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16439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16439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
项目名称: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采购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16439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79,7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979,7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功能升级开发服务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256,90 0.00 | 否 |
1-2 | 平台运营服务 | 业务系统运营服务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8,722,8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向采购人报备确认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无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
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0.xxxxx
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联系方式: 020-8313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000x之一810联系方式: 020-62791656,627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王先生
电话: 000-00000000,62791678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项目全称: 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务用户服务项目简称: 省统一电子印章(2022年)政务用户服务
1.1.2 采购人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1.3 项目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标准规范以及广东省“数字政府”总体建设规划要求,基于2021年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的基础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电子印章、政务人员个人签名的运营服务扩大电子签名服务在全省的应用范围。通过定制软件开发,优化用户体 验,提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安全接入能力,重点支撑全省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进一步满足政府单位、政务人员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需求,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化水平。
1.1.4 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1.2. 项目背景
1.2.1 项目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广东作为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省,要围绕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全程网上办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互认等网上政务服务的关键环节,推动网上政务服务更加便民利企。
根据广东省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平台,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加强事项办理证明材料、填报数据的精简、复用和共享,进一步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动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广东“数字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电子签名在全省政务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满足电子政务服务过程中印章和签名需求,需基于2021年建设成果,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的建设,扩大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服务在全省的应用范围, 重点支撑全省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专项工作。
1.2.2 信息化现状
政府侧平台实现对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制作、管理、文档电子签章、签名、签章签名验证、数字证书识别和验证、时间戳服务等功能进行适配和统一封装,对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服务能力,服务用户群体包括政府部门各级单位、政务人员。政府部门统一电子印章平台累计制作电子印章数万枚,累计签章、签名数量超过4亿次,已陆续协助进行对接100余个业务系统,涵盖21个地市。
2 项目预算
x项目总预算为 897.97 万元,其中: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采购预算(万元) |
1 | 提供一项软件开发服务 | 25.69 |
2 | 提供一年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 872.28 |
3 服务期限
x项目服务期限为向采购人报备确认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 服务内容
x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两部分。
4.1. 软件开发服务
投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软件开发服务。为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增加以下四项功能,具体包括:
4.1.1 电子印章安全应用接入模块
投标人需实现业务系统的访问控制、授权管理、系统监控等功能,满足对访问电子印章系统的业务系统的细粒度监管要求,具体功能如
下:
(1)开发业务系统管理功能。要求支持业务系统注册功能,业务系统管理人员可登录系统,注册业务系统并获取访问电子印章系统的认证票据Token。
(2)开发业务系统安全访问控制功能。要求系统管理员可在此模块对注册的业务系统进行安全访问控制,如接入系统认证、接入系统的
IP、系统可访问的电子印章、接入系统的冻结解冻等;同时系统对所有操作流程和操作结果进行安全管控,确保关键操作可被追溯,关键权限、访问控制信息可验证其完整性。
(3)开发业务系统访问记录功能。系统管理员可在业务系统访问管理模块中查看印章访问记录及统计记录。
(4)开发系统运行配置与监控服务功能。系统支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数据库、密码机连接进行配置。支持系统对安全应用模块所在的服务器运行状态、调用情况等进行监控。
4.1.2 电子印章跨域调用
开发电子印章跨域调用功能。系统支持根据业务系统所调用电子印章所在区域的不同,自动进行查找并进行跨节点调用。
4.1.3 电子印章业务及印章使用动态展示及服务
开发电子印章业务及印章使用动态展示及服务接口。提供电子印章业务及使用情况的查询接口,查询结果包括广东省及各地区电子印章的制作数量、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业务系统的对接情况。
4.1.4 重要印章硬介质转移模块
开发重要印章硬介质转移模块。将已经制作的集中式用章安全转换存储到USBKey中。
4.2.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包含政府部门印章制发与管理服务、政府部门个人签名服务、政府部门印章系统对接服务、日常运营服务等,本次采购需求针对政府部门印章服务运营需求,服务期限为12个月。
4.2.1 印章制发与管理服务
(一)服务目标: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面向政府各级单位新制电子印章共1.3万枚,同时连同已经制作的3万枚印章提供印章的申请、制作、挂失、变更、注销、续期等管理服务;提供各单位印章分级管理员的管理服务;为各级单位提供电子印章的签章、验章、状态查询服务。
(二)服务详细内容:
(1)完善电子印章申请流程服务
中标人在项目推广过程中,需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以及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各单位的电子印章申请流程不断优化,减少办理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中标人需定期对政府部门统一电子印章平台的业务系统对接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推广进展、运营情况等内容向采购人汇报总 结。
(2)电子印章制发服务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向各单位提供电子印章制发服务,归集各单位电子印章申请,核查申请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运营人员根据申请完成电子印章的制作,并将制作完成的信息或USBKey反馈给用户。2022年在原有基础上为各级单位新制作不少于13000枚电子印章
(3)电子印章管理服务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4.3万枚电子印章的管理服务,包含:对电子印章信息进行存储和备份,提供信息备案服务;对接入的设备、系统、数据,应按电子印章系统检测要求进行检测;提供必要的签章、验章工具下载;对管辖范围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吊销,公示状态结果;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对电子印章进行冻结或者解冻处理,公示状态结果;对电子印章制发单位出具的印章制作批文材料、电子印章所属单位的证明材料等进行真实性核对和备份;提供电子印章注销、挂失、变更、续期、PIN码恢复等维护;根据分级管理要求为各级单位设置电子印章管理员管理本单位的电子印章应用情况;针对已对接国家印章平台的电子印章系统进行巡检,核查电子印章制作、撤销、更新的功能点应用,核查电子印章状态同步、电子印章状态查询、电子印章吊销列表查询的功能点应用,并编写系统巡检报告。定期编制运营分析报告。
