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MZB2023DYYY-388
项目编号:ZMZB2023DYYY-388
西安市第一医院
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3DYYY-388
项目名称: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护理设备一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30000.00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xxxxxxxxxx00xxxxxxXxxx000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0xxx0-x000-0000-000x-000xxx00x00x.xxx0
(3)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4)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一医院
地址:xxxxx00x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9-8763096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xxxxxXx00x0000x
联系方式:029-88440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xx
电话:00000000000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MZB2023DYYY-388 |
3 |
备案(核准)编号 |
ZCBN-西安市-2023-05977 |
4 |
是否预留份额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5 |
预算金额 |
3230000.00元 |
最高限价 |
3200000.00元 |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 ☑否 |
7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 ☑否 |
8 |
投标保证金 |
免交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一正两副(和上传文件保持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用于备案及档案保存。 |
10 |
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 |
无 |
11 |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变更公告) |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仅提供项目公告,官网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即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项目公告和采购文件下载。官网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
12 |
询问和质疑 |
见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 |
13 |
投诉受理 |
1.受理单位: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地址:xxxxxxxxxxxxXx00x |
00 |
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5 |
开标形式 |
☑不见面开标 ☐见面开标 详见本章“开标程序”有关内容。 |
16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是 ☑否 |
17 |
中标通知书 |
领取地点:xxxxxxxxx00xxxxxXx00x0000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xx |
18 |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技术支持(软件开发商)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技术支持热线:000-000-0000/000-000-0000 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 |
19 |
CA业务网点 |
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网点1:xxxxxxxxxxxx0x客服中心 客服电话:0000-000-000 网点2:xxxxxxx00x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00-00000000 网点3:xxxxxxx00xxxxxxXx0x00#窗口 咨询电话:000-00000000转80211 |
20 |
代理服务费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下浮20%收取。 2、供应商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但不单独列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等形式交纳。 |
21 |
所属行业 |
所属行业为工业 |
22 |
核心产品 |
处置室组柜 |
23 |
项目属性 |
货物 |
24 |
商务条款 |
1.原厂质保要求:要求投标设备原厂质保≥3年。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和原厂签订的≥3年的质保合同,内容需明确已响应的质保内容和拟签订采购合同的履约约定内容,并明确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全权由原厂负责处理。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 4.1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投标人和采购人约定时间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清点验收,确认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等。 4.2设备安装、调试、自检正常,且可正常使用后,由投标人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正式验收。 4.3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验收管理制度和流程准备好验收资料后,按约定时间进行设备运行(正式)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 4.4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日后管理和维护。 5.验收依据: 5.1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5.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5.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5.4易损配件、备件报价单。 5.5提供原厂质保文件。 5.6其它。 6.履约能力要求: 6.1质保期内: 6.1.1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投标人2小时内响应, 8小时内到达现场明确解决方案,48小时内无法修复提供备用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需返厂维修,相关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同规格型号原厂全新产品,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1.2投标人销售及原厂维修人员须定期巡访医院,及时解决相关设备的各种问题。质保期内保证整机按照保养手册至少每季度保养一次。 6.2投标人在质保期结束前,对设备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3质保期满后:投标人提供每年不低于四次的巡访,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长期的优惠有偿维修服务,并负责长期成本价供应设备所需的原厂备品、备件,提供主要易损备件报价单。设备出现的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维修更换的配件、备件质保时间为≥12个月,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零备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工时费。 6.4使用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投标人须安排原厂工程师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应用等技术培训,直至使用人员熟练掌握该设备的全部功能操作。长期提供每年不低于2次的免费理论和操作应用培训。 6.5开机率:全年≥95%(全年按365天计),停机每超过一天,保修期顺延5天,以此类推。 6.6服务承诺: 6.6.1质保期内提供完全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6.6.2设备所需备件充足,并保证不低于10年的供应期,提供主要配件清单。 7.履约保证金的交付和退还: 7.1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采购人。 7.2保证期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到达中标投标人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日。 7.3保证期满投标人如约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付款方式如下: 货到安装试用期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经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全款。 注: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
一、有关定义
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4.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的简称,官网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5.企业端:指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快捷登录网址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投标流程
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采购项目(即线上项目),将同时提供WORD\PDF格式(仅用于预览)和SXSZF格式(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两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1.预览采购文件:打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和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预览版本(WORD\PDF格式);
2.办理注册登记(针对初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用户):
(1)办理诚信入库注册:在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后,供应商应先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完成“诚信入库登记”;
