基础配 11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1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日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 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14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作。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用、维护 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 护等。 | 384908 元 (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2695780 元/年 | ||
清水河清波公园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20180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清除除外),基 础配 3 名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 配置,基础配 3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1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日常 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6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作。 |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用、维护 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 护等。 | 49000 元(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714096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
1)清水河绿道(清坡段):割灌机 6 台,草坪机 6 台,绿篱机 6 台,高压
机动喷雾器(或推车式打药机)3 台,手动喷雾器 3 台,抽水泵 4 台,高枝剪 4
把,抬剪(或排剪)5 把,小枝剪(或手剪)20 把,吹风机 1 台。
2) 清水河清波公园:割灌机 2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2 台,高压机动
喷雾器(或推车式打药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3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
1)清水河绿道(清坡段):电动高压冲洗车 3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3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7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2)清水河清波公园:电动高压冲洗车 1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1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3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 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
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发
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
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
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
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周边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周边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
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对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施设备。
(10)管理用房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3.7 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如水域、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等)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娱乐健身区域、水域旁等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配置率和完好率达 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和救生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
(4)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
(5)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并及时进行救灾抢险工作。
(6)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须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2.3.8 其他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或重要会议期间园区摆花等氛围营造。
(2)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物业档案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所有竣工图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及电子台账。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等统计记录。
★(4)应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 20 人,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其他基础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上一轮管护当中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在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须无条件予以接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②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③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
④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服装样式须由采购人认可)。
⑤按《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DB 5101/T 135—2021 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7)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
(8)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
(9)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
全。
(10)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青羊区组建项目部,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管护风险控制要求的公众责任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
〔2022〕11 号)),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绿化养护或环卫类或公厕维护或秩序维护或设施维护类项目履约经验。
(19)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针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特点分析,②本项目管护的重点分析,③管护作业流程,④病虫害预防措施,⑤绿化垃圾收集处理措施,⑥日常管护措施,⑦应急抢险措施,⑧春夏秋冬四季管护重点分析,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氛围保障措施。
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明确的目标及内容,②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管护措施,③环卫管理措施,④水域管理措施,⑤公厕管理措施,⑥水电管护措施。
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详细明确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目标及内容,②针对园区游线体系角度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③防范、防护作业流程及重点措施,④应急防范措施,⑤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防范、防护措施。
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维护重点分析:包含项目服务期内整体维护计划及逐年的维护方案,②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时的维护方案。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包含①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②响应及时有对应的人员安排。
2.4 法律责任: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 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 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3.1、供应商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2、结算及付款方式:
3.2.1 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且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票据后 15 日内按季度最多支付至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具体根据“3.2.2 根据考核结果运用”支付。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剩余费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利
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正式的等额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3.2.2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 95 分及以上的,支付当季度费用;90 分-95 分
