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3301131280506911001211
临平区职高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临平区职高设计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临平区职高设计
项目编号:A3301131280506911001211
招标人单位: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单位: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1-89265553
一、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控制价:1823.1720万元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评定分离法)
(2019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二三年四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委对杭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二、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中采用评定分离法的设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
三、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
7.《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设计领域开展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6〕791 号)
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9〕26 号)
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9〕27 号)
10.《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 号)
11.《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号)
12.《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7号)
13.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的杭州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可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关于线上、线下招投标
线上招投标:招标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电子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的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
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3、有“□”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4、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5、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3、4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投资估算应根据立项文件内容进行填写。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
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次招标工程。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设计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2、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设计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工程设计业绩条件。设置的业绩条件不得高于该标段相关指标要求,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设计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少于7个,投标人不足7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予开标,招标人应当分析失败原因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再招标。
5、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分为线下(纸质文件发放)、线上(网上下载)两种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及时
间。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xx)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
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设计服务期限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7、条款号3.7.3-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号)相关规定。
10、定标委员会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73号)相关规定。
11、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确定。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及定标办法。
12、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
(如:评标办法、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3、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2条后依次排序,如10.3、10.4…
四、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五、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补充。六、注解和说明
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表示线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临平区职高设计
(招标编号:A3301131280506911001211)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招标人: 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盖单位章)
2023年 5 月 日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4. 招投标形式 11
投标人须知 21
1. 总则 21
2. 招标文件 23
3. 投标文件 24
4. 投标 28
5. 开标 29
6. 评标 30
7. 定标 3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1
9.xxx监督 3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5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1. 招标条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平区职高设计 已由 杭州市临平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临平项建办
〔2023〕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杭州市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临平区职高设计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90000万元。项目位于康泰路以北,运溪路以南,丰润路以北,华宁路以东。用地面积 200亩,总建筑面积约 23万平方米。项目地
点:临平区运河街道
2.2 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及幕墙设计(含深化)、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基坑围护、人防、地下室综合管线BIM排列、室外综合管线、装修(含校园文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智能化、临时及永久围墙等)、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海绵城市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不在合同范围,相关界面划分由招标人确定。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
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如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所有需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要求,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1.3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限为 90 日历天。
方案设计周期不超过 20 日历天;初步设计设计周期不超过 30 个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 40 个日历天。项目跟踪服务质量竣工备案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 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0年5月 1 日(近三年)起至投 标 截 止 日 止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以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 招投标形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
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 号开标 室 。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电 话:0571-89025118
联 系 人:庄工
招标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xxxxxxx000xxxxx000电 话:0571-89265553
联 系 人:xxx