(2)办理数字认证(CA锁):一般分为法人锁(必选)、企业锁主锁(必选)及副锁(可选)。CA锁将用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CA办理及售后服务统一由第三方机构(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负责。
办理须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
(3)绑定和激活CA:将数字证书与诚信库中的供应商账户进行绑定。
3.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无法再下载!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详见本章中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5.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6.在线参加开标大会: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使用CA锁(必须与加密文件时的CA锁为同一把锁)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后,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参与整个开标过程。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7.等待专家评审:评审期间,可能需要对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或答复。在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勿擅自离席,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中标供应商注册: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前,应由中标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
(二)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针对采购需求(包括采购内容、技术或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质疑方式:
① 在线质疑:
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提出质疑”,填写表单并提交质疑。
② 书面质疑:
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见下方链接)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质疑函范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①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② 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③ 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④ 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⑤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⑥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投诉。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提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投诉书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
投诉书范本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
4.恶意质疑、投诉的法律后果
(1)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关于保证金
1.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供应商违约,开具担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相关工作,2015年西安市财政局先后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17年西安市财政局对合作机构名单进行了调整,详见《2017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名单)。
《实施方案》链接地址:
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52fd850863a9e4594d.html
《合作机构名单》链接地址:
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4565cbd804f69e97e0.html
2.投标保证金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供应商参与西安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免交投标保证金。
(四)关于联合体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投标邀请函中载明“接受联合体”时,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未明确载明“不接受联合体”时,视同接受联合体。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时,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的。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签订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遵循以下规则:
①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投标邀请函中前五项基本资格要求;第六项《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对联合体各方负责。
②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 采用资格前审的项目,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前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前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④ 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⑤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⑥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人员和设备情况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以说明其作为独立供应商所具有的能有效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⑦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的,联合体各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类或类似业绩可以累计,但联合体一方或多方共同参与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
⑧ 投标文件中需要供应商盖章之处,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除联合体协议必须由各方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进行签字、盖章,并对联合体各方负责。
⑨ 对采购项目提出投诉时,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联合体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进口产品
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投标邀请函将明确载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此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仍然可以参与竞争;否则,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1.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3%~5%)的扣除(实际价格扣除比例以本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具体规定为准),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时,依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企业性质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中,《监狱企业证明函》应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上述声明函\证明函的,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附件。
(5)“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名单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陕西省财政厅结合陕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简称融资办法)。
链接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article/zcdt/1390497710741917696
(七)关于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
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标前集中答疑。投标邀请函中明确载明安排上述活动的,各供应商应派出技术、预算等相关人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踏勘\标前集中答疑。
供应商代表可在采购人指引下就采购内容相关数据进行实地测量,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答的问题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口头问题,口头答复;书面问题,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整理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答疑纪要》。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以答疑纪要为准。
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集中答疑的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九)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事项
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委托人、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十)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后,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招标文件内所附网络链接仅供参考,不保证其长期有效性。
