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DXZB-2022GPA0236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DXZB-2022GPA0236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 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
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22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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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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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 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XZB-2022GPA0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 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9783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用途:灭火救援
2.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3.交货时间:所投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所投车辆为进口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7.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xxx投兼中。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与本项目投标。
6.所有包组的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
7.包1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包3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2 年 9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 x)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备注:
1、请投标人凭《文件售卖登记表》(xxx.xxxxxxxxx.xxx 网站下载)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邮箱领购招标文件者,请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 XXxxxxxxx@000.xxx),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牌支行单位名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58050200000686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 9:3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 8:00-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699 号广东港澳中心 402 室
十、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 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699 号广东港澳中心 402 室
采购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 483 号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 xxx:000000 邮编:510060
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2 日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则投标无效。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指标,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技术得分的损失。
包1、包3、包4、包5、包6、包9消防车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的“★”指标以整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或技术参数响应表或技术规格书作为评审依据(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指标以整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或技术规格书作为评审依据(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包2、包7、包8消防车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的“★”指标以整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指标以整车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包10消防车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的“▲”指标以整车检验(试验)报告、部件检验报告、产品彩页、说明书、合格证、原厂公开发表的证明文件或者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函任一一种资料作为评审依据(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本项目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
验报告。所有检验报告均需加盖 CMA 资质认定标志方有效(技术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包组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装备单价预算(元)(投标人所投装备单价不能超预算,否则将导致无效 投标) | 包组预算人民币(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轨道消防车(路轨消防车) | 辆 | 5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6000000 | 3000 | 30 |
2 | 举高喷射消防车(50 米 以上举高喷射车) | 辆 | 3 | 否 | 5500000 | 1650 | 16.5 |
3 | 洗消消防车(防化洗消 车) | 辆 | 2 | 是(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 7000000 | 1400 | 14 |
本项目执行与所采购产品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需求中如有低于标准要求的,以标准为准。
4 | 云梯消防车(60 米以上云梯消防车) | 辆 | 1 | 否 | 9000000 | 900 | 9 |
5 | 排涝车(大功率大流量 排水设备) | 辆 | 1 | 否 | 6800000 | 680 | 6.8 |
6 | 云梯消防车(50 米以上云梯消防车) | 辆 | 1 | 否 | 6500000 | 650 | 6.5 |
7 | 举高喷射消防车(45 米 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 辆 | 1 | 否 | 5350000 | 535 | 5.35 |
8 | 排烟消防车 | 辆 | 1 | 否 | 5200000 | 520 | 5.2 |
9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辆 | 1 | 否 | 2520000 | 252 | 2.52 |
10 | 通信指挥消防车 | 辆 | 2 | 否 | 980000 | 196 | 1.96 |
注:为了方便查询及辨识供应商来款,投多个包组的供应商请按包组分别打保证金。请留意投标人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2、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车辆通用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 1 和第 9 项除外)
1 | 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
2 | 必须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日期 等产品信息铭牌。 |
3 | 车辆生产必须符合人性化设计,不能出现人员操作不便或不能发挥车辆正常作用等情况。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涉及配置燃油箱的车辆,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涉及配置排气管的车辆,排气管不得过低,满足洪涝灾害时的涉水安全。涉及备用胎的车辆,备用胎必须安装在科 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
4 | 消防车座椅全部设置安全带,配置子午线钢丝轮胎、胎压监测系统、360°行车记录仪 (内存不小于 32G)、车辆转弯倒车喇叭提醒功能和倒车雷达。底盘配置前轮盘式制动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 EBS(电控制动系统)、ESP(电子车身稳定系统)。消防车应安装火场通信车载台(交货前须与用户单位对接),驾驶室车载电台电源预留接口,便于操作。配备分辨率大于等于 1080P 的 360°行车记录仪和定位、导航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终端,屏幕尺寸不小于 7 英寸;前后应各配备不少于 4 个障碍物探测雷达;倒车镜应具备电加热或防起雾功能;车辆行进期间车门或器材箱门开启时应具备自动报警功能;车门踏板设置踏板灯。器材箱内设置能够随箱门启闭自动开关的照明灯。应配备自动充电、充气装置,车辆启动时接口能够自动脱落。底盘需配备功率 500W 以上的 220V 交流电源接口,配备 12V 和 24V 直流电源接口;乘员室内为每名乘员设置固定扶手;底盘前端设置拖钩,后端设置牵引钩。国产消防车底盘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或者以上排放标准;上装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其中国产消防车上装骨架必须采用高强度防腐蚀合金骨架,器材厢底板必须采用不小于 4mm 厚 光滑铝板,器材厢隔板必须采用不小于 3mm 厚光滑铝板。车辆上装其他金属部件均必须 |
采用防腐材料。脚踏及车顶部位必须采用花纹防滑铝板或其他防滑、防腐材料。水罐(泡沫)消防车出水口采用螺旋式开关。举高类消防车,工作斗必须标配至少 5 方位安全防 撞限位感应器和声光报警仪、超载报警仪、臂架安全曲线显示仪、风速仪及半身吊带。 | |
5 | 消防车前部应设有永久保持的消防车生产企业的商标或厂标,后部应设永久保持消防车商标和型号。其他外观标识按《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在驾驶室右侧车门内部适当位置,安装永久性整车铭牌标识。标识牌材质为不锈钢,文字采用激光镌刻。警灯警报。具备警灯闪烁、警示声、喊话等功能,警报功率应≥100W。消防车侧方、后方应安装爆闪灯,宜采用并联方式连接,避 免一个爆闪损坏,整个爆闪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
6 | 车辆所有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制,所有标识全部为中文标识。各类仪表必须采用国际单 位且必须齐全,并在车辆适当位置采用不锈钢等金属板材明显标注车辆操作完整流程图及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注意事项,且图示、中文字体不宜过小。 |
7 | 交货时随车一起提供一份完整的配件目录中文手册、底盘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整车合格证彩色复印件、整车检验报告(国六排放标准)彩色复印件、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随车装备清单、消防车跟踪服务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消防车交接清单。投标人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整车操作、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教学光盘(或 U 盘), 涉及进口部件时,须提供报关单等进口证明材料。 |
8 | 个别功能配件可能在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未列出,但投标人不得以此作为拒配理由。交货验收时,车辆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 包 2、包 4、包 6、包 7、包 9 需提供对应车型消防车常用备件,清单内容详见附件; 所有涉及遥控器的,包括无线遥控器和有线遥控器,至少需要配备两个以上。 |
9 | 所投车辆为国产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及有效证明文件(国六排放标准);如未取得工信部公告的,须承诺交货时提供该车型的工信部公告及有效证明文件(提交承诺函)。 包 2、包 7、包 8、包 10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所投车辆完整的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六整车检验或试验报告复印件。 所有检验或试验报告均需加盖 CMA 资质认定标志方有效。 |
10 | 车辆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免费提供的材料和服务的 内容。 |
11 | 同一项目中所投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同售后服务条件的产品不能出现不同价格(随 车器材除外)。 |
12 | 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人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消防车辆管理 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
轨道消防车(路轨消防车) | |
数量:5 辆 预算:300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350kW。 |
2 | ▲总质量:≤33000kg。 |
3 | ▲整备质量:≤28000kg。 |
4 | 驱动型式:6×4,排放标准:国 VI(国六)标准,最高车速:≥100km/h 。 |
5 | ▲比功率:≥10kW/t。 |
6 | 外形尺寸(长×宽×高):≤11500mm×≤2500mm×≤3650mm。 |
7 | 前桥允许载荷:≥7000kg,后桥允许载荷:≥26000kg。 |
8 | 取力器:全功率取力器,转向:液压助力,方向盘高度和角度可调,方向盘锁。 |
9 | 燃油系统:油箱容积≥300L,油箱带锁和燃油过滤器,带可加热式油水分离器,尿素罐容积 ≥30L。 |
10 | 制动系统:电子制动系统(EBS)含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前桥盘式制动,后桥鼓式制动, 加热式空气干燥器,发动机排气制动。 |
(二)驾驶室 | |
1 | 开门设置:2 门。 |
2 | ▲驾乘人数:≥6 人。 |
3 | 乘员室:后排座椅,可嵌 6.8L 和 9L 单瓶空气呼吸器支架(可调),确保乘员室内部空间充足,并设置栏杆、扶手,需为独立安装乘员室,位于驾驶室后背,铝合金结构,钢化玻璃门。乘员室带气动翻转踏板供人员方便上下。顶部与侧墙有隔热与吸音材料,保证乘坐舒适性。 乘员座位配两点式安全带,乘员室带独立的氟空调系统。 |
4 | 消防操作控制面板:取力器启停与底盘控制面板合为一体、警灯警报、环绕照明灯、探照灯 等控制开关。 |
(三)路轨系统 | |
1 | ★行驶要求:需适用于深圳地区全市所有地铁轨道通行,包括车辆正常满载驶入驶出轨道、 直行、转弯度、上坡、下坡,轨道行驶轮组≥2 组,轨道行驶内的升降高度需可调,长度、宽度等符合相关要求。(技术规格书响应) |
2 | ▲轨道直线最大速度:≥30km/h。 |
3 | ▲在轨道上 30km/h 制动距离:≤50m。 |
4 | 轨道作业速度:≥5km/h,铁轨轮材质:钢制;上轨形式:引带静液压传动装置的升降装置导 铁轨轮能快速行驶到轨道。 |
5 | 安全机制: 系统需具备安全机制,防止车子自行滑动,手动方式进行锁定/开锁带驾驶失知制动装置和安全驾驶系统;紧急状况下,可通过电液压泵操作;导向系统配备储能装置,保证 轨道导向力平稳。方向盘锁定:配备轨道行驶方向盘锁。 |
(四)上装部分 | |
1 | 结构:副车架、厢体、翻板、卷帘门、爬梯、罐、泵室后翻门、挡泥板等;车架需采用铝合金无骨架技术,内部器材架采用铝合金型材搭建,可根据器材大小调整,整体布置科学,器材存取方便,布局紧凑、合理,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材质:本体采用铝合金材料,内部器 材架采用铝合金型材。 |
2 | 储物箱:车左右两侧各 4 个(共 8 个),支架随车提供,储物箱内根据器材布置需要配备滑车、旋转架等固定装置,每个储物箱 1 个 LED 照明灯;储物箱门:采用轻合金卷帘门,具备防水、防尘功能,可锁;卷帘门各密封、滑动胶件、锁等所有卷帘门钥匙通用;各卷帘门 设置随门开关的 LED 照明灯条,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
3 | 车顶:上装厢体设置于同一水平面,左、右设置防护装饰铝板,车顶喷涂防滑漆,以保证人员行走安全;梯子:车辆后面,推拉式侧爬梯,梯蹬需做防滑设计;踏板:翻转脚踏板,面 板防滑设计,可承受≥150kg 的重量。 |
(五)水罐 | |
1 | 容量:≥3000L。 |
2 | 罐体:需采用防腐蚀材料或经防腐蚀处理;底板≥4mm,侧板≥3mm,其余≥3mm;人孔:≥450mm内径,需采用高强度材质制作,设绿色弹簧加载快速打开盖和自动泄压;罐排水:DN40 球阀,气动启动,安装在罐底下;经泵往罐注水:DN65 球阀,气动控制;罐注水口设计:车辆左右两侧各 2 个(共 4 个接头),卡式雄性(快插式),铜质 80mm 内径,带止回阀、滤网、接口及闷盖;罐液位系统:1 套,分别在驾驶室控制面板和泵室控制面板上显示液位。具备 80% 液位报警系统。 |
(六)泡沫罐 | |
1 | ▲载泡沫量:A 类泡沫≥300L。 |
2 | 位置:内藏式,与水罐合为一体;材质:需选用优质不锈钢。 |
3 | 溢流/通风:1 个,带黄色管帽的溢流管,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罐注/排液:40mm 球阀, 手动启动,带固定装置及闷盖,铜材质;罐液位系统:1 套,分别可在驾驶室控制面板和泵室控制面板上显示液位。 |
(七)消防水泵 | |
1 | ▲水泵额定流量:常压 1.0MPa 时≥50L/s。 |
2 | 泵驱动:通过取力器由汽车发动机驱动。 |
3 | 真空装置:配套双活塞自动抽真空泵,水泵压力自动启动,最大吸深≥7m。 |
4 | 稳压系统:在泵的压力确定为规定值时,启动自动稳压开关实现稳压功能。 |
5 | 水罐吸水管:配备 DN150 碟阀,通过电气操作;外吸水管:左右各 1 个吸水口,通过 DN150手动铜质蝶阀控制,配滤网、卡式接口及闷盖;侧部出水口: 左右两侧各设有 2 个铜质(共 4 个)常压出口;泵排放口:10mm 手动操作球阀控制。设有自动机械过热保护装置。 |
(八)压缩空气泡沫系统 | |
1 | 类型:电动,电子控制直接注射泡沫配比系统泡沫,泡沫配比:0.1-1%。 |
2 | 压缩空气泡沫流量:≥ 6400L/min。 |
3 | 泡沫罐吸液管:带手动操作球阀。 |
(九)高压卷盘 | |
1 | 高压软管:1 根高压橡胶软管,长度≥55m(非折叠式),管内径≥25mm,工作压力大于≥4Mpa, 回绕:通过电动及手动回绕。 |
(十)车顶炮 | |
1 | 要求:炮身需配 1 个卤素聚光探照灯探照灯作为消防炮的工作照明;两用炮管路,纯水管路一套,需设在车顶罐体上方;喷嘴:水及泡沫联用,带 O 型喷嘴,无限可调,可实现扇面喷 射。 |
2 | 泡沫筒:低倍数泡沫筒,带鸭嘴。 |
3 | 转动范围:旋转:≥270°,俯仰:-15°~65°,射程:水≥65m。 |
4 | 操作方式:(1)驾驶室模拟式手柄控制;(2)电、气控失效时的应急控制:在炮电路失效时,可到泵室手动相应电磁换进行操作,气路失效时,可到车顶,通过炮体上的上、下及左、右旋转式控制手柄进行应急操作;(3)无线遥控:遥控距离≥80m。无线遥控器可实现炮的一键启动和回收,以及泵加速/减速、炮直流/开花、全/半流量、炮出水/出泡沫、俯仰旋转等功能。随车需配置一根原装螺旋弹簧线,可给无线遥控器充电,也可在火场干扰信号强时 作为有线遥控器使用。 |
(十一)车前炮 | |
1 | 要求:电动控制,通过操作手柄从驾驶室内进行遥控,可在操作过程中调整直流或雾状的喷 射形式,炮身上可以进行应急手动操作,带一个 LED 探照灯;喷嘴:水及轻水泡沫联用,带 |
圆型喷嘴。 | |
2 | 转动范围:旋转:≥180°,俯仰:-20°~60°。 |
3 | ▲车前炮流量:1.0Mpa 时≥20L/S。 |
4 | ▲射程: 直流射程≥45m。 |
(十二)排烟装置 | |
1 | 排烟数量及型式:由器材箱内部伸出,两侧各一个。 |
2 | 排烟量:单个流量大于≥20000m³/h。 |
(十三)发电机 | |
1 | 额定电压:220V/380V,输出频率:50Hz。 |
2 | 额定功率:≥14kVA。 |
(十四)绞盘 | |
1 | 驱动形式:电动。 |
2 | ▲额定拉力:≥50kN。 |
3 | 钢丝绳长度:≥35m,钢丝绳直径:≥10mm。 |
(十五)外观标识 | |
1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
(十六)随车文件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举高喷射消防车(50 米以上举高喷射车) | |
数量:3 辆 预算:165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整车)总质量:≤42000kg。 |
2 | 外廓尺寸:≤12000×2550×4000(mm)。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405kW。 |
2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3 | 最小转弯直径:左、右≤26m。 |
4 | 变速器操纵方式:自动、手自一体;排放要求:国 VI。 |
5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 |
(三)上装(臂架系统) | |
1 | ★最大工作高度:≥50m。 |
2 | ★最大工作幅度:≥44m。 |
3 | ▲举升时间:≤180s。 |
4 | 臂架需带有喷淋保护系统,臂架需具备一键展、收功能;臂架水炮可联动操作:操纵臂架可同 时持续出水,喷射流量不变化。 |
5 | 臂架限幅保护:根据不同的支腿支撑位置,程序自动限制臂架在允许的工作姿态下运动;臂架缓冲保护:可对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
6 | 需带有应急泵:汽油发动机应急泵组一个;臂架应急电控操作:近控面板电控操作,作为遥控 器操作的备份。 |
7 | 臂架操作方式:有线遥控、无线遥控(选配)、xxxx面板近控、手动多路阀操作。 |
(四)罐体 | |
1 | ▲水罐容积:≥2400L。 |
2 | ▲泡沫液罐容积:≥1400L。 |
3 | 配备外吸泡沫接口及泡沫吸水管,当泡沫罐内泡沫用完,可外吸泡沫。 |
(五)支腿 | |
1 | ▲支腿伸展、支撑并调平的时间≤40s。 |
2 | 支腿横向跨距: 前支腿≤9000mm、后支腿≤9600mm;支腿调平方式:自动和手动调平。 |
3 | 最小展开跨距:≤3.5m。 |
4 | 最小展开跨距时,最大工作幅度需≥25m。 |
5 | 支持任意位置支撑:支腿全展、单侧及任意位置支撑均可;需带有上下车互锁功能: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离开主支架;臂架离开主支架,支腿不能动作 。 |
(六)消防泵及供水管路 | |
1 | ▲消防泵额定工况流量:≥80L/s。 |
2 | 操作方式:水泵支持遥控、近控一键启、停;配备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系统:泡沫混合比例 1-10%。 |
3 | 供水管道末端需设置外接口,通过臂架伸入高层建筑,可迅速建立外部与高层建筑内部的供水 干线;臂架供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2.5MPa。 |
(七)消防炮 | |
1 | ▲消防炮额定工况流量:≥80L/s。 |
2 | ▲消防炮最大射程:≥80m(水)、75m(泡沫)。 |
3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60°或(-30°~+30°)。 |
4 | ▲消防炮俯仰角角度:俯角<-60°仰角>30°。 |
5 | 消防炮为电动遥控炮,遥控距离超过 100m。 |
(八)其它 | |
1 | 有线遥控≥50m,无线遥控≥150m,有线/无线可任意切换;远程遥控功能:集成视频监控、臂 架操作、水炮操作、水泵操作等功能;遥控器视频显示器:不小于 7 寸高清液晶显示屏。 |
2 | 工作臂末端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实时工况图像传至操作台;车尾视频显示:12 寸及以上高清液晶显示屏。 |
