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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汇报材料之五
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三方工作协议书
中心名称: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中心主任:xxx
xx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共建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科院理论所、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湘潭大学
2014 年 9 月
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三方工作协议
甲方
名称: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
负责人:
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更好的促进中国科学院粒子物理前沿卓越创新中心的发展,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岗位名称
1、乙方在甲方设立的下列岗位工作:
(1)科研系列
□平台学术带头人 □核心骨干 □骨干人才 □年轻骨干
(2)支撑系列
□
(3)管理系列
□
三、责任与义务
1、甲方和丙方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与卓越中心考评同步的考核,丙方按照中科院制定的卓越中心章程应用考核结果;
3、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4、乙方将按照甲方的整体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开展工作,在协议期间保证为甲方每年进行粒子物理的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 个月;
5、乙方申请的项目应符合甲方重大科学产出的科研方向,申报项目应和领域/方向负责人协商并报备甲方;
6、丙方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按照本单位同类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相同的各项管理政策。
四、薪酬待遇
甲方、丙方根据国家政策和中科院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薪酬待遇实行人才津贴制度。约定选择以下 1 / 2 执行:
1、人事关系在中科院系统内的全时核心骨干成员执行特殊人才补贴。丙方保留乙方三元结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和绩效,发放卓越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由甲方理事会确定;
2、非全时人员及人事关系在参与单位的中心骨干成员,实行工作绩效。甲方按其承担任务量、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核发乙方的工作绩效。
五、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和丙方的技术秘密,取得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等按国家和院有关规定执行。
约定如下:乙方的科研成果由甲方和丙方共享,成果发表同时标
注甲方和丙方。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该协议期间,经三方协商同意,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未达到甲方考核要求,三方工作协议自动解除;
3、该协议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4、三方工作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原人事和工作关系;
5、乙方属于甲xx招聘的院外人员,可以由乙方和丙方协商是否续聘。如解除聘用合同,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的除外。
七、 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八、违约责任
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相关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其他
x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根据国家和中科院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 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