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001]FJZSZB[CS]2023007
合同编号:[350001]FJZSZB[CS]2023007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福建省森林资源监测总站
住所地: xxxxxxxxx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乙方: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住所地: xxxxxxxxxx000 xxxxxxxxx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ZSZB[CS]2023007 的 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中标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796,000.00
品目编码 | C09029900 | 品目名称 | 其他林业服务 |
采购标的 | 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规划编制 | 服务时间(单位)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规划初稿,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规划报批稿 。 |
服务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服务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服务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 ( ¥796,0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796000元)。
☐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包括人工费、税费、风险费、培训费、文本印刷费、项目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4.2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3服务地点:福建省
4.4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规划初稿,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规划报批稿。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满足磋商文件及甲方要求
5.2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规划初稿,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规划报批稿。规划报批稿在报批过程中,如需修改,乙方有义务完成相关修改。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服务人员组成: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5.4.3其他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据专家意见修订并提交规划报批稿。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x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1-8860804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3年10月1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13609593637,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开展福建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规划编制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
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xx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其他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238,800.00 | 2023-10-31 |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 合同总金额的30%,即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238,800.00)。 |
2 | 557,200.00 | 2023-12-31 |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 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根据专家意见修订,提交规划报批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余款,即伍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 (¥557,200.00)。 |
十、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合同期限
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至服务完毕之日止失效。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满足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其他违约责任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规定,未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
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偿付1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偿付10%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xxx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磋商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副本零份,/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
无
十八、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森林资源监测总站(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xxx
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F2435657X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账号:591902854410106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x
纳税人识别号: 91350000158144450X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账号:118100100100103128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