(4)电子印章应用服务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面向各级单位业务系统(如电子证照、协同OA办公等)的电子印章签章、验章、状态查询等应用支撑不少于4.3万枚,以满足全省各业务系统的电子印章应用需求。
4.2.2 政务人员个人签名服务
(一)服务目标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政务人员电子签名试点推广应用12万次签名服务支撑。
(二)服务详细内容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政务人员个人签名的申请、制作、冻结、授权、统计等管理服务,以及用户上传文件、签名验签、查询签署记录等应用服务。支持政务人员电子签名试点推广应用不少于12万次签名次数,具体包括:
(1)签名制作服务:根据各级单位提交的申请提供个人电子签名制作服务;
(2)签名变更服务:根据单位提供关键信息变更申请修改电子签名信息。
(3)签名注销服务:根据单位申请提供电子签名注销服务。
(4)签名使用记录查询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本单位电子签名使用记录检索和查看服务。
(5)签名变更记录查询服务:为各单位提供本单位电子签名变更记录查询服务。
(6)签名服务:展示需要签名的文件内容并根据业务预置的坐标或关键字获取签名位置,完成文件签名。
(7)签名服务接口:为各业务系统提供标准的签名服务接口,实现批量电子签名签署电子文件。
(8)验签服务:对电子签名及签署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进行真实性、完整性验证,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9)签名信息存储备份服务:对电子签名信息进行存储和备份。
4.2.3 印章系统对接服务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面向政府部门业务系统调用电子印章能力的技术支持,分析和解决用户在使用电子印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用户正确管理和使用电子印章。定期对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平台的业务系统对接实施情况、使用情况、推广进展、运营情况等内容进行汇报总结。支持对接50个业务系统,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1)明确需求。为用章单位提供咨询对接事宜,沟通签章应用场景、应用规模、业务系统现状等情况,并就技术实现是否无障碍等方面进
行交流,明确需求。
(2)申请接入。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流程为用章单位提供电子印章能力接入支持。
(3)系统对接。按照政府部门统一电子印章接入指引的接口规范,为用章单位的业务系统提供电子印章集成技术支持,确保签章、验签等应用功能使用正常。
(4)上线运行。按照电子印章管理规范为申请单位提供生产环境上线运行技术保障。
(5)工作产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定期生成运营报告。
4.2.4 印章日常服务
中标人需为采购人提供印章日常运营服务,包括:
(一)日常问题跟进
对业务单位、供应商在对接、申请、使用电子印章的过程中提出的操作异常、产品咨询、功能缺陷等问题进行收集、跟踪和处理,并输出相关《政府部门电子印章问题统计表》、《政府部门电子印章FAQ》。
(二)省厅、地市使用单位培训
为提对接需求各地市政数局、局委办等相关使用人员和开发人员提供业务申请、软件使用、电子印章原理、电子印章功能、平台接入规范和技术要求等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授课教室培训等多种方式。各类培训次数需达到12次。
(三)电子印章制作管理运营安全加强服务
中标人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以及信息化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C01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总体技术架构》及广东省电子印章平台运营现状编制修订电子印章运营管理安全规范。
中标人编制过程需按外省相关单位及相关业务的调研分析,运营现状分析,体系的整体设计,安全规范的内容编写及修订,相关单位或专家的评审等步骤开展。
中标人编制的电子印章运营管理安全规范需包含总则、安全职责、运营操作安全管理规范、运营环境安全管理规范、运营设备安全管理规范、运营文件文档及保密信息安全管理规范、附则等章节。
(四)广东省电子印章运营安全管理
中标人需按照广东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运营管理安全规范要求,组织和实施安全运营工作,实现电子印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具体包
括:
中标人需落实安全规范要求的相关安全措施,工作内容包括:
(1)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运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运营人员安全操作及防范意识。
(2)每周出具安全管理运营周报一份,全年累计不少于50份,每份报告包括以下系统安全审计、设备安全检查、数据安全分析。
(3)按季度汇总运营管理安全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完善优化安全管控流程,并出具报告,全年不少于4份。
(五)重要节日、活动或项目支撑保障运营
中标人需在重点节假日、活动或重点项目中,需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用;在国家政务服务考核和省政务服务考核中需实时提供电子印章推广情况数据汇聚,数据分析等结果为省及各地市单位提供考核情况数据支撑,为国家及省考核单位提供考核结果的分析统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是对需要提供重保的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活动或项目如疫情、专项支撑等提供重点支持,每次保障安排至少1人进行保
障。
二是为确保电子印章在全省的迅速推广,满足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考核,和广东省一体化政府服务考核的要求,提供全年常态化支撑。
5 服务要求
5.1. 技术要求
5.1.1 总体技术要求软件开发服务
序号 | 指标要求 |
1 | 系统应能支持IE9+、Chrome等主流浏览器。 |
2 | 系统应具备完备的访问控制机制,每个用户使用各自的信息登录访问系统,并能支持两种以上的认证模式。 |
3 | 系统应具备完备的权限控制和越权防护功能,根据用户和角色赋予使用权限,用户不可访问未赋予使用权限的功能模块。 |
4 | 系统应具备基本的安全防护能力,能够防护如sql注入、csrf跨站请求攻击、xss跨站脚本注入等常见的网络请求攻击行为。 |
5 | 系统应具备分布式架构部署的能力,可以支持横向扩展。 |
5.1.2 性能要求电子印章系统
序号 | 指标要求 |
1 | 页面响应时间:在常规使用下,页面加载和提交的响应时间在1秒以下,高峰时期(并发用户数2000)3秒以下。 |
2 | 接口响应时间:在常规使用下,其API调用的响应时间,在1秒以下,高峰时期(并发用户数2000) 3秒以下。 |
3 | 服务端签章支持并发数不小于1000,服务端签章速度不小于500次/秒 |
4 | 访问印章状态查询的并发数不少于2000,页面的平均响应时间<3 秒,事务成功率≥99.5% |
5 | 稳定性测试时间不少于7*24小时, 事务成功率达 99.5%以上 |
5.1.3 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实施等技术方面,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并协助采购人在管理方面达到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若采购人对系统进行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评估,对于技术方面需要整改的,投标人免费进行整改。
兼容性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印章产品具有与国产软硬件兼容性证书,每兼容一个以下主流软硬件产品品牌:CPU品牌(龙芯、飞腾、鲲鹏、兆芯 等)、操作系统品牌(中标麒麟、银河麒麟、UOS等)、数据库品牌(达梦、人大金仓、神舟通用等)、中间件品牌(金蝶、东方通、宝兰德等)。
5.2. 管理要求
5.2.1 服务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投标人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人的团队人员,其中:项目经理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等资质证书;其他团队成员宜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资质证书。服务期间保证至少2名驻场人员。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
《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2.2 进度要求
5.2.2.1 软件开发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4.1软件开发服务”所要求的软件功能,并实现与省政府部门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完成对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通过三方测试(甲方、投标人、监理),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期间,投标人须确保系统可以连续正常运行三个月以上,并完成第三方测试,期间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和第三方测试单位测试中的提出的问题对系统进行整改。试运行期结束后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5.2.2.2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并由每月上旬提供上月运营报告。
5.2.3 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应提供符合采购人文档规范要求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需求分析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文档、部署文档、用户操作手册、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总结、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等。投标人须列出所需提供的文档清单。
