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B-170338-001、002
机电产品采购
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B-170338-001、002
招 标 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 招标代理: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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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确认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一般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词语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联络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联合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监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交货前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包装、标记和运输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包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标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运输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交付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开箱检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安装、调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考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 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技术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质保期服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履约担保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保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违约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合同的解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不可抗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争议的解决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卷 9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7
一、投标函 10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102
三、授权委托书 103
四、投标保证金 104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06
六、分项报价表 107
七、资格和履约能力审查资料 109
(一)基本情况表 10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0
(三)业绩情况表 111
(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11
九、技术支持资料 112
十、项目实施方案 112
十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2
十二、其他资料 112
第一卷
1. 招标条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医疗设备采购,数量:一批(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
3.2、具有本次招标内容供货及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企业如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_9_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8、516 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网上报名邮箱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 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四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E 招冀成”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访问“E 招冀成”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 xx:xxxxxxx 000 x
xx: xx:000000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0、83086839
传真: 传真:0311-83086830
8.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情况
代理机构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开户名: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41012019000001336
2017 年 11 月 14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地址: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系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83086839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
1.3.2 | 供货时间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 | ||
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具有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安装调 | ||
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 ||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 资信证明;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相关有效证明材 |
料;提供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或相关有效证 | ||
明材料) |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型的项目业绩; | ||
(4)信用要求: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 | ||
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5)其他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1)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3)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姓名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出示的身份证原件与授权委托书不符; (7)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9)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1.10.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见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要求与参数,对这些关键要求与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将导致废标。 |
1.10.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技术支持资料 | 制造厂家宣传彩页;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产品配置说明。 |
1.10.4 | 偏差 | 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 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答复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3.2.5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
3.2.6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报价应为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伴 |
随的服务费用)。投标总报价包括:设备和附属装置费、安装费、运杂费、各类税费(含增值税)及验收检测费、伴随服务费及如需发生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等可能发生 的一切费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单位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或国际三处)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包 1:人民币 2 万元;包 2:人民币 3 万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开户名: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河北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641012019000001336 保证金汇款银行行号:313121006417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时间要求 | 提供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 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时间要求 | 2014 年 7 月 1 日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4 年 7 月 1 日至今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四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不提供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根据投标文件厚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装订要求:胶装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2017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四层会议室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管委会四层会议室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按签到顺序开标顺序:按签到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4、本项目各标段核心产品的确定: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单价 10 万元及以上的产品及单种设备总预算超过20 万元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取得产品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以确保产品来源的可靠 性。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 个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河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E 招冀成”官方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公示期限:1 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担保 | √不需提供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按国家规定向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11 | 政策性条款内容(报价人自行考虑,如有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 3、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 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依据财库【2011】18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 |