(不含)的,扣季度费用的 2%;80-90 分(不含)的,每扣 1 分扣除季度费用的 2%;80(不含)分以下的,按季度费用 50%支付;“季度费用”指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若连续两次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费用。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的才能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备注: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3.3 报价要求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 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5 违约责任: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6 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见各采购包范围。
3.7 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2)邀请验收对象:其他单位成员。
(3)时间:暂定履约完毕后 30 日内。
(4)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5)程序:分期验收。
(8)验收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应答即可。
3、采购文件所引用相关标准文件,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采购包3: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同瑞园、同辉园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3范围:“同瑞园、同辉园”。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 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
同瑞园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44187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 枯枝清除除外),基础配 6 名园林 绿化养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配置,基础配4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1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日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 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6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 作。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 等。 | 58532 元 (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960250 元/年 | ||
同辉园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16281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 枯枝清除除外),基础配 2 名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 人员。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 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配置,基础配1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1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 电(日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3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 作。 |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 等。 | 14384 元 (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377644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
1)同瑞园:割灌机 2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2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
推车式打药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6 把,吹风机 1 台。
2)同辉园:割灌机 1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1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
推车式打药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2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
1)同瑞园:电动高压冲洗车 1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1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3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2)同辉园: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2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 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
“发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
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
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周边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周边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
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对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
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施设备。
(10)管理用房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3.7 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如水域、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等)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娱乐健身区域、水域旁等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配置率和完好率达 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和救生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
(4)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
(5)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并及时进行救灾抢险工作。
(6)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须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2.3.8 其他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或重要会议期间园区摆花等氛围营造。
(2)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物业档案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所有竣工图及共用设施设备大
中修记录及电子台账。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等统计记录。
★(4)应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 20 人,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其他基础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上一轮管护当中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在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须无条件予以接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②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③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
④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服装样式须由采购人认可)。
⑤按《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DB 5101/T 135—2021 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7)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
(8)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
(9)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10)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青羊区组建项目部,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 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管护风险控制要求的公众责任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
〔2022〕11 号)),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0)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绿化养护或环卫类或公厕维护或秩序维护或设施维护类项目履约经验。
(21)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针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特点分析,②本项目管护的重点分析,③管护作业流程,④病虫害预防措施,⑤绿化垃圾收集处理措施,⑥日常管护措施,⑦应急抢险措施,⑧春夏秋冬四季管护重点分析,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氛围保障措施。
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明确的目标及内容,②
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管护措施,③环卫管理措施,④水域管理措施,⑤公厕管理措施,⑥水电管护措施。