3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随车器材按 GB7956.12-2015 标准中表 2 要求(含选配器材)进行配备。 |
(九)随车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洗消消防车(防化洗消车) | |
数量:2 辆 预算:140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质量:≤27000kg。 |
2 | ▲外廓尺寸:≤12000mm×2500mm×4000mm。 |
3 | ▲最高车速:≥85km/h。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265kW。 |
2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3 | 驱动形式:6×4,排放标准:符合国Ⅵ排放标准。 |
4 | ▲轴距:≥4500mm+1350mm。 |
5 | ★变速器操纵方式:自动。(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6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三)上装 | |
1 | ★配备车载洗消室。(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2 | ▲洗消系统流量:≥35L/min。 |
3 | ▲洗消罐罐容积:≥400L。 |
4 | 最大真空度:≥85kPa,污水罐罐容积:≥400L。 |
5 | ▲锅炉加热装置:≥60℃。 |
6 | 厢体结构:厢体采用骨架和板材混合结构,便于器材存取,可存放各类个人防护,洗消,侦检等装备;设计:厢体前部为指挥室,可乘员≥4 人,配有器材室、检验室、洗消室等模块、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洗消系统。 |
7 | 指挥室:需具备隔音、防震及隔热功能。满足两名工作人员的工作空间,并安装滤毒通风装置,需配备一台内循环顶置空调,配备一个工作台,含整车操作控制面板和指挥调度系统及显示屏,两个翻转航空座椅配好安全带,座椅后部上方需配备两个应急压缩空气接头。 |
8 | 洗消室、洗消间:设车辆后部左右两侧。配备整套喷淋系统,可喷淋清水,各类中和剂及消毒剂,为队员及装备进行洗消,并设有污水回收系统,洗消间材质必须为耐酸碱材质,具备较强的抗腐蚀能力。设右侧中和洗消室,左侧清水冲洗室。满足队员洗消的流水化作业,队员左侧进入,右侧出,洗消过程无需人员操作,室内空间满足洗消人员在穿戴防化服的情况下通行便利,在冲洗完成后能第一时间进入更衣室。 |
9 | 正压三防系统:正压集体防护系统主要由滤毒通风装置、压力xx装置、差压变送器、监测集控系统等组成;舱体正压力≥200Pa;滤毒通风装置需连续使用超过≥12h。 |
10 | 真空装置:吸深度≥7m,吸深上水时间≤55s。 |
11 | 管路材质:所有水管及泵接头必须配铜质接口、刚性橡胶管或弹性橡胶连接材质。 |
12 | 水罐吸水管:设有 DN100 碟阀,通过电气操作。 |
13 | 外吸水管:1 个吸水口,通过 DN125 手动需配铜质蝶阀控制,配滤网、卡式接口及闷盖。 |
14 | 出水口:车辆左侧需设 2 个常压出口。 |
15 | 泵排放口:10mm 手动操作球阀控制;并设有自动机械过热保护装置。 |
16 | 洗消卷盘:由卷筒、高压水枪及软管组成,主体材质采用防尘及坚固的非腐蚀性材料,1 个手动软管刹车装置防止软管滚动;回绕时,可电动及手动回绕;高压软管,1 根高压橡胶软管,长度≥55m,非折叠式,管内径为 25mm,工作压力≥4MPa。 水枪,需配高压水枪,4MPa 时流 量≥200L/min,直流或雾状开花可调。 |
17 | 全车喷淋系统:整车需安装自保喷嘴,保护通过清洗保护车体免受酸碱性雾状化学物及化学气体的腐蚀,可分内置式“散花”结构,使喷水能细化、雾化。 |
18 | 洗消室喷淋系统:洗消常用流量≥2400L/h;喷嘴流量≥2000L/h;化学中和剂吸入量:0-120L/h;喷淋介质:水及酸碱中和剂;喷嘴数量:左右各 4 个,共 8 个。 |
19 | 罐体:设横向和纵向阻荡板,阻挡车辆行驶时液体波浪产生的相反作用。 |
(四)绞盘 | |
1 | 绞盘额定拉力:≥35kN。 |
2 | 钢丝绳:直径≥8mm;长度≥30m。 |
3 | 排线方式:手动或遥控。 |
(五)电力系统 | |
1 | ▲发电机额定功率:≥9.6kW。 |
2 | 频率:≥50Hz,电压及输出:在控制柜上设≥3 个 220V 输出端,≥3 个 380V 输出端。 |
(六)升降照明系统 | |
1 | ▲升降照明灯照度 50m 处照度:≥5lx。 |
2 | ▲照明灯离地高度:≥7.5m。 |
3 | 型式:电控气压式,可伸缩,带云台,控制方式:无线遥控。 |
4 | 功率:≥4×1000W 卤素灯或 4*500W 以上 LED。 |
5 | 回转角度:≥360°。 |
6 | 俯仰角度:≥300°。 |
(七)侦检系统 |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系统可用于固体、液体和气体快速定性及定量分析。 |
2 | 气相色谱模块:内置高纯氦气瓶,单瓶气体可持续使用≥12 小时,同时支持转接实验室通用高纯氦气作为载气来源;支持≥1.0ml/min 载气流量直接流入质谱模块;定量环模块、吸附浓缩管解吸模块及全套管路须经过表面惰性化处理,满足现场高度浓度样品使用需求。 |
3 | 质谱模块:带预四极全金属高精度四极杆质量分析器,预四极与主四极杆一体化装配,具有电子倍增器;质量范围:2amu 至 520amu,软件能完成设置并检测,覆盖标准谱图库中常见有机化合物检测质量数范围;扫描模式≥3 种。 |
4 | 数据处理系统:必须全中文软件界面;仪器控制系统为嵌入式主机。方法、数据、NIST 标准谱库可直接存在硬盘内,通过 USB 接口导出;操作软件可参数编辑、数据采集和分析、样品定性和定量测定、化合物库和自动识别目标化合物等功能,样品数据采集完成后,直接显示样品时间、名称和浓度等信息。 |
(八)核生化侦检系统 | |
1 | 测量范围:个人剂量当量率 DER:0.01μSv/h-1.0Sv/h。 |
2 | 个人剂量当量 DE:0.01μSv-10.0Sv。 |
3 | 能量范围:30keV–10MeV。 |
4 | 检测精度:DER 测量结果的偏差:≤±20 % (1μSv/h–10mSv/h)。 |
5 | 探测种类≥4 种射线(含α、β辐射的表面污染检测,X、γ辐射计量监测),同时 LCD 背光 可亮液晶屏。 |
(九)生物污染侦检系统 | |
1 | 必须可采集固体、液体。 |
2 | 检测毒素类型范围:≥10 种(含炭疽芽胞杆菌、鼠疫耶尔森菌、土拉xxxx菌、布鲁氏菌、 鼻疽xxxx德菌、A 型肉毒毒素、蓖麻毒素、相思子毒素、沙门氏菌、大肠杆菌 O157)。 |
(十)化学污染侦检系统 | |
1 | 必须可检测气体、气溶胶。 |
2 | 灵敏度:沙林GB≤0.1mg/m3;塔崩GA≤0.1mg/m3;梭曼GD≤0.1mg/m3;维埃克斯VX≤0.04mg/m3。 |
3 | 工作湿度:在 0%~95%间必须稳定使用。 |
(十一)其它 | |
1 | 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基本随车器材按国标要求执行,其他器材投标单位根据车辆情况可进行补充。 |
(十二)随车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云梯消防车(60 米以上云梯消防车) | |
数量:1 辆 预算:90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质量:≤32000kg。 |
2 | 外廓尺寸:≤13750×2550×4000(mm) 。 |
3 | 最小转弯直径:左≤22m ,右≤21.5m 。 |
4 | ▲最高车速≥85km/h。 |
5 | 整备质量(整车):≤30000kg;爬梯:车身左右各配置固定爬梯一个。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330kW。 |
2 | 变速器操纵方式:自动或手自一体,排放要求:国 VI。 |
3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乘员数≥2 人。 |
(三)支腿 | |
1 | ▲支腿伸展、支撑并调平的时间:≤30s。 |
2 | ▲支腿跨距:横向跨距前≤5300mm,后≤5300mm。 |
3 | 支腿形式:H 型或 X 型;支腿调平方式:电控+手动式,手动强制式。 |
4 | 支腿操作方式:采用自动调平,有应急手动调平机构;支腿保护:坡度大于 5°或出现虚腿, 系统能自动限制支腿动作并报警。 |
(四)臂架系统 | |
1 | ★最大工作高度:≥60m。(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2 | ▲最大工作幅度:≥18m。 |
3 | 举升时间:≤130s。 |
4 | 梯架回收时间:≤9min。 |
5 | 转台:带水、电、液一体式中心回转装置,任意 360º连续动作。 |
6 | 车身防碰撞:臂架在负角度变幅回转时,为了防止臂架碰撞车身,回转到一定方位时,自动停止危险方向的回转。 |
5 | 梯架限幅保护:臂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臂架缓冲保护:可对极限位置以及 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
6 | 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臂架和支腿;上、下车互锁装置:当下车支腿没有可靠支撑地面或下车未调平时,上车一切动作不能执行;当梯架没有落回梯架支架内时,下车一切动作不能执行。当工作斗超过额定载荷时或倾斜超过 7°时报警并切断向危险方向动作。 |
7 | 照明装置:梯架需带有支架照明、梯架照明、工作平台作业照明,对讲系统:转台和工作斗采用非手持式有线对讲系统。 |
(五)工作斗 | |
1 | 平台面积:≥1.3 ㎡。 |
2 | ▲工作斗额定载荷(kg):≥300kg。 |
(六)升降滑斗 | |
1 | 滑斗额定载荷:≥180kg。 |
2 | 滑斗升降最大速度:≥0.8m/s,滑斗驱动型式:液压马达驱动卷扬机,通过滑轮组带动钢丝绳驱动。 |
(七)消防泵 |
1 | ▲消防泵流量:≥40L/s。 |
2 | ▲消防炮最大流量:≥40L/s。 |
(八)消防炮 | |
1 | ▲消防炮(水)最大射程:≥55m。 |
2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45°。 |
3 | ▲消防炮俯仰角角度:≥90°。 |
4 | 消防炮型式:电动控制消防炮、可实现水平回转、俯仰和改变水流形状。 |
(九)其他 | |
1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轮胎配有原装、 原尺寸备胎;随车器材按 GB7956.12-2015 标准中表 2 要求(含选配器材)进行配备。 |
(十)随车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排涝车(大功率大流量排水设备) | |
数量:1 辆 预算:68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底盘 | |
1 | ▲满载质量:≤19000kg。(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2 | 最高车速:≥85km/h。 |
3 | ▲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4 | 排放标准:国 VI。 |
5 | 油箱容积:≥300L,满足水泵运行 6 小时以上。 |
6 | 外廊尺寸(长×宽×高):≤9900×2550×4000mm。 |
7 | 驱动形式:6×4。 |
8 | 制动系统:带防抱死(ABS)功能和 EBS(电控制动系统)、发动机排气制动、前后桥盘式 制动,加速防滑控制(ASR)功能及加热式空气干燥器。 |
(二)驾驶室 | |
1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3 人 。 |
2 | 开门设置:2 门 。 |
3 | 内部配置:设置电动玻璃升降, 空气悬浮式主座椅,环保空调系统。 |
(三)取水系统 | |
1 | 主车水泵额定流量:≥3200m³/h。 |
2 | ▲主车水泵扬程:≥12m。(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3 | ▲取水系统总流量:≥5200m³/h。(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4 | 排水口径≥300mm。 |
5 | 左右旋转作业范围:-180°~180°。 |
6 | 主车水泵最大作业半径:≥8000mm。 |
7 | 最大下探深度:≥6000mm。 |
(四)履带式潜排水机器人(移动泵站) | |
1 | ▲移动水泵越障高度:≥200mm。(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2 | ▲移动水泵爬坡角度:≥30°。(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3 | ▲移动水泵行走速度:≥2km/h。(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4 | ▲两栖履带式移动泵站水泵额定流量:≥1000m³/h。(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5 | 水下作业深度:≥2m,作业最远距离:≥100m。 |
6 | 数量:≥2 台。 |
7 | 最大扬程≥18m。 |
8 | 操作控制系统:无线遥控,无线遥控半径≥100m。。 |
9 | 总质量:≤820kg。 |
10 | 外形尺寸:≤1600*1200*1100(mm)。 |
11 | 动力源需为底盘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驱动。 |
(五)照明系统 | |
1 | 举升操作方式:有线和无线控制。 |
2 | 灯光类型:LED 光源。 |
3 | ▲照明系统总功率:≥150W。(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4 | ▲灯具举升高度:≥6.5m。(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六)供水功能 | |
1 | 具备向消防车供水功能:可通过转 DN80(或 DN65)的分水器,将水从取水系统出水口径分 转至 80 口径(或 65 口径)的水带后输送至消防车上。 |
2 | 具备远程供水系统供水功能:可通过 DN250 转 DN300 的转接头,向远程供水系统直接供水。 |
(七)水带 | |
1 | 材质:采用聚氨酯材质。 |
2 | ▲水带承压:工作压力≥0.3MPa,爆破压力≥1MPa。(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3 | 车载水带总长度:≥120m。 |
4 | 每盘水带长度需≥30m。 |
5 | 另需配备≥120m 的备用水带。 |
6 | 厚度:2.0~2.5mm。 |
7 | 需配备不少于 2 套水带绞盘。 |
8 | 每套水带绞盘可装≥30m 水带,水带软管内径:300±3mm,管壁厚度尺寸:2.3±0.3mm。 |
(八)副发动机 |
1 | 额定功率:≥260kW。 |
2 | 排量:≥8.5L。 |
3 | ▲尾部设有液压升降尾板或折叠爬梯或配备有泵管吊装结构装置,遥控操作。(技术规格 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九)油管绞盘 | |
1 | 车上需配 2 套油管绞盘,液压驱动收放液压油管,每套油管长度 30m。 |
2 | 油管采用液压快换接头与厢体车连接。 |
3 | 液压油管选用:压力管 DN25,回油管 DN32。 |
(十)其他 | |
1 | 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
2 | 基本随车器材按国标要求执行,其他器材投标单位根据车辆情况可进行补充。 |
(十一)随车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随车器材清单。 随车易损件清单。合格证。 跟踪服务卡。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云梯消防车(50 米以上云梯消防车) | |
数量:1 辆 预算:65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质量:≤32500kg。 |
2 | ▲最高车速:≥85km/h。 |
3 | ▲最小转弯直径:左≤23m、右≤22.5m。 |
4 | 最大爬坡度:≥30°。 |
5 | 外廓尺寸:≤13000×2550×4000(mm)。 |
6 | 整备质量: ≤30500kg。 |
7 | 轴距:≥4900+1350 (mm)。 |
8 | 爬梯:车身左右各配置固定爬梯一个。 |
(二)底盘 | |
1 | ▲变速箱型式:自动或手自一体。 |
2 | ▲发动机额定功率:≥330kW。 |
3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4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排放标准:符合国Ⅵ排放标准。 |
(三)支腿 | |
1 | ▲支腿横向跨距:前≤5250mm,后≤5250mm。 |
2 | ▲支腿伸展、支撑并调平的时间:≤33s。 |
3 | 支腿型式:H 型或 X 型。 |
4 | 支腿操作方式:采用自动调平,有应急手动调平机构;支腿保护:坡度大于 5°或出现虚腿,系 统能自动限制支腿动作并报警。 |
(四)臂架系统 | |
1 | ★最大工作高度≥50m。(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2 | ▲最大工作幅度:≥18m。 |
3 | 举升时间:≤90s。 |
4 | 梯架回收时间:≤8.5min。 |
5 | 转台:带水、电、液一体式中心回转装置,任意 360º连续动作;上、下车互锁装置:当下车支 腿没有可靠支撑地面或下车未调平时,上车一切动作不能执行;当梯架没有落回梯架支架内时,下车一切动作不能执行;对讲系统:转台和工作斗采用非手持式有线对讲系统。 |
6 | 照明装置:梯架需带有支架照明、梯架照明、工作平台作业照明。 |
7 | 平台面积:≥1.25 ㎡;工作斗额定载荷:≥300kg(工作斗不喷水状态)。 |
8 | 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 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臂架和支腿;车身防碰撞:臂架在负角度变幅回转时,为了防止臂架碰撞车身,回转到一定方位时,自动停止危险方向的回转。 |
(五)罐体 | |
1 | ▲水罐容积:≥1500L。 |
2 | 罐体内防荡板网格式设置,设纵向、横向防荡板。 |
(六)升降滑斗 | |
1 | 升降滑斗最大承载≥180kg。 |
2 | 滑斗升降最大速度:≥0.70m/s;滑斗驱动型式:液压马达驱动卷扬机,通过滑轮组带动钢丝绳驱动。 |
(七)消防泵 | |
1 | ▲额定工况试验流量 ≥50L/s 。 |
(八)消防炮 | |
1 | ▲消防炮流量:≥50L/s。 |
2 | 消防炮(水)射程:≥65m、消防炮(泡沫)射程:≥60m。 |
(九)其他 | |
1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 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随车器材按 GB7956.12-2015 标准中表 2 要求(含选配器材)进行配备。 |
(十)随车文件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随车器材清单。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举高喷射消防车(45 米以上举高喷射消防车) | |
数量:1 辆 预算:535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质量或总质量(整车):≤42500kg。 |
2 | 外廓尺寸:≤12000×2550×4000(mm)。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405kW。 |
2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3 | 轴距:≥1995+4400+1370mm。 |
4 | ▲最小转弯直径≤27m。 |
5 | 变速器操纵方式:自动、手自一体,排放要求:国 VI。 |
6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 |
(三)上装(臂架系统) | |
1 | ★最大工作高度:≥45m。 |
2 | ★最大工作幅度:≥40m。 |
3 | ▲举升时间:≤175s。 |
4 | 臂架需具备一键展、收功能,臂架需带有喷淋保护系统;臂架操作方式:有线遥控、无线遥控 (选配)、尾部操作面板近控、手动多路阀操作,臂架水炮可联动操作:操纵臂架可同时持续出水,喷射流量不变化。 |
5 | 臂架限幅保护:根据不同的支腿支撑位置,程序自动限制臂架在允许的工作姿态下运动;臂架缓冲保护:可对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
6 | 需带有应急泵:汽油发动机应急泵组一个,臂架应急电控操作:近控面板电控操作,作为遥控 器操作的备份。 |
(四)罐体 |
1 | ▲水罐容积:≥2400L。 |
2 | ▲泡沫液罐容积:≥1400L。 |
3 | 配备外吸泡沫接口及泡沫吸水管,当泡沫罐内泡沫用完,可外吸泡沫。 |
(五)支腿 | |
1 | ▲支腿伸展、支撑并调平的时间≤40s。 |
2 | ▲支腿横向跨距: 前支腿≤9000mm、后支腿≤9400mm。 |
3 | 支腿调平方式:自动和手动调平。 |
4 | 最小展开跨距:≤3.5m。 |
5 | 最小展开跨距时,最大工作幅度需≥25m。 |
6 | 支持任意位置支撑:支腿全展、单侧及任意位置支撑均可。 |
7 | 需带有上下车互锁功能: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离开主支架;臂架离开主支架,支腿不能动作。 |
(六)消防泵及供水管路 | |
1 | ▲消防泵额定工况流量:≥80L/s。 |
2 | 操作方式:水泵支持遥控、近控一键启、停;配备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系统:泡沫混合比例 1-10%。 |
3 | 供水管道末端需设置外接口,通过臂架伸入高层建筑,可迅速建立外部与高层建筑内部的供水 干线,臂架供水管路最大工作压力:≥2.5MPa。 |
(七)消防炮 | |
1 | ▲消防炮额定工况流量:≥80L/s。 |
2 | ▲消防炮(水)最大射程:≥70m。 |
3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90°或(-45°~+45°);消防炮俯仰角角度:俯角<-60°,仰角>30°;消防炮为电动遥控炮,遥控距离超过 100 米。 |
(八)其它 | |
1 | 工作臂末端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实时工况图像传至操作台;车尾视频显示:12 寸及以上高清液晶显示屏;远程遥控功能:集成视频监控、臂架操作、水炮操作、水泵操作等功能,有线遥控 ≥50 米,无线遥控≥150 米,有线/无线可任意切换; |
2 | 遥控器视频显示器:不小于 7 寸高清液晶显示屏。 |
3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随车器材按 GB7956.12-2015 标准中表 2 要求(含选配器材)进行配备。 |
(九)随车资料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排烟消防车 | |
数量:1 辆 预算:520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整备质量:≤28000kg。 |
2 | 外廓尺寸:≤12000×2550×3900mm。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350kW。 |
2 | ▲轴距:≥4500mm+1300mm。 |
3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4 | ▲最高车速:≥90km/h。 |
5 | 驱动形式:6×4,排放标准:国 VI。 |
6 | ▲满载质量:≤31000kg。 |
7 | 制动:配置有电控智能制动系统 EBS;防抱死 ABS 功能;ESP 车身稳定系统;辅助制动 BA(紧急制动时自动增加至最大制动力)可加热式长效压缩空气干燥器;双回路压缩空气制动,恒定制动压力达 10 巴;双缸空压机,压缩空气冷凝检测,前后轮盘式制动,制动间隙自动调 整。 |
(三)排烟装置 | |
1 | ★轴轮式风机流量:≥215m³/s。 |
2 | ▲风机全压:≥1000Pa。 |
3 | 排烟功率:≥200kW。 |
4 | 正、负压导风管自动对接系统:双导风管可同时或分别正、负压工作,对接时间:≤15s,正压送风距离:≥500m(连接排烟管后),负压排烟距离:≥200m(连接排烟管后),配 备排烟管≥200m。 |
5 | 风机控制:智能控制、全智能故障检测功能和一键式操控制功能,当系统参数异常时有声光报警,且控制系统采用两套独立控制模式:控制柜操作和手提箱远程线控操作,均可独立操作排烟系统正常作业。仪表板上设有 1 个液晶显示器,可显示系统工作相关参数,如: 电流、电压、转速等信息。 |
(四)消防系统 | |
1 | ▲水罐容积:≥2000L。 |
2 | 消防泵流量:≥20L/s,细水雾:主风机正压末端设有细水雾环管,环管上安装有不少于 100 个细水雾喷嘴,流量≥15L/s。 |
(五)风机液压升降系统 | |
1 | ▲升降、俯仰和回转机构要求工作高度 :≥4.5m。 |
2 | ▲回转速度 :≥3°/s。 |
3 | ▲回转角度 :≥360°。 |
4 | ▲最小俯角 :≥-30°。 |
5 | ▲最大仰角 :≥30°。 |
6 | 举升推力:≥5000kg。 |
(六)其它 | |
1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
(七)随车资料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 |
数量:1 辆 预算:252 万元 |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
(一)整车 | |
1 | ▲满载质量:≤32000kg。 |
2 | ▲最高车速:≥100km/h。 |
3 | 外廓尺寸:≤10500mm×2500mm×3700mm。 |
(二)底盘 | |
1 | ★发动机额定功率:≥335kW。 |
2 | ▲轴距:≥4500mm+1300mm。 |
3 | 扭矩:≥2300N·m。 |
4 | 比功率:≥10。 |
5 | 驱动形式:6×4。 |
6 | 排放标准:符合国Ⅵ排放标准。 |
7 | ★变速器操纵方式:自动、手自一体。(技术规格书或检验报告响应) |
8 | 所有车桥采用盘式制动器。 |
(三)驾驶室 | |
1 | 座位设置:驾乘员人数:≥2 人。 |
