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南宁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采 购 人:隆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99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102
项目概况
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3-11-29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预算金额:1167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或者货物要求 |
01 | 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 批 | 1 | 详见第二章需求参数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
//xxx.xxxxxx.xx)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
//xxx.xxxxxx.xx)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11-29 09:30:00(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 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
//xxx.xxxxxx.xx)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 3。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 2),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 25.2 条” ,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3-11-29 09:30:00 后
2.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xxxxxxxXxxxx0XxXXxxX0 FpSF9NCG22Q==&utm=site.site-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46b309a 0845111eebb6217386f165952
3.网上查询地址:
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 政 采 云 ”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xxxxxxxxxx 0 x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x 0000
号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771-5084726
附件:
附件: 0.XX 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 xxxx://xxxx.xxxxxxx.xxx.xx/(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采云西部 CA 办理方式”或 “南宁市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xxxx://xxxx.xxxxxxx.xxx.xx/(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
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 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货物需求一览表 | ||||||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货物参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 章附件 2) | |
一、7 号法庭融合科技法庭 | ||||||
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1 | 台 | 1、采用一体化嵌入式架构及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集成音视频矩阵、编解码、智能分析等模块,具有画面合成、混音录像、视音频存储、光盘刻录加密、音视频智能处理及远程提讯等功能。 2、支持 6 路SDI 输入,支持 6 路HDMI 输入,4 路 DVI 视频输入。 3、支持 6 路DVI 视频输出,3 路HDMI 输出,支持 1 路USB3.0、1 路USB2.0。 4、支持 2 路 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网络多址,网络容错,负载均衡模式。 5、支持 12 路 MicIn(支持 48V 幻象供电)、4 路 LineIn(包含 1 路 3.5mm双声道),支持 3 路LineOut(2 路莲花,1 路 3.5mm 双声道)、2 路 XLROut。 6、支持 4 路RS485 串行接口,6 路 RS232 串行接口。 7、支持 1 路红外输入,4 路红外输出,支持 2 路告警输入,2 路告警输出。 8、支持 4 个SATA 接口,每个 SATA 口可支持 8TB 硬盘。 9、支持一键开启、停止刻录;支持一键开关机;支持一键打点;支持一键 DVD 回放。 10、▲内置 8 寸电容触控屏,支持实时显示通道状态、刻录/录制状态、 USB 接入状态、视频画面、光盘/硬盘总容量及已使用容量、刻录剩余时长、异常告警信息、CPU 内存占用率、网络情况等。 11、▲内置双 DVD 刻录光驱,支持光驱热插拔,支持便捷拆卸光驱,可实现在不拆设备机箱的情况下更换光驱。 12、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H.264 和 H.265,视频编码码率:支持在 128kbps-8Mbps 范围内设置,音频编码格式:支持 G.711、AAC_LC 和 ADPCM;音频采样率:支持 8KHz、16KHz、32KHz 和 48KHz 可设置;音频编码码率:支持在 32kbps~128kbps 范围内设置。 13、支持 6 路 IP 摄像机(H.264 或H.265 摄像机)和 SDI 摄像机混合接入,支持 2 路远程点接入。 14、▲支持 4K、2K、1080P、720P、D1 图像分辨率前端接入,并进入合成画面,支持前端接入类型:ONVIF、SIP、RTSP、H.323。 15、支持对 PTZ 摄像机进行 PTZ 操控,支持控制云台上、下、左、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转动,支持放大缩小、步长调节、光圈调节、灯光开关、雨刷开关和焦距调节(需前端设备支持)。 16、▲支持两路证据展台(HDMI、DVI)接入并编码,支持两路证据编 码独立录像,可同时将两路证据画面加入到合成画面中。 | 工业 |
17、支持 25 路音频输入,能够实现远程声音和本地声音混音刻录,支 持 5 组混音器设置,每路音频输入通道自定义加入不同混音器混音。 18、支持啸叫抑制、回声抵消、自动增益、音频降噪,变声等音频处理功能。 19、▲支持 SDI 摄像机/IPC/远程点通道与本地/网络音频通道关联,实现自动切换发言话筒对应的前端图像,支持触发云台转动到配置的预置点。 20、支持合成画面、单通道画面和证据源画面本地录像,录像默认保存在本地硬盘。 21、录制的录像文件为标准的 MP4 文件,支持 MP4 录像文件下载,支持单独存储音频文件和获取音频文件。 22、支持合成画面的双光盘同步刻录、循环刻录和只录像不刻录,中途更换新光盘,可以识别上一张光盘停止的时间点,在新光盘中继续刻录。 23、支持断电续刻/续录功能,设备刻录过程中断电重启后,刻录机仍 继续执行刻录任务。 24、支持光盘刻录自动封装通用播放器功能,光盘放入光驱中,能自动使用通用播放器播放录像,并同时展示笔录文件;支持时间进度显示功能。 25、支持重点标记功能,可以通过重点标记自动跳转到对应的录像和笔录时间点。 26、支持实时显示每个刻录机中是否有光盘、光盘刻录容量、光盘剩余时间、光盘剩余空间、刻录状态和刻录过程中的问题等状态。 27、▲支持 H.323 协议接入视频会议,远程点支持双流。 28、支持用户授权,由用户组统一划分权限,支持最高三级权限登录,支持限制指定 MAC 地址或 IP 地址的机器登录客户端。 29、▲支持对多种视频智能分析(证人保护、庭纪监督、区域看防、视频诊断、异常行为检测、姿态检测)的算法进行详细的参数配置,支持视频窗口绘制待检测区域。 30、支持单画面不少于 2 个人脸动态马赛克处理(马赛克随人脸移动),支持自定义设置马赛克等级(薄码,中码,厚码)和区域大小;支持证人声音变声功能,支持 31 种变声等级可选。 31、▲支持对指定区域内庭审秩序不规范检测,如迟到、早退、中途离席、缺席、法官制服不规范检测,准确率不低于 95%。 32、▲在视频图像中设定检测区域,当有人员进入、逗留、离开均会产生告警信息,准确率不低于 95%。 33、▲支持对视频图像全画面的清晰度、偏色、曝光、视频干扰、遮挡、视频丢失指标进行检测。 34、支持庭审过程中的笔录刻录到光盘中,支持自定义笔录模板功能,支持笔录重点标记功能。 35、支持 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支持硬盘SMART 信息显示和坏道检测。 36、支持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平台远程刻录或远程调阅录像等, 具有 VSIP、GB/T28181 平台的接入设置选项,支持SNMP 协议,支持接入 |
运维平台。 | ||||||
2 | 4K 高 清庭审专用球机 | 1 | 台 | 1、 ▲设备应采用 1/1.8 英寸 CMOS 传感器,内置 2 个GPU 芯片,支持至少 30 倍光学变焦。 2、 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 0.005Lux(彩色), 0.0002Lux(黑白)。 3、 设备的水平分辨力不低于 2000TVL,信噪比不小于 45dB,灰度等级不小于 10 级,宽动态范围不小于 100dB。 4、 设备支持三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 4096×2160,帧率 30 帧/秒,第一辅码流 1020×1080,帧率 30 帧/秒,第二辅码流 704×576,帧率 30 帧/秒。 5、 支持 X.265、H.264、MJPEG 编码格式;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支持 Smart 编码。 6、 ▲设备最大应支持分辨率 4096×2160,帧率 1fps~60fps 可设置。 7、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 PCMA、PCMU、ADPCM、G.711、G.722、 G726、AAC_LC、OPUS 音频编码标准,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静音、哑音、混音、AEC 回声抵消等功能。 8、 支持水平 0°~348°旋转,支持垂直-10°~90°旋转范围支持自动翻转,水平手控最大速度不小于 150°/s,云台定位精度±0.1°。 9、 ▲支持 1 路 SDI 输出,可支持 1080P@30fps。 10、 设备具有强光抑制功能,可以开启/关闭,支持电子透雾及光学透雾功能设置选项,支持电子防抖、陀螺仪防抖功能设置选项,防抖等级可设置,支持加热功能设置,支持除湿功能设置。 11、 设备支持一个区域的ROI 编码,区域大小可设置,支持 4 个矩形 区域的区域遮盖,遮蔽区域颜色可以设置,遮蔽块可随云台转动而转动; 12、 ▲支持通过电子罗盘在监视画面上叠加摄像机当前指向方位或云 台角度信息,支持镜像模式可实现左右翻转、上下翻转及中心翻转。 13、 设备具有 512 个预置位,支持 8 条巡航路径,具有守望功能,具有定时运行调预置位、路径巡航、水平扫描等功能。 14、 ▲设备支持定位功能,可将OSD 经纬度信息叠加到视频上。 15、 设备具有本机存储功能,支持 1 个外置SD 卡,单卡最大可支持 512GB。 16、 设备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 17、 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入侵、进入区域、 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等智能分析功能。当以上的智能行为分析达到设定的阀值时,可通过 WEB 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能够触发告警上传、语音提示、显示字幕、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并口告警输出、联动云台转台等多种报警方式。 18、 支持 1 路RJ45 10M/100M 以太网接口,1 路 RS485 控制接口,1 路 Line In 和 1 路 LineOut,4 路开关量报警输入,2 路开关量报警输出。 19、 电源电压在AC24V±4V 范围内变化时,摄像机应能正常工作。 | 工业 | |
3 | 4K 高 清 庭审专用一体机 | 3 | 台 | 1、 设备应采用 1/1.8 英寸 CMOS 传感器,内置 2 个 GPU 芯片,支持至少 30 倍光学变焦。 2、 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 0.002Lux(彩色), 0.0001Lux(黑白)。 | 工业 |
3、 设备的水平分辨力不低于 2000TVL,信噪比不小于 45dB,灰度等级不小于 10 级,宽动态范围不小于 100dB。 4、 设备支持三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 4096×2160,帧率 30 帧/秒,第一辅码流 1020×1080,帧率 30 帧/秒,第二辅码流 704×576,帧率 30 帧/秒。 5、 支持 X.265、H.264、MJPEG 编码格式;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支持 Smart 编码。 6、 设备最大应支持分辨率 4096×2160,帧率 1fps~60fps 可设置。 7、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 PCMA、PCMU、ADPCM、G.711、G.722、G726、 AAC_LC、OPUS 音频编码标准,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静音、哑音、混音、 AEC 回声抵消等功能。 8、 支持 1 路 SDI 输出,支持 1080P@30fps。 9、 设备具有强光抑制功能,可以开启/关闭,支持电子透雾及光学透雾功能设置选项,支持电子防抖、陀螺仪防抖功能设置选项,防抖等级可设置,支持加热功能设置,支持除湿功能设置。 10、 设备支持一个区域的 ROI 编码,区域大小可设置,支持 4 个矩形区域的区域遮盖,遮蔽区域颜色可以设置,遮蔽块可随云台转动而转动,支持镜像模式可实现左右翻转、上下翻转及中心翻转。 11、 设备具有本机存储功能,支持 1 个外置 TF 卡,单卡最大可支持 512GB。 12、 设备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 13、 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等智能分析功能。当以上的智能行为分析达到设定的阀值时,可通过 WEB 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能够触发告警上传、语音提示、显示字幕、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并口告警输出、联动云台转台等多种报警方式。 14、 支持 1 路RJ45 10M/100M 以太网接口,1 路 RS485 控制接口,1 路 Line In 和 1 路 LineOut,1 路开关量报警输入,1 路开关量报警输出。 15、 设备应在-40°的低温及+70°的高温下都运行正常。 16、 电源电压在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摄像机应能正常工作。 | ||||||
