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N20220607
2022 年多媒体展项维修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N20220607
采购人:xxxxxxxxx(xxxxxxx)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目 录
磋商邀请函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二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4
第三章 项目要求 15
第四章 评审办法 30
第五章 投标格式 34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50
磋商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就 2022 年多媒体展项维 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2022 年多媒体展项维修项目采购。(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系《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上海电子政采办法》)所规定的电子政府采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招标程序皆应符合《上海电子政采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报名条件
1.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 网址: xxxx.xx.xxx.xx),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并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2.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记录为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含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2022-06-21 至 2022-06-28,上午 00:00:00~12:00:00 , 下午 12:00:00~23:59:59 截止, 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4 日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2-07-04 09:30:00;
3.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自带 3G/4G 上网卡,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六、现场验证资料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及费用
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2 年 06 月 27 日-2022 年 06 月 28 日上午:9:3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前往xxxxxxxxx 000 x 000 x现场审核报名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现场验证。来之前请先电话联系:55780339-811。
现场验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上传其本人身份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报名当天网页截图证明。
注:现场审核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验证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地 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电话号码: 55780339-811 传真号码:55961231 联 系 人:xxx、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RMB33000.00)账户名:上海申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控江路支行账号:31006653501812005434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报价单位应以电汇、
网银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到账。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2 年多媒体展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SN20220607 项目预算:165 万元人民币。 |
2 | 采购人: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 地址: 龙 华西路 180 号 |
3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 x 联系人:xx 电话:55780339-811 传真:55961231 |
4 | 响应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
5 | 响应文件套数:正本 1 套,副本 2 套,光盘或 U 盘形式的 WORD 格式 电子版本 1 套。 |
6 | 响应截止期:2022 年 07 月 04 日 09:30(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期前在采购平台收到代理机构的签收回执方才生效。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 投标(响应)未完成。 |
7 | 开标日期:2022 年 07 月 04 日开标时间: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
0 | xxx:/xx:/ 服务期限:一年。 |
9 |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50% 2、第三季度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3、2022 年 12 月底前经甲方委托第三方审价公司审价,按最终审定价支付尾款。 |
10 | 对磋商文件澄清的提问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29 日上午 09:00 |
11 | 答疑会:本项目是否召开答疑会:(否) 答疑会时间:无 答疑会地点:无 |
12 | 本项目是否现场踏勘(否)踏勘时间:无 踏勘地点:无 |
13 | 本项目是否提供样品:(否) 投标人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数量、式样等要求送达样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或逾期的将做无效标处理。 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将由甲方封样。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样品处置权,无主样品由代理公司统一处理。 |
14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五个工作日之内,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编号(SN 开 |
15 | 资格符合性检查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无效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1.未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报名当天网页截图证明的;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符合要求的; 4.所报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资金的; 5.未到现场验证网上报名资料的; 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9.★为必须满足项如无法提供则视为取消投标资格; |
16 | 招标服务费:中标方在本项目招标完成后的七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人民币贰万零贰佰元整(RMB20200.00) |
17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 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的政策规定,详见第二章。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9 | 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咨询电话:000-000-0000 |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所列项目的采购。
1.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
2.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需求
(5)评审办法
(6)投标格式
