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約書人財團法人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甲方經營學用品部委外經營案(30 個月) (案號 :109G01,經雙方同意,茲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