2 | 结构:两开门。 |
(四)上装 | |
1 | 车厢材质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 |
2 | 车厢顶端配有拉梯翻转架,设有双重锁止安全机构,减(缓)冲装置。 |
3 | 器材箱左右两侧及泵房均有铝合金卷帘门,配备拉杆式条锁把手、轻便可靠、噪声小,顶部设有导流槽,装有密封条,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 |
(五)容罐 | |
1 | ▲水罐容积:≥5000L。 |
2 | ▲泡沫液罐容积:≥3000L。 |
3 | ▲干粉罐容积:≥2000L。 |
4 | 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抗腐材料。 |
5 | 型式:外露式。 |
6 | 设备:2 个入口孔;2 个溢流/卸压装置;2 个液位传感器;2 个排污口,2 个外注水口,采用防腐材料,液罐两侧左右各有 1 个 DN80 注水口,配套接口和闷盖。 |
(六)水路系统 | |
1 | ▲消防泵额定工况试验流量:≥100L/s。 |
2 | ▲消防炮流量:≥80L/s。 |
3 | ▲消防炮射程:≥80m。 |
4 | 消防炮水平回转角:≥340°。 |
5 | 消防炮俯仰角: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60°。 |
6 | 控制方式:电控。 |
7 | 最大真空度:≥85kPa。 |
8 | 引水时间:≤80s。 |
9 | 吸水深度:≥7m。 |
10 |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比例 1-10%,电脑自动调节。 |
11 | 材质:采用防腐钢管材质。 |
12 | 吸水管路:水泵后端设有 DN200mm 进水口,配不锈钢滤网,内扣铝合金闷盖。 |
13 | 出水管路:设有 4 个 DN80 mm 标准出液口,安装阀门、接口和闷盖。液罐后封板有 1 个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车顶部设有 1 个 DN125mm 消防炮管路。 |
(七)干粉系统 | |
1 | ▲干粉炮最高工作压力:≥1.4MPa。 |
2 | 干粉炮射程:≥40m。 |
3 | 干粉炮水平回转角:≥360°。 |
4 | 干粉炮俯仰角 :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60°。 |
5 | ▲有效喷射速率:≥30kg/s。 |
6 | ▲剩粉率:≤15%。 |
7 | 干粉卷盘长度:≥40m。 |
8 | 干粉卷盘射程:≥12m。 |
(八)氮气系统 | |
1 | 工作设计压力:≥15MPa。 |
2 | 氮气瓶容量:≥800L。 |
3 | 设备:安装有减压器、安全阀、排气阀、压力表等。 |
4 | 气瓶存放在独立支撑上,有特殊的夹紧装置,易于拆装。 |
(九)控制系统 | |
1 | 结构:采用泵系集成式控制系统,由液晶显示屏及按钮组成。 |
2 | 性能:车辆配置各类型控制模块,对各消防部件全电控操作,采用 PLC 智能化控制;控制面板上所有按钮、开关和指示灯均标注有中文标牌。显著位置设有管路布置图及操作、维护说 明。面板采用防水防尘设计模式,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 |
3 | 设备:控制面板装有真空表、压力表、转数显示、水位显示、泡沫液位显示、手油门、急停 开关、取力器控制开关、罐注水开关、泡沫比例调节开关、冲洗开关等。 |
(十)其他 | |
1 | 交车时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有关要求。 |
2 | 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最新车辆喷涂标识规定对车身进行喷涂。 |
3 | 轮胎配有原装、原尺寸备胎。 |
(十一)随车文件 | |
1 | 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质量保修卡。 底盘合格证。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 随车器材清单。 消防车合格证。 消防车跟踪服务卡。消防车交接清单。 车上阀门、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全图、水路图、电路图(各附中文)。其他:整车参考外形图、结构图、效果图。 |
通信指挥消防车 | ||||
数量 :2 辆 预算:196 万元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技术需求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 | 车辆底盘 | |||
1 | 底盘 | ▲发动机最大功率(kW) :≥280(检验报告响应) | 辆 | 1 |
2 | ▲外形尺寸(mm)≥5900×2080×2400(mm)(检验报告响应) |
3 | ▲总质量(kg):≥3100(检验报告响应) | |||
4 | 发动机排量(ml):≥ 3400,发动机燃油及排放标准汽油/国 6,额定载客 (含驾驶员)≥4, | |||
5 | 驱动:4x4 | |||
6 | 轴距(mm):≥3600 | |||
二 | 安全警示系统 | |||
7 | 警灯警报器 | 工作电压范围 DC10.5-14.5V,输入电流≥35A,灯控数量≥2;灯控电流≥ 10A*2,输出功率≥600W,输出阻抗≤11Ω*4,警音频率范围 500Hz-1850Hz; | 套 | 1 |
8 | 爆闪灯 | 工作电压:DC10.5~14.5V,工作电流≤5A;警灯功率≥30W,光源形式:大功率 LED;温度范围:-40℃~+50℃,闪烁模式≥6 种; | 套 | 1 |
9 | 倒车后视系 统 | 含后 360 度全景视摄像头、显示屏、倒车雷达 | 个 | 1 |
三 | 车辆改制 | |||
10 | 箱体制作 | 采用钢骨架、铝蒙皮结构,外蒙皮与车身接合部铆接加密封胶密封,防腐防 锈等处理。具备霉菌试验、盐雾试验、湿热试验报告(投标时提供 CNAS 或 CMA 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予以佐证)。 | 项 | 1 |
11 | 车顶平台 | 1.采用不锈钢骨架焊装,表面铺装花纹铝板,接缝处采用进口防水胶严格密封; 2.焊接好的部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调整,检验合格的平台骨架需要在车顶试安装并配做平台外蒙皮,平台外蒙皮采用≥2mm 厚花纹铝板拼焊; 3.平台表面要求外形美观、满足使用强度要求,并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 4.接缝处采用进口防水胶严格密封,作防水处理。经过防雨密封实验; 5.制作的平台每平方米承重大于 180KG,保证车顶能同时承载 4 个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且不能变形。 | 项 | 1 |
12 | 后开门 | 后开门采用模具成型,双层结构,与车身弧度配合,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 防水、防尘。 | 个 | 1 |
13 | 车体加强 | 加强材料采用优质厚钢板将原车车体与厢体连接,同时通过设备墙骨架将车 身xx骨架焊接为一个整体 | 项 | 1 |
14 | 车内机柜 | 采用≥1.5mm 钢板制作,整个柜体数控机床加工,连接处采用二氧保护焊焊接,表面喷塑处理,机架与车体采用橡胶减震垫连接,增强机柜内设备的抗 震性。配备托架、开孔板、面板、接地排、接线排、装饰钉、开孔通风板。 | 个 | 2 |
15 | 车身喷漆 | 按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 求执行 | 项 | 1 |
16 | 旋转座椅 | 拆除第 2 排座椅安装 2 个旋转座椅 | 个 | 1 |
17 | 折叠工作台 | 正副驾驶座椅后安装翻折桌 | 个 | 1 |
18 | 车内装修 | 整车采用细木工板做基层,表面粘贴环保阻燃壁毡,机柜镶嵌木工线条,贴皮,颜色与整车协调,所用胶采用环保产品,后舱采用花纹铝板铺设,防水防潮,耐磨。整车内饰定制。装潢板材要求:甲醛释放量≤0.2mg/L,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2800 MPa,握螺钉力(板面)≥1000N,握螺钉力 (板边)≥800N。提供木器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用胶采用 环保产品,甲醛和苯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车应采用水性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项 | 1 |
19 | 车内地板 | 操作区铺 PVC 胶革地板,设备区铺花纹铝板 |
20 | 太阳膜 | 车窗贴太阳膜(前档除外) | 项 | 1 |
21 | 综合布线 | 车内布线整齐、合理、安全、可靠,电源线与信号槽分开,保证线间无干扰,接线头有标识,并与说明书对应,便于以后检修。含电源线、控制线、天馈 线、接插件、线槽等,采用分类布线原则,充分考虑 EMC 性能。 | 项 | 1 |
22 | 信号接口箱 | 制作信号接口箱,内部安装标准信号接口板(接口板由数控机床加工制成, 表面喷塑处理)。 | 项 | 1 |
23 | 车内照明 | LED 芯片、12V、功率≥5W、照度≥200LUX | 项 | 1 |
24 | 其他 | 全车设备固定连接结构件制作,紧固件、密封胶等辅料消耗。 | 项 | 1 |
25 | 顶置空调 | 制冷功率≥3000W,制热功率≥3600W | 台 | 1 |
四 | 整车要求 | |||
26 | ▲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应设置防雷措施,车厢及通信设备应有接地装置。(检验报告响应) | |||
27 | 维修性便利性:针对在保养或维修时需拆卸的零、部件,须采用可拆卸,可重复使用的连接件,相关连接 件不能采用焊接、铆接等方式固定。 | |||
五 | 安全性 | |||
28 | ▲安全性:消防车外表面符合 GB 20182 的规定并没有尖锐突出物和锐利的边缘。消防装置操作区域周围 没有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的物品、热源(检验报告响应) | |||
六 | 防雨密封性能 | |||
29 | ▲防雨密封性能:消防车应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能,驾驶室、乘员室、放置电气设备或需防水器材的器材箱(若无法确定器材箱内的器材类型,则此器材箱的防雨密封性应与放置防水器材的器材箱相同)和装有 电气设备的泵房不应漏水,警灯和频闪灯不应进水。 | |||
七 | 供配电分系统 | |||
30 | ▲配电箱的防护等级:配电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GB 4208-2008 规定的 IP 22 的要求(检验报告响应) | |||
31 | ▲可靠性要求:开启通信指挥车所有用电设备,发电机(组)、通信设备、车载多媒体系统、空调系统、车载照明等设备连续运转 12 h,所有设备应工作正常开启通信指挥车所有用电设备,发电机(组)、通 信设备、车载多媒体系统、空调系统、车载照明等设备应连续运转≥ 12 h,所有设备应工作正常(检验 报告响应) | |||
32 | UPS | UPS 电源提供通信设备用电不低于 1 小时; | 台 | 1 |
33 | 在线式 UPS;车载加固型, 含 UPS 电源监控及告警装置;UPS 额定容量≥ 3KVA UPS 电源效率≥95%;电池组采用免维护电池;适应温度(-35-45℃); 安全防爆;无游离电解液,侧倒 90 度仍能使用。 | 台 | 1 | |
34 | 发电机组 | 用于灾害事故现场或现场指挥部各类应急指挥与应急通信装备供电,风冷汽 油发电机组输出功率(KW)≥5.0,发电机独立油箱≥50L,发电机尾气经车身尾部排出。 | ||
35 | 便携式交直流电源 | 输出电压种类不少于 220V/5V/12V/24V;最大输出电流≥10A;功率:≥1000W;电池容量≥40AH 重量要求:电源箱重量≤12kg;防护等级:≥IP67。保护 功能:短路、过载、过温、过压、过流、欠压等;工作温度:工作温度:-20℃ ~65℃;显示屏:包括(显示电池闪烁符号;显示数值电量百分比;显示电 池组实时电压;显示充放电功率;显示充放电时间) | 台 | 1 |
36 | 配电箱 | 有电压、电流和频率显示,开关分别控制设备用电,以及维修、照明等; | 个 | 1 |
37 | ▲配电箱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检验报告响应) |
38 | 供电系统防雷 | 单相电源避雷器;交流工作电压≥230/400V 或 120/208V;暂态过电压: 400Vac;响应吋间:≤25ns;电压保护水平:≤0.9kV;短路耐受电流≥25kA;接地故障断路器型式不少于 Sj 型或延迟型。 | 项 | 1 |
39 | 全车接地系 统 | 汇合接地;配接地桩、接地线 | 项 | 1 |
40 | 电源线缆盘 | 便携式手动线缆盘,线缆长度≥50 米线 | 个 | 1 |
41 | 电源接口 | 内部、外部的电源接口面板不少于 3 套 | 个 | 1 |
42 | 辅件 | 车内配置紧固件、联接接头不少于 1 套 | 项 | 1 |
八 | 无线通信分系统 | |||
43 | ▲通信设备要求:通信指挥车配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合 GB 9159 的相关规定。(检验报告响应) | |||
44 | ▲通信设备要求:通信指挥车配备的移动通信设备应符合 GB 15842 的相关规定。(检验报告响应) | |||
45 | ▲通信设备要求:消防车载电台与消防手持电台的通讯距离≥ 3000 m。消防手持电台之间的通讯距离≥ 500m。(检验报告响应) | |||
46 | 数字集群对讲车载台 | 具有无线电发射型号核准证,支持数字常规、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集群工作模式,可在不重启条件下自由切换模式,切换完成后可正常工作,工作频率:350MHz-400MHz,具备野外手动写频、改频,满足不同频率环境下的调整使用;每套均提供写频线和写频软件,配置深圳专用加密卡,可无缝接入深圳消防 PDT 数字集群系统; 信道容量:≥1000; 信道间隔: 25KHz/12.5KHz;射频最大输出功率:≥25W;卫星定位方式:同时支持 GPS/北斗/GPS+北斗,三种模式可在终端本地菜单中切换;在通信过程中能够显示相对方位和距离;防护等级≥IP54 ;满足 GJB 150A-2009 环境试验标准要求,在低温-25℃、高温 60℃的环境下至少工作 2h;手咪:全键盘手咪,具备独立 PTT 按键、独立紧急报警按键且可编程按键数量不少于 4 个;全套 包含车台,吸盘天线等及安装。 | 台 | 1 |
47 | 数字集群对讲手持台 | 支持接入语音自组网基站,支持接入 350M 通信网;可根据深圳消防无线对讲频点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对讲机初始配置,无缝接入深圳消防 PDT 数字集群系统,频率范围:350-400MHz,发射功率:1~3.5W;支持智能降噪、喇叭导水功能,配置深圳专用加密卡;工作时间:≥12 小时;防护等级:≥IP68; 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ib IIB T3 Gb 和 Ex ibD 21 T155℃ Db。 | 台 | 4 |
九 | 便携通信采集系统 | |||
48 | 高清摄像机 | 光学变焦≥30X,具备防抖功能;不少于 1 路 HDMI 视频输出,分辨率≥1080P,帧速≥60fps;单电池续航≥4h,存储容量≥256GB,配备 2 块电池、1 块备用 256G 存储卡、车载充电器、三脚架;支持夜视功能、支持红外摄像功能;配备防水等级≥IP67 的携行箱包。 | 台 | 1 |
49 | 天通卫星手机 | 具有位置上报功能;卫星话音速率≥1.2kbps/2.4kbps/4kbps;支持地面全网通功能;具有北斗定位功能和 GPS 定位功能;具有 SOS 一键救援功能;电池性能:电池容量不低于 4500mAh,卫星通话时间不低于 8 小时,卫星待机时间不低于 72 小时。外部接口:不少于 Micro USB、耳机、扩展 SD 卡接口。满足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要求,需提供 IP68 证书证明材料。使用温度范围: -20°C 至 +60 °C,存储温度:-40~ 80°C,需提供测试报告。 产品必须通过工信部要求的 CCC、型号核准证和入网证书,需提供证书。提供户外 便携式工具箱套装,包括但不限于车载全向天线、蓝牙拨号器、手持全向天 | 台 | 1 |
线、备用电池,以及机头标配的配件如充电器、数据线、耳机。天通卡基础 语音包年套餐≥1 年,含语音≥1500 分钟/年,短信≥300 条/年。 | ||||
十 | 随车资料 | |||
50 | 随车资料 | 底盘使用说明书;底盘质量保修卡;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工信部车型备案公告;通信指挥消防车整车合格证、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底盘号码拓印件;消防车交接清单;随车装备清单。 | 套 | 1 |
十一 | 随车器材 | |||
51 | 灭火器 | ≥2kg | 个 | 1 |
52 | 随车工具 | ≥35 件套,至少具备以下规格工具,尖嘴钳 6- 8 寸不少于 2 把,斜嘴钳 5- 6 寸不少于 2 把,一字型螺丝批刀杆长度 100-200mm 不少于 5 个,十字形螺丝批刀杆长度 100-200mm 不少于 5 个,L 形内六角扳手 1.5-10mm 不少于 5把,外热式长寿电烙铁,功率≥30W 1 把,便携式焊锡丝 1 个,便携式烙铁 支架 1 个,尖头镊子 长度≥125mm 1 个,电工剪长度≥138mm 1 个,测电 笔长度≥145mm 1 个,全塑吸锡器 1 个,电工胶布不少于 10 个。 | 套 | 1 |
1.投标人提交所投车辆的检验报告(如需提供),作为车辆技术参数打分的依据。认证证书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证书;整车检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对。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交货时间:所投车辆为国产底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交货;所投车辆为进口底
盘的,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月内交货;投标时须在《投标报价总表》明示。 4.售后服务
(1)供应商保证其自身具有销售、供货资格,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销售资质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地区独家销售权,产品独家销售权等,且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瑕疵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的要求。
(2)供应商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
(3)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供应商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供应商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的剩余保修期不短于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4)免费质保期:供应商提供整车(含车内和改装设备)不少于 1 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
(5)保修期:质保期后,由供应商提供不少于 5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收取额外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不负责免费保修:
采购人不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采购人擅自改装货物;
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终身维护期: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正常服役期内终身维护,继续提供维修、零配件供应等服务,提供终身维护期内的xx备品保障服务(相关备品备件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人工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标供应商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供应商必须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告电话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标准:2000 元/次,累计计算),且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第三方处理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遇不可抗力,不能按规定到达维修地点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说明原因。终身维护期内,供应商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的目录和年度价格清单,且保证供应价格符合市场价标准,如采购人向供应商单独订购零配件,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一定的优惠。国产零配件的供应时间不得长于 10 天,进口零配件不得长于 30 天。
(8)供应商应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退货、更换等,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供应商拒绝送检的,采购人可自行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以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0)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采购人所在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不限于维修办公场
地,并具有取得授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零配件库存。供应商须委托授权采购人维修中心,对其广东省内销售的产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11)本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为采购人的联勤联动单位,应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可建立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处置,要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进行应急供应、技术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抢修等应急服务,采购人仅承担上述行动中产生的灭火药剂的费用以及消防装备器材损耗(如有)的维修费用。
(12)技术成果归属: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新的技术成果的(双方先应根据惯例常识判断是否为新产生,不能对判断结果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未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权利证书的即为新产生的标准适用),其相应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在未征求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及相关信息,否则相关收益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另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致使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具体金额不超过采购人住所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的 2 倍)、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
5.培训及技术服务要求
(1)交货后,供应商为采购人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采购人掌握相应的技能为止,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普通消防车辆不少于 1 天,新型车辆、特种车辆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普通器材培训不少于半天,新型器材、特种器材培训时间不少于 1 天。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双方协商安排。培训后形成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存档。
(2)供应商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采购人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和培训,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保存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采购人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支付剩余款项的退还凭证。如供应商已与采购人设立的维修中心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供应商至少每半年与维修中心开展一次技术交流活动,并采取派人现场培训或入厂培训的方式对维修中心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参数进行响应,不得将采购文件需求直接复制作为投标文件响应需求,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参数(如≥、≤等范围值的参数),投标人的投标方案须明确,