2023年 5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杭州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联 系 人:庄工 电 话:0571-8902511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地址:xxxxxxxx000xxxxx000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4 | 工程名称 | 临平区职高设计 |
1.1.5 | 建设地点 | 运河街道 |
1.1.6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康泰路以北,运溪路以南,丰润路以北,华宁路以东。用地 面积 200亩,总建筑面积约 23万平方米。 |
1.1.7 | 投资估算 | 总投资估算约190000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的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及幕墙设计(含深化)、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基坑围护、人防、地下室综合管线BIM排列、室外综合管线、装修(含校园文化)、室外附属配套 (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智能化、临时及永久围墙等)、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海绵城市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 等各项内容。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 |
、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不在合同范围,相关界面划分由招标人确定。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 (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如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所有需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要求,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 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服务期限为 90 日历天。 方案设计周期不超过 20 日历天;初步设计设计周期不超过 30 个日 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 40 个日历天。项目跟踪服务质量竣工备案完成。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标准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 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内容要求:见须知前附表6.3项。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随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于2023 年 月 日 时前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 “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 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制件。】 3.1.1.2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 3.1.1.3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标保函/融资担保等); 3.1.2商务标; 3.1.3技术标,技术标投标文件页数限定在200页之内; 3.1.4资信标; 3.1.5其他投标资料: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技术标刻录光盘或U盘、展示图板。 入围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50页以内的投标方案简本。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823.1720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458.5376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 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是依据暂定工程建安费计费基数 120000万元,结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的65%进行计算。最终以本项目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仅计入由中标单位设计的部分)为计费额。 2、可行性研究(含工程估算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工程概算编制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费用中,不得单独收费。 3、在所有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费等费用均请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中标后不予另行支付。 4、各阶段设计工作量比例,方案设计占设计费的20%,初步设计占设计费的 |
30%,施工图设计占设计费的50%,支付费用按最终实际工作量作为付费比例。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人民币 10.0 万元 2、交纳方式: 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3、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 二、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咨询电话:0571-89282027 0571-86137980 四、其它 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该资料放入投标文件资信标中,资格审查材料中可不提供,投标人的资质 审核以开标现场生成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数据为准)。 |
3.7.3A(1 )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
3.7.3A(2 )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展示图板 有 6 幅,大小 A0 ; 设计模型 无 ; BIM模型 无 ; 1.2装订要求:技术标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2.4.0电子投标工具, |
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2.1.1资格审查材料: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为“.HzTbs”),内含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和商务标。 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 电子加密标书: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正本”、“标书副本”); 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 3、其他: 3.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 多媒体演示文件和技术标刻录光盘各一张或U盘一个。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 钟,普通话口语(可随盘提供相应的播放软件,否则如出现无法打开多媒体演 示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在相应光盘或U盘上标明“演示文件”、“技术标”) |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
4.1.1 ( A )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技术标”、“电子加密标书”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一起密封。 展示图板单独包装密封。 |
4.1.2(A)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电子加密标书”等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4.2.2(A )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临平市民之家3楼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
4.2.5(A) |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 |
5.2(A)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电子加密标书”进行拆封, 将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为“.HzTbs”,内含 “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和“商务标”)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 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 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无数量限定) |
详细评审内容:详见评标办法和发包人要求。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分排名顺序 |
7.2.1 | 核查中标候选人 | 定标前,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 |
7.2.2 | 定标委员会的组 建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为 7 人(不少于7人的单数),确定方式:全部在备选名单中 抽取。 |
7.2.3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三 |
7.2.4 |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定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进行公布 |
7.4 | 履约担保及支付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
