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3301010060508286001211)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
(2019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二三年六月
(招标编号:A3301010060508286001211)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 月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设计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以杭发改投资〔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招标人为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913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99965万元(含景观及水域投资估算约46900万元),建设规模:包括交通换乘枢纽设施用房、新城 综合服务中心用房、文化展示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滨水配套服务用房、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配套设备用房,以及室外铺装场地、公园绿地、河道整治、驳岸附属设施、桥梁等工程,总建设规模为253781平方米(其中YH18-0701-3地块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4360平方米,YH18-0701-4地块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81600平方米)。总用地规模为2688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设地点:杭州市西站枢纽站南区域。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四至红线范围内各地块的所有设计工作,包 括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BIM设计咨询、管线综合设计(含既有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市政及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设计、幕墙设计、绿建全过程咨询、泛光照明设计
、交通仿真设计咨询、标志标识设计等,以及专项设计审核协调、报批配合、施工配 合及验收配合等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相关配合工作。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除外。
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
2.3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不少于110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乙 级且设计专项类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且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且设计专项类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
)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且设计 专项类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建筑专业设计工作的成员业绩为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载明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的房屋建筑(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仓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或合同复制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合同复制件的,则规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合同复制件为准。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制件,否则不予得分。】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明材料: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复制件须由本人签名)、② 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 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承担建筑专业设计工作;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上述证明材料中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xxxx://000.000.000.000:00 )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招标人: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0x000x联系人:巫工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000x.嘉联xx座6楼603室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18958189813
2023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火车xxxxxxxxxxxxxx0xx0x000x联系人:巫工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000x·xxxxx0x000x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18958189813 |
1.1.4 | 工程名称 |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设计 |
1.1.5 | 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1.6 | 建设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1.1.7 | 投资估算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见招标公告。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不少于110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45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信用分计取规则: ☑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分计取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联系方式:13511433509 联系人:xxx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 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材料: 3.1.1.1投标函封面; ☑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或独立投标的均须提供):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复制件须由本人签名);②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 |
标保函/融资担保等); 3.1.1.5 其他投标资料: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600,不得少于400,文本连续编码);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询标承诺书。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3560.0639万元。 ☑风险控制价2848.0511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 %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12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人民币10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 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注: 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担保缴纳方式”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帐户:75828100032388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 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 |
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 付责任。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函封面外,由 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展示图板 ☑无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xxxx://000.000.000.0 1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2.4.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 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 扫描件)。 |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 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 “标书1副本”); 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xxx(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 “标书2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 份;□多媒体演示文件 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 据。 | |
3.7.5(A) |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 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 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 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 | |
☑4.1.1(A)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 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
☑4.1.2(A)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时 分 00 秒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 |
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其他: |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 | ||
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 | ||
得拒收); | ||
☑4.2.5(A) |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 ||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 ||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第二阶段开标 1、开标时间: (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 )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 |
☑5.2(A)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 |
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 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1(后缀名为 “.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 (五)第二阶段开标。 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 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 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 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 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分值: 80 分 ☑资信标分值: 10 分商务标分值: 10 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5 分(0.5~1),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 0.3 分(0.3~0.5)。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3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2 个(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定标核查 |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4 |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 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 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 排序第 2 名的投标人 1 万元; 排序第 3 名的投标人 0.5 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补偿。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10.2 | xx和答辩 | xx和答辩(注: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填报真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xx和答辩的,按照杭州市信用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承诺书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 1、xxx答辩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2、答辩方式:☑书面答复。 3、xxx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答辩对象一般为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授权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xx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2)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一般为90分钟,晚高峰、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延长到120分钟。 (3)xxx答辩人应在xx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xx和答辩。 4、xxx答辩地点:同开标地点 5、xx和答辩问题:相关xx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招标人填写) 本项目原创设计的思路 ;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 带资料,答辩时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否则该项按0分处理。 |
