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19-03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战略合作协议》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签订的框架性约定,是对各方合作的框架性安排,仅代表签约各方目前对于所预期合作关系的意愿表达。《战略合作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作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框架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的情况详见“四、其他说明”部分内容。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于 2019
年 6 月 5 日与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成都农职院”)就在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和共建技术服务团队等合作事项签署《战略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一)协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地址:xxxxxxxxxxxxx 000x。
成都农职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唯一一所以农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四川省 15 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现设有机电技
术等 7 大分院 40 余个专业,在校生规模逾万人。
(二)本次签订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如各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乙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在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和共建技术服务团队等方面展开合作。
(一)合作内容
1、共同培养现代农业装备高技能人才;
2、共同建设智慧农业装备示范基地;
3、共同组建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服务团队;
4、合作开展农机特种工种技能人才鉴定和培训;
5、共同申报农机领域各类科研项目;
6、共建共享农机人才资源库。
(二)责任和义务
1、农业装备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
双方共同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实施校企共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建专业课程体系、共商实习就业方案、共培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打造卓越人才培养特区。
2、智慧农业装备示范基地建设
双方要加强智慧农业研究,引入优势农机企业和产品,共建集农机具维修、保养、展示和人员培训于一体的智慧农业装备示范基地,助推农业装备推广和农机人才培养。乙方在学习培训集中期,提供不低于 100 万元的农机装备在基地展示,供甲方学生观摩学习和对外培训。
3、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服务团队
双方组建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服务团队,发挥现有农机具和技术力量的作用,参与省内外农机作业,提高农机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农机(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农村各类经济组织提供技术服务。
4、农机特种工种技能鉴定
双方以四川省农机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培养乡村振兴战略急需人员为目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创新鉴定模式,共同培养现代农业装备发展所需技术人才。甲方要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场所,主动为农机工种鉴定创新培训模式。乙方为开展农机工种鉴定组织社会资源,并免费使用甲方场地、设备等。
5、申报农机领域各类科研项目
双方以填空白、补弱项、提质量为着力点,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加强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与农机装备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农机装备与农艺技术有机融合,加快先进、适用、安全、可靠农机装备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促进我国由农机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显著提高农机装备有效供给能力。
6、共建共享人才资源库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推选人员共建共享高水平人才资源库。双方应积极推选资源库人员进修、学习先进的农业装备技术和理念,确保持续为资源库提供优秀人才。
三、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x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合作,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的特长和
优势,在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和共建技术服务团队等方面展开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战略合作协议》是各方下一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中相关约定条款能否付诸实施、最终能否达成正式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 协议对方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战略框架协议》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4 |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2019 年 4 月 29 日 | 正在紧密合作推进中。 |
《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 2018 年 4 月 18 日 | 已成立“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吉峰协同创新示范中心”,并且已在丘陵山区所需xx特色农机具、农业植保技术、蔬菜种植全程机械化、 蔬菜种植全程机械 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2 |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7 年 8 月 29 日 | 目前无实质性进展。 |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