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细的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和质量标准等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和履约能力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货物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
(3)与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咨询;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或者接受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单位为本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响应和偏差
1.10.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
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3)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投标保证金;
(7)联合体协议书;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9)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0)技术支持资料;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7)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6)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
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为准;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5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本款下列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项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还应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货物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立的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货物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时间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回避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和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6 履约担保
7.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交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xxx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了解相关政策,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 2015-16 号)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并在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支持。
9.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年月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件的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贵方在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所需(设备名称)(招标编号)公开招标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贵方中标。
中标设备:数量:
中标价: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备选投标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外,投标人不得提交 备选投标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款规定 | ||
投标设备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3 项规定 | ||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书面声明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0 分技术部分:50 分 投标报价:40 分 | |
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 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其中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价格得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标准分 40 分,其它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基准价/投标价×40×100%。(保留两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人资信情况(5 分) | 提供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的得 5 分 ;提供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企业资信状况一般的得 3 分;未提供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的得 0 分 |
投标人业绩(5 分) | 提供近三年(2014 年 7 月 1 日至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销售合同业绩,每有 1 项得 1 分(原件备查)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标响应情况 (技术指标、参数) (30 分) | 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关键要求与参数,对这些关键要求与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将导致废标; 2、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的得 30 分; 3、起评分为 30 分,技术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的减 2 分, 减到 0 分为止。 |
项目实施方案(10 分) | 项目实施方案措施科学、全面、合理得 8.0-10 分; 项目实施方案较全面合理得 4.1-7.9 分;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得 0-4.0 分;没有项目实施方案不得分。 |
具有完备售后服务体系,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计划、方案 |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细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 ||
具有较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计划、 | |||
计划(5 分) | 方案较细致,较科学、较合理的得 3 分; | ||
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计划、方案一般的 1 分。 | |||
保修期外运行及维修成本(5 分) | 配件供应及时、可靠、有保证,维保费用较低、措施完善,得 5 分; 配件供应一般、维保费用一般、措施一般,得 3 分; 配件供应较慢、维保费用较高、措施不够完善,得 1 分。 |
注: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在投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时,该项均不得记分。若提供虚假材料按无效标书处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同,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为准,并修改投标人的分项报
价;
(3)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的,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作的任何修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人的最终评审结果。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供货要求,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包括其所附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事项纪要。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澄清、说明和补正事项纪要:指卖方在评标过程中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的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对其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内容的记录。
1.1.1.6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
划。
1.1.1.9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包括澄清、说明和补正事项纪要;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9)供货要求;
(10)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
x。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合同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约定的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等。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参照专项合同条款规定。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1)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2)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