(7)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纸、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本须知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3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发现有缺页、印刷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而未向招标机构提出,由此导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内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4.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
以自行决定,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之间存有差异和矛盾时,将以中文为准。
6.投标文件的构成
6.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4)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5)投标单位的纳税、社保缴纳、财务情况表;
(6)投标单位项目拟委派人员情况表;
(7)详细项目方案说明;
(8)近几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清单(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0)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7.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8.投标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表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表,说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详细情况。每种货物及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任何有选择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9.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0.资格证明文件
10.1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应能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
11.证明货物或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1.1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证明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合格性的文件应包括投标表中对标的物内容等的声明。
11.3 证明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人应提供:
(1)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
(2)为使采购人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或服务,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货物或服务从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壹年内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特种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如果适用的话);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逐条填报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规格偏离表格式”(如果适用的话)。
11.4 投标人在按照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果采购方在“技术规格”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相关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采购方满意。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报价单位应以电汇、网银、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到账。
12.2 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声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招标服务费。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电子签名)
14.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 1 套正本 2 套副本;每套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将以正本内容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符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4.2 投标人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成册的投标文件之后,再通过扫描制成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由于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不佳、汇标项的相应链接错误等原因导致评标时对投标人不利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3 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其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14.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4.6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4.7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14.8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需单位盖章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此单位公章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带有“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14.9 各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且将目录设置为第 1 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且采用胶装密封。并请提供用光盘或 U 盘为载体的包括全部报价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 1份,密封在报价文件的正本内,该电子载体不再退还。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投标人应按《上海电子政采办法》规定对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上传。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或其他情况,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5.2 投标截止期,投标人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截止期后上海政府采购网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5.3 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签署、密封(加密)、标记和发送(上传)。在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层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5.4.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4.4 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开标
16.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电脑、上网装置及其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同时,本项目开标程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所有按规定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开始之后 1 个小时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16.2 上海政府采购网显示开标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解除上海政府采购网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所有登陆的投标人应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则视作为该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