投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电子文档 1 套和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 1 套。
5.2.4 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投标人应建立项目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团队体系架构、岗位责任、问题处理机制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建立服务满意度收集机制,项目交付验收前向采购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调研,根据调研表内容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交付
采购人确认,并根据计划完成整改。
5.3. 验收标准
5.3.1 验收总体要求
采购人负责组织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投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完成各阶段验收工作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整理完成各类文档(电子、纸质)、准备验收环境、各类支撑工具。
投标人对于服务各阶段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采购人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措施和计划。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并保持版本一致,纸质版文档须经采购人和监理方签字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并明确优、良、合格标准的指标定义。
5.3.2 验收标准
项目各阶段验收标准:
(1)项目交付:投标人应按计划完成系统新开发功能的上线和试运行工作,向采购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付申请表》、《项目合同和有关修改、调整情况的纪要文件》、《项目技术报告》、《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三方系统测试报告》等文档。采购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方式组织开展交付验收工作。
(2)项目终验:服务期限满一个月前,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要求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包括但不限《项目验收申请表》、
《系统运行问题整改测试报告》、《系统运行问题解决确认书》等文档,并由采购人、监理方、投标人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根据以上文档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会议中需确认满意度调查表中所有问题都完成整改。
5.4. 其他要求
5.4.1 标准规范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2006); ZWFW C01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 总体技术架构》; ZWFW C0119《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签章技术要求》;
ZWFW C012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技术要求》;
ZWFW C0121《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接入测试方法》; ZWFW C0122《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接口要求》;
《广东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接入规范》(GDZW 0016-2019);
5.4.2 培训要求
系统投入使用后,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保证各单位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相关人员掌握电子印章管理和使用的流程和要求,掌握各单位业务系统接入电子印章系统的申请流程和方法。
投标人须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全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提供具有5年电子印章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授课教师和标准化的培训课程。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式应采取远程培训为主、集中面授和现场一对一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
投标人提供培训材料应包括用户手册、相关标准规范文档、系统接入文档、系统接入接口说明、相关课程PPT等。
投标人须提供共计不少于30人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活动所产生的场地费、食宿费、教材费由中标人提供。培训内容包括:一是相关标准规范、申请作业流程等标准规范培训,使得被培训人员对国家电子印章相关标准、省电子印章相关标准了解,能够开展电子印章申请、变更、续期、吊销等相关作业申请操作;二是系统接入流程、系统接入要求、系统接入接口等系统对接培训,使得被培训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系统接入申请,指导研发人员根据接口进行系统对接开发。
★投标人应对本培训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5.4.3 服务响应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5×8现场服务,7×24电话服务。
(3)对于系统或密码服务出现问题做到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4 小时内解决问题。
5.4.4 资产权属
1.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投标人为履行本项目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
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投标人共同所有。
3.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项目之义务。
4.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4.5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4.6 监理要求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考附件)。
6 付款方式
合同款由采购人分 3 期支付给投标人,原则上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与总体交付验收成果挂钩,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50%。(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起约定)
(2)进度款:合同签订10个月后,经采购人确认交付成果,投标人可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40%。(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
(3)尾款:经采购人确认项目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
以上付款时间为采购人方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x项目服务期限为向采购人报备确认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首期款:自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50%。(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起约定) 2期:支付比例40%,进度款:合同签订10个月后,经采购人确认交付成果,投标人可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40%。(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 3期:支付比例10%,尾款:经采购人确认项目最终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 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以最后中标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各阶段验收标准: (1)项目交付:投标人应按计划完成系统新开发功能的上线和试运行工作,向采购人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付申请表》、《项目合同和有关修改、调整情况的 纪要文件》、《项目技术报告》、《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第三方系统测试报告》、《三方 系统测试报告》等文档。采购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方式组织开展交付验收工作。 (2)项目终验:服务期限满一个月前,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要求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包括但不 限《项目验收申请表》、《系统运行问题整改测试报告》、《系统运行问题解决确认书》等文档 ,并由采购人、监理方、投标人共同组成验收小组,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根据以上文档对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会议中需确认满意度调查表中所有问题都完成整改。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功能升级开发服务 | 项 | 1.0000 | 256,900.00 | 256,900.00 | - | 详见附表 一 | |