10.3 | 特别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 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五、其他: 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2、《杭州市余杭区西站新城单元详细规划》已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hangzhou.gov.cn/)、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门户网站(http://cxkc.hangzhou.gov.cn)、余杭区人民政府网站 ( http://www.yuhang.gov.cn )公示,直接搜索“杭州市余杭区西站新城单元详细规划”即可。 |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或独立投标的均须提供):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复制件须由本人签名)、②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4)投标担保;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 3.1、3.5。(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交通组织设计说明
(9)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空间组织、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发包人要求中要求的分项设计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3.1.2.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2.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主要建筑效果图、主要建筑单体立面图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建筑效果图,主要建筑单体立面图。)
3.1.3 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
(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
3.1.4 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询标承诺书
(7)原创设计声明
(8)联合体协议书(如资格审查材料已提供此处可不必重复提供)
(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 3.1.4(8)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1.3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
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可以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信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且收到未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包括对项目负责人提供劳 动合同和社保的要求)、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 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包括: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联合体投标的,评标专家须根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对联合体成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进行核对等)。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1 | 规范标准 | 对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综合评审; | 1-2 |
2 | 效益 |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 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 1-2 |
3 | 背景分析 | 对项目背景的理解与分析进行综合评审; | 1-3 |
4 | 重点难点分析 | 对项目特点、难点的把握情况,以及提出的针对性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 | 2-4 |
5 | 方案设计 | 对总体方案各业态功能配置是否符合本项目区域定位,能否 满足招商运营需求;结合与周边地块业态功能布局的有机衔接;面积分配是否合理、分区是否明确进行综合评审; | 3-7 |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 价,对布局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对空间的灵活性与开放性进行综合评审; | 2-5 | ||
设计创意新颖,建筑立面造型设计简洁明快、有特色、色彩 和谐,与室外及周围环境协调良好; | 3-7 | ||
对效果图(主要建筑效果图、主要建筑单体立面图)是否充 分表达设计理念进行分析评价; | 3-6 |
对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 价; | 3-6 | ||
对重要建筑空间设计亮点进行详细分析; | 2-4 | ||
对总体方案进行交通组织分析评估,对方案是否充分体现空间布局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 3-6 | ||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平面布局紧凑,动静分离,流线清晰便 捷; | 3-6 | ||
合理利用建筑内外部空间;与城市界面、滨水河岸良好互 动;合理利用原有地形、地物,因地制宜,与周边景观绿化 结合,整体协调有序; | 2-4 | ||
对公园绿地景观的生态性进行分析评价; | 2-4 | ||
6 | 投资估算 | 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严格控制限价设计,合理控制材料、建安、景观等成本; | 2-5 |
7 |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 | 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 析,以及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障措施; | 1-2.5 |
8 |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 |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应用 等); | 1-2 |
分析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及方式,并结合绿色建筑标准 要求,提出太阳能光电、光热、污废水、雨水等绿色建筑设计的建议; | 1-2 | ||
9 | 技术标页码 | 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 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 0.5 分,不符合的得 0 分。 | 0-0.5 |
10 |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 答辩 | 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5-2 |
四、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和询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此条已在资格审查中评审);
(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综合实力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个证书齐全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制件和相应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 查 询网页截图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 0-1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业绩(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建筑专业设计工作的成员业绩为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载明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 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 | 0-2 |
设计的房屋建筑(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仓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有 1 个得 0.5 分,本项最 多得 1 分。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或合同复制件。不接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合同复制件的,则规 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合同复制件为准。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或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制件,否则不予得分。】 企业业绩(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建筑专业设计工作的成员业绩为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房屋建筑项目(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仓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且该项目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证明材料: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复制件】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载明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8 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的房屋建筑(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仓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业绩的,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或设计合同复制件。不接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合同复制件的,则规模、属性以及其他载明信息有不同的以合同复制件为准。证明材料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项目规模、属性,对不能证明规模、属性的,另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或工程规 划许可证复制件,否则不予得分。】 | 0-1 | |
信用评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 1-4 |
团队配备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5 分, 本项最多得 0.5 分。【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制件,否则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 【具体要求见《人员要求表(不含项目负责人)》】,人员齐全没有兼任的得 1.5 分;未投入人员的或拟投入人员不满 足人员要求的,每少一人扣 0.3 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最 少得 0 分。专业以执业注册证或职称证书为准。 【证明材料:①有效的执业注册证书复制件或职称证书复制件、②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0-2 |
注:1.上述证明材料中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2.企业业绩(1)与企业业绩(2)可重复得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得分;资格门槛业绩不作为资信标评分业绩。
3.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4.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4分,排名第二的得3.8分,排名第三的得3.6分,依次递减至1.0分,最少得1.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4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3.8分;依次类推)。
人员要求表(不含项目负责人):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人员要求 | 须提供的相应证书 |
1 | 建筑设计 | 1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 复制件须由本人签名),否则材料不予认 可;职称证 |
2 | 结构设计 | 1人 | 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册证 |