未明确的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核心配件品牌型号、产品照片、三视图和主要设计示意图或三维立体图等。
(2)所报货物的技术需求须真实,所交货物与技术需求响应表一致。
(3)消防车制造商应提供所投车型的车辆改装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标准、车辆各主要部件匹配性等。方案应合理、完整、可行,能充分体现制造商的技术先进性优及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强等特点。改装方案应结合用户使用需求进行分析和设计,着重从部件选型、改装技术、工艺特色等方面入手,详细介绍所投产品的改装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在业内达到的技术水平。列举所投产品以往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故障率等,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判方案是否采用行业内领先技术,对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可靠性是否有正面影响。
(4)本需求中出现的工艺、材料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不作为限制性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货物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所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加工设备和生产能力,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图片或照片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组,应提供制造商的主要生产设备的图片或照片等证明材料。
7.报价要求
投标总报价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邀请采购人实地考察生产进度及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的一切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向中标人支付投标总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8.合同签订
x项目由用户单位(具体使用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办理款项支付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签订合同时发现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执行。
9.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条款“5.2 货物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10.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条款“7.付款方式”付款。 11.负面清单
(1)负面清单 1:2019 年-2021 年应急管理部或消防救援局通报消防产品事故或资料造假供应商情况统计表
(2)负面清单 2:2019 年-2021 年因延期交货、验收三次不合格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
下属单位处罚供应商情况统计表
(3)负面清单 3:2019 年-2021 年因投标人原因合同无法履行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处罚情况统计表
(4)负面清单 4:2021 年度消防产品(灭火救援装备物资)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5)负面清单 5:2021 年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弃标情况统计表
负面清单 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涉及装备名 称 | 原因 | 通报时间 |
1 | 赛默廷有限公司 (Sammutin Oy) | 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首南站登高 平台消防车工作斗倾覆事故质量问题的通报 | 应急消 〔2021〕107 号 | 192TF 登高 平台消防车 | 工作斗倾覆 | 2021.06 |
2 | 芬兰威马消防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 消防救援局关于对信访反映威 马公司不合格消防车流入消防救援队伍核查情况的通报 | 应急消 〔2021〕11 号 | 举高类消防车 | 违反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 2021.01 |
2019 年-2021 年应急管理部或消防救援局通报消防产品事故或资料造假供应商情况统计表
负面清单 2:
序号 | 被处罚供应商 | 合同号 | 装备名称 | 处罚时间 | 实施处罚的单位 |
1 | 山推抚起机械有限公司 | 16-197 | 26 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2019.7.8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2 | 深圳航天广宇工业有限公司 | 16-139 | 15 米高喷泡沫消防车 | 2019.8.12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3 | 广州创科消防救援技术有限公司 | ZQXF2018-0 04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2019.12.20 |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
4 | 扬州江亚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18-035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2020.7.31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5 | 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19-071 | 动中通卫星车等消防车辆 | 2021.2.18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6 | 广州普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7-158 | 有机磷降解酶 | 2021.4.20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7 | 广州越秀金信贸易有限公司 | 18-157 | 大型方舱通信指挥车 | 2021.4.20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8 | 四川森田消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名称)/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 有限公司(现名称) | 13-171 | 双向行驶隧道专用A 类排烟消防车 | 2021.8.13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9 | 江苏振翔车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9-260-1、 19-260-2、 19-204-2、 19-260-4 | 宿营车 | 验收三次不合格,正在追究违约责任 | 江门、揭阳、潮州、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10 | 广东神盾特种科技有限公司 | ZQXF2020-0 20 | 机动橡皮艇;水域救援 专业背包;冲击钻;移动式排烟机。 | 验收三次以上 不合格,签订处罚的补充协议。 |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19 年-2021 年因延期交货、验收三次不合格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处罚供应商情况统计表
负面清单 3:
序号 | 被处罚供应商 | 合同号 | 装备名称 | 处罚时间 | 实施处罚的单位 |
1 | 山推抚起机械有限公司 | 16-133 | 2 辆 32 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已确定违约,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责 任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2 | 山推抚起机械有限公司 | 16-133 | 2 辆 60 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 已确定违约,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责 任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3 | xx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XXXXX0000X G006 | 5 台泡沫车、1 台宣传车 | 已确定违约,由 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 | 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 |
4 | 深圳市渥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0WP0500 1 | 海豹水陆两栖车 | 逾期未交付,签订合同解除协 议。 |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
5 | 深圳市恒升森林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UHO2020-SZ D0824 | O 型钩 | 未按合同要求完成 O 型钩供 货。 |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19 年-2021 年因投标人原因合同无法履行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处罚情况统计表
负面清单 4:
序号 | 被抽查单位名称 | 抽样单位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1 | 弥勒市消防救援大队 |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呼救器 | RHJ60/A | 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防水性能、报警声强、冲击试验 |
2 | 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呼救器 | RHJ500 | 北京鹏xxxx救援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防水性能,报警声强,冲击试验 |
3 | xx市消防救援支队 | 黄石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呼救器 | RHJ240 | 弗瑞消防安全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报警声级强度,冲击试验 |
4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中队寿县大队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头盔 | FTK-B/A | 黄山市建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电绝缘性能 |
5 |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头盔 | FTK-Q/A | 江苏祥宏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电绝缘性能 |
6 | 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 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 | 安全钩 | OVAL XL LOVK Ref.2123 | 泰州市开发xxx消防装备厂 | 不合格 | 开口闭合状态时,长轴方向的破断强度 |
7 | xx市消防救援支队 | xx市消防救援支队 | 安全钩 | K4080 | 西安索乐克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开口闭合状态时,长轴方向的破断强 度 |
8 |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手套 | Ⅱ | 泰州鸿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刺穿力、整体防水性能 |
9 |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手套 | 2-A | 泰州忠茗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整体防水性能 |
10 |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库房) |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SW210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1 |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DF1013 | xxx(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2 | 巴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 巴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I300/ HR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3 |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 巴彦淖尔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Q6012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4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亦庄消防救援站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TBF907C |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5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亦庄消防救援站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AD308E-F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6 | 龙泉消防救援站 | 北京市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F9005 | 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7 |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 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HZG1866A | 湖北海智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8 |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SW2300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19 |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SW210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0 | 崇信县龙泉消防救援站 | 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1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1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装备科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1 0 |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021 年度消防产品(灭火救援装备物资)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2 |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保障科战勤保障库 |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1 0 |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3 |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 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Q4100 | 温州市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4 | 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佛山市南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B AD202E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5 |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Y J | 温州市亿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6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泾源大队泾河消防救援站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J W7302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7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泾源大队泾河消防救援站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I300/ RJW7102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8 |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H SG1200 | 华士光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29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0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B 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1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Ⅰ 300/HR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2 | 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 | 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XD6011A | 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3 |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B 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4 | 承德市双滦区消防救援大队 |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承德支队双滦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Y J7620A | 亿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5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6 | 贺州市八步区消防救援大队 | 贺州市八步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1 0 |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7 | 衡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衡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W210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8 |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 |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I300/ BJQ6070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39 |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Ⅰ 300/HR |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0 | 焦作市消防救援支队 | 焦作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B 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1 |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装备处 | 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SW210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2 |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两江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J W7302A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防护等级 |
43 |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RD-P270/A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4 | 那曲市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 | 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B JQ730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5 | 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 仁寿县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ZC6012 | 温州正超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6 | 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7 |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J W7302A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防护等级 |