2 | 平台运营服务 | 业务系统运营服务 | 项 | 1.0000 | 8,722,800.00 | 8,722,800.00 | - | 详见附表 二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软件功能升级开发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投标人应对本培训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 | 2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5×8现场服务,7×24电话服务。 (3)对于系统或密码服务出现问题做到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4 小时内解决问题。 |
★ | 3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考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附表二:业务系统运营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投标人应对本培训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
★ | 2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自合同签订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5×8现场服务,7×24电话服务。 (3)对于系统或密码服务出现问题做到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4 小时内解决问题。 |
★ | 3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以下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投标时提交承诺,可参考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0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无:-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采购人收取 |
18 | 其他 |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
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人:xxx,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62791615传真:020-62791628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 | |||
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 ||||
1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10% | 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 :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 ||||
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 | ||||
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
息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联合体及分包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
5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 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7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8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9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报价)总金额 | 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单项报价未超 单项采购预算。 |
2 | 报价漏项 | 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 |
3 | 投标函 |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 章。 |
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5 | “★”号条款 | “★”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
7 | 报价修正 | 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8 | 串标投标 | 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9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10 | 报价合理性 |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政务用户运营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5.0分技术部分4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对接服务方案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对接方案进行评价: (1)与原系统对接的技术方案设计完整全面,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对接服务需求,得10分; ( 2)与原系统对接的技术方案设计较完整,方案可行较强,完全满足对接 服务需求,得8分; (3)与原系统对接的技术方案设计不完整,方案可行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对接服务需求,得4分; (4)非提供与原系统对接 的技术方案或许方案不可性,得0分。 | |
技术部分 | 运营服务方案 (1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清晰详实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运营服务需求,得15分; (2)方案较详实可操作较强,完全满足运营服务需求,得10分; (3)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运营服务需求,得5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操作,无法满 足运营服务需求,得0分。 |
培训服务方案 (8.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人员、课程、计划等)进行评价: (1)培训方案详细具体、内容清晰、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8 分; (2)培训方案较详细、内容较清晰、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3)培训方案简单、内容欠清晰、可操作性一般,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 分; (4)培训方案不具备可 操作性或未提供,得0分。 | |
电子印章产品 (12.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印章产品有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测试报告 ,服务端签章支持并发数不小于1000,服务端签章速度不小于500次/秒 ,得4分;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CNAS)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子印章相关产品或建设的电子印章系统报告,访问印章状态查询的并发数不少于2000,页面的平均响应时间 <3 秒,事务成功率≥99.5%,得4分;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CNAS)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电子印章相关产品或建设的电子印章系统报告,稳定性测试时间不少于7*24小时,事务成功率达 99.5%以上,4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测试报告复印件。 | |
综合能力 (8.0分) | 考察投标人的综合能力: 1、具有服务器密码机、智能密码钥匙、时间戳服务器、移动智能终端密码模块等类别的密码相关产品“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每具有1类者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证书中“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及所在地”一项名称需与投标人不一致不得分。) 2、具有ISO9001、ISO27001、ISO20000资质证书,每具有1个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证书状态为暂停、撤销或注销或过期失效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具有电子印章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软件著作权证书中“著作权人”需是投标人且证书中“软件名称”中需有“ 印章”或“签章”,每提供一个得0.2分,满分2分。 | |