3 | 给排水设计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册证 |
4 | 暖通设计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册证 |
5 | 电气设计 | 1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册证 |
6 | 园林绿化设计 | 1人 |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职称证 |
注:1.各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2.人员要求表(不含项目负责人)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否决条款。六、商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
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技术特别复杂项目】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
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 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
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陈述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评审区间确定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投标人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答辩,记分为0分。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若未回复短信或两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视为已通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
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核对完毕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 分钟(不超过30分钟)后,工作人员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收取《陈述和答辩单》。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纪律,不得提前离场。
4、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自行离场。
5、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开标会上,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认真阅读《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和答辩(语音答辩)短信通知模板》,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到达指定答辩等候室的视为放弃答辩,记为 0 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及时达到答辩等候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并当场拍照留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
3、身份核验完毕后,参加答辩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配合做好答辩序号抽取工作,等候答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答辩等候室。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听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示和引导,按抽取序号依次到答辩室进行答辩。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束后,退出答辩室,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后自行离场,不得和其他人员进行交流。
6、疫情防控期间,请参加陈述和答辩的人员落实好相关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7、进入答辩环节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设备,答辩时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表明其身份的其他信息,否则答辩分数按 0 分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 。
2.工程地点: 杭州市西站枢纽站南区域。
3.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投资估算:约 万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四至红线范围内各地块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工程的 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BIM设计咨询、管线综合设计(含既有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市政及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设计、幕墙设计、绿建全过程咨询、泛光照明设计、交通仿真设计咨询、标志标识设计等,以及专项设计审核协调、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及验收配合等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相关配合工作。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除外。
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各专项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2。三、工程设计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不少于 110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 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45 日历天。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 合同价格形式: / ;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杭州市 签订。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拾份,设计人执肆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 件。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无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询标纪要;(6)投标 函及其附录(如果有);(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发包人要求);(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函及其附录除外);(9)技术标准;(10)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11)其他合同文件。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 2.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 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7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3.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根据国家、行业和
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执行;2、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在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和 适用性的前提下,做到经济性、功能性最优,从设计源头上控制项目成本;3、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提出索赔;4、在发包人施工现场需设计人提供技术支持时,设计人有义务前往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5、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设计人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在各项报批阶段所需组建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设计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需按发包人要求派专人陪同配合;7、项目负责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出席项目设计评审会等重大会议。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执业资格及等级: ;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人须承担2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20000元/人次 的违约金。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须承担
10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基坑围护设计、幕墙及雨棚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水上巴士及码头设计、泛光照明设计、交通仿真设计咨询、标志标识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涉地铁安全评估工作等,可将相应专项设计内容分包给发包人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将专项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设计需经过发包人书面确 认。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分包产生的各项费用包含在设计总包费用 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 规定。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详见设计任务书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10天。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10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10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答复的,不视为同意设计人请求。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1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方案设计五十份,初步设计文件五十份,施工图设 计文件二十五份,具体以发包人的需求为准;地点:杭州市;时间按发包方要求。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按国家标准,设 计文件电子版本一套(含CAD格式文件)。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 合同价格
本工程中标设计折扣率为 %,暂估合同总价(中标价)为: 万元(含税),中标设计折扣率=中标价(万元)/4450.0799万元,投标函附表中的单项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设计费用按本合同 10.1、10.2、10.3 条款执行。
合同有效期内费率(折扣率)固定不变,不得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要求发包人调整。
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用【当地行业主管 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对应的工程费用除外】为计费基数,参考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及中标设计折扣率计算。
设计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方案设计占设计费15%,初步设计占设计费的 30%,施工图设计占设计费的55%。
上述费用中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专家评审(包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所需各类方案及施工图评审等,不包含招投标专家评审)、会务、资料、交通、差旅、办公、文印、赶工费用、税金等、及对设计中存在的所有设计缺陷或不足,进行修改发生的费用、工程概算编制费用等,并包含对第三方二次设计的审核、设计人参加技术交底、工地现场例会、配合完成施工图图审批复、施工配合、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验收、配合完成竣工图等所有的后续跟踪服务的一切费用。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0.2 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用【当地行业主
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对应的工程费 用除外】为计费基数,参考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及中标设计折扣率计算。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特别约定费用: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 天。
10.4 设计费支付方式
1)设计合同签订后,支付以第一阶段暂估工程费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 10%。
2)第一阶段初步设计批复,且移交所有相关初步设计资料后,支付至以第一阶段批复概算中工程费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 45%。
3)后续各阶段初步设计批复,且移交所有相关初步设计资料后,依次支付至以相应各阶段批复概算中工程费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 45%,且不超过暂估合同总价的 45%。
4)第一阶段完成施工图图审批复后,支付至以第一阶段批复概算中工程费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 75%。