48 | 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丹南路特勤站 | 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SW2013 | 惠州市创舰实业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49 |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 |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 | BJF9003 | 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灯具 | |||||||
50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HL6703 | 温州华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1 | 商务园消防站 | 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I/600 /JW7627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2 | 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 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DF1013 | xxx(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3 |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处 |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SI300/ BJQ6071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4 |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 | 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H SG1200 | 华士光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5 | 徐州新玺业商贸有限公司 | 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YJ7620/7620 A | 亿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6 |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JQ6070C | 晶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7 |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RD-P270/A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8 | 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装备科 | 营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BAL1100 | 湖北奥克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标志 |
59 |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 消防员照明灯具 | FD-FBP240/S ZSW2103 | 深圳市尚为照明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防护等级 |
60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中队 | 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RJX-25B | 宁海县橡胶制品六厂 | 不合格 | 抗穿刺性能 |
61 | 淮北市消防救援支队 | 淮北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RJX-D25A | 广东湘大伟博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2 |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 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RJX-Z1B | 安徽登云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3 |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科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RJX-D25A | 东莞市湘大伟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4 | 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 |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RJX-D25A | 东莞市湘大伟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5 | 池州市贵池区清溪消防救援站 | 池州市贵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RJX-D25A | 东莞市湘大伟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6 | 海西州消防救援支队后勤保障科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DTQX-Ⅱ | 东台市德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靴底抗刺穿性能 |
67 | 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龙潭湖消防救援站 | 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靴 | SVY53H3-CH | 青木安全鞋制造株式会社 | 不合格 | 电绝缘性能 |
68 |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 |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25-80-25-涤 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 | 泰州市神龙消防水带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爆破压力 |
69 | 邯郸消防救援支队 | 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20-65-20-涤 纶长丝/涤纶长丝-聚氨酯 | 河北成铭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附着强度 |
70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接口 | KDK65Z | 江苏金鼎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1 | 济南(历下)国际人才创新中心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x扣式接口 | KD65 | 南安市启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2 | 济南万达城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x扣式接口 | KD65 | 南安市贵顺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水压性能 |
73 | xxx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姚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 x扣式接口 | KD65 | 福建南安广鲸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4 | 中源科技大厦 |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 x扣式接口 | KD65 | 上海鲸鱼消防水带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5 |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后勤装备科 |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Ⅱ80/65× 2-2.5 | 兴化市兴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水压强度 |
76 | 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Ⅱ80/65× 2-2.5 | 兴化市泰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7 |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Ⅱ80/65× 2-2.5 | 芜湖中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8 |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处 |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Ⅲ80/65× 3-2.5 | 芜湖中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79 |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Ⅱ65/65× 2-2.5 | 兴化市兴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水压强度 |
80 |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Ⅲ80/65× 3-2.5 | 兴化市兴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水压强度 |
81 |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 | 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Ⅱ80/65× 2-2.5 | 兴化市泰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82 | 铜陵市消防救援支队天山大道特勤站 | 铜陵市消防救援支队 | 分水器 | FⅢ80/65× 3-1.6 | 兴化市泰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密封性能 |
83 | 思南县书昶消防器材服务部 | 思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LZ30 | 湖南三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84 | 方亿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石家庄xx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LZ30A | 广东皓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85 | xx市阳光医院 | xx市消防救援支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广东皓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86 | 镇江华谊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镇江市京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 | 广东昇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材料阻燃性能 |
87 | 东晟日鑫(遵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遵化市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 | 唐山普达防护用品厂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88 | 贵南县液化气站 | 贵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湖南三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材料阻燃性能 |
89 | 福州xx广场C 区 |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唐能消防科技(佛山)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0 | 河南省辉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广东皓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1 | 福州圆融实业有限公司 (隆恒财富酒店) |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郴州民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2 | 山东睿园酒店有限公司 (xx豪泰) |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 | 广州市持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3 | 重庆沁悦酒店有限公司 | 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湖南三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4 | 无锡挹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 | 广东昇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5 | 海南省托老院 | 海口市秀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广东皓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6 | 通化市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通化市东昌区消防救援大队 |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 TZL30A | 广东皓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一氧化碳透过浓度 |
97 | 九江支队锦绣路消防救援站 |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登高消防车 | DG32 型 | 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辅助动力源回收功能中汽油机化油器漏油、梯斗上升后 高度显示不正常 |
负面清单 5:
2021 年以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弃标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弃标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包组 |
1 | 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 |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二) |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城市主战车)、 照明消防车 | 包 5、 6 |
2 | 江西鼎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 消防安全腰带和手套 | 包 4 |
3 | 武汉市鑫立泰应急救援有限公司 | 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包 3 |
4 | 广东穗益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及消防器材项目 | 器材消防车(卫星通信器材运输车) | 包 1 |
5 | 安徽阿莫斯流体技术有限公 司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 年排涝装备 采购项目 | 排涝车 | 包 2 |
附件:
灭火类消防车常用备件清单
序号 | 备件部位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底盘备件 | 机油格 | 1 | 个 |
2 | 柴油格 | 1 | 个 | |
3 | 油水分离器 | 1 | 个 | |
4 | 空气干燥瓶 | 1 | 个 | |
5 | 空气格 | 1 | 个 | |
6 | 空调格 | 1 | 个 | |
7 | 方向机滤芯 | 1 | 个 | |
8 | 上装备件 | 按钮开关 | 1 | 个 |
9 | 器材门胶条 | 1 | 条 | |
10 | 卷帘门滚筒 | 1 | 条 | |
11 | 器材门拉带 | 1 | 条 | |
12 | 踏板灯 | 1 | 个 | |
13 | 爆闪灯 | 1 | 个 | |
14 | 车外照明灯 | 1 | 个 | |
15 | 上装保险丝 | 1 | 个 | |
16 | 真空泵保险 | 1 | 个 |
抢险救援消防车常用备件清单
序号 | 备件部位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底盘备件 | 机油格 | 1 | 个 |
2 | 柴油格 | 1 | 个 | |
3 | 油水分离器 | 1 | 个 | |
4 | 空气干燥瓶 | 1 | 个 | |
5 | 空气格 | 1 | 个 | |
6 | 空调格 | 1 | 个 | |
7 | 方向机滤芯 | 1 | 个 | |
8 | 上装备件 | 按钮开关 | 1 | 个 |
9 | 器材门胶条 | 1 | 条 | |
10 | 卷帘门滚筒 | 1 | 条 | |
11 | 器材门拉带 | 1 | 条 | |
12 | 踏板灯 | 1 | 个 | |
13 | 爆闪灯 | 1 | 个 |
国产登高平台消防车常用备件清单
序号 | 备件部位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底盘备件 | 机油格 | 1 | 个 |
2 | 柴油格 | 1 | 个 | |
3 | 油水分离器 | 1 | 个 | |
4 | 空气干燥瓶 | 1 | 个 | |
5 | 空气格 | 1 | 个 | |
6 | 空调格 | 1 | 个 | |
7 | 方向机滤芯 | 1 | 个 | |
8 | 上装备件 | 工作斗位置传感器 | 1 | 个 |
9 | 支腿横缸检测传感器 | 1 | 个 | |
10 | 支腿软退报警传感器 | 1 | 个 | |
11 | 角度电位器 | 1 | 个 | |
12 | 小臂长度传感电位器 | 1 | 个 | |
13 | 工作斗接近开关 | 1 | 个 | |
14 | 上车控制手柄 | 1 | 个 | |
15 | 垂直腿液压锁 | 1 | 个 |
国产云梯消防车常用备件清单
序号 | 备件部位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底盘备件 | 机油格 | 1 | 个 |
2 | 柴油格 | 1 | 个 | |
3 | 油水分离器 | 1 | 个 | |
4 | 空气干燥瓶 | 1 | 个 | |
5 | 空气格 | 1 | 个 | |
6 | 空调格 | 1 | 个 | |
7 | 方向机滤芯 | 1 | 个 | |
8 | 上装备件 | 工作斗位置传感器 | 1 | 个 |
9 | 支腿横缸检测传感器 | 1 | 个 | |
10 | 支腿软退报警传感器 | 1 | 个 | |
11 | 角度电位器 | 1 | 个 | |
12 | 小臂长度传感电位器 | 1 | 个 | |
13 | 工作斗接近开关 | 1 | 个 | |
14 | 上车控制手柄 | 1 | 个 | |
15 | 垂直腿液压锁 | 1 | 个 |
序号 | 备件部位及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底盘备件 | 机油格 | 1 | 个 |
2 | 柴油格 | 1 | 个 | |
3 | 油水分离器 | 1 | 个 | |
4 | 空气干燥瓶 | 1 | 个 | |
5 | 空气格 | 1 | 个 | |
6 | 空调格 | 1 | 个 | |
7 | 方向机滤芯 | 1 | 个 | |
8 | 上装备件 | 大臂长度传感电位器 | 1 | 个 |
9 | 支腿横缸检测传感器 | 1 | 个 | |
10 | 支腿软退报警传感器 | 1 | 个 | |
11 | 角度电位器 | 1 | 个 | |
12 | 小臂长度传感电位器 | 1 | 个 | |
13 | 上车控制手柄 | 1 | 个 | |
14 | 垂直腿液压锁 | 1 | 个 | |
15 | 水炮控制电机 | 1 | 个 |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中标金额 (百万元) | 1 以下 | 1-5 | 5-10 | 10-50 | 50-100 | 100-1000 | 1000 以上 |
x率 | 1.5% | 1.1% | 0.8% | 0.5% | 0.25% | 0.05% | 0.01% |
2.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中标价须包含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账户为准),该费用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并打七折):
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 400 万元,采购代理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400-100)万元×1.1%=3.3 万元收费=(1.5+3.3)*0.7=3.36 万元
3.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账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账号为准。
x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日历日。三、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开标、评标、定标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2.1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5 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完成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已完成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 x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完成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 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广州石牌支行
账号:3602098619200378121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619366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编号:DXZB-2022GPA0236 包组: 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上述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款项的转账)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采用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格式;
②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七份,且投标文件不得按包组进行分开编制。电子文件 1 份。(电子文件为 U 盘或光盘介质,采用 Word 和 PDF 格式,Word 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PDF 内容必须是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含盖章、签署),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范围有缺漏和存在重大偏差,甚至存在欺诈行为时,将提请财政部门取消中标人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附: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