16.3 投标文件解密后,上海政府采购网将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16.4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上海政府采购网生成的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人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更正,招标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
16.5 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16.7 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7.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9.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 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19.2 在详细评审之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投标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 20.资格符合性检查
凡投标人或其递交投标文件出现本须知前附表资格符合性检查所列的情况,则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1.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1.1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1.2 评审的基础应是本须知规定的投标及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21.3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2.授予合同,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23.资格后审
23.1 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性能价格比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后审。
23.2 资格后审时,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和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3.3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作拒标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评审得分排名后一位的投标人作类似的资格后审,并以此类推。
24.采购人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经财政局同意后有权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服务内容和数量等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25.采购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6.中标通知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在发出成交通知后,采购人将迅即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6.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在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的同时,将就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体现双方之间所有协议的合同执行细则和中标单位进行洽谈。
27.2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应派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在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
第二章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等。
如上政策适用于不同项目的需求: 1)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4)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前已经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政府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根据财库〔2020〕46 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一、项目背景说明
第三章 项目要求
我馆于 2017 年进行展馆改建升级后至今已持续不间断运行逾 5 年,多媒体展项共有 18项,拥有全息剧场、动态雕塑、红外互动、动态相片、环幕电影、异形屏投影、动态半景画、大屏多点互动拼接屏等,采用了多种多媒体技术,涉及各类显示屏幕、功放、控制台、中控、电源、信号以及机械设备等。为确保纪念馆正常接待和平稳运行,需要专业维修团队为我单位多媒体展项进行维修及设备更换。
二、服务要求
1、 在服务期内,根据本馆要求制定详细维修方案,并对应具体要求的条款作出响应。
2、 及时解决多媒体主要设备(电脑、投影机、中控系统、扩音系统)的复杂故障进行维修及更换。
3、 根据馆内多媒体设备进行预防性维修,制定检修计划,并形成检修记录。
4、 需对馆内多媒体设备风险评估、使用安全监测、质控检查等,做好记录工作。
5、 需对馆内大宗设备维修,主要包含投影机的维修(需要外送级别);拼接屏(显示屏)的维修;红外触摸框的维修等。
6、 根据馆内多媒体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配备备品备件,以保证展项正常运行。
7、 安全要求:维修期内,如因提供的配件或维修技术的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服务响应时间:
1、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服务方应 7*24 随时响应馆方要求,并针对报修内容进行及时、快速的反馈;
2、除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外,服务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3、如有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服务方应及时就实际情况和馆方进行沟通,并告知后续工作的时间节点,原则上最晚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四、维修期限:12 个月五、维修设备范围
龙华烈士纪念馆多媒体展项维修范围清单 | |||
展项名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序厅 | 中控主机 | I5 | 1 |
天幕 LED 屏计算机 | I5、P600 | 2 | |
立面 LED 屏计算机 | I5、P2000 | 1 |
主要为播放、控制、拼接、集成灯相关软件,以及主机、投影机、音箱、电源与展项运行相关硬件设备和机械设备。(详见列表)
天幕 LED 屏(高) | 1 | ||
天幕 LED 屏(低) | 1 | ||
立面 LED 屏 | 1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9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4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电脑摇头灯 470W | 1 | ||
330 光束灯 | 4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9 | ||
3000W 频闪灯 | 2 | ||
光复上海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
互动沙盘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
幻影成像计算机 | I5、P1000 | 3 | |
背景投影机 | CB-G7400U | 2 | |
互动沙盘投影机 | CB-G7100 | 2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调音台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MINI 成像灯 | 8 | ||
互动按钮 | 6 | ||
显示模组 | 10 | ||
xxxxx | 互动计算机 | I5 | 1 |
透明显示屏(含红外触摸 框) | 55 村 | 1 |
聚音宝 | 2 | ||
1921 点亮中国 | 中控计算机 | I5 | 1 |
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2 | |
背景投影机 | CB535W | 2 | |
纱幕投影机 | G7100 | 2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全彩成像灯 | HY-150 | 4 | |
党旗机械装置 | 定制 | 1 | |
第一次国共合作 | 播放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 DU-55BUA 55 寸 | 1 | |
显示器 | DU-55BUA 43 寸 | 2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3 | |