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详细明确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目标及内容,②针对园区游线体系角度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③防范、防护作业流程及重点措施,④应急防范措施,⑤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防范、防护措施。
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维护重点分析:包含项目服务期内整体维护计划及逐年的维护方案,②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时的维护方案。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包含①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②响应及时有对应的人员安排。
2.4 法律责任: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 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 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3.1、供应商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2、结算及付款方式:
3.2.1 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且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票据后 15 日内按季度最多支付至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具体根据“3.2.2 根
据考核结果运用”支付。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剩余费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正式的等额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3.2.2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 95 分及以上的,支付当季度费用;90 分-95 分
(不含)的,扣季度费用的 2%;80-90 分(不含)的,每扣 1 分扣除季度费用的 2%;80(不含)分以下的,按季度费用 50%支付;“季度费用”指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若连续两次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费用。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的才能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备注: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3.3 报价要求及其他要求: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 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5 违约责任: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6 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见各采购包范围。
3.7 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2)邀请验收对象:其他单位成员。
(3)时间:暂定履约完毕后 30 日内。
(4)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5)程序:分期验收。
(6)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CJJ/T82—2012 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
术操作规 01351/50016-1998)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验收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花卉,必须用同规格和质量标准的花卉无条件更换。
(8)验收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应答即可。
3、采购文件所引用相关标准文件,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采购包4: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清水河绿道东坡段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4 范围:“清水河绿道东坡段”。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 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
清水河绿道(东坡段)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38575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清除除外),基础配 5 名园林绿化养护 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须 为 本 采购包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 项 目 经理、1 名管理人员、1 名园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电工)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配置,基础配 4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1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日 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6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作。 |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 | 40180 元(固定经费) |
用、维护费用 | 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 | |||
6 | ★最高限价: | 808628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割灌机 2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2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
推车式打药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5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电动高压冲洗车 1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1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3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 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
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
“发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
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
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周边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周边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须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
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对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
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施设备。
(10)管理用房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3.7 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如水域、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等)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娱乐健身区域、水域旁等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配置率和完好率达 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和救生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
(4)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
(5)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并及时进行救灾抢险工作。
(6)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须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2.3.8 其他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或重要会议期间园区摆花等氛围营造。
(2)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物业档案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所有竣工图及共用设施设备大
中修记录及电子台账。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等统计记录。
★(4)应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 20 人,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其他基础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上一轮管护当中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在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须无条件予以接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②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③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
④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服装样式须由采购人认可)。
⑤按《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DB 5101/T 135—2021 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7)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
(8)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
