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公司最近一期的净资产为 44.37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6.0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4.70%;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4 亿元、4.89亿元和 6.79 亿元(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17 亿元(2016 年、2017 年以及...
股票代码:000968 股票简称:xx控股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00x)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xxx00xxxxx0xxxx00x)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9 日
2020 4 14
发行人声明
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公司最近一期的净资产为 44.37 亿元(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6.0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4.70%;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4 亿元、4.89亿元和 6.79 亿元(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17 亿元(2016 年、2017 年以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经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已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83 号文核准,发
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100,836.71 万元、
86,255.61 万元、214,885.31 万元和 150,220.00 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 16.20%、
11.73%、26.93%和 18.28%。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煤层气销售和气井建造工程产生。2018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7 年末大幅上涨 149.13%,
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大部分工程施工业务已办理结算手续导致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根据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规定,发行人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并完善了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共计提了坏账准备分别为 8,130.73 万元、8,363.23 万元、9,009.44 万元和 8,761.61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占比分别为 54.62%、50.86%、75.79%和 56.24%。虽然发行人已按企业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依照单项计提及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波动较大,集中度较高,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收回,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既销售又采购煤层气的情况,关联销售、采购金额占发行人当年销售、采购总额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晋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分别为 10,015.08 万元、10,747.77 万元、8,739.78 万元和 3,205.47 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分别为 60,764.23 万元、127,962.14 万元、172,639.06 万元和 86,216.53 万元。发行人与晋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金额主要为煤层气井使用费、煤层气销售款、气井建造工程服务、瓦斯治理以及房屋和建筑物租赁费等。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合计分别为 75,945.78 万元、
70,662.21 万元、200,409.05 万元和 114,989.70 万元,占当年应收账款比重分别为
75.32%、81.92%、93.26%和 76.55%,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大,若未来发行人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能及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与关联方交易未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等情况,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经营、财务、税务和法律风险,并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 公司煤层气销售收入分别为 102,932.31 万元、
112,107.47 万元、118,168.20 万元和 98,430.5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5.47%、36.26%、
42.86%和 46.20%,近三年销售收入规模及毛利率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煤层气价格上升以及部分租赁气井吨煤瓦斯含量降低,煤层气井租赁费大幅减少,导致成本降低所致。若未来公司煤层气销售价格及毛利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产生直接影响。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43,766.43 万元、59,700.49
万元、81,757.52 万元和 60,914.66 万元,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7,954.20 万元、
47,534.66 万元、66,743.69 万元和 50,496.15 万元,发行人获取的煤层气增值税退税及煤层气销售补贴分别为 59,921.14 万元、35,282.16 万元、31,229.84 万元及 21,389.58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36.91%、59.10%、38.20%和 35.11%。煤层气增值税退税及煤层气销售补贴对公司煤层气业务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九、财政部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改变了煤层气开发利用定额补贴方式,按照“多增多补”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对未达上年开采利用量的,则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同时,专项资金补贴还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系数折算。公司实际所得奖补资金将受财政奖补资金总额、计入奖补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全国总量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公司没有最终获得当年煤层气奖补金额前,公司报告期仍按照原 0.3 元/立方米的标准暂估确认中央财政煤层气奖补金额。煤层气开发技术要求高、投资回收期长、正外部性明显,需要政府给予扶持。国家已出台煤层气补贴、增值税先征后退等优惠政策,形成了政策扶持体系,目前看来该政策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更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十、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重组置出资产为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除全部应付债券及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入资产为晋煤集团所持有的xx煤层气 100%股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次置出资产交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太原煤气化变更为晋煤集团。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晋
煤集团持有发行人 40.05%股份。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资产构成及营收情况均有重大影响。重组前,太原煤气化股份主要从事原煤及洗精煤的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全部置出,xx煤层气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变为煤矿瓦斯治理及煤层气勘探、开发与利用业务,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发行人提请拟投资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注意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十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国资规划﹝2019﹞15 号),2019年 2 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同意晋煤集团将其将所持的公司 387,490,182 股 A 股流通股股份增资至燃气集团。山西省燃气板块资产将以燃气集团为平台重组整合,并在平台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后,公司将成为燃气集团核心子公司。2019 年 3 月 28 日,燃气集团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
收购xx控股义务的申请文件。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燃气集团通知,因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国投于 2019 年 5 月撤回其于 2017 年报送的豁免要约收
购xx控股义务的申请文件。燃气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
《关于中止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山西燃气办字﹝2019﹞16 号),申请中止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审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不再是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燃气集团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关于撤回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的申请》(山西燃气办函〔2020〕11 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发行人提请拟投资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注意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要约收购事项,有利于公司整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但该事项目前尚处于
终止状态,该事项的落实仍存不确定性。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合格投资者分布、合格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十三、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会使合格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四、本期债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
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五、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
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82.17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2.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3.49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13.25%。2019 年 1-
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4.6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9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45%,主要系公司到期票据解付同比增加所致。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较 2019 年 6 月末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2019 年三季度的财务指标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十六、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深交所网站披露了 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 5.20 亿元-6.02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3.37%-8.63%;预计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 0.54 元-0.64 元。2019 年公司在煤层气销售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经营业绩同比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气井建造业务需求下降影响,工程业务量及收益同比减少;二是煤层气财政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按谨慎性原则确认收益。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未存在业绩重大下滑影响本期发行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十七、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规定,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十四、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和发行人为该等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115
十五、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16
十六、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18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126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7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128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9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30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1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66
九、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66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167
十一、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169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70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7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3
一、备查文件 173
二、查阅地点 173
释 义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xx控股、发行主体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方、晋煤集团 | 指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国资委 | 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西国投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燃气集团/山西燃气集团 | 指 |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xx煤业 | 指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晋煤集团控股子公司 |
xx煤层气 | 指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控股全资子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的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司债券 |
x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x期债券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投资者、合格投资者 | 指 | 具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质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自律组织要求的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
股东大会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信用评级报告》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9 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9 年 9 月 30 日 |
最近三年 | 指 |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
最近一年 | 指 | 2018 年 |
最近一期 | 指 | 2019 年 1-9 月 |
最近一期末 | 指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 | 指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x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x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我国/国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 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太原煤气化 | 指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气化股份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
xx煤层气 | 指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是经加压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的天然气 |
LNG | 指 |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是冷却至-162℃凝结 |
成液体形态的天然气 | ||
10 煤气化 02 | 指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7 年) |
18 xx 01 | 指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2019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予以披露。
(二)2019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上述股东大会议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予以披露。
(三)2020 年 3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483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20 xx 01”,代码为“149098”)。
发行主体: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简称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含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调整
x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认购单位: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
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起息日:2020 年 4 月 17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 月 17 日。若投资
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4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规则请参见发行公告。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存续债“18 xx 01”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合格投资者承担。
(一)发行人: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太原市和平南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351-601903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法定代表人:xx
项目负责人:xxx、xx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万xx区长兴路 1 号华润大厦 T4 楼 21 层负责人:xx
x办律师:xxx、阴帆超电话:0000-0000 000
传真:0000-0000 000
(四)2016、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负责人:xxx
签字注册会计师:xx、xxx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阳街联合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351-5281896
(五)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中审众环大厦
负责人: xxx
签字注册会计师:xxx、xxx联系人: xxx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 78 号新闻大厦 25 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351-8717086
(六)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 xxx、华艾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0 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5171273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八)担保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王岳峰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356-3668209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开户名: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太原南城支行
账号:11754000001304240
2、开户名: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账号:75260188000277726
3、开户名: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晋城开发区支行账号:485010100100022924
4、开户名: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晋城分行营业部账号:129902000510908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xxx
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邮编:518038
(十一)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0 0000
邮政编码:518031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0 年 4 月 14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4 月 16 日
网下发行期: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转让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种安排;
