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一片区,含安丰学区、xxx学区 2 个学区的学校。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由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安徽优乐果蔬配送有限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福润”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大明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工行合肥蜀山支行
账号: 账号:
12144001040002995 1302222409200030479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二片区,含xx学区、炎刘学区、茶庵学区、三觉学区、众兴学区 5 个学区的学校和县属学校炎刘中学。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由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雨润”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中国建设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
xx: xx:
12144001040002995 34001747201052503289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三片区,含板桥学区、迎河学区、隐贤学区、张李学区 4 个学区的学校和县属学校迎河中学、隐贤中学。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雨润”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徽商银行埇桥支行
账号: 账号:
12144001040002995 2510101021000273095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临泉县汇达教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四片区,含双桥学区、涧沟学区、丰庄学区、正阳学区 4 个学区的学校和县属学校正阳中学。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临泉县汇达教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由临泉县汇达教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临泉县汇达教育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雨润”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中国银行临泉光明路支行
账号: 账号:
12144001040002995 179724886716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五片区,含保义学区、堰口学区、寿春学区、八公山学区 4 个学区的学校和县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由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四川新蓉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千喜鹤”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中信银行成都武阳大道支行
帐号: 帐号:
12144001040002995 8111001014400010874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寿县 2021-2023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生鲜类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协议书
采购人(甲方):寿县教育体育局
供货企业(乙方):安庆五谷香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采购及配送要求
1.采购物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用的肉、禽、蛋、蔬菜等生鲜类食品原料(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2.配送方法:供货企业按照学区管理中心统一制定的每周带量食谱,根据食谱规定的克数、学校学生数等有效参数及合同约定实施配送。
3.供货片区:第六片区,含小甸学区、大顺学区、双庙集学区、瓦埠学区、窑口学区、陶店学区 6 个学区学校和县属学校瓦埠中学。
4.供货商资格:本片区中标企业是安庆五谷香食品有限公司,由安庆五谷香食品有限公司向本片区各校食堂供货,并提供相关票据。严禁安庆五谷香食品有限公司转包给其他企业供货,或不按照供货协议书规定供货;否则,终止供货协议,取消中标企业供货资格,并按本协议书第四项“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追责。若中标企业因种种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企业中途终止供货合同,由其他中标企业通过摇号确定供货片区,一个中标企业最多只能承担 2 个包片区的供货任务。
5.预算资金:总预算资金约 1700 万元,实施中按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资金来源:国家划拨的营养膳食专项资金。
6.供货期限:供货期为 2 个学年度,即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不含寒暑假及节假日)。供货周期:9-10 月份和 5-6 月份每天供货一次,其他月份可每 2 天供货一次(学生数达 1000 人以上的学校,学校可要求供货企业每天供货一次)。
7.供货地点:寿县教体局指定的学区各个学校或教学点。交货地点:各片区学校的食堂储藏室。
8.核心肉食品供货基本要求:猪肉、鸡肉(整鸡肉)、鸭肉(整鸭肉)、牛肉等核心肉食品,必须新鲜预冷,非冷冻肉食品,肉质饱满,色泽纯正,气味正常,清洗干净,整体形态美观、匀称,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新鲜。严禁供货企业向学校提供外国进口肉食品。供货企业应当按照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品牌供货,猪肉类品牌必须是“雨润”牌,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等材料,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袋装核心肉类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详细情况按照本协议书第二项“食品原料质量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9.食品签收:供货企业把食品原料及相关票据、合格证配送到学校后,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签收,并认真填写相关收据。签收人员对不合格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必须拒收,供货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给予调换。
10.食品储存:供货企业须自有或租赁 20 平方米以上的冷库,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储存分拣生鲜类食品原料。
11.配送车辆:供货企业须自有 1 辆及以上冷链车(具有冷藏保
温功能),且满足实际需求;或在自有 1 辆冷链车基础上租赁冷链车,且满足实际需求,专门用于配送生鲜类食品原料。(按投标书中承诺的车辆执行)
12.质量抽检: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货企业所供食品原料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或定量包装抽检,抽检
费用由供货企业承担。对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抽检结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次性检测为准,采购人或供货企业不得重复检测。