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10%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并实现履约担保。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亦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亦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
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5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3 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
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
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亦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
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
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9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5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5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并符合。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其他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人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人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另一方当事人满意的履约担保。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2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1.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产品验收合格一年内付全款 60%,一年之后再付全款 30%,两年之后付 5%,剩余 5%于货物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付清。(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8. 质量保证期
8.1.技术要求中未特殊说明的,产品质保期一律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买方:
注册地址:联系地址:与
卖方:
注册地址:联系地址:
鉴于买方为获得(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已接受了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货物和相关服务所作的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包括澄清、说明和补正事项纪要;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供货要求;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协议书,以昭信守。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履约担保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第二卷
第五章供货要求
1、设备名称:医疗设备(详见各包附表)
2、数量:1 批(详见各包附表)
*3、预算:详见各包附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及单项设备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4、付款方法和条件:合同签订生效,产品验收合格一年内付全款 60%,一年之后再付全款
30%,两年之后付 5%,剩余 5%于货物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付清。(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5、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报价方式:到甲方项目现场价
8、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 招标项目编号及包 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数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HB-170338-001 | 麻醉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批 | 详见各包具体要求 | |
2 | HB-170338-002 | 心电监护工作站等设备采购 项目 | 1 批 |
各标段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性能参数
包 1:麻醉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170338-001)
项目 | 设备名称 | 总数 | 单价(元) | 总额(元) |
急救设备 | 麻醉机 | 3 | 300,000.00 | 900,000.00 |
洗胃机 | 2 | 7,000.00 | 14,000.00 | |
合计 | 914,000.00 | |||
理疗美容设备 | 上肢关节功能练习机 | 1 | 8,800.00 | 8,800.00 |
下肢关节功能练习机 | 1 | 11,800.00 | 11,800.00 | |
电磁治疗仪 | 1 | 800.00 | 800.00 |
美式整脊床 | 1 | 100,000.00 | 100,000.00 | |
医用电动直立床 | 1 | 5,000.00 | 5,000.00 | |
PT 训练床 | 1 | 4,000.00 | 4,000.00 | |
PT 训练专用櫈 | 3 | 300.00 | 900.00 | |
医用红外线烤灯 | 15 | 400.00 | 6000.00 | |
合计 | 137,300.00 | |||
腔镜设备 | 阴道镜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新生儿喉镜、导管 | 1 | 4,000.00 | 4,000.00 | |
膨宫泵 | 1 | 40,000.00 | 40,000.00 | |
可视喉镜 | 2 | 5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294,000.00 | |||
一般医疗设备 | 分娩模型 | 1 | 3,000.00 | 3,000.00 |
婴儿器官插管模型 | 1 | 1,500.00 | 1,500.00 | |
经皮胆红素测定仪 | 1 | 17,000.00 | 17,000.00 | |
X 光片阅片灯 | 7 | 4,000.00 | 28,000.00 | |
生物安全柜 | 1 | 19,000.00 | 19,000.00 | |
婴儿保温箱 | 1 | 20,000.00 | 20,000.00 | |
注射泵 | 19 | 6,800.00 | 129,200.00 | |
合计 | 217,700.00 | |||
总 计 | 1,563,000.00 |
注:为了方便后续的售后服务,以上产品为一包,不接受拆包中标。
麻醉机技术规格
1、货物名称:麻醉机
2、数量 :3 台
3、技术规格:
综合描述 | |
品牌 | 进口品牌 |
用途 | 适用于低流量或高流量的重复吸入或非重复吸入麻醉及监护 |
病人范围 | 新生儿、儿童及成人 |
显示屏 | 标配≥10.4〞TFT 高分辨率彩色屏幕,中文操作界面 |
待机功能 | 有,可预设模式、参数,紧急唤醒机器 |
通气性能 | |
麻醉呼吸机 | 电动电控活塞式呼吸机,无需驱动气体 |
基本通气模式 | 手动/自主、IPPV |
潮气量(VT) | 容量控制模式下 20—1400ml |
呼吸频率 | 4-60 次/分 |
吸气流速 | 10-75 升/分钟(容量控制和压力控制) 10-85 升/分钟(压力支持) |
吸呼比(Ti:Te) | 4:1-1:4 |
呼气末正压(PEEP) | 0—20mbar 连续可调,不间断 |
x源性(iPEEP) | ≤3 |
窒息后备通气最小频率 | 3—20 次/分和“关闭” |
动态顺应性补偿功能 | 有,保证潮气量输送精准 |
新鲜气体隔离技术 | 有,保证潮气量输送精准,避免气压伤 |
监测值显示 | |
吸入氧浓度(FiO2) | 10—100% |
分钟通气量(MV) | 0-99.9L/分 |
潮气量(VT) | 0—1500ml |
呼吸频率(f) | 2—99bpm |
气道峰压(Ppeak) | 0—80mbar(cmH2O) |
气道平台压(Pplat) | 0--99 mbar(cmH2O) |
平均气道压(Pmean) | 0--50 mbar (cmH2O) |
PEEP | 0--20 mbar (cmH2O) |
xxxx | 压力波形 |
屏幕显示 | ≥3 页 |
报警管理 | |
报警方式 | 三级声光报警,所有报警信息显示在屏幕中央的报警信息栏里, 切换到机械通气模式,窒息压力和容量报警自动激活。 |
气道压力 | 高压,管路阻塞及脱管,窒息压力,持续气道压力,过高的 PEEP |
分钟通气量 | 过低,窒息 |
吸入氧浓度 | 上限、下限 |
传感器 | 流量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故障报警 |
新鲜气体 | |
气源配置 氧流量调节 | 氧气、笑气 NIST 接口、空气 机械气动装置 |
氧气流量范围 | 0—12L/min |
空气流量范围 | 0—12L/min |
快速冲氧( 不经过挥发 罐) | 最大 75L/min(在 3.8bar 时) 最小 35L/min(在 3.4bar 时) |
内置安全功能 | 氧、笑混合时 S-ORC(氧气笑气比例控制阀)保证≤21%的最小氧 浓度,关闭氧流量或氧流量低于≤200 mL/min 笑气自动切断 |
气体供应不足时声光报警,呼吸机可利用周围空气继续通气 | |
高压释放阀在 75±5cmH2O 时打开,负压阀在-7.5~-9 cmH2O 时 打开。 | |
电池、电源故障时手动通气、气体及麻药输送不受影响 | |
挥发罐系统 | |
罐位配置 | 带精确互锁装置的双罐位,拆卸挥发罐时安全、方便、快捷。 |
挥发罐 | 全密闭环保型挥发罐,具有温度、流量、压力自动补偿功能; |
最大加药量≥300ml,无需排空转运、可任意角度放置; | |
出厂前一次性标定,精度在≤1%内,终生免维护,适用于五种麻 药 | |
呼吸回路系统 | |
集成回路 | 具有回路加热功能的半紧闭呼吸回路,容量≥1.7 升+手动皮囊 |
流量传感器 | 热阻丝式流量传感器 |
二氧化碳吸收罐 | ≥1.5 升可重复使用的二氧化碳吸收罐,可手术过程中更换方便 碱石灰 |
废气排放装置 AGS 接口 | 有 |
操作数据 | |
中央供气压力范围 | 2.7 bar 到 6 bar |
电源 | AC100—240V,50/60HZ |
后备电池工作时间(充满 电) | 最少 45 分钟,外置电池供电时间延长至 7 小时 |
通讯数据 | |
通讯接口 | 1 个 RS232 接口 |
传输协议 | Vitalink 和 Medibus |
可输出的数据 | 所有新鲜气体流量、通气和氧浓度数据 |
其它配置 | |
抽屉 | 具有≥3 个大抽屉 |
写字板 | 抽拉式写字板,节省空间 |
双侧垂直导轨 | 可安装呼吸回路或监护设备 |
脚轮刹车装置 | 配置 2 个防静电带刹车脚轮 |
自动洗胃机技术规格
1、货物名称:自动洗胃机
2、数量 :2 台
3、技术规格:
动力系统 | 全塑外壳,采用无油膜式泵,采用正负压膜片泵驱动,液量自动xx,独特防堵设计,双安全保护功能;大 通径管路进出,确保不会堵塞; |
控制系统 | 采用微电脑控制,实现洗胃的自动化。进入洗胃状态后液晶显示屏自动记录洗胃次数洗胃压力、洗胃状态 并实时显示; |
压力设置系统 | 进、出胃压力可根据需要任意设置; |
传感器系统 | 采用进口压力传感器作为压力反馈控制系统。具有故 障提醒功能 |
主要技术参数: | |
工作电源 | AC 220V±10% 50Hz±2% |
输入功率 | ≤75VA |
工作噪音 | ≤50dB(A) |
进胃压力设置 | ≤+0.055MPa,可调 |
出胃压力设置 | ≥-0.055MPa,可调 |
流量 | ≥2L/min |
自控冲液量 | ≥400 ml/次 |
吸液量 | 450 ml/次吸液量大于冲液量 50~150ml/次 |
进、出胃液量 | 250~450ml/次 |
进出胃时间 | ≤20s/次 |
其他配置 | |
洗胃管路 | 一套(3 根) |
一次性胃管、咬口、连接管 | 各一只 |
陶瓷药液沉头(带过滤) | 一只 |
保险管 | 二只 |
电源线 | 一根 |
上肢关节功能练习机技术参数