五卅运动 | 高清摄像头 | 罗技 C930e | 2 |
触控一体机 | 21.5 寸,I5 | 2 | |
互动计算机 | I5,P1000 | 1 | |
背景投影机 | ViVETK DU8090Z | 1 | |
人脸投影机 | CB-2255U | 1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1 | |
光纤延长器 | OT-4DS-TR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音箱 | JBL Control 125AV | 2 | |
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 | 播放计算机 | I5 | 1 |
反射投影机 | ViVETK DW763Z | 1 | |
光纤延长器 | OT-4DS-TR | 1 | |
聚音宝 | 1 | ||
前仆后继 | 播放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1 | 32 寸 | 1 | |
显示器 2 | 43 寸 | 1 |
显示器 3 | 55 寸 | 1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3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DMX 条形灯 | 7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2 | |
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718S | 1 | |
情报游戏坊 | 互动计算机 | I5,P600 | 2 |
互动计算机 | I5 | 4 | |
显示屏 | 43 寸 | 2 | |
显示屏 | 32 寸 | 4 | |
二十四烈士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2 | |
LED 屏计算机 | I5,P600 | 1 | |
LED 屏 | P3 | 1 | |
投影机 | G7900U+U03 镜头 | 4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6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9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1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26 | ||
DMX 条形灯 | 9 | ||
LED 频闪灯 | 2 | ||
八一三淞沪抗战 | 中控主机 | I5 | 1 |
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4 | |
投影机 | DW-763Z | 12 |
投影机 | DU7090Z | 2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7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0 | |
主音箱 | xxT2112 | 4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LED 全彩帕灯 | 16 | ||
LED 频闪灯 | 2 | ||
抗日救亡 | 互动计算机 | I5,P1000 | 4 |
显示器 | 55 寸 | 2 | |
显示器 | 43 寸 | 2 | |
显示器 | 50 寸 | 1 | |
电容触控膜 | 55 寸 | 2 | |
电容触控膜 | 43 寸 | 1 | |
聚音宝 | FSGY-B1-P2 | 3 | |
DID 拼接屏 | 49 寸,DU-S49LLC | 9 | |
拼接处理器 | 4K | 1 | |
大尺寸红外触摸框 | 定制 | 1 | |
xx之前 | 媒体计算机 | I7 GTX1060 | 1 |
投影机 | L1100U+U03 镜头 | 4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4 | |
永不消失的电波 | 互动计算机 | I5 | 1 |
显示器 | 55 寸 | 1 | |
解放上海(外围战役)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2 | |
侧幕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投影机 | G7900U | 8 | |
DTS 八轨机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5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7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1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2 | ||
LED 全彩帕灯 | 16 | ||
LED 频闪灯 | 2 | ||
移动门机械装置 | 定制 | 1 | |
解放上海(市民生活) | 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 55 寸 | 2 | |
投影机 | DM907 | 1 | |
DTS 八轨机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3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音箱 | JBL Control 25AV | 4 | |
平凡人生 | 媒体计算机 | I5 | 1 |
投影机 | 2255U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6C | 2 | |
锐意创新 | 媒体计算机 | I7,P4000 | 1 |
拼接屏 | 55 寸 | 22 | |
超大红外触摸框 | 定制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5AV | 4 | |
拼接处理器 | 24 入 24 出 | 1 | |
尾厅 | 中控主机 | I5 | 1 |
环幕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2 | |
投影机 | Z10000UNL+U02 镜头 | 2 |
拼接融合系统 | VMARS-B05-0808S | 1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8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2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六、附件
清单一:备品备件
序号 | 项目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HDMI 网络延长器 | 睿观博 UT-DS HDBaseT DVI 双绞线传输器 | 套 | 3 |
2 | DP 转双链路 DVI 线 | 套 | 1 | |
3 | 网络转串口模块 | UST-TCP232-302 | 套 | 3 |
4 | 计算机配件 | 4G 内存 | 条 | 2 |
5 | 计算机配件 | 工业主板+CPU | 套 | 2 |
6 | 计算机配件 | 固态硬盘 | 块 | 2 |
7 | 计算机配件 | P1000 显卡 | 块 | 2 |
8 | 计算机配件 | RTX4000 显卡 | 块 | 1 |
9 | DMX 分配器 | 套 | 1 | |
11 | 时序电源 | PDS PC830 额定输入电压:交流 220V 50HZ; 最大输入电流 30A; | 台 | 1 |
12 | USB 网络延长器 | xx 2801 | 套 | 3 |
13 | 百灵达 | ADA8200 | 台 | 2 |
14 | LED 水纹灯 | 台 | 8 | |
15 | 互动按钮、控制器、发报 机电键、视频解码板等 | 项 | 1 | |
16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93 寿命 3000 小时 | 只 | 26 |
17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87 寿命 4900 小时 | 只 | 2 |
18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95 寿命 5000 小时 | 只 | 2 |
19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82 寿命 2000 小时 | 只 | 16 |
20 | LED 全彩成像灯 | 只 | 9 |
★注:投标单位须考虑上述所投标产品中投影机配件与投影机灯泡
是否与原有产品规格型号无缝对接,须提供厂家提供的无缝对接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说明
我馆于 2017 年进行展馆改建升级后至今已持续不间断运行逾 5 年,多媒体展项共有 18项,拥有全息剧场、动态雕塑、红外互动、动态相片、环幕电影、异形屏投影、动态半景画、大屏多点互动拼接屏等,采用了多种多媒体技术,涉及各类显示屏幕、功放、控制台、中控、电源、信号以及机械设备等。为确保纪念馆正常接待和平稳运行,需要专业维修团队为我单位多媒体展项进行维修及设备更换。
二、服务要求
8、 在服务期内,根据本馆要求制定详细维修方案,并对应具体要求的条款作出响应。
9、 及时解决多媒体主要设备(电脑、投影机、中控系统、扩音系统)的复杂故障进行维修及更换。
10、 根据馆内多媒体设备进行预防性维修,制定检修计划,并形成检修记录。
11、 需对馆内多媒体设备风险评估、使用安全监测、质控检查等,做好记录工作。
12、 需对馆内大宗设备维修,主要包含投影机的维修(需要外送级别);拼接屏(显示屏)的维修;红外触摸框的维修等。
13、 根据馆内多媒体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配备备品备件,以保证展项正常运行。
14、 安全要求:维修期内,如因提供的配件或维修技术的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服务响应时间:
1、在接到报修通知后,服务方应 7*24 随时响应馆方要求,并针对报修内容进行及时、快速的反馈;