4 | 4K 高 清庭审专用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1、≥800 万像素,图像分辨率≥3840×2160。 2 、传感器尺寸≥ 1/2.8 英寸, 最低照度≤ 0.0005Lux( 彩色) , ≤ 0.0001Lux(黑白)。 3、支持 X.264(Baseline Profile、Main Profile、High Profile)、X.265 (Main Profile)、MJPEG 视频编码。 4、设备支持三码流:主码流分辨率为 3840×2160,帧率为 20fps;子码流分辨率为 720P,帧率为 30fps;第三码流分辨率为 D1,帧率为 30fps。 5、各码流的视频分辨率、帧率、编码格式可单独设置。 6、设备应满足图像信噪比大于等于 58dB,动态范围大于等于 120dB,图像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 2000TVL,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级。 7、设备支持AEC 回声消除、混音录像功能。 8、设备红外补光距离 100 米,支持SmartIR。 | 工业 |
9、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虚焦检测,场景变更,区域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拿取,人员聚集,声音异常,起雾检测行为分析智能功能。 10、支持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感兴趣目标侦测过滤功能,支持单选和多选。 11、设备支持文字转语音功能。 12、设备应能满足在 DC12V±30%宽电压环境下正常工作,支持 POE 及电源热备份;具备 IP67 防护等级,工作温度-40°~70°。 | ||||||
5 | 有线会议话筒 | 8 | 支 | 1.指向性:心形指向性 2.信噪比:≥65dB SPL 1KHz at 1Pa 3.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 20-18KHz 4.输出阻抗:≥75Ω 5.灵敏度:不低于或等于-40dB±2dB | 工业 | |
6 | 专业音箱 | 4 | 台 | 1.阻抗:8Ω 2.频响:等同或优于 70Hz~20KHz 3.额定功率≥120W 4.灵敏度≥95dB/W/M 5.水平覆盖角≥120°,垂直覆盖角≥60° 6.高音:3"锥形高音单元×2 7.低音:6.5"低音×1 | 工业 | |
7 | 功率放大器 | 1 | 台 | 1.1U 机箱设计,采用 D 类数字功放设计方案。 2.标准 XLR 输入接口,和 LINK 输出口。 3.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技术,效率高,有效的抑制电源谐波。 4.内置智能削峰限幅器,支持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干扰其它用电设备。 5.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直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温控风扇等功能。 6.输出功率:立体声@8Ω:≥200W×2;立体声@4Ω:≥400W×2。 | 工业 | |
8 | 液晶电视 | 1 | 台 | 1、外观:全面屏。 2、屏幕:65 英寸。 3、分辨率:4K(3840×2160),屏幕等级:A+,色域(BT.709):100%。 4、背光方式:DLED,面板类型:RGB。 5、功耗:待机功率:≤0.5W。 6、CPU:四核 A53。 7、内存:3GB,存储:32GB。 8、网络:有线/无线,连接方式:2.4GHz WiFi。 9、输入端口:HDMI2.1*2、USB2.0*2、网口*1。 | 工业 | |
9 | 液晶电视 移动挂架 | 1 | 套 | 65 寸可移动挂架 | 工业 | |
10 | 高清视频 传输器 | 2 | 套 | HDMI 双绞线延长器 | 工业 | |
11 | 8 路强电 控制器 | 1 | 台 | 1.设有船型开关,支持主从机设置,通过主设备电源锁可一键开启或关 闭所有从设备。 | 工业 |
2.提供智能化电源控制管理,设置定时任务。支持顺序打开或关闭电源功能,支持设置电源的开关时序间隔。 3.具备≥8 路电源输出插座,其中≥8 路 10A 的插座规格,总电流达 30A。支持实时监控插座功率。 4.采用 LCD 显示屏,可显示温度信息,实时输入电压信息、时间信息、 IP 信息,定时任务信息等。 5.支持 PC 客户端软件管理,支持三层网络协议,支持跨网关控制和管理。 6.支持对每一路电源输出进行定时编程,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的电源管理。 7.支持离线模式,本地自带定时程序,内置高精度时钟,在脱离服务器时,也能保证定时任务按时执行。 8. ▲具备≥2 个 10M/100M 网口,≥2 路 RS485 接口、≥1 路外接传感器供电接口。(提供接口图佐证) 9.带 USB 供电接口可以提供照明灯供电。 | ||||||
12 | 实物展台 | 1 | 台 | 1.清晰度:1200TV 线 2.变焦: 整机 220 倍放大 3.对焦/白xx: 自动/手动(对焦) 4.镜头输出像素:800 x 5.输入输出:HDMI 接口 1 进 1 出,VGA 接口 2 进 2 出,RCA 视频接口 1 进 1 出 6.输出分辨率: (SXGA XGA 720P 1080P)自由切换 7.音频输入: 3.5mm 插口 4 组 8.音频输出: 3.5mm 插口 1 9.麦克风输入:标准麦克风 6.3mm 插座 | 工业 | |
13 | 千兆网络交换机 | 1 | 台 | 16 个千兆网口 支持 802.1Q VLAN、MTU VLAN、端口 VLAN,支持 QoS、带宽控制、风暴抑制,支持端口汇聚、端口镜像、端口监控,支持线缆检测、环回保护,支持通过 Web、PC 端软件进行管理,支持 Web 管理、VLAN 隔离、标准 交换三种模式;MAC 地址容量 8K | 工业 | |
14 | 机柜 | 1 | 台 | 规格高宽深 1000*600*600,参数前门钢化玻璃门 ,前门旋把大锁,后 门高密度网孔门,后门小锁,拆装式结构,整体黑色,内配风扇 电源 层板 各一件,两侧门可拆。 | 工业 | |
15 | 互联网庭审系统 | 1 | 套 | 互联网开庭设备接入互联网庭审平台。设备主要集音频处理、视频矩阵、互联网实人认证、互联网电子签名等多功能为一体, 1.视频编解码:支持 X.264/H.265 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4K 分辨率接入; 2.音频编解码:支持 AAC、PMCA 等音频编码格式; 3.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实人认证; 4.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 5.支持 HDMI 接口输入输出,最高满足 4K 分辨率; 6.至少满足 6 路以上互联网视频接入; | 工业 |
16 | 庭审语音识别定制服务 | 1 | 套 | 实现调用自治区高院语音引擎平台进行语音转写;具备多角色语音区分识别转文字、庭审笔录智能修正等功能,支持扩展 12 路的语音信号输入及角色定位。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支持与广西法院统一庭审平台、电子签名平台无缝融合,保持在同一界面上操作。(提供承诺函) 客户端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支持庭前导入(doc、docx 格式)笔录模板,减少书记员庭审过程中的记录量,辅助生成完整笔录。 2、系统支持转写效果,分为句式转写和实时转写,可以自主选择,实时生效。 3、在庭审过程中,系统支持自动实时备份,默认 20s 备份一次,实现笔录的定时自动保存,确保书记员庭审笔录有效记录。 4、支持法官、当事人与麦克风进行绑定,实现庭审过程中笔录角色自动区分,可以准确区分每个人的发言内容。 5、支持书记员享有主动权控制庭审过程中每个发言的麦克风状态,对各方说话人的麦克风设备进行操作,实现关闭或开启转写功能。 6、在识别过程中,系统可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实现错误纠正,从而表现系统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识别准确率。 7、支持针对比较难识别的关键词,如:人名、地名、公司名等,添加个性化热词学习,针对性地提升识别准确率。 8、支持提供段落删除、复制粘贴、操作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方便书记员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快速修订。 9、▲支持庭审过程中需要多人同时针对同一份庭审笔录进行修改时,可由主录人员自定义添加本院其他成员协助记录,同时在编辑修改时,可实时显示当前编辑的人员姓名和编辑状态,添加避免其他人同时编 辑。(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0、▲支持字幕投屏功能,字幕位置、字幕框大小、字体、字号、背景色可快捷调整,并进行可视化预览,字幕支持置顶功能,叠加在屏幕上,具备参数调整后的记忆功能。(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1、支持在识别过程中,对说话人说出的无效语气词如:“啊、呀、呢”等进行过滤,不在庭审笔录中显示出来,保证了笔录的严谨性。 12、支持书记员可以将一些相对敏感的词语,不雅的词语过滤掉,语音识别会以“*”号的方式显示。 13、支持书记员在庭审记录过程中,因记录不及时或xx人语速过快的情况,系统在闭庭后可以按句回听之前的庭审音频进行辅助修正笔录内容。 14、支持对文档的页面、边距、字体、字号、页码格式进行智能排版,提供不少于 2 种模式的排版方式(标准式、悬挂式)。 15、支持庭审结束后,可以从语音系统中将庭审生成的笔录导出为 Word文档,同时也支持在语音系统中直接进行预览打印操作。 16、支持书记员将笔录直接回传到审判系统中,实现整个庭审过程的完整衔接,保障整个庭审过程的业务闭环庭审笔录。 设备满足以下要求: | 工业 |
1)至少提供 12 路卡农口独立音频输入、不少于 12 路 6.5mm 独立音频输出、不少于 1 路 6.5mm 独立混音输出、RJ45、COM1 和 COM2 等多种输入输出接口; 2)支持每路独立音频输入配备独立 48V 供电开关、独立电位器旋钮和双位指示灯; 3)采用Freescale Cortex TM A9 i.MX6 系列或同等性能嵌入式处理器; 4)USB 音频板传入ARM 核心板数据规格:不低于 16K16Bit; 5)板载不低于 1GB DDR3 高速内存,板载不低于 32GBflash 存储; 6)应内置千兆以太网卡,网络适应性强; 7)网口:至少有一个带屏蔽层千兆网口,用于网络传输; 8)串口:至少有一个支持对系统内部软件进行控制的调试接口; 9)应采用开放式Linux 智能操作系统,更稳定、更易维护; 10)设备高度:外观不高于标准 1U; | ||||||
17 | 电子签名板 | 1 | 套 | 1、多功能签批终端。 2、内置 500w 像素摄像头。 3、10 寸屏幕,7H 钢化玻璃保护。 4、无线无源电磁书写笔。 5、电容式按压指纹采集。 | 工业 | |
18 | 安装辅材 | 1 | 项 | 支架、电源、网线、电源线、音频线、面板、线管等 | 工业 | |
19 | 安装技术 服务 | 1 | 项 |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等 | 工业 | |
二、8 号庭融合科技法庭 |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1 | 台 | 1、采用一体化嵌入式架构及嵌入式 Linux 操作系统,集成音视频矩阵、编解码、智能分析等模块,具有画面合成、混音录像、视音频存储、光盘刻录加密、音视频智能处理及远程提讯等功能 2、支持 6 路SDI 输入,支持 6 路HDMI 输入,4 路 DVI 视频输入 3、支持 6 路DVI 视频输出,3 路HDMI 输出,支持 1 路 USB3.0、1 路 USB2.0 4、支持 2 路 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网络多址,网络容错,负载均衡模式 5、支持 12 路 MicIn(支持 48V 幻象供电)、4 路 LineIn(包含 1 路 3.5mm双声道),支持 3 路 LineOut(2 路莲花,1 路 3.5mm 双声道)、2 路 XLROut 6、支持 4 路RS485 串行接口,6 路 RS232 串行接口 7、支持 1 路红外输入,4 路红外输出,支持 2 路告警输入,2 路告警输出 8、支持 4 个SATA 接口,每个 SATA 口可支持 8TB 硬盘 9、支持一键开启、停止刻录;支持一键开关机;支持一键打点;支持一键 DVD 回放 10、▲内置 8 寸电容触控屏,支持实时显示通道状态、刻录/录制状态、 USB 接入状态、视频画面、光盘/硬盘总容量及已使用容量、刻录剩余时长、异常告警信息、CPU 内存占用率、网络情况等 11、▲内置双 DVD 刻录光驱,支持光驱热插拔,支持便捷拆卸光驱,可 实现在不拆设备机箱的情况下更换光驱 | 工业 |