5)后续各阶段(不含最后一阶段)完成施工图图审批复后,依次支付至以相应各阶段批复概算中工程费为基数计取的设计费的 75%,且不超过暂估合同总价的
75%。
7)所有阶段完成施工图图审批复后,支付至调整设计费的 80%,且不超过暂估合同总价的 80%。
8)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 97%,且不超过暂估合同总价的
97%。
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余款(无息)。
注:1、调整设计费为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参考 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中标设计折扣率(中标设计折扣率=中标价
(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万元))计算(本项目所有类别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和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结算设计费为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对应的工程费用除外】为计费基数,参考 2002 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中标设计折扣率计算(本项目所有类别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和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发包人有权按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内容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相应设计费。设计费占比:方案设计占15%,初步设计占30%,施工图设计占55%。
2、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或审批通过为准,且设计人须提供付款申请。如期间设计人未按政府相关部门或发包人要求在相应期限内修改、配合的,且经发包人催告后30日仍未完成、仍不符合要求或仍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剩余合同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并享有修正前设计成果的权利,设计人无条件认可。
3、设计人递交阶段设计费付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付款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相关费用。
4、设计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暂定合同价款2%的履约担保(人民币:元)。
5、违约条款的情形及责任
(一)设计人有如下违约情形,应当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发票,并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总金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设计人未能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重新开具和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的发票,则设计人应当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总金额的1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向发包人开具和交付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2)向发包人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所导致的
发票作废。
(二)设计人有如下违约情形,应当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消除导致协议项下交易所涉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因素,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若设计人未能在发包人给定的期限内消除导致协议项下交易所涉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因素,则设计人应当按照应当交付发票票面金额内发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税额的 1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继续予以赔偿:
1)因发包人原因发票遗失的,设计人应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设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及其他税务要求的文件,设计人未配合发包人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
2)设计人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发包人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3)其他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发包人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
(三)若设计人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及时告知发包人导致付款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设计人承担、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发包人应按照付款节点支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汇结算。付费之前设计人应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五阶段付款前必须提供至最终结算费用 100%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7、发包人有权按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内容并按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相应设计费。
双方开票信息如下:
发包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设计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公司名称: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330110MA2AYEMM3M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云尚观澜中心 地址:
1幢301室
电话:0571-85871909 电话:
开户行:杭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
账号:3301040160008496690 账号: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5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10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30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发包人未在上
述期限内予以答复的,不视为认可设计人声明。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不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用于本项目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用于本项目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 设计人承担 。
14.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
14.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无需支付费用,设计人若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参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以及在该设计阶段中实际设计进度和深度(均以发包
人认定的为准),适当支付部分费用。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且无需支付设计人其他任何款项。前述款项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成果、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税金由设计人承担)原件,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 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暂估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 期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 设计人应承担金额 20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30%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除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
理外,设计人承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减收该部分设计费。由此给发包人带来损 失的,设计人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全部经济损失。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或转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设计人应承担暂估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
14.2.6 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 的时间向发包人出具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因设计人原因每逾期一天,设计人应承担金额2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补足。
设计人逾期出具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不高于暂估合同总价的 10% 。
15.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合同解除
1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
16.2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 17.争议解决
17.1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其他
1、如设计范围需要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 按合同相应条款调整结算。
2、如设计人专项设计成果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该设计任务 另行委托,相关设计费用不予支付。
3、如本项目遇规划条件调整的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不得要 求发包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相邻界面的设计范围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相邻界面的相关设计单位必 须积极配合统一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设计任务,不得相互推诿。设计范围的调整或设计界面结合部位的衔接必须服从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费用
。如设计人未按要求配合,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直至终止合同,情节
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应承担暂估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 包人全部损失。
5、关于设计修改:如有超出设计委托书之外的重大修改引起的设计周期、修 改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如设计人需更换项目组人员的,需说明原因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且更换人员原则上不得低于原任职人员的条件。
7、设计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本合同项下所有的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 文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提供成果有侵权可能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不侵权的有效证明或限期予以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包括发包人已承担的各种成本费用,未发生的发包人不再承担)并承担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权利人支付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应对投诉或程序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各项成本费用)。
附件1:廉政协议
附件2: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第五章)
附件1 :
廉 政 协 议
甲方: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乙方: |
甲方项目负责人: 电话: |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电话: |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电话: |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特签订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招标人主管部门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经济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项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三)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四)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五)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认真严肃查处本方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人代表、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条甲方(含甲方人员)廉政责任
