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定终止富国新能源汽车 A 份额与富国新能源汽车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日在规定媒介发布《关于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新能源汽车A 份额和富国新能源汽车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