2.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
(二)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第1章 投标邀请函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第3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4章 合同文本
第5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检查及阅读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响 应,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原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失效。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当需要澄清或修改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变更公告的同时,提醒供应商下载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及时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4.请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信息公告·〉市级·〉西安市〗;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式样
1.组成及格式
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给定形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2.语言
招标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
3.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1.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相应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
1.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陕西公共资源)”进行编制。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
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181115/4d59c184-e8f6-4d5a-a416-c2f6b0601e66.html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务必先做好电子招标文件的备份工作。然后按操作手册中给出的方法将电子招标文件(*.SXSZF)或答疑文件(*.SXSCF,即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入制作软件,最后按照章节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个部分。
再次提醒: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伴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锁”进行签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锁”进行签章。
若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专用制作软件中的“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导出。在制作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1.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需要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注意: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应当使用同一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下,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将予以记录。
3.上传文件有误或需要重新提交的,可先撤销已经上传的文件,然后重新上传新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文件,再重新提交新文件;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备案用)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补充和修改。
(七)关于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中对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
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
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
(八)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误投的或采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
2.逾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五、开标程序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整个过程受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不见面开标”是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的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供应商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线实现开标、解密、澄清等操作。
1.供应商登录:开标前,请各供应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
2.主持人宣布开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收到主持人“开始解密”指令后,应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除因【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4.唱标:对于公开招标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报价。
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环节。供应商请保持在线,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做相应的澄清。因供应商擅自离席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链接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fwzn/004003/20200426/bc8b2c1e-abe2-4168-913c-68ff93345faf.html
(一)开标环节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1.供应商放弃或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整解密的,如忘带CA锁、或携带的CA锁与加密文件的CA锁不同、或使用旧版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
3.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置
在开评标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汇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等待或中止后续活动。
六、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图文清晰、易于辨识,否则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资格项 |
审查内容 |
一 |
基本资格条件 |
|
1 |
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
2 |
财务状况证明 |
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 |
履行合同书面声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4 |
税收缴纳证明
|
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5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
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8 |
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
9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 |
七、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程序
1.组建评标委员会
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1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包含品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 (包含品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2 |
交货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文件的标的数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标的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6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本章第五小节“投标报价”所列需要修正情形,但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1 |
报价35% |
35 |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
政策性优惠详见下列评审标准备注 |
2 |
技术指标31% |
31 |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完全符合、响应或优于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1分;*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非*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所有参数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厂家确认的产品彩页、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不提供的,按照负偏离对待。 |
|
3 |
质量保证6% |
6 |