货物名:上肢关节功能练习机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关节角度活动范围:0°—125°;
2、关节角度变化速度范围:0.9°/s—3°/s;
3、电源:220V,50Hz;
4、功耗:≤45VA。
5、运行总时间:0-240 min
6、 CPU 微电脑控制, LCD 液晶显示
7、运行角度、速度和时间均可控制和显示
8、通过简单的支架变换,可以对患者的肩、肘关节进行运动
9、具有力矩保护功能,安全可靠
下肢关节功能练习机技术参数
货物名:下肢关节功能练习机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膝关节角度活动范围:0°—125°
2、髋关节角度活动范围:25°—100°
3、踝关节角度活动范围:0°—40°
4、关节角度变化速度范围:1.5°—3.6°/s
5、脚托板左右移动角度变化范围:≥40°
6、电源:AC220V,50Hz
7、功耗:≤30VA。
8、运行总时间:0-240 min
9、数码电路微电脑控制
10、LCD 大屏幕液晶显示运动角度、速度、时间
11、过载自动反转保护
12、膝、踝、髋关节均可活动
电磁治疗仪技术参数
货物名:电磁治疗仪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额定输入功率:280VA。
2、磁场强度范围:≤38mT。
3、振动频率为 50Hz±1Hz。
4、振动幅度为 2mm-5mm。
5、六种治疗模式。
6、温度控制:开机默认为常温工作模式,可选择温控工作模式,分 40℃、46℃、52℃、58℃四级可调。
7、治疗定时时间为治疗时间 0-99min,设置。
8、将磁疗,振动,热疗三种治疗方式相结合由一种导子同时输出。
9、输出通道:双通道(可同时连接两个导子)。
10、数码管显示窗口。
11、标配一个标准温热导子和一个颈肩温热导子。
12、治疗仪治疗完毕,并有峰鸣器报警提示。
美式整脊床技术参数
货物名:美式整脊床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电源:220V±22V 50Hz±1Hz
2、额定输出功率:≥100VA (允差±15%)
3、腰椎牵引行程:0-300mm,主动牵引行程:0~200mm,对抗加力牵引行程:100mm
4、腰椎牵引力:0~990N 可调
5、牵引总时间:0~99min 可调
6、持续牵引时间:0~9min 可调
7、间歇牵引时间:0~9min 可调
8、成角动作范围:-10°~+30°可调
9、平摆动作范围:±20°可调
10、旋转动作范围:±25°可调
11、具有腰部热疗功能;
12、腰部热疗温度:≤50℃
13、慢速牵引功能,具有八种不同牵引模式及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
14、多种安全设计(最大牵引力 990N,患者应急复位线控手柄开关、医务人员操作急退键);
15、≥20 种治疗方案存储并读取;
16、具备双向对抗式牵引功能;
17、上成角牵引、下成角牵引、左右旋转、左右平摆牵引及双向对抗式牵引、单向平行牵引;
医用电动直立床技术参数
货物名:医用电动直立床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电源:AC220V 频率:50Hz。
2、额定输入功率:≥120VA
3、控制方式:手柄点动控制
4、床面尺寸:1780×620mm
5、床面高度 550mm
6、外形尺寸:2050×840×830mm
7、起立角度:0°~90°(允差±5°)可调
8、脚踏板上下调整角度:-25°~25°可调(允差±2°)(相对水平向上为正)脚踏板内外调整角度:-30°~30°可调(允差±3°)
9、训练床架、扶手桌面、固定带、站立板、床面板及角度调节装置六部分组成。站立训练时,使用人平躺在床面上,床面板及固定带和扶手桌面可以使患者固定在桌面上,床面板通过角度调节装置可改变人的身体姿态,可以由 0°(卧姿)逐渐变化为 90°站姿,调节角度可以随意选择。
10、加大的直立床底座,适合各类体重的患者,而且脚踏板分开单独可上下、左右角度调节,根据不同的脚踝关节的角度进行康复训练使患者有更舒适的脚位。
PT 训练床技术参数
货物名:PT 训练床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规格(cm):191×125×48
床面尺寸(长×宽)cm:191×125额定载荷:≥135.0kg
用途:用于 PT 训练患者床上活动
PT 训练专用櫈技术参数
货物名:PT 训练专用櫈数量:3 台
技术参数:
规格(cm):45×45×45~58升降范围:45-58
用途:治疗师对患者进行手法治疗时可移动式的坐具
医用红外线烤灯技术参数
货物名:医用红外线烤灯数量:15 台
技术参数:
1、额定输入功率:≥150VA
2、一路球状辐射器输出
3、球状辐射器口直径≥155mm
4、输出波长: 800nm-1000nm
5、输出功率:3-25 档可调
6、定时范围:0-99min 可调
7、采用国际名牌医疗专用光源,每次治疗结束后有响声提示;
8、微电脑控制数码显示;
9、可配合毫针药物治疗。
10、立式配备脚轮。
阴道镜技术参数
货物名:阴道镜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支架:可自由升降;
2、控制手柄:操作简便,可完成 90°,180°,270°,360°旋转,使摄像机可全方位摄取图像;
3、台车式,机壳采用喷漆,防潮;
4、图像采集系统:
⯎ 最低照度:≤0.01LUX
⯎ 分辨率:≥800TVL
⯎ 光学放大:≥22 倍
⯎ 电子放大:≥10 倍
⯎ 像素:≥200 x
⯎ 影像接口:video; 5、主机:
⯎ 光照度范围:≥1400Lx
⯎ 系统图像分辨率:≥800TVL 6、聚集方式:快速自动聚焦;
7、实时放大或缩小;
8、有可拆卸式摄像机光源结构:高亮度,长寿命,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小直径 LED 光源,附加一套备用光源;
9、白色xx:自动恢复功能;
10、具备 1920*1080 全高清图像预览采集,分辨率高,图像细腻柔和;
11、具有滤光功能。摄像机本身具有微电脑功能,可对图像进行放大、缩小变焦功能。
新生儿喉镜导管技术参数
1、货物名称:新生儿喉镜
2、数量 :1 台
3、技术规格:
1.1 | 可视镜片参数 |
1.1. 1 | 可视喉镜的摄像头与镜片前端的垂直距离: 大号(VL300L)≤30mm;中号(VL300M)≤30mm;小号(VL300S)≤22.5mm;中小号(VL300SM) ≤30 mm;小小号(VL300SS-1)≤22mm |
1.1. 2 | 镜片长度:大号(VL300L)140mm;中号(VL300M)125mm;小号(VL300S)95mm;中小号(VL300SM)107mm;小小号(VL300SS-1)77mm |
1.1. 3 | 镜片厚度:大号(VL300L)16mm;中号(VL300M)16mm; 小号(VL300S)9.5mm;中小号(VL300SM)10.5mm;小小号(VL300SS-1)9.5mm 镜片角度: 大号(VL300L):42 度;中号(VL300M):42 度;小号(VL300S):27 度;中小号(VL300SM):28 度;小小号 VL300SS-1:6 度 |
1.1. 4 | xx四个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 LED 光源 |
1.1. 5 | 光照度:≥150Lux |
1.1. 6 | 喉镜片材质:喉镜片选用进口特种医用 PEI 材质,该材质组织密实、硬度高、表面摩擦系数小、抗刮擦性能好。其抗拉强度高,抗弯强度大。 |
1.1. 7 | 防雾功能,防止镜头模糊 |
1.1. 8 | 重复消毒使用 |
1.2 | 可视喉镜显示器参数 |
1.2. 1 | 显示器尺寸:≥2.5”,进口 TFT 屏,屏幕清晰,插管容易 |
1.2. 2 | 显示器能上下 0º~130º转动,左右 0º~270º转动 |
1.2. 3 | 液晶屏像素(PIX ):320*240 |
1.3 | 可视喉镜整机参数 |
1.3. 1 | 分辨率≥3.72 LP/mm |
1.3. 2 | 景深:5-100mm |
1.3. 3 | 镜片手柄与显示组件的连接部位采用旋转式卡座专利设计。整机为特殊材质,设计合理,长期使用,材质不变形,无毛刺,划痕等 |
1.3. 4 | 视场角≥60º允差±15% |
1.4 | 可视喉镜电池参数 |
1.4. 1 | 充电器输入:100-240VAC 50/60Hz |
1.4. 2 | 充电器输出:5V,1000mA |
1.4. 3 | 充电时间:≤3 小时,充电时间短,方便及时使用 |
1.4. 4 | 连续放电时间:≥2 小时,可持续使用 |
1.4. 5 | 充电次数:≥300 次,使用时间久 |
膨宫泵技术参数
货物名:膨宫泵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压力设定范围 15~400mmHg(2~53.3kPa)
流量设定范围 0.1~1.0 l/min运行方式 间歇加载/连续运行工作环境温度 5℃~40℃
相对湿度 ≤80%
大气压力范围 50kPa~106kPa
可视喉镜技术参数
货物名:可视喉镜数量:2 台
技术参数:
1.1 | 可视镜片参数 |
1.1.1 | 可视喉镜的摄像头与镜片前端的垂直距离: 大号(VL300L)≤30mm;中号(VL300M)≤30mm;小号(VL300S)≤22.5mm;中小号(VL300SM) ≤30 mm;小小号(VL300SS-1)≤22mm |
1.1.2 | 镜片长度:大号(VL300L)140mm;中号(VL300M)125mm;小号(VL300S)95mm;中小号(VL300SM)107mm;小小号(VL300SS-1)77mm |
1.1.3 | 镜片厚度:大号(VL300L)16mm;中号(VL300M)16mm; 小号(VL300S)9.5mm;中小号(VL300SM)10.5mm;小小号(VL300SS-1)9.5mm 镜片角度: 大号(VL300L):42 度;中号(VL300M):42 度;小号(VL300S):27 度;中小号(VL300SM):28 度;小小号 VL300SS-1:6 度 |
1.1.4 | xx四个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 LED 光源 |
1.1.5 | 光照度:≥150Lux |
1.1.6 | 喉镜片材质:喉镜片选用进口特种医用 PEI 材质,该材质组织密实、硬度高、表面摩擦系数小、抗刮擦性能好。其抗拉强度高,抗弯强度大。 |
1.1.7 | 防雾功能,防止镜头模糊 |
1.1.8 | 重复消毒使用 |
1.2 | 可视喉镜显示器参数 |
1.2.1 | 显示器尺寸:≥2.5”,进口 TFT 屏,屏幕清晰,插管容易 |
1.2.2 | 显示器能上下 0º~130º转动,左右 0º~270º转动 |
1.2.3 | 液晶屏像素(PIX ):320*240 |
1.3 | 可视喉镜整机参数 |
1.3.1 | 分辨率≥3.72 LP/mm |
1.3.2 | 景深:5-100mm |
1.3.3 | 镜片手柄与显示组件的连接部位采用旋转式卡座专利设计。整机为特殊材质,设计合理,长期使用,材质不变形,无毛刺,划痕等 |
1.3.4 | 视场角≥60º允差±15% |
1.4 | 可视喉镜电池参数 |
1.4.1 | 充电器输入:100-240VAC 50/60Hz |
1.4.2 | 充电器输出:5V,1000mA |
1.4.3 | 充电时间:≤3 小时,充电时间短,方便及时使用 |
1.4.4 | 连续放电时间:≥2 小时,可持续使用 |
1.4.5 | 充电次数:≥300 次,使用时间久 |
分娩模型技术参数
货物名:分娩模型数量:1 套
技术参数:
产品主要功能:
■ 模型由一个女性骨盆和两个胎儿头部组成
■ 两个互换的胎儿头颅,一个为足月儿,另一个为早产儿
■ 胎儿头颅可清晰触及每个颅缝和前后囟门
■ 胎儿头固定于活动拉杆通过骨盆可实现功能:
■ 可观察到分娩时胎儿与骨盆的位置关系
■ 可直观的演示衔接、下降、俯屈、内旋转、仰伸、复位及外旋转、胎儿娩出等整个分娩过程
■ 可以用来演示分娩时产钳、胎儿吸引器的使用
婴儿器官插管模型技术参数
货物名:婴儿器官插管模型数量:1 套
技术参数:
功能特点:
逼真的新生儿解剖结构;经口、鼻气管插管;
仿真材料的功能模拟;
可以通过吹气方式、测试插管是否正确地插入气道观察模拟肺的膨胀。
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技术参数
货物名: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测量方式:氙闪光灯为光源的光反射式,蓝、绿光比较
显 示 :三位数码管显示直接测量得到的血清胆红素浓度:显示单位为 mg/dl
光 源 :氙闪光灯
电 源 :DC 可充电电池组
示值精度 :检测板白色屏 00.0+1.0;黄色屏 20.0±1.0
X 光阅片灯技术参数
货物名:X 光阅片灯数量:7 台
技术参数:
规格:760*530*45光源:LED
光源可调节
生物安全柜技术参数
货物名:生物安全柜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1、人员安全性,撞击式采样器微生物菌落数≤10CFU/次,狭缝采样器菌落数≤5CFU/次产品安全性,微生物菌落数≤4CFU/次
交叉感染,微生物菌落数≤2CFU/次 2、气道密闭性
装置的气道在承受 500Pa 的压力下,持续 30 分钟,压降≤10%,其贯穿部分在皂泡实验条件下无气泡出现。
3、风速:平均风速:≥0.35m/s
吸入口风速:≥0.55m/s
4、洁净等级:100 级/ISO5 级或 10 级/ISO4 级
5、噪声:≤60dB(A)
6、照明:≥1000LUX
7、前窗玻璃:钢化、防紫外线,7 度生理倾斜,按键操作功能,且安装推手架。
8、紫外线强度:≥80uw/cm2
9、压差显示:高效过滤器工作状态压力损失 90-180Pa,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其压差传感器的误差≤5%。
10、机械性能:装备的台面应能承受≥25Kg 压力而无明显下沉、弯曲等变形。
11、抗电强度:耐压≥1500V 1 分钟不击穿
12、集液槽≥4000ml:用于收集工作区内的泼溅液体且配有排污阀。
13、电源/频率:220V±20V/50Hz
14、外形尺寸(mm)≥1100*800*2235;操作区(mm)≥960*628*620.