12、视频编码格式: 支持 H.264 和 H.265, 视频编码码率: 支持在 128kbps-8Mbps 范围内设置,音频编码格式:支持 G.711、AAC_LC 和 ADPCM;音频采样率:支持 8KHz、16KHz、32KHz 和 48KHz 可设置;音频编码码率:支持在 32kbps~128kbps 范围内设置 13、支持 6 路 IP 摄像机(H.264 或H.265 摄像机)和 SDI 摄像机混合接入,支持 2 路远程点接入 14、▲支持 4K、2K、1080P、720P、D1 图像分辨率前端接入,并进入合成画面,支持前端接入类型:ONVIF、SIP、RTSP、H.323 15、支持对 PTZ 摄像机进行 PTZ 操控,支持控制云台上、下、左、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转动,支持放大缩小、步长调节、光圈调节、灯光开关、雨刷开关和焦距调节(需前端设备支持) 16、▲支持两路证据展台(HDMI、DVI)接入并编码,支持两路证据编码独立录像,可同时将两路证据画面加入到合成画面中 17、支持 25 路音频输入,能够实现远程声音和本地声音混音刻录,支 持 5 组混音器设置,每路音频输入通道自定义加入不同混音器混音 18、支持啸叫抑制、回声抵消、自动增益、音频降噪,变声等音频处理功能 19、▲支持 SDI 摄像机/IPC/远程点通道与本地/网络音频通道关联,实现自动切换发言话筒对应的前端图像,支持触发云台转动到配置的预置点 20、支持合成画面、单通道画面和证据源画面本地录像,录像默认保存在本地硬盘 21、录制的录像文件为标准的 MP4 文件,支持 MP4 录像文件下载,支持单独存储音频文件和获取音频文件 22、支持合成画面的双光盘同步刻录、循环刻录和只录像不刻录,中途更换新光盘,可以识别上一张光盘停止的时间点,在新光盘中继续刻录 23、支持断电续刻/续录功能,设备刻录过程中断电重启后,刻录机仍继续执行刻录任务 24、支持光盘刻录自动封装通用播放器功能,光盘放入光驱中,能自动使用通用播放器播放录像,并同时展示笔录文件;支持时间进度显示功能 25、支持重点标记功能,可以通过重点标记自动跳转到对应的录像和笔录时间点 26、支持实时显示每个刻录机中是否有光盘、光盘刻录容量、光盘剩余时间、光盘剩余空间、刻录状态和刻录过程中的问题等状态 27、▲支持 H.323 协议接入视频会议,远程点支持双流 28、支持用户授权,由用户组统一划分权限,支持最高三级权限登录,支持限制指定 MAC 地址或 IP 地址的机器登录客户端 29、▲支持对多种视频智能分析(证人保护、庭纪监督、区域看防、视频诊断、异常行为检测、姿态检测)的算法进行详细的参数配置,支持视频窗口绘制待检测区域 30、支持单画面不少于 2 个人脸动态马赛克处理(马赛克随人脸移动), 支持自定义设置马赛克等级(薄码,中码,厚码)和区域大小;支持证 |
人声音变声功能,支持 31 种变声等级可选 31、▲支持对指定区域内庭审秩序不规范检测,如迟到、早退、中途离席、缺席、法官制服不规范检测,准确率不低于 95% 32、▲在视频图像中设定检测区域,当有人员进入、逗留、离开均会产生告警信息,准确率不低于 95% 33、▲支持对视频图像全画面的清晰度、偏色、曝光、视频干扰、遮挡、视频丢失指标进行检测 34、支持庭审过程中的笔录刻录到光盘中,支持自定义笔录模板功能,支持笔录重点标记功能 35、支持 Raid0、Raid1、Raid5、RAID6、Raid10,支持硬盘SMART 信息显示和坏道检测 36、支持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可通过平台远程刻录或远程调阅录像等,具有 VSIP、GB/T28181 平台的接入设置选项,支持 SNMP 协议,支持接 入运维平台 | ||||||
2 | 4K 高清庭审专用球机 | 1 | 台 | 1、 ▲设备应采用 1/1.8 英寸 CMOS 传感器,内置 2 个 GPU 芯片,支持至少 30 倍光学变焦。 2、 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 0.005Lux(彩色), 0.0002Lux(黑白)。 3、 设备的水平分辨力不低于 2000TVL,信噪比不小于 45dB,灰度等级不小于 10 级,宽动态范围不小于 100dB。 4、 设备支持三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 4096×2160,帧率 30 帧/秒,第一辅码流 1020×1080,帧率 30 帧/秒,第二辅码流 704×576,帧率 30 帧/秒。 5、 支持 X.265、H.264、MJPEG 编码格式;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支持 Smart 编码。 6、 ▲设备最大应支持分辨率 4096×2160,帧率 1fps~60fps 可设置。 7、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 PCMA、PCMU、ADPCM、G.711、G.722、 G726、AAC_LC、OPUS 音频编码标准,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静音、哑音、混音、AEC 回声抵消等功能。 8、 支持水平 0°~348°旋转,支持垂直-10°~90°旋转范围支持自动翻转,水平手控最大速度不小于 150°/s,云台定位精度±0.1°。 9、 ▲支持 1 路 SDI 输出,可支持 1080P@30fps。 10、 设备具有强光抑制功能,可以开启/关闭,支持电子透雾及光学透雾功能设置选项,支持电子防抖、陀螺仪防抖功能设置选项,防抖等级可设置,支持加热功能设置,支持除湿功能设置。 11、 设备支持一个区域的 ROI 编码,区域大小可设置,支持 4 个矩形区域的区域遮盖,遮蔽区域颜色可以设置,遮蔽块可随云台转动而转动; 12、 ▲支持通过电子罗盘在监视画面上叠加摄像机当前指向方位或云台角度信息,支持镜像模式可实现左右翻转、上下翻转及中心翻转。 13、 设备具有 512 个预置位,支持 8 条巡航路径,具有守望功能,具有定时运行调预置位、路径巡航、水平扫描等功能。 14、 ▲设备支持定位功能,可将OSD 经纬度信息叠加到视频上。 15、 设备具有本机存储功能,支持 1 个外置 SD 卡,单卡最大可支持 512GB。 | 工业 |
16、 设备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 17、 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等智能分析功能。当以上的智能行为分析达到设定的阀值时,可通过 WEB 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能够触发告警上传、语音提示、显示字幕、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并口告警输出、联动云台转台等多种报警方式。 18、 支持 1 路RJ45 10M/100M 以太网接口,1 路 RS485 控制接口,1 路 Line In 和 1 路 LineOut,4 路开关量报警输入,2 路开关量报警输出。 19、 电源电压在AC24V±4V 范围内变化时,摄像机应能正常工作。 | ||||||
3 | 4K 高清庭审专用一体机 | 3 | 台 | 1、 设备应采用 1/1.8 英寸 CMOS 传感器,内置 2 个 GPU 芯片,支持至少 30 倍光学变焦。 2、 设备的最低照度至少为 0.002Lux(彩色), 0.0001Lux(黑白)。 3、 设备的水平分辨力不低于 2000TVL,信噪比不小于 45dB,灰度等级不小于 10 级,宽动态范围不小于 100dB。 4、 设备支持三码流并发输出:可达到主码流 4096×2160,帧率 30 帧/秒,第一辅码流 1020×1080,帧率 30 帧/秒,第二辅码流 704×576,帧率 30 帧/秒。 5、 支持 X.265、H.264、MJPEG 编码格式;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 Baseline/Main/High Profile。支持 Smart 编码。 6、 设备最大应支持分辨率 4096×2160,帧率 1fps~60fps 可设置。 7、 设备音频编码格式应支持 PCMA、PCMU、ADPCM、G.711、G.722、G726、 AAC_LC、OPUS 音频编码标准,支持双向语音对讲、静音、哑音、混音、 AEC 回声抵消等功能。 8、 支持 1 路 SDI 输出,支持 1080P@30fps。 9、 设备具有强光抑制功能,可以开启/关闭,支持电子透雾及光学透雾功能设置选项,支持电子防抖、陀螺仪防抖功能设置选项,防抖等级可设置,支持加热功能设置,支持除湿功能设置。 10、 设备支持一个区域的 ROI 编码,区域大小可设置,支持 4 个矩形区域的区域遮盖,遮蔽区域颜色可以设置,遮蔽块可随云台转动而转动,支持镜像模式可实现左右翻转、上下翻转及中心翻转。 11、 设备具有本机存储功能,支持 1 个外置 TF 卡,单卡最大可支持 512GB。 12、 设备具备网络自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20%的网络环境下,仍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 13、 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声音异常、物品遗留、物品拿取等智能分析功能。当以上的智能行为分析达到设定的阀值时,可通过 WEB 客户端给出报警提示,能够触发告警上传、语音提示、显示字幕、发送邮件、联动录像、并口告警输出、联动云台转台等多种报警方式。 14、 支持 1 路RJ45 10M/100M 以太网接口,1 路 RS485 控制接口,1 路 Line In 和 1 路 LineOut,1 路开关量报警输入,1 路开关量报警输出。 15、 设备应在-40°的低温及+70°的高温下都运行正常。 | 工业 |
16、 电源电压在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摄像机应能正常工作。 | ||||||
4 | 4K 高清庭审专用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1、≥800 万像素,图像分辨率≥3840×2160。 2 、传感器尺寸≥ 1/2.8 英寸, 最低照度≤ 0.0005Lux( 彩色) , ≤ 0.0001Lux(黑白)。 3、支持 X.264(Baseline Profile、Main Profile、High Profile)、X.265 (Main Profile)、MJPEG 视频编码。 4、设备支持三码流:主码流分辨率为 3840×2160,帧率为 20fps;子码流分辨率为 720P,帧率为 30fps;第三码流分辨率为 D1,帧率为 30fps。 5、各码流的视频分辨率、帧率、编码格式可单独设置。 6、设备应满足图像信噪比大于等于 58dB,动态范围大于等于 120dB,图像水平中心分辨力不小于 2000TVL,灰度等级不小于 11 级。 7、设备支持AEC 回声消除、混音录像功能。 8、设备红外补光距离 100 米,支持SmartIR。 9、设备支持移动侦测,遮挡报警,警戒线,虚焦检测,场景变更,区域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拿取,人员聚集,声音异常,起雾检测行为分析智能功能。 10、支持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感兴趣目标侦测过滤功能,支持单选和多选。 11、设备支持文字转语音功能。 12、设备应能满足在 DC12V±30%宽电压环境下正常工作,支持 POE 及电源热备份;具备 IP67 防护等级,工作温度-40°~70°。 | 工业 | |
5 | 有线会议话筒 | 8 | 支 | 1.指向性:心形指向性 2.信噪比:≥65dB SPL 1KHz at 1Pa 3.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 20-18KHz 4.输出阻抗:≥75Ω 5.灵敏度:不低于或等于-40dB±2dB | 工业 | |
6 | 专业音箱 | 4 | 台 | 1.阻抗:8Ω 2.频响:等同或优于 70Hz~20KHz 3.额定功率≥120W 4.灵敏度≥95dB/W/M 5.水平覆盖角≥120°,垂直覆盖角≥60° 6.高音:3"锥形高音单元×2 7.低音:6.5"低音×1 | 工业 | |
7 | 功率放大器 | 1 | 台 | 1.1U 机箱设计,采用 D 类数字功放设计方案。 2.标准 XLR 输入接口,和 LINK 输出口。 3.电源采用开关电源技术,效率高,有效的抑制电源谐波。 4.内置智能削峰限幅器,支持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干扰其它用电设备。 5.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过流保护,直流保护,输出短路保护,温控风扇等功能。 6.输出功率:立体声@8Ω:≥200W×2;立体声@4Ω:≥400W×2。 | 工业 | |
8 | 高清视频 传输器 | 2 | 套 | HDMI 双绞线延长器 | 工业 |
9 | 8 路强电控制器 | 1 | 台 | 1.设有船型开关,支持主从机设置,通过主设备电源锁可一键开启或关闭所有从设备。 2.提供智能化电源控制管理,设置定时任务。支持顺序打开或关闭电源功能,支持设置电源的开关时序间隔。 3.具备≥8 路电源输出插座,其中≥8 路 10A 的插座规格,总电流达 30A。支持实时监控插座功率。 4.采用 LCD 显示屏,可显示温度信息,实时输入电压信息、时间信息、 IP 信息,定时任务信息等。 5.支持 PC 客户端软件管理,支持三层网络协议,支持跨网关控制和管理。 6.支持对每一路电源输出进行定时编程,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的电源管理。 7.支持离线模式,本地自带定时程序,内置高精度时钟,在脱离服务器时,也能保证定时任务按时执行。 8. ▲具备≥2 个 10M/100M 网口,≥2 路 RS485 接口、≥1 路外接传感器供电接口。(提供接口图佐证) 9.带 USB 供电接口可以提供照明灯供电。 | 工业 | |
10 | 实物展台 | 1 | 台 | 1.清晰度:1200TV 线 2.变焦: 整机 220 倍放大 3.对焦/白xx: 自动/手动(对焦) 4.镜头输出像素:800 x 5.输入输出:HDMI 接口 1 进 1 出,VGA 接口 2 进 2 出,RCA 视频接口 1 进 1 出 6.输出分辨率: (SXGA XGA 720P 1080P)自由切换 7.音频输入: 3.5mm 插口 4 组 8.音频输出: 3.5mm 插口 1 9.麦克风输入:标准麦克风 6.3mm 插座 | 工业 | |
11 | 千兆网络交换机 | 1 | 台 | 16 个千兆网口 支持 802.1Q VLAN、MTU VLAN、端口 VLAN,支持 QoS、带宽控制、风暴抑制,支持端口汇聚、端口镜像、端口监控,支持线缆检测、环回保护,支持通过 Web、PC 端软件进行管理,支持Web 管理、VLAN 隔离、标准交换三种模式;MAC 地址容量 8K | 工业 | |
12 | 机柜 | 1 | 台 | 规格高宽深 1000*600*600,参数前门钢化玻璃门 ,前门旋把大锁,后 门高密度网孔门,后门小锁,拆装式结构,整体黑色,内配风扇 电源 层板 各一件,两侧门可拆。 | 工业 | |
13 | 互联网庭审系统 | 1 | 套 | 互联网开庭设备接入互联网庭审平台。设备主要集音频处理、视频矩阵、互联网实人认证、互联网电子签名等多功能为一体, 1.视频编解码:支持 X.264/H.265 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4K 分辨率接入; 2.音频编解码:支持 AAC、PMCA 等音频编码格式; 3.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实人认证; 4.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 5.支持 HDMI 接口输入输出,最高满足 4K 分辨率; | 工业 |
6.至少满足 6 路以上互联网视频接入; | ||||||