设备进货渠道正规,确保生产供应的设备无假货、水货、翻新货且无产权纠纷,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资料进行计分,证明资料齐全、完整、链条清晰度高计4.1-6分;证明资料欠缺,链条清晰度不够计2.1-4分,证明资料严重不足,无法保障产品质量计0.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
4 |
实施方案4% |
4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及协调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计3.1-4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计2.1-3分;实施方案不全面、不合理,计0.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
5 |
售后服务5% |
5 |
各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有效服务体系、服务范围、备品备件、服务承诺以及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售后服务电话等)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给出。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全面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得4.1-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内容无缺失得2.1-4分;方案内容欠缺得0.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
6 |
培训方案5% |
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及培训效果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善、工作目标明确、科学合理、培训效果保证措施充分,计4.1-5分,有培训方案、可行、措施和各项工作目标、条理性不强,计2.1-4分,方案较差,计0.1-2分,未提供不计分。 |
|
7 |
业绩10% |
10 |
提供自2020年6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核心产品每提供1份业绩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非核心产品每提供1份或多份业绩合同累计,达到至少包含两种及以上不同产品的得0.5分,最多6分。(附有供货完整合同佐证,且合同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 得分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
|
8 |
原厂质保方案4% |
4 |
在保证原厂质保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得2分,最高得4分。 |
|
评审标准备注: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节能环保产品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4)技术参数正偏离须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正偏离的理由和佐证材料的页码;
(5)评审指标出现漏项的最低得分为零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三)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本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评审现场人员的保密责任
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视同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中标
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同时书面复函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上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评标结果查看〗,查看本单位的最终得分与排序。
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报告送监管机构备案。
九、合同签订、履行及验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补充合同等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合同进行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采购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三)履行合同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验收或考核
1.采购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验收或考核。
2.采购人按《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等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合同款项。
十、废标及重新招标
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3.在递交投标文件阶段、密封性等形式检查阶段、资格审查阶段或评标委员会评标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依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的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批准的采购方式继续进行。
4.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儿科病床 |
80 |
36.00 |
320 |
|
2 |
翻身床 |
5 |
17.50 |
|
|
3 |
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30.00 |
|
|
4 |
医用冰箱 |
15 |
18.00 |
|
|
5 |
处置室组柜 |
44 |
132.00 |
核心产品 |
|
6 |
治疗台 |
30 |
30.00 |
|
|
7 |
重症监护床 |
17 |
59.50 |
|
|
|
合计 |
192 |
323 |
320 |
|
二、技术要求:
品目一:儿科病床
1.规格:1885×935×1025mm±10mm(床面高度550mm±10mm)
2、床头:多种颜色可选。
3、床板背部可升降角度:85±5°,腿部可升降角度:45±5°。离地高度550mm±10mm.床框采用30×60×1.5mm方管拼焊。
*4、护栏颜色与床头主题颜色一致。护栏有两把安全锁,须同时打开两把安全锁才可以调节高度。
5、脚轮:全制动万向脚轮。
6、升降丝杆及摇把:为双向限位结构制造。
7、床身四角部位有四个输液架插孔,每床配有输液架1个。
8、床边带有移动引流挂钩。
9、床垫表面柔软,抗菌防水,弧形设计,内部高密度海绵,厚度≥10cm。
品目二:翻身床
1.规格:2200×1070±30(mm), (480---850)±20(mm)。
2.床架防锈处理、表面光滑。
3.床面可透X线,可在不移动病人的情况下做X光拍摄。
4.通过控制器、护栏控制器控制整床运动。
5.低噪音,抗电磁,不干扰呼吸机、心电监护等设备工作。
6.调节角度:
6.1背部:0°-(75°±5°)
6.2腿部调节高度:0°-(40°±5°)
6.3整体升降:480-850,±20mm
6.4前后倾斜:0°-(15°±2°)
6.5左右翻身:0-(30°±5°)
7.病床带称重系统显示病人体重。
*8.带CPR功能。
9.带有联动功能背部腿部可同时调节。
10.护栏四叶式长短护栏,护栏与床板保持同步升降,配有角度显示器。
11.脚轮采用中控脚轮,一脚刹车四轮同时紧锁。
12.电动控制系统:遥控器控制整床运动。
13.带有蓄电池,市电断电后可正常操作使用。
14.床身四角部位有四个输液架插孔,每床配有输液架1个。
15.病床两侧各带有1个移动塑料引流挂钩。
16.床垫抗菌防水,弧形设计,内部高密度海绵,厚度≥10cm。
17.每床均带有牵引骨科架,井字形龙门架,精准定位牵引角度;四根立柱,两根横梁,一根纵梁,两个拉环;配腿部牵引横杆一条;配备双牵引滑轮,坐标式灵活定位,顶部配牵引滑轮和输液挂钩各一个,并可按需增配,满足各体位牵引所需;配高强度助力吊带一条。
品目三: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用途:满足泌尿外科肾脏、输尿管、膀胱前列腺的诊断和介入治疗。
2.所投设备为最新软件版本机型。
3.全物理键盘控制面板,支持≥5个旋钮按键,可独立于主机调节角度。
4.主机内置≥2个探头接口,可扩展至≥4个探头接口,大小一致,全激活,互通互用。
5.配置包含两个微凸阵探头
*5.1凸线经直肠双平面探头:2.0-7.0MHz;单个插口链接主机,可实现两个平面的同屏显示并快速切换。
5.2凸阵探头:1.0-7.0MHz。
6.具备空间复合成像,扩展成像模式下可用;二维角度独立偏转成像;斑点噪音抑制技术;多级可调;扩展成像多级可调,支持二维、彩色多普勒模式;二维/彩色双实时对比成像;一键优化,单次操作,支持二维、彩色及频谱模式;局部放大:放大倍数多级调节,支持画中画功能;一键全屏放大,支持二维、彩色等模式。
7.有穿刺引导功能:支持单条引导线和双线区间引导两种方式,可调节位置及角度;碎石引导中位线。
8.具备穿刺增强技术,支持双幅显示,增强平面可多角度调节、应对不同穿刺部位。
9.具备泌尿、腹部、妇科、小器官、儿科、血管、肌骨测量软件包。
10.具有电影回放及原始数据处理;支持手动、自动回放,支持4D 电影回放;支持不同探头4幅图像同屏动态回放,回放速度可调。
11.存储及数据管理≥850G硬盘。
12.动态范围: ≥270dB,可视可调。
品目四:医用冰箱(不属于医疗器械)
1、温度控制系统:微电脑控制,数码显示箱内温度,显示精度0.1℃。强制风冷系统,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
2、安全控制系统:多种故障报警、多重保护功能等。
3、制冷系统:确保箱内温度均匀稳定。
4、其他功能
4.1安全门锁设计。
4.2内设自动感应温度计。
4.3内设照明灯。
4.4多层搁架设计,可根据需要调整间隙。
5、冰箱容积≥600L
品目五:处置室组柜(不属于医疗器械)
1.组成:主要由治疗柜和处置柜组成。
2.治疗柜:
2.1、规格:900×600×850(mm), 背板高度1150mm
2.2、柜体:采用≥1.0mm一级电解钢板(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电解钢板》检测报告)。
2.3、门板:采用一级电解钢板,耐腐蚀。
2.4、拉手:一字折弯暗拉手。
2.5、门铰:采用优质门铰。
2.6、表面处理:表面采用抗菌粉末喷涂,涂层膜厚度均匀,内外一致。
2.7、台面医用级人造石,厚度≥12mm。(提供检测报告)
2.8、水槽:采用304及以上级别不锈钢一体铸造成型水槽,配备不锈钢手动水龙头;
*2.9、电解钢板:符合GB/T1741-2007《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电解钢板》合格检测报告)
*2.10、水龙头:陶瓷片密封水嘴,符合医用标准《含铜抗菌不锈钢》。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水龙头》合格检测报告)
*2.11、304及以上级别不锈钢板(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12、门铰:在耐久性试验前后,打开力和关闭力≤10N;垂直静载荷:≥15kg;水平静载荷≥30N;耐用性:≥40000次。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13、人造石:符合JC/T 908-2013《人造石》、GB/T 4893.1-2005《家具表面耐冷液测定法》、GB/T 4893.2-2005《家具表面耐湿热测定法》、GB/T 4893.3-2005《家具表面耐干热测定法》;耐液性:10%碳酸钠溶液,24h,不低于1级;10%乙酸溶液,24h,不低于1级;耐湿热:70℃,20min,不低于1级;耐干热:70℃,20min,不低于1级;耐污染性:实体面材试样耐污染总和不大于64,最大污迹深度不大于0.12m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人造石》合格检测报告)
