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自傳(500字以內為限,內文以A4直式橫書,標楷體12字體、單行間距,內容須包含:履歷自傳、從事未就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工作動機、對於嘉義縣學校專業輔導工作 願景、工作資歷傑出表現、個案輔導案例故事,其他如:獲獎紀錄及任何可以表現個人特色與能力之陳述等)(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