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广西艺术学院20 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定向就业单位:(甲方)
研究生培养单位:(乙方)广西艺术学院
定向就业研究生:(丙方)
一、丙方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根据甲方需要,甲、丙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录取丙方为 年 专业 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二、丙方在乙方学习学制为三年。由甲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付给乙方该学年的全部费用,丙方注册后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资格,否则,终止丙方研究生学习。丙方因故不能按期毕业并向乙方申请延期学习者,延期期间的培养费由丙方支付,延期时间不足一学期以一学期计算。
三、丙方在乙方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丙方学习期间的各种费用(生活费等)由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
五、丙方在乙方完成学业后,必须按期到甲方,甲方负责安排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六、甲、乙、丙三方都应严守协议,如有违反,违约一方要负责承担另外两方的损失,并依法给予赔偿,如果丙方学习结束后不到甲方工作,丙方还要负责给甲、乙方赔偿培养费。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xx)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xx)
负责人:(签名xx) 年 月 日
丙 方:(签名xx) 年 月 日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