14 | 庭审语音识别定制服务 | 1 | 套 | 实现调用自治区高院语音引擎平台进行语音转写;具备多角色语音区分识别转文字、庭审笔录智能修正等功能,支持扩展 12 路的语音信号输入及角色定位。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支持与广西法院统一庭审平台、电子签名平台无缝融合,保持在同一界面上操作。(提供承诺函) 客户端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支持庭前导入(doc、docx 格式)笔录模板,减少书记员庭审过程中的记录量,辅助生成完整笔录。 2、系统支持转写效果,分为句式转写和实时转写,可以自主选择,实时生效。 3、在庭审过程中,系统支持自动实时备份,默认 20s 备份一次,实现笔录的定时自动保存,确保书记员庭审笔录有效记录。 4、支持法官、当事人与麦克风进行绑定,实现庭审过程中笔录角色自动区分,可以准确区分每个人的发言内容。 5、支持书记员享有主动权控制庭审过程中每个发言的麦克风状态,对各方说话人的麦克风设备进行操作,实现关闭或开启转写功能。 6、在识别过程中,系统可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实现错误纠正,从而表现系统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识别准确率。 7、支持针对比较难识别的关键词,如:人名、地名、公司名等,添加个性化热词学习,针对性地提升识别准确率。 8、支持提供段落删除、复制粘贴、操作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方便书记员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快速修订。 9、▲支持庭审过程中需要多人同时针对同一份庭审笔录进行修改时,可由主录人员自定义添加本院其他成员协助记录,同时在编辑修改时,可实时显示当前编辑的人员姓名和编辑状态,添加避免其他人同时编 辑。(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0、▲支持字幕投屏功能,字幕位置、字幕框大小、字体、字号、背景色可快捷调整,并进行可视化预览,字幕支持置顶功能,叠加在屏幕上,具备参数调整后的记忆功能。(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1、支持在识别过程中,对说话人说出的无效语气词如:“啊、呀、呢”等进行过滤,不在庭审笔录中显示出来,保证了笔录的严谨性。 12、支持书记员可以将一些相对敏感的词语,不雅的词语过滤掉,语音识别会以“*”号的方式显示。 13、支持书记员在庭审记录过程中,因记录不及时或xx人语速过快的情况,系统在闭庭后可以按句回听之前的庭审音频进行辅助修正笔录内容。 14、支持对文档的页面、边距、字体、字号、页码格式进行智能排版,提供不少于 2 种模式的排版方式(标准式、悬挂式)。 15、支持庭审结束后,可以从语音系统中将庭审生成的笔录导出为 Word文档,同时也支持在语音系统中直接进行预览打印操作。 16、支持书记员将笔录直接回传到审判系统中,实现整个庭审过程的完 整衔接,保障整个庭审过程的业务闭环庭审笔录。 | 工业 |
设备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提供 12 路卡农口独立音频输入、不少于 12 路 6.5mm 独立音频输出、不少于 1 路 6.5mm 独立混音输出、RJ45、COM1 和 COM2 等多种输入输出接口; 2)支持每路独立音频输入配备独立 48V 供电开关、独立电位器旋钮和双位指示灯; 3)采用Freescale Cortex TM A9 i.MX6 系列或同等性能嵌入式处理器; 4)USB 音频板传入ARM 核心板数据规格:不低于 16K16Bit; 5)板载不低于 1GB DDR3 高速内存,板载不低于 32GBflash 存储; 6)应内置千兆以太网卡,网络适应性强; 7)网口:至少有一个带屏蔽层千兆网口,用于网络传输; 8)串口:至少有一个支持对系统内部软件进行控制的调试接口; 9)应采用开放式Linux 智能操作系统,更稳定、更易维护; 10)设备高度:外观不高于标准 1U; | ||||||
15 | 电子签名板 | 1 | 套 | 1、多功能签批终端。 2、内置 500w 像素摄像头。 3、10 寸屏幕,7H 钢化玻璃保护。 4、无线无源电磁书写笔。 5、电容式按压指纹采集。 | 工业 | |
16 | 安装辅材 | 1 | 项 | 支架、电源、网线、电源线、音频线、面板、线管等 | 工业 | |
17 | 安装技术 服务 | 1 | 项 |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等 | 工业 | |
三、乡镇法庭科技法庭升级改造 | ||||||
1 | 互联网庭审系统 | 1 | 套 | 互联网开庭设备接入互联网庭审平台。设备主要集音频处理、视频矩阵、互联网实人认证、互联网电子签名等多功能为一体, 1.视频编解码:支持 X.264/H.265 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4K 分辨率接入; 2.音频编解码:支持 AAC、PMCA 等音频编码格式; 3.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实人认证; 4.支持对互联网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 5.支持 HDMI 接口输入输出,最高满足 4K 分辨率; 6.至少满足 6 路以上互联网视频接入; | 工业 | |
2 | 庭审语音识别定制服务 | 1 | 套 | 实现调用自治区高院语音引擎平台进行语音转写;具备多角色语音区分识别转文字、庭审笔录智能修正等功能,支持扩展 12 路的语音信号输入及角色定位。 ▲为保证系统兼容性,支持与广西法院统一庭审平台、电子签名平台无缝融合,保持在同一界面上操作。(提供承诺函); 客户端具体功能要求如下: 1、支持庭前导入(doc、docx 格式)笔录模板,减少书记员庭审过程中的记录量,辅助生成完整笔录。 2、系统支持转写效果,分为句式转写和实时转写,可以自主选择,实时生效。 3、在庭审过程中,系统支持自动实时备份,默认 20s 备份一次,实现 | 工业 |
笔录的定时自动保存,确保书记员庭审笔录有效记录。 4、支持法官、当事人与麦克风进行绑定,实现庭审过程中笔录角色自动区分,可以准确区分每个人的发言内容。 5、支持书记员享有主动权控制庭审过程中每个发言的麦克风状态,对各方说话人的麦克风设备进行操作,实现关闭或开启转写功能。 6、在识别过程中,系统可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实现错误纠正,从而表现系统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识别准确率。 7、支持针对比较难识别的关键词,如:人名、地名、公司名等,添加个性化热词学习,针对性地提升识别准确率。 8、支持提供段落删除、复制粘贴、操作撤销等通用文档编辑功能,方便书记员对语音识别错误的结果快速修订。 9、▲支持庭审过程中需要多人同时针对同一份庭审笔录进行修改时,可由主录人员自定义添加本院其他成员协助记录,同时在编辑修改时,可实时显示当前编辑的人员姓名和编辑状态,添加避免其他人同时编 辑。(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0、▲支持字幕投屏功能,字幕位置、字幕框大小、字体、字号、背景色可快捷调整,并进行可视化预览,字幕支持置顶功能,叠加在屏幕上,具备参数调整后的记忆功能。(提供相应功能的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11、支持在识别过程中,对说话人说出的无效语气词如:“啊、呀、呢”等进行过滤,不在庭审笔录中显示出来,保证了笔录的严谨性。 12、支持书记员可以将一些相对敏感的词语,不雅的词语过滤掉,语音识别会以“*”号的方式显示。 13、支持书记员在庭审记录过程中,因记录不及时或xx人语速过快的情况,系统在闭庭后可以按句回听之前的庭审音频进行辅助修正笔录内容。 14、支持对文档的页面、边距、字体、字号、页码格式进行智能排版,提供不少于 2 种模式的排版方式(标准式、悬挂式)。 15、支持庭审结束后,可以从语音系统中将庭审生成的笔录导出为 Word文档,同时也支持在语音系统中直接进行预览打印操作。 16、支持书记员将笔录直接回传到审判系统中,实现整个庭审过程的完整衔接,保障整个庭审过程的业务闭环庭审笔录。 设备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提供 12 路卡农口独立音频输入、不少于 12 路 6.5mm 独立音频输出、不少于 1 路 6.5mm 独立混音输出、RJ45、COM1 和 COM2 等多种输入输出接口; 2)支持每路独立音频输入配备独立 48V 供电开关、独立电位器旋钮和双位指示灯; 3)采用Freescale Cortex TM A9 i.MX6 系列或同等性能嵌入式处理器; 4)USB 音频板传入ARM 核心板数据规格:不低于 16K16Bit; 5)板载不低于 1GB DDR3 高速内存,板载不低于 32GBflash 存储; 6)应内置千兆以太网卡,网络适应性强; 7)网口:至少有一个带屏蔽层千兆网口,用于网络传输; 8)串口:至少有一个支持对系统内部软件进行控制的调试接口; |
9)应采用开放式Linux 智能操作系统,更稳定、更易维护; 10)设备高度:外观不高于标准 1U; | ||||||
3 | 电子签名板 | 1 | 套 | 1、多功能签批终端。 2、内置 500w 像素摄像头。 3、10 寸屏幕,7H 钢化玻璃保护。 4、无线无源电磁书写笔。 5、电容式按压指纹采集。 | 工业 | |
4 | 安装辅材 | 1 | 项 | 线材、线管、插头插座等 | 工业 | |
5 | 安装技术 服务 | 1 | 项 | 安装调试、培训等 | 工业 | |
四、无纸化会议升级配套设备 | ||||||
1 | 电子签名板 | 9 | 套 | 1、多功能签批终端。 2、内置 500w 像素摄像头。 3、10 寸屏幕,7H 钢化玻璃保护。 4、无线无源电磁书写笔。 5、电容式按压指纹采集。 | 工业 | |
2 | 无纸化会议系统 | 1 | 套 | 1、首页定制功能:进入软件首页除了显示时间、日期等信息外,还可以定制公司信息或者产品名称,宣传语等信息。 2、参会名单一键导入:将参会人员的名单以一键方式导入会议软件。该功能可以简化参会名单的导入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3、会前一键签到:支持会前添加参会者信息,会议主题及座次。支持将未签到、已签到信息集中展示在会议一体机和主持人端;签到功能可以显示参加本次会议的每个议员的编号、姓名、职位等详细信息,主持端能清晰看见会议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 4、会议设置:支持会前添加会议主题、副标题、会议议程和会议议题等内容。 5、欢迎界面:支持配置欢迎词和欢迎界面对与会者表示欢迎和感谢,可以使用软件自带的欢迎词背景模板图片,也可以允许用户自定义欢迎词模板图片,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适合的图片作为欢迎词的背景。 6、电子笔批注功能:该功能可用于对会议材料进行批注、标记。主持人可以在会议资料上自由圈出重点内容,支持多种颜色选择和擦除功能,同时支持截屏保存,方便记录和分享。 7、会议白板功能:支持人在会议白板上可设置电子笔粗细、颜色和背景色,同时支持插入常见图形、图案等元素,方便快速制作演示文稿。会议白板还支持快速克隆或删除选中区域内图案,可以添加新页面并将会议白板内容保存为电脑文件或导出为 PDF 格式文件。 8、会议资料集中共享功能:主持人可一键操作将一体机中的文件拖拽到共享页面中,实现所有议员共享该文件,方便参会者查看和交流。 9、会议资料分布式共享功能:主持人可指定某个参会者的平板资料实时同步至会议一体机和其他参会者平板上,方便参会者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10、会议屏幕同屏功能:屏幕同屏功能可以将一体机屏幕内容同步到所 有参会者平板电脑上,方便参会者随时了解会议进程和讨论内容。 | 工业 |
11、会议屏幕多屏展示功能:多屏展示功能允许参会者将自己的平板屏幕或摄像头实时图像投屏至一体机上,最多支持 4 位参会者同时投屏,方便主持人向各参会者集中展示参会者的观点和想法。 12、投票和表决功能:投票、表决功能可以让主持人设置投票、表决内容和选项,所有参会者均可参与,最终结果可以实时自动统计显示,方便主持人和参会者进行决策。 13、选举功能:会议中进行候选人选举的功能。该功能可用于确定某个职位的候选人,参会人员可以在会议软件中进行选举,并发布选举结果。 14、提问和培训考核功能:主持人可随机抽取参会者进行提问,同时也可以通过截屏、实拍的方式进行考核,方便其他参会者了解、思考和交流,同时方便进行培训考核。 15、会议计时/倒计时功能:主持人可使用计时器功能设置计时或倒计时,并支持全屏显示,方便参会者掌握会议进程和时间节点。 16、平板会议资料阅后即焚:确保参会者阅读完会议内容后即刻销毁资料,保证内部信息安全和防泄密。 17、数据安全存储功能:可根据安全规定修改文件存储路径、屏幕质量、帧率和设备名称等设置,方便用户进行个性化设置和优化使用体验。 18、支持高清视频资料无xx播放,无需额外投资高成本的全高清流媒体编码主机,节省数万元成本支出。 19、铭牌功能:在会议软件中显示参会人员的名字或身份的功能。该功能可用于对参会人员进行身份标识,并可以在会议软件中显示其姓名或其他标识信息。 20、思维导图功能:思维导图功能可以插入主题、子级、同级节点,支持删除节点等功能,方便议员们进行头脑风暴和思考,同时支持导出和共享导图,方便议员们进行合作和交流。 21、展台功能:用户可以通过配置网络摄像头进行操作,便于给议员展示会议资料。 22、抽选功能:即可抽选议员,将快速跳转议员名单:停留在某个议员,完成随机挑人。 23、截图功能:截取当前的屏幕内容,截取的图片保存在会议文件中。 图片保存后,您可以保存图片,并进行编辑、剪辑、分享等操作。 | ||||||
3 | 主控端 | 1 | 台 | 1、CPU: i5-1235U 处理器; 2、内存:容量:16GB DDR4 3、硬盘:512GB SSD M.2 2280 4、显示屏:14.0 英寸 LED 背光防眩光超薄型液晶显示屏 16: 9 (1920*1080 像素显示分辨率),屏占比≥83%,支持 180 度开合。 5、显卡:集成显卡 6、网卡:主板集成 10/100/1000M 以太网卡,无线网卡支持IEEE 802.11a/b/g/n/ac/ax,2.4GHz 和 5GHz,MIMO 2x2 7、蓝牙:支持蓝牙 5.1 8、▲摄像头:720P 高清摄像头,支持物理防窥功能,保护个人隐私 9、接口:USB 3.2 接口*2,Type-C 接口*1,RJ45 接口 ,HDMI 标准接口*1,3.5mm 立体声耳机接口 10、电池容量:56Wh,电源二合一指纹识别器; | 工业 |
11、▲厚度:≤18mm 12、▲重量:≤1.4kg 13、▲A 面金属机身 14、安全:TPM2.0 独立安全芯片,支持国密算法 15、纯净办公环境:投标设备需具备原厂商的应用市场,在安全下载的同时具备多样的丰富的应用和纯净的下载体验 16、高效办公:支持将手机、平板中的文件和文字无线复制到所投设备中,支持手机在所投产品上可同时开启三个页面,实现高效办公。 | ||||||
4 | 终端平板 | 13 | 台 | 八核骁龙888/8G+128/全网通版/主1300 万副800 万/11.5 寸/2800*1840 2.8K/WIFI/曜石灰/HarmonyOS 3 系统 | 工业 | |
5 | 无线鼠标 | 13 | 个 | 1、功能特点 金属质感,时尚小巧,可连接三台设备 2、连接方式 蓝牙 3、产品类型 办公鼠标 4、供电方式 干电池 5、系统支持 通用 | 工业 | |
6 | 无线键盘 | 13 | 个 | 1、拥有 1.5 mm 高键程、15 mm 大键帽 1 的磁吸键盘,打字舒适回弹,打字更畅快,输入更高效。 2、采用创新 Enhanced Signal 天线增强技术,在键盘的背部巧妙嵌入了一个隐藏式悬浮天线,实现对平板信号的放大作用,随时随地都可以享受更好的网络信号覆盖。 3、磁吸配对,无线充电 4、键盘通过磁力吸贴在平板上,即可实现蓝牙快捷配对,并同步无线充电,便捷易用。 5、轻轻一贴,妥妥就位,保护好你的 HUAWEI M-Pencil。 组合快捷键功能,带来 PC 般的便捷操作体验。超过 40 种组合快捷键 2,助你高效办公。 | 工业 | |