(9)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10)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青羊区组建项目部,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 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管护风险控制要求的公众责任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
〔2022〕11 号)),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绿化养护或环卫类或公厕维护或秩序维护或设施维护类项目履约经验。
(23)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针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特点分析,②本项目管护的重点分析,③管护作业流程,④病虫害预防措施,⑤绿化垃圾收集处理措施,⑥日常管护措施,⑦应急抢险措施,⑧春夏秋冬四季管护重点分析,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氛围保障措施。
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明确的目标及内容,②
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管护措施,③环卫管理措施,④水域管理措施,⑤公厕管理措施,⑥水电管护措施。
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详细明确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目标及内容,②针对园区游线体系角度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③防范、防护作业流程及重点措施,④应急防范措施,⑤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防范、防护措施。
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维护重点分析:包含项目服务期内整体维护计划及逐年的维护方案,②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时的维护方案。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包含①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②响应及时有对应的人员安排。
2.4 法律责任: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 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 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
3.2.1 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且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票据后 15 日内按季度最多支付至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具体根据“3.2.2 根
据考核结果运用”支付。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剩余费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正式的等额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3.2.2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 95 分及以上的,支付当季度费用;90 分-95 分
(不含)的,扣季度费用的 2%;80-90 分(不含)的,每扣 1 分扣除季度费用的 2%;80(不含)分以下的,按季度费用 50%支付;“季度费用”指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若连续两次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费用。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的才能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备注: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 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7 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2)邀请验收对象:其他单位成员。
(3)时间:暂定履约完毕后 30 日内。
(4)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5)程序:分期验收。
(6)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CJJ/T82—2012 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
术操作规 01351/50016-1998)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验收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花卉,必须用同规格和质量标准的花卉无条件更换。
(8)验收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应答即可。
3、采购文件所引用相关标准文件,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采购包 5: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马厂绿地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5 范围:“马厂绿地”。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2.1 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
马厂绿地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22204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清除除 外),基础配 3 名园林绿化养护人员、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须 为 本 采购包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 项 目 经理、1 名管理人员、1 名园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电工)。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15000 平方 米/人配置,基础配 3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2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日 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6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作。 |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用、维护 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 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 | 76952 元(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757520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割灌机 2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2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
推车式打药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5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电动高压冲洗车 1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1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3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 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
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
“发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
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
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周边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周边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
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
在管理用房内堆积环卫工具、环卫材料等设施设备。
(10)管理用房必须由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3.7 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园区内公共安全维护总体要求:在重点区域(如水域、儿童游乐设施、运动设施等)设置显眼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定点巡查,做好全方面的应急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娱乐健身区域、水域旁等重点区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定期安排专人对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和救生器材配置率和完好率达 100%。须配置义务消防人员和救生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
(4)遇到游客紧急求救时,能够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实施紧急救援服务。
(5)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如遇火警、安全警报等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协助警方处理事态,并及时进行救灾抢险工作。
(6)对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须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进行核实、解决,对确实须整改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
2.3.8 其他技术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的布置和配置,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或重要会议期间园区摆花等氛围营造。
(2)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考察、参观;对外宣传服务;积极配合并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园区管护工作或其他任务等。
