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确保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促进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取消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设置的自动延期条款,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的同意意见,具体调整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