13.价格确定:蔬菜类食材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公布的当日单品平均价格为标准(如果当日未公布价格,则以已经公布的最接近日期的价格为标准);荤菜及特殊要求类食材以采购人在寿县境内各大农贸市场采集的平均价格为标准。各类食材价格包含生产、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各类食材价格由县教体局负责采集公示,每周公示一次,由学区管理中心发布给各校执行,没有纳入县教体局采集价格的食品原料,供货商不得配送。
14.资金结算: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单价及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由学校按月审核后交给学区管理中心。由学区管理中心依据各校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表等相关支付资料,将生鲜类食品原料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资金结算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小额支付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15.售后服务:供货企业须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依据投标书中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全面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确定专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所供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要深入县教体局 1 次,主动与我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工作对接,详细了解当月供货情况,及时解决供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不足,确保供货质量与安全,共同提升实施水平。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标注▲的为核心食品)
▲1.猪肉类。(1)半片猪肉。必须是放心肉,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加工,新鲜预冷,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较好,排骨附贴于肉上,无颈口肉、下踹肉和淋巴;腰膘厚度不超过 3 厘米。瘦肉比例不少于 1/2。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润无毛无出血点,
不粘手,脂肪洁白,气味正常。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肉新鲜。每批次提供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或条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2)猪瘦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不带筋络和肥膘,表皮洁净,色泽正常,肉质弹性好,完整一致,无异味,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瘦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3)猪五花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要求肥瘦层次分明,肥膘厚度
1.5 厘米以下,大小适中,非肋排用剩的五花肉,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五花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4)猪前夹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前腿上部,半肥半瘦,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前夹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5)猪后座肉。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位于后腿上部,瘦多肥少,肉老筋多,肉上无血,无毛,不注水,肥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后座肉新鲜。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胴体上印盖有检验印章和生产日期。(6)猪小排。必须是放心排骨,新鲜预冷,以前夹肉部位和后座肉前面排骨为准,保证 5 根以上排骨,去掉前面颈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小
排新鲜。(7)猪碎脚。必须是放心肉,新鲜预冷,颜色乳白色或淡黄色,表面光滑无毛,肉弹性好,块状完整统一,不注水。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猪碎脚新鲜。
▲2.牛肉。新鲜预冷,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指压后凹陷可恢复;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要求,到校时牛肉新鲜,无冰无水,清洁卫生。
▲3.鸭肉。整鸭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7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鸭肉新鲜。袋装鸭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4.鸡肉。整三黄鸡肉,表皮光滑,新鲜预冷,无水无尾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肉质饱满,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 要求,到校时鸡肉新鲜。袋装鸡肉分割食品,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厂家自检报告,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批号等内容。
5.鸡蛋。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6.土豆(黄心马铃薯)。要求薯块短圆柱形,无明显大头和尾根,外观新鲜、完整、硬实,无断裂和残缺;皮肉呈杏黄色,表皮光滑、光亮、不萎缩,或略微凹凸;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芽,不青头,不干瘪,没腐烂,未受热,未受冻,无异味,无杂物污染,大小整齐,单薯重不低于 100 g。
7.茄子。皮色鲜艳、有光泽,果形均匀xx、果实成熟、鲜嫩、
水分饱满、无发硬、无皱缩、无虫蛀和病变斑、无腐烂、无裂口和锈皮、匣蒂挺拔、皮薄籽少。
8.苞菜。要求整修干净,不带黄叶、烂叶、老帮、不裂球、不抽薹、不带根,球坚实,大小均匀,球重 0.5-1.5 kg。中熟和晚熟种的单球重分别为 1-2 kg 及 2-3kg。
9.大白菜。结球紧实,叶色浅绿色,叶柄青白色,有光泽,新鲜脆嫩,球面整齐、完整,无杂物污染,叶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叶、无异味,叶球无抽薹开花。要整修干净,不过水,不带老帮和黄叶,根部不带泥土,不烧心,无虫咬,大小均匀,每棵 1-2 kg。
10.青菜。植株大小均匀,新鲜、无老黄叶、腐烂叶,外表清洁干爽、不带根蒂,根部削平、无虫蛀病斑、无折断损伤、不抽苔开花 。
11.花菜。花球充分发育长大,半圆球形,表面清洁园正,色泽洁白,花球横径 10-20 ㎝,纵径 5-15 ㎝,单球重 250-1000g,松花菜,梗青,花球表面充分松散,从表面能见到少许绿茎;传统花菜,花球紧实致密,而不松散。花球下带有 2-4 片叶子,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异味和冻伤。
12.芹菜。要求鲜嫩,洗净,粗细均匀,无病斑、无虫害、不起薹、削根,长度 35-60 cm,每棵重 250-300 g。春季要求高 30-50cm,
冬季 40-60 cm,每棵 15-20 g。可以理xx成小把。
13.大青豆。非转基因青豆;新鲜,除壳,外形完整、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4.黄豆米(干)。非转基因黄豆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干净、干燥、无灰尘、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无异味、无霉变。
