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XS2023090714105740859
二手车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_XS2023090714105740859
卖方: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证件名称及号码 91330200717883293H
买方:xxx 地址: 宁波慈溪
证件名称及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于 2023-09-07 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第一条 销售和购买
品牌及型号 | 保时捷 Panamera | 车架号 | XX0XX0000XX000000 |
首登日期 | 2020-09-27 | 车牌号 | 浙B5X55B |
车身内饰颜 色 | 外 午夜蓝 内波尔多红 | 发动机 号 | CSZ036688 |
里程表公里数 | 36908 KM | 保险状 况 | 截止 2023-09-18 随车:□ 是√□ 否 |
1.1 根据本合同,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以下所列的二手机动车(简称“车辆”)。且买方已确定,车辆的转入地(即上牌地)为: 宁波 。
第二条 车款
2.1 为购买车辆, 买方应向卖方或卖方委托代收款方支付的车款为人民币( 大写)
捌拾玖万元整
,(小写): ¥890000.00
元。(简称“车款”)。
车款为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车价,但不包含车辆的任何相关费用。本条所
称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运输(油)费、过户交易费、评估验车费和保险费(如有)。双方 特此确认,买方应该承担车款以及所有相关费用的总金额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
2.2 买 方 应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支 付 首 笔 车 款 人 民 币 ( 大 写 )
贰拾柒万元整 ,(小写): ¥270000.00 元。其中包
括定金人民币(小写): ¥50000.00
元。买方应在办理车辆过户和(如适用)转籍手续前且不
得晚于 2023-09-15 付清所有车款余额,车款余款通过第 1 种形式支付【①
贷款/②非贷款,两者二选一】。买方应该以电汇或其他卖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车款。
2.3 买方应按前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至卖方如下帐户:
开户名:【 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 】
帐 号:【405249988889 】
2.4 如买方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支付车款,而最终买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贷款或者金融机构未足额批准买方申请的汽车消费贷款,卖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定金 。
第三条 交付与过户登记
3.1 卖方应当于以下第 1 项所确定的时间(“交付期限”)向买方或买方委托的
第三人交付车辆:
(1)买、卖双方完成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或
(2)买、卖双方完成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及(为买方贷款购买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或;
(3)
3.2 买方应于交付期限内到卖方的工作场所接受卖方依据以上第1.1条所列机动车与《车辆交接单》交付的车辆及随车材料与文件。双方完成交付后,应当签署《车辆交接单》。
3.3 车辆过户和(如适用)转籍登记手续应按照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
1) 买方应于买方付清所有车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车辆过户和(如适用)转籍登记手续;卖方应该给予买方适当的合作和协助,以完成所有上述手续,包括委派授权代表亲自到登记现场签署过户文件。车辆迟延或无法完成过户或转籍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 卖方应于买方付清所有车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协助买方完成车辆过户和(如适用)转籍登记手续;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提供所需文件,以完成所有上述手续,包括亲自或委派授权代表到登记现场签署过户文件。车辆迟延或无法完成过户或转籍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卖方有过错的除外。
3.4 车辆过户至买方名下和(如适用)相应的转籍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保证,车辆系以与买方最后一次检验之时或(如果买方未检验的)本合同签订之日相同的状态交付给买方。
第四条 风险,所有权转移
4.1 下列情况下,车辆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买方:
a. 如果买方在交付期限内提取车辆,则风险自买方实际提取车辆之日转移至买方;或者
b. 如果买方逾期提取车辆的,则风险自约定的原交付期限界满时转移至买方。
4.2 车辆的所有权在买、卖双方完成车辆交付时转移至买方。
第五条 保证和声明
5.1 卖方不以任何方式对车辆做任何其他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本合同排除法律有关机动车的所有保证、条件或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机动车的适用性、可销售品质或其他的保证、条件或其他条款)的适用。
5.2 卖方保证,其是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有充分权利将车辆出让给买方,并且车辆没有被查封或其他权利障碍,能够依法被过户、转籍。
5.3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仍然具有充分的效力。
5.4 买方已查阅并确认该车在厂家(售后)系统中的维修记录,理解并认可该车可能会存在机械、电气、油漆、钣金等维修记录。
5.5 如果卖方不是自始一直持有车辆的,买方理解卖方只是中间人,卖方对车辆的全部认知仅限于前车主的披露以及DMS系统/厂家售后系统中的记录,买卖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可。
5.6 卖方向买方提供附件《车辆状况及保修确认书》所约定的车辆状况与保修服务。
5.7 若卖方系汽车经销商,买方同意卖方及卖方关联公司、生产厂商及其关联公司、品牌网络成员或上述公司委托为其或为买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在专业服务的范围内使用车辆交易过程中买方的相关信息(“信息”)或将信息用于客户服务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或法定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责任限制