(一)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接受乙方的
以任何名义支付的回扣、好处费、感谢费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不得向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含甲方人员)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得接受乙方提供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
(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四)不得接受乙方购置的或长期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等。
(五)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受礼者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至甲方监察审计部门。
(六)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第三条乙方(含乙方人员)廉政责任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 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好处费、感谢费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不得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含甲方人员)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嫁娶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等;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
(三)不得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得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等。
(五)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乙方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六)对甲方提供的乙方(含乙方人员)违纪违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办事,不得与其他单位互相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一)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贿赂甲方人员的,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以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方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四)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五)由于甲乙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甲方单位: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公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是落实杭州城市发展战略“西优”文章、展示科技创新的重要窗口,西站枢纽新城是城西科创大走廊重要的拓展腹地。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项目位于西站枢纽新城中心的主轴上,是实现“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杭州新地标、城西CBD和高端人才聚集地”目标的重要举措。杭州西站枢纽地区从2016年开始谋划,历经7年建设,目前西站站房已于2022年建成通车,站南站北综合体已出地面。站南区域是余杭新中心主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站枢纽的南门户,是未来科技城进入云城的门面。
为落实推动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发挥杭州西站枢纽核心区在“聚人气、强服务、塑形象”的作用,在西站枢纽站南片区建设服务周边、辐射全市的公共建筑群及城市绿色公共空间,开展本项目。
本项目位于杭州西站枢纽南侧,用地范围西至规划杭韵西路、龙舟北路,南至访云街,东至规划杭韵东路、访云街,北至南综合体(详见范围图)。包括YH18- 0701-3、YH18-0701-4以及公园绿地,拟打造成为集文化展示、交通换乘、综合服务以及滨水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城市新中心和枢纽综合门户空间。
本项目位于杭州西站枢纽以南,杭州西部城西科创大走廊的核心位置,北邻良渚遗址及“金手指”综合体、南邻古运河(余杭塘河)。基地交通位置优越,是未来杭州的西部门户,是公共交通换乘的重要空间,也是该区域中最活跃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
杭州市地处中北亚热带过渡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丰沛。
一年中,随着冬、夏季风逆向转换,天气系统、控制气团和天气状况均会发生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形成春多雨、夏湿热、秋气爽、冬干冷的气候特征。杭州市由于地貌类型复杂,地势高低悬殊,杭州市光、热、水的地域分配不均,局部地区小气候资源丰富。但因季风在进退时间上和持续强度上的不稳定性,常出现冷热干湿异 常,导致灾害性天气。
现状防洪排涝格局。本区域中的现状水网主要以围圩的形式建设,呈现“方格网+平行斜向”的格局,现状河道宽度10-70米不等,河底高程 -1.5~1米(黄海标
高)。现状水系向东、向北流入京杭运河,最终汇入杭嘉湖平原河网。用地西侧的苕溪及西险大塘工程,是杭州主城区重要的防洪屏障。按照规划,本区域将取消圩区,地面整体抬高,河道通外网。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2条轨道交通线路,均为地下敷设。地铁3号线北延段(杭州西站、龙舟路站)和机场快线19号线目前已开通运营。地铁19号线从YH18-0701-3地块下方穿过。同时,2条地铁线从中央绿地下方穿过进入杭州西站。应满足地铁运营要求。
场地现状已平整完毕,部分乔木保存完好,绿地地块涉及原宣杭铁路仓前站站房建筑已保留作为余杭区文保单位。南侧隆庆桥为古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文物保护,东西两侧道路尚未实施,道路方案正在设计中。场地东、西侧道路尚未实施。南侧访云街将进行改造,增加桥梁。北侧站南综合体处于施工阶段。
规划云门大街地下隧道从YH18-0701-4地块及绿地下方穿过(其中涉地铁段已建设);绿地邻近南综合体下方有规划地下车库联络道,将于近期实施。
地块周边四至均有不同规模的在建或已建项目。地块北侧主要建筑群有杭州西站枢纽(已开通运营)及“金钥匙”综合体(在建),西侧有杭韵未来社区住宅
(在建),东南侧有仓前中心小学(已建)、仓前农贸市场(已建),东侧有云门未来社区住宅(在建)。
城西科创大走廊及云城概念规划、《杭州城西CBD生态文化轴方案设计暨建筑景观设计方案》等规划中均强调了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在整个西站枢纽地区的作用。设计应统筹考虑:
(1)南北贯通,建立优良的步行环境;
(2)南北有别,西站北侧以会展、科创功能空间为主,公共空间风貌及功能更为自然郊野;西站南侧则更注重城市活动空间,公共属性更强,并结合公交、地
铁、游船、中低速轨道等公共交通方式进行组织;
(3)建筑需要在步行层及连廊层等进行多维度联通,公共建筑底层应向公众开放,公共空间应一体化设计;
(4)西站枢纽核心区是步行优先区域,步行和慢行交通是本区域交通组织的核心理念,应结合中低运量轨道和标高变化立体化地组织慢行系统,并注重与周边地块的衔接;
(5)结合周边已建成道路打造层级递进,疏密有致、立体多维的路网体系;
(6)道路交叉口控制标高的确定,应满足道路和两侧地块的排水要求,并考虑河道的控制水位(常水位1.75m、百年一遇洪水位4.25m)及河道的通航要求(最高通航水位2.37m、最低通航水位0.52m);
2、西站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目标
以杭州第三中心建设为契机,结合西站枢纽开发,打造“国际都市门户,城市中心组成、创新策源引擎、未来田园典范”,建设全球城市功能中心。
功能定位
以建设全球城市功能中心为目标,重点突出交通枢纽、会议会展、金融办公、科技创新、文化休闲、时尚消费等功能,形成辐射区域、引领创新发展的创新中 心、城市门户枢纽。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双轴双心、一廊两带、六大片区”的功能结构。
“双轴双心”,即古今千年发展轴、高铁都市创享轴和西站枢纽核心、两山生态绿心;“一廊两带”,即清风圩田绿廊、苕溪生态景观带和毛家漾山水创研带;
“六大片区”,即西站核心服务片、创新会展服务片、高桥创智产居片、永乐产城融合片、双铁复合示范片和大陆科技转化片。
杭州西站站南生态文化服务中心及交通换乘枢纽是杭州西站枢纽南部标志性的城市功能及空间节点,也构成了由未来科技城核心区域至西站枢纽中心的活动走廊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未来杭州第三城市中心区域内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学习、生活、休闲、娱乐的核心建筑群。
该区域提供文化博览、休闲娱乐、交通换乘、艺术展示、配套服务等主要功 能。文化博览相关建筑可提供沉浸式体验的城市级博览中心、艺术展示可包含多功能中心、会议报告、艺术展示及图书博览中心等。相关配套功能以街区形式进行串联,和功能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交通换乘功能包含公交、水上公交、低运量轨道交通等设施。
(1)国际视野、文化自信
本次设计应秉承世界眼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杭州文化,应用新技术、新理念,建设具有地标示范效果的杭州西站枢纽南部公共建筑群,塑造站南区域高度特征化的城市空间。
(2)以人为本、活力多元
以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本视角下的空间感受和空间关系设计。满足对于理想生活、价值实现、精神归属的多层次需求,通过场景和活动来拓展项目体验的深度和广度。本区域是城市和公园的过渡区,将为各类人群提供自然与城市融合的高品质环境,提供各类人文、艺术、休闲等服 务,实现生态、社会、经济多方效益共荣共生。
(3)空间共享,形象统一
构建枢纽周边自然环境与创新发展交融的公共建筑群。设计强调公共设施的服务属性,将生活的各个场景融入生态空间,着力打造“站在园中、园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绿色发展新空间。本项目应将杭州西枢纽建筑群作为其背景建筑,形成整
体的空间意向,建筑群总体效果应协调统一。
(4)品质优先,兼顾实施
坚持高品质发展,设计应适当超前,满足未来城市生活要求,发挥生态禀赋优势,鼓励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构建低碳生态的发展样板。建筑群应满足广大市民、游客的需求。
以打造杭州城市新中心核心区为目标,塑造杭州西站枢纽站南标志性生态文化城市功能空间,立足片区规划、建设情况,结合项目自身特点,提出科学合理的项目定位及发展策略,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地标、现代简约的建筑群落及生态绿地,承担相应的城市功能和角色,丰富景观设计,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学习、生活、休 闲、娱乐的城市生态文化活动空间。
对标研究国际国内枢纽门户区域和综合交通枢纽典型案例,坚持践行“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杭州新地标、城西CBD和高端人才集聚地”的建设目标,通过科学的产业策划研究,提出项目客群定位、业态定位、业态类别及规模配比、功能布局、经济性分析等内容,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块的有机衔接,并作为方案设计依据。
突出南北向至余杭塘河的空间联系,同时强化城市空间与公园空间的可进入 性。外部空间功能与流线统筹设计,强化本区域建筑与周边城市空间的衔接,结合中低运量公共交通服务与地铁连接、融合。统筹考虑设计范围内各建筑及区域之间的步行联系。
◼3.4总体空间风貌
建筑群形成整体形象,单体建筑不宜过于突兀。不同界面的形态应有合理的处理方式。建筑高度应结合周边环境。
周边场地有机结合,兼顾城市界面与中轴界面的体量布局关系;重点考虑云门以南的双向视线通廊,地标建筑应与主轴空间中云门的地标位置呼应协调。
项目需适当扩大范围进行交通分析,结合片区路网规划、建设情况,提出项目交通组织方案;车辆和行人的出入口设置应满足规划要求及项目使用要求;需充分考虑西站枢纽与项目地块地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做好各功能流线分析,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结合轨道交通以及人防要求,考虑既有地铁的影响及限制,对地下联通位置、地下停车等内容提出设计方案;地面上预设隐蔽车道需满足消防车道和少量临时停车需求;停车位应严格按照相应规范及规划条件要求,并合理设置可充电车位。建筑地下空间与公园地下空间互动、融合。
秉承“世界级的城市公园,诗画江南的活力空间”的建设目标,按照站南云门公园概念方案的总体思路,打造城西门户绿色名片,构建“站在园中,园城共融”的美好愿景,打造城西新的活力中心。
方案应以南北贯通的千年发展轴为核心,以“云城中央绿谷,千年山水画轴”为总体理念,延续杭州园林山水的特色景观元素与杭州营城造景智慧;从文化、城市、风景、交通、功能五大维度切入,以“云”为载体,景观特色上体现杭州山水韵味、交通体系上展现立体互联、公共空间上突出特色活力、生境营造上力求丰富多元。
方案总体结构应以杭州西站和南北生态文化轴为核心,云门为时空之门,北连千年良渚文化,南接未来创新文化,塑造多元活力的“南云厅”,融合共生。塑造缤纷打卡点,塑造具有杭州记忆的第二候车厅。
园林景观设计总面积约20公顷。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历史遗存保护的要求,从城市全域景观构架的角度,满足文化主题、体育功能、艺文活动、创意展示等城市型文化公园功能要求,提出富有设计创新特色的空间景观结构,并提出相应业态功能策划。
公共空间:强化公共空间系统性,结合场地内原有历史遗存及设施,发挥绿地核心作用,营造标志性空间节点。
中央活动区域:园林景观设计要与活动举办和人员聚集相适应,成为吸引人流和大型活动的聚集地。
体育运动相关:结合设计主题,充分考虑室内外体育运动的需要,同时保证公共空间的景观效果。
配套设施规划:明确服务设施布局,细化功能业态和规模。研究绿地内服务设施的功能、类型与规模,突出文化内涵。以生态效能为前提,合理确定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功能和规模。
自然生态:突出生态效应,结合现状条件,营造丰富的动植物环境。完善区域生态网络,形成丰富的绿地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园林景观设计考虑周边生态水 系、地铁预埋、场地限制、后期管养等因素。
特色专题:
功能策划与组织:呼应场地的生态性、文化性、多样性和整体性。依托绿地和现有历史遗存开展活动策划,功能不限于自然植物观赏、文创市集、室外音乐节 等。关注各类目标客群需求,结合功能设置多样切实可行活动类型及场地方案。
运营管理与成本控制:对绿地景观的运营管理提出设想,实现经济自平衡。对比各类运营管理模式的利弊,提出可持续运营的管理模式及智慧公园创新管理模 式。合理控制绿地建设成本,提出有效手段,包括土方平衡、选择乡土植物等。
(1)方案立意构思新颖,表现手法得当,与周边环境协调;
(2)体现地域性、文化性、标志性、时代性、创造性,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技术可行。