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619366;邮编:5106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699 号广东港澳中心 402 室;附: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质疑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备注: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包组号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1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采购人主管单位投诉。
3.2 采购人主管单位: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xx 0000 x、0000 x受理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附: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
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
地 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 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政府采购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将
会记录各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公开和备案时间,作为通报的依据。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3.1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 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采购方将把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无息退还中标人。
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
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 审。
2.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5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权重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所有包组 | At=70% | Ap=30% |
3.2 技术商务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3.3 价格评审
3.3.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货物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包组除外:
1)投标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为 10%),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3.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3.3.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所有包组: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
3.4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5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财政部。
4.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包组如果有效投标人 3 至 9 家,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如
果包组有效投标人 10 家(含本数)以上的,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当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3.3.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4.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发布中标结果
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查项目 | 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 | |
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 | |
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 |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 | |
况)。 | |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 | |
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 |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 |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 |
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
资格性审查 |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 |
相关证明资料)。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 |
(包组)投标。 | |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 | |
本项目投标。 | |
6.所有包组的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 |
7.包 1 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 | |
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包 3 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 | |
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 |
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 |
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 |
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 |
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各包组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各包组的采购预算。 |
2.对标的货物、设备没有报价漏项。 | |
3.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
4.未以进口产品投标。 | |
5.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7.“★”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8.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
9.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
10.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11.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适用于各包组)
内容 | 评审细则 | 评分范围 | 分 值 |
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每项技术参数指标进行逐条响应: | |||
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指标项,正(无)偏离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可证实 | |||
(需求中另有要求的除外)的指标一项得 2.5 分,整车检验(试验)报告无法证实 | |||
或负偏离的指标得 0 分,共 30 分。投标人须提交完整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 | |||
并在相应指标作出标记(例如用红色方框标记),未做标记可能导致的漏评风险由 | |||
投标人承担,评审委员会可视为不满足。(适用于包 2、包 7、包 8); | |||
②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每项技术参数指标进行逐条响应: | |||
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指标项,正(无)偏离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或技术 | |||
规格书可证实(需求中另有要求的除外)的指标每一项得 2.5 分,整车检验(试 | |||
验)报告或技术规格书无法证实或负偏离的指标得 0 分,共 30 分。投标人须提交 | |||
完整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或技术规格书,并在相应指标作出标记(例如用红色 | |||
方框标记),未做标记可能导致的漏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评审委员会可视为不满 | |||
足。(适用于包 1、包 3、包 4、包 5、包 6、包 9)。 | 30 | ||
车辆所有单独部件的检验报告均不予认可,请勿提交。 | |||
③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每项技术参数指标进行逐条响应: | |||
产品技术先进 | 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指标项,正(无)偏离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部件 | ||
性 | 检验报告、产品彩页、说明书、合格证、原厂公开发表的证明文件或者厂家出具的 | ||
技术参数说明函任一一种资料可证实(需求中另有要求的除外)的指标一项得 2.5 | |||
分,整车检验(试验)报告、部件检验报告、产品彩页、说明书、合格证、原厂公 | |||
开发表的证明文件或者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函任一一种资料无法证实或负偏 | |||
离的指标得 0 分,共 30 分。投标人须提交完整的整车检验(试验)报告、部件检 | |||
验报告、产品彩页、说明书、合格证、原厂公开发表的证明文件或者厂家出具的技 | |||
术参数说明函任一一种资料,并在相应指标作出标记(例如用红色方框标记),未 | |||
做标记可能导致的漏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评审委员会可视为不满足。(适用于包 | |||
10) | |||
①除“★”或“▲”标记的其他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的,得 10 分;负偏离的指标, | |||
每条扣 0.25 分,扣完 10 分为止。(适用于包 1、包 3、包 5、包 9、包 10); | |||
②除“★”或“▲”标记的其他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的,得 10 分;负偏离的指标, | |||
每条扣 0.5 分,扣完 10 分为止。(适用于包 2、包 4、包 6、包 7); | 10 | ||
③除“★”或“▲”标记的其他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的,得 10 分;负偏离的指标, | |||
每条扣 1 分,扣完 10 分为止。(适用于包 8)。 (注: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及要求每个序号按 1 条计算,同一序号多个指标或小 |
项负偏离,按 1 条负偏离扣分。) 以《专用技术需求响应表》、报价明细、技术规格书、检验报告等任一资料为依据。 | ||||
车辆改装技术方案能够结合用户使用需求进行分析和设计,从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标准等方面考核方案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系统匹配性,使用行业内先进技术,性能稳定可靠,车辆各主要部件匹配性好。 | 产品技术先进性 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文件,使用行业内先进技术(部件)提高产品性能,性能稳定可靠度高,故障率、维修率低的得 3 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采用行业内一般技术、性能稳定可靠度一般,故障率、维修率较高的得 1 分; 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用行业内落后技术或淘汰技术、 性能稳定可靠度较差,故障率、维修率较高得 0 分。 | 3 | ||
产品质量可靠性 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文件,使用行业内先进技术(部件)提高产品性能,性能稳定可靠度高,故障率、维修率低的得 3 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采用行业内一般技术、性能稳定可靠度一般,故障率、维修率较高的得 1 分; 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用行业内落后技术或淘汰技术、 性能稳定可靠度较差,故障率、维修率较高得 0 分。 | 3 | |||
产品系统匹配性 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文件,使用行业内先进技术(部件)提高产品性能,性能稳定可靠度高,故障率、维修率低的得 4 分;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采用行业内一般技术、性能稳定可靠度一般,故障率、维修率较高的得 2 分; 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用行业内落后技术或淘汰技术、 性能稳定可靠度较差,故障率、维修率较高得 0 分。 | 4 | |||
认证资料 | 已获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布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页打印 件) | 2 | 2 | |
未获取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 0 | |||
交货时间 | 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前提下,每承诺提前一个月交货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3 | ||
合同条款响应情况(售后服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1 |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务除外) | ||||
合同履约能力 | 2019 年-2021 年投标人所投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产品资料 造假等原因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报的,扣 6 分。 2019 年-2021 年投标人因延期交货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处 罚的,每次扣 1 分,扣完 6 分为止;近三年验收三次不合格被广东省消防 救援总队及其下属单位处罚的,每个合同扣 1 分,扣完 6 分为止。 2019 年-2021 年因投标人原因合同无法履行被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其下 属单位处罚的,每次扣 3 分,扣完 6 分为止。 最近一个年度(2021 年度)所投产品被消防救援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不合格的,每次扣 3 分,扣完 6 分为止。 2021 年以来投标人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弃标的, 每次扣 3 分,扣完 6 分为止。负面清单见用户需求书。 上述各项合计最高扣 6 分 | 6 | 6 | |
业绩 | 2021 年以来投标人所投同类消防车(与各包组车辆名称一致)销售业绩合同数量, 一份合同 1 分,满分 2 分。请提供合同复印件。 | 2 | ||
售后服务 | 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维护方式 | 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设备维护方式快捷、方便 | 2 | 2 |
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设备维护方式满足一般需求 | 1 | |||
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0 | |||
免费质保期 | 在质保期 1 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 1 分 | 2 | 2 | |
零配件供应 | 承诺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供应 | 1 | 1 | |
未承诺全寿命周期内零配件供应 | 0 | |||
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 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1 | |
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不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 者无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 | 0 | |||
合计 | 70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国产消防车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二○二二年 月
甲方:XXX 支队
乙方:XXX 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 的招标编号为 XXX 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订购如下货物及相关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产地及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小 计 | 使用单位 |
合计总价 RMB¥:XX 元 |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 元整,即 RMB¥:XX 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的全部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邀请甲方实地考察生产进度及出厂前验收、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检测、保险的一切手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办理免税进口部件的进口环节税和关税除外)。甲方不再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合同总价为准。
3.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详见合同附件。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交技术规格书
(中文)、清晰的外观照片、车辆设计三视图和随车器材、工具、零配件清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技术要求
4.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采购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等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须获得授权才可使用的,乙方应确保甲方获得该授权,且保证甲方在使用的全期间内,均为有权合法免费使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 10.3 条约定向乙方追究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
约责任。
4.3.进口部件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
4.4.合同货物上均应标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5.1.交货期
5.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X 个月内交货。
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
5.2.货物验收
5.2.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按要求填写
《装备物资验收申请表》交至甲方,甲方收到申请表后组建验收小组,在 1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时填写《消防车辆现场验收记录表》。
5.2.2.货物验收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验收小组提供货物全额发票、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证明资料,并同时向甲方设立的维修中心提供 1 套完整的操作、维修技术资料,包括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底盘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5.2.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和《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办法(试行)》(见附件)有关消防车验收程序、内容、标准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不予顺延。
5.2.4.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不予顺延。
5.2.5.乙方交货时应将货物的配置清单、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原厂保修卡、产品合格证、资料及配件、随车工具、进口货物和部件的商检证明、合法进口渠道证明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 6.2 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3.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4.甲方有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合同解除通知(解除方式包括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之日起 15 日内到达货物存放现场与甲方进行货物交接。否则,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验收期:双方一致约定,首次验收不合格后,乙方应积极调整,补救,乙方可在首次验收不合格后 60 日内再向甲方申请复验,乙方不申请或复验超过 3 次(含 3 次)仍不合格或首次验收不合
格后 60 日内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其自身具有销售、供货资格,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销售资质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地区独家销售权,产品独家销售权等,且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无瑕
疵(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标的物所附的合同第 3 条所包括的资料齐全。
6.2.乙方应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和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括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说明书。