(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638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评级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联合评级基于对发行人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由于本期债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本期债券在无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 AA,在有担保的情况下信用等级为 AAA。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公司属国内煤层气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作为国内煤层气龙头企业,具备行业地位高、产业链完整、技术实力强等综合竞争优势。
(2)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开展的支持力度大。控股股东在气井租用以及煤层气销售业务等方面对公司提供较大的支持。
(3)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增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状况良好。
(4)本期债券由晋煤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担保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具有显著的保障作用。本期债券由晋煤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晋煤
集团作为国有特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在资源储备、产业布局、产品结构和政府支持等方面优势显著。近年来,受益于煤炭和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上涨,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其担保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具有显著的保障作用。
2、关注
(1)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且客户多为关联方。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所致,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关联方,且客户集中程度高。
(2)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相关债务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后继资本支出压力较大。公司相关债务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3)公司自身业务对利润的贡献程度偏低。政府补贴和增值税退税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自身业务对利润的贡献程度偏低。
(4)担保方晋煤集团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及安全管理压力。担保方晋煤集团煤化工板块主要产品尿素近年来产销量持续下滑,面临一定竞争压力;晋煤集团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已获得银行授信537,100万元,已使用银行授信160,000万元,尚余额度377,100万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 债券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发行规模(亿 元) | 票面利率 (%) | 主体/债项评级 | 募集资金 用途 |
18 xx 01 | 公司债 | 2018-04-26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6 日 | 7.00 | 6.55 | AA/AA A |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违约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申报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占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22.54%,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17年12月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期债券的挂牌出具了深证函[2017]660号无异议函,于2018年4月26日发行了7亿元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约定,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
每年的 4 月 2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完成“18xx 01”的付息工作。相关具体事宜已按照“18 xx 01”上市交易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本息兑付违约的情形。
“18xx01”募集资金已按照披露用途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8 xx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 发行金额 | 已用金额 | 用途 | 未用金额 | 用途是否变更 |
18 xx 01 | 7.00 | 7.00 |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 0.00 | 否 |
合计 | 7.00 | 7.00 | - | 0.00 | - |
(六)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 年 9 月末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2016 年末 /2016 年度 |
流动比率 | 1.91 | 1.44 | 0.97 | 0.60 |
速动比率 | 1.72 | 1.39 | 0.81 | 0.5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 年 9 月末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末 /2018 年度 | 2017 年末 /2017 年度 | 2016 年末 /2016 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46.00 | 50.75 | 55.65 | 76.13 |
利息保障倍数 | 7.67 | 6.82 | 4.73 | 3.9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住所:太原市和平南路 83 号住所邮政编码:030024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A 座 1003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030006 注册资本: 967,502,660.00 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7011380105股票简称:xx控股
股票代码:000968
信息披露事务人: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351-5600964
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经营范围:煤层气地面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煤矿瓦斯治理服务;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
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63 号文批准,由太原煤气化、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北京华煤工贸公司、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司、四达矿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正式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 24,519 万元。根据工商档案材料显示:公司设立时 名称为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太原市和平南路 83 号;法定代表人为麻禄斗;注册
资本为 24,519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焦煤、煤气、洗精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股本性质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 239,340,000 | 97.61 | 国有法人股 |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 司 | 4,550,000 | 1.86 | 国家股 |
北京华煤工贸公司 | 650,000 | 0.27 | 国有法人股 |
中煤多种经营工贸总公 司 | 325,000 | 0.13 | 国有法人股 |
四达矿业公司 | 325,000 | 0.13 | 国有法人股 |
合计 | 245,190,000 | 100.00 |
1998 年 12 月 21 日,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998]并师股验
资第 6 号),经审验,截至 1998 年 12 月 21 日,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
司已经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共 377,221,794.38 元,其中股本 245,190,000 元,资
本公积 132,031,794.38 元。
2、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47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28 日和 5
月 10 日分别通过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成功发行 15,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0 元。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29 日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股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 39,519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006959。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字[2000]72 号
《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股票 2000 年 6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神州股份”,股票代码“0968”(2001 年,根据深交易所统一安排,股票代码变更为“000968”)。
3、更名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04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晋)名称变核企字[2014]第 511 号)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名称由“山西神州煤电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04 年 9 月 14 日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煤气化”,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68”。
4、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起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分置改革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97 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晋国资产权函[2005]168 号)批准,并经公司 200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煤气化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股份
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 股对价股份。在送股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 395,190,000 股。
(2)实施 200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经 2008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07 年度
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5,1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分红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 395,190,000 股,
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13,747,000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8 年 5 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08 年 5 月 16 日。此次送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200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公司股权结构
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3,747,000 | 100% |
总股本 | 513,747,000 | 100% |
5、重大资产重组、实际控制人变更、更名为“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8 日,煤气化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煤气化将其价值 85,613.96 万元的资产置出转让给晋煤集团,晋煤集团将其持有xx煤层气的全部股权作价 307,268.17 万元置入煤气化,对于差额部分由煤气化向晋煤集团发行股份加支付
现金的方式支付,其中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171,654.21 万元(按照 6.53 元
/ 股的价格计算, 煤气化向晋煤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262,870,153 股(折算股份数量时,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舍去取整)),以现金方
式支付 50,000 万;同意煤气化采用锁价方式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1,711.00 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90,885,507 股);对于晋煤集团获得置出的资产由太原煤气化承接,作为支付的
对价,太原煤气化将其持有煤气化的 124,620,029 股股票协议转让给晋煤集团。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核准煤气化向晋煤集团发行 262,870,15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90,885,507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和 2017 年 3 月 20 日出具《验
资报告》,经其审验,煤气化的注册资本增至 967,502,660 元。
本次重组前,太原煤气化持有公司 254,037,755 股股份,占比 49.4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晋煤集团持有公司 387,490,182 股股份,占比 40.05%,晋煤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17 年 4 月 21 日,山西省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晋名
称变核内字[2017]第 909 号),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中文名称由“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aiyuan Coal Gasification Company, Limited” 变更为“Shanxi Blue Flam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证券简称由“煤气化”变更为“xx控股”,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68”。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2016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前,太原煤气化持有公司 254,037,755股股份,占比 49.4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组完成后,晋煤集团持有公司 387,490,182 股股份,占比 40.05%,晋煤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晋煤集团,山西省国资委持有晋煤集团 62.57%的股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由太原煤气化变更为晋煤集团,主营业务由“原煤及洗精煤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煤矿瓦斯治理及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实施情况
x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1) 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以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除全部应付债券及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资产),与晋煤集团所持有的xx煤层气 100%股权(置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本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太原煤气化承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为 85,613.96 万元,置入资产
交易作价为 307,268.17 万元。公司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交割协议》,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资产交割日为 2016 年 12 月 24 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10008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晋煤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山西
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 股份转让
公司重组前控股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晋煤集团转让 124,620,029 股上市公司股票,作为其承接置出资产的支付对价。该股份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为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即《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90%,即 6.87 元/股。该事项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966 号)核准同意。2016 年 12 月 30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 124,620,029 股已办理完毕。
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
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4,037,755 | 49.4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709,245 | 50.55% |
总股本 | 513,747,000 | 100.00% |
(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即 307,268.17 万元-85,613.96 万元= 221,654.21 万元),其中 50,000.00 万元对价由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晋煤集团,
其余对价 171,654.21 万元由公司向晋煤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公司本
次向晋煤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6.53 元/股,不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发行总额共 262,870,153 股。2016 年 12 月 2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710008 号),经审验,本次股份发行成功后公司共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62,870,153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13,747,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776,617,153 元,股本人民币 776,617,153 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股权结构
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6,907,908 | 66.5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709,245 | 33.44% |
总股本 | 776,617,153 | 100.00% |
(4) 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采用锁价方式向 7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畅达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西xx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龙华启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90,885,507 股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31,711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本次向 7 名认购对象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不低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2017 年 3 月 2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1710003 号),经审验,截
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止,公司已经收到特定投资人缴入的出资款,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98,011,903.3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885,507 元,余额计人民币 1,107,126,396.32 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967,502,660 元,股本人民币 967,502,660
元。
配套募集资金后公司股权结构
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7,793,415 | 73.1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709,245 | 26.84% |
总股本 | 967,502,660 | 100.00% |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967,502,660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3,987,930 | 46.92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54,021,934 | 36.59 |
3、其他内资持股 | 99,965,996 | 10.33 |
4、外资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13,514,730 | 53.08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3,514,730 | 53.0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总计 | 967,502,660 | 100.00 |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比例 (%) | 股本性质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7,490,182 | 40.05 |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
2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9,417,726 | 13.38 | A 股流通股 |
3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7,963,375 | 7.02 | 限售流通 A 股 |
4 | 陕西畅达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3,478,261 | 4.49 | 限售流通 A 股 |
5 | 高能天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985,507 | 3.00 | 限售流通 A 股 |
