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 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所有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郑州高新区在美国、欧洲开展国际创新协同体系构建的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8]51 号
采 购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的委托,就郑州高新区在美国、欧洲开展国际创新协同体系构建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在美国、欧洲开展国际创新协同体系构建的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8]51 号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主要内容:
1.1 完成《郑州高新区国际协同创新战略营销体系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
训;
1.2 完成“郑州高新区国际协同创新海外招商产业大脑”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决策系统整体设计,
并协助完成该系统的项目招标和验收;
1.3 在美国波士顿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大学科技群、法国索菲亚高科技园区、英国剑桥科技园区、德国慕尼黑高科技园区等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中,按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要求选取三个,设置实体性办公室作为一级节点形成海外直通车,并以此节点辐射周边的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创新资源作为二、三级节点,初步构建全球协同创新网络;
1.4 龙头项目招商推荐;
1.5 三场国际深科技招商路演及签约大会。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项目预算:480 万元。
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5.服务期限:两年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2.采购本国工程、货物和服务;
3.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3 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3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九、附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9)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所有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5 室)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7993010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6 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杰 郭昌盛 联系电话:0371-63868876/97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3 室 Email:zhichengzhaobiao@126.com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下载步骤: 进入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下载专区”→选择“其他下
载”→点击“下载”→输入密码:201601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993010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6 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3 室联系人:冯杰 郭昌盛 电 话:0371-63868876/97 |
3 | 项目名称 | 郑州高新区在美国、欧洲开展国际创新协同体系构建的服务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18]51 号 |
5 |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政府采购预算价: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 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预算价内自主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6 | 标段划分 | 不分标段 |
7 | 服务期限 | 两年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2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 |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以书面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14 | 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可采取转账、电汇或投标保证金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万元整(¥9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8111 1010 1420 0708 717 注: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因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未及时 到账或数额不足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16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壹 份,副本份数: 肆 份,且正本和副本内容必须一 致(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
17 | 电子版投标文件 | 要求:以 U 盘形式递交并单独密封。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
18 | 投标文件装订要 求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左侧胶装,牢固,不接受活页装订),有目 录并逐页编码。 |
19 |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需用非透明文件袋或包装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材料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全称、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启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装袋密封。 |
20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如果要求必须签字的,不允许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 改和行间插字,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
21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1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8:30 整 地 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1105 室) |
2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 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地 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
23 | 投标有效期 | 从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
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不退还 |
25 | 开标顺序 | 按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签到时间逆顺序开标 |
2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8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
29 | 付款方式 | 战略咨询费用: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2.5%,在提交 《郑州高新区国际协同创新战略营销体系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后 15 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 12.5%。 节点运营费:每完整年度开始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7.5%,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按照指标完成情况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剩余 年度费用。” |
30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中另行约定。 |
31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预算价参考原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服务类)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肆万伍仟肆佰元整(¥45,400.00) 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等形式。 注:投标人转账或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
32 | 其他 | 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
33 | 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方式 | 文件附件格式下载地址: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www.hnzczb.com),下载专区——标书下载,下载密码:2018051(若电子版文档与纸质版文件不一致,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
2.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货物、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8 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评审、评标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3 完全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以书面方式(信函、电报、邮件、传真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十(10)日前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3)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4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5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7 投标文件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0、11 和 12 条要求填写的:
A. 投标函
B. 开标一览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C.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D. 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前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F.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G.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H.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I.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所有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上述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投标文件中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 按照第 14 条要求提交的投标服务的技术文件:
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按照第 16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 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9.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标段(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分标段(包)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不予接受。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附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在政府采购预算价内自主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1.2 投标人应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按照 29.1 规定进行修正:
11.3 投标报价应是服务期内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战略咨询费用、节点运营费用、人员相关费用,合理利润,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等。
11.4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5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1.6 投标人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备选投标除外。
11.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
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1.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六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4 证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人投入人员;
14.2 技术方案;
14.3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15 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5.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评分办法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15.2 企业信用等级;
15.3 企业证书;
15.4 人员配置;
15.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
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6.6.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6.6.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16.6.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6.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6.7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7.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7.4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别装袋密封。
18.2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 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须有总目录、页码对应、按序连续逐页编码。
18.3 封袋均应标明:
a)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b) 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和地址。
18.4 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
18.5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接收。
19 投标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9.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3 投标人应清楚招标文件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0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
20.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密封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6 条的规定被没收。
22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按 23.3 条规定的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议: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采购人设有政府采购预算价的,应在开标时当场公布并记录备案;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3 资格审查
23.1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3.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3.2.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3.2.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3.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资格审查人员审查后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4 评标委员会
24.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1.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1.4 以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24.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4.3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5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 评标工作