结合项目功能定位优化项目规划布局,深化建筑布局方案,对基地内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公共广场、绿化、建筑、配套服务用房等,要实现合理有序的空间布局与安排;对建筑空间形态、主要界面等进行设计,突出项目的城市空间形象与在地
特征。
(1)建议采用现代风格、色彩应考虑与建筑功能的协调关系,体现在地文化与时代特征。建筑整体风貌应体现杭州元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整体建筑组群体现简洁、大气和低碳环保的绿色建筑设计思路,并使之成为区域性的建筑精品和地标性建筑;
(3)注重与基地自然环境的协调性关系,保留当地地形地貌,将建筑设计与自然景观融合;
(4)利用自然采光、通风、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尽量降低能源消耗,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满足可持续性发展的绿色需求。
5.4.1 YH18-0701-3地块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结合中低运量交通站点设置综合服务中心、换乘中心、接待大厅、文化展示、市民服务、出租车换乘等内容。
用地编号 | 用地性质 | 功能 | 业态 | 需求描述 |
文化 | 功能与北侧下沉广场结合,可灵活配置为 | |||
展示 | 创意市集、临时展示等。 | |||
综合 | 包括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办公区、调度 | |||
服务 | 管理、会议室等。 | |||
在此设置中低运量轨道交通设施、出租车 | ||||
以及潜在的共享自行车等交通方式换乘, | ||||
指标需深入设计时根据预计人流、车流量 | ||||
进行深化,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配置。 | ||||
YH18- 0701-3 | A2 | 低运 | “云轨”候车 厅(室) | 候车厅面积=1.0㎡/人×设计年度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
量交通换乘核 | ||||
重点旅客候车 室 | 重点旅客候车室:小于候车厅30% | |||
综合服务处 | 综合服务处面积=0.02×设计年度平均日旅 | |||
客发送量 | ||||
“云轨”站点 | 参考值需通过预测人流高峰、和选取车辆类型等参数综合计算。 | |||
换乘大厅 | 根据参考案例,灵活配置 |
出租车候车区 | 出租车营业站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按每个泊位32平方米控制。此处按高峰期 30辆车计算。 | |||
生产辅助用房 | 后勤车辆清洁、清洗台、维修车间、配电 门卫、传达室等。 | |||
配套 服务设施 | 其他灵活布置的休闲活动区 | 可设置综合性休闲体验空间、办公空间、电影院等。 | ||
地下 空间 | 包括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 |
(注:以上用地性质以批复为准。功能业态均可根据策划方案调整)
5.4.2 YH18-0701-4地块以文化展示、科技体验、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主,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等年轻化的功能空间。
用地编号 | 用地性质 | 功能 | 业态 | 需求描述 |
主要通过实物展示厅、与场地结合的互 | ||||
动体验厅与多媒体厅为游客讲述现代轨 | ||||
道交通工具的发展历史。 | ||||
科普展教 | 实物及图 | 包括实物展示、实景互动体验及多媒体 | ||
文展示厅 | 展示等多类型展示空间 | |||
藏品库及技术区 | 库房、实 验室、作业室 | 可与其他建筑相关功能结合设置 | ||
办公区 | 研究及总务办公室 | |||
YH1 8- 0701- 4 | A2 | |||
配套服务 | 休闲功能 | 可与其他建筑相关功能结合设置 | ||
展示区 | 展示馆 | (其中约5000平为底层架空区,投影面 积为2500平米左右)为多种文化活动提 | ||
供灵活布置的展馆。 | ||||
演艺区 | 多功能演 | 包括展示演艺大空间、多功能厅、排练 | ||
艺中心 | 厅、多功能报告厅 | |||
阅览区 | 小型阅览中心 | 提供借阅区,兼做图书中心。提供人文 社科、科技前沿、古今艺术等分区的综合性图书中心。 | ||
为当代艺术工作者提供制作、训练、展 | ||||
实践展示 | 艺术工坊 | 示的场地,支持工艺研究、技术教学等 | ||
区 | 区 | 方面的活动以支持艺术创造的可持续发 | ||
展。 |
艺术展陈 | 艺术文化展示中心 | 作为文化和艺术活动的发生器,组合功能围绕中央展厅布置,并提供额外的画廊空间。行政办公室、拍品储藏室、贵 宾接待室、会议室等功能也是必需的。 | ||
青少年培 训中心 | 青少年培 训中心 | |||
中低运量 轨道换乘 | “云轨” 换乘站 | |||
配套服务设施 | 休闲文化街区 | 以餐饮、杭州特色产业为主的低密度街区。可配合文化体验主题设置。 | ||
码头 | 码头配套 服务 | 码头分南北两处,南岸码头为主码头, 此为北岸码头。 | ||
地下空间 | 包括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 |
(注:以上用地性质以批复为准。功能业态均可根据策划方案调整)
根据公交场站、立体慢行等布局,研究水上巴士、预留中低运量轨道的线位和站点方案,研究相关游船设置的合理位置并提出设计方案。
码头技术要求:本码头位于火车西站广场西侧,占用岸线约110m,共布置顺岸式30m级游船泊位3个,需具备大船换小船的换乘功能。码头采用重力式或浮码头的结构形式(具体结构根据最终地勘调整),并根据码头使用需求,设置相应供电、给排水、消防、控制等配套设施。
码头后方陆域:码头后方需设置配套建筑,建筑面积约1000m2(后续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可调整),需包含售票、检票、候船、厕所等功能。
水域拓宽:由于码头前沿航道较窄,后续需根据需要对水域进行拓宽,并根据水深要求进行疏浚。
水域南北两岸均可设置水上巴士码头。充分考虑码头与公园及建筑群的功能流线关系,对相关场地、道路进行合理布局,并结合绿地与水系进行码头的落位。码头的形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同时考虑自身的标识性与观景效果。锚泊区使用岸线总长度不小于15米,泊位总长度不小于25米。
杭州西站核心区预留小运量交通条件。初步计划低运量轨道运量暂按单班次 100-150人预留。站台暂按照2-3编组预留,车站间距按照300-400米一站,结合方案设置不少于3处预留站台,站台长度暂按25-30米长控制,考虑结合建筑布局。方案设计应结合要求对轨道车型、线路、站点设置位置进行推荐建议,明确车站高度和位置,并预留结构。
原则上应100%按绿建二星以上标准设计,其中标志性建筑应按绿建三星标准设计,并配合报批,具体以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建筑应充分考虑杭州市地理环境和气候,春秋两季应满足自然通风,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雨水再利用,立体绿化等技术手段形成低碳建筑群。
海绵城市应建设根据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2018)》、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等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在该项目设计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方案应考虑5G、AI、物联网等新技术融合的未来智能场景应用空间。五、用地规划指标要求
地坪标高应达到控规要求5.0米以上黄海标高。
YH18-0701-3地块,用地面积为2.03公顷,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2.436万方。规划容积率为1.2,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40%。(具体以实测为准)
YH18-0701-4地块用地面积为5.44公顷,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8.16万方。规划容积率为1.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35%。(具体以实测为准)
绿地及水域总面积约为19.41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约为17.28公顷(含码头用地及景观水体),水域面积约为2.13公顷(市政河道范围,不含景观水体)。
最终技术指标具体以《杭州市余杭区西站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批复为准。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四至红线范围内各地块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BIM设计咨询、管线综合设计(含既有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市政及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设计、幕墙设计、绿建全过程咨询、泛光照明设计、交通仿真设计咨询、标志标识设计等,以及工程实施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相关配合工作。
其中专业设计范围包含并不仅含有以下内容:消防、节能、绿建、人防、暖 通、电梯、防雷、抗震、内外墙装饰及绿化景观设计和区内道路、室内外管网配套设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含预评估及技术策划、设计支撑性技术分析和设计文件符合性评估、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相关配合工作含设计各阶段及施工进行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及设计管理培训及指导,技术导则起草,配合报批报建、配合施工招标、现场服务、工艺深化图审核等。其中室内装修应满足土建验收要求。
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
2.1.1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方案设计,提出合理规划思路,充分考虑内部的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整体形象等因素。
2.1.1.1配合报审阶段
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制作符合国内规范、标准、送审要求的方案报审文件;
配合业主进行方案报审(含建筑方案、绿化、交通、人防、涉地铁安评等),提供国内规范、标准、设计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意见;
编制此阶段需送相关政府部门的送审文件,直至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 编制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及方案送审要求的人防设计报审文件。负责向政府主
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消防设计的规范及要求,完成消防设计;根据进度要求向业主进行方案汇报;
按国家要求,负责在送审文件上签名及盖报审专用章;协助业主完成报批报建
工作,包括规划、消防、交通、环保、人防、地铁等,并负责修改及提供报批图。
2.1.2初步设计阶段
负责初步设计工作,在批准的方案设计基础上,根据设计任务书,在双方约定的周期内,完成符合技术规范及报审要求的建筑、结构、机电(给排水、暖通空 调、电气)专业设计、室外总平面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
将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初步设计文件统一整合成完整设计文件,并制作报审文件;
完成人防、交通、消防、绿化、涉地铁安评等设计,并配合业主进行各政府部门的设计报审,提供设计技术咨询意见,完成修改报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如有);
按国家要求,负责在经审核、审定的设计图纸及送审文件(包括图纸及说明)上签名及盖报审专用章;
完成整个项目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并负责修改及提供报批图。
2.1.3施工图设计阶段
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如有)及设计任务书,负责完成建筑、结构(含装配式设计)、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图设计中,为克服“错、漏、碰、缺”的弊病,项目设计组要严格执行 “设计自校、校对人校对、专业负责人复核、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的设计控制程序,并在审定之前由设计主持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进行图纸会审;
按照人防、消防、地铁等部门的要求设计及编制施工图,并负责相应的报审文件的制作,直至政府部门的手续完成;
按国家要求,负责在设计图纸及送审文件(包括图纸及说明)上签名及盖报审专用章;
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建设单位意见修订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并签名及盖出图专用章;
负责报建图的制作、修改,直至政府部门的手续完成;按照经业主书面认可的幕墙外立面设计意图及主要节点图,审核幕墙承包商的幕墙施工图及结构计算书。
2.1.4施工配合阶段
为保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需要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项目主要负责人员也应定期参加现场设计会,协调各专业设计变更,保证设计文件的一致性,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项目组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及时提交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和文件,并负责审核盖章及协助业主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施工开始前,项目组设计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主要设计人员应向参建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解答参建各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发包人提出的修改要求,设计人应及时给予答复,
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及时提交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和文件,并负责审核盖章及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施工过程中,主要设计人应参加基础及必要的隐蔽工程验收,协助并配合业主进行工程验收;
协助业主取得所有需要国内批准的竣工证明及使用证明;协调施工监理的验收及签认工作;
协助业主发放施工指示及设计变更。 2.2幕墙设计
2.2.1幕墙系统设计
充分理解项目外立面设计意图,完成幕墙(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幕墙、雨棚及其各相关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具体如下:
确定幕墙的设计要求、荷载传递、埋件形式和构造,并进行结构计算、热工分析等专业性试验,必要时进行声学计算,并对外立面工程与其他专业的预留和配合提供建议和方案;
对外立面幕墙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提供幕墙结构、防水、防火、保温、隔声、节能等分析和设计,提供开窗方式的建议和方案设计;