6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 24,913,342 | 2.58 | A 股流通股 |
7 | 山西xx普惠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7,391,304 | 1.80 | 限售流通 A 股 |
8 | 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3,043,478 | 1.35 | 限售流通 A 股 |
9 | 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64,928 | 1.05 | 限售流通 A 股,A 股流通股 |
10 | 北京首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9,878,654 | 1.02 | 限售流通 A 股 |
合计 | 732,726,757 | 75.74 |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1、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9 家,其中一级子
公司共 1 家,二级子公司共 8 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主要经营范围 | 取得方式 | 类别 |
1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9,990.1503 | 100.00 | 煤层气地面开采;矿产资源勘查;气体矿产勘查(乙级)、固体矿产勘查(乙级);煤矿瓦斯治理服务;煤层气管道输送;石油化工工 程;电力工程;压缩天然气(煤层气)加气母站经营;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监理等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及配件采购、 安装及维修;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 反向收购 | 一级子公司 |
2 | 漾泉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 司 | 40,000 | 100.00 | 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开采;矿井瓦斯(煤 层气)治理、加工、利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主要经营范围 | 取得方式 | 类别 |
用。 | ||||||
3 | 山西xx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90.00 | 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勘探、监理;煤层气检验检测;煤层气设备、 仪器仪表销售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4 | 山西沁盛煤层气作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35.00 | 石油天然气与煤层气试气、压裂、修井(作 业)等工程技术服务及施工;道路货物运输; 油、气田设备租赁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5 | 山西西山xx煤层气有限责 任公司 | 20,000 | 51.00 | 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开采、煤矿瓦斯治理 技术咨询及服务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6 | 山西美锦xx煤层气有限责 任公司 | 10,000 | 51.00 | 煤层气地面开采,煤矿瓦斯治理技术咨询及服 务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7 | 吕梁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 | 100.00 | 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开采、煤层气销售、 煤矿瓦斯治理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8 | xx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100.00 | 煤矿瓦斯(煤层气)治理、加工、利用;煤层气勘探、钻井、抽采、 CNG、LNG、管道输 送、利用。 | 投资设立 | 二级子公司 |
9 | 晋城市诚安物流有限公司 | 10591.8339 | 100.00 | 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项);机动车维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整车维护、修理及专项维 修、大中型货车维护、修理及专项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仅限分支机构);车用气瓶安装(Ⅰ级);煤层气(LNG、 CNG)经销(无生产、无储存、无车辆)(仅限分支机构);重卡汽车销售;经销:钢材、建材(不含木材、油 漆)、有色金属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级子公司 |
注1:发行人对子公司山西沁盛煤层气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但享有表决权比例为51%。注2:二级子公司由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总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净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营业收入 2018 年度 | 净利润 2018 年度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30,928.49 | 345,807.07 | 385,121.42 | 23,419.69 | 71,083.80 |
漾泉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97,997.52 | 25,126.81 | 72,870.71 | 6,056.71 | -4,460.39 |
山西xx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 公司 | 7,312.14 | 5,948.00 | 1,364.13 | 4,544.71 | -28.35 |
山西沁盛煤层气作业有限责任公司 | 45,247.32 | 43,050.29 | 2,197.03 | 30,234.55 | 1,332.37 |
山西西山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4,415.64 | 90,910.26 | 13,505.37 | 9,599.15 | -3,634.78 |
山西美锦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4,803.85 | 3,313.05 | 1,490.80 | 147.71 | -402.81 |
xx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43,502.09 | 9,187.35 | 34,314.73 | 2,436.42 | -2,460.63 |
xx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22,117.73 | 2,492.37 | 19,625.36 | 77.61 | -1,078.99 |
晋城市诚安物流有限公司 | 16,070.72 | 7,288.93 | 8,781.78 | 24,331.89 | 104.88 |
(二)合营、联营公司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无联营或合营公司。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晋煤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40.05%的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1、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中文名称: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1958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390,519.56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煤炭批发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矿山测量、隧道测量、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危险货物运输(1 类1 项),危险货物运输(3 类)(有效期至2022年10 月24日);爆破作业(有效期至2020 年9 月29 日);
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线电视广告;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矿物资、机电设备及配件采购、销售、租赁及维修;废旧物资收购;自有场地及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矿井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三级);办公自动化设施安装及维修(特种设备除外);通信工程建设;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层气地面开采;煤层气利用及项目建设;煤炭洗选及深加工;xx木材:经营加工;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煤矿专用);物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化工;甲醇(木醇、木精)、汽油、液化石油气、硫磺、氧(液氧)、氮(液氮)生产及销售;食品生产:正餐服务;住宿服务;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服务;文化及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零售;物资采购;自有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输出、技术许可、技术服务、项目研发;本企业内部通信专网运营;通信设备及器材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养老服务业;健身娱乐场所;物业服务;水、电、暖生活废水等后勤服务。
晋煤集团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由山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晋煤集团的前身为泽州煤矿筹备处,1958 年 3 月 15 日,经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管理局批准,泽州煤矿筹备处正式成立,1965 年 1 月改名为晋城矿务局。2000 年 8 月 28 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晋政函[1999]113 号文)批准,晋城矿务局正式改制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煤集团是全国煤炭行业特大型企业,其主要生产地域为国家 14 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晋东煤炭基地,是 19个首批发布的煤炭国家规划区之一,是我国优质无烟煤重要的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集团和全国最大的煤层气抽采利用基地。
截至 2018 年底,晋煤集团合并资产总额 2,755.74 亿元,负债合计 2,113.82
亿元,所有者权益 641.92 亿元。2018 年,晋煤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1,709.55 亿
元,净利润 15.73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8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09.76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3 亿元。
截至2019 年9 月底,晋煤集团合并资产总额2,933.22 亿元,负债合计2,208.93
亿元,所有者权益 724.29 亿元。2019 年 1-9 月,晋煤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1,334.04
亿元,净利润 15.87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7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8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6.05 亿元。
2、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晋煤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3、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18 年末,晋煤集团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8 年末晋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 元) | 持股比例 (%) |
1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64,433.92 | 91.83 |
2 |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5,945.64 | 100.00 |
3 | 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000.00 | 35.00 |
4 | 山西晋煤集团医疗健康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100.00 |
5 | 山西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 42,682.53 | 95.91 |
6 |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7,700.00 | 60.00 |
7 |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7,200.00 | 97.50 |
8 |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791.00 | 85.35 |
9 | 江苏晋煤恒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35.00 |
10 | 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5,316.39 | 76.89 |
11 | 晋城金驹实业有限公司 | 50,039.16 | 100.00 |
12 | 山西天和煤气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65.00 |
13 | 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45.00 |
14 | 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6,000.00 | 38.00 |
15 | 山东明水化工有限公司 | 22,365.72 | 35.00 |
16 | 晋城宇光实业有限公司 | 5,800.00 | 60.00 |
17 | 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580.00 | 60.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 元) | 持股比例 (%) |
18 |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19 |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0,634.77 | 35.00 |
20 | 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 | 7,700.00 | 35.00 |
21 |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6,723.08 | 35.00 |
22 | 安徽晋煤中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693.85 | 35.00 |
23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 85,429.05 | 100.00 |
24 | 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 | 40.00 |
25 |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 15,000.00 | 35.00 |
26 | 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60.00 |
27 | 唐山邦力晋银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 | 35.00 |
28 | 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92.00 |
29 | 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4,294.92 | 100.00 |
30 |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 | 260,000.00 | 98.12 |
31 | 晋城xx制药有限公司 | 11,370.46 | 73.03 |
32 | 北京晋煤太阳石化工有限公司 | 26,600.00 | 60.00 |
33 | 山西晋煤集团晟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00.00 |
34 | 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80,000.00 | 51.00 |
35 |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91.00 |
36 | xxxx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70.00 |
37 | 山西晋煤集团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70.00 |
38 | 山西晋煤配售电有限公司 | 21,000 | 100.00 |
39 | 鄂托克前旗恒源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000.00 | 61.20 |
40 |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70,000.00 | 100.00 |
41 | 山西晋煤集团临汾晋牛煤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2,000.00 | 100.00 |
42 | 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100.00 |
43 |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 21,000.00 | 51.00 |
44 | 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 | 100.00 |
45 | 山西晋煤xx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0 | 100.00 |
46 | 山西晋煤集团宏圣煤炭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 72,000.00 | 77.78 |
47 | 山西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 59,000.00 | 68.00 |
48 | 山西晋煤集团金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0,798.65 | 76.65 |
49 | 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0 | 100.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 元) | 持股比例 (%) |
50 | 日照港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 40,000.00 | 55.00 |
51 | 晋镁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 |
52 | 弘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53 | 山西晋煤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 30,500.00 | 100.00 |
54 | 山西沁东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51.00 |
55 | 山西晋煤集团煤层气与煤基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100.00 |
56 |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57 | 山西能源煤层气有限公司 | 11,928.00 | 52.00 |
58 | 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35,237.96 | 98.55 |
59 | 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 | 60.00 |
60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54.85 |
61 |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6,750.27 | 40.05 |
62 | xxx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100.00 |
63 | 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 13,000.00 | 60.00 |
64 | 山西晋煤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00.00 | 30.00 |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晋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本节之“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00.00%
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62.57%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5%
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 | 会成员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xxx | 董事长 | 男 | 59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xx | 男 | 55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 男 | 51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田永东 | 董事 | 男 | 50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董事 | 男 | 50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xxx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xx | 独立董事 | 女 | 37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监事会成员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xx | 监事 | 男 | 56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 | 监事 | 男 | 59 | 2018 年 4 月 25 日 |
xxx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职工监事 | 女 | 51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xxx | 总会计师 | 男 | 51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7 年 1 月 25 日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9 年 6 月 6 日 |
注:目前监事会主席空缺,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及职工监事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工作。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xxx,男,196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担任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生产技术科
技术员;1988 年 2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通风区副区长;1992 年 10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通风区区长;1997 年 3 月担任晋煤集团技术中心通风安全室主任;2003 年 3 月担任晋煤集团通风处副处长;2003 年 8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 年 7 月兼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2007 年 4 月担任晋煤集团副总工程师、煤层气产业发展局副局长,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副总经理、煤层气(燃气)事业部总经理,2011 年 11 月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2 月 11 日担任山西燃气集团总经理。现任晋煤集团副总经理、煤层气(燃气)事业部总经理,山西燃气集团总经理,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男,1966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 年 8 月参加工作,担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综采二队技术员;1993 年 11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 5 矿综采二队副队长;1996