担保 |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 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 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进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返还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 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当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与开标现场生成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 表”中数据不一致时,以开标现场生成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 数据为准。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10.2 | 特别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和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活动的通知 》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市)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将“线上投标”、“不见面开标” 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方式。 |
(二)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对设计、EPC 等线下开标项目,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 1 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体温检测、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配合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刷卡、登记项目联系人等手 续,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人(招标代理)后立即离场。 (三)为减少人员集聚风险,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投标人业绩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即可;取消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核验环节。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负责完成。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应做好投标文件联系登记手续,仔细检查核对投标文件份数、包装密封情况,在开标室指定位置妥善保管标书。各招投标监管、交易机构应做好标书递交、开标等环节的监督、见证工作。标书递交和开标过程全程录像。 (五)严格做好入场人员管理工作,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代理机等相关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开标活动。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各投标人限 1 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 (六)进入开评标区域的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当全程佩戴口 罩,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五、其他: 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 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2、公示期间,拟中标公示候选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拟中标项目经理(总监或负责人)开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公示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班子其它成员的开 标当月社保缴纳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2)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3)投标担保;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2.1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2.2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3.1.2.3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2.4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3)总体投资估算
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彩色,A0尺寸;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效果图(含日景、夜景);中心景观透视效果图;学校主入口透视图;宿舍立面透视效果图等内容。)
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6)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7)业绩公示汇总表
(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原创设计声明
(7)联合体协议书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本章3.1.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 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定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须知前附表。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设计评定分离法
评定分离法应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结合技术咨询建议、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择优确定中标人。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重点工程设计招标。
第一部分 评标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完成评标报告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四、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逐一详细评判,列出各自的优点和不足,按以下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定性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无数量限定)
中标候选人不限数量、不排名次,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五、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
(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询标澄清纪要;
(四)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列明各自优点、不足;
(六)评标讨论焦点分歧,以及给招标人的建议。
第二部分 定标
一、定标程序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二)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三)召开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
(四)完成定标报告二、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7人的单 数,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单位代表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家中产生。招标人应在定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2倍以上符合条件的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正式名单。定标委员会的备选名单及正式名单应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行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
四、召开定标会议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定标委员会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咨询建议,结合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客观、公正定标。其中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可参考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 不含本月) 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合计分值。
定标方法分为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票决抽签法、集体议事法、组合法:
(一)直接票决法分为 7 种
直接票决法三: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五、完成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
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
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xx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
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工程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
责、权、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项目设计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标准、国家强制性规范、 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通知书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内容、阶段、设计总投资控制金额: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设计内容:🎧合同主要包括🎧项目的🎧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及幕墙设计(含深化
)、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基坑围护、人防、地下室综 合管线BIM排列、室外综合管线、装修(含校园文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
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智能化、临时及永久 围墙等)、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海绵城市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