处置柜:
3.1、规格:900×600×850(mm), 背板高度1150mm
3.2、柜体:采用≥1.0mm一级电解钢板(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电解钢板》检测报告)。
3.3、门板:采用一级电解钢板。
3.4、拉手:一字折弯暗拉手。
3.5、表面处理:表面采用抗菌粉末喷涂,涂层膜厚度均匀,内外一致。
3.6、台面医用级人造石,厚度≥12m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7、水槽:采用304及以上级别不锈钢一体铸造成型水槽,配备不锈钢手动水龙头;
*3.8、人造石:符合GB/T 1741-2007 漆膜耐霉菌性测定法;
试验菌种:黑曲霉、黄曲霉、球毛壳霉、腊叶芽枝霉、宛氏拟青霉、桔青霉、绿色木霉、出芽短梗霉、链格孢。试验条件:时间28天,湿度> 90%RH,温度28℃。长霉程度:在放大约50倍下无明显长霉。长霉等级:0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人造石》合格检测报告)
3.9、污物箱:符合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和评价》、GB/T 1865-2009《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GB/T228.1-202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QB/T 3827-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
耐人工气候老化性:100h无起泡、无开裂、无剥落;粉化:0级;变色(白色和浅色):0级;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0.2:≥205MPa;抗拉强度Rm≥515MPa;断后伸长率A≥40%;乙酸盐雾(ASS):200小时无锈点,耐腐蚀能力10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污物箱》合格检测报告)
品目六:治疗台(不属于医疗器械)
1、用途:存放治疗药品、暂存药品及耗材用品
2、具体要求:
2.1规格:900×600×850(mm), 背板高度1150mm
*2.2柜体:采用≥1.0mm一级电解钢板(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电解钢板》检测报告)。
2.3门板:采用一级电解钢板。
2.4拉手:一字折弯暗拉手。
2.5表面处理:表面采用抗菌粉末喷涂,涂层膜厚度均匀,内外一致。
2.6台面医用级人造石,厚度≥12m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7水槽:采用304及以上级别不锈钢一体铸造成型水槽,配备不锈钢手动水龙头。
2.8背板上按照需求配有电源插座。
品目七:重症监护床
1.规格:2160×1070±10(mm),(480-860)(mm)
2.床面可透X线,可在不移动病人的情况下做X光拍摄。
3.通过控制器、护栏控制器控制整床运动。
4.床的操作需要低噪音,不漏电,抗电磁,不能干扰呼吸机、心电监护等设备工作。
5.四叶式护栏,采用ABS 材料一体吹塑成型,护栏与床板保持同步升降,配有角度显示器,床体升降时,能准确显示床体各部位角度。
6.床可调节角度:
6.1背部:0°-(70°±5°)。
6.2腿部调节高度:0°-(35°±5°)。
6.3整体升降:480-860mm。
6.4前后倾斜:0°-(15°±2°)。
*7.病床带称重系统,在床尾屏上实时显示病人体重。
*8.具有手动、电动CPR 功能。
9.带有联动功能背部腿部可同时调节。
10.具有床体操控及锁定功能。
11.一脚刹车四轮同时紧锁。
12.可通过遥控器及床上按键操作床的功能。
13.带有蓄电池,市电断电后可正常操作使用。
14.床身四角部位有四个输液架插孔,每床配有输液架1个。
15.床边带有移动引流挂钩。
16.床垫表面柔软,抗菌防水,弧形设计,内部高密度海绵,厚度≥10cm。
三、商务条款
1.原厂质保要求:要求投标设备原厂质保≥3年。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和原厂签订的≥3年的质保合同,内容需明确已响应的质保内容和拟签订采购合同的履约约定内容,并明确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全权由原厂负责处理。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
4.1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投标人和采购人约定时间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清点验收,确认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等。
4.2设备安装、调试、自检正常,且可正常使用后,由投标人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正式验收。
4.3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验收管理制度和流程准备好验收资料后,按约定时间进行设备运行(正式)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作为对货物的最终认可。
4.4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日后管理和维护。
5.验收依据:
5.1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5.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5.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5.4易损配件、备件报价单。
5.5提供原厂质保文件。
5.6其它。
6.履约能力要求:
6.1质保期内:
6.1.1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投标人2小时内响应, 8小时内到达现场明确解决方案,48小时内无法修复提供备用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需返厂维修,相关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修复的,需更换同规格型号原厂全新产品,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1.2投标人销售及原厂维修人员须定期巡访医院,及时解决相关设备的各种问题。质保期内保证整机按照保养手册至少每季度保养一次。
6.2投标人在质保期结束前,对设备进行系统测试,全面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3质保期满后:投标人提供每年不低于四次的巡访,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长期的优惠有偿维修服务,并负责长期成本价供应设备所需的原厂备品、备件,提供主要易损备件报价单。设备出现的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维修更换的配件、备件质保时间为≥12个月,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零备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工时费。
6.4使用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投标人须安排原厂工程师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应用等技术培训,直至使用人员熟练掌握该设备的全部功能操作。长期提供每年不低于2次的免费理论和操作应用培训。
6.5开机率:全年≥95%(全年按365天计),停机每超过一天,保修期顺延5天,以此类推。
6.6服务承诺:
6.6.1质保期内提供完全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6.6.2设备所需备件充足,并保证不低于10年的供应期,提供主要配件清单。
7.履约保证金的交付和退还:
7.1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采购人。
7.2保证期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到达中标投标人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日。
7.3保证期满投标人如约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8.付款方式如下:
货到安装试用期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经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全款。
第四章 合同文本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西安市第一医院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第一医院
投标人(乙方):
投标人规模: 规模企业
招标公司:
招标时间: 年 月 日
履约结束日期: 年 月 日(可视验收具体情况向后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西安市第一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及名称: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配置清单附后)
货物品名 |
产地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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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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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配置清单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元) |
二、合同总价(附后)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生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培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它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交货地点:西安市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意:包装箱及拆箱、安装和调试产生的垃圾,由乙方带出院外自行处理。
四、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3日内负责包换或包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监督质询乙方提供的包换货物质量和生产、运输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影响货物质量或被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被损坏的部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5、因乙方所供设备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在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同批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需提供甲方购买货物的相同批次报关文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15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按照合同条款第四条之第3款处理,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缺项、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和更换符合要求的整机之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3、货物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初步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在交货的同时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或工具等约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六、培训和保养