年 7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综采二队队长;1999 年 3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生产科主任工程师;2001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寺河矿调度室主任;2002年 2 月担任晋煤集团寺河矿总工程师;2009 年 12 月担任晋煤集团资源环境管理局局长;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xxx,男,1964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8 年 10 月在晋城矿务局企管处工作;1994 年 11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企管处处长助理;1997 年 12 月在晋城矿务局洗选处工作;1998 年 8 月在晋城矿务局调研室工作;1999 年 8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企管处副处长;2003 年 9月担任晋煤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处长、企业改制办副主任;2006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董事会企业改制办公室主任兼投融资部长;2007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改制办主任兼财务中心副主任;200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9 月担任晋煤集团秘书局副局长兼上市办主任;2011 年 9 月担任晋煤集团上市办主任。现任晋煤集团上市办公室主任、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男,1968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治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
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太原煤气化嘉乐泉煤矿党委宣传部、太原煤气化
党校工作,1998 年 7 月担任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2002 年 4 月担任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2014 年 6 月担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董秘职责,2015 年 1 月担任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xxx,男,1969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中共党员。1900 x 0 xxxxx,0000 x 0 月在晋城矿务局培训中心工作;1993年 9 月在晋城矿务局凤凰山矿通风区工作;1996 年 3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寺河矿井筹建处总工办公室通风室副主任;2000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西区建设中心通风科科长;2001 年 5 月担任晋煤集团西区建设中心通风室主任;2003 年 2 月担任晋煤集团寺河矿副总工程师;2004 年 12 月担任晋煤集团安监局副总工程师; 2014 年 11 月担任晋煤集团煤层气(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晋煤集团煤层气(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1969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在晋城矿务局凤凰山矿培训学习;1992 年 8 月在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生产科工作;1993 年 3 月在山西晋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1998 年 11 月担任山西晋丹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排采经理;2003 年 3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7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2013 年 5 月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1 月担任xxx焰煤与煤层气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xxx,男,1959 年 1 月出生,1993 年 6 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1975 年 3 月至 1900 x 0 xxxxxxxxxxx,0000 x 0 月
至 1997 年 6 月任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担任山
西财经大学理财学系主任,2001 年 5 月至 2000 x 0 xxxxxxxxxxxx
xx,0000 x 0 月至 2000 x 0 xxxxxxxxxxxxxxx,0000 x 0 月至今担任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名誉院长。曾兼职担任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15 年 5 月至今兼任振东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男,1968 年 2 月出生,1991 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1991 年 9 月参加工作,担任山西华龙泰房地产公司法务部经理,1995 年 6
月至 1999 年 3 月担任太原市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10 月
担任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北京市友邦律
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女,1982 年 9 月出生, 2009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储
运专业,硕士学位 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担任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油气工
艺所工艺设计人员,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担任国新能源集团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项目研发部副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国新能源集团山
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国新能源集团山西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研究设计院主任科员,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山西能源学院新能源系教师,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xx,男,1963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1981 年 12月在大同市矿区煤运公司参加工作;1989 年 12 月在晋城矿务局法律部工作; 1994 年 10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法律顾问处诉讼科副科长;2002 年 3 月主持晋煤集
团法律事务部全面工作;2003 年 9 月担任晋煤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2006 年 05月担任晋煤集团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晋煤集团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1967 年 10 月出生,河南济源人,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
1988 年 7 月在晋城矿务局审计处参加工作;1994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晋城
矿务局审计处副科长;2007 年 6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审计部副部长;2007 年 10 月任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8 年 5 月任晋煤集团审计部部长;现任晋煤集团审计部部长、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部长、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男,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5 年 9 月在晋城矿务局机修厂参加工作;1989 年 11 月在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宣传部工作;1999 年 11 月担任晋城矿务局古书院矿工会副主任;2004 年 6 月担任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05 年 9 月担任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成庄工区区长;2006 年 9 月晋煤集团担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后勤部部长;2007 年 7 月担任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工会副主席;2008 年 8 月担任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综合办公室主任;2009 年 7 月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xxx,女,1968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00 x 0 xxxxx,0000 x 0 月在山西煤干院脱产大学专科学习;1990 年 7 月在晋城矿务局王台中学岗前培训任教;1991 年 8 月在晋城矿务局职业高中任教;1992年 9 月在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进修;1993 年 7 月在晋城矿务局职业高中任教;
1995 年 4 月在晋城矿务局晋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化验室工作;2003 年 7 月在晋煤集团沁水xx煤层气公司工作;2004 年 7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公司办公室主任兼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供销部部长;2010 年 5 月至今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xxx,男,1968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0 年 8 月在晋城矿务局培训中心参加工作;先后在晋煤集团成庄矿财务科、计划财务部工作;1998 年 4 月担任晋煤集团成庄矿计划财务部财务室副主任;2002 年 6 月担任晋煤集团成庄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05 年 3 月担任晋煤集团成庄矿计划财务部部长;2007 年 4 月担任晋煤集团财务中心资金部副部长;2007 年 10 月担任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xxx,男,197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6 年 8 月在晋城矿务局古矿综采三队参加工作;先后在晋城矿务局古矿生产部、沁水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工作;2004 年 7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05 年 9 月担任沁水xx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潘一工区区长;2009 年 7 月至今担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1964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86 年 7 月至 1990 年 5 月在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综采一队工作;1990 年 6 月
至 1998 年 3 月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生产科副科长;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晋城矿务局王台铺矿劳资科副科长;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晋煤集团
寺河矿劳资科科长;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晋煤集团寺河矿副矿长;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7 月xxx煤层气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
xxxxx煤层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 1 月至今任山西xx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 名 | 任职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职期限 |
xxx | 晋煤集团 | 副总经理、煤层气(燃气)事业部总经理 | 2010 年 05 月 01 日至今 |
xxx | x煤集团 | 上市办主任 | 2011 年 09 月 01 日至今 |
xx东 | 晋煤集团 | 煤层气(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 | 2014 年 11 月 01 日至今 |
xx | x煤集团 | 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 | 2003 年 09 月 01 日至今 |
xx | x煤集团 | 审计部部长 | 2018 年 05 月 01 日至今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情况任职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 名 | 任职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职期限 |
xxx | 山西燃气集团 | 总经理 | 2018 年 02 月 11 日 |
董xx | 鄂托克前旗恒源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5 年 09 月 01 日 |
刘家治 | 山西省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07 年 10 月 01 日 |
xxx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5 年 03 月 01 日 |
石悦 | 山西能源学院 | 新能源系教师 | 2017 年 10 月 01 日 |
田永东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 年 1 月 26 日 |
xxx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9 年 07 月 01 日 |
xxx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会主席 | 2016 年 11 月 01 日 |
xxx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0 年 05 月 01 日 |
xxx | 山西xx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19 年 01 月 26 日 |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公司规范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xxx | 独立董事(离任) | 229,120 |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离任独立董事xxx持有公司股票共 229,120 股,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债券。
(五)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七、发行人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概述
2016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原有业务全部置出,xx煤层气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由“原煤及洗精煤的生产和销售“变更为“煤矿瓦斯治理及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业务”,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煤层气销售、气井建造工程、瓦斯治理服务板块,公司不再从事煤炭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层气(煤矿瓦斯)。公司生产的煤层气(煤矿瓦斯)通过管输、压缩、液化三种方式销往山西及xx地区用户,主要用于工业和民用领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范围为:煤层气地面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煤矿瓦斯治理服务;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天然气,是近一二十年在国际上崛起的洁净、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煤层气以吸附状态储存于煤层内,热值是通用煤的 2-5 倍,主要成分为甲烷。1 立方米纯煤层气的热值相当于 1.13kg 汽油、1.21kg 标准煤,其热值与天然气相当,可以与天然气混输混用,而且燃烧后很洁净,几乎不产生任何废气,是上好的工业、化工、发电和居民生活燃料。煤层气属于清洁能源,在不能及时利用的情况下采取放空燃烧,不存在直接向空气中排放煤层气(瓦斯)的情形,煤层气(瓦斯)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是 CO2、H2O 以及少量 NOX,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层气是导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及环境污染的重要起因,当煤层气空气浓度达到 5%-16%时,遇明火就会爆炸,若煤层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其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 21 倍,对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强,因此在采煤之前先开采煤层气,能将煤矿瓦斯爆炸率降低 70%到 85%和减少排放至大气中的污染物。
发行人煤层气销售板块主要由子公司xx煤层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xx煤层气从在寺河煤矿规模施工煤层气井为起始,经过近十年的经验积累,掌握了煤层井规模、设计、施工、压裂和煤层气集输、利用等环节的系列技术,成为煤
层气预抽领域的技术实力最强、抽采规模最大的企业。xx煤层气将相关技术应用领域扩大:从施工运营煤层气预抽井开始,目前已可以施工运营采动井、采空井;从施工运营直井开始,目前已可以施工运营丛式井、L 型井、U 型井和水平井,极大地提高了单井煤层气产量。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 45 项,其中获专利转移 11 项;
承担起草 24 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 5 项,地方标准 5 项;已承担国家级、省部
级科研项目 23 项。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矿瓦斯治理及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经营范围包括煤层气地面开采、矿产资源勘查、煤矿瓦斯治理服务、煤层气工程设计咨询和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营业收入
146,522.81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板块中煤层气销售收入占比 67.18%,气井建造工程占比 16.58%,瓦斯治理服务占比 14.24%,其他占比 0.61%;其他业务板块占比 1.4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煤层气销售 | 98,430.51 | 67.18% | 118,168.20 | 50.64% | 112,107.47 | 58.89% | 102,932.31 | 82.28% |
气井建造工程 | 24,289.46 | 16.58% | 84,366.70 | 36.16% | 46,964.28 | 24.67% | 17,386.36 | 13.90% |
瓦斯治理服务 | 20,864.19 | 14.24% | 28,202.56 | 12.09% | 28,252.16 | 14.84% | - | - |
其他 | 893.98 | 0.61% | 1,928.03 | 0.83% | 2,561.42 | 1.35% | 4,285.02 | 3.43% |
主营业务小计 | 144,478.14 | 98.60% | 232,665.49 | 99.71% | 189,885.34 | 99.74% | 124,603.70 | 99.61% |
其他业务小计 | 2,044.67 | 1.40% | 668.47 | 0.29% | 486.20 | 0.26% | 491.86 | 0.39% |
营业收入合计 | 146,522.81 | 100.00% | 233,333.96 | 100.00% | 190,371.54 | 100.00% | 125,095.56 | 100.00% |
最近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中煤层气销售、气井建造工程、瓦斯治理服务、其他营业成本占比 63.11%、16.87%、19.62%、1.34%;其他业务板块成本占比 0.4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煤层气销售 | 52,954.54 | 63.11% | 67,520.61 | 46.91% | 71,461.86 | 56.91% | 76,715.61 | 84.06% |
气井建造工程 | 13,034.68 | 15.53% | 50,473.28 | 35.06% | 30,208.14 | 24.06% | 10,108.26 | 11.08% |
瓦斯治理服务 | 16,462.98 | 19.62% | 23,473.81 | 16.31% | 20,456.97 | 16.29% | - | - |
其他 | 1,124.53 | 1.34% | 2,065.71 | 1.44% | 3,121.50 | 2.49% | 4,105.28 | 4.50% |
主营业务小计 | 83,576.73 | 99.60% | 143,533.41 | 99.71% | 125,248.47 | 99.75% | 90,929.15 | 99.63% |
其他业务小计 | 336.19 | 0.40% | 413.15 | 0.29% | 313.64 | 0.25% | 339.05 | 0.37% |
营业成本合计 | 83,912.92 | 100.00% | 143,946.55 | 100.00% | 125,562.11 | 100.00% | 91,268.19 | 100.00%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33,827.37 万元、64,809.43 万元、 89,387.40 万元和 62,609.89 万元。公司毛利润主要来自煤层气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04%、34.04%、38.31%和 42.7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毛利润与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煤层气销售 | 45,475.97 | 72.63% | 50,647.59 | 56.66% | 40,645.61 | 62.72% | 26,216.70 | 77.50% |
气井建造工 程 | 11,254.78 | 17.98% | 33,893.42 | 37.92% | 16,756.14 | 25.85% | 7,278.10 | 21.52% |
瓦斯治理服 务 | 4,401.21 | 7.03% | 4,728.75 | 5.29% | 7,795.19 | 12.03% | - | - |
其他 | -230.55 | -0.37% | -137.69 | -0.15% | -560.08 | -0.86% | 179.75 | 0.53% |
主营业务毛 利润小计 | 60,901.41 | 97.27% | 89,132.08 | 99.71% | 64,636.87 | 99.73% | 33,674.55 | 99.55% |
其他业务毛 利润小计 | 1,708.48 | 2.73% | 255.32 | 0.29% | 172.56 | 0.27% | 152.82 | 0.45% |
毛利润合计 | 62,609.89 | 100.00% | 89,387.40 | 100.00% | 64,809.43 | 100.00% | 33,827.37 | 100.00% |
发行人按产品分类的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
分类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煤层气销售 | 46.20% | 42.86% | 36.26% | 25.47% |
气井建造工程 | 46.34% | 40.17% | 35.68% | 41.86% |
瓦斯治理服务 | 21.09% | 16.77% | 27.59% | - |
其他 | -25.79% | -7.14% | -21.87% | 4.19%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42.15% | 38.31% | 34.04% | 27.03%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83.56% | 38.19% | 35.49% | 31.07% |
xxx合计 | 42.73% | 38.31% | 34.04% | 27.04% |
(三)发行人主要板块经营情况
1、煤层气销售板块
发行人煤层气销售板块主要由子公司xx煤层气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销售的煤层气商品主要为管输煤层气,压缩煤层气和液化煤层气,公司不直接生产 LNG,主要由具备特种运输能力的全资子公司诚安物流向 LNG 生产企业采购 LNG 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xx煤层气按产品分类的煤层气销售收入构成如下:
按产品分类的煤层气销售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产品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管输 | 77,697.65 | 78.94% | 91,219.01 | 77.19% | 82,833.26 | 73.89% | 78,150.40 | 75.92% |
CNG | 12,126.07 | 12.32% | 15,491.81 | 13.11% | 12,503.10 | 11.15% | 13,503.77 | 13.12% |