6.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乙方及货物原厂家应保证车辆的剩余保修期不短于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6.4.交货后,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甲方人员掌握相关技术为止,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普通消防车辆培训时间不少于 1 天,新型车辆、特种车辆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培训后形成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项目和参加人员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存档。
6.5.免费质保期:乙方提供整车(含车内和改装设备)**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上门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至少一次免费上门首保服务。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修、包换或包退的零部件等设备,从修、换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起算质保期。
6.6.保修期: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不少于**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再额外收取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7.终身维护期: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正常服役期内终身维护继续为底盘和上装提供维修、零配件供应等服务,提供终身维护期内的xx备品保障服务(相关备品备件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必须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小时内 到达现场维修。遇不可抗力,不能按规定到达维修地点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终身维护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如乙方未能及时响应,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2000 元/次,累计计算),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第三方处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寿命周期的主要耗损件、易损件及更换总成的目录和年度价格清单,且保证供应价格符合市场价标准,如甲方向乙方单独订购零配件,乙方应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国产零配件的供应时间不得长于 10 天,进口零配件不得长于 30 天。
6.9.乙方应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提供备用替代货物供甲方临时使用,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退货、更换等,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10.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和培训,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保存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如乙方已与甲方设立的维修中心签订了售后服务协议,乙方至少每半年与维修中心开展一次技术交流活动,并采取派人现场培训或入厂培训的方式对维修中心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6.11.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由乙方按甲方要求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乙方拒绝送检的,甲方可自行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以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12.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不限于维修办公场地,并具有取得授权的专
业技术人员和零配件库存。乙方委托授权甲方维修中心,对其广东省内销售的产品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6.1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的联勤联动单位,应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可建立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等应急调运与配送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处置,要快速响应,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进行应急供应、技术保障,提供技术支持、现场抢修等应急服务,甲方仅承担上述行动中产生的灭火药剂的费用以及消防装备器材损耗(如有)的维修费用。
6.14.技术成果归属: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新的技术成果的(双方先应根据惯例常识判断是否为新产生,不能对判断结果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未获得相应知识产权权利证书的即为新产生的标准适用),其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及相关信息,否则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另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甲方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具体金额不超过甲方住所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的 2 倍)、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
7.付款方式
x合同的每笔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
7.1.履约担保金: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委托银行向甲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金。履约保函应为独立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履约担保金为合同总金额 5%,担保期限至乙方提供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之日止。
7.2.预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委托银行向甲方开具的履约担保金保函及合同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抵作货款)。
7.3.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培训合格后(交货时同时提供机动车发票及整车合
格证等上牌资料),乙方凭以下资料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3)最终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4)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如投标时响应提供,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如投标时响应提供,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工信部公告证明文件、合格证等其他甲方要求的材料。
7.4.乙方谅解并明确同意,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付款,需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单位内部资金支付管理审批等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财政支付管理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或由甲方采购部门发起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后,如因财政支付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预算下达及甲方单位内部支付审批流程等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延迟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8 .保密条款
8.1.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8.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技术资料、工作信息和政府数据等),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8.3.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8.4.如乙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责任。因乙方的泄密行为导致甲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2 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9.3.进口部件或附属设备及备品、备件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9.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系因违约而遇上不可抗力,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违约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由于甲方为实行财务预算制度的单位,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发起付款审批申请的,甲方无须承担款项实际到账延迟(如有)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0.2.乙方未能在交货期内交货,逾期不超过 100 天(含本数)的,以每逾期 1 天向甲方偿付未交付货物总价 5‰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 100 天(不含本数)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之日起 10 天内退回预付款,并支付合同未交付货物总价 20%的违约金。逾期未付(包括退回款项及支付违约金)的,应承担利息(以 LPR 一年期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0.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未能在验收期按期通过验收或无法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间以通知发出为准,通知方式包括不限于书面、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退回预付款,并支付合同未交付货物总价 20%的违约金。逾期未付(包括退回款项及支付违约金)的,应承担利息(以 LPR 一年期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0.4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
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赔偿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给甲方。
10.5.如乙方拒不缴纳上述违约金,甲方可直接扣除履约担保金,同时提请财政部门将乙方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10.6.如果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的变化、采购关联单位政策的调整等,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实际交货时间应扣除因甲方原因所延误的时间,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按扣除后的交货时间计算。
10.7.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启动资金支付流程,付款时间为
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等价赔偿或者补偿。
10.9.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内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未详尽,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补充违约责任均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支付的费用不予支付;同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甲方可得的预期利益、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甲方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具体金额不超过甲方住所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的 2 倍)、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同时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10.10.履行本合同及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补充协议等)过程中,发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回预付款、支付违约金、承担利息等)情形,均为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11.合同解除和终止
11.1.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 30 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1.2.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2.法律诉讼
12.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12.1.2.种方式解决:
12.1.1 向 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1.2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12.2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3.通知与送达
13.1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文件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作出如下约定:
1. 甲乙双方确认以下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2)乙方地址:联系人:
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甲乙双方确认,上述送达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知,均应以上述约定送达方式为准,否则无效。
2.任何一方上述任一送达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 3 个工作日通过 EMS 特快专递的方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变更方承担。
3.以上通知及送达的认定
(1)若当面递送:以收件方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
(2)若以 EMS 特快专递或挂号形式递送:无论收件方是否有签收,自该等文件投邮之日起的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3)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递送:以留存在发送方电子设备当中的发送成功记录时间为送达时间;
(4)如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最早的送达为准。
4. 甲乙双方确认前述送达方式亦为双方解决争议时接收法院、仲裁机构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之送达地址。
5. 本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14. xx、反贿赂条款
14.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政策规定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服务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
14.2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本项目采购相关的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双方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4.3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14.4 双方或任何一方与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
14.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项目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14.6 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退回违法所得。甲方有权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5.其他
15.1.本合同采用语言为中文,若被译成多语言版本的,以中文版本约定优先。
15.2.本合同一式柒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壹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15.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且双方签订的书面变更协议不得影响主体合同的实质性。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承担。
15.4.本合同或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文件内关于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
售后服务方案涉及的包括不限于期间、数量、标准等因素的,以有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本合同及相关配套文件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15.5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相关的招、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乙方(xx):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装备”,分为车辆和器材)验收工作,确保装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收,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依据投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对供应商交付装备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履约情况逐项检测核查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总队采购的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灭火救援装备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坚持“提采验”三分离一监督制度。第四条验收内容包括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履约情况的验收。
商务要求履约情况验收为对照合同文本以及投标商务响应开展的逐项核查过程。
技术要求履约情况验收为对照投标技术响应、检验报告原件进行的一致性和质量性能核查过
程。
第五条验收采用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和用户单位联合验收的方式开展。
第六条总队采购的本级装备由总队组织验收;总队集中采购的各支队车辆(含随车器材)由总队组织验收,器材原则上由各支队业务部门、采购部门、用户单位联合验收,总队视情组织抽样送检。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验收工作在总队装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后勤装备处负责验收日常工作。
第八条总队成立装备验收技术人才库,由装备、战训、信通等业务处室和基层业务骨干组成,人才库根据工作情况每年更新一次。
第九条验收小组由后勤装备处 1 名、作战训练处或信息通信处 1 名、采购办人员 1 名、用户
单位 2 名、装备验收技术人才库随机抽取 3-5 名业务骨干的方式组成,审计部门参与验收监督。
第二章 验收程序
第十条装备到货后,供应商做好装备清理、性能测试、随车器材核对、装备自验和停放待验等准备工作将《装备验收申请表》(附件 1)及验收资料(附件 2)按类别提交至总队或支队相关用户单位申请验收。
第十一条用户单位接到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验收资料并确认装备到货后,填写《装备到货时间确认表》(附件3),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后勤装备处收到用户单位验收申请后,3 个工作日内审核验收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报请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成立验收小组。
第十三条验收小组成立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需做水力性能测试的装备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并开展验收。
第十四条现场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 5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情况报后勤装备处,后勤装备处 2个工作日内汇总验收情况后形成验收报告报总队“双主官”双签审批。
第十五条对验收合格的装备,后勤装备处在 7 个工作日内出具《装备调拨单》(附件 4)作为用户单位接收凭证。
第十六条验收不合格的装备由验收小组现场填写装备验收整改意见书(附件 5)并责令供应商整改,器材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车辆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供应商整改完毕后及时申请复验,复验程序参照验收程序实施。
第十七条装备调拨到位后,供应商应在 7 日内对用户单位开展装备使用和维护培训(水枪、
水带、服装、头盔等操作简单的常规装备除外),用户单位在培训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装备交付培训登记表》(附件 6)。
第三章 验收方法