、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不在 合同范围,相关界面划分由招标人确定。
🎧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 种的全部设计),🎧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如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所有需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要求,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 查,对于不满足🎧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4)设计阶段:🎧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及后续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服务等。
(5)设计总投资控制金额:🎧项目需限额设计,设计控制标准根据《关于调整
《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控制指标》的通知》(余发改〔2019〕87号)文件执 行。未经估算、概算审批部门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控制金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批复估算,施工图预算建安费控制金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批复概算建安费。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工程估算、事前绩效评估)、日照分析报告最终文🎧:各提 交6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BIM最终成果均各提交15套文🎧,并提供电子光盘2套(包括不可编辑版和可编辑版),以上均为最终审查合格后版🎧。其余审批过程中的相关设计文件由设计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项目需要设计人提供相应的效果图,主要包括总平面图、鸟瞰图、主要建筑立面 效果图等,其中需做成泡沫展板形式的,设计人根据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方案设计 | 15 | 取得项目方案设计所需资料之日起不超过20个日历天内 | 含电子文档(包括不可编辑版和可编辑版 |
2 | 初步设计 (含工程概算编制) | 15 | 提供方案文🎧终稿后不超过30个日历天内 | |
3 | 施工图设计 | 15 | 提供初步设计文🎧终稿后不超过 40个日历天 | |
注: 其余施工图设计:接到设计任务后 40 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在报批或评审过程中按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时间:不超过10个日历天;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0个日历天内提供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最终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
上述设计文件按发包人要求的合理设计周期时间内提交发包人,交付地点发包人 指定的工程部门,文件深度满足国家及当地规范、规定要求。发包人的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第七条 收费依据及费用
7.1价格形式:固定费率合同;合同固定费率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收费标准的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x % ),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 1.0 ,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 ,合同有效期内费率固定不变,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市场、工程投资、工期、最终建设规模变化等任何因素影响而进行调整。
7.2设计费的最终结算费用:
7.2.1以🎧项目经批复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仅计入由设计人设计的部分)为计费额,若没有经审核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以经审核的工程预算建安费总额为计费额,结合中标费率计算实际总设计费用作为实际设计费合同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事前绩效评估)费用、日照分析编制费用、交通影响评价分析费用、工程概算编制费用、地下室综合管线BIM排列设计费用以及相关设计配合工作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总设计费用中,不单独收费;
7.2.2如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发包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所有需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出现上述情况后的实际设计费用按:方案设计费占按第7.2.1条计算的实际总设计费的20%、初步设计费占按第7.2.1条计算的实际总设计费的25%、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费用占按第7.2.1条计算的实际总设计费的5%的比例计算实际合同价;不实施部分设计工作的相应阶段设计费用不予支付,且发包人不作任何补偿。
7.2.3如部分设计内容在方案设计完成就不予进一步实施的,则方案设计费用按投资估算中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工程估算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计费额,结合投标报价(专业调整系数考虑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考虑为1.0,附加调整系数考虑为1.0)再乘以20%计算实际方案设计费用。
7.2.4如相应阶段的设计工作完成后发包人认为仍需调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均不予增加。
按照上述约定计算,设计费计算公式为:
计费基价× %(下浮 %)×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 1.0(附加调整系数)。收费计算详见下表:
工程造价 (万元) | 概算价 A(万元) | 计费额 B(万元) | 上一级计费额 C(万元) | 收 费基价D | 上 一级 收费 基价E | 专业系数F | 复杂系数G | 附加系数H | 下浮系数I | 设计费 [ ( X-X ) *(A-B)/(C- B)+D)]*F*G *H*(1-I) (万元) |
- | - | - | - | - | - | 1.0 | 1.0 | 1.0 | - |
🎧工程暂定设计费合同价为 万元(大写: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提交及设计费支付方式
8.1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计人应提交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表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2 设计费支付方式及进度
8.2.1 🎧项目设计收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 支付金额或比例 | 付费时间(每阶段支付标准为设计内容修改完毕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 过为准) | |
第一次付费 | 支付至暂定设计费合同价的20% | 设计方案批复后 | |
第二次付费 | 不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40% | 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80% | ||
第三次付费 | 不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70% | 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报告(如有),设计成果相 关资料存档后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90% | 所有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完成,以提交施工图 设计咨询报告为准 | |
第四次付费 | 不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90%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表后,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100% | ||
第五次付费 (不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 | - | 支付至实际设计费合同价的100% | 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 |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如不提供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第九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9.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1发包人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返工费用不另行计算。
9.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1.4发包人指派 负责该项目设计管理工作。
9.2设计人权利和义务
9.2.1设计人应按法律、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按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专业技术标准、规范
等。
9.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9.2.4设计人应负责对外送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并承担各阶段方案推进中,聘请相关专家对方案的评审费用。
9.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9.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9.2.7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中标后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直至取得发包人认可。设计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工作,发包人需要设计人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等要求时,专业设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出现配合工作严重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实际进度等情况,发包人将有权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