需提交节点效果图、方案设计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幕墙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设计、方案成果PPT汇报)、幕墙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立面分格图、各个幕墙系统节点、主要连接和边角收口节点、计算书等)设计,且设计过程中根据业主预算要求
控制材料、加工制造和施工成本,限额设计,减少现场施工增项索赔及延误工期的潜在因素;
提供包括立面设计图、立面分格图、节点图、系统形式、功能设计和复杂节点的三维效果图等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主要材料选择、加工及施工安装等问题的专业顾问意见,并提出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可选厂家列表、性能、价格、厂家声誉及实力优劣比较等;
根据初步设计提供工程概算和设计估算;
提供主体结构连接、外墙边角收口、不同材料或系统交接部分的设计解决方 案,评估并分析外立面维护保养方面潜在的问题,提出幕墙清洗解决方案,并会同外幕墙相关专业如空调通风、擦窗机械、照明和广告牌等设计和供货商进行技术协调;
施工图图纸须经建设单位、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设计人员审核,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2.2配合服务
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变更、配合图纸审查、幕墙验收、与其他专业配合、报建过程中需要配合的文件资料的填写、材料选样、需要设计人员配合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等后期需要配合的工作,具体如下:
协助业主考察施工单位、主要材料供应商,并编制与幕墙相关的进度计划;搜集并整理单位及各相关厂商的专业技术意见,并向业主提交解答议案;
编制幕墙招标技术文件,包括幕墙工程范围、设计要求、投标文件的要求、材料及系统构件的要求、加工测试及安装要求、竣工验收要求等;
对幕墙施工单位的加工、安装施工、施工组织管理等综合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意见;
设计或审核施工方设计的视觉技术样板和幕墙性能检测的图纸和相关技术文 件,参与并指导施工单位制作和测试工作,完成报告和备案工作。根据合同中有关实验检测的技术要求审定承包商的测试方案,审核并责成承包商修改样板测试图直到各方认可;
监测测试样板的安装、监测测试的全过程,与测试单位协调有关问题,并最终
审定测试结果;
审定幕墙施工方提交的加工设计和质量控制计划,定期到幕墙施工方的加工厂监测材料加工、组装质量和存储运输状况;
对幕墙施工方加工质量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提供幕墙施工全过程的咨询管理服务,指派有经验工程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工厂加工技术指导和现场施工工艺指导工作,参加现场例会,在现场需要随时解决技术问题及完成各项审查工作,直至配合业主完成幕墙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开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实勘,并与业主、总承包商、幕墙承包商召开协调会,重点解决各幕墙分项系统的作业面协调、安装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系统水密气密及安装精度控制的现场保障、与其他各工种分包商的协调,同时参与技术、施工交底会;
定期到施工现场检验安装进度和质量控制情况,将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影像资料形式进行汇报,并存档备查;
监察包括防水喷淋测试、拉拔测试、焊接探伤在内的各种现场测试,并就现场各种检测提交书面报告,包括现场检测情况的文字、照片、存在问题的修改意见;协助业主根据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对本项目全部幕墙内容进行验收,对所有验
收内容形成质量验收报告;
对幕墙系统的后期维护和保养提出技术建议;协助业主收集并整理全部幕墙竣工技术资料,配合业主及造价顾问的竣工结算工作。
提供设计、施工阶段全专业BIM咨询及设计、施工阶段BIM室外管线综合优化, BIM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公共空间、地上裙房、标准层及幕墙、室外管线、景观等专项设计,同时提供BIM碰撞报告、BIM净高分析报告、相关BIM图纸及BIM模型等成果,满足施工需要,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服务项 | 服务描述 | 提交成果 |
1 | 设计、施工阶段全专业BIM咨询 | 根据施工图纸建立全专业BIM模型(专业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电气)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地上建筑等 | 全 专 业 BIM图 纸 及 BIM模型 |
2 | 碰撞检查 | 检查设计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解决各设计专业之间不交圈的问题,形成报告成果提交业主单位,并提交设计组进行设计优化 | 碰撞检查报告 |
3 | 净高分析 | 对走廊、电、扶梯前厅、楼梯间;结构复杂区域、走廊、设备机房、管井出入管处等管线密集区域进行管线综合排布,出具净高分析报告 | 净高分析报告 |
4 | 设计、施工阶段管线综合优化 | 基于BIM模型进行管线综合排布工作,对管线进行经济性路径优化,以降低成本、保证净高要求、提升安装质量和效率,根据管综模型提取图纸,三维模型结合二维管线综合图纸、剖面图纸 | 剖面图、单专 业 定 位图、查看浏览模型等 |
2.4.1施工图设计阶段
负责完成管线综合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既有管线迁改设计、项目给水、雨水、污水、中水、室外消防、二次热力、燃气管线
(预留位置)、电力、路灯、弱电(预留管位:包含电信、电视等)管线、一次热力(预留位置)等设计内容,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保证各专业管线相配合及顺利接口。
2.4.2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前设计方应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配合解决管线综合专业的技术难题;
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变化,按照业主要求,出具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并协助业主完成对工程洽商的审核;
协助业主进行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2.5智能化设计
2.5.1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鼓励合理的新技术应用:
——智能化集成系统(IIS)
——信息设施系统(ITSI)
——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
——建设设备管理系统(BMS)
——公共安全系统(PPS)
——机房工程(EEEP)
——综合管路系统
——智慧园区相关软件系统及大数据收集及利用
设计人应结合自身的技术经验,向业主提供有针对性的“智慧园区设计服务”,各个子系统的设计须明确以下内容:
各系统的功能及场景描述;
关联子系统的协同功能场景描述;
各软件的子系统,需提供软件的架构及功能描述;主要设备的物理位置;
网络架构;
系统设备的组成及数量; 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方式;系统管线选型及敷设方式。 2.5.2设计原则
设计须结合项目实际应用需求,以“经济合理、实用可靠、符合规范、适度先进、反垄断”为原则,本项目的弱电系统应能够满足各种业务功能需求。
2.5.3设计阶段
2.5.3.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总说明;
考虑整个项目的智慧文化中心园区规划;
明确智慧园区建设过程中哪些系统需要预留;
各组成子系统的拓扑关系、网络关系的描述,附图文资料;各子系统系统图、楼层平面图(含设备布点);
控制中心机房、楼层弱电间、弱电管井布置大样图(N.T.S=1:25);机房工程(EEEP)符合三级等保要求;
屋面设备、线槽、线管预留配合(配合土建施工);结构楼板、墙体预留洞图(配合土建施工);
各子系统点表(列明各层各种设备点数);各子系统工程概算清单。
2.5.3.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总说明;
各子系统系统图、楼层平面图(含设备、预留电源布点);
控制中心机房、楼层弱电间、弱电管井布置大样图(N.T.S=1:25);屋面设备、线槽、线管预留配合(配合土建施工);
结构楼板、墙体预留洞图(配合土建施工);
以精装修布局图为参考进行各系统点位设置(配合精装修设计施工);各子系统点表(列明各层各种设备点数);
关键位置弱电线槽、线管布置剖面图(配合综合管线设计);各子系统工程预算清单。
2.5.3.3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
招标阶段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解决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施工过程中负责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提供定期驻工地服务,参加施工现场
工地例会,协助委托方和监理检查施工质量,依据工作需要,派出有经验、能胜任的设计代表、技术团队驻场,完成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代表驻场技术配合工作。非长期驻场设计单位人员,必须在委托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根据设计技术问题提出相关设计修改或设计变更文件,并对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技术处理书面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联络单。在调试验收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的调试大纲和验收大纲,并提交审查报 告。根据精装修的设计方案及时调整智能化的设计内容;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竣工设计验收报告,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5.3.4其他设计要求
弱电工程各个子系统室内外部分的防雷都应有专门设计,需要进行防雷保护的设备在图纸中标明,并在主要设备材料表内体现;
各弱电机房都应有专门设计,包括机房设备平面布置图、机架安装大样图、防雷接地图纸等;
对于整个弱电工程的供电方式有一个详细说明,并提供系统图及平面图;
室外施工图部分应有弱电专业综合管网设计,需清楚标明与市政接驳点具体位置路由。
2.6绿化及景观设计(含既有绿化迁改设计、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
2.6.1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业主要求,结合土建设计方意见,完成区域内绿化景观环境设计方案。包含竖向地形、水景、道路铺装、绿化种植、景观小品等方案设计;配合业主及建筑设计方进行规划报审(绿化部分),提供国内规范、标准、设计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意见;根据进度要求向业主进行方案汇报。
2.6.2施工图设计阶段
按照经业主书面认可的方案进行深化设计。以建筑施工图为前提条件,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及编制施工图;编制材料样板图纸,根据不同难度的设计提供三维模 型,同时提供指导施工的三维图纸帮助施工人员理解图纸;施工图设计中项目设计组应严格执行“设计自校、校对人校对、专业负责人复核、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的设计控制程序,并在审定之前由设计主持人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严格内部审查,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及业主的意见修订施工图设计文件,直至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并签名及盖出图专用章。
2.6.3施工配合阶段
为保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将定期参加现场设计会,协调各专业设计变更,保证设计文件的一致性,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施工开始前,项目设计组设计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主要设计人员应向参建各方进行设计交底,解答参建各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并及时确认苗木选择,提供备苗意见,协助选苗;施工过程中提供有效管理养护苗木的技术咨询意见;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设计人应及
时给予答复,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及时提交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和文件,同时负责审核盖章及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7.1概念设计阶段
与业主进行积极沟通,进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了解业主的要求、预算计划、了解设计方的要求、期望、喜好等;了解建筑、周边环境对照明的影 响;了解不同视点对照明的感受和要求;了解安全和维护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和勘测;进行照度、环境等分析;进行必要的评审;提出照明设计概念;提出分时段场景设计意向;提出部分区域的布局示意;提出安装方面的考虑;提出照明设备成本估算;按照业主需要,进行方案汇报,讲解设计意图。
2.7.2照明方案扩初阶段
实现概念方案,选择灯具产品;确定灯具产品的光源、功率、配光、色温要求等性能;完成相关的照度计算;进行照明灯具布置;与建筑、幕墙机电单位沟通配合,了解和解决安装条件;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建议的灯具品牌和型号;进行重要位置灯具的节点设计;提供特殊设计的灯具进行照明设备预算统计;参与业主组织的协调会议。
2.7.3施工图纸阶段
与机电设计人员进行交底,保证机电线路配置满足照明需求;审核施工单位出具的回路连线图和控制系统图,保证符合设计照明设计场景;审核施工单位出具的安装节点图;提出灯具控制要求。
本项目原则按绿建三星标准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8.1预评估及技术策划
根据我国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建筑功能、资源条件、地方政策法规等具体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策划拟实施的技术条目,制定项目绿色建筑咨询总体实施策划方案;
根据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及策划方案,编写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准; 通过对室外风环境的分析,为场地建筑布局的合理性提供技术支撑,以满足本
项目绿色建筑标准的相关要求;
通过对项目可再生能源条件及利用方式的分析,结合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提出太阳能光电、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的建议;
编写水资源规划报告,对雨水利用、污废水处理方式等提供设计建议。