25.1 评标工作由评委会主持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综合评分法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26 符合性审查
26.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继续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政府采购预算价;
(4)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7 资格后审(无)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8.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 错误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9.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0 评标的确定
30.1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投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
30.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1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1.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2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1.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1.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31.5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31.6 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32 投标有效期
32.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答复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 16 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3 中标结果及公告
3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3.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3.4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4 中标通知书
34.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合同中另行约定)
36 签订书面合同
3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
3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时合同文本的基础;
36.3 如中标人不按第 36.1 条约定谈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有关部门确定后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在中标候选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36.4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财政部门备案使用。
36.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7 终止招标
37.1 如出现重大变故,出现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
38 其他
38.1 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 36.1 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8.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资格评审、评标
一、资格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财务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纳税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社保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开户许可证 | 具备开户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的信用信息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二、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两位。
4.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四、定标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
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五、评标: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审查的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商务标、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服务期限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因素和所占权重为 | ||||
评标因素 | 投标报价 | 商务部分 | 服务方案部分 | 合计 |
权重 | 10 | 45 | 45 | 100 |
1.投标报价(10 分)
1.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100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总报价。
1.2 价格折扣
1.2.1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
[2011]181 号和郑财办购[2012]8 号的规定,给予中型企业的产品价格 3%的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文件中需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非中小型企业。)
1.2.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文件中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人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1.3 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2.商务评分(45 分)
2.1 投标人业绩(19 分)
2.1.1 投标人具有成功在国家级开发区引入国际领先企业投资落地的经验,每提供 1 份业绩得 3分,最高得 9 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2.1.2 投标人具有国际一流高科技园区(包括波士顿、德国、英国剑桥等)三年以上合作关系及经验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2.1.3 投标人具有自行运营国内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经验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2.2 企业信用等级(3 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为 AAA 级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AA 级得 2 分;信用等级为 A 级得 1 分;其它不得分。(备注:根据“郑财购[2013]12 号”和“郑财购[2016]14 号”文规定,信用等级证明需提供:1.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出具信用报告的不需要提供此项)2.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3.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网址 http://www.xyhnw.com 或 http://www.zzcredit.gov.cn))
(注:投标文件中须按上述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
分;)
2.3 企业认证及荣誉(5 分)
2.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2.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2.3.3 投标人具有有效 OHSM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3.4 投标人获得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2.3.1-2.3.4 项投标文件中响应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2.4 企业实力(15 分)
2.4.1 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欧美等地的创新产业海外合作资源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2 投标人具有全球知名的创新产业行业专家,能够有效推动项目落地的得 5 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3 投标人综合实力:根据公司的专业能力,行业知名度等横向比较打分。(0-5 分)
2.5 项目服务条件(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保证体系完备情况、项目服务条件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0-3 分) 3.服务方案评分(45 分)
3.1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认识情况横向比较打分,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3.2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法及思路的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打分。优 4-6,良 2-3分,差 0-2 分。
3.3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合理性等横向比较打分;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3.4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横向比较打分;优 7-9,良 4-6 分,差 0-3 分。
3.5 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资历水平、专业能力横向比较打分;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3.6 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 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的方案进行评审; 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3.7 合理化建议(5 分)
根据项目情况提出本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应论述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3.8 跟踪服务(5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延伸顾问指导、咨询建议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承诺进行打分;优 4-5,良 2-3 分,差 0-1 分。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需方:供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需方和供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需方为获得(服务简介)服务,邀请供方参加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并接受了供方以总金额
(币种,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以下简称“合同价”)的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作为合同签订的基础,是构成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附件 1 包含的所有内容
4)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合同文件
3、本合同协议优先于其他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之间有存在着不一致或互相抵触之处,应按照上述的文件优先顺序进行处理。
4、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规定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向买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及修补的缺陷,买方在此向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6、双方在上述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本协议。
需方代表姓名 供方代表姓名
需方印章 供方印章
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项目需求 1.项目主要内容:
1.1 完成《郑州高新区国际协同创新战略营销体系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
训;
1.2.完成“郑州高新区国际协同创新海外招商产业大脑”综合信息数据库和决策系统整体设计,
并协助完成该系统的项目招标和验收;
1.3 在美国波士顿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大学科技群、法国索菲亚高科技园区、英国剑桥科技园区、德国慕尼黑高科技园区等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中,按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要求选取三个,设置实体性办公室作为一级节点形成海外直通车,并以此节点辐射周边的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创新资源作为二、三级节点,初步构建全球协同创新网络;
1.4 龙头项目招商推荐;
1.5 三场国际深科技招商路演及签约大会。二、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1.中标人需在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公司;
2.每年完成 9 个项目实际落地(项目必须在高新区认可的高度意向客户名单内),以企业注册完毕为准;
3.每个节点设立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周边创新资源图谱,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大学、研发机构、高端人才、投资机构、孵化园区、商会等,每季度更新一次;
4.每个节点建立日沟通、周例会和月小结的工作机制,且每周以书面或电子照片形式向高新区报送本周对接资源信息;
5.每个节点每月月底前报送重要创新资源对接信息 10 条,每月月底报送意向项目信息 10 条,两者之间不能重合;
6.每个节点每年固定时间自行举办一次小型路演或论坛作为高新区推广,筹备一次大型路演或论坛作为高新区重大活动后备方案;
7.对高新区对外合作、需求信息积极反馈并协助参与,配合完成高新区一些涉外工作。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3.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4.资格证明文件
5.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总价为大写 小写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项目编号、补充通知)。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天。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 1
1.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限 | |
付款方式 | 同招标文件一致 |
其他承诺 |
说明:
1、本表投标总价应与投标文件中报价表的总报价一致,否则由投标人承担被拒绝的风险。
2、与本表同时公开唱标的内容包括对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撒回通知、投标价折扣声明、其他采购人认为应该宣读的内容等。
3、本表为唱标用,按投标人须知中要求另单独信封密封提交一份。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2 分项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_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委托期限不能少于投标有效期。
附件 4
附件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附件 4.2
投标人拟投入主要人员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学历 | 在本项目中拟担 任的工作 | 以往服务作业项目 中的经验 |
注:附人员证书或相关说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4.3
资格审查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 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前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企业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7.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所有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4.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件 6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金额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1、投标人应尽可能地全面地反映自身的业绩情况。此业绩清单中的各项目必须按照评分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7 服务方案
附件 8 服务承诺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可不填此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若代理其他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需同时提供制造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此项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分类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花名册)等资料)须附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否则视为无效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附此项
附件11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规定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