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编号:NDHLCJ20230145 协议书编号: 甲 方(个人):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产品编号:NDHLCJ20230145 协议书编号: 甲 方(个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交易账户:帐号:
户名: 开户行:
乙方: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自愿购买该理财产品,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规范甲乙双方在理财业务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基本内容:
1、交易本金 币种:人民币
金额:(小写) (大写) 投资期限:92 天 2023 年 03 月 08 日——2023 年 06 月 08 日
产品名称:“福瀛家”幸福 1 号(2023145 期)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二、风险提示
x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与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计算浮动管理费的依据,不构成宁波东海银行对该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甲方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并自愿承担各种风险,在已充分了解协议和相关文件内容后,根据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
三、产品的具体要素和具体风险详见所附的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申请与兑付
(一)申请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理财卡、储蓄卡或活期存折等)作为交易账户。甲方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等)购买理财产品须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二)兑付
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兑付。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约定获得投资收益,在产品约定的投资期内,投资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二)甲方须妥善保管本协议,如有遗失,可持有效证件到原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三)甲方保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四)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需联系甲方时,乙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
(五)甲方不得提前支取本金及收益。
(六)在募集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本金不能从其交易账户足额划转的,本协议无效,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有权依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收取相关费用。
(八) 乙方将依约定须支付的本金及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交易账户后,即视为已向甲方完成支付义务。因交易账户冻结、挂失、换卡、销户、长期不动户等原因造成交易账户变更或异常,甲方应及时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造成投资本金与收益无法入账,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等)购买理财产品须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九)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披露产品相关信息。
(十)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对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
六、免责条款
(一)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协议终止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由于不可抗力或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遗失本协议、甲方协议被盗用、本协议交易账户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冻结、扣划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处理
(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八、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一)协议书经甲方签章、乙方盖章,且满足产品说明书中的其他条件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除按产品说明书约定乙方或甲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存入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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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甲方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甲方已经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及产品说明书,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甲方: (签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
(网点盖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