提交《项目绿色建筑技术选择预评估》、《绿色建筑实施技术策划》等成果。
2.8.2设计支撑性技术分析和设计文件符合性评估
根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对设计文件的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的达标程度进行符合性评估,并提出必要的优化设计建议,确保建筑设计满足项目绿色建筑标准的相关要求;
配合设计进度,进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分析工作,协助设计人员选择合理的技术应用方案,提交各项绿色建筑技术分析咨询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1)进行建筑自然通风模拟分析,为改善典型区域的自然通风效果提供设计优化建议;
(2)进行建筑自然采光模拟分析,为改善典型区域的建筑自然采光效果提供设计优化建议;
(3)进行建筑外遮阳的模拟分析,对外遮阳效果进行分析计算,提供外遮阳形式的选择及相关尺寸提供建议;
(4)为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降低建筑能耗的指标要求,进行建筑能耗模拟分析,对建筑围护结构热工参数、空调及照明系统的节能措施应用提出设计建议;
(5)为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要求,结合水资源规划,提出非传统水源的利用方面的设计建议;
(6)根据项目的建筑功能特点及使用规律,结合自然采光分析结果,为建筑照明分区及智能照明设计提供设计建议;
(7)根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对本项目的能耗计量、用水计量的方式提供建议;
(8)根据施工图设计资料,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进行量化分析;
(9)根据项目绿色标准要求,对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和照明值进行校核计算;
(10)根据设计资料,对废弃物建材、可循环建材的利用率进行量化分析;
(11)根据设计资料,建筑围护结构隔声量和室内背景噪声进行核算;
(12)根据设计资料,进行水平衡的计算以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核算。提交成果包括(具体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风环境模拟分析及风环境优化建议》
《建筑能耗计算分析及节能技术应用建议》
《建筑采光计算分析与采光优化建议》
《建筑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节水措施建议》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优化及围护结构方案建议》
《可再生能源利用分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建议》
《施工图设计符合性评估》等
2.8.3绿色建筑标识申报
整理技术措施,收集相关资料,配合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确保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
提交成果:配合提供《绿色建筑申报自评估报告》、《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书》等所有相关资料。
配合整体方案设计及功能布局,进行人行交通仿真建模、人车交互仿真及交通组织专项设计;并结合批复方案成果提出交通信息一体化组织策略,指导并配合导向标识设计及实施。
2.9.1方案设计阶段
(1)配合方案设计,归纳区域内行人聚集特征,进行人群画像、精准描述各地块内部典型人流类型特征,对行为特征进行归纳及定量分析;
(2)配合整体方案设计进行客流需求预测、交通设施核算及业态功能布局,对交通设施进行校核并提出布设优化意见。
(3)配合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消防疏散等需求,通过人行微观仿真建模及人车交互仿真建模,定量分析相邻建筑、景观、地下以及地上步行连续空间、主要立体人行设施、停车场交通组织等整体空间布局方案的服务水平及人流密度。统筹人行组织方案,分析整体慢行设施可行性并提供优化策略及方案,完成并提交人行仿
真及人车交互仿真动态模拟成果。
2.9.2配合服务阶段
(1)结合批复的设计方案,根据业主要求,提出慢行交通场景分析及空间运营方案评估,包括慢行交通空间定位及分析、极端情况下客流组织(含场馆及核心区域节日大型活动等特定工况下的人行组织及标识策略)等。提交慢行空间提升及空间功能运营策略成果。
(2)配合导向标识设计,整合文字、图像、声音信息等空间导向信息,完成人行场景及信息层级构成分析,提出空间导向信息构成原则,提交人行场景信息布局设计及慢行交通信息一体化管理策略成果。
2.10.1方案设计阶段
(1)进行风格定位,明确设计主题,进行总体构思;
(2)结合方案设计进行系统分析;
(3)进行平面设计;
(4)寻找参考意向图片并确定意向;
(5)制作效果图。
2.10.2方案深化阶段
(1)完善平面设计概念(含形象体系的调整与修正);
(2)确定文字应用的标准及规范;
(3)确定图形的应用标准及其规范;
(4)结合交通仿真成果,完成导向图、消防疏散图的绘制;
(5)各类标识的平面设计及版面规范。
2.10.3施工图设计阶段
(1)结合交通仿真成果,完成所有标识布点规划的平面点位图;
(2)完成所有标牌的造型设计图及工艺深化施工图;
(3)完成所有的喷涂色彩规划图;
(4)完成最终的标识信息列表。 2.11相关配合工作
为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增加技术管控力度,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全过程由设计单位“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计划、质量、成本、品质等负全责,最终实现对设计工作的系统管控。
2.11.1职责
项目规划设计的执行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对规划设计全过程“总负责管理”、“总协调”。
负责对设计全过程内的“计划、质量、成本、品质、合约、档案”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各项设计工作的服务与配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设计各阶段及施工进行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及设计管理培训及指导,技术导则起草,配合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现场服务、工艺深化图审核等。
依据项目整体开发计划编制项目整体设计管控计划并确保各分项工作按计划执行。
2.11.2管控重点
2.11.2.1设计计划管理
根据总体设计进度要求,制定本项目的设计管控进度计划。审核其他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进度计划、实施方案,控制、管理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其符合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要求,并定期向业主汇报。
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1)将业主要求的设计计划节点分解至各分包设计团队,并按计划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及提交设计成果,不得延误设计节点。
(2)完成三级管控:周计划、月计划、总计划。
2.11.2.2设计质量管理
保证各项设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业主管控要点开展,保证各项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要求,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如需专家评审的要负责通过专家评审。
泛光照明、导向标识等专项施工阶段,为保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定期参加现场设计会,协调各专业设计变更,
保证设计文件的一致性,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项目设计组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和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并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及时提交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和文件,并负责审核盖章;施工开始前,项目设计组设计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主要设计人员向参建各方进行设计交底,解答参建各方提出的技术问题,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11.2.3设计成本管理
指导、管理各分包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配合施工单位对土建、内装、景观、幕墙、夜景照明、智能化等工程造价控制在业主要求的造价指标内。
按照业主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筑施工图、精装施工图、景观施工图、幕墙施工图、夜景照明施工图、智能化施工图等设计的设计变更管理,达到控制设计成本的目的。
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必须事先取得业主的确认,未经业主书面同意,设计单位不得受理施工单位或业主的商业合作伙伴提出的任何变更要求,否则设计单位应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因业主原因,需要增加成本的设计变更,应满足业主相关审核要求,并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2.11.2.4设计合约管理
负责编制、签订并管理、执行双方议定范围内设计单位与业主合同。
对合同的管理,应包括对合同的订立,以及对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终止等全部活动实施监督和控制,并通过合约管理使设计成本控制在限额范围内,使合约风险可控。
将需要签订的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
建立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文件管理中的职责,并按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合同商务管理。
设计单位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文件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传送、反馈、保管和归档。
2.11.2.5设计档案管理
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分项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应建立相应的项目信息
与档案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及通行技术,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信息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1.《杭州市余杭区西站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2.《西站枢纽CBD公园概念设计》
3.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规范、法规及文件。八、设计周期
为保证设计质量,本项目设计实践为下表所示:
设计阶段 | 设计周期 |
方案设计 | 不大于30个日历天(暂定) |
初步设计 | 不大于30个日历天(暂定) |
施工图设计 | 不大于45个日历天(暂定) |
施工验收 | 配合全过程 |
具体工期由业主和中标单位共同商定。中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日程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且计划要有一定的操作弹性。当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调整时,中标人应按照业主调整后的期限按时、保质完成相应阶段工作,不能影响后续工作。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 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封面;
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或独立投标的均须提供):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制件(复制件须由本人签名)、②投标截止月上溯 3 个月中任意连续 2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③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
据
4、投标担保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投 标 函 封 面(设计)
致:(招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_
项目名称: _
拟派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独立投标:
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采用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2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投标担保
投标保函 (参考格式)
保函编号: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本保函申请人 (即“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担保。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以担保申请人按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需承担的投标人义务和责任。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4)投标人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招标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 日内无条件支付付款通知中要求支付的款项,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无需招标人提交任何证据。
付款通知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发出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法律或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
(4)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不论招标人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六、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七、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签字) | |
公司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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