乙方以多种方式负责向甲方培训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直到熟练掌握为止。甲方负责考核培训结果以决定是否需要再培训。乙方接到甲方培训通知后3日内安排再培训。
七、付款方式
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经 天试用期满,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经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大写): (¥ )。
2、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大写): (¥ )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期为中标(成交)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保证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的,在合同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计划支付日期约为 年 月 日(可视具体情况向后顺延)。
3、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依据投标文件的响应,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出具厂家提供的 年质保证明和维保内容,保修期外维修免工时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无法排除故障者需提供备用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质保期第一年内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视作乙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应依据货物《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中技术保障和服务保障,执行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
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还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在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违约事宜上报至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货物的权利,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在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时间提供售后服务,每逾期一次,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效力相同,自双方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
3、货物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项下地址为有效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应当书面通知相对方,未通知视为未变更,一方所发的文件通知等寄出或在《西安晚报》上公示即视为送达,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乙方名称(盖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西安市第一医院
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ZB2023DYYY-388
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函
第二章 开标一览表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概况
第五章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第六章 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
第七章 技术与服务方案
第八章 服务承诺
第九章 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第十章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第一部分 投标函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承诺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
2.我方已悉知并及时关注了贵单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
3.我方同意向贵单位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5.我方投标文件在开启之日起___个日历日(应不少于90个日历日)内有效。
6.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将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遵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7.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一医院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MZB2023DYYY-388
单位:元
报价内容
投标内容 |
总报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西安市第一医院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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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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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一医院护理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MZB2023DYYY-388
共 页,第 页
产品 费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儿科病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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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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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翻身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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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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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数字化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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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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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用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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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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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处置室组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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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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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治疗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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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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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重症监护床 |
|
|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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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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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资格承诺(格式)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参与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参与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参与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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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法 人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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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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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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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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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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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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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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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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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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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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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 |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的(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招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8、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参与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非联合体,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参与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非西安市第一医院职工投资举办的企业,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部分 供应商概况
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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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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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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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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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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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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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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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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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 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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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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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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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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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 |
证书号 |
等级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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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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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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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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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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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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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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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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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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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填写“上年度营业收入”; 2.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 |
第五部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
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
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
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1.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不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
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
表1、商务响应偏差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要求 内容 |
投标文件 响应商务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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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须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情况在“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在“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原因。
3、该表可扩展。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2、技术响应偏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标书要求 技术指标 |
投标产品 技术指标 |
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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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须按“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情况在“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在“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原因。
3、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技术与服务方案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无具体格式。
第八部分 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无具体格式。
第九部分 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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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全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第十部分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申明,并对申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应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五、质疑函样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公平 公正
专业 高效
企业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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