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idp-2018-169
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2019年1月—2019年12月
教育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idp-2018-169
防灾科技学院
二0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防灾科技学院 邀请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就 防灾科技学院2019年1月—2019年12月互教育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 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校内自行采购,请服务供应商提交密封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2019年1月—2019年12月教育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
防灾科技学院教育网带宽项目拟采购200M的教育网带宽。
1、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培训、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服务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
2、履约时间: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3、履约地点: 防灾科技学院南北校区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及报名: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122室;联系人:x老师、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3163333559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1日(10: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踏勘及技术咨询:防灾科技学院承基楼1212室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2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234会议室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三、凡对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防灾科技学院联系: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xx区防灾科技学院
第二部分 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服务供应商须知》的具体细化及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 |
防灾科技学院 |
2 |
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供应商为各省市县分公司的,可提供总公司(集团)符合要求的经营许可证; 3、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
3 |
服务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满足本表第2条“服务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截图(加盖公章)。 5)服务供应商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供应商为各省市县分公司的,可提供总公司(集团)经营许可证,以及总公司(集团)或省级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给服务供应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 4、商务文件偏离表; 5、服务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4 |
服务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提交) 2、*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列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制作逐项应答表并如实列出服务存在的偏离; 3、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 4、服务要求的应答; 5、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5 |
签订合同 |
采购候选人与采购方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
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7 |
支付方式 |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中第四条的要求 |
8 |
采购文件份数 |
采购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开标一览表需正本1份单独密封 |
9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36 万元 |
第三部分 服务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投标。
1.定义:
1.1 “采购人”名称详见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条。
1.2 “采购货物”指本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1.3 “潜在服务供应商”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4 “服务供应商”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合格服务供应商的条件
2.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服务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允许分公司参加的情形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采购人/谈判人/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报价。
2.4如服务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采购文件格式填写)。
3.投标费用
3.1服务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服务供应商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服务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服务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人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人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人应当推定服务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服务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人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人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服务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采购文件格式。
7.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服务供应商/报价人,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按报价邀请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到采购代理,采购代理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要求澄清的潜在服务供应商/报价人发出。答复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3 对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供应商/报价人发出。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供应商/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服务供应商/报价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4 为使服务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采购文件,采购代理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登记并备案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供应商发出相关通知,同时在本次刊登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对所有潜在服务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采购代理和服务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5 采购代理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 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服务供应商提交的采购文件以及服务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的,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采购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服务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采购,服务供应商应按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服务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2.2 服务供应商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2.3 投标报价
(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各该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本项目的报价应该包括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备件和所有的伴随服务价格)。
(2) 服务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3)服务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签署。
(4)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服务供应商自行设计。服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3.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 服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采购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采购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服务供应商的责任。
3.3 采购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采购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4.1 组成采购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4.2 报价人在采购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可以被甲方视为无效。
4.3 服务供应商应按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份数提交采购文件。
⑴ 如果要求提交采购文件电子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为存储介质,并在盘面标注服务供应商全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电子文档应与采购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⑵ 服务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文件副本与正本、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二份正本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4.4 采购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服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由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的,服务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采购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4.5 采购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服务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
4.6 因采购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四、 采购文件的递交
1. 采购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 采购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采购文件密封袋内装采购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服务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服务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服务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服务供应商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2 如果服务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采购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对采购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服务供应商。
2 投标截止时间
2.1 采购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拒绝接收。
3. 采购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3.1 服务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采购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3.2 服务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服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采购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采购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服务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
五、 开标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服务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服务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查验采购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开标时,采购代理当众宣读服务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服务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评标步骤和要求
1. 组建评标委员会
1.1 采购代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被认为具备实质性响应的采购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 对采购文件的初审
2.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采购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采购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服务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服务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本文件“采购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采购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采购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采购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可能拒绝其投标,服务供应商不得再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正本之间如有差异,按投标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服务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服务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 评标委员会对采购文件的判定,只依据采购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3 投标的澄清
3.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服务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3.2 服务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服务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采购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服务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3.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服务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服务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服务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4. 对采购文件的详细评审
4.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细则和评分办法”。
4.2 评标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评标细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服务供应商可对任何擅自改变本采购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5. 确定中标人
5.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2 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6. 评标过程保密
6.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服务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6.2 在评标期间,服务供应商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 关于服务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服务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人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服务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等服务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服务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服务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等服务供应商承担。