7 | 网络设备 | 1 | 台 | 企业级 Wi-Fi 6 无线网关,金属壳体,共有 5 个千兆电口(最高支持 4WAN接入),支持 1000M 外网带宽,最大支持 100 台终端,最大支持无线接入速率 1775Mbps,支持 802.11a/b/g/n/ac Wave1/Wave2/ax 协议,支持 睿易 APP 组网特性,可以与 AP 自组网漫游 | 工业 | |
8 | 智能办公本 | 5 | 台 | 1、存储:4GB+128GB 2、处理器:8 核 3、显示屏:10.65 英寸 Elnk 墨水屏 1920*2560 4、触控笔:Wacom 讯飞定制磁吸无源电磁笔 5、后置摄像头:5MP 文档扫描摄像头 6、声麦系统:八麦克风阵列+双扬声器 7、无线连接方式:双频WIFI+蓝牙 5.0 8、电池:4200mAh 锂聚合物电池,最高支持 20W 快充 9、连接端口:USB TUSB Type-C 10、支持格式:PDF、EPUB、TXT、MOBI、JPEG、PNG、doc(x)、ppt(x)、 xls(x) 11、操作系统:xx 13.0 | 工业 |
9 | 55 寸卧式触摸一体机 | 1 | 台 | 1、屏幕尺寸 55 寸 2、分辨率3840*2160 3、显示比例 16:9 4、亮度 350cd/㎡ 5、可视角度 左右 178°、上下 178° 6、对比度1600:1 7、显示区域 1209×680mm 8、响应时间 8ms 9、使用寿命 6 万小时 10、外观 表面材质 钢化玻璃 11、安装方式 座式、壁挂 12、边框造型 铝型材包边 13、机体颜色 黑色五金后盖(亚光黑),银色边框漆料 喷粉或喷漆,五金烤漆工艺 14、X86 主板配置 CPU I5 15、内存 8G 16、硬盘 128G 固态硬盘 17、操作系统 WINDOWS 7 18、显卡类型 集成显卡 19、声卡 集成声卡 20、网卡 集成 1000Mbps 以太自适应网卡 21、接口 USB2.0*2,USB3.0*2,DC*1,音频输入*1,音频输出*1, 22、视频输出 HDMI*1,VGA*1 23、网络支持 以太网、WIFI | 工业 | |
10 | 控制系统 接收卡 | 45 | 张 | 带载 512x512;输出:12xHUB75 ;支持 32 扫、支持固件程序版本回读 , 支持 18bit 功能,Mapping 功能 | 工业 | |
11 | 视频处理器 | 1 | 套 | 1. 接口:五画面;4K 输入,HDMI2.0×1,DVI×4,3G-SDI×1.支持 4 路光纤输出;16 网口输出; 2. 帯载 1040 万;五画面 3. 支持U 盘播放 4. 无需电脑,支持通过设备旋转按钮快捷配屏和高级配屏功能点亮屏体 5. 无需电脑,支持一键将优先级最低的窗口全屏自动缩放 6. 支持 3 画面+1 路 OSD 同时显示; 7. 支持创建 10 个用户场景作为模板保存,方便快速调用; 8. 支持设备和网口备份 ,设备故障或网线故障时保证屏体运行过程正常; 9. 有画面冻结按钮,无需电脑,FREEZE 画面冻结按键可以快捷冻结画面; 10. 支持 1 路 DVI 监视,可设置为预监编辑画面或预监显示屏画面; | 工业 | |
12 | 无线投屏器 | 1 | 套 | 1、支持多种分辨率输出信号(4K/1080P/720P)。 2、无线规格要求:5GHz,802.11ac 2T2R。 3、设备接口:HDMI 输出接口*1,Micro USB 供电接口*1。 | 工业 |
4、支持 HDMI 无线发射器,无需外接供电,带投屏开关控制按键,免驱动免安装,即插即投,可支持所有带 HDMI 输出的设备,如笔记本、台式机、播放器、机顶盒等,无线投屏到显示设备,无系统、性能要求。 5、兼容 Windows、macOS、苹果、xx系统的电脑、手机设备,支持xx、Windows 自带 Miracast 协议投屏,自带投屏开关即连即投,无需连接 WiFi、安装软件或驱动。 6、支持无线直连、无线桥接外网等网络连接模式。 7、所有系统、平台设备无线投屏,声音和画面同时传输。 8、支持谷歌浏览器、Google Home App 投屏。 9、支持在没有互联网状态下投屏;支持网页后台管理,要求系统具备 10 个以上国家语言系统版本可选。 | ||||||
13 | 配电系统 | 1 | 套 | 1.使用优质电气元器件,容量不低于 15KW,配电系统应采取多次加电。 2.屏体采用“分步加电”的上电方式,能避免大负载对电网瞬间的冲击,有效地保护显示屏体的工作元件,延长屏体的使用寿命。 3.配电系统支持定时开关机功能,通过时间设定,控制配电柜启动和关闭,满足任意时间点显示屏开启和关闭的功能要求。 4.低压配电系统采用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供电电压 220~380V。 | 工业 | |
14 | 电源线 | 1 | 项 | 1、额定电压:300/300V 2、导体工作温度:≤70℃ 3、导体:GB/T3956 第五种导体 4、绝缘:PVC,绝缘工艺:挤压式 5、包带:塑料薄膜(PET) 6、护套:PVC,护套工艺:半挤压式,颜色:黑色 7、静态最小弯曲半径:6D 8、安装温度:0℃~+50℃,工作温度:-15℃~+60℃。华为 | 工业 | |
15 | 数据线 | 1 | 项 | 六类网线、高清线等 | 工业 | |
16 | 安装辅材 | 1 | 项 | 支架、电源、网线、电源线、音频线、面板、线管等 | 工业 | |
17 | 技术服务 | 1 | 项 | 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等 | 工业 |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融合科技法庭涉及部分已有系统、设备的改造升级,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了解现场安装环境及需要升级对接的已有系统、设备。投标时需要提供业主签字盖章的已勘察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根据用户对系统的实际使用需求,为保证系统兼容性,本项目采购的“高清庭审主机”必须在不额外增加设备和成本的情况下,可数字接入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原有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 互通互控,互发双流。竞标供应商应在竞标前做好关于本项目的调研工作,并在竞标时提供可以实现 |
该对接功能的互联互通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竞标“高清庭审主机”产品的对接效果有疑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该产品进行对接测试,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高清庭审主机”产品的对接测试结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或者成交供应商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产品进行测试的,采购人将报上级监管部门核实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标注有“▲”项为实质性重要性能指标要求,供应商竞标时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或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其竞标产品满足“▲”项性能指标要求。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疑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
供应商针对标“▲”项条款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成交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进行核查或者所提供检测(或检验)报告原件所列性能指标要求无法达到标“▲”项条款性能指标要求的,采购人将报上级监管部门核实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为防止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的货物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按照响应文件的性能参数指标进行测试,测试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能提供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和索赔,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 交货验收时,采购人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要求的,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6、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四、验收标准: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谈判承诺及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验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完好无破损、且为未开箱状态的产品,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有关质量标准;采购人于现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
的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提供 18 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成交人负责包修、包换,并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更新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2、提供对运维人员的运维、管理等相关培训。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乙 方开具全额有效合法发票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 50%(含已支付的)。 | |
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如有)文件或者资料名称: 公布渠道或者获取方式: 三、其他(视项目情况而定是否加▲)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5 时 30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隆 安县人民法院(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 8 号);联系人:叶主任;联系电话:18077157089。 |
附件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 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1 |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 | |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 | |||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 | |||
2 |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 A02010601 打 印设备 | A0201060101 喷 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1521) |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1521) | |||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1521) | |||
A02010604 显 示设备 |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520) | ||
A02010609 图 形图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 扫 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 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3 | A020202 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 | ||
4 |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5 | A020519 泵 | A02051901 离 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 | |
6 |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721) | |||
溴化锂吸收式 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9540) | |||
★A02052305 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 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 | ||
A02052399 其 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 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 ||
7 | A020601 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18613) | ||
8 | A020602 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 | |
9 | ★A020609 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 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7896) | |
10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0206180101 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 | |