9.2.8设计人在方案设计优化、深化设计各阶段设计中必须符合招标时的限额设计标准,如超出时应分析原因并调整至限额工程造价内,由此造成的相关设计费不再计取。由于设计人提交的概算不准确而造成最终施工图预算超出概算的,设计人需先行采取一切补救措施,并配合查找原因或修改设计,经补救后不影响工程实施和进度的不再追究责任,否则按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设计人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9.2.9设计人应确保设计质量及各阶段设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设计衔接合理。各专业图纸之间出现的错、漏、碰、缺或彼此冲突的,发现后应在10日内完成修改完善,修改的内容须符合规范要求并获得发包人认可。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积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3设计人指派 负责该项目全程设计工作;该项目专项设计人员名单明确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调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并经发包人确认,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0.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 O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非设计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10.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10.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施工图纸,除区级及以上规划或政策调整、不可预见的重大地质变化等原因外,对设计变更累计
(按变更增减额绝对值累计)占批复概算建安费比值约定一般不得超过10%。
若设计人在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深度不够存在重大缺陷及遗漏,影响概算准确性及后续施工图设计,设计人须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积极、及时配合进行补救,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并扣除相应设计费,视造成损失程度对设计人并处以1万~5万违约金,违约金额在未支付的设计费用直接扣除。
项目完工后,发包人将对设计人完成的各阶段设计工作及后期配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后评价,在项目施工阶段若因设计人方案深度不够或存在重大缺陷及遗漏,影响项目施工阶段工期及造价的,将视情况扣除该阶段设计费,具体要求参照🎧合同相应条款。
10.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延误三十天未提交图纸,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设计人还应承担双倍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10.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设计人员,如特殊原因变更设计人员,必须更换为同等资质人员,并提前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过程不得影响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如有违约,发包人有权处以5万元/每人的违约金。
10.6双方约定的设计人违约责任:在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的,视
为设计人配合不到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该阶段设计费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 10.6.1设计人未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10.6.2在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范围内,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未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相应的设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连续2次及以上。
10.6.3设计人未按照国家及建设部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咨询的。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合同自发包人、设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拾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肆份;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即行终止。
13.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4.1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必须无条件提供各设计阶段的成果资料 (纸质版两套,电子光盘两套)用于存档,设计人设计成果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
14.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方应积极配合。
14.3 设计人对🎧合同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内容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如需将部分专业设计分包给其他专业公司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确认,设计人对分包设计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14.4如设计人不能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对项目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进行撤换。
14.5设计人员即为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所报设计的人员组成,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视设计人员岗位的重要性情况,发包人有权按每人每次处以该项
目设计费的1万元~5万元的作为违约金。
14.6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工程需求和发包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逾期未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按每人每次处以1万元的违约金。
14.7 🎧合同下的所有违约金,双方确认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直接扣减。
14.8其他: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xx): 设计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设计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位于康泰路以北, 运溪路以南, 丰润路以北, 华宁路以东。用地面积 133452.67 平方米,合约 200 亩,用地性质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按 81 班规模报批,容积率不大于 1.8,建筑密度不大于 3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 35%,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 米。(经济指标以规划部门最终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图为准。)
专业设置:该项目计划 2026 年 9 月招生,规划每届智能制造与控制学院 18 个
班、数智信息技术学院 12 个班、现代生物医药学院 9 个班,品质生活与城市服务学院
9 个班, 合计 48 个班。2027 年,该校区将达到 144 个班,长学制专业 12 个班、合计班级数 156 个,7800 人左右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房屋建筑,景观,配套管线等。(具体详见附件:临平区职高(开发区校区)专业布局一览表)
建筑体量:总建筑面积约 21.5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7.5 万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约 4 万平方米。容积率宜按 1.3 控制,生均建筑面积可达 22 ㎡,满足
《浙江省等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二)周边情况
1.市政道路:
东侧:规划支路,红线宽度 18 米;
西侧:华宁路,宽度 24 米,配有燃气接口;
南侧:丰润路,宽度 24 米,配有市政雨污水接口、电力、电信接口。
2.河道景观:项目东北侧邻近长春港港。
3.建筑规划:项目东侧为规划住宅用地,规划高度 54 米;南侧为宿舍楼,建筑高度
56.25 米。
4.场地竖向:地块内现状较为平整,整体标高高于外围空地,地坪标高在3.79-3.89米间,外围空地标高在3.66-3.89米间;南侧丰润路规划地块段标高在3.80-3.89米间,西侧华宁路规划地块段标高在3.85-3.89米间,北侧运溪路规划地块段标高在3.85米间。
本项目的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工程估算的编制、事前绩效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外立面及幕墙设计(含深化)、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高低配等相关供电设施、基坑围护、人防、地下室综合管线BIM排列、室外综合管线
、装修(含校园文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智能化、临时及永久围墙等)、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海绵城市等专业】等设计工作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配合等所有需设计配合的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其中涉及部分供水(表前)、供电(表前)、燃气、三网合一等必须要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不在合同范围,相关界面划分由招标人确定。