项目经理 (3.0分)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5分; 2、具备有效的PMP证。得1.5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以来任 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团队 (4.0分)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每具1个得1分,满分4分。 注:证书属于同一个人,最高得1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电子印章产品 (15.0分) | 1、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印章产品具有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颁发的系统产品检测证书,得3分(注: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印章产品具有与国产软硬件兼容性证书 ,每兼容一个以下主流软硬件产品品牌:CPU品牌(龙芯、飞腾、鲲鹏、兆芯等)、操作系统品牌(中标麒麟、银河麒麟、UOS等)、数据库品牌 (达梦、人大金仓、神舟通用等)、中间件品牌(金蝶、东方通、宝兰德等)得1分,满分12分。(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兼容性证书复印件,不 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支撑能力 (10.0分) |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印章相关产品与市级或以上单位业务系统完成对接并提 供相关证明,每一个证明得0.5分,满分10分。 | |
一体化建设应用经验 (5.0分)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电子印章系统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案例,每个案例得1分,满分5分。 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名称或内容中不含有“ 政务服务”或“数字政府”字样或不提供,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 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 : | 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升 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务用户服务 |
委托方(甲 方) | : |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 |
受托方(乙 方) | : | |
签订日期 | : | 2022 年 4 月 |
签订地点 | : | 广东 省 广州 市 越秀 区 |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制的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省直各单位可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提供第三方测评服务(包括安全测评、验收测评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以下简称“乙方”)向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第三方测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各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协议。
1.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1.1.1.本项目: 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务用户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23256FG073F)
1.1.2.甲方:本项目采购人。
1.1.3.乙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1.4.咨询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第三方咨询监理的单位。
1.1.5.省直各单位: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广东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省府办公厅、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
1.1.6.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或文意另有所指,本合同中提及的“法律”均包括适用法律的全部定义内容。
1.1.7.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
化。
1.1.8.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省直单位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建设、运营、运维所需要的任何许可、同意、授权等。
1.1.9.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
1.1.10.服务实施: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展服务实施准备、执行、收尾等为实现服务交付开展的工作。
1.1.11.服务交付: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交付申请,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确认服务交付的过程。
1.1.12.最终验收:对项目整体服务的验收。
1.1.13.服务期限:指本项目周期、期限。
1.1.14.其他在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
(2) / 。
1.2解释
1.2.1.“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
期。
1.2.2.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其中一年以三百六十五日计,一个月以三十日计。
1.2.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
1.2.4.“元”是指人民币元。
1.2.5.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1.2.6.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 “以外”不含本数。
2.服务实施和验收
2.1.服务内容
2.1.1.本项目包括 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政务用户软件功能扩展、系统业务运营 服务内容。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服务说明书》。
2.1.2.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服务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项目的内容以《服务说明书》中的约定为准。
2.2.服务期限
x项目委托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完成之日止。服务总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3.最终验收
2.3.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以《验收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2.3.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申请验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
2.3.3.验收活动组织按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3.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义务
3.1.1.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3.1.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
3.1.3.甲方应依照《服务说明书》中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资料、系统/设备权限、系统/软件,并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工作场地、后勤设施等。
3.1.4.甲方充分知晓并认可,甲方的支持与配合是乙方如期完成服务内容的必要条件。甲方承诺在制度上、人力上、系统环境上以及乙方人员的工作条件方面给予乙方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1.5.甲方应在项目小组指派一名甲方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服务进行协调、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与乙方项目负责人沟通,并负责本合同项下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物的验收组织工作。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和原因通知乙方。
3.1.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1.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咨询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
3.1.8.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3.2.乙方权利义务
3.2.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
3.2.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2.3.乙方应尽勤勉义务,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计划,依照《测评服务说明书》的约定交付服务和/或可交付成果。
3.2.4.未经双方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迟或进行内容上的变更。如果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影响计划执行的不利因素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给甲方。
3.2.5.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
3.2.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
3.2.7.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
3.2.8.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2.9.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4.合同金额与结算方式