15、气体循环方式:单人,气流 30%经过滤膜过滤后排出,70%经过经过滤膜过滤后重新参与垂直层降循环。
16、箱体部分采用≥1.5mm 厚的冷轧钢板,工作区台面及装置内侧为优质亚光 304#不锈钢,无反光,耐腐蚀,一体成型设计,工作腔无缝圆角结构,不留死角,易于清洁。。
17、控制面板:LCD 液晶屏和电子报警系统,实时动态显示过滤器的压力损失。
18、操作区的三项气流实时显示下降气流流速、流入气流流速、排气气流流速和温度。
19、压力、温度、湿度、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预约定时开关机、累计工作时间等。
20、风机实时工作状态显示。气流动态实时显示。
21、开机半小时后,杀菌灯熄灭,笑脸显示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2、电机:风机联锁功能。一旦排气风机停止工作,下降气流供气风机关闭,声光报警,一旦下降气流供气风机停止工作,排风风机继续运转,在 15 秒内排气体积损失 20%时,则声光报警,联锁的安全柜内部风机同时被关闭。当下降气流的流速小于最小设定值时,提示更换过滤器。
23、高效过滤器(UEPA)的过滤效率≥99.9995 % ( 0.1-0.2μm DOP )
24、振动幅度:X、Y、Z 三个方向≤4μm。
婴儿保温箱技术参数
货物名:婴儿保温箱数量:1 套
技术参数:
一、
1 电源:AC220V±10%, 50Hz±2%
2 输入功率:≥ 650VA(包括电源输出插座功率:200VA)
3 温度控制方式:双 CPU 高精度伺服控温
4 温度控制模式:箱温温度控制
5 温控范围
箱温控温范围:25℃~37℃;37.1℃~38℃
箱温显示范围:至少 10℃~42℃
6 温度波动范围:±0.5℃
7 婴儿床温度均匀度:≤0.8℃
8 温度显示精度:≤0.1℃
9 升温时间:≤30min
10 箱内噪音:≤50dB
11 具有自然加湿和手动加湿功能
12 箱温、箱温设置及加热功率百分比实时 LED 分屏显示
13 报警功能
报警项目:断电、超温、偏差、传感器故障、风机停转等声光报警具有故障报警消音功能
报警系统具有自检功能
14 >37℃温度设定功能
15 抽拉式水槽容量:≥1200ml
16 婴儿床倾斜角度:±10°无级可调
17 操作窗:6 个
18 高级亚克力恒温罩,双侧旋窗
19 恒温罩体积:845mm×405mm×450mm
20 具有 RS-232 接口、托盘、输液挂钩
注射泵技术参数
货物名:双道注射泵数量:19 台
技术参数:
1、输注精准操作简单:精度:±2% (机械精度±1%),智能导向式页面。
2、专业设计:注射速度和给药总量分屏实时显示,可以同时观察。
3、安全可靠:KVO 模式;键盘锁定功能;软件纠错功能;快推键保险设置;限制量设定,给药更安全、简单;并有完善的报警功能:声、光、屏幕提示信息,人性化安全可靠
4、注射速度范围及增量:0.1~400ml/h (20 ml 注射器) 0.1~600ml/h (50 ml 注射器)增量 0.1~99.9ml/h 为 0.1 ml/h,100ml/h 以上为 1ml/h;
5、累计量 0~9999 ml
6、给药模式:恒速注射、快速注射、定量模式
7、适用任何品牌注射器并自动识别注射器规格 20/50(60)ml
8、电源:交流供电:AC100-220V 50/60Hz,直流供电:可充电锂电池。
9、数据管理:数据上传/报警, RS232 通讯接口,可升级药库和无线监控与静脉输注中央站联网
10、带有软件现场复位功能。
包 2:心电监护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170338-002)
项目 | 设备名称 | 总数 | 单价(元) | 总额(元) |
电生理设 备 | 心电监护工作站 | 1 | 150,000.00 | 150,000.00 |
心肺复苏机 | 1 | 125,000.00 | 125,000.00 | |
监护仪 | 24 | 60,000.00 | 1,440,000.00 | |
胎心多xx | 1 | 9,000.00 | 13,000.00 | |
2 | 2,000.00 | |||
心电图机 | 1 | 120,000.00 | 280,000.00 | |
8 | 20,000.00 | |||
多参数监护 仪 | 1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2,208,000.00 | |||
空气消毒制冷设备 | 空气波循环泵 | 2 | 50,000.00 | 100,000.00 |
移动空气消毒机 | 7 | 7,000.00 | 49,000.00 | |
空气消毒机 | 15 | 7,000.00 | 105,000.00 | |
冰箱(储血带打印功能) | 1 | 20,000.00 | 20,000.00 | |
冰箱 | 6 | 16,000.00 | 96,000.00 | |
储血浆冰柜 | 1 | 16,000.00 | 16,000.00 | |
合计 | 386,000.00 | |||
总计 | 2,594,000.00 |
注:为了方便后续的售后服务,以上产品为一包,不接受拆包中标。其中★参数为货物的主
要参数,必须符合参数要求。
心电监护工作站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心电监护工作站数量:1 套
技术规格: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主机 | 1.1 品牌原装机 |
1.2 硬盘≥500G | ||
1.3 内存≥2G | ||
1.4 CPU:双核处理器(≥3G Hz) | ||
1.5 USB 接口≥3 个 | ||
2 | 显示 | 2.1 单屏显示,显示器≥19 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最多可升级 4 屏显 示 |
2.2 分辨率≥1280×1024 | ||
2.3 具有标准显示和大字体显示两种功能 | ||
2.4 可单屏同时显示≥16 张床位信息(最多可同时双屏显示 32 张床 位信息),同时要求每床位信息显示包含 1 道波形及 3 个参数信息 | ||
2.5 重点观察中可同屏显示≥4 小时全部参数趋势数据,双屏时可显 示≥8 道波形 | ||
2.6 双屏显示时,可以一屏显示基本床位信息,另一屏显示重点监护 床位所有参数信息 | ||
3 | 网络性能 | 3.1 传输速度≥100M/S |
3.2 传输距离≥100M | ||
3.3 可联网床位数≥64 张 |
3.4 网络连接方式:要求同时接入有线、无线两种组网方式 | ||
3.5 网络控制:有双向通讯功能,在中央工作站可直接设置床边机信 息 | ||
3.6 有打印机接口,打印内容包括:病人信息、药物计算结果、血液动力学计算结果、趋势图或趋势表、波形回顾、报警回顾、心排量回 顾、NIBP 回顾 | ||
4 | 软件功能 | 4.1 全息波形回顾:具有≥72 小时的全息波形回顾 |
4.2 趋势图表回顾,历史病人数据存储,报警事件存储:≥240 小时 趋势图表回顾,≥20000 个历史病人数据存储,≥720 条报警事件存储,≥720 条无创血压测量回顾、≥720 条 CO 测量结果回顾 | ||
4.3 报警信息:具有全病理参数报警功能设置 | ||
4.4 报警参数:具有心电、血压、血氧、心率、呼吸、体温、呼吸末 二氧化碳参数上、下限报警 | ||
4.5 具有声、光双重三级报警 | ||
4.6 主机工作系统:Windows XP 操作系统 | ||
4.7 计算功能:药物剂量计算、滴定表计算和血液动力学计算 |
心肺复苏机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心肺复苏机数量:1 套
主要技术要求:
*1、能实现呼吸机和胸外按压心肺复苏机的复合一体化集成。 2、气动气控,无需电源。
*3、按压方式采用全胸腔包裹式的 3D 按压,在做重点点压的基础上,同时挤压胸腔,是心泵和胸泵学说原理的综合实现,一半的按压深度就能超过传统按压灌注血流量的效果。
4、工作模式:连续按压、30:2 通气、连续通气三种模式可选。
5、按压深度 0-6cm 可调、可视,直观准确。
6、按压频率 100 次/分钟。
7、按压/释放比 1:1。
8、呼吸潮气量 0-1500ml 连续可调。
9、呼吸比 1:1.67。
10、呼吸频率:12bpm。
11、气道安全压力:不大于 60cmH2O。
12、气源:使用 4kg 压力的压缩气体驱动。
监护仪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监护仪 22 套,母胎监护仪 2 套
