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BCCG20240454ZL
镇赉县失能、半失能养护院采购电梯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编号:BCCG20240454ZL
采购人:镇赉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五章 采购清单............................................................34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6
第八章 附 件...............................................................57
镇赉县失能、半失能养护院采购电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40454Z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任务通知单240076号”文件实施采购,采购人:镇赉县民政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项目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赉县失能、半失能养护院采购电梯项目
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548000.00元)
3.交货地点:镇赉县失能、半失能养护院
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6.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且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
3.2响应单位如为代理商,所投品牌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式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
3.3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证;
3.4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6日17时3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xxxx.xxxx.xxx.xx/)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开户名称: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行,账号:22001666638055011992,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时00分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五、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和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16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民政局
地 址:xxxxxxxxxx000x
联 系 人:张松贺
电 话:176********
采购代理机构: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00x楼下
联系人:xxx
电 话:130********
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镇赉县民政局 地址:xxxxxxxxxx000x 联系人:张松贺 电话:176******62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00x楼下 联系人:岳春秋 电话:130******16 |
3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
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5000元 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专用帐号: 户名: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200166663805501199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行 要求:(1)供应商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帐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装入到响应文件中。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开启之时起90天 |
6 |
响应的式样和签署 |
响应需打印。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七章《响应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
7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并合并包装;要编制目录及页码(采购清单除外),并用A4规格纸打印,不允许活页装订。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二份另行封存(U盘版)。 |
8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由3人组成。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白城市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9 |
现场踏勘 |
不踏勘现场 |
10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且须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 3.2响应单位如为代理商,所投品牌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式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 3.3安装操作人员必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证; 3.4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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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
是,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成交人。 |
2 |
招标代理费 |
参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 299号文件) 的规定收取。 |
3 |
开标会出席人要求 |
投标单位代表到开标现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响应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
4 |
成交公示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公示媒体:《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
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6 |
同义词语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7 |
监 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8 |
履约担保金额、质量保证金金额 |
无 |
9 |
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工业 |
10 |
解释权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到通知30分钟)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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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
供应商须知
1. 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代理机构” 指 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 镇赉县民政局 ,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
2.4“潜在供应商”指计划报名磋商的供应商。
2.5“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 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第八章 附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并且做出实质性响应,均为供应商风险。
5.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
5.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时间。
6. 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供应商提供证明符合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6.2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6.3 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磋商保证金。
7. 响应文件的编制
7.1 响应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响应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响应文件要求胶订。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报价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8. 响应报价
8.1 响应货币: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8.2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总价,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全部价格。
8.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9. 磋商保证金
9.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特别声明: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响应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9.2 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启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6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 响应的式样和签署
11.1 响应需打印。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七章《响应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地点和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3.2 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应加盖供应商鲜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即可。
13.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4. 磋商预备会
1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
14.2 开启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启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4.3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将不予开封。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14.4开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
(4)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5)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6)磋商文件规定开启时属于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15.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磋商程序
16.1 磋商小组: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采购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磋商小组组长的,磋商小组组长由专家担任并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磋商和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进行磋商和评审,负责完成磋商和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只负责评审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
采购人应当组织评审专家认真核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出现的误解,应当并进行正确的阐述和纠偏。
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6.2 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部门: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作废止处理;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1)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
16.3 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止。
16.4 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
16.4.1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4.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确定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5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或者实质上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止处理:
(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6)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和顺序编制或装订的;
(8)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7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6.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6.10 响应人不足3家的处理方式