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形式(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若涉及到中标单位无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均由其负责另行委托(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业主备案),设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另行计费。如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的(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函告为准),则实际合同范围不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的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结算送审所有需设计配合工作,但合同范围应增加施工
图设计咨询工作;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上述要求,且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各个专业人员的相关资历、能力水平、社保等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本工程需求和招标人要求的人员责令进行更换。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管理,一切超过限额的方案及设计将不被接受,限额设计采用总价与单位指标向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总额指标控制为主。限额设计控制指标具体详见关于调整《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控制指标》的通知(余发改〔2019〕87号)文件中学校一(义务段、高中段)。上述指标包括除建设期利息和征地拆迁成本之外的所有费用。
未经估算、概算审批部门同意,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控制金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批复估算,施工图预算建安费控制金额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批复概算建安费。
(一)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1.在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弄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2.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在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中不得突破批复的建设规模及投资额等相应费用。
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4.设计文件内容完整,深度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审批、造价、施工等要求,文字说明、图纸表述清晰、准确,文件须经过设计院严格校审。
5.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包括所有专业电子版本图纸、结构 PKPM 计算模型、建筑节能计算模型、经济技术指标文件)均应阶段性提交给建设单位。
6. 设计成果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
(二)设计文件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阶段:效果图(整体鸟瞰图、建筑单体立面透视效果图、中心景观透视效果图、学校主、次入口透视图),彩色分析图(总图、功能、竖向、地面及地下交通、景观、日照等),DWG 技术图纸(总平布置图,给排水总图,单体建筑平立剖),各专业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亮化工程等),设计专篇(交通、消防、日照、环保、绿化、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经济技术指标文件,投资估算。
2.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 DWG 技术图纸(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精装修、装配式、景观、基坑、幕墙),节能计算书及构造做法,彩色分析图(总图、功能、竖向、地面及地下交通、景观、日照等),各专业说明(专业同方案阶段),设计专篇(专业同方案阶段),地下室管线 BIM 成果,工程概算书,材料及设备清单。
3.施工图阶段(如有):全专业施工图设计蓝图(专业同初设阶段);施工图版建筑立面效果图;各专业设计图纸内容的电子文件(包括所有专业电子版本图纸、结构 PKPM 计算模型、建筑节能计算模型、经济技术指标、日照等文件)。
1.用地红线电子文件(带地形红线)及相关设计条件;
2.临平区职高设计标准、《临平区中小学设计导则》和临平区职高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文件;
3.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及当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学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文件等;
4.关于调整《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控制指标》的通知(余发改〔2019〕87
号);
5.符合交警、环保、人防、消防、卫生、林水等相关部门要求;
6.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地方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
7.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建设标准及规范。
(一)项目要求
1. 规划要求:位于临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业单元内,是以新型装备制造为主,集工业、居住和相关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开发区北部宜业宜居新片区。设计时应以周边现有学校、绿地及水体等自然景观为基础,营造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人文高教环境。
2. 功能要求:本项目属职业高中,建筑功能主要为教学、实验实训、图书行政、报告厅、食堂风雨操场及宿舍等。设计时要以省“双高”创建为抓手,主动策应浙江数字经济 改革发展需求,精心配置,巧妙安排,在开发区校区着力建设“智能制造与控制学院、数智信息技术学院、现代生物医药学院、品质生活与城市服务学院”4大学院,4大学院宜相对独立,同一学院的班级设置在同一幢单体建筑内。另设置长学制学院,要求做好相对独立,有单独出入口。 主要功能为校企培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实训中心等,长学制学院需容纳高职一体化办学12个班的学生学习、住宿等。
3. 日照要求:项目设计应结合周边地块,实际分析项目内部各功能日照满足情况,符合日照规范要求。同时,本地块日照分析结果不得对周边地块造成限制性影响。
(二)设计原则
1.总图设计
(1)流线设计:校园原则上应做到人车分流,合理组织人行、非机动车、机动车三者流线关系,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于东侧规划支路、南侧丰润路和西侧华宁路,具体在方案论证中明确。
(2)车位配比:机动车停车数量按《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数量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进行配置。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数量应以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规定的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数量为基数,按《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规定的配建比例指标进行计算。
(3)景观要求:在环境布置上结合部分区域打造宋韵文化,生活区、运动区、教学实训区相对独立,设计方面特别要有巧借外景入校的理念。应结合项目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成或规划)及出入口设置情况,按照平缓、舒适、安全的要求, 主次出入口不能出现急坡,与市政道路衔接处,车行道纵坡坡度宜控制在1%—2.5%之间。人行出入口与道路之间应做到顺接,坡度宜控制在2.5%以内。
2.建设标准
(1)立面要求:外立面风格应尊重地域历史,体现校园文化和反映时代精神;总体是现代简约风格,与浙江理工大学小区相呼应,比例、尺度适当,色彩和谐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空调室外机及其他附属设施不得裸露无序设置,并结合建筑立面一体化考虑隐蔽设计;
外立面装饰材料选用(铝板、仿石漆等)材料,不宜使用弹性涂料。不得出现 “二层皮”现象。根据立面材料的材质、特性、厚度等指标,注意不同材质交接处的细节处理。
3.使用功能
普通教室、图书馆、食堂、寝室等,应满足《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其中:
(1)食堂应满足3300人左右集中就餐需求;
(2)寝室应满足长学制学生600人,职高类学生6200人寄宿需求,按6人间设置,下桌上床布置学生寝室,同时设置部分单身教职工宿舍;
(3)教师办公室宜布置在教室附近,面积按校长办公室(2 间)按18 m², 副校长办公室(7-8间)按12 m², 普通教师办公按按人均9m², 教职工人数450人左右,并设置1间财务室。
(4)实训场地,鉴于职业高中理实一体化教学的需要,4大学院各学院教室、实训场室相对集中。同时应考虑专业的特点,部分专业对实训场室有特殊要求,如数控和汽修,有大型的机械,重量体积很具规模,对楼层高度和电梯承载量有特殊要求,具体以学校及教育局意见为准。
4.其他设置要求:
(1)该项目要求设置标准400米8跑环形操场;
(2)体艺中心:标准室内游泳池、室内篮球场两片、排球场、羽毛球场等多种形式运动场地等。
(3)地面车位50个(含迎宾车位、大巴车位等),地下车库800个车位;
(4)作为国家级重点职高和重点技工学校,学校承载了社会 培训、校企合作、参观交流、社会接待等临平职教窗口的社 会任务,需要不同规格的报告厅4个:风雨操场应满足兼报告厅使用,设置看台座椅;750人报告厅1个,300人报告厅2个,均需设置舞台;
(5)交付标准:参照《临平区中小学设计导则》;设计标准: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
总服务期9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20 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
文件编制时间为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40 日历天,项目跟踪服务至竣工备案完成。
1.中标后项目设计成果提交数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工程估算、事前绩效评估)、日照分析报告最终文本各提交6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 BIM最终成果均各提交15套文本,并提供电子光盘2套(包括不可编辑版和可编辑版),以上均为最终审查合格后版本。以上文本数量不含中间汇报打印需求,中间汇报及审批过程中的相关设计文件由设计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附件