4.1.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本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含税总价格。
4.2.费用结算方式
4.2.1.合同款由甲方分3期支付给乙方,原则上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与验收成果挂钩,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约40%。
(2)进度款:签订合同10个月后,经甲方确认阶段性成果,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 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支付申请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支付约占合同金额的40%。(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
(3)尾款:本项目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4.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导致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4.3.乙方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对应款项。
4.4.其他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对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在实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由甲方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合同金额中扣除。
5.保密
5.1.保密信息范围
5.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接触的甲方所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档、方案、图纸、数据等)。
5.1.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
5.1.3.其他详细保密协议条款内容见附件。
5.2.xx责任
5.2.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5.2.2.乙方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复制、披露、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2.3.乙方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2.4.乙方对于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5.2.5.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若从事政府项目工作,未经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项目服务无关的政府机关其他办公场所。
5.2.7.乙方的保密义务延及乙方聘用的员工、工作人员,如因其员工、工作人员导致本合同保密义务的违反或商业秘密的泄露,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2.8.涉及政府机关项目的保密内容可根据政府机关意见,相应增加修改。
5.3.保密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乙方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外,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
6.违约赔偿责任
6.1.除不可抗力情形外,签订本合同的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均视为该方违约。
6.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催告,如甲方在收到书面催告通知后的 30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甲方除应支付应付未付的合同金额外,还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3 ‰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6.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够按《测评服务说明书》的约定交付服务成果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对应服务总价的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甲方出具书面文件说明延误原因,承诺加大投入以追赶项目进度。如乙方延误交付符合《测评服务说明书》约定的服务成果达 3次 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款项外,还应额外向甲方支付对应服务总价 20 %的违约金。
6.4.乙方服务期限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5.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甲方书面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对应产品或服务的合同金额外,还应额外向甲方支付对应服务总价 20 %的违约金。
6.6.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争议解决
7.1.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2)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代理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7.2.在仲裁、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的其它部分(合同被解除或终止的除外)。
7.3.双方对于合同履行期间难以确定过错归属的,可以向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申请鉴定,确认责任。鉴定费用由主张对方存在过错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鉴定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以及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客观情形。
8.2.合同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服务期延误,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
方。
8.3.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或不能及时提供相应支援而致使项目延误,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8.4.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8.5.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六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的问题。
8.6.乙方无权将下述情况视作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中止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乙方的分包商或其他与乙方建立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在履行合同方面发生延误;
(2)乙方提供服务的设施发生故障或正常磨损。
8.7.甲方无权将下述情况视作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中止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因机构改革发生变更。
9.项目资产权属
9.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9.2.甲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乙方共同所有,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乙方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甲方、乙方共同所有。
9.3.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乙方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9.4.乙方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9.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其他约定
10.1.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采购文件;
(3)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5)附件。
上述文件先后解释顺序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本合同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采购文件、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补充协议之间如有冲突,以对乙方要求较高或对甲方更有利的条款为准。
10.2.合同适用法律
x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3.合同生效条件
x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4.合同变更与修订
10.4.1.除另有约定,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10.4.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1)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2)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xx双方之间的利益。