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磋商。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或没有供应商的,应当废止,并重新组织磋商。
17.信用记录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企业及其法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18.签订合同:
18.1 采购人将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8.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3 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递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18.4 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19.保密和披露
19.1 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19.2 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19.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0.质疑和投诉
20.1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质疑。
20.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0.3 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合资格性条件供应商的质疑。
20.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21.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 299号文件) 的规定收取。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每轮响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格条件 |
响应单位如为设备制造商,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单位如为代理商,所投品牌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财务状况 |
提供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依法纳税凭证 |
具备有效的依法纳税凭证,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无纳税记录的企业可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
具备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缴费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类似项目业绩 |
提供企业2021年01月01日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人员要求 |
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操作人员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操作证。(响应文件内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和电梯操作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响应文件内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响应文件内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履约历史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2、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内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响应文件内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复印件)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
供货期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
||
响应有效期 |
自开启之时起90天 |
||
磋商保证金 |
已按要求足额缴纳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报价清单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548000.00元) |
注:1、上述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相关证明文件等证件的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
磋商小组将只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经磋商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1 合格供应商得分的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1.2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
(二)评分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服务方案:60分 投标报价:30分 商务部分:10分 |
||
2.2.2 |
评审工作基准价计算方法 |
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
2.2.3 |
磋商报价计算公式 |
以第二次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最终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重(3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
||||
技术标 评分 标准 (60分) |
产品生产、运输、安装保障措施(8分) |
保障措施能够保障货物在生产、运输、安装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及安全保证,能够确保货物性能及完整性,优者得8-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8分) |
对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比较,优者得8-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供货要求及产品功能 (8分) |
满足招标人要求,优者得8-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货物成品保护措施(8分) |
能够保证货物生产后,整个过程(运输、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前等过程)的保护方案,能够确保整个过程不因外界因素影响货物性能,优者得8-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交货期保障措施(7分) |
保障措施能够保证在谈判文件中的交货期内完成交货及安装,保障措施及承诺应合理、有效,优者得7-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投运前的现场服务和投运后的维修服务(7分) |
方案中有完善的计划,能够保障货物投入使用前的现场工作,安装调试的及时性,有投入使用后的维修服务计划及措施,优者得7-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安全保证措施 (7分) |
对安全保证措施进行比较,优者得7-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维修服务的及时性(7分) |
产品发生问题时,供应商在2个小时内能接到问题反馈,6个小时内做出反应,12个小时内有售后人员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优者得7-6分,良者得5-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 |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
2.2.4 (2) |
磋商报价(30分) |
磋商 报价 得分 |
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以第二次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最终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重(3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
2.2.4 (3) |
商务评分标准 (10分) |
供应商业绩能力 6分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 评分依据: 响应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服务 承诺 2分 |
针对供应商提报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优惠 条件 2分 |
针对供应商提报的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优秀得2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一、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需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性价比。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5.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需提供投标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性价比。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以上需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进行价格调整)
二、其他要求
1 本次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同一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响应无效。
2 该项目废止以后再次采购的,本次磋商文件与上次磋商文件中与报价有关的内容没有实质变更的前提下,两次都参与响应的同一供应商此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的,响应无效。
3 本项目开启前不接受报价变更(折扣或涨价)声明。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服务方案: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 磋商报价计算公式
磋商报价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工作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2项至第3.1.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只有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包含3家)时,此次投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当重新招标。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l)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3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
磋商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3.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3.4.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5详细评审
3.5.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因素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C;
3.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供应商得分=A 十B 十C 。
3.5.4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1.1 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3 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5 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A1.6 磋商报价文件(磋商函除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
A1.7 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8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备注:如果项目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磋商小组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响应文件说明否决投标情况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响应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自 拟
镇赉县失能、半失能养护院采购电梯项目采购清单
项目
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电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无机房电梯 |
1.1600kg-1.0m/s,无机房担架电梯,5层5层5门,2台。
3.配置:无障碍功能、消防功能、数字视频线、层层全发纹不锈钢、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层门耐火实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4.电梯轿厢深度不小于2.1米,宽度不小于 1.1米,电梯门为水平滑动门,开启后同行净宽不小于 1.1 米。 |
台 |
2 |
|
2 |
无机房电梯 |
餐梯5层5站5门,井道1300*1000, 200kg,0.4m/s,手动垂直中分门,整体框架式,发纹不锈钢材质。 |
台 |
1 |
|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声明:
1.如果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进行年检或更换的,但在报价时因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尚未开展年检或更换的工作,使供应商不能提交经年检或合格的资格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磋商小组会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3.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编制目录,以便评委评审。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____日
一、响应函及报价函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本供应商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 ,按照你方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全部文件正副本,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被评定为成交,我们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