★A0206180203 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21455-2019 实施。 | ||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 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A0206180301 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 (GB12021.4) | |||
A02061808 热 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519)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9541) | |||
太阳能热水系 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6969) | |||
11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 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19043) | |
LED 道路/隧道 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37478) | |||
LED 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30255) | ||||
普通照明用非 定向自镇流 LED 灯 | 《室内照明用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255) | |||
12 | ★A020910 电视设备 | A02091001 普 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13 | ★A020911 视频设备 | A02091107 视 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 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14 |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531) | |
15 | ★A060805 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30717)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8377) | |||
16 | ★A060806 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17 |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8379) | ||
18 | A060810 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 2: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 号 | 条款内容 | 具体要求 |
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5.2 | 联合体竞标要求 | 无 |
6.1 |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 | ||
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 | ||
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中]内任意连 | ||
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 | ||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 | ||
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 | ||
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中]内 | ||
12.1 |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 |
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 | ||
.1 |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 | |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 | ||
理) | ||
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 | ||
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 | ||
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 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 ||
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 | ||
下称“四表一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 | ||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执行 |
《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8.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联合体竞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 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
12.1 .2 | 商务文件组成 |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人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 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技术文件组成 | 1.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5.对应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 .3 | 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 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 (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 CA 加密后在“政 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
15.2 | 响应报价要求 | 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 (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 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6.2 | 竞标有效期 | 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7.1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20.1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
20.6 | 备份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
21 |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26.2 | 负偏离要求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货物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谈判的顺序 | 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 本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谈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做好谈判准备,准时在线参加电子谈判会议,随时关注谈判进度。 | |
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 | 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 ☑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 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 | |
2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9.5 | 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 | 使用的有效 CA 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 | 以书面形式 |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 (1)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0771-5084726,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凯旋路 15 号南宁绿地 中心 7 号楼 1515 号; (2)隆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771-6522417,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大道 8 号 |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工作日 8 时 30 分到 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到 18 时 00 分 | |
31.6 | 受理投诉方式 | 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 2、联系方式: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
33 | 采购代理费 |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否 |
34.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法律责任: 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 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 |
34.2 | 其他 | 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2.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 |
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货物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9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
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 31 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
6.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 31 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
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谈判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
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
10.3 的内容处理。
10.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4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0.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 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3 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
15.1 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响应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3.3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谈判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谈判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
18.3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4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5 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9.2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19.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0.3 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
20.4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