6.1 如果买方迟延支付任一笔车款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卖方有权经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
6.2 如果买方未在交付期限内提取车辆的,除其他救济外,卖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保管车辆直至交付,并向买方收取由于保管所发生的仓储、保险等实际费用;并且 2)(如果买方迟延取车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经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
6.3 如果卖方迟延交付车辆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买方有权经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卖方得返还买方已支付车款及定金。
6.4 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所遭受的与本合同相关的间接损失(包括由于使用车辆而导致的间接
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及其他
7.1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7.2 卖方所在地法院对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享有排他性管辖权。
7.3 本合同将替代所有此前就合同标的于双方之间达成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理解。并且本合同的任何附件应该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以签订在后的文件的相应内容为准。
7.4 本合同中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强制执行性。
7.65如卖方为【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应仅
通过卖方的公司账户或卖方的财务收银台(“卖方收款渠道”),买方知晓卖方不允许其员工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代为收取款项或代为转交现金,卖方就所有收到的款项均会向买方出具等额的正规发票或收据。买方确认通过前述卖方收款渠道之外的形式进行的付款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均与卖方无关。同时,若涉及到与本合同相关的退款,买方同意以买方或代买方付款的人员的原支付路径接收退款。
7.76(本条仅在卖方为【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时适用)卖方要求其员工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如果买方发现卖方员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腐败、商业贿赂、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洗钱、数据泄露、侵犯人权等) , 买方可以通过登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举报制度 – 举报方式”,通过所列的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7.7 本合同一式3份。买方持有1份,卖方持有2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一年保险在我公司办理。买方在我公司办理贷款。
买方购买P6车衣一套10000元。
卖 方: 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买方:
xxx
卖方授权代理人(xx): 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二手车销售顾问(签名):_xx
签署时间:_2023-09-07
二手车经理(签名):_xxx
签署时间: 2023-09-07
附件
车辆状况及保修确认书
本关于车辆状况的确认书(“确认书”)由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称
“卖方”)和 xxx (以下称“买方”)双方签署。
鉴于卖方有意出售、 买方有意购买
保时捷
轿车一辆( 车架
号:XX0XX0000XX000000 ; 发动机号: CSZ036688 )(以下称
“车辆”),双方就车辆状况及相关条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双方在此确认,在下述明确列出的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相关信息均已由卖方在汽车销售合同签订之前诚实披露给买方,并且买方毫无保留地承认和接受卖方做出的所有声明和披露:
1.1车辆在售前是否上牌: √□是 □否
1.2车辆在售前已使用过: √□是 □否
1.3受损及修理说明: 已查阅并确认该车在DMS系统/厂家售后系统中的维修记录,理解并认可该 车可能会存在机械,电气,油漆,钣金等维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保时捷维修系统的维修记录)
1.4认可易手车说明:
是否已通过 111项技术检测,为保时捷认可易手车 √□ 是 □ 否
1.5新车保修说明:
是否享受新车保修 √□ 是 □ 否
保修开始时间:
2020/9/27
;保修开始里程: 20 KM
保修截止时间:
2023/9/26
;保修截止里程:
100000 KM
1.6二手车保修说明:(若认可易手车,以下选项为否,则视为买方主动要求放弃保时捷认可易手车保修承诺)
是否享受二手车保修: □ 是 √□ 否
保修开始日期: ; 保修开始里程: KM
保修截止日期: ; 保修截止里程: KM
二手车保修范围以保修手册规定为准,客户签署此文件即视为已阅读并理解。
请注意:二手车保修期于上述保修截止日期或达到上述保修里程时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
另外,当车辆同时在新车保修期和二手车保修期内时,仅执行新车保修。
第二条、 双方均理解并同意,在汽车销售合同签订之后买方就车辆售前使用、受损及修理、新车保修和二手车保修的任何信息提出相关的任何要求,均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卖方对信息披露义务的违反。
第三条 、双方均理解并同意,卖方只按照买方在汽车销售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出售车辆。买方确认已获得车辆信息,并承诺放弃因车辆已被使用且因使用所造成损伤而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 、本确认书构成二手车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汽车销售合同条款如与本确认书条款有任何冲突,以本确认书的规定为准。
卖 方: 宁波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买方: xxx _
卖方授权代理人(xx): 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二手车销售顾问(签名):xx
签署时间: 2023-09-07
二手车经理(签名):_xxx
签署时间: 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