LNG | 8,606.79 | 8.74% | 11,457.38 | 9.70% | 16,771.11 | 14.96% | 11,278.14 | 10.96% |
合计 | 98,430.51 | 100.00% | 118,168.20 | 100.00% | 112,107.47 | 100.00% | 102,932.31 | 100.00% |
报告期内,xx煤层气的煤层气销售以管输方式为主,销售金额占比在 70%
以上。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煤层气销售收入分别为 102,932.31 万元、112,107.47万元、118,168.20 万元和 98,430.5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5.47%、36.26%、42.86%和 46.20%。公司煤层气销售收入和毛利率逐年增加,主要系煤层气销售单价较上年增加以及部分租赁气井吨煤瓦斯含量降低,煤层气井租赁费大幅减少,导致成本降低所致。
2、气井建造工程板块
气井建造工程板块营业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入 | 24,289.46 | 16.58% | 84,366.70 | 36.16% | 46,964.28 | 24.67% | 17,386.36 | 13.90% |
成本 | 13,034.68 | 15.53% | 50,473.28 | 35.06% | 30,208.14 | 24.06% | 10,108.26 | 11.08% |
毛利润 | 11,254.78 | 17.98% | 33,893.42 | 37.92% | 16,756.14 | 25.85% | 7,278.10 | 21.52% |
毛利率 | 46.34% | 40.17% | 35.68% | 41.86% |
气井建造工程板块收入主要来自为晋煤集团内及非关联方提供气井建造,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气井建造工程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 17,386.36 万元、
46,964.28 万元、84,366.70 万元和 24,289.4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3.90%、24.67%、36.16%和 16.58%。报告期内,公司气井建造工程板块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因随着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的推进,公司气井建造工程施工量大幅增加。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是指对煤炭规划区、准备区和生产区达到瓦斯抽采条件的煤层全部开展瓦斯抽采,做到采前、采中、采后和井上井下全覆盖立体化抽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气井建造工程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41.86%、35.68%、 40.17%及 46.34%,毛利率有所波动。2017 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气井建造工程施工量同比大幅增加,使得成本支出相应增加所致。2018 年度毛利率有所增加主要系建造成本节约幅度增大所致。
3、瓦斯治理服务板块
瓦斯治理服务板块营业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入 | 20,864.19 | 14.24% | 28,202.56 | 12.09% | 28,252.16 | 14.84% | - | - |
成本 | 16,462.98 | 19.62% | 23,473.81 | 16.31% | 20,456.97 | 16.29% | - | - |
毛利润 | 4,401.21 | 7.03% | 4,728.75 | 5.29% | 7,795.19 | 12.03% | - | - |
xxx | 21.09% | 16.77% | 27.59% | - |
2017 年,发行人新增了瓦斯治理服务收入,为公司承接煤矿企业的地面瓦斯抽采井维护服务业务,采取公司与客户签订地面瓦斯治理维护服务合同,以定额法确定单井服务费用,每季度末,公司依据与客户确认的业务量签认单确认合
同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瓦斯治理服务收入分别为
28,252.16 万元、28,202.56 万元和 20,864.19 万元,瓦斯治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7.59%、16.77%、21.09%,瓦斯治理服务毛利率 2018 年较 2017 年下降 10.82 个百分点,主要系的瓦斯治理成本增加所致,2018 年对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瓦斯治理井进行维护修理,增加占地费、零星工程等工程费用;为稳定和提高煤层气井运行水平,增设末端增压装置使电费增加;受公司整体薪酬水平提升影响,增加瓦斯治理业务职工薪酬。
4、其他业务板块
其他业务板块营业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收入 | 2,044.67 | 1.40% | 668.47 | 0.29% | 486.20 | 0.26% | 491.86 | 0.39% |
成本 | 336.19 | 0.40% | 413.15 | 0.29% | 313.64 | 0.25% | 339.05 | 0.37% |
毛利润 | 1,708.48 | 2.73% | 255.32 | 0.29% | 172.56 | 0.27% | 152.82 | 0.45% |
毛利率 | 83.56% | 38.19% | 35.49% | 31.07% |
公司其他板块收入主要包括转供电和提供与气井建造工程相关的施工及技术服务等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板块实现收入分别为 491.86 万元、
486.20 万元、668.47 万元和 2,044.6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39%、 0.26%、0.29%和 1.40%。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31.07%、 35.49%、38.19%及 83.56%。其他板块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的整体收入影响不大。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组织情况
1、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xx煤层气设置后勤保障部,负责生产物资采购、供应、保管等工作。xx煤层气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样品评价和现场考察等程序,并核查供应商工商资料、行政许可证件、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等文件,对供应商档案持续更新,实行专业化管理,明确供应商供货范围,取消“万能供应
商”,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保障原材料的供应质量。
物资供应管理业务流程主要为:xx煤层气下属区队根据生产计划及材料消耗定额编制区队需求汇总到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对需求进行审核并作出利库调整后形成需求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按照采购权限形成采购计划,交由法律事务部组织招标采购,经过招标比价后由后勤保障部统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到货后依据验收制度验收完毕后入库。
(2)销售模式
xx煤层气实施以产定销模式,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各子公司生产的煤层气由xx煤层气回购并统一管理销售。xx煤层气采用直销方式,销售的煤层气按状态分为管输煤层气和 CNG 两种。管输煤层气主要销售给煤层气管输公司、煤层气销售公司和 LNG 生产公司,CNG 销售主要通过诚安物流对外销售以及客户到压缩站自提。此外,xx煤层气全资子公司诚安物流因具备特种运输能力,存在向 LNG 生产企业采购 LNG 后对外销售的情况。
具体的销售流程为:销售部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协商后拟定《销售合同草案》;营销总监和总经理根据审批权限对《销售合同草案》中的具体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信息档案;经审批同意后,销售部与客户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并编制销售计划;销售部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经营销总监审批后下达至压缩站或中心站;发货部门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到所列的发货数量、时间、运输方式、卸气地点,并建立煤层气压缩、运输、管道运送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2、主要产品生产工艺
xx煤层气所在的山西晋城地区多为单一煤层、瓦斯含量大,煤层赋存条件稳定、裂隙发育、渗透性较好,井上井下均具备良好的煤层气抽采条件。因此,xx煤层气逐渐形成了将井上和井下结合进行联动抽采,即煤矿规划区、准备区、生产区“三区”联动煤层气立体抽采工艺与配套技术。xx煤层气针对各矿区地质条件、瓦斯赋存特征、涌出规律等,结合煤矿瓦斯治理要求,实现
了煤矿瓦斯采前抽、采动抽、采后抽的“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多套抽采技术体系和直井、定向井、多分支水平井、U 型井、L 型井等多种抽采井型。xx煤层气与煤炭企业主要进行采前地面预抽的合作,生产区的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采正在研究和试验中。
xx煤层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治理煤矿瓦斯的方式:
(1)煤层瓦斯含量大于 16 立方米/吨的煤炭规划区“先抽后建”
煤层气的产出机理与常规天然气有着根本的区别,煤层气主要以吸附气形态吸附于煤层中,当储层压力连续稳定降低且裂隙系统发育时才能缓慢释放,因此地面抽采煤层气的速度较慢。根据xx煤层气地面抽采经验,在地面煤层井密度达到理论最大值时,年均吨煤瓦斯含量下降速度为 1 立方米/吨。考虑到地面抽采煤层气投资大、回收期长,为保证煤炭企业的经济利益,地面抽采煤层气时间宜早不宜迟,因此,最低应提前 10 年对煤炭规划区开展地面瓦斯预抽的规划的施工。
在规划区主要采用地面预抽井的方式进行地面抽采,依据井型来分,目前地面瓦斯预抽井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垂直井
垂直井一般是从近垂直煤层层面方向穿过煤层,多数井采取下套管固井工艺完井,然后利用聚能射孔方式连通煤层与井眼。部分井采取裸眼的方式完井,使煤层直接与生产井眼连通。
图 垂直井示意图
②丛式井
丛式井是指在一个井场上有计划地钻出两口及以上的定向井组,应用于地面条件差,井场不便的地区。丛式井节约土地资源、方便钻井和压裂作业、可以统一进行压裂及排采维护、地面建设费及管理成本较低,但井眼轨迹控制难度大、设备和技术要求高、钻井周期长。
③多分支水平井
多分支水平井集钻井、完井和增产措施于一体,可以提高单井产量、加快采气速度、方便于后续的采煤。xx煤层气施工的多分支水平井单井平均日产气量在 10,000 立方米以上,抽采寿命平均 1 年以上。
图 多分支水平井示意图
④U 型井
U 型井是利用定向井与其远端的直井在井下连通,建立煤层流体循环系 统,进而在直井端进行后期的排采作业。U 型井具有单井控制面积大、单井产
能高等优势。目前xx煤层气在晋城地区寺河矿、赵庄矿施工的 U 型对接井效果良好。
图 U 型井示意图
⑤单分支 L 型井
单分支 L 型井是在 U 型井的基础上将垂直井去掉,直接在水平 L 型井中下射流泵或液压泵进行排水采气,成本较低,效果较好。目前xx煤层气大力推广 L 型井,已在寺河地区实施了一个井场多口 L 型井的钻井平台。
图 单分支 L 型井示意图
(2)煤层瓦斯含量为 8~16 立方米/吨的煤炭准备区“先抽后掘”
在煤层瓦斯含量为 8~16 立方米/吨的煤炭准备区,通常采取地面钻井抽采与井下长距离钻孔及穿层钻孔预抽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瓦斯抽采,待煤层瓦斯含量降到 8 立方米/吨以下,再开拓部署。
在煤矿待掘进巷道区域,在地面沿巷道条带状布置垂直井组或水平井提前抽采瓦斯:如 U 型对接井、L 型地面预抽井并进行多段压裂。以解决巷道掘进过程中瓦斯超限及突出的问题。该技术的应用能够解决松软煤层瓦斯难抽、成孔率低的问题,是构造区域松软煤层抽采瓦斯的有效方法。xx煤层气在晋城矿区赵庄矿试验的 U 型井,平均单井日产量已达到 6,000 立方米。
图 L 型地面预抽井并进行多段压裂示意图
(3)煤炭生产区(包括生产区和采空区)“先抽后采”
煤炭生产区的“先抽后采”要全面密切服务于井下煤炭生产,根据煤炭生产的需要及时施工、投运,目前主要使用的技术如下:
①地面井压裂、井下长钻孔抽采技术
通过地面钻井压裂煤层,利用千米钻机定向施工本煤层长钻孔与压裂影响区沟通,形成人工裂缝与长钻孔构成的立体抽采网络,实现煤层的大面积改造卸压和瓦斯抽采。该套技术首次将采煤卸压区与地面压裂改造技术有效耦合起来,实现了煤层透气性的全覆盖式提高及采动区煤层瓦斯高效抽采,解决了单一煤层煤炭开采区难以区域卸压、瓦斯抽采效率低下、抽采达标时间较长等技术难题。
②采动区地面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
充分利用煤层回采的卸压增透效应,运用地面钻井抽采采动卸压区、采空区煤层瓦斯,以解决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采空区涌出瓦斯和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 主要有采动xxx采动 L 型井。
考虑到煤层气竖直地面井抽采瓦斯范围有限,覆盖的采动区范围较小,为此在竖直地面井的基础上加一段水平孔,形成“L”型地面井抽采方式。2014 年xx煤层气在寺河矿试验了 L 型井抽采技术,该井布置于工作面靠近回风巷一侧,其水平段位于采动影响裂隙带内,平均日产气量 30000 立方米,提高了瓦
斯抽采效率,解决了高瓦斯矿井衔接紧张的难题,提高了瓦斯抽采浓度(由原来的 20%提高到 80%),实现了安全和经济双重效益。
图 采动区地面 L 型井示意图
③采空区瓦斯抽采技术
采空区及废弃矿井煤层气开发是继井下瓦斯抽放、地面垂直井开采、地面采动区井开采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煤层气开发方式,是从采空区及己报废(停采)的煤矿中将残留、聚集在地下巷道、岩层和遗留在煤层中的煤层气(瓦斯)抽取出来并加以利用。
对于历史遗留的废弃矿井和采空区,在综合分析该矿区瓦斯、水文、煤田地质、井巷及采面布置等原始资料基础上,并视情况应用现代地球物理勘探手段,进行资源评价和井位优选,采用地面钻孔抽采瓦斯;对于未来即将封闭的矿井或采空区,尽可能在封闭前保留和改造原有的瓦斯抽放管道,并采取科学有效的密闭和防治水措施,封闭后继续连接地面抽采设备抽采瓦斯 。
图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3、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煤层气的抽采量和利用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方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抽采量 | 11.04 | 14.64 | 14.33 | 14.11 |
利用量 | 8.56 | 11.50 | 10.91 | 10.36 |
排空率 | 22.46% | 23.13% | 23.87% | 26.59% |
注 1: 排空率指未能有效利用的煤层气量占抽采量的比率,即:排空率=1-销售量/抽采
量
目前,公司抽采范围已覆盖山西省高瓦斯矿区,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运营
的煤层气井 3,418 口,其中本部和子公司自有 2,208 口井,租用晋煤集团及下属
子公司 1,210 口井,形成了年抽采能力 14 亿方的生产规模。公司在山西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建成了规模化的煤层气井群,瓦斯治理服务正在山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重点矿区逐步扩展,形成了管网、压缩相结合的输配体系,开辟了山西及xx地区稳定的城市燃气、工业用气等用户市场,煤层气产量、销售量总体稳定。
2017 年发行人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签署了《2017 年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获得顺横岭、柳xx西、和顺西和武乡南四个区块的煤层气的探矿权,涉及面积达 610 平方公里,进一步扩大了煤层气资源储备。根据公司公告,公司
已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试采批准书(勘特采字﹝2019﹞1401、1402 号),获准在山西省柳xx西区块和山西省武乡南区块试采,试采期限为 1 年,自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这一方面加快了公司勘查开发进度,另一方面试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可对外销售,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煤层气业务规模。
煤层气抽采后到最终销售,各环节中存在工艺损耗、客观排空和主观排空等减少煤层气量的因素。工艺损耗指煤层气在管网集输过程中因温度、管径、压力、管道连接等因素,造成的气体减少我们称之为工艺损耗;客观排空指在煤层气生产过程中,如管网常规放水、井场管道维修、增压站及压缩站等的检修、排污带气的一系列放空;主观排空指在销售市场不景气、输配相关辅助设施配套不全时保证安全生产做出的主动煤层气排空。在工艺损耗和客观排空率方面,公司采用第三代水平井分段压裂技术,在好的区块气井稳定投产后接近 1 万方/天、最高
达到 2 万方/天,未来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日益完善,工艺损耗和客观排空率有望逐步下降。以“1-利用量/开采量”测算主观排空率,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煤层气主观排空率分别为 26.59%、23.87%、23.13%和 22.46%,逐年下降。主观排空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输气管网的运输能力。xx煤层气气井较多,但当地输气管道建设相对较慢,使xx煤层气虽产量较大但销量占比较低,同时xx煤层气部分煤层气依靠 CNG 运输,运输效率有限。新开采的柳xx西区块已实现管线对接。管网运输能力提高将使煤层气利用率有所上升。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公司的煤层气采用直销方式,销售的煤层气按状态分为管输煤层气和 CNG两种。管输煤层气主要销售给煤层气管输公司、煤层气销售公司和 LNG 生产公司;CNG 销售主要通过子公司诚安物流对外销售以及客户到压缩站自提;公司不自行生产 LNG,LNG 销售系诚安物流向 LNG 生产企业采购再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煤层气销售情况
产品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管输 | 销量(万立方米) | 51,223.96 | 62,789.08 | 63,199.32 | 61,476.13 |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 1.52 | 1.45 | 1.31 | 1.27 | |
收入(万元) | 77,697.65 | 91,219.01 | 82,833.26 | 78,150.40 |
CNG | 销量(万立方米) | 6,003.20 | 5,871.78 | 6,806.25 | 7,624.71 |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 | 2.02 | 2.64 | 1.84 | 1.77 | |
收入(万元) | 12,126.07 | 15,491.81 | 12,503.10 | 13,503.77 | |
LNG | 销量(吨) | 23,625.91 | 27,574.76 | 41,926.13 | 41,572.57 |
销售价差(元/吨) | 260.00 | 500.00 | 500.00 | 300.00 | |
收入(万元) | 8,606.79 | 11,457.38 | 16,771.11 | 11,278.14 |
公司的煤层气销售以管输方式为主。公司管输煤层气和 CNG 销售定价方式是参考 LNG 市场价格。价格方面,公司各类产品受国内供暖煤改燃政策影响明显。最近三年及一期,管输煤层气价格分别为 1.27 元/立方米、1.31 元/立方米、
1.45 元/立方米和 1.52 元/立方米,管输煤层气的平均销售单价逐年上升,但销售单价低于 CNG 及 LNG,主要因煤层气管道建设完成后,管输煤层气直接由中心站输送至客户处,后续发生的成本较小,其次,煤层气销售的主要模式为管输销售,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管输煤层气成本较其他输送方式的煤层气成本更低,因此销售单价较低。
最近三年及一期,CNG 价格分别为 1.77 元/立方米、1.84 元/立方米、2.64 元
/立方米和 2.02 元/立方米,逐年上升,2018 年,CNG 价格同比上升 43.48%,主要系受市场价格上行影响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LNG 销售价差分别为 300 元/吨、500 元/吨、500 元/吨和 260 元/吨,逐年上升,2017 年,LNG 价差同比上升 66.67%,主要系 2017 年底全国范围供暖要求煤改气,造成气源短缺,价格上涨所致。
从销量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管输煤层气销量分别为 61,476.13 万立方米、
63,199.32 万立方米、62,789.08 万立方米和 51,223.96 万立方米,波动增长;CNG
销量分别为 7,624.71 万立方米、6,806.25 万立方米、5,871.78 万立方米和 6,003.20万立方米,逐年下降,2018 年 CNG 销量同比下降 13.73%,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量减少,CNG 车辆受道路、天气等影响,较多客户选择较便利的管输煤层气所致;LNG 销量分别为 41,572.57 吨、41,926.13 吨、27,574.76 吨和 23,625.91 吨,
波动下降,2018 年,LNG 销量同比下降 34.23%,主要系淡季价格高于往年的状况所致。
5、原材料、能源及供应情况
煤层气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油管、套管、油料、抽油杆、抽油泵等。公司均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方式选定供应商,以市场价格采购。公司原材料供货渠道顺畅,供货能够及时保证生产需要。公司生产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电力向关联方晋煤集团的采购规模较大,供应可靠,且有稳定的保障。
发行人煤层气销售板块材料、折旧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
材料 | 20,253.21 | 14.07% | 22,682.20 | 18.06% | 12,785.81 | 14.01% |
折旧费 | 26,347.29 | 18.30% | 25,234.93 | 20.10% | 24,030.06 | 26.33% |
合计 | 46,600.50 | 32.37% | 47,917.13 | 38.16% | 36,815.87 | 40.34% |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和采购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61.44%、 81.08%、84.69%和 80.80%,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19 年 1-9 月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035.26 | 53.94 |
2 | 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15,090.86 | 10.30 |
3 | 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 11,854.32 | 8.09 |
4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727.61 | 5.96 |
5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3,689.04 | 2.52 |
合计 | 118,397.09 | 80.80 |
2、2018 年度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3,557.92 | 65.81 |
2 | 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21,057.19 | 9.02 |
3 | 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 11,826.13 | 5.07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4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9,444.02 | 4.05 |
5 | 沁水县沁源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 | 1,731.56 | 0.74 |
合计 | 197,616.82 | 84.69 |
3、2017 年度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347.94 | 57.96 |
2 | 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19,654.12 | 10.32 |
3 | 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 16,417.41 | 8.62 |
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5,362.25 | 2.82 |
5 |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2,573.67 | 1.35 |
合计 | 154,355.39 | 81.08 |
4、2016 年度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793.71 | 30.21 |
2 | 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 16,812.18 | 13.44 |
3 | 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12,685.21 | 10.14 |
4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5,967.36 | 4.77 |
5 | 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605.09 | 2.88 |
合计 | 76,863.54 | 61.44 |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36%、21.62%、22.76%和 22.0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19 年 1-9 月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河北亿鑫石油管材有限公司 | 6,949.18 | 8.28 |
2 | 东营市金亿来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3,867.27 | 4.61 |
3 | 江苏中冶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341.22 | 3.98 |
4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 | 3,142.90 | 3.75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5 |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1,164.58 | 1.39 |