20.5 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aig 采购间。
20.6 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
24.谈判小组成立
24.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货物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25.1 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5.2 响应文件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30 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 5 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 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谈判。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
26.1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6.2 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6.4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
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 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 25 日。
2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8.履约保证金
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4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
29.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
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验收
32.验收
32.1 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2.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2.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2.4 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3.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 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货物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5. 政采贷相关说明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
(1)线下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 “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货物中心专栏信息申请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2)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
)
1.确认谈判文件
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
2.资格审查
2.1 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
2.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符合性审查
3.1 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
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4)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1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3.6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3.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谈判程序
4.1 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4.3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
4.5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6 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谈判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人员名单;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4.7 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4.8 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 最后报价
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5.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最后报价。
5.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谈判。
5.6 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3.4 条的规定修正。
5.7 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多轮报价设置了上线控制价,即预算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5.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5.10 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6. 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
6.1 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6.2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 6 %)。
6.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6.4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5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7.评审复核
7.1 评审报告签署前,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审报告中。
7.2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1.评审原则
1.1 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2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评
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1.3 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2.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1.成交标准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货物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
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6.2 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
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保密。
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2.录音录像。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 月 日
全流程电子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页码)
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 (页码)
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 (页码)
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页码)
五、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 (页码)
六、资格声明函 (页码)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页码)
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
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供 应 商 , 经 营 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 购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货物,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货物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
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隆安县人民法院的隆安县人民法院 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八、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全流程电子文件
商 务 技 术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3-J1-991652-GXJJ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页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页码)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页码)
五、竞标人情况介绍 (页码)
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 (页码)
七、货物需求偏离表 (页码)
八、配置清单 (页码)
九、售后服务方案 (页码)
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要求) (页码)
十一、货物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
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 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 CPU 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附件: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本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竞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竞标协议书》的内容,
(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现授权 (姓名)为联合委托代理人,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牵头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分标号(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项号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一 | 1 …… | 1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离) | |||
2 …… | 2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3 ……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二 | 1 …… | 1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离) | |||
2 …… | 2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3 ……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 | 1 …… | 1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离) | |||
2 …… | 2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3 ……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 |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 | |
离)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注:
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竞标人情况介绍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在响应文件中页码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
附表 :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验收证明并注明所在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货物需求偏离表
货物需求偏离表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所竞分标:
项号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需求 | 响应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货物参数要求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货物参数 | ||
1 …… | 1 …… | ||||||
1 | …… | … | 2 …… 3 …… | …… | … | 2 …… 3 …… | |
…… | …… | ||||||
1 …… | 1 …… | ||||||
2 | …… | … | 2 …… 3 …… | …… | … | 2 …… 3 …… | |
…… | …… | ||||||
... |
注:
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货物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
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
5. 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配置清单
货物配置清单
所竞分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备注: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货物需求一览表”一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售后服务方案
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
1、售后服务承诺
附表A: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 质 | 注册地址 | 货物技术人员数 量 | 联系电话 |
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供应商本单位和符合条
件的第三方货物机构;
附表B: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响应时间 | 到达现场时间 |
总协 调人 | ||||||||||
售后 人员 |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要求)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分标: 分标
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
姓名 | 页码 | 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 应列明细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资质证书编号 | |||
其他资质情况 | |||
联系电话 |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学历 (页码) | 专业 (页码) | 职称 (页码) | 本项目中 的职责 | 项目 经历 | 参与本项目 的到位情况 |
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
附表 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 3 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货物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节 报价文件格式
全流程电子文件
报 价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
购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一、响应函 (页码)
二、响应报价表 (页码)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页码)
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 广西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NNZC2023-J1-991652-GXJJ)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技术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 份(包含按“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
三、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 元)的竞标总报价,交货期(无分标时填写): ,提供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
其中(有分标时填写):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交货期: ;
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 元),交货期: ;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NNZC2023-J1-991652-GXJJ 分标:
供应商名称:
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规格型号 | 品牌(如有) | 数量① | 单 价 (元)② | 单项合价(元) ③ = ① × ② /费率 | 备注 | |||||||||||||||
1 | ||||||||||||||||||||||
2 | ||||||||||||||||||||||
... | ||||||||||||||||||||||
报 (¥ | 价 | 合 | 计 | ( | 包 元) | 含 | 税 | 费 | 等 | 所 | 有 | 费 | 用 | ) | : | ( | 大 | 写 | ) | 人 | 民 | 币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 ||||||||||||||||||||||
验收标准: | ||||||||||||||||||||||
优惠及其它: |
1、 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 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
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货物名称”一栏中,填写具体货物,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要求等予以公示。
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隆安县人民法院的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
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第五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
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隆安县人民法院单位的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政采云”平台合同编号:
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
隆安县人民法院三套融合科技法庭及相关配套设 备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3-J1-991652-GXJJ
采购计划编号: NNZC[2023]9042 号
采购人:隆安县人民法院
中标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目录
一、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页码)
二、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页码)
三、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页码)
四、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页码)
4.1 成交通知书 (页码)
4.2 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页码)
4.3 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页码)
4.4 响应函 (页码)
4.5 响应报价表 (页码)
4.6 响应货物技术资料表 (页码)
4.7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页码)
4.8 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页码)
4.9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页码)
年 月 日, 隆安县人民法院 以 竞争性谈判方式 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时限根据项目情况而定,不得超过 2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隆安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物
1.2.1 标的物 1 信息
1.2.1.1 名称: ;
1.2.1.2 数量: ;
1.2.1.3 质量: 。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人民币,含税)。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标的物交付期限、地点、方式和货物期限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5.4 货物及质保期限: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标的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标的物价格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 20%);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万分之五)计算,最高限额为欠付金额的 %(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 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货物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
(根据项目实际填写,一般为 2000 元)的违约金。
1.6.5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7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有效电子公章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 “标的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货物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维保、物业货物、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或者实施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标的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标的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及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3 乙方应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
2.8.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其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酿成重大事故(工作日系统
中断一天以上)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项目总价的 30%(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一般为 30%)。
2.9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标的物或者在途标的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交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标的物的,那么需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 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标的物交付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标的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 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 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为收件地址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