(3)物业档案管理。包括各类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合同约定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所有竣工图及共用设施设备大
中修记录及电子台账。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包括用水、用电、公共安全(消防、监控)设施等统计记录。
★(4)应急处理。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建立一支应急处理队伍,队伍人数不能少于 20 人,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第一负责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应急处理队伍的成员名单和联络方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处理队伍须做到:团队成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通畅、建立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需紧急处理事项。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其他基础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并不得兼任其它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或对上述人员安排其他项目。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其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上一轮管护当中所使用的所有人员在当事人自愿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须无条件予以接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作到如下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与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禁签订《劳动合同》以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合同。
②投标人必须为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③意外事故发生时,投标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人身及财产损失。
④园区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服装应印有统一标识;统一佩戴胸卡等,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服装样式须由采购人认可)。
⑤按《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DB 5101/T 135—2021 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7)园区内专用机械设施、巡查车辆等均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无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标准。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保证安全运行。
(8)管护工具、清洁用具均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在园区内绿地、绿化带、公众场所、公共厕所等场所胡乱摆放。
(9)工作人员在进行道路或绿地养护作业时应尽量减少对交通的不利影响,设置必要的警示桩或警示牌,并由专人疏导交通,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10)工作人员应对翻动土壤等养护作业采取降尘措施,产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大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枝干坠落、大树倾斜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办公场地配置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在青羊区组建项目部,以及配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申报的所有机具,确保能够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及时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 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拟定详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须在服务合同期内为其管护的园区购买满足管护风险控制要求的公众责任险以及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对应采购包的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薪酬标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
〔2022〕11 号)),在职期间为其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绿化养护或环卫类或公厕维护或秩序维护或设施维护类项目履约经验。
(25)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以下服务方案:
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针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特点分析,②本项目管护的重点分析,③管护作业流程,④病虫害预防措施,⑤绿化垃圾收集处理措施,⑥日常管护措施,⑦应急抢险措施,⑧春夏秋冬四季管护重点分析,⑨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氛围保障措施。
绿化、环卫、公厕专项管护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明确的目标及内容,②
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管护措施,③环卫管理措施,④水域管理措施,⑤公厕管理措施,⑥水电管护措施。
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措施方案,方案包含①详细明确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防护目标及内容,②针对园区游线体系角度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③防范、防护作业流程及重点措施,④应急防范措施,⑤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的防范、防护措施。
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方案包含①设施设备维护重点分析:包含项目服务期内整体维护计划及逐年的维护方案,②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国庆及临时重要工作时的维护方案。
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包含①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②响应及时有对应的人员安排。
2.4 法律责任: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在服务合同期内,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在服务合同期内,在管护园区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包括社会公众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打架斗殴导致的、或因意外事故导致 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死亡及其他事故);因信访/媒体曝光/游行集会等导致 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安全事故,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 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1 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且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票据后 15 日内按季度最多支付至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具体根据“3.2.2 根
据考核结果运用”支付。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剩余费用。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利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发票正式的等额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
3.2.2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 95 分及以上的,支付当季度费用;90 分-95 分
(不含)的,扣季度费用的 2%;80-90 分(不含)的,每扣 1 分扣除季度费用的 2%;80(不含)分以下的,按季度费用 50%支付;“季度费用”指当季度实际费用的 95%。若连续两次分数在 80 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剩余费用。年度考核在 85 分(季度考核平均分)以上的才能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备注:经费扣罚标准采用分段累积计算。
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 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3.4 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照《成都市青羊区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招标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化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7 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
(2)邀请验收对象:其他单位成员。
(3)时间:暂定履约完毕后 30 日内。
(4)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5)程序:分期验收。
(6)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主要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CJJ/T82—2012 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
术操作规 01351/50016-1998)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验收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花卉,必须用同规格和质量标准的花卉无条件更换。
(8)验收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意:
1、以上打★号的为本章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实质性要求未明确证明材料的,在对应的商务应答表或服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中应答即可。