合计 | 18,465.15 | 22.01 |
2、2018 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陕西建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8,046.27 | 9.84 |
2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9,176.51 | 5.00 |
3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8.42 | 3.82 |
4 | 河北亿鑫石油管材有限公司 | 4,103.87 | 2.24 |
5 | 内蒙古煤炭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 | 3,402.15 | 1.86 |
合计 | 41,737.22 | 22.76 |
3、2017 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121.58 | 10.92 |
2 | 三一石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4,803.42 | 5.75 |
3 | 河南省豫西煤田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 2,103.89 | 2.52 |
4 | 上海宝富钢管有限公司 | 1,164.86 | 1.39 |
5 | 泽州县巴公镇东郜加油站 | 868.54 | 1.04 |
合计 | 18,062.29 | 21.62 |
4、2016 年度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万元) | 占采购总额 比例(%) |
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97.07 | 39.64 |
2 | 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 828.65 | 5.22 |
3 | 上海宝富钢管有限公司 | 777.25 | 4.89 |
4 | 阳城县舜天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 715.60 | 4.50 |
5 | 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652.68 | 4.11 |
合计 | 9,271.24 | 58.36 |
(六)煤层气矿业权
公司目前已经办理了 2 宗煤层气采矿权变更许可证、3 宗煤层气采矿权新立许可证和 5 宗煤层气探矿权新立许可证(包括xx控股申办的和顺横岭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新立许可证),另外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和顺马坊东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新立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已经提交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预计近期能取得和顺马坊东区块煤层气探矿权新立证书。
1、取得变更山西沁水盆地寺河煤矿(东区)、成庄煤矿煤层气采矿权
序 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限 | 矿区类型 | 矿区面积 (Km2) | |
1 | 变更前 | 晋煤集团 | 山西沁水盆地寺河煤矿(东区)煤层气开 采 | 02000010100007 | 采矿权 | 35.429 | |
变更后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寺河煤矿(东区)煤层气开 采 | 0200001921402 |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 | 采矿权 | 35.429 | |
2 | 变更前 | xx煤业 | 山西沁水盆地 成庄煤矿煤层气开采 | 02000010100006 | 采矿权 | 67.695 | |
变更后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 成庄煤矿煤层气开采 | 0200001921401 |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30 年 4 月 14 日 | 采矿权 | 67.695 |
2、取得新立郑庄煤矿、赵庄煤矿和长平煤矿煤层气采矿权
序 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限 | 矿区类 型 | 矿区面积 (Km2) |
1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长 平煤矿煤层气开采 | 0200001911403 |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29 年 5 月 8 日 | 采矿权 | 16.048 |
2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赵庄煤矿煤层气开 采 | 0200001911404 |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34 年 5 月 8 日 | 采矿权 | 53.237 |
3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郑 庄井田煤层气开采 | 0200001911405 | 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34 年 5 月 8 日 | 采矿权 | 34.704 |
3、取得新立武乡南区块、柳xx西区块、和顺横岭区块、和顺西区块和胡底井田煤层气探矿权
序号 | 探矿权人 | 勘查项目名称 | 勘查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限 | 矿权类型 | 勘查面积 (Km2) |
1 | xx煤层气 | 山西省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勘查 | 0200001711407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 探矿权 | 201.247 |
2 | xx煤层气 | 山西省柳xx西区块煤层气勘查 | 0200001711408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 探矿权 | 50.121 |
序号 | 探矿权人 | 勘查项目名称 | 勘查许可证证号 | 有效期限 | 矿权类型 | 勘查面积 (Km2) |
3 | xx控股 | 山西省和顺横岭区块煤层气勘查 | 0200001711409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 探矿权 | 268.74 |
4 | xx煤层气 | 山西省和顺西区块煤层气勘查 | 0200001711410 |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 | 探矿权 | 90.136 |
5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胡底井田煤层气勘查 | 0200001911411 |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 | 探矿权 | 20.611 |
4、申报新立和顺马坊东区块煤层气探矿权
序号 | 申请探矿权人 | 勘查项目名称 | 申请期限 | 申请类型 | 申请面积 (Km2) |
1 | xx煤层气 | 山西沁水盆地和顺马坊东区块煤层气勘查 |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 日 | 探矿权 | 253.305 |
(一)行业状况
1、煤层气行业概况
煤层气俗称“瓦斯”,其主要成分是甲烷,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煤层气在煤化作用过程中形成并储集在煤层及其临近岩层之中,是可以利用开发技术将其从煤层中采出来并加以利用的非常规天然气。煤层气属于洁净、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可以用作民用燃料、工业燃料、发电燃料、汽车燃料和重要的化工原料,用途非常广泛。煤层气热值是通用煤的 2-5 倍,1 立方米纯煤层气的热值相当 9.5度电、3 立方米水煤气、1 升柴油、接近 0.8 千克液化石油气、1.1 至 1.3 升汽油,其热值与天然气相当,可以与天然气混输混用,而且燃烧后很洁净,几乎不产生任何废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层气是导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及环境污染的重要起因,当煤层气空气浓度达到 5%-16%时,遇明火就会爆炸,若煤层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其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 21 倍,对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强,因此在采煤之前先开采煤层气,能将煤矿瓦斯爆炸率降低 70%到 85%和减少排放至大气中的污染物。
据国际能源机构(IEA)估计,全世界煤层气资源量达 260 万亿立方米,目前全世界每年因采煤直接向大气排放的煤层气达 315~540 亿立方米,这些逸散在
空气中的煤层气,破坏了臭氧层,加剧了温室效应,我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矿煤层气排放量约占世界总排放量的 1/3。
我国的能源禀赋特征是“多煤、少油、缺气”,因此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煤炭仍将是我国的重要基础能源。同时,我国是世界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矿煤层气排放量约占世界总排放量的 1/3,对环境形成了较大的影响。美国、俄罗斯等国虽然也是煤层气资源大国,但由于其能源结构中不以煤炭为主,因此其煤层气开发的选择性较强,多以独立的煤层气开发为主。而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在煤炭生产过程又伴随着瓦斯大规模的排放,因此我国的煤层气开发必须有自己的特色。
2、我国煤层气行业现状
我国拥有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其地质资源量(埋深 2000 米以浅)与常规天然气相当,位居世界第三。我国煤层气主要勘探区广泛分布,并具有明显的区带分布特征,从华北地区向东北、西北、南方及深部纵深扩展,探明储量逐年显著增长。在众多的煤层气含气区,以晋陕蒙含气区煤层气资源量最大,占全国煤层气总资源量的 54.83%。
2006 年,中国将煤层气开发列入了“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煤层气产业化发展迎来了利好的发展契机。2007 年以来,政府又相继出台了打破专营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迅速,产业化雏形渐显。“十一五”期间,煤层气开发从零起步,施工煤层气井 5,400 余口,形成产能 31 亿立方米。2010 年,煤层气产
量 15 亿立方米,商品量 12 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1,980 亿立方
x,是“十五”时期的 2.6 倍。
“十二五”期间,我国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步伐加快,规划期末煤层气产量、利用量是“十一五”末的三倍。全国新钻煤层气井 11,300 余口,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3,504 亿立方米,分别比“十一五”增长 109.3%、77.0%。“十二五”期间,全国大中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按要求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建成了 30 个年抽采量达到亿立方米级的煤矿瓦斯抽采矿区,分区域建设了 80 个煤矿瓦
斯治理示范矿井,山西、贵州、安徽、河南、重庆等 5 省(市)煤矿瓦斯年抽采
量超过 5 亿立方米。
煤层气勘察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编制的《2016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显示,我国埋深 2000 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 30 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 12.5 万亿
立方米,剩余技术开采储量 3,062.5 亿立方米,累计探明地质储量 6,292 亿立方米。根据国土资源部资料显示,2016 年我国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576.12 亿立方米,较上年大幅增长,除了鄂尔多斯和沁水盆地,四川盆地也首次实现提交煤层气储量。全国煤层气勘探开发投入 15.91 亿元,共钻探井 87 口、开发井 97
口,地面开发的煤层气产量 44.95 亿立方米。
煤层气开采及利用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显示,2015 年,我国煤层气抽采量 180 亿立方米、利用量 86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5.5%和 11.5%。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 136 亿立方米、利用量 48 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2.3%和 5.2%;地面煤层气产量 44 亿立方米、利用量 38 亿立方米,同比分别增长 17.0%和 20.5%。
“十二五”期间煤层气规模统计
发展指标 | 2010 年 | 2015 年 | 年均增速/[期末比期初增长] |
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亿立方米) | 1,980 | 3,504 | 12.1% |
煤层气产量(亿立方米) | 15 | 44 | 24.0% |
煤层气利用量(亿立方米) | 12 | 38 | 25.9% |
煤层气利用率(%) | 80 | 86.4 | [6.4] |
煤矿瓦斯抽采量(亿立方米) | 76 | 136 | 12.3% |
煤矿瓦斯利用量(亿立方米) | 24 | 48 | 14.9% |
煤矿瓦斯利用率(%) | 31.6 | 35.3 | [3.7] |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3、山西省煤层气行业现状
山西省具有得天独厚的煤层气资源条件,也是全国煤层气产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从资源分布来看,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埋藏浅,埋藏在 1500 米以内浅层区域资源量占到总资源量的 68%;且分布集中,沁水、河东两大煤田的煤层气资
源占到总资源量的 97%。
根据《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截至 2015 年底,山西省累计
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 5,600 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88%;输气管道总长 8000 余公
里,覆盖全省 11 个设区市 100 余个县(区),初步形成“三纵十一横、一核一圈多环”的输气管网格局。2015 年,山西省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 101.3 亿立方米,其中,地面 41 亿立方米,井下 60.3 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 94%和 44.4%;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量 57.3 亿立方米,其中,地面 35 亿立方米,井下 22.3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 92%和 46.8%。根据山西省统计局于 7 月 21 日公布的
《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生产运行情况》中显示,2017 年上半年山西省煤层气产量 22 亿立方米,同比增速 3.2%。
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分布与煤炭资源分布重叠,但绝大都数的煤层气矿业权与煤炭矿业权分属不同企业,仅有不到 6%的煤层气矿业权与煤炭矿业权同在一个区块内并同属于一个企业,这对当地的煤层气资源勘探开采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根据山西省统计局数据,山西省煤层气矿业权 80%以上属于中石油、中联煤、中石化三大央企,而山西省内煤炭矿业权几乎全部属于山西省内企业。为此,山西省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为山西省煤层气产业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6 年 4 月,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将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权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依托审批权下放,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接连发布《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通知》《关于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煤层气试采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等四项配套新政,构成了山西省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政策体系。
4、行业发展前景
能源作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将在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油、气供需缺口急剧增大。目前,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石油进口大国和世界第二石油消耗大国。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具有热值高、污染少、安全性高的特点,完全可以成为石油和天然气等常规能源的重要补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需求迅速大幅增长,国内天然气生产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天然气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预计到 2020 年,天然气需求量为 2,100 亿立方米,缺口将达
900 亿立方米。煤层气作为非常规天然气,在我国其储量与天然气的储量基本相当,具有可观的勘探开发前景,利用非常规天然气补充常规天然气资源的不足已成为共识。2015 年 1 月能源局环保部和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煤矿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了 2020 年煤层气利用率达到 60%以上。2 月份能源局下发《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提出 2020 年出采率达到 400 亿立方,建成产业基地,装机容量超过 400 万千瓦,民用超过 600 万户。
作为联接资源与市场的管道,煤层气外输管道建设即将进入快速通道。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到 2020 年,全国长输管网总规模达 15 万千米左右
(含支线),输气能力达 4,800 亿立方米/年左右;储气设施有效调峰能力为 620
亿立方米左右,其中地下储气库调峰 440 亿立方米、LNG 调峰 180 亿立方米;
LNG 接收站投产 18 座,接收能力达 7,440 万吨/年左右;城市配气系统应急能力
的天数达到 7 天左右。
无论是在开采利用方面,还是管道的建设方面,中国目前都已做出明确的规划。“十三五”能源规划是中国油气改革的窗口期,势将加大对煤层气的开发力度,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建成 3 至
4 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抽采量力争达到 300 亿立方米,远超 “十二五”的开发目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计划于“十三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4,200 亿立方米,建成 2-3 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20 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 240 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 100 亿立方米,利用率 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 140 亿立方
x,利用率 50%以上,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 280 万千瓦,民用超过 168 万户。煤矿xx事故死亡人数比 2015 年下降 15%以上。
发展指标 | 2015 年 | 2020 年 | 年均增速/[期末比期初增长] |
新增探明地质储量(亿立方米) | 3,504 | 4,200 | 3.7% |
煤层气产量(亿立方米) | 44 | 100 | 17.8% |
煤层气利用量(亿立方米) | 38 | 90 | 18.8% |
煤层气利用率(%) | 86.4 | 90 | [3.6] |
煤矿瓦斯抽采量(亿立方米) | 136 | 140 | 0.58% |
煤矿瓦斯利用量(亿立方米) | 48 | 70 | 7.8% |
煤矿瓦斯利用率(%) | 35.3 | 50 | [14.7] |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结合我国对于“十三五”期间对于煤层气开发投资的数据以及煤层气产业链上游勘测开发以及中游储运阶段的数据,中国煤层气行业市场规模将在 2,000 亿元左右,发展前景广阔。
5、国家产业政策
为更好的支持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我国集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矿权使用费减免、资源税免征、煤层气补贴、增值税先征后退、设备加速折旧、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费所得税优惠、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煤层气发电优惠等方面相继颁布实施了多项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煤层气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6]47 号)
意见提出,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经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享受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煤层中吨煤瓦斯含量必须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实施煤炭开采;煤矿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可用于煤层气井上井下抽采系统建设;煤层气经处理后,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优先并入天然气管网及城市公共供气管网。
(2)《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7]96 号)
意见提出,一是支持和鼓励煤炭矿业权人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二是进一步加强煤层气矿业权管理,三是妥善解决煤炭、煤层气矿业权重叠问题。
(3)《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
[2007]721 号)
根据意见,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电力产业政策鼓励煤矿坑口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单机容量 500 千瓦及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机组,开发单机容量 1000 千瓦及以上的内燃机组,以及大功率、高参数和高效率的煤层气燃机轮机(煤矿瓦斯)发电机组;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加强与国内外瓦斯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合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制定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电力、价格等监管机构应当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和检查工作。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根据办法,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的标准为每千立方米原气 5 元。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
(国办发[2013]93 号)
意见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税费政策扶持,完善煤层气价格和发电上网政策,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组织领导。
(6)《煤层气产业政策》(国家能源局 2013 年第 2 号)
发展目标方面:强化政策扶持,强力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把煤层气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新兴能源产业;加快突破中低阶煤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形成一批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完善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高效利用等政策。
市场准入方面:煤层气勘探开发企业应配齐地质勘查、钻探排采等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成立专业化煤层气公司。
产业布局方面:国务院煤炭(煤层气)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煤层气以管道输送为主,就近利用、余气外输。
技术政策方面:坚持自主研发和引进相结合、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相结合;加强煤层气富集规律、产出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突破中低阶煤、构造煤、深部煤层、多煤层等不同地质特征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掌握水平井钻完井、二氧化碳助排及泡沫压裂、水平井分段压裂、高压水力喷射等工艺技术。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方面: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优先进行煤层气地面开发。煤炭规划生产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资源,煤层瓦斯含量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开采煤炭资源。