监护仪技术参数:
⚫ 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
⚫ >10寸彩色LED显示,彩色高分辨率≥800*600,屏幕波形显示≥8通道
⚫ 360度报警灯,保证任何方向都可观察到报警信息
监测参数:
⚫ 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 3/5导心电测量,算法通过全球权威数据库AHA和MIT-BIH验证
⚫ 最多可同屏显示7导/12导ST值,具备ST模版功能
⚫ 心电和呼吸采用全球领先ASIC芯片技术,功耗更低,稳定性更高
⚫ 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
⚫ 具备ECG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仍能准确监测
⚫ 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
⚫ 具有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技术
⚫ NIBP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提升测量的准确性和患者舒适性可升级参数
⚫ 12导心电监护
⚫ 主流EtCO2
⚫ 旁流EtCO2
⚫ 麻醉气体模块,可自动识别麻醉气体种类
⚫ 有创血压
⚫ 可监测PAWP,并且具有PAWP测量标尺,实现精确监测。
系统功能:
⚫ 支持中/英文字符输入
⚫ 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 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
⚫ 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肾功能计算
⚫ 具备 Nurse Call 报警功能
⚫ 具备≥120 小时趋势图表、≥100 个报警事件、≥100 个心律失常、≥800 组 NIBP 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48 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 他床观察功能,无需中央站即可进行隔床跨室观察其他联网床位监护信息
⚫ 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 具备≥5 种科室默认配置,另可存储≥5 种自定义配置
⚫ 支持有线联网。可升级无线联网
⚫ 可选配3通道记录仪
⚫ 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
⚫ 防水等级达到IPX1标准
认证:
⚫ 通过 CE 认证、CFDA 认证
母胎监护仪参数
【产品】
≥12 寸翻屏。可以监测分娩的各个阶段(包括产前和分娩对胎儿和母亲的整个阶段的监测需要),可以连接到产科中央站
【界面选项】
双胞胎监控界面,双胞胎胎心率测量
内置网络/电脑连接接口 FAS(胎儿听觉刺激)
【功能特点】
(2)轻便,节省空间,操作简便
(3)数字和曲线界面显示胎心率、宫缩压力、胎动、孕妇血压、孕妇血氧饱和度、脉率、产妇温度测量、心电和呼吸率测量。
(4)系统的设置简单,并具有记忆功能。
(5)监护参数越限、打印缺纸、打印门未合等多种报警功能。
人性化 0—90 度旋转屏创新设计,可多角度、多方位 读取信息,级联显示模式可方便医护人员在线评分。
使用高灵敏度宽波束 9 晶片 1MHz 脉冲多xx探头,监护探头坚固耐用、采用内置前置放大、解调和滤波电路、信噪比高,超声功率只有行业标准的 1/10,监护胎儿更安全。
内置 150mm 高速热敏打印机,可使用纸宽相同但底格可以不同的打印纸,即兼容任何厂家的 150mm 宽的打印纸,有效减少医院采用不同规格纸张而增加的采购和库存成本,打印速度 1,
2,3 cm/min 可调。方便临床阅读监护数据。
(6)DSP(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实时识别和测量胎心率,准确,可靠的测量结果。
(7)24 小时以上数据存储,可回放和打印。配有自动胎动功能,可显示胎儿活动曲线图。
● 可悬挂墙壁。交直流两用,内置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
【技术指标】
胎儿心率
探头:多晶片、宽波束,脉冲工作方式,高灵敏度。超声强度:小于 5mW/cm2
工作频率:1.0MHz
信号处理:专用数字信号处理单元测量范围:50~210bpm
报警范围:
上限:160,170,180,190 bpm下限:90,100,110,120 bpm
最大音频输出功率: 1.5 瓦(Watt)
宫缩压力
测量范围:0~100 压力单位非线性误差:≤±10 %
胎动
手动(自动胎动可选)
孕妇血氧饱和度和测量
测量范围:70%~99%。测量精度:误差为±3%
孕妇脉率测量
测量范围:30bpm~240bpm。 测量精度:测量误差±2 bpm。
无创血压测量
测量范围
a)收缩压 6.7~32.0kPa(50~240mmHg)。
b)平均压 3.4~26.6kPa(25~200mmHg)。
c)舒张压 2.0~24.0ka(15~180mmHg)。
测量精度:±1.1kPa(±8mmHg)或读数的±5%,二者取绝对值大者;脉率测量范围:40bpm~240bpm。
脉率测量精度:为±2 bpm 或读数的±5%,二者取绝对值大者。测量方式:手动开始/停止 NIBP 测量
心电(为操作简便,设置已进行优化):测量范围:30 ~ 300bpm
测量精度:±1bpm 或±1%导联选择:II
扫描速度:25mm/s
呼吸
测量范围:1~99rpm;分辨率:1rpm;
精度:±2rpm;
体温
测量范围: 0℃ ~50℃分辨率: 0.1℃
测量精度:±0.2℃
显示
液晶屏显示胎儿心率曲线、宫缩压力曲线、胎动标记、医生事件标记、时间、音量等监护状态,并可冻结和回放。
电源:a.c.100-240V,50/60Hz 或 直流锂电池交直流供电环境
工作环境: 温度:+5℃ ~ +40℃
湿度:< 85%
大气压力:86kPa ~ 106kPa运输和存储环境:温度:-10℃ ~ +55℃
湿度:< 93%
大气压力:86kPa ~ 106kPa
探头声输出: 按照国际惯例 1992 年 IEC1157 规定,声压负峰值不超过 1 兆帕(MPa),声束声强不超过 20 毫瓦/厘米 2 (mW/cm2 )。空间峰值瞬时平均声强密度不超过 100 毫瓦/ 厘米 2 (mW/cm2)。该机型声强不超过 5mW/cm2。
耦合剂(GEL):粘性的水基化合物对皮肤无刺激、无过敏、化学稳定,抑制细菌型。
胎心多xx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胎心多xx数量:3 套
技术规格:
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5~40℃;
b) 相对湿度:<80%;
c) 大气压力:860~1060kPa。运输贮存条件
d) 环境温度:-20~+55℃;
e) 相对湿度:≤93%;
f) 大气压力:500~1060kPa。电源条件:
g) 充电时,交流 220V 50Hz;
h) 使用时,充电电池组 12V;超声工作频率:2.5MHz±15%。
距探头表面距离 200mm 处的综合灵敏度:>90dB 。
心率显示误差:在 50 次/分~230 次/分范围内,误差±1 次/分。连续工作时间:>8 小时。
仪器采用高集成度大规模集成电路,充分满足准确实时的心率计算。大字符宽温 LCD
液晶显示模块,并具有绿色背光功能,方便低光照条件下的使用。
型仪器具有自动节电功能,在长时间无信号情况下(10 分钟)或电池欠压(256 秒),仪器具有自动关机功能。
内置 12V 高容量电池组,电池供电连续使用时间大于 10 小时。
采用专用电路的充电器具有多重保护功能(超温、过流、涓流保护功能),充电保证电池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仪器整体包装采用环保材料,充分体现环保概念。
仪器内部设有噪声抑制电路,降低在接触皮肤和寻找胎心音时产生的噪声。高灵敏度探头,妊娠九周即可探测到胎儿心音。
球顶式探头前端更适合单点多方位寻找胎儿信息,节省操作时间。
高音质大口径扬声系统(直径 100mm),传达清晰的多xx声音,满足更精确的听诊。
十二导数字心电图机技术参数
数量:9 台
1、导联:12 导联同步采集,12 导联同步打印
2、输入方式:防除颤保护输入