3、采购文件所引用相关标准文件,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采购包 6:
一、项目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万花公园管护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园公厕管护、安保服务、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采购包 6 范围:“万花公园”;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
绿化管护,环卫作业,公厕管护,安保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更换、更新等。
2.2 服务范围及标准
万花公园管护服务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说明 |
1 | 绿化管护 | 40330 ㎡ | 含绿化附属设施维护,绿化管护。按每 8000 ㎡至少配备 1 人(高空枯枝 清除除外),基础配 5 名园林绿化养 护人员、市政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 |
2 | 环卫作业 | 12 个月 | 园区环保作业及维护。(绿化带、游园、广场等临街公共区域保洁按 15000 平方米/人配置,基础配 4 人。 | |
3 | 公园公厕 | 12 个月 | 2 个公厕,公厕管理内容包含水、电 (日常及临时用电)、人工费用,厕所保洁要求达标。 | |
4 | 安保 | 12 个月 | 基础配 6 名安保,负责园区安保工作。 |
2.2.1 服务范围及标准采购包 6:“万花公园”
5 | 公园设施设备使 用、维护 费用 | 12 个月 | 公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费用。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 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 | 57540 元(固定经费) |
6 | ★最高限价: | 920028 元/年 |
拟投入的机械及车辆基本配置要求 1.机械配置:
割灌机 2 台,草坪机 1 台,绿篱机 2 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或推车式打药
机)1 台,手动喷雾器 1 台,抽水泵 1 台,高枝剪 1 把,抬剪(或排剪)2 把,小枝剪(或手剪)5 把,吹风机 1 台。
2.车辆配置:
电动高压冲洗车 1 辆、电动三轮垃圾车(快保车)1 辆、安保巡逻电瓶两轮车 3 辆。上述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购买发票,为投标人租赁的除须提供发票外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含附条件生效的租赁协议)
备注:
1.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为固定经费,不参与竞价。
2.公园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费用的 30%按照“三、商务要求 2、结算及付款方式”进行使用,用于日常维护,包含园区水电费用、硬质铺装、园艺小品、电子设施、游乐设施、消防设施,园区内水域与管网维护等。剩余 70%,由中标人提出专项维修计划,经采购人审批后使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最后一季度费用时据实一次性支付。
3.本采购包须配备基础人员(包含 1 名项目经理、1 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 名管理人员、1 名电工),基础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2.2.2 人员及车辆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投标人若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则每个采购包拟投入的人员、车辆不得重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服务质量标准
2.3.1 环卫服务质量标准:
(1)环卫总体要求:园区环境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舒适美观、优美、空气清新无异味。
(2)道路普扫应避开园区开放游览时间。开放游览时间内采取流动保洁和保洁巡查方式,每日普扫不少于 2 次,及时清除园区内垃圾杂物、地面积水、干枯枝叶、污渍、牛皮癣张贴广告等,保证路面、桥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绿化带以内的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烟头果屑。对道路、桥梁每周清洗一次,清除积灰或污垢。
(3)对围栏、亭子、座凳、标示牌、遮阳棚(廊架)、管理用房、成品岗亭、路灯柱、遮阳棚、喷泉、垃圾箱、果皮箱、运动健身设施等及时进行清洁除尘,避免污物、污水残留。
(4)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及时清运、及时清掏;对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应做到日清、定期清洗和彻底消杀处理,避免蚊蝇滋生,做到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染无积水、达到无鼠、无蚊蝇标准。垃圾清运必须采取袋装封闭式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不得出现垃圾落地堆放、撒漏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或设备均应采取封闭方式。
(5)对垃圾箱箱体、果皮箱箱体定期检查,出现故障、锈蚀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翻新,不得出现影响使用和观瞻情况。
(6)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达到无鼠、无蚊蝇、无虫、无异味标准,推广生物防治,防止传染疾病蔓延。
(7)在雨季、汛期及时清理雨水、积水、积沙等残留物,避免出现堆积、堵塞现象。
2.3.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与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养护、更换,使园林绿化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
(2)园林树木、乔木、灌木等存活率应达到 100%,无死树、枯枝。枯萎和倒伏的树木要及时处理。冬季应做好防寒保护工作。树木修剪应做到完整美观、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树叶生长茂盛。行道树下缘 修剪整齐,景观效果优良;无病虫害。
(3)花卉、地被、草坪等园林植物修剪及时、养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应达到 95%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10%,草坪出现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硬质地面外围可栽种植物的,都应用各种地被植物覆盖,做到不紊乱,不遮挡视线,无裸土现象。
(4)有全年养护技术措施指标及植物调整充实计划。养护计划及要求如下:
①松土、除草
每年不少于两次松土,一般定于每年的春、秋季,具体情况按实调整。松土时株行中间处应深,近植处应浅。松土厚度一般为 5-8 厘米。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 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中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8%以上。
②浇水
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植物规格、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一般情况下浇水量:乔木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胸径 10 公
分 以下),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次,草坪不少于 10 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进入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一般情况下,乔木不少于 8 次/年,灌木不少于 10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
浇水时间: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 12 月至次年 6 月、以“过冬水”、
“发芽水”和 4 月至 6 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浇水时应注意安全事项。
③施肥
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施肥应使用环保型农药,即除国家农业部 2002 年 6 月和 11 月公布的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例如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胺磷、速扑杀、三氯杀螨醇等)以外的低毒、高效的农药或生物制剂。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块灌木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
少于 9 次。
施肥量: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状况、季节确定。应少量多次,以不造成肥害为度,同时满足植物对养分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迟效基肥亩用量不少于 400kg,追肥因肥料种类而异,如尿素,亩用量不超过 20kg。
施肥方式采取根部环状沟施、穴施、溶液灌根、叶面喷施等多种方式,施肥应均匀,施基肥应结合松土、浇水进行,追肥应充分溶解后再施用,浓度和用量适当。
④病虫害防治
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病虫害的发生率应控制在 5%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性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使用方法,合理施用,注意做到对症下药,计量准确,
方法正确,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
防治及时,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打药为乔木 3-5 次/年,灌木 5-8 次/年,
草坪 8-12 次/年。对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区域应进行针对性的重点治疗,如灌根、修剪、打吊针等方式。
严禁使用国家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农药。农药应妥
善保管,对使用过的农药瓶要及时回收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依法妥善处置,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⑤植物的修剪
修剪包括抹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造型乔
木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 2 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 6 次/年,绿篱植物
不能少于 8 次/年,色块灌木 12 次/年。