(2) 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采购人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服务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例如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不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3) 在上述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服务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采购人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服务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7. 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服务供应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服务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 签订合同
1. 中标通知
1.1 中标人确定后,以邮寄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服务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采购代理同时向其他服务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对未中标的服务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1.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签订合同
2.1 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2.2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未经采购代理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5 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代理备案。
九、 处罚、询问和质疑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服务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诚信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服务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⑴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⑵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⑶服务供应商其它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2. 服务供应商有权就采购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
服务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国家规定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服务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提出。服务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并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若服务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
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疑书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出现,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
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服务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质疑服务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 保密和披露
1. 服务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代理有权将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服务供应商/谈判报价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服务供应商/谈判报价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 评标细则和评分方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投标报价以及各项因素对服务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服务供应商的资质、业绩;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及售后服务方案;
对服务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加*项目和付款条件的非实质响应,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对投标有效期和质保期的承诺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在质保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采购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
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评标方法
(一)评标小组审核投标公司是否满足第五部分中的技术要求,选取满足技术的服务供应商;
第五部分 采购货物清单、质量和供货要求
一、项目背景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75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晚上高峰期同时上网在线用户数6000-6500人,大部分应用为视频。
为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对教育网出口带宽的需求,特进行此次招标。
二、项目建设内容
所有IP地址都可用于校园网出口设备中做网络地址转换(Network Address Translation,NAT),能将校内私有地址映射成公网地址,或直接提供给有需要的服务器使用,IP地址能够进行备案。
三、技术要求
1)购买200M网络带宽:带宽指网络下行带宽(上下行速度各不低于200Mbps);
2)此次200M带宽需要是独享带宽,非共享带宽;
3)此次购买相应带宽1年的使用权;
4)需要提供带宽购买时间内的相关服务,确保网络的随时通畅及网络质量;
5)需要提供满足学院需求的教育网公网IP地址;
6) 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到达80%的网站时延不超过50ms;
7)提供确保网络畅通所需的网络设备。
四、服务要求
1、运维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机房双备,双路由,双机房位置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路由不得在同一条主干网内。
3、出现网络故障时,双路由切换相应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4、带宽份额最大的提供的基础公网IP地址数6144个。
5、合同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升级及更新服务。
6.提供7×24小时的维护和服务,并提供响应时间在4小时内的响应服务。在安全服务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需提供2小时内的现场紧急响应。
7.提供互联网专线的直接运行维护人员的联系方式,一旦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8.链路中断修复时间,除因不可抗力导致链路中断以外,光纤问题负责在8小时内修复(因市政工程破坏24小时),用户节点到光纤收发器端口的设备故障(6小时内)每月平均修复及时率≥95%。
五、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地点:防灾科技学院南北校区。
六、时间进度要求
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部分 采 购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
2.技术服务的内容: 。
3.技术服务的方式: 。
4. 从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的第二个自然年开始,双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就使用费用进行洽商,洽商应在当年第一个月/季内完成,如不进行洽商自动沿用前一年的收费标准。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
2.技术服务期限: ;
3.技术服务进度: ;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合同有效期内 。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甲方的技术联系人: ;
(2) 。
2.提供工作条件:
(1) ;
(2) 。
3.甲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输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
6.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整个技术服务合同期内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 支付乙方。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二十)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乙方。
4 .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甲乙双方签订中标合同,后期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预付本季度的服务费。
5、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再约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电路,则每逾期1个工作日减免该条电路单月月租费的0.1%,如逾期60日仍不能开通,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向乙方收取月租金3倍的违约金。
6、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年 月。
(2)除非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届满前6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租,租期将续展,续展的租期为两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合同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或转让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论在合同有效期还是在本合同结束之后,均不应向第三者泄露任何本合同内容及其在执行工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
2.涉密人员范围: 合同接触者
3.保密期限: 合同有效期及结束后
4.泄密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或转让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论在合同有效期还是在本合同结束之后,均不应向第三者泄露任何本合同内容及其在执行工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
2.涉密人员范围: 合同接触者
3.保密期限: 合同有效期及结束后
4.泄密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0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若在履约过程中,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迁址或改变带宽等服务,应另行签订相应合同作为补充,待甲方支付了相应款项后,乙方应积极实施相应的服务。
第七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和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第 2 点约定,应当 赔偿乙方签约日约定的月技术服务费*至合同届满时未履约月份数*50%的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如甲方违反了本合同第 一 条第 4 点或第 三 条或第 四 条第 2 点的有关规定,则乙方可停止相关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二 条约定,应当 对甲方予以补偿,一个月内连续中断时间大于1小时,乙方将免收甲方当月2%的月技术服务费;连续中断时间不足一小时的补偿方式为延长服务时间,即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1.5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补偿服务时间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或其他客服人员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甲方联系人要及时将相关技术变更通知乙方 ;
2. 双方联系人负责项目的及时沟通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
2.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三河市市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免责条款:由于电力、电信部门施工及国际网管中心等造成的线路故障导致的INTERNET网络事故(应有相关部门证明)。由于病毒等危害乙方网络安全的事件爆发,乙方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采购文件格式
服务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采购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服务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服务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服务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全部文件应按服务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商务部分
投标函
防灾科技学院:
(服务供应商全称)授权 (服务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80天内遵守本采购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正本 份。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我方承诺对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无异议,接受采购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未经采购代理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服务供应商代表姓名:
服务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
服务供应商(公章):
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服务供应商地址)的 (服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服务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xx:
服务供应商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xx:
服务供应商全称、服务供应商公章:
三、按照“服务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服务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服务供应商公章);
服务供应商提供2016(或2017)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最近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服务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文件;
服务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供应商为各省市县分公司的,可提供总公司(集团)以上两项任意一项符合要求的经营许可证,以及总公司(集团)或省级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给服务供应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
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在2016-2017年内,以自身名义签署的单份合同年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因特网接入服务合同(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五、商务文件偏离表
如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文件偏离表,否则认为服务供应商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
采购文件的应答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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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供应商公章:
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服务供应商必须选用下表对项目进行单独报价,未按照本条要求提供报价表,则导致投标被拒绝)
项目名称:
服务供应商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小写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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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Gbps带宽服务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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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所有服务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特别说明事项:
服务供应商公章:
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二、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列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制作逐项应答表并如实列出服务存在的偏离;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的简单复制作为采购文件的技术应答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序号 |
内容名称 |
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 |
采购文件中 相对应的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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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供应商(公章) :
服务供应商代表(签字) :
日 期:
三、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
四、服务要求的应答
五、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