2、除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外,服务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3、如有个别需要进行单独采购或重新制作的情况,服务方应及时就实际情况和馆方进行沟通,并告知后续工作的时间节点,原则上最晚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四、维修期限:12 个月五、维修设备范围
主要为播放、控制、拼接、集成灯相关软件,以及主机、投影机、音箱、电源与展项运行相关硬件设备和机械设备。(详见列表)
龙华烈士纪念馆多媒体展项维修范围清单 | |||
展项名称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序厅 | 中控主机 | I5 | 1 |
天幕 LED 屏计算机 | I5、P600 | 2 | |
立面 LED 屏计算机 | I5、P2000 | 1 | |
天幕 LED 屏(高) | 1 | ||
天幕 LED 屏(低) | 1 | ||
立面 LED 屏 | 1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9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4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电脑摇头灯 470W | 1 | ||
330 光束灯 | 4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9 | ||
3000W 频闪灯 | 2 | ||
光复上海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
互动沙盘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
幻影成像计算机 | I5、P1000 | 3 | |
背景投影机 | CB-G7400U | 2 | |
互动沙盘投影机 | CB-G7100 | 2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调音台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MINI 成像灯 | 8 | ||
互动按钮 | 6 |
显示模组 | 10 | ||
xxxxx | 互动计算机 | I5 | 1 |
透明显示屏(含红外触摸 框) | 55 村 | 1 | |
聚音宝 | 2 | ||
1921 点亮中国 | 中控计算机 | I5 | 1 |
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2 | |
背景投影机 | CB535W | 2 | |
纱幕投影机 | G7100 | 2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全彩成像灯 | HY-150 | 4 | |
党旗机械装置 | 定制 | 1 | |
第一次国共合作 | 播放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 DU-55BUA 55 寸 | 1 | |
显示器 | DU-55BUA 43 寸 | 2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3 | |
五卅运动 | 高清摄像头 | 罗技 C930e | 2 |
触控一体机 | 21.5 寸,I5 | 2 | |
互动计算机 | I5,P1000 | 1 | |
背景投影机 | ViVETK DU8090Z | 1 | |
人脸投影机 | CB-2255U | 1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1 | |
光纤延长器 | OT-4DS-TR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音箱 | JBL Control 125AV | 2 | |
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 | 播放计算机 | I5 | 1 |
反射投影机 | ViVETK DW763Z | 1 | |
光纤延长器 | OT-4DS-TR | 1 | |
聚音宝 | 1 |
前仆后继 | 播放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1 | 32 寸 | 1 | |
显示器 2 | 43 寸 | 1 | |
显示器 3 | 55 寸 | 1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3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DMX 条形灯 | 7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2 | |
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718S | 1 | |
情报游戏坊 | 互动计算机 | I5,P600 | 2 |
互动计算机 | I5 | 4 | |
显示屏 | 43 寸 | 2 | |
显示屏 | 32 寸 | 4 | |
二十四烈士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2 | |
LED 屏计算机 | I5,P600 | 1 | |
LED 屏 | P3 | 1 | |
投影机 | G7900U+U03 镜头 | 4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6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9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1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26 | ||
DMX 条形灯 | 9 | ||
LED 频闪灯 | 2 |
八一三淞沪抗战 | 中控主机 | I5 | 1 |
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4 | |
投影机 | DW-763Z | 12 | |
投影机 | DU7090Z | 2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7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0 | |
主音箱 | xxT2112 | 4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LED 全彩帕灯 | 16 | ||
LED 频闪灯 | 2 | ||
抗日救亡 | 互动计算机 | I5,P1000 | 4 |
显示器 | 55 寸 | 2 | |
显示器 | 43 寸 | 2 | |
显示器 | 50 寸 | 1 | |
电容触控膜 | 55 寸 | 2 | |
电容触控膜 | 43 寸 | 1 | |
聚音宝 | FSGY-B1-P2 | 3 | |
DID 拼接屏 | 49 寸,DU-S49LLC | 9 | |
拼接处理器 | 4K | 1 | |
大尺寸红外触摸框 | 定制 | 1 | |
xx之前 | 媒体计算机 | I7 GTX1060 | 1 |
投影机 | L1100U+U03 镜头 | 4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HDBaseT | UT-DS HDBaseT DVI | 4 | |
永不消失的电波 | 互动计算机 | I5 | 1 |
显示器 | 55 寸 | 1 |
解放上海(外围战役) | 中控主机 | I5 | 1 |
背景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2 | |
侧幕投影计算机 | I5,P600 | 1 | |
投影机 | G7900U | 8 | |
DTS 八轨机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5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7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1 | |
DMX 灯光记录器 | 1 | ||
150WC 全彩成像灯 | 2 | ||
LED 全彩帕灯 | 16 | ||
LED 频闪灯 | 2 | ||
移动门机械装置 | 定制 | 1 | |
解放上海(市民生活) | 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1 |
显示器 | 55 寸 | 2 | |
投影机 | DM907 | 1 | |
DTS 八轨机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3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2 | |
音箱 | JBL Control 25AV | 4 | |
平凡人生 | 媒体计算机 | I5 | 1 |
投影机 | 2255U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6C | 2 | |
锐意创新 | 媒体计算机 | I7,P4000 | 1 |
拼接屏 | 55 寸 | 22 | |
超大红外触摸框 | 定制 | 1 | |
功放 | CROW XLS2000 | 1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5AV | 4 | |
拼接处理器 | 24 入 24 出 | 1 |
尾厅 | 中控主机 | I5 | 1 |
环幕投影计算机 | I5,P1000 | 2 | |
投影机 | Z10000UNL+U02 镜头 | 2 | |
拼接融合系统 | VMARS-B05-0808S | 1 | |
DTS 十六轨机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100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IB | 1 | |
数字音频矩阵 | BLU-BOB | 1 | |
功放 | CROW XLS2500 | 8 | |
主音箱 | JBL Control 29AV-1 | 12 | |
超低音音箱 | JBL SRX 718S | 2 |
六、附件
清单一:备品备件
序号 | 项目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HDMI 网络延长器 | 睿观博 UT-DS HDBaseT DVI 双绞线传输器 | 套 | 3 |