临平职高(开发区校区)专业布局一览表
序 号 | 学 院 | 专业大类 | 开设专业 | 联办单位 | 班 数 | 备注 |
数控技术应用 | 浙江科技 | 1 | 对接区域智能制造企业,培养在机械行业 | |||
(中职与应用型 | 学院 | 从事机 电产品生产与制造、项目运行与管 | ||||
本科一体化) | 理、产品销售 与服务等方面的合格现场工 | |||||
程师。 | ||||||
数控技术应用 | 杭州职业 | 春风动力订单式培养班。对接区域智能制 | ||||
(工业机器人方 | 技术学院 | 1 | 造企业, 培养工业机器人生产主管助理、 | |||
向)“中高职一 | 安装调试技术员、 系统集成工程师助理、 | |||||
体化” | 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师助理等专业人才。 | |||||
数控技术应用 | 机电职业 | 对接区域智能制造企业,培养具有工业机 | ||||
(智能制造)“中 | 技术学院 | 1 | 器人、 自动化产线、过程控制、智能仪表 | |||
高职 一体化” | (拟合作) | 等领域的设备 安装、调试、维修、维护 | ||||
与系统集成的较强应用 能力的人才。 | ||||||
数控技术应用 | 自办 | 1 | 面向区域智能制造企业,培养从事数控技 | |||
术应用、 模具制造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的 | ||||||
专业人才。 | ||||||
数控技术应用 | 韩国亚洲 | 本校就读 3 年,高中毕业后根据韩语成绩 | ||||
(人工智能方 | 大学 | 1 | 免高考 直升韩国亚洲大学就读全日制本 | |||
机械设计制 | 向) 中韩班 | 科,韩国就读 4 年本科,在国外修完规定 课程后,获得中国教育 部认可的全日制本 | ||||
造类 | 科文凭 | |||||
数控技术应用 | 自办 | 1 | 对接区域医疗器械制造企业,培养在医疗 | |||
(医疗设备安装 | 器械行 业从事生产与制造、项目运行与管 | |||||
与维护方向) | 理、产品销售 与维护等方面的合格现场工 | |||||
程师。 | ||||||
增材制造技术 | 自办 | 1 | 面向区域智能制造企业,培养从事数控技 | |||
应用 | 术应用、 模具制造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的 | |||||
专业人才。 | ||||||
工业产品质量 | 自办 | 1 | 面向区域智能制造企业,培养从事数控技 | |||
检测技术 | 术应用、 模具制造技术、机械设计制造的 | |||||
专业人才。 | ||||||
1 | 数控技术应用 (区域中高职一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 1 | 对接区域春风动力等智能制造企业,培养 | ||
体化五学制) | 具有工 业机器人、自动化产线、过程控 | |||||
智能设备运行 | 杭州职业 | 制、智能仪表等 领域的设备安装、调试、 | ||||
智能 | 与维护 (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五学制) | 技术学院 | 1 | 维修、维护与系统集成 的较强应用能力的 人才。 | ||
以智能家居或智能安防为方向,对接开发 区西子 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以订单班或者长学制班 的模式培养从事智能家居工程项目的规划及施工 管理、智能家居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智能家居 智能终端产品的制造和辅助设计、智能家居领域 网络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智能家居工程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 ||||||
制 | ||||||
造 与控 | 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 | 自办 | 1 | |||
制 | ||||||
学 | ||||||
院 | ||||||
18 | ||||||
个 班 | 机电设备类 | |||||
电梯安装与维 | 自办 | 1 | 西奥电梯订单班式培养班。培养具备电梯 设备制造与加工、电梯安装与调试、电梯 | |||
修保养 | 维护、保养和 维修,以及车间生产和技术 | |||||
管理能力的生产第一 线的技术技能型人 | ||||||
才。 |
对接开发区晶胜机电有限公司(光伏)或运 | ||||||
新能源 | 达风 电有限公司(风电),以订单班模式,培 | |||||
装备运行与维 | 自办 | 1 | 养能够 从事光伏或风电机组机械装调与电 | |||
护 | 气装调、机电 设备制造安装、机电设备质 | |||||
量检测、电气控制设 备检修、维护与管 | ||||||
理、光伏或风电设备运行维护 等工作的高 | ||||||
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
电气设备运行 | 自办 | 1 | 对接开发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
自动化类 | 与控制 | 培养从 事通用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值 | ||||
守、维护与检 修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 | ||||||
才。 | ||||||
电子技术应用 | 浙江商业 | 1 | 与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从事 | |||
电子信息类 | “中高职一体 | 职业技术 | 工业控 制类电子设备的设计、生产、安 | |||
化” | 学院 | 装、调试、售后 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高 | ||||
素质、高技能人才。 | ||||||
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从事 | ||||||
汽车运用与维 | 浙江交通 | 1 | 各类汽 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维修、 | |||
修“中高职一 | 职业技术 | 底盘维修、汽 车电气维修等各类汽车维修 | ||||
体化” | 学院 | 工作以及从事汽车零 配件管理、汽车维修 | ||||
道路运输类 | 业务接待、汽车及配件销售 等方面人才。 | |||||
新能源汽车 | 培养能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新能源汽车 | |||||
运用与维修 | 自办 | 1 | 装配、 调试、维修、检测等工作,具有良 | |||
好的职业道德 素质,具有较强实际操作 | ||||||
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 技能型专门人 | ||||||
才。 | ||||||
培养具有本专业综合职业能力,能熟练掌 | ||||||
握无人 机飞行与控制基本技术,并具备 | ||||||
无人机操控与 | 自办 | 1 | 完成简单的无人 机安装、调试、维护维 | |||
航空装备类 | 维护 | 修等技能,能通过各种航 空设备、地面 | ||||
站系统等从事航拍、航测、巡检、 监测等 | ||||||
工作的无人机飞行与控制高素质技术技能 | ||||||
型人才 。 | ||||||
自办 | 1 | 与开发区优必选企业进行校企合作,依托 | ||||
服务开 发区智能制造企业岗位的课程, | ||||||
人工智能 | 开设企业订单班, 精准培养岗位数智人 | |||||
才。 | ||||||
自办 | 1 |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调育人项目,以联想运 | ||||
云计算技术与 | 维标准 来培养从事云计算系统部署与运维 | |||||
运维 | 和相关智能设 | |||||
自办 | 1 | 立足服务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培养从事大 | ||||
大数据技术应 | 数据系 统搭建与运维、数据库管理、大 | |||||
用 | 数据软件开发、 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分 | |||||
析等工作的的大数据技 术人才 。 | ||||||
数 | 自办 | 1 | 培养计算机装配调试员、信息通信网络终 | |||
智 | 网络信息安全 | 端维修 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等网 | ||||
信息技术学院 12 个班 | 络网络信息安 全人才。 | |||||
2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自办 | 1 | 培养服务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面向物联网安装调 试岗位领域,从事网络组建、物联网设备安装与 调试、物联网系统维护与管理、物联网系统建设 等工作的物联网专业 人才。 |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自办 | 1 | 培养掌握软件开发技术和软件项目管理方法 等基本知识,熟悉信息服务接发包流程和规范, 具备信息服务及外语沟通、软件 开发、软件测试 能力,从事信息服务或软 | |||
件开发、测试工作的高 素质技术技能人 | ||||||
才。 | ||||||
优必选科 | 1 | 优必选科技订单式培养班。与开发区优必 | ||||
服务机器人装 | 技有限公 | 选企业 进行校企合作,依托服务开发区智 |
计算机类 | 配与维护 | 司 | 能制造企业岗 位的课程,开设企业订单班,精准培养岗位数智人才 。 |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自办 | 2 | 培养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桌 面排版、电子出版、装饰装潢设 计、工程效果设 计、数字影像处理工作的 平面设计人才。 |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自办 | 1 | 培养从事多媒体作品制作、数码影像后期处理、 摄影/摄像、数字音频/视频制作、电子出版物编 辑、视音频设备服务等工作 的数字媒体技术人才 |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中高职一体化”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1 | 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合作,引入企业进行订单培养培养从事多媒体作品制作、数码影像后期处理、 摄影/摄像、数字音频/视频制作、电子出版物编 辑、视音频设备服务等工作的数 字媒体技术人才。 |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高职一体化”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1 | 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引入企业进行订单培养,培养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集成与应用领域,包括网络组建、网络运 维、网络平台应用与维护、 网络信息与安 全等方面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人才。 | |||
1 | 对接开发区生物制药企业,培养在药物制 | |||||
剂和与 制剂技术相关联领域,具备药学、 | ||||||
医药卫生类 | 药剂 | 自办 | 药剂学和药物 制剂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 | |||
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 | ||||||
的应用型人才。 | ||||||
1 | 培养掌握必备的现代护理理论知识、医学 | |||||
护理 | 自办 | 知识和 相关技能,适应临床护理和社区护 | ||||
理等岗位需要 | ||||||
护理类 | 的高技能人才。 | |||||