15.青南瓜。要求是瓜形圆正,瓜色鲜艳,无病虫或机械伤痕。
16.番茄(西红柿)。要求粉红色番茄,果实新鲜,成熟适中,果形整齐,圆整光滑,无畸形,无裂果,无大肚脐,无病虫害,不软,无硬斑,无热斑,无蒂结,不出水,平放不见开裂。不带果柄。
17.黄瓜。要求新鲜脆嫩,色鲜绿,瓜条顺直,表面有光泽,大小均匀(直径不超过 4cm),带刺(指有刺种),带白霜,瓜把短,无大肚,无尖嘴,无病虫,无弯钩,无抽头,不带黄梢,不断,不脱水,
无皱缩。
18.白萝卜。萝卜品种很多,对产品的要求因品种而异,差距较大。就一个品种而言,要求个头均匀、大小适宜,外观整齐光滑,根顺直、粗细均一,不弯曲或略微弯曲,表面无病虫斑、无外伤、无歪斜形状,皮色美丽,肉质脆嫩,无糠心、黑心等病状,无腐烂、无异味,无杂物污染。
19.胡萝卜。要求果形长柱形、顺直、根尖圆钝,根茎部平齐,表皮完整光滑或略有凹凸;大小均匀,单果长 10-20 ㎝,粗壮,茎粗
3-4 ㎝;色正,橘红色或橘黄色;整修洗净,表面清洁,无杂物污染,无残次断裂,无须根,没外伤,无开裂,无糠心,没烂顶,无腐烂,没水浸,不受冻,不萎蔫。生吃时宜脆嫩,熟食时应发绵,肉汁多而甜,心细小且深。单个重 200-300g。
20.黄豆芽。胚轴洁白色,90%以上的下胚轴长度在 8cm-12cm 范围内、根须长度在 3cm-5cm 范围内,子叶淡黄色;胚轴下部无干尖,无烂根、烂茎,无烂瓣,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豆香味,无异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水分充足,新鲜细嫩。
21.豆干。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2.千张。方形,厚薄均匀,厚度 1-2mm,质地细腻,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3.鲜豆腐。块形完整、饱满、结实,质地细腻,厚薄均匀,软
硬适宜,有一定弹性和韧性,颜色白色至乳白色,具有大豆制品应有的气味。
24.藕。藕节短粗,1-4 节,每节长 5-20cm。表面颜色偏黄,具有藕特有的锈斑。无泥土,无毛根,无伤疤。清洗干净,内空无污渍。藕体新鲜,口感松粉,藕香浓郁。
25.海带。色泽绿褐油润,肉质厚实,条长体宽,干燥,表面有盐霜,长 1.5-3m,宽 15-25cm。整齐无破损,尖端及边缘无白烂、黄化及附着物。
26.粉丝。由红薯、马铃薯、绿豆等原料加工制成。干燥无水,
手感柔韧、有弹性、粗细均匀。无霉点、无并条、无酥碎。
27.黑木耳(干)。具有产品应有的光泽、应有的滋味和气味、应有的状态,菌盖完好,菌柄较短,表面光亮,新鲜,干燥但不萎蔫;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霉变,无腐烂,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杂物污染。
28.花生米。干净、干燥,无霉烂,具有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无污染;形态完整,无杂质。
29.虾皮。无盐,淡晒成品,鲜度高。虾皮个体成片状,弯钩型,甲壳透明,色红白或微黄,肉丰满,体长 1-4cm。用手紧握一把,松手虾皮个体即散开。
30.青椒。果形均一为长灯笼形,果面邹缩中等,色泽为绿色,有光泽、光亮。果面无病虫斑和机械损伤,无腐烂,果柄完好;单果重 50-75g,纵径 7-10 ㎝,横劲 3-5 ㎝。圆辣椒要求呈灯笼形,光亮,无虫蛀,无热斑,不烂,个头均匀,柄长不超过 2cm。
31.尖辣椒(干)。干燥,光亮,色红达 90%以上,不烂,个头均
匀,柄长不超过 2cm。
32.其它蔬菜。新鲜,干净,无灰土结块,无死叶,无超标残留农药、无毒,具有蔬菜固有的特质和味道。
33.调味品。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相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包装标注产品种类、营养成分及含量、原料及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QS/SC 标志、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寿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及供货合同等,对乙方食品供应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督促学区学校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款;
3.督促学区学校及时签收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并严格验收食品原料,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供应一次签收
一次,做好储存工作;
4.督促学区学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及时向乙方反馈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5.配合乙方做好食品原料配送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原料,必须把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供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更换,保证食堂使用;
2.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周期和送货时间及时供货,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协议约定的每一所学校食堂储藏室;
3.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库,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须是满足实际需求的专用冷链车。装卸食品原料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4.须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承担食品原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质量抽检、不定期定量包装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6.配合甲方做好食品原料供应的其他工作。
四、双方责任与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2.甲方膳食委员会有责任对乙方供应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对乙方冷库、冷链车等储存配送食品原料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
2.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产品质量标准供应食品原料。猪肉或定量包装的肉类等每批次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具送货签收单据,且随货同行配送给每所学校签收人员;
3.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全面履行配送方案和销售服务方案,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保证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须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及时接收食品原料,及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不得无故拒收乙方食品原料,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乙方食品原料采购款。
2.甲方按照下列调查方案,依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相关规定,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实施调查,并落实调查结果。
(1)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2)调查对象:所供片区的所有学校。
(3)调查时间:随机调查,每学期不少于 1 次。
(4)调查内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
(5)调查程序:
①县教体局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规定制定并印发问卷调查表;