10.4.3.项目变更时为确保效率,如无涉及项目资金变动,服务项目可按照协商过程中确认的往来文件立即实施。如涉及项目资金变动,双方必须就相关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10.5.不弃权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
10.6.通知
10.6.1.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唯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由一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发出。该通知可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送达的方式发出。所有的通知应送达本合同项下对方当事人的地址或该方事先通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该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应至少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发生争议后,甚至进入诉讼程序,该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仍为有效。
10.6.2.上述通知、要求或信息,以专人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之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送达的,以受送达人在相应邮寄凭证上签收之日为送达日期。上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且未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10.7合同解除条件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有关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一方进入解散或清算阶段;
(2)一方被宣告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适当、全面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以书面文件提前解除合同;
(5)根据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10.8.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含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9.合同页数
x合同正文(不含封面、编写说明及签署页)合计 页A4纸张,附件 份共 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附件:
1.服务说明书
2.验收要求
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4.服务价格明细(若有)
5.保密承诺书
6.反商业贿赂协议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署页) 委托方(甲方):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盖章)
住 所 地: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xx)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年 月 日
附件1.服务说明书
根据本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列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目标
2.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3.服务标准和原则
4.服务质量保证
5.服务交付物
附件2.验收要求
根据本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出阶段性服务确认、最终验收成果及要求。 验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交付、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进度计划等。
附件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提出乙方拟投入的团队人员名单,及各角色职责与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同类工 作年限 | 职务 | 项目角色 | 承担工作 |
附件4.服务价格明细(若有)
提出乙方服务价格构成及分项明细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
2 | |||||
… | |||||
合计 |
附件5.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致: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为保护合作方甲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本项目的服务方 以及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协议内容。
一、保密信息定义
x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用户名、口令、产品、文件、规划、方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及文档等,上述信息在本项目以如下形式确定:
1.甲方在项目实施中为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和资料等;
2.在对甲方提供服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及技术文档,包括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等;
3.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果为保密的内容;
4.其他甲方合理认为并xx属于保密信息的内容。二、保密要求
我公司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所规定的前提下,全力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利保密防范,并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形式授权下,我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项目资料”的利益或目的性的任何专有信息,亦不会把任何专用信息披露给他人,我公司的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受约束,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因履行本项目而掌握的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
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领导﹑同事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
5.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甲方解封则长期有效。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6.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项目服务、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7.双方或双方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
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协议》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服务承包、劳务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服务团队。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合同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
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保修期满止。
七、本协议作为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务用户服务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盖章) | 受托方(乙方): (xx)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日 期: | 日 期: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2-16439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你方组织的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23256FG073F],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xx,xxxx:
(0)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
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23256FG073F]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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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招标中获中标
(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省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升级及运营(2022年)项目之政府用户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23256FG073F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