宁波卫生 | 1 | 与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掌握 | ||||
护理 | 职业技术 | 必备的 现代护理理论知识、医学知识和 | ||||
学院 | 相关技能,适应 临床护理和社区护理等 | |||||
(拟合作) | 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 |||||
现 | 生物药品检测 | 宁波卫生 | 1 | 贝达药业订单式培养班。对接开发区贝达 | ||
3 | 代生 | 职业技术 学院 | 药业, 以订单班或者长学制班的模式,培 养具有一定药 品检验的基本理论和专业 | |||
物 | (拟合作) | 技能,适应药品检验发 展需求和药品检 | ||||
医药院9个班 | 验行业第一线需要的应用性人 才 。 | |||||
医疗器械维修 | 自办 | 1 | 培养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服务、营销等第一线工 作的中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可在医院、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 业、检测中心和经营 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 | |||
与营销 | 事医疗器械的生产管理与质 量控制、仪器 | |||||
检测、维护及保养,以及医疗器械 的营销 | ||||||
等工作。 | ||||||
药品与医疗 | 1 | 培养掌握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所需的知识和 | ||||
机械类 | 自办 | 技能, 从事生物制药生产、质量检测、技 | ||||
制药技术应用 | 术及质量管理 等一线工作需要的态度 | |||||
好、知识新、技能强的高 素质技术技能 | ||||||
人才。 | ||||||
1 | 培养具备生物药剂研制开发、制药工程技 | |||||
术、发 酵生产、工艺调控、药物分析、检 | ||||||
测等方面的基 本技能,具有对现代企业生 | ||||||
产过程模拟优化和革 新改造的能力及对新 | ||||||
生物制药工艺 | 自办 | 工艺进行开发设计和对新产 品进行开发的 | ||||
基本能力,能在医药行业的企事业 单位从 | ||||||
事有关的设计、生产、检验、管理、新技 |
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 人 才 。 | ||||||
药学类 | 药剂 | 自办 | 1 | 培养适应区医药企业需要,能够从事药物生产与 管理、药学服务、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等方 面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 | ||
中医药学 | 中药制药 | 自办 | 1 | 培养适应区医药企业需要,能够从事药物生产与 管理、药学服务、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等方 面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 | ||
培养掌握导游服务、旅行社运营、餐饮服 | ||||||
务、前 厅服务、客房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和 | ||||||
1 | 技术技能,面 向区域旅游服务、景区运 | |||||
旅游类 | 旅游服务与管 | 自办 | 营、餐饮酒店等行业或 企业一线岗位,能 | |||
理 | 够从事导游服务、客房服务、 前厅服务、 | |||||
餐饮服务、景区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 劳动 | ||||||
者和技能型人才。 | ||||||
航空服务 | 浙江经济 | 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适应 | ||||
航空运输类 | “中高职一体 | 职业技术 | 1 | 民航现 代化建设需要,服务于民航服务 | ||
化” 五年制 | 学院 | 与管理第一线,具 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专 | ||||
业素质的机场运营服务与 管理的人员。 | ||||||
老板集团订单式培养班。培养主要服务老 | ||||||
1 | 板集团、 大运河科创城等,具备良好职业 | |||||
品 | 烹饪类 | 中餐烹饪 | 老板集团 | 道德,掌握现代 烹饪理论知识和烹调操 | ||
质 | (拟合作) | 作技术,满足餐旅服务行 业需求的应用 | ||||
生 | 型、复合型的中级烹饪操作人员和 管理 | |||||
活与城市服务学院9个班 | 人员。 | |||||
4 | 体育类 |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 自办 | 1 |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及行业准入资格,掌握休 闲服务与管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适 宜在运动休闲产业、生活休闲及其他休闲关联及 支持行业中工作,有 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 的技能型人才 | |
艺术设计与制作 | 自办 | 1 | 面向文化创意行业企事业单位,培养理想信念坚 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 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团从协作精神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及装饰、艺术设 计创 | |||
作能力,能胜任广告、会限、网页、多媒 | ||||||
体 产品、影视动画等设计制作工作的德 | ||||||
智体美全面 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 | ||||||
艺术设计类 | 型人才。 | |||||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艺术美感 | ||||||
和创作 鉴赏能力,具备独立从事数字影 | ||||||
1 | 像技术等工作能 力的技术型应用人才。 | |||||
数字影像技术 | 自办 | 毕业生主要面向广播影视、 影像艺术行 | ||||
业、多媒体设计行业,从事数字插图、 数 | ||||||
字影像、影视栏目包装制作、影视动画制 | ||||||
作、 数字影视特效制作、数字影视合 | ||||||
成、多媒体制作 等专业岗位工作。 | ||||||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能够适应现代舞 | ||||||
美行 业的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 | ||||||
表演艺术类 | 舞台艺术设计 | 自办 | 1 | 理、服务第一线 需要的,掌握舞台艺术 | ||
与制作 | 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理论 知识及实践能 | |||||
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服、化、 道等 | ||||||
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技术技 | ||||||
能 人才 。 |
广播影视类 | 播音与主持 | 自办 | 1 | 培养具有扎实的播音主持艺术理论基本功底、 具有较强的播音主持实践能力、具有敏锐的播音 主持学术触角、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的 播音主持艺术学专 业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自办 | 1 |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 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备电视节目编导、音视频 节目录制、节目编辑等知识能力和职业能力的总 体要求,能够利用计算机及影视设备进行电视节 目的前期 (摄、录)与后期(加字幕、配音、剪辑、 合成)制作节目等,,懂技术有专长的高素质 复合 型技术技能人才。 |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 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二、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四、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2、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
总)及相关附件;
3、投标担保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2 | …… | |||||
备注:未录入此表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担保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设计方案
二、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需要准确详细填报,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表 2)
三、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表 3)
四、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的汇总)(表 4)(需要准确详细填报,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近年财务状况表等)。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
等级资质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企业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承诺书
6、 原创设计声明
7、 联合体协议书
8、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
标人及项目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投标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深化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单位: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6、□采用联合体投标
我方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我方联合体成员名称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单位地址为:
□独立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为:
邮编: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各设计阶段 | 所需费用 | 备注 |
方案设计 |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施工配合 | ||
BIM技术服务费 | ||
其他 | ||
合计 | ¥ 元(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原创设计声明
本投标人 (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作方案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