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能源示范区三大历史发展机遇,作为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唯一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对张家口发展氢能产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河北省政府也把氢能的开发和利用列入张家口市 “3+2”主导产业大力推动。通过政策支撑、规划引领、项目带动、科技创新、应用示范,目前张家口已经成为国内氢能生态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氢能张家口城市新名片越发响 亮。2019 年 6 月,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科技部,对张家口市在氢能示范应用方面的努力给予高度肯定,授予“促进中国燃料电池...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推进氢能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待合作事项的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预计本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战略框架协议的概况
近日,为了实现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张家口市政府”)、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在氢能源汽车产业和基金的深度合作,经友好协商,三方签署了《合作推动氢能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框架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目前本协议涉及到的事项尚在协商阶段,无需提交董事会会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待合作事项的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介绍
(一)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张家口市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筹办举办 2022 年冬奥会、建设国家可再
生能源示范区三大历史发展机遇,作为国务院批复的全国唯一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对张家口发展氢能产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河北省政府也把氢能的开发和利用列入张家口市“3+2”主导产业大力推动。通过政策支撑、规划引领、项目带动、科技创新、应用示范,目前张家口已经成为国内氢能生态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氢能张家口城市新名片越发响亮。2019 年 6 月,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科技部,对张家口市在氢能示范应用方面的努力给予高度肯定,授予“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6346620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 A 单元 1515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xxx
xx时间:1989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煤炭制品、石油制品、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植集团是中国领先的、以实体产业投资为核心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多年来在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和优越的资源优势。
中植集团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先生控制,为公司关联企业。
三、战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方”)
(二)合作宗旨
三方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资本优
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充分整合、发挥各方的优势,精诚合作,在氢能汽车产业领域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共同推动张家口市氢能之都建设。
(三)合作主要内容
1、在张家口市建设新能源专用车整车制造厂
依托公司整车技术制造优势,在张家口市建设新能源专用车(含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厂,由张家口市政府建设标准厂房并提供政策支持,公司租赁厂房投资建设汽车生产线,规划年产能 1500 台(其中包括新能源客车、物流
车和环卫等专用车),力争在 2021 年内建设完毕并投产,实现新能源汽车本地规模化生产和运营,合力打造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本地整车制造企业。
2、组建氢能基金
与张家口市政府共同设立氢能基金,一期规模 10 亿元,开展氢能产业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张家口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3、孵化本地产业链
为孵化本地产业链和扶持本地车企发展,在同等产品质量条件下,公司优先采购张家口本地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配件,同时张家口市优先采购公司的产品,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四)氢能基金核心要素
1、基金名称:张家口-中植氢能产业基金(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组织形式及注册地址
(1)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制。
(2)基金注册地拟为:河北省张家口市(以工商登记为准)。
(3)注册时间:基金在 2020 年底前注册完毕。
3、基金规模
一期基金规模 10 亿元(暂定),其中张家口市政府出资 2 亿元,公司与中
植集团出资 2 亿元,社会资本(包括国内外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出资 6 亿元。
4、基金投资策略
(1)专注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优质标的企业或项目股权投资,少部分用于优质项目债权投资(限定比例);
(2)关注高效、绿色氢气制备、纯化;长距离、大规模氢气储运等领域具备领先技术优势的标的企业;
(3)催化剂、膜电极、电堆集成技术领域具有快速市场化、规模化应用前景的细分赛道龙头企业;
(4)优质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运营企业;有资本化条件的加氢站、混建站项目等。
5、基金运作模式
(1)基金按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政府参股不控股、项目选择市场化、日常管理专业化、资金使用透明化等原则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中植集团或中植集团指定具有基金管理人资格的主体担任;
(3)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最高决策机构,成员由各合伙人推荐或同意;
(4)基金采取承诺出资制,募集资金实际缴付以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为资金缴付前提,各方随项目按照比例出资;
(5)返投比例要求 60%投资辖区内企业(比例可后期沟通调整)。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6、基金退出路径
(1)投资标的自主 IPO 或借壳上市;
(2)通过中植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平台并购重组退出;
(3)通过 ABS、ABN 等证券化方式退出。
(五)合作机制
三方委派各自人员组成固定工作小组,通过各种形式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各方业务交流与合作,指定具体负责机构及联系人推动合作内容的实施。
(六)其它条款
1、协议后续合同或协议
(1)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各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三方需要进行具体合作时,均须另行签订与合作相对应的合同,并应保证合法合规。本
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2)本协议经三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协议的生效
x协议自各方盖章并经各自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x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重点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市场开拓和产业升级并促进本公司长远发展。未来三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合作,预计本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本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 截至目前,《战略框架协议》涉及到的事项尚在协商阶段。待合作事项的具体方案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期间受各方的审批流程及内部外环境变化的影响,合作事项的具体实施进度及最终合作方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作推动氢能汽车产业发展战略框架协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