第十八条商务要求履约情况应对照合同文本以及投标商务响应逐条核查,填写《新购消防车辆验收记录表》(附件 7)或《新购消防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附件 8),复验填写《装备复验检查记录表》(附件 9)。
第十九条技术要求履约情况应对照投标技术响应开展一致性验收和质量性能验收,填写《新购消防车辆验收记录表》或《新购消防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
一致性验收应对交付装备与投标文件约定的信息是否一致、装备组成部件和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开展逐项核查。
质量性能验收应对交付装备的功能、性能指标进行实地测试、抽样送检或验证后,与投标文件、检验报告等技术文本约定的信息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带消防水泵、水炮的消防车、远程供水系统由总队维修中心对泵、炮在不同压力、吸深工况下开展水力性能测试并出具报告(附件 10)。
第二十一条总队集中采购的防护装备、灭火药剂验收前原则上应组织抽样送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附件 11)。
第二十二条总队集中采购的消防车辆、进口底盘、防护装备等,根据需要采取入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办理免税的进口消防车、底盘和器材,由后勤装备处、采购办在报关后共同开展到港查验。
第二十三条验收小组可委托相关单位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验收,验收提供的意见作为验收参考意见。
第四章 验收评定
第二十四条商务要求履约情况和技术要求履约情况均验收合格的方可评定为验收合格。
第二十五条商务要求履约情况经投标商务响应核查通过和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真实性核查通过的方可评定为验收合格。
第二十六条技术要求履约情况经一致性验收、质量性能验收通过的方可评定为验收合格。
交付装备的名称、厂牌型号、数量规模、尺寸大小、性能参数等信息与采购合同、标书文件约定的信息一致,组成部件和文件资料齐全的,评定为一致性验收合格。
交付装备的功能性能指标经过实地测试、检验报告证实或抽样送检合格,达到投标文件、检验报告等技术文本中性能指标要求的,评定为质量性能验收合格。
第二十七条功率、角度、尺寸、质量、容量等重要性能指标偏差不超过国家检测标准规定误差范围的判定为合格。
功率、炮的俯仰角等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尺寸的误差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数值的±1%;满载质量和轴荷不超限时,质量误差不超过±3%;罐体容积大于或等于12m³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 2%;容积小于12m³且不小于1m³时,每减少1m³,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³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举高车高度和幅度误差值不得超过±0.5m。其他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二十八条车辆验收中核心指标有1项(含本数)以上不合格的或非核心性能指标有2项(含
本数)以上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器材验收中有1项指标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核心指标是指招标文件中带“☆”号或“▲”号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消防车辆因技术升级、产品迭代导致个别部件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整车型号必须与合同约定一致),在不影响质量、性能的基础上,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期两个月前提交产品升级申请(附件12),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视为履约评定合格。
第三十条 3 次验收不合格或供应商对存在的问题无法整改的,验收评定不合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验收评定不合格的,后勤装备处将验收情况反馈给用户单位和总队采购办,用户单位依合同约定条款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采购办将违约供应商列入采购负面清单。
第三十二条《新购消防车辆(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装备交付培训登记表》应作为装备进度款付款凭证,《装备售后服务意见反馈表》(附件 13)应作为装备尾款付款凭证。
第三十三条后勤装备处应在验收报告经“双主官”双签审批通过 5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过程资料(附件 14)送采购办归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日均为日历日。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总队后勤装备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支队级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办法。原《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和战勤保障物资验收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1.装备验收申请表
2.车辆验收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
3.装备到货时间确认表
4.装备调拨单
5.装备验收整改意见书
6.装备交付培训登记表
7.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模板)
8.新购消防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模板)
9.装备复验检查记录表(模板)
10.消防车水力性能测试结果报告
11.抽样送检程序
12.供应商关于对交付装备进行升级的函
13.装备售后服务意见反馈表
14.提交采购办存档的验收过程资料清单
15.车辆一致性验收核对检查要点
16.车辆整车性能和消防性能测试要点
17.车辆辆验收流程图
18.消防器材验收流程图
附件 1
装备验收申请表
我公司(盖章)下列产品已送达贵单位指定收货地点,验收资料准备完毕,现提出到货验收申请,请贵单位尽快安排相关验收人员组织验收。
项目/合同编号 | 装备名称 | 数 量 | 单价 | 总价 | 用户单位 |
备注 | 如:车架号 | ||||
验收准备资料 | 是否齐全 | ||||
1 | 有效的检验报告及其复印件; | ||||
2 | 有效的工信部公告文件证明; | ||||
3 | 生产合格证、整车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 ||||
4 | 进口车辆或部件报关单、银行水单、外商发票; | ||||
5 | 装备操作手册; | ||||
6 | 装备维修手册、保养保修手册和零件目录图册; | ||||
7 | 附属外购设备和随车器材的使用说明书、保养维 修手册; | ||||
8 | 发票及其复印件; | ||||
9 | 其他验收有关资料 |
附件 2
消防车验收供应商提交资料清单
1、采购合同及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复印件;
2、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3、国产消防车的工信部公告证明文件;
4、底盘生产合格证、整车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复印件;
5、进口车辆或部件报关单、银行水单、外商发票;
6、底盘驾驶员操作手册、上装操作手册;
7、底盘维修手册、保养保修手册和零件目录图册;
8、上装维修手册、保养保修手册及臂架(梯架)、水泵结构图,水(管)路、液压、电路配线系统图;
9、附属外购设备和随车器材的使用说明书、保养维修手册;
10、购车发票(一式四联)及其复印件;
11、带泵的罐类消防车和举高类消防车水力性能测试报告;
12、其他按要求须提供的资料文本。
所有资料必须为中文,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
附件 3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装备到货时间确认表
装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供应厂商 | 用户单位 | ||||
合同交货时间 | 供应商 (厂家)签名 | ||||
实际到货时间 | |||||
用户单位确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一式四份,后勤装备部门、采购办、维修中心、厂商各执一份。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装备调拨单 | ||||||
收货单位: | 2022 年月日出第号合同号: | |||||
编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供应商 |
合计金额: | ¥ | 元 | ||||
注:调拨单一式 2 份,各单位在接收装备后在提货人签名处加盖单位公章,1 份作录入固定资产凭证,1 份于 7 日内寄回总队后勤装备处。各单位在新装备接收后需 5 日内出具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器材接收表,并上报总队采购办。 |
调拨人:审核人:提货人:
附件 5
装备验收整改意见书
XXX 消防车辆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 2022 年 X 月 X 日对你单位交付的装备(合同编号: XXXX)进行了验收,发现存在若干问题(详见附表),请按要求于 2022 年X 月X 日前完成整改,报我单位复验。
附:消防车辆(器材)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装备验收组 2022 年X 月X 日
附表:
灭火救援装备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项目和器材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备注 |
验收组成员签名 | |||
厂家(供应商)人员签名 | |||
备 注 |
附件 6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灭火救援装备培训登记表
用户单位 | 供应厂商 | ||
项目/合同编号 | 装备名称 |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
培训方式 | 培训岗位 | ||
培训内容 | |||
供应商(厂家)技术人员签名 | |||
用户单位参训人员签名 |
注:新型车辆或装备交付用户单位时应填写本表,常见车辆装备交付时可不用填写本表。
附件 7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水罐、泡沫消防车 样表)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后勤装备处编制
填表须知
1. 本表用于车辆验收时,现场验收小组人员记录验收情况时使用。
2. 填写时对照投标商务响应和技术需求响条款应逐项核查。
3. 验收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带“☆”号或“▲”号的指标应在国家检测标准标误差范围内,否则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4. 满载质量和轴荷不超限时,误差不超过3%。
5. 尺寸误差不超过1%。
6. 俯仰角等角度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
7. 功率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
8. 罐体容积大于或等于12m³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2%;容积小于12m³且不小于1m³时,每减少1m³,其误差绝对值增加0.1%,容积小于1m³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10%。
9. 举高车高度和幅度误差不得超过0.5米。
1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技术要求,验收评判时,以符合国家标准为准。
11.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内划“√”。
12.验收存在问题的,应将有关情况拍照并打印,作为本表附件。
13.验收完毕,验收小组人员、供应商签字确认验收情况。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合同编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合同交货时间 | 实际到货时间 | |||||
供应厂商 | 用户单位 | |||||
验收车辆资料 | ||||||
投标车辆型号 | ||||||
生产日期: | ||||||
发动机型号: | ||||||
发动机号: | ||||||
底盘型号: | ||||||
车辆识别码 (VIN): | ||||||
底盘合格证编 号: | ||||||
检测报告编号: | ||||||
整车合格证编 号: | ||||||
其它: | ||||||
验收组意见 | 综合验收评定:整改期限 天 验收组人员签名: | 合格 | 不合格 | 年 | 月 | 日 |
供应商(厂家)签名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外观验收
序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1 | 外表面应平整美观,无磕碰,无凹凸不平现象 | □合格□不合格 | |||
2 | 油漆颜色应符合国家规定,漆面应无气孔、橘皮、龟裂等缺陷 | □合格□不合格 | |||
3 | 电镀件应无磕碰、锈蚀等缺陷 | □合格□不合格 | |||
4 | 各种管路应完好,固定可靠 | □合格□不合格 | |||
5 | 各种电线束应完好,固定可靠,与运 动部件无干涉,对有割破可能的电线在外部应增加护套保护 | □合格□不合格 | |||
6 | 各种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应完好,工作应正常 | □合格□不合格 | |||
7 | 爬梯应完好,锁止应可靠,安装位置 不能影响对后部灯具的观察,表面应有防滑措施 | □合格□不合格 | |||
8 | 液压油及其他液体应加注完整 | □合格□不合格 | |||
9 | 车门开启角度应满足标准要求,车门关闭后与门框的间隙应紧密、均匀,密封条应被压紧,车门开关过程中应无发卡现象,用力关门时应无其它杂 音 | 车门开启角度: º | □合格□不合格 | ||
10 | 卷帘落下时,卷帘与框间的缝隙及密封条密封状况应良好 | □合格□不合格 | |||
11 | 打开卷帘使其停在任意位置,卷帘应 不会自动落下或上升;打开、落下卷帘数次,卷帘的运动应无发卡现象 | □合格□不合格 | |||
12 | 卷帘在最高处时不借助车外器械应不能落下,卷帘应能够锁闭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外观验收( 续)
序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13 | 器材箱应有排水功能,箱内照明应充分,开关与照明灯应完好,器材箱内衬板应固定良好,器材箱的分隔应牢固,器材箱内抽拉板、抽屉、旋转架运动应轻便,能关闭到位,器材配置应符合要求,器材固定应牢靠,取用应方便 | □合格□不合格 | |||
14 | 翻板应完好,固定牢固,表面应有防滑措施,离地高度应合适,应有可靠锁止保证行车时 不会自动翻下 | □合格□不合格 | |||
15 | 踏脚板、车顶表面应完好,表面应有防滑措施,把手的安装布置应易于攀爬 | □合格□不合格 | |||
16 | 侧后防护的离地高度以及侧防护与车轮间的前后缘间隙应符合标准要求 | 侧防护离地高度: mm前缘间隙: mm 后缘间隙: mm 后防护离地高度: mm | □合格□不合格 | ||
17 | 指示标牌、操作说明、安全警示应齐全,且为中文,仪表计量单位应采用我国法定计量 单位,消防车合格证与消防车铭牌应相符 | □合格□不合格 | |||
18 | 警灯、警报器应完好,其功能和声音应正常; 频闪灯应能正常工作 | □合格□不合格 | |||
19 | 对各种阀进行开关操作,应无发紧或过松等 现象,应无妨碍操作的障碍物 | □合格□不合格 | |||
20 | 消防泵的进、出口数量、口径和位置 | 进口数量、口径、位置:个 mm 侧 出口数量、口径、位置:个 mm 侧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外观验收( 续)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21 | 消防泵的进、出水管路材料和罐的材料 | 进水管路材料:出水管路材料: 罐体材料: | □合格□不合格 | ||
22 | 查看各仪表、操纵开关及手柄,应 无损坏 | □合格□不合 格 | |||
23 | 消防炮的俯仰和回转角 | 俯角: º 仰角 º 回转角: º | □合格□不合 格 | ||
24 | 车顶器材应固定牢靠,方便取用,不允许有物品伸出车外,爬梯的强度和刚度应符合要求,爬梯的拉出 与收起应方便 | □合格□不合格 | |||
25 | 所载器材应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 要求,对需定期标定的检测器材应在有效的标定使用期内 | □合格□不合格 | |||
26 |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项目应符合 | □合格□不合 格 | |||
27 | 乘员人数(含驾驶员 人数)驾驶 室和乘员室改制技术要求 | 乘员人数: 人 | □合格□不合 格 | ||
28 | 发动机功率 | 发动机功率: KW | □合格□不合 格 | ||
29 | 比功率 | 比功率: KW/t | □合格□不合 格 | ||
30 | 最大允许总质量(Kg) | 最大允许总质量: Kg | □合格□不合 格 | ||
31 | 其它: | □合格□不合格 | 招标文件和检测报告中其它技术要求 | ||
分项评定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尺寸及质量参数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
1 | 外廓尺寸 (mm) | 长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宽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高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2 | 质量参数 (kg) | 满载总质量 | □合格□不合格 | (重量误差 2%) | ||
水罐容量 | □合格□不合格 | 泡沫车罐容积大于或等于 12m³时,容积误差不应超过±2%;容积小于 12m³且不小于 1m³时,每减少 1m³,其误差绝对值增加 0.1%,容积小于 1m³时,容积误差不 应超过 10%。 | ||||
泡沫罐容量 | □合格□不合格 | |||||
3 | 其它 | □合格□不合格 | 招标文件和检测报告中其它技术要求 | |||
分项评定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随车附件及随车文件验收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1 | 合同规定的随车附件应配置齐全 | □合格□不合格 | |||
2 | 合同规定的易损件应齐全 | □合格□不合格 | |||
3 | 合同规定的随车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中文版本 | □合格□不合格 | |||
4 | 进口总成件的技术文件应有中文版本 | □合格□不合格 | |||
5 | 底盘技术文件应齐全,应有保修文件 | □合格□不合格 | |||
6 | 应提供相关的液压图和 电路图 | □合格□不合格 | |||
7 | 维修保养手册中应包含易损件、液压件和电器 原件的采购代码 | □合格□不合格 | |||
8 | 应有维修承诺 | □合格□不合格 | |||
其它: | 招标文件和检测报告中其它技术要 求 | ||||
9 | □合格□不合格 | ||||
分项评定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第 页 共 页
消防性能( 水力系统)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1 | 指示标牌、操作说明、安全警示应齐全,且为中文,仪表计量单位应采用我国法定计 量单位 | □合格□不合格 | |||
2 | 系统所使用的消防泵、引水泵、消防炮、比例混合器和控制单元的生产企业和型号 | 消防泵生产企业和型号: 布置型式: 置引水泵生产企业和型号: 引水型式: 式消防炮生产企业和型号: 比例混合器生产企业和型号: 控制单元生产企业和型号: | □合格□不合格 | ||
3 | 罐壁厚 | 罐壁厚: mm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4 | 消防炮喷射时的喷射 压力 | 喷射压力: MPa | □合格□不合格 | ||
5 | 消防炮流量 | 消防炮流量: L/s | □合格□不合格 | ||
6 | 消防炮射程 | 消防炮射程: m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7 | 消防炮遥控距离 | 消防炮遥控距离: m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8 | 卷盘拉、收应能正常 使用 | 卷盘生产企业和型号: | □合格□不合格 | ||
9 | 消防泵进水口应设有 过滤网 | □合格□不合格 | |||
10 | 吸水管的口径和长度 | 吸水管口径: mm 吸水管长度: x | □合格□不合格 | (尺寸误差 1%) | |
11 | 自保系统喷射应正常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 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二十(项目编号:DXZB-2022GPA0236)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车辆检查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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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性能( 水力系统 续)
序 号 | 检查项目 | 投标要求 | 检查记录 | 单项评定 | 备注 | |
12 | 消防泵流量 | 消防泵流量: | L/s | □合格□不合格 | ||
13 | 消防泵压力 | 消防泵压力: | MPa | □合格□不合格 | ||
14 | 取力器温度 | 取力器温度: | ℃ | □合格□不合格 | ||
15 | 消防泵最大真空度 | 最大真空度: | KPa | □合格□不合格 | ||
16 | 消防泵真空下降值 | 1min 内真空下降值: KPa | □合格□不合格 | |||
17 | 引水时间 | 引水时间: | s | □合格□不合格 | ||
18 | 消防泵运转无异常声音、无异常振动 | □合格□不合格 | ||||
19 | 其它: | □合格□不合格 | 招标文件和检测报告中其它技术要求 | |||
分项评定 | □合格□不合格 |
检查地点: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填写说明:1、“检查记录”列需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测量值或实际检查内容填写;
2、“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须手填;
3、问题照片在反面打印。
附件 8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后勤装备处编制
填表须知
1.本表用于器材验收时,现场验收小组人员记录验收情况时使用。
2.填写时对照投标商务响应和技术需求响应条款逐项核查。
4.验收时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带“☆”号或“▲”号的指标应在国家检测标准标误差范围内,否则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4.投标时需提供检测报告的,验收时核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性能参数与投标技术响应不符的,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技术要求,验收评判时,以符合国家标准为准。
6.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内划“√”。
7.验收存在问题的,应将有关情况拍照并打印,作为本表附件。
8.验收完毕,验收小组人员、供应商签字确认验收情况。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新购消防器材检查验收记录表
合同编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合同交货时间 | 实际到货时间 | |||||
供应厂商 | 用户单位 | |||||
验收装备资料 | ||||||
投标装备型号 | ||||||
生产日期: | ||||||
合格证编号: | ||||||
检测报告编号: | ||||||
其它: | ||||||
验收组意见 | 综合验收评定:整改期限 天 验收组人员签名: | 合格 | 不合格 | 年 | 月 | 日 |
供应商(厂家)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