3、USB SLAVE 接口,可以连接心电工作站软件
4、显示:≥800*480 像素≥10 寸 LED 背光 TFT LCD,屏幕可现实 1mm 网格线
5、输入设备:电脑全键盘输入,支持中英文,支持拼音和五笔输入法
6、USB MASTER 接口,可连接支持 PCL6 语言的 USB 打印机,用普通 A4 纸打印心电图 7、xml, bmp, pdf,jpg 多种文件格式保存
8、输入回路电流:≤0.05uA
9、输入阻抗:≥50MΩ
10、定标电压:1mV±1%
11、标准灵敏度:10mm/mV±2
12、灵敏度:2.5、5、10、20、40mm/mV
13、耐极化电压:≥±500mV
14、共模抑制比:≥89 dB
15、频率响应:0.05~150Hz
16、噪声电平:≤15uVp-p
17、时间常数:≥3.2s
18、采集速率:1000Hz
19、温度漂移:在 5-40℃温度范围内≤0.5mm/℃
20、滤波:肌电滤波 25Hz/30Hz/40Hz交流滤波:50Hz/60Hz
基线滤波:0.05Hz/0.15Hz/0.25Hz//0.32Hz/0.5Hz/0.67Hz/ADS低通滤波器:75Hz/100Hz/150Hz
21、精确的心电图自动诊断功能
22、记录方式:具有自动记录、手动记录与节律记录
23、回顾记录:可记录前 10 秒测量的心电图波形
24、屏幕支持睡眠功能
25、分析结果指南:具有分析结果指南功能
26、走纸速度:5、6.25、10、12.5、25、50 mm/s ±3%
27、记录模式:自动 3ch×4、3ch×4+1、3ch×4+3、6ch×2、6ch×2+1、12ch×1
28、记录纸:210mm 卷纸或 216mm 折叠纸
29、存储:内置 4G 的 SD 卡,可存储 10000 组以上的心电图数据
30、接口类型: USB master 接口×1、 USB slave 接口×1、SD 卡接口×1、LAN 端口×1、
等电位端子接口×1,患者导联线接口×1
31、电源要求:交流:100-240V 50Hz,直流: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及充电器
32、直流工作时间:可连续打印 360 份心电报告
33、可通过 SD 卡进行软件升级
34、随机配置的胸电极与肢电极为国际彩色标记色,不同颜色对应不同电极
35、质量证书:取得 CE 认证与 ISO13485 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多参数监护仪技术参数
数量:1 台技术参数:工作条件:
1.1 能在电源电压100~240 V交流, 50/60 Hz;室温0℃~40℃和相对湿度15%~95%(非冷凝)的环境下工作。
监护仪外形结构:
⚫ ★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插槽数≥5个,并可外接辅助插件箱方便升级;
⚫ 彩色TFT显示屏≥17寸,≥12通道显示,彩色高分辨率≥1280*1024,可选触摸屏;
⚫ 可升级外接≥3个显示屏。监测参数:
基本参数:
⚫ ★基本功能模块监测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
⚫ 标配模块可以掉电保存24小时的趋势数据,方便病人转移,实现病人信息的无缝转移;
⚫ 3/5导心电测量;
⚫ 心电算法具备≥13种心律失常算法和ST段分析功能;
⚫ 血氧监测技术,在运动和弱灌注的情况下进行准确测量;
⚫ 模块化旁流二氧化碳监测技术扩展参数:
⚫ ★可升级至八通道有创血压、麻醉气体、12导心电、PICCO血流动力学、C.O.心排量、 BIS双频指数和NMT肌松等特殊插件模块,在中央站内各床边机间实现互换;
系统功能:
(8)可以采用拼音和五笔两种方式输入中文信息;
(9)报警集中设置,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 具备≥120 小时趋势图表、≥100 个报警事件、≥100 个心律失常、≥1000 组 NIBP 测量、≥ 48 小时的全息波形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
⚫ 他床观察功能≥10 床,无需中央站即可进行隔床跨室观察其他联网床位监护信息
⚫ 具备趋势共存界面(趋势时间可选,参数可选)、呼吸氧合图界面(波形时间可调),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 具有≥5 种科室缺省配置
空气波循环泵技术参数
货物名:空气波循环泵数量:2
技术参数:
1、皮肤电极:粘贴片电极,规格为φ26 圆形和 8 字型 86×46;
2、额定负载阻抗:500Ω;
3、调制频率:在 1~1000Hz 范围内;
4、脉冲频率:在 1~4000Hz 范围内;
5、脉冲宽度:在 0.15ms~250ms 范围内;
6、输出幅度:最大输出幅度有效值不大于 25V(R=500Ω),且最小输出设定值不超过最大设定值的 2%;
7、输出能量:单个脉冲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 300mJ;
8、定时范围:0~99min 可调;
9、压力范围:5kPa~25kPa 可调;
10、生物波调节范围:频率 1~99;强度 1~99;比率 1~99。
11、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12、手动释压:由最大压力降至 2KPa 的时间不大于 5 秒,正常工作过程中压力超过 2KPa
的持续时间不大于 1 分钟。(提供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13、8 路以上空气波输出,8 种以上充气模式;
14、2 路生物波电刺激输出,四种刺激模式。
15、触摸按键操作,轻触即可响应,避免操作疲劳。
16、选用进门品牌压力传感器(需提供进口证明)。
17、叠加式气室,无挤压死角造成的体液滞留。
18、特制充气气泵,噪声低、振动小。
19、拉链式气囊,配有可清洗内衬,穿脱方便。
【资质要求】
1、生产商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
移动空气消毒机技术参数
货物名:移动空气消毒机数量:7 台
技术参数:
1) 消毒方式:用于动态和静态环境下的空气消毒。
2) 可在有人的情况下对室内空气进行连续、动态消毒,对人及物品无任何损害。
3) 消毒方法:静电吸附。
4) 选用椰壳材质颗粒活性炭,强力除臭、除异味,净化空气。
5) 机内无紫外线灯,采用高压静电场消毒,电晕稳定,消毒可靠。
6) 中效过滤器除尘除菌。
7) 采用单轴双蜗壳双输出高静压低噪音离心空调风机、循环风量大、功效高、具有高、中、
8) 风摆自动扫风功能。
9) 负氧离子清新净化空气。
10) 数码中文显示屏。
11) 风机温升故障自动保护。
12) 自动累时维护报警。
13) 过滤网到时自动报警。
14) 负离子正常工作状态指示功能。
15) 高压静电场故障指示功能。
16) 锦涂网过滤网罩,易于清洗,拆卸方便。
17) 自动清洗提示功能。
18) 选配优质高压电源,防干扰金属外壳,性能稳定可靠。
19) 面板操作控制和遥控器操作控制。
20) 外壳采用高强度 ABS 环保型工程塑料材质。
21) 操作简单,程控自动运行,具有预约开机和关机功能,有≥6 个预约自动开关机时段功能,工作稳定可靠,确保准确性。
22) 钣金件选用优质冷轧钢板,外表静电喷塑,选用优质环保型环氧树脂高分子材料,安全可靠耐久。
◼ 主要参数
1) 安全防护分类:Ⅰ类 B 型设备。
2) 循环消毒风量:≥600 m3/h。
3) 静电场强度:(7.3±0.3) KV。
4) 净化效率(≥0.5µm):≥90%。
5) 气雾室细菌的杀灭率:≥99.90%。
6) 自然菌消亡率:≥90%。
7) 负离子浓度:≥6×106 个/cm3。
8) 臭氧浓度:≤0.1 mg/m3。
9) 最大适用房间体积:≥60 m3。
空气消毒机技术参数
货物名:空气消毒机数量:15 台
技术参数:
规格参数 | ||
外形:壁挂式 | ||
技术参数 | 消毒方法:等离子体灭菌+静电吸附。 | |
最大适用体积:≥60 m3 | ||
额定循环风量:≥600 m3/h | ||
气雾室细菌的杀灭率均大于 99.90%。 | ||
自然菌平均消亡率大于 90%。 | ||
杀菌净化原理 | 等离子体杀菌净化模块由等离子体杀菌区和等离子体积尘区组成,等离子体杀菌区富含电子、离子、激发态的原子、分子以及活性自由基等粒子,可有效杀灭空气中的各种细菌、病毒、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等离子体积尘 区可有效吸附经过杀菌区带上电荷的尘埃粒子。 | |