2 | DP 转双链路 DVI 线 | 套 | 1 | |
3 | 网络转串口模块 | UST-TCP232-302 | 套 | 3 |
4 | 计算机配件 | 4G 内存 | 条 | 2 |
5 | 计算机配件 | 工业主板+CPU | 套 | 2 |
6 | 计算机配件 | 固态硬盘 | 块 | 2 |
7 | 计算机配件 | P1000 显卡 | 块 | 2 |
8 | 计算机配件 | RTX4000 显卡 | 块 | 1 |
9 | DMX 分配器 | 套 | 1 | |
11 | 时序电源 | PDS PC830 额定输入电压:交流 220V 50HZ; 最大输入电流 30A; | 台 | 1 |
12 | USB 网络延长器 | xx 2801 | 套 | 3 |
13 | 百灵达 | ADA8200 | 台 | 2 |
14 | LED 水纹灯 | 台 | 8 | |
15 | 互动按钮、控制器、发报 机电键、视频解码板等 | 项 | 1 | |
16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93 寿命 3000 小时 | 只 | 26 |
17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87 寿命 4900 小时 | 只 | 2 |
18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95 寿命 5000 小时 | 只 | 2 |
19 | 投影机灯泡 | EPSON ELPLP82 寿命 2000 小时 | 只 | 16 |
20 | LED 全彩成像灯 | 只 | 9 |
★注:投标单位须考虑上述所投标产品中投影机配件与投影机灯泡是否与原有产品规格型号无缝对接,须提供厂家提供的无缝对接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评审原则
第四章 评审办法
x项目评审原则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为主要依据,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分析。对各响应文件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综合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1 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审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书面评价;
(3)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3 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分商务、技术二大部分进行。
3.评审总则
3.1 本项目的总分为 100 分。
3.2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资格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评审办法进行打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成交方。
3.3 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人员检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得复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
3.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在结束解密后,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企业资质认定,并对其进行资格检查。
3.5 磋商小组完成资格检查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点击结束资格预审。磋商小组进入邀请供应商阶段。磋商小组专家完成邀请供应商操作后,该项目进入到磋商阶段。
3.6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给通过检查的供应商发送邀请函,邀请其参与后续的磋商流程。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于单一供应商按照电子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得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
会。
3.7 最后邀请各供应商自行单独采购平台进行最后报价。
3.8 已提交响应文件得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有)。
3.9 供应商需要登录电子采购系统平台填写相关最后报价的信息,主要包括金额,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将不得修改。
3.10 磋商打分时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报价评分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注意:若供应商得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保持一致不作调整,也须登陆电子采购系统平台按首次报价金额在填写最后报价。若放弃最后报价,视作放弃响应本次项目。
4.投标报价分计算方法
4.1 价格评分:报价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值
4.2 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4.3 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4 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5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6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参加投标的,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5.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序 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公司资质、体系认证、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荣誉证书等综合情况,满分 5 分。 |
5 | 近三年内完成类似的项目情况,业绩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合同为 准,一个 1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不得分)。 | ||
3 | 人员配置 | 10 | 主要技术人员名单的社保证明文件、资历、资格证书、简历、承担过类似项 目的实际经验,好的得 7-10 分;一般的得 4-6 分;差的得`0-3 分; |
4 | 具体实施方案 | 40 | 根据整体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配置完整性、实用性等情况,方案及建议完善合理,具备可行性,能很好的满足招标人全面要求,得 28-40 分; 方案及建议较为完善合理,较为可行,能满足招标人对较高要求,得 14-27分; 方案及建议基本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可行,勉强能满足招标人的基本要求,得 1-13 分; 方案不合理,得 0 分; |
5 | 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 | 5 | 管理制度合理;提供的实施措施可行、科学、到位的得 4-5 分; 管理制度一般,提供的实施措施较少的得 2-3 分; 无管理制度,实施措施的得 0-1 分。 |
6 | 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 5 | 应急响应过程,响应方式和响应时间方案,能够根据典型的安全事件或风险设计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演练剧本。 响应时间短、故障修复快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2-3 分,差的得 0-1 分。 |
7 | 备品备件 | 5 | 针对本项目展厅内陈列用的设备进行维护,若有需要替换的,应使用不低于馆内原有设备品牌及规格的。 备品备件能力较好的得 4-5 分; 备品备件能力一般的得 2-3 分; 备品备件能力较差的得 0-1 分; |
8 | 售后服务 | 5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计划与内容、维保服务的内容和价格)得 4-5 分; 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承诺一般的得 2-3 分; 无售后方案的得 0-1 分; |
9 | 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 | 5 | 服务响应承诺较好、培训方案较好的得 4-5 分; 服务响应承诺、培训方案一般的得 2-3 分; 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培训方案的得 0-1 分; |
10 | 需求理解 | 5 | 评审内容: 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的理解; 2.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良好得 4-5 分,一般得 2-3 分,较差得 0-1 分。 |
11 | 合计 | 100 |
6.其他
6.1 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本项目所有评审资料必须保密,不与投标人作有关评审工作的谈论,不受外来的干扰和影响。