②所供片区的学区管理中心组织各校实施调查,确保学区及学校全覆盖;
③各校按照问卷调查表所列项目,对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食品色泽、味道、可口性等情况逐项进行评定,给供货商综合赋分(供货商应得满分为 100 分),扣分说明扣分原因;
④学区管理中心汇总问卷调查表并上报县教体局;
⑤县教体局统计所供片区学校对供货商的满意度,满意度=(供货商实得分数总和÷供货商应得分数总和)×100%;
(6)调查结果的落实:
①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达 60%(含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以上,则甲方和乙方继续履行集中采购合同。
②经调查,若所供片区学校对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售后服务及口感的满意度低于 60%(四舍五入,保留 1 位小数),甲方将立即终止集中采购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供应商资格,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安排其他片区的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乙方供货,同时将乙方违约情况报招投标主管部门,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与后果。
3.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相关规定,在履行协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1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
扣除采购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2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给予退出供货警告,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出现 3 例,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协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猪肉等肉食品品牌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不相符的;
(2)配送食品原料的车辆不是冷链车或车辆不具有冷藏保温功能的;
(3)没有在供货片区距离适中的位置建立冷库及办公场所的,或储存分拣食品原料的场所不是冷库或冷库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
(4)所供食品原料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中不合格的;
(5)转包他人的;
(6)所提供的税务票据与中标企业名称不相符的;
(7)虚开采购资金或虚开税务票据的;
(8)不按学区管理中心(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送货的;
(9)不按教体局公示的采购价格计价的;
(10)所供食品原料缺斤少两的;
(11)连续 2 次不能按时供货的,或连续 2 次对验收不合格食品原料不能及时更换的;
(12)所供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限的;
(13)所供食品是外国进口食品的;
(14)为猪肉、鸡肉、鸭肉、牛肉办理质量安全保险不全或保险期限不在供货期内的(以投标书相关承诺为准);
(15)没有安排经公司法人授权的公司负责人全面做好供货片区售后服务的;
(16)随意变更配送方案、销售服务方案、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等所承诺的规定,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服务态度恶劣的。
4.如果乙方所供食品原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按乙方当日所供食品原料的资金总额扣除采购款,没收乙方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并终止供货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所供食品原料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所供食品原料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的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所供食品原料引发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本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事关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社会关注度高,政治影响力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违约一方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若中标企业供货期间因违约受到追究责任且情节严重,除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外,且取消中标企业 3 年内在本县此类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争议解决
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文本。
2.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于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证明告知对方。在前述事由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3.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县级以上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申请法院依法裁决。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前,须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5
万元(备注栏说明:寿县教体局2021-2023 年生鲜类食品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企业在履行协议期间,因所供食品原料引发 1 例或多例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如果中标企业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或签订协议后无正当理由退出,或供货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寿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账号:12144001040002995
七、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八、本协议有效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投标文件中的
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2.本协议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供应商代表(签字):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开户银行及户名: 开户银行及户名:
中国农业银行寿县支行 兴业银行安庆分行
账号: 账号:
12144001040002995 497010100100289733
签定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意见: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公章)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意见:备案人签字: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