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7-00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度与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嘉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构成影响。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融信托”)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密切、长久及融洽的合作,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战略协同,共同促进协议各方业务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xx简介: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2 年 5 月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公司取得新的金融许可证,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80 亿元,注册地xxxxxxxxxxxxxx 00 x。
主要财务指标:2015 年营业收入 65.88 亿元;信托收入 44.23 亿元;净利
润 26.05 亿元。2016 年三季度末,公司信托资产规模 6,700.32 亿元,固有资产(合并)233.59 亿元。净资产(单户)125.99 亿元,净资本(单户)113.67亿元,净资本充足率 174.6%。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 年 1 月 20 日,嘉华控股与中融信托在北京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已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各方将在多个层次开展深入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各方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长期而有效的沟通协商机制,发挥甲方的产业资源优势以及乙方的金融资源优势。
2. 在不改变甲方对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绝对控股的前提下,乙方或其子公司所依法管理的基金或产品拟受让甲方所持万通控股的部分股权,具体股权比例及交易金额由转让双方后续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3.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的控制权。
4. 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方案及其它具体合作事项将由各方届时另行约定。
第一条 后续安排
1. 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事项涉及万通地产相关决策、披露等事宜的,各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涉万通地产章程及其他监管规则的相关要求。
2.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将各自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各方合作事项的具体沟通协商事宜。
第二条 争议解决
1. 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2.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同时各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希望通过此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中融信托建立起密切、长久、融洽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资源优势,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协议双方业务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嘉华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构成影响,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如能顺利达成以上目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亦是积极的和正面的。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
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仍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随着房地产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