适用范围 | 适用与普通手术室、产房、血液病区、烧伤病区、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重症透析中 心;检查室、治疗室、感染性疾病诊室等。 | |
性能参数 | 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 | |
手控、遥控多种控制方式供用户选择。 | ||
手动、定时、临时多种工作模式方便用户操作。 | ||
三挡可调风速、模块化设计,方便用户维护保养。 | ||
一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 | ||
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 | ||
液晶中文显示屏,远红外线遥控。 | ||
等离子体杀菌净化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报警。 | ||
电气参数 | 输入功率:≤60W | |
电源:AC 220V 50Hz |
冰箱(储血带打印功能)技术参数
货物名:冰箱(储血带打印功能)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招 标 要 求 |
一、功能描述:医疗行业冷藏血液(全血)的专业冷藏设备,也可用于冷藏药物、生物制品, 使用于各大小血站、医院及防疫站。 |
二、技术要求及配置: |
2.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 10~32℃,湿度 80%以下使用,电源 220V/50Hz |
2.2、样式:立式 |
2.3、有效容积:≥158L |
2.4、温度控制:采用高精度数字传感器,微电脑控制,大屏幕数字温度显示,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 4℃±1℃可调,上下点温度数字显示,平均温度显示,分辨率 0.1℃;设定点可以调 整校对,校对范围 2℃~8℃校对 0.5℃增量. |
2.5、安全系统:五种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断电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开门报警、后备电池低电量报警);三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远程信号报警);两种 安全运行程序(传感器故障安全运行程序、数字紊乱安全运行程序) |
2.6、门:双层加热玻璃门,带锁设计,安全可靠防凝露。 |
2.7、密封:采用耐腐蚀的 PVC 材料,抗菌性能优越,气囊结构设计保温更好。 |
2.8、发泡层厚度 80mm,保温性能优越; |
2.9、风冷技术:内部风冷系统设计,温度更均匀,储物温差 1℃以内,空气温差 1.5℃以内。 |
2.10、除霜技术:自动除霜功能,适合高温高湿地区,使冷藏箱内的温度保持稳定。 |
2.11、进口压缩机,质量更可靠,进口低噪音风机,提高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 |
2.12、脚轮和手把设计,方便用户搬运。 |
2.13、带锁结构设计,保证用户存储物品安全性,既安全又可靠。 |
2.14、测试孔设计,方便用户实验使用和监控箱内温度; |
2.15、提供同类产品的省内用户名单。 |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 |
3.1 维修: |
3.1.1 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壹年,压缩机保修叁年,终身维修。 |
3.1.2 维修响应时间为 24 小时内到院排除故障。 |
3.2 培训:免费提供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 |
冰箱技术参数
货物名:冰箱数量:6 台
技术参数:
序号 | 基本项目 | 特性描述及说明 |
1 | 产品类型 | |
2 | 产地 | |
3 | 产品型号 | |
4 | 额定电源 | 220V/50Hz |
5 | 防触电保护类型 | I |
6 | 性能(温控性能、降温速度、波动值、均匀性、启动性能、化霜性能、绝热性能、噪音性能、震动性能、超温报警) | 箱内温度:电子温控,温度 2-10℃降温速度:32℃到 5℃,0.83 小时;波动值:3℃ 均匀性:3.3℃ 启动性能:220V-240V化霜性能:自动化霜 绝热性能:高密度绝热层噪音:42dB(A) 报警:高低温报警(报警点温度可调),传感器故 障报警,断电报警; |
7 | 温度范围 | 2-10℃ |
8 | 制冷剂 | 无氟制冷剂 R600A |
9 | 能效等级 | 耗电量 1.2kW.h/24h |
10 | 冷藏箱正常工作条件(环境 温度、湿度) | N 型气候类型(10℃~32℃); 相对湿度范围小于 70% |
11 | 箱内冷风循环方式 | 强制风冷 |
12 | 总容积(150 升-300 升) | ≥198L |
13 | 有效容积 | ≥198L |
14 | 箱体外壳材质规格 | 0.5mm 冷轧钢板成形后喷粉 |
15 | 内胆材料 | PS 板 t4.0 吸附内胆 |
16 | 保温层材料 | 45mm 环保无氟高密度保温层 |
17 | 玻璃门 | 双层隔热 |
18 | 玻璃门框材料 | 采用 LOW-E 玻璃,70%湿度下无凝露 |
19 | 门锁有无 | 具有带锁结构设计 |
20 | 搁架数量 | 4 个(可选增加) |
21 | 底脚 | 2 个脚轮,有固定止档 |
22 | 箱内灯 | 9W 自镇流器节能灯 |
23 | 压缩机产地、品牌 | 高效全密闭名牌压缩机 |
24 | 压缩机功率 | ≤195W |
25 | 温控器控制精度 | 0.1℃ |
26 | 数显增量调节范围 | 0.1℃ |
27 | 蒸发器 | 板式吹胀蒸发器 |
28 | 蒸发风机品牌、产地、功率、 材质 | 高效名牌风机 |
29 | 冷凝器材质 | x轧钢管 |
30 | 产品认证 | CCC |
31 | 凝露解决措施 | 1】利用风机使机舱内的高温空气形成层流吹到门体上,将门体上的凝露蒸发掉 2】LOW-E 红外自动吸收 加热 |
32 | 故障报警功能说明 | 当箱内的温度超出设定值、当传感器发生故障、当外接电源断电,则产品会发出灯光闪烁报警和蜂鸣报警,蜂鸣报警可以手动取消,但是灯光闪烁不可以取消,直到箱内温度正常或者传感器被修复,持 续 20 小时; |
33 | 资质 | 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储血浆冰柜技术参数
货物名:储血浆冰柜数量:1 台
技术参数:
一、产品技术规格
规格项目 | 序号 | 具体项目 | 数据 |
结构 | 1 | 整体结构 | 立式单门;双门双锁;内部抽屉结构, 抽屉带标识贴插槽;搁架式蒸发器,箱内温度均匀性高; |
2 | |||
3 | |||
4 | 保存箱层数 | ≥6 层 | |
5 | 总有效容积 | ≥278L | |
6 | 抽屉数量 | ≥6 个,带标签插槽,方便区分存储物品 | |
7 | 发泡箱体保温层 | 90mm | |
电器 | 8 | 电压要求/频率 | 额定电压 220V50Hz , 有效使用电压 198V-254V。 |
9 | 控制 | 电脑板控制,箱内温度数字显示; | |
性能 | 10 | 温度范围 | -20~-40℃可调 |
11 | 输入功率 | 未定 | |
安全系统 | 12 | 多重故障报警 | 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开门报警,断 电报警,环xx高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 |
13 | 两种报警方式 | 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 | |
14 | 门锁 | 1 个门体挂锁扣、1 个锁(一把钥匙一把 锁) | |
制冷系统 | 15 | 温度均匀性 | ±3℃ |
16 | 制冷控制 | 根据设定温度和箱内温度以及环境温度,电磁阀自动控制毛细管开停,保证箱内温 度均匀性及稳定性; | |
认证 | 17 | 认证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二、产品各项功能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