供货期: 。
3.质量要求: 。
4.我方以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6.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7.我们对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磋商活动。
8.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启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9.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磋商保证金。
10.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1.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12.本响应文件自开启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3.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
磋商报价 |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
有/无 |
质量标准 |
|
供货期 |
|
备注 |
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
||
2、本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正本内容一致,如不一致以磋商报价函内容为准。 |
|||
3、磋商报价为一览表所列项目报价的总和。 |
|||
4、磋商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注:本磋商报价函除附在此处以外,还应另用小信封单独密封(不密封在大密封袋内)。如未单独递
交或密封不合格,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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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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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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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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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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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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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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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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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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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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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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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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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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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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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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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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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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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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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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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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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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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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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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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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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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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镇赉县民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和你单位发布的《 磋商文件 》(编号: )的规定,我公司xx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单位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中心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属新注册企业(从成立时间到开启日不足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2.为证明企业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在响应文件里提供体现。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响应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供应商名称) 公司的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__的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磋商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响应、开启、评审、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书签名:
被授权人(代理人)姓名、手书签名:
请供应商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五、响应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适用于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号转出的形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递交了 [项目名称] 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2、磋商保函(仅适用于磋商保证金以保函递交的形式)
保函编号: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供应商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在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供应商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此格式引供参考,如担保公司有统一的格式,可使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名称 |
合同期限 |
合同金额 |
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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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不够可追加
(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七、其他材料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承诺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审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的单位无需填写)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提供)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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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
|
≥500 |
|
|
≥50 |
|
|
<50 |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
≥2000 |
≥300 |
|
≥300 |
≥20 |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
≥80000 |
≥5000 |
|
≥50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
≥5000 |
≥20 |
|
≥1000 |
≥10 |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
≥500 |
≥50 |
|
≥100 |
≥10 |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
≥3000 |
≥300 |
|
≥200 |
≥20 |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
≥1000 |
≥1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
≥2000 |
≥3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
≥2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
≥2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
≥1000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
≥1000 |
≥100 |
|
≥50 |
≥10 |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
或,≥10000 |
≥1000 |
|
且,≥5000 |
≥100 |
|
且,≥2000 |
<100 |
|
或,<2000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
≥1000 |
≥300 |
|
≥500 |
≥100 |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300 |
或,≥120000 |
|
≥100 |
且,≥8000 |
|
≥10 |
且,≥100 |
|
<10 |
或,<100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300 |
|
|
≥100 |
|
|
≥10 |
|
|
<10 |
|
八、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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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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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注:本表后附服务团队人员身份证和电梯操作证复印件。
九、报价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电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无机房电梯 |
1.1600kg-1.0m/s,无机房担架电梯,5层5层5门,2台。
3.配置:无障碍功能、消防功能、数字视频线、层层全发纹不锈钢、防火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层门耐火实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4.电梯轿厢深度不小于2.1米,宽度不小于 1.1米,电梯门为水平滑动门,开启后同行净宽不小于 1.1 米。 |
台 |
2 |
|
|
|
2 |
无机房电梯 |
餐梯5层5站5门,井道1300*1000, 200kg,0.4m/s,手动垂直中分门,整体框架式,发纹不锈钢材质。 |
台 |
1 |
|
|
|
投标报价(总价) |
|
|
注:1.含运费、吊装费、税费。
2.金额单位:万元
十、服务方案
第八章 附 件
响应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
响应文件电子版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电子版 (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密封内容:响应文件电子版2份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递交,且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 |
响应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
开标一览表
(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序号 |
投标总价(万元) |
备注 |
1 |
|
|
注:本表在评标会上单独递交,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