乔木的修剪: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 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不能少于 20 次/年(夏季每周 1-2 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 5cm 左右,当草高超过 8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时或操作人员拿不准修剪尺度时,须通知采购人,在其指导下进行。
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同时须注意安全。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⑥补栽
应随时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行和裸露土地。
补栽须及时,原则上应发现缺株立即补栽,通知补栽则时间不得超过 2 个
工作日。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
⑦支柱、扶正
倾斜度超过 10 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应采用墨绿色钢管,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扶正支柱须及时、雨季每周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平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支柱。
支柱所用材料要求使用杉杆或竹竿,支撑方式要求采用三脚桩或两脚桩,原则上以树木不倾斜倒伏超过 15 度为准,同一区域采取的支柱材料及方式必须统一。
管理部门通知进行支撑、扶正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⑧绿地及绿化带容貌
随时保持绿地及绿化带内的清洁、美观。及时清除死树、枯枝。
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及时清运剪下的植物残体。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在绿地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园林绿化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理。
⑨绿地设施维护
绿地设施包括树池、支柱、绿化隔离栏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每月检查绿地内的道路等缺损情况,发现问题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⑩其他
古树名木必须重点管理,有保护措施,桩头的修剪要保持艺术造型,若发现遭破坏或灾害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受损花草树木及时修复,根据时令,及时采取防寒等防灾措施。
2.3.3 公园公厕管护标准:
(1)洗手间门框、门面、窗框、玻璃、墙面、墙角、天花板、饰物及设施设备等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2)瓷砖地面:无灰尘、污渍、污迹、积水、垃圾。
(3)面盆洗手台:表面光洁、无污迹。
(4)台面:无积水、无污染、无积尘、无杂物。
(5)镜面:无污迹、无水痕。
(6)垃圾桶:桶内垃圾不超过容量 2/3,垃圾袋装日产日清,清运到临时堆放点或垃圾集中转运点,无散放、乱放。垃圾桶内部清洁,外表无污渍、污垢,无黏着物,无异味。
(7)地漏及水沟:无污物积累、无堵塞。
(8)马桶、蹲位、小便都斗及周边地面:无尿渍、无粪便、无污物、无异味、釉面色泽光亮、无损伤。
(9)各连接处封胶:无积水、无污迹、无霉变黑点。
(10)洗手间内无苍蝇、蚊虫,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
(11)每日对每个独立空间(例如男女厕所、残疾人卫生间)内燃放檀香清除异味,在春夏秋园区开放时间内燃放蚊香除蚊,每周视情况喷杀 1-2 次杀虫剂,保证卫生间无异味、苍蝇、蚊虫。
(12)对卫生间周边进行清扫,对相关附属标牌、坐凳、栏杆进行搽抹并全天保洁,即脏即扫,即脏即拖,保证卫生间周边环境整洁。
(13)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和消毒,保证卫生间内无清洁死角。
(14)使用五金件清洁剂、百洁布、牙刷等清洁工具和清洁剂每周对五金件彻底刷洗清洁一次,每日用毛巾进行搽抹,保证五金件光亮清洁。
(15)每天清洁管理房,保证物品放置规范,工具干净整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
(16)每日对卫生间所有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随时注意监控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异常,有安全隐患的必须在一小时内上报,水电异常(停水停电、管道漏水等)、卫生间堵塞等必须在一小时内汇报,其他设施损坏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汇报。
(17)保洁人员需熟悉相关保洁礼仪,作业期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卫生间保洁工作进行时设立相应的“工作进行中”提示牌、雨天湿滑需铺地垫设置“小心地滑”牌等。
(18)保洁人员需保持清洁工具、清洁服务车、清洁管理房干净整洁,工具使用后需彻底清洗后放置在指定位置,合理使用相关清洁易耗品和清洁物资,不得浪费夹带。
2.3.4 市政设施设备日常管理与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做好日常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确保市政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干净、完好、无破损、无裂缝、无油漆脱落等现象,所有设施均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对道路、地面铺装(高耐竹、菠萝格木、塑胶铺装等)、景观平台、装饰构架、护栏、桥梁(含景观桥)、娱乐运动健身设施、亭子、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侧壁灯等)、标示牌、管线管道、景观石、挡车石球、健身设施等进行日常使用巡检、定期维修和大修,确保道路面、地面铺装、景观平台、景观石、挡车石球、桥梁(含景观桥)面均平整完好,道路无沉陷、坑洼、破损、裂缝等现象;确保亭子柱面、座凳、路灯(包括柱体和照明)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如广场景观灯、地埋灯、 侧壁灯等)、标示牌面、喷泉、管线管道、健身设施等无破损、残缺、油漆脱落等现象(每年应保证至少一次全面的喷漆翻新),使其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3)对园区内的监控设施、喷泉、供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供水及排水设施、管线、电力设施(含变压器、配电箱、
柜、线缆等)、车辆进出闸、应急设施等进行日常开关使用、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设施符合技术安全规范。如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所有设施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保证园区内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和亮灯率。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标准开放时间为(分为夏冬两季):夏季路灯标准开放时间:19:30-22:30,冬季标准开放时间:19:00-21:30,周末、特殊节庆及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延迟半小时。保证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 95%、标准开放时间内的亮灯率不低于 98%、故障处理率必须达到 100%。
(5)保证园区内的广播设施(背景音乐设施)的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背景音乐开放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开放,并应遵守知识产权和国家有关规定。
(6)对园区内桥梁(含景观桥)以及桥梁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7)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园区内管理用房的办公设施、会议设施、宣传资料等进行布置和配置,并完成日常保洁清洁工作,定期对管理用房的墙面、房顶进行巡查保养,及时对脱落、陈旧部分进行翻新,保证其外观完好,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2.3.5 水域管护服务质量标准:
(1)水域管护总体要求:水面清洁、无污物;水生态良好,水色清澈、无恶臭异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以上;水位达到设计标高,无过少、过多情况;水生动植物生长态势正常配置合理。
(2)根据季节、水域体量、水质环境等实际情况,定期、定时、节假日开启景观喷淋系统。确保水位达到设计标高。遇紧急情况(如大雨、汛期等),应及时做出排水管理,确保不超过正常安全水位。
(3)每日做好水面垃圾、沉积物的清理和打捞工作,须保证水面清洁,无水面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油污、死亡动植物等。
(4)定期对水体进行清淤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堵塞、淤泥沉积等情况。
(5)每月应至少一次对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水域内的水生动植物进行清理和治理,保障水生态良好。
(6)定期对水景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保证正常使用。
2.3.6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园区内公共秩序良好、人流井然有序;发现不文明行为能及时制止或劝阻;无冲突事件发生。
(2)根据园区面积、工作内容科学配置人员,建立 24 小时轮值工作制,健全全面、科学、系统的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至少设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
(3)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公园正常游览秩序。
禁止(劝阻)游客携带犬只等宠物入园,禁止(劝阻)游客在园内放无人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在节假日人流较多时期,以及游客运动、健身、游乐区域,维护好安全、正常的秩序,确保安全有序。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保护园区内公共财产和景观,对戏水、涉水、放养、垂钓、捕捞鱼类、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破坏公共设施,抛弃废物、非法聚众、集会、胡乱张贴和机动车、电瓶车进入园区、游商摊贩入园区叫卖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劝阻和制止。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举办任何形式的展览、集会、竞赛、售卖等行为。
(6)为游客提供文明、周到、方便的服务,设置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提供雨伞、轮椅、应急药品等便民服务设施。
(7)规范车辆管理,限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残疾人自用车辆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进入园区,规范自行车在园区的骑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设置符合国际标准数量足够、适用、美观的引导、警示、提示牌、入园告示、 入园须知、导视图等提示内容。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园区内设立任何商业设施、场所、商业广告、不得开展任何商业行为,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