安全节能环保方面:煤层气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应避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严格执行煤层气排放标准,禁止煤层气直接排放。
保障措施方面: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境外资金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煤层气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完善煤层气价格政策,加强煤层气价格监督检查。
(7)《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发[2013]31 号)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方面:以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气化山西”目标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安全发展为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竞争、强化监督”的原则,着力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创优发展环境,全力推进煤层气产业健康、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产业布局方面:着力打造“11265”煤层气产业开发布局,即:组建一个具有国际水平的煤层气综合研发机构;设立一个煤层气矿权改革试点区;建设太原、晋城两个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六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河曲-保德、临县
-兴县、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构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园区: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
加大资源勘探开发,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加快应急、调峰等储气设施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煤层气装备制造业,加大政府支持骨干企业力度,健全监管体系,创优投资环境,深化矿权管理改革,加强科研教育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金融创新,深化对外合作,调整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
(8)《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国能煤炭[2015]34 号)
根据计划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产业布局更趋优化,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产量大幅提升,重点煤矿采煤采气一体化、煤层气与煤矿瓦斯共采格局基本形成,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率普遍提高,煤层气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新兴能源产业。到 2020 年,建成 3-4 个煤层气产业化
基地,新增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 1 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瓦斯气)抽采量力争
达到 400 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 200 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
200 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 60%;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 400 万千瓦,民用
超过 600 万户。
(9)《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指导意见》(国能煤炭[2015]37号)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重点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建设。拓展瓦斯利用范围,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有效提高瓦斯抽采利用率,严禁高浓度瓦斯直接排放。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在新疆、贵州等地区开展勘探开发试验。煤层气就近利用,余气外输,依据资源分布、市场需求和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情况,统筹建设煤层气输气管网,因地制宜发展压缩、液化。完善资源协调开发机制,统筹煤炭、煤层气勘探开采布局和时序。落实财政补贴、税费扶持、市场定价等政策措施,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
(10)《关于“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6]31 号)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按 0.3 元/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财政部将适时调整补贴政策。
(11)《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69 号)
积极争取国家提高我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支持煤层气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按照国办发〔2013〕93 号有关要求,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标准,在现有中央财政补贴 0.20 元/立方米、省财政补贴
0.05 元/立方米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标准在三年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期间再提高 0.05 元/立方米,达到省级财政补贴 0.10 元/立方米。
根据通知,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是指对煤炭规划区、准备区和生产区达到瓦斯抽采条件的煤层全部开展瓦斯抽采,做到采前、采中、采后和井上井下全覆盖立体化抽采,实现应抽尽抽、以用促抽、抽采达标,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12)《山西省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区争议解决办法(试行)》
山西省落实“先采气、后采煤”和采煤采气相衔接的要求,明确解决重叠区争议可采取三种方式:当事人签署安全互保协议,建立日常协调保障机制;当事人实施合作勘查开采,促进资源综合勘查、综合利用;当事人分阶段调整重叠区范围,或者一次性调整全部重叠区范围,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解决争议时,可采取自主协商的方式,煤炭矿业权人应将经有批准权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本企业煤炭资源开发的规划区、准备区、生产区及开发时序等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告知煤层气矿业权人,并就协调重叠区内采煤采气活动提出具体意见;煤层气矿业权人应根据煤炭矿业权人提供的上述信息,优先部署煤炭生产区、准备区的煤层气勘探与开采活动。同时,鼓励当事人合作开发利用煤层气。自主协商未解决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13)《关于完善煤层气试采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40号)
根据通知,探矿权人申请试采,须符合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且试采控制面积不得少于 5 平方公里 (x 2 个基本区块)。试采许可期满后,未能达到提交探明储量要求的,探矿权人可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查后,可准予延期 1 年;但同一试采区域延期申请不得超过 2 次,即试采累计期限不得超过 3年。
(14)《关于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和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39号)
意见指出,在煤炭远景规划区以及取得煤炭探矿权、尚未取得煤炭采矿权的矿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已领取煤炭采矿许可证尚未进行基础建设的矿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正在进行生产或者基础建设的矿区,在 5 年内计划动用储量区域,以采煤为主,落实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在已设置煤炭矿业权但尚未设置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域,经综合勘查具备煤层气地面规模化开发条件的,煤炭矿业权人可依法申请煤层气矿业权,自行或采取合作方式进行煤层气勘查开采。煤层气矿业权主要以招标方式出让,逐步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单个矿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 300 平方公里。
(15)《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7 号)
根据通知,煤层气勘查期间使用的简易道路、桥梁、矿区内管网、井场等地面作业设施用地和作业人员临时生活设施用地属于临时用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使用满 2 年后,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重报、再批。煤层气储藏、压缩、液化、发电、集气站等属于建设用地。转入抽采阶段后,企业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将部分临时使用的地面设施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项目的建设用地,可以按照分类规定,以单独选址方式报批,或者以分批次用地报批。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可以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长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同时,煤层气项目用地需要压覆已设置矿业权区域的,要进行压覆重要矿床审批;占用耕地要“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xx;如果临时用地占用村集体所有土地的,须按有关政策确定占地补偿,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开、透明、规范实施。
(16)《山西省深化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8〕
16 号)
根据方案,把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作为山西省推动能源革命的突破口,抓住重点,促进上中下游协调联动、均衡发展,推动煤层气(天然气)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产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紧紧抓住资源开发、管网运营、消费利用上中下游三大环节,全面推进全产业链体制机制改革。在上游,深化煤层气资源勘查开采制度改革,有序放开行业准入,促进各类资源综合勘查开发;在中游,推进管网业务独立,强化管网运营政府监管,提升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能力;在下游,培育多元化销售主体,加快竞争性环节改革,提高煤层气(天然气)消费利用水平。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促进山西省产业转型升级。
(17)《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9〕14号)
为加快推进山西省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天然气(煤层气)产业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产供
储销,协调发展。促进天然气(煤层气)上中下游协调发展,构建供应多元、管网布局完善、储气调峰配套、用气结构合理、 运行安全可靠的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立足资源供应实际,加强需求侧管理,统筹做好天然气(煤层气)有序利用。加强统筹,市场主导。加快推进煤层气产能建设。协调省内省外资源,统筹基础设施布局。深化天然气(煤层气)体制机制改革,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xx。综合施策,保障民生。充分利用天然气(煤层气)等各种清洁能源,多渠道、多途径推进煤炭替代和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要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循序渐进、稳妥实施。落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18)《财政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财建〔2019〕298 号)
通知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 号)等文件要求,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87 号)有关事项补充。其中,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2018 年,补贴标准为 0.3 元/立方米。自 2019年起,不再按定额标准进行补贴。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相应,对未达到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未达标程度扣减奖补资金。同时,对取暖季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系数折算,体现“冬增冬补”。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1、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主要的煤层气开发企业,初步形成了煤层气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产业链。上游已建设稳定的煤层气生产基地,瓦斯治理服务正在山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重点矿区逐步扩展。中游按照“就近利用、余气外输”的原则,采用管输、压缩两种方式进行合理输配。下游开辟了山西及xx地区稳定的城市燃气、工业用气等用户市场,主要采用直销方式和市场化原则将煤层气销售给天然气管道公司、销售公司和液化天然气生产公司等单位。2018 年,
公司煤层气产量 14.64 亿立方米、利用量 11.50 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 27.05%
和 23.47%。
2、发行人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煤层气行业的企业不多,比较有实力的煤层气公司更是屈指可数,主要集中在山西与河南等地,xx煤层气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行业份额较大,其他主要竞争对手有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格瑞克(郑州)煤层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产业链优势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公司目前上游建设了稳定的气源基地,中游利用管网、压缩方式合理输配,下游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燃气、工业用气等多用户用气网络,坚持以用促抽,不断拓宽煤层气利用途径,已初步形成从煤层气勘查、抽采、工程设计、气井运营,到煤层气运储和批发销售等较为完整的业务链条。目前,燃气集团增资扩股第一阶段工作已初步完成,全省燃气产业将着力构建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公司作为其旗下唯一上市平台,有望借助燃气集团的资源,快速发展煤层气开采主业,加快管网互通,促进煤层气产业链完善。
2、规模优势
在山西省委省政府“气化山西”的战略引领下,公司加快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步伐,先后在晋城、襄垣、阳泉、古交、吕梁等地开展煤层气地面抽采利用工程,形成了多点支撑的基本布局;2017 年 12 月,公司取得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公开出让项目的和顺横岭、柳xx西、和顺西和武乡南四个区块的煤层气探矿权,进一步加大了公司资源储备,为扩大煤层气业务规模打下了基础。2018 年,公司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新区块勘探工作,初步掌握了新区块的地质条件,明确了目标储层的赋存状况,四个区块中有三个已经成功点火出气,是山西省首批公开出
让的十个煤层气勘探区块中勘探进度最快的,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3、技术优势
公司开发出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成功实施了地面垂直井、地面丛式井、地面水平羽状井等多井型抽采技术与工艺,创立了“五阶段瓦斯治理”、“采煤采气一体化”的煤矿瓦斯治理新模式。公司已制定发布《车用压缩煤层气》、《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煤层气(煤矿瓦斯)术语》等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煤层气标准的空白。公司承担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山西晋城矿区采气采煤一体化煤层气开发示范工程”、山西省煤基科研项目等重大项目,“煤矿区煤层气立体抽采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和“煤层气规模开发与高效采煤一体化研究”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与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建设了“煤层气开发工程产学研基地”,成立了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基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进 L 型井钻进技术,创新了完井洗井降低储层污染工艺和多段密集型压裂工艺;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山西重点煤矿区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示范工程”通过中期评估;承担的山西省煤基专项 “煤层气压裂与增产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与示范”等 6 个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验收,技术优势更加突出。燃气集团成立后,公司将进一步依托煤层气研发平台,整合煤层气开发利用科技资源,加强煤层气抽采技术的国际合作,加强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公司的技术优势有望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4、地域优势
公司煤层气开发区块主要位于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是国家规划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根据公布的信息显示,山西省是中国煤层气最为富集的地区,其勘探范围、勘探程度、探明储量均居全国首位,埋深 2000 米以浅的煤层气资源总量 8.31 万亿立方米,占全国的 27.7%,2018 年山西省地面煤层气产量 50.4 亿立方米、利用量 45.4 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 93.11%、92.65%,为山西省煤层气(燃气)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国家及山西省政府的支持鼓励下,煤层气(燃气)产业将逐步成为山西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公司立足
山西,辐射京津冀、雄安新区、中原经济区等燃气重点消费市场,区位优势明显。依托燃气集团的成功重组,公司作为核心的煤层气生产企业,在资源储量、运输网络、零售终端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和产业链优势,有助于拓展煤层气勘探、抽采以及煤层气井施工等业务的覆盖领域,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气化山西的主力军地位。
5、政策优势
国家和山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015年 7 月,山西省提出省级财政补贴标准在三年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期间达到
0.10 元/立方米。2016 年,财政部提出“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 0.3 元/立方米,同时,根据产业发展、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变化等,财政部将适时调整补贴政策。同年 4 月,国土资源部公布
《国土资源部关于委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的决定》,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部分煤层气勘查开采审批事项,由过去的国土资源部直接受理与审批,调整为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委托权限实施受理与审批。2017 年 8 月,山西省下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90 号);2017 年 11 月,山西省首次将 10 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面向全国公开出让,有多个国资、民营及混合制企业投标,公司取得 4 个区块的探矿权;2018 年 1 月,山西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深化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加快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为山西省多元产业体系的支柱产业; 2018 年 9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8〕31 号),对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天然气产业的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019 年 3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对外合作油气项目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2019 年 3 月 12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天然气(煤层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9〕 14 号),对山西省天然气(煤层气)上中下游协调发展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山西
省天然气(煤层气)产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九、发行人发展策略以及经营方针
公司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山西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抢抓山西煤层气产业“大投入、大发展”的有利契机,依托山西燃气集团平台,坚持“扩大上游规模、提高中游比重、延伸下游市场”和“对接资本市场,助力产业发展”的经营思路,发挥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大力实施“基础区、拓展区、合作区”三区共进,努力打造集煤矿瓦斯抽采、矿产资源开发、现代资产管理、工程技术服务等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能源企业。
公司发展策略及经营方针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夯实基础,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将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紧紧围绕“提产增量、提质增效”的工作重心,坚持效益优先,以安全制度建设、重点环节管控、提升安全素质、严格安全考核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多措并举,确保煤层气产量稳定
一是实施老区稳产增产,针对不同区块煤层气井的特性,制定适宜的增产措施,通过新井投运、低产井增产改造、加大气井运行维护、加大抽采力度、加快增压管网输气系统建设等手段,稳产增产效果显著;二是针对各区块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研讨,组织技术研发和课题攻关,实现技术成果转化,达到增产上量的目的,保障公司的煤层气产量逐步上升;三是对压缩机组进行改造,提高了压缩效率和设备可靠性,保障了生产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行。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全年煤层气抽采利用量稳中有升,在克服高产井报废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稳定保障供气量,取得良好的增产稳产效果。
3、精心组织,加快新区资源开发
公司加快推进新区块勘探开发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运用先进理念、