6.2 现场的有关人员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对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6.3 评审期间不得将评审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审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审工作小组整理后交采购人。
6.4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将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人,但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6.5 投标人不得干扰本项目的评审活动,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废除其投标。
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投标人如出现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取消有关违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第五章 投标格式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为: ),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光盘 张:
1.投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货物及提供伴随服务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RMB )。
(2)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如果贵方有要求,我们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2 年多媒体展项维修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 付款方式 | 最终报价(总价、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供货期 |
人民币: RMB: |
注:
1.上表中“投标总价”为所报费用应包含整个项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需要求,如果在投标中有缺项和漏项,则将被认为该项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中。采购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会对投标人缺漏项的金额给予补偿。
2.若本表与投标书格式其他部分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或服务清单、报价明细表格式
注:表格投标人可自拟,须加盖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件;
2.近半年内的纳税证明;
3.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4.近二年的财务情况表(见财务情况表格式);
5.信用查询记录证明;
6.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必要的各类资质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项 目 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 |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 文件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说明:
1.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
2.此表须编入投标文件内,并放置于目录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正(负)偏离 |
注:商务及技术规格偏离内容适用于同一张表格格式,但须分开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承接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 用户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日期 | 合同价格 |
注:1、本表格主要为投标人的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如本表格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单位可根据此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说明表(如需)
序号 | 品牌 | 投标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清单 | 环保产品认证清单 | ||||||
已取得证书日 期 | 清单型号 | 证书编号 | 位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页次 | 已取得证书日 期 | 清单型号 | 证书编号 | 位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次 | |||
1 | 第 XX 页第 XX 大行第 XX 行 | 第 XX 页第 XX 大行第 XX 行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备注:
1、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投标人需填写本表,并按以上序号循序在该表后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颜色笔标识一一对应的认证型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特此声明。
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地 址: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项目经理资格等级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参加工作年限 |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年限 | |||||
已 完 项 目 情 况 | ||||||
用户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格 | 合同时间 | 其他 | ||
主要从业主管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格式
序 号 |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职 务 | 职称 (附证) | 持证情况 (附证) | 经历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
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方案等。说明与“项目要求”的满足程度,并提供深化设计的方案及实施计划,优惠措施,售后服务等。)
公司综合情况
请介绍公司规模、人员、场地、成立时间、获奖情况(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位:元
财务情况表格式
单
一、基本资料 | ||||
资 产 | 其中 | 固定资产 | ||
总 额 | 流动资产 | |||
负 债 | 其中 | 长期负债 | ||
总 额 | 流动负债 | |||
年 度 | 年完成金额 | |||
注:1、提供以下材料: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2、近二年。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提供的基础服务或者公共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需)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们 (投标人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公司,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
我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特此声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如有)
公司全称: | |
保证金的递交 | |
项目编号: | SN |
项目名称: | |
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 |
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元 |
保证金的退还 | |
开户行: | |
户名: | |
帐号: | |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备注:投标人递交保证金后须在开标前将此表以 WORD 形式发至邮箱 00000000@xx.xxx。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x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见招标文件[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见招标文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参考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