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全力组织开展勘探井、参数井、试验井施工作业,提高了区域内煤层气勘探开发的成效。同时,结合各区块的地质特点,编制整体设计方案,在工艺、技术、流程等方面深入研究,初步掌握了四个新区块的地质条件,基本明确了目标储层的赋存状况。经过一年的工作,新区块勘探开发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四个区块中三个已经成功点火出气,是山西省首批公开出让的十个煤层气勘探区块中勘探进度最快的区块,为下一步深入勘探开发、形成产能奠定了基础。
4、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努力创新管理思路,不断强化内部成本管控,着力推动主业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一是坚持“以销促产”,修订和完善产品销售政策,强化业绩激励考核,适时调整煤层气产品售价,探索执行基价加 LNG 价格联动的定价机制,煤层气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二是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同相关煤炭企业的互惠合作,实现了煤层气井施工业务量的快速增长;三是严格执行技术服务合同约定,保持地面瓦斯抽采井维护服务业务规模;四是组织开展应收账款专项清欠活动,从目标规划、制度建设、组织领导、措施落实等方面多管齐下,有效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五是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不断强化内部成本管控,大力开展节支降耗活动,促进了公司主业盈利水平的持续提升。
5、筹措资金,持续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着力加强营运资金管理,一是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适时非公开发行 7 亿元公司债券,二是采取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 1 亿元借款,三是进一步加强到期融资债务的合理管控,适当压缩短期融资规模,使公司整体资金流保持稳定,切实保障了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力推动了新区块的勘探开发工作,促进了公司资本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6、规范治理,提升企业管控能力
公司以强化内控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一是修订和完善了各部门及子公司岗位说明书、业务流程手册,进一步规范了日常经营管理的秩序
和要求;二是实施重大风险定期排查制度,从安全生产、投资运营、资金管理、债务清偿等多个维度对生产运营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控,全力降低经营风险;三是规范组织架构和基本制度,修订“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建立绩效督办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管控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图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决策及议事机构。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完备、明确。发行人制定的上述规则、制度、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目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行使下列权利: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设主席 1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7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运行情况如下:
单位:次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
股东大会 | 3 | 6 | 5 |
董事会 | 7 | 10 | 15 |
监事会 | 6 | 9 | 11 |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司运营,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等互联网公示信息,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的情形。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有权部门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失信单位,并被暂停或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分开、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分开,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一)业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装备水平,构造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业链,进一步拓展市场。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完整,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煤层气销售系统。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开展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240058 号),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x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请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之“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所示: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印业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信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xxx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古书院矿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高平市实拓工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能源煤层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沁东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xxxx煤矿机械修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燃气输配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金鼎高宝钻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沁水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
晋城市金菲机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陵川县惠民煤层气利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宇光电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古书院工贸有限公司万德福超市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中晨光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庄矿井项目筹建处)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铭汇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xxxx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铭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乾泰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安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市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宏圣润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煤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沁阳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运盛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京朗德金燕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治市城东路淮海加气站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宇光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煤集团翼城晟泰青洼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煤炭综合服务分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物业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煤集团地测服务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上海申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晋城金鼎煤层气排采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原控股股东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关系 |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x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x煤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省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晋城金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华厦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国化盛达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太原煤气化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分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瑞阳煤层气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中液互联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晋城市众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国新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同煤国电同忻煤矿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长子县远东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xx煤业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精通兴旺煤业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嘉乐泉煤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贺西煤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炉峪口煤矿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阳城县晋能能源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山西汽运集团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高平客运中心加气站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中联山西煤层气有限公司 | 同受国投公司控制 |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消。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液化煤层气 | 102,321.82 | 37,709,229.25 | 55,476,211.92 | 62,019,001.07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电力 | 8,212,939.66 | 11,165,174.35 | 9,848,409.27 | 10,257,636.71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寺河煤矿 | 购买电力 | 8,171,064.72 | 10,334,139.47 | 10,040,452.38 | 9,765,074.91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购买电力 | 5,528,178.24 | 7,295,546.10 | 7,705,318.80 | |
晋城铭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压缩费 | 152,324.48 | 4,763,635.47 | 5,269,063.59 | 6,421,014.02 |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电力 | 1,082,115.84 | 3,589,306.25 | 2,854,556.28 | 570,885.12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 用电分公司 | 购买电力 | 2,813,527.59 | 2,428,879.67 | 2,018,189.96 | 126,077.98 |
晋城金鼎煤层气排采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839,831.93 | |||
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 公司机关本部 | 零星工程 | 2,812,874.80 | 1,537,121.09 | 2,438,809.32 | 5,068,557.27 |
山西瑞阳煤层气有限公司 | 购买气款 | 1,244,449.65 | |||
xxx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任 公司 | 技术服务 | 1,066,037.74 | 679,245.28 |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 | 购买电力 | 575,900.00 | 796,137.93 | 779,213.68 | |
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液化煤层气 | 357,866.97 | 782,696.44 | 1,555,951.35 | 951,665.77 |
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 增压站工程 | 681,818.18 | 681,818.18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分公司 | 通讯费 | 141,880.49 | 607,414.88 | 540,669.16 | |
晋城乾泰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鉴定服务费、 检测费 | 180,811.32 | 217,075.47 | ||
山西安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206,801.89 | 209,748.12 | ||
晋城古书院工贸有限公司万德福超市 | 办公用品 | 75,961.56 | 166,803.40 | 31,689.90 | |
山西华厦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155,660.37 | |||
山西铭汇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管道通球工程 | 154,545.45 | 1,312,333.34 | ||
xxxx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测放费 | 234,883.01 | 149,528.30 | ||
xxxx勘探测绘有限公司 | 测绘费 | 138,679.24 | 49,528.30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山西石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代理费 | 88,500.00 | |||
长子县翠云实业有限公司 | 油料 | 27,449.99 | 68,781.50 | 80,926.56 | 85,470.09 |
高平市实拓工贸有限公司 | 油料 | 63,501.18 | 67,335.89 | 70,519.66 | |
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 购买电力 | 40,309.02 | 55,505.73 |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古书院矿 | 购买电力 | 38,582.25 | |||
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印业分公司 | 印刷和办公用 品 | 27,633.31 | 22,165.00 | 960.00 | |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废油处置 | 16,000.00 | 25,600.00 | ||
晋城铭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燃料 | 5,855.85 | 31,233.30 | ||
山西晋煤集团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 材料 | 2,346,572.44 | |||
晋城金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667,809.45 | |||
晋城市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影机 | 444,444.46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液氮 | 263,596.58 | |||
晋城宏圣润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绿化工程费 | 655,655.17 | 194,704.72 | 176,399.15 | |
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159,451.28 | 3,172,871.62 | ||
晋煤金鼎煤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 | 116,386.01 | |||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液氮 | 63,139.29 |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 | 49,580.39 | |||
晋城市得一工贸有限公司 | 住宿 | 42,220.00 | |||
晋城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8,613.66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医院 | 接受劳务 | 1,142,585.08 | |||
晋城市众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配件款 | 52,145.30 | 25,893.16 |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57,950.59 | |||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241,618.85 | 800,628.66 | ||
山西正诚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有 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60,000.00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机关物业公司 | 住宿费 | 109,589.62 | |||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测量费 | 76,923.08 | |||
山西宇光电缆有限公司 | 材料款 | 194,803.85 | |||
山西安信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管道检测费 | 196,788.68 | |||
合计 | 32,054,684.75 | 87,397,818.57 | 107,477,721.38 | 100,150,760.42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气井建造 | 65,850,889.58 | 546,948,779.13 | 790,371.81 | 57,121,088.87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寺河煤矿 | 气井建造 | 162,350,145.72 | 195,508,056.89 | 420,865,011.32 | 51,960,969.64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寺河煤矿 | 瓦斯治理 | 108,475,200.00 | 144,633,600.00 | 144,633,600.00 | |
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60,755,390.19 | 105,444,931.11 | 121,785,388.56 | 112,728,212.74 |
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72,764,594,.76 | 96,895,214.23 | 102,175,356.04 | 107,627,106.85 |
晋城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 瓦斯治理 | 71,572,800.00 | 95,430,400.00 | 95,430,400.00 | |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87,276,121.32 | 94,440,165.76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73,982,990.52 | 91,444,929.66 | 73,030,846.70 | 64,476,318.56 |
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67,183,941.68 | 79,036,580.76 | 60,403,009.54 | 47,689,750.11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 气井建造 | 79,189,927.02 | |||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430,337.88 |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36,890,403.20 | 49,176,735.34 | 53,622,483.08 | 59,673,603.07 |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瓦斯治理 | 21,576,000.00 | 28,768,000.00 | 28,768,000.00 | |
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管道运输费 | 16,316,689.71 | 16,054,890.36 | ||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气井建造 | 102,254.38 | 13,953,613.83 | 40,767,442.58 | 3,851,732.00 |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瓦斯治理 | 9,126,400.00 | 13,193,600.00 | 13,689,600.00 | |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10,913,678.50 | 10,865,793.06 | 3,737,639.45 | 5,059,385.11 |
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3,870,176.03 | 9,075,021.80 | 11,927,823.68 | 14,722,037.94 |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8,188,920.47 | 2,421,626.79 | 1,550,128.25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1,423,033.43 | 6,302,399.09 | 3,926,819.41 | 6,032,919.08 |
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5,526,870.36 | 6,021,206.36 |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电力销售 | 3,582,783.42 | 4,440,232.88 | 3,165,138.85 | 2,815,035.44 |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3,273,399.75 | 4,108,778.42 | 998,168.02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寺河煤矿 | 煤层气销售 | 4,090,909.09 | 3,851,351.35 | 10,398,157.08 | |
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 | 煤层气销售 | 685,645.41 | 3,652,954.11 | 50,513,490.74 | 1,103,092.00 |
山西省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气井建造 | 2,931,580.78 |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技术服务 | 2,283,018.87 | |||
xxx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 | 技术服务 | 1,358,49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