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ZFCG2012063
项目编号:ZHZFCG2012063
计划编号:20C01836
项目名称: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众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重庆众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人数量(名) |
分包一: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 射击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 | 83.33 | 1.2 | 1 |
分包二: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 射击公开赛竞赛器材供应采购 | 39 | 0.7 | 1 |
二、资金来源
预算资金,预算总金额 122.33 万元。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谈判有关时间、地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 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谈判文件、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0 年 12 月 04 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0 年 12 月 04 日 09:30-2020 年 12 月 09 日 17:00(工作时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2.1 谈判文件购买方式:在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递交《重庆众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谈判文件。
2.2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 126 号 13-5(市委党校科技大楼 13楼)。
3.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 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谈判文件购买费。
4.2 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篇“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自身若为微型企业,但投标时提供大型或中型或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应视同为大型或中型或小型企业,不属于微型企业优惠范围(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充分考虑是否属上述情况,若属上述情况但在报名时又承诺为微型企业的,将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报名和购买谈判文件,其报名和投标响应无效)。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9 栋 7 楼,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显示屏)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八)谈判开始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九)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保证金
(一)缴纳谈判保证金方式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023-63625633查询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 105653005006)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4687 | ||
账号 2 | 开户行 | 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 102653000013) | |
账 号 | 9558853100006126530 | ||
账号 3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 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6513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1508267 | ||
账号 5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 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04685 | ||
02 | 账号 1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 105653005006) |
账 号 | 50050100414100000286004692 | ||
账号 2 | 开户行 | 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 102653000013) | |
账 号 | 9558853100006126522 | ||
账号 3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 308653018067) |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56514 | ||
账号 4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行号:103653026011) | |
账 号 | 6228400477031508366 | ||
账号 5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 313653000329) |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04683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可持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在开标现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核验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可持相关证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 五 ) 本 项 目 的 澄 清 、 补遗等 文 件 ( 如 果 有 ) 一 律 在 重 庆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众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前伟
邮 编:400039
电 话:(023)63874175传 真:(023)68510683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 126 号 13-5(市委党校科技大楼 13 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舒勇
电 话:18623178911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兰村 11 组 100 号
(三)监督
重庆市体育局系统基建维修和政府采购项目业务公开监督电话:023-61665134重庆市体育局系统基建维修和政府采购项目纪检监督电话:023-61665193
重庆市体育局基建维修和政府采购项目业务监督邮箱:cqtyjjcc@163.com
重庆市体育局系统基建维修和政府采购项目纪检监督邮箱:cqtyjjw@163.com
一、谈判费用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技术服务需求、谈判项目商务服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一)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有分包的须以分包为单位单独编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2.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 90 天。
(二)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 U 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 “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建议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装袋(即正本 1袋,副本 1 袋,电子版 1 袋,共计 3 袋)同时请在纸袋表面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
样。
1.2 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 如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也可拒收。
(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供应商应当派 1-2 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 1 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八)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4.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提交足额保证金的;
5.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供应商谈判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8.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9.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合同项(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
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
14.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
15.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0-100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1.供应商成交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照以下标准执行:
注: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2.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众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高科技支行账 号:3100020409200173626
(十)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 号执行。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1 )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 )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谈判资格(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
注:
○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第四篇规定的全部谈判内容进行响应。 |
谈判有效期 | 满足谈判文件规定。 |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商务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如以上全部相同的则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商务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关于政策性扣减
3.1 政策性扣减范围
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3.2 政策性扣减方式
3.2.1 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注: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才能给予相应政策性扣减(详见第六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2.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篇“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1“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2“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3 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4 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4.5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经扣减后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6 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4.6.1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6.2 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 一 ) 成 交 供 应 商 确 定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重 庆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 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谈判项目编号;
1.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 事实依据;
1.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 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需求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 | 1 项 | 供应商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 |
2 | 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竞赛器材供应采购 | 1 批 | 采购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
二、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分包一、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赛事服务采购
(一)项目概述 1.比赛时间
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将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27 日举行。
2.参赛选手组织招募
参赛选手为在重庆市现已开展光电射击项目的市内区县体育局所属训练点和开展光电射击的普通学校,年龄 7-15 岁的运动员,预计约 600 人以上参赛。
3.比赛地点
重庆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场。
4.比赛费用需要包含:场地搭建及物料采购费用、工作人员费用、市场合作费用、相关耗材费用、媒体宣传及直播费用、公益活动费用、保险费用及相关税费。
5.具体要求如下:
场地搭建及物料采购:赛场氛围搭建、现场大屏幕、背景板、引导宣传及其他物料制作。
工作人员:核心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医疗、安保、消防、裁判等人员劳务费用。市场合作:赞助商招募、异业合作、KOL 打造。
公益活动:活动场地、设备、教练及推广费用。
媒体宣传:官方微信公众号打造、各级媒体及门户网站合作、网红直播、微博微信大 V 互动、官方赛事图片和视频短片拍摄。
相关耗材:奖品奖状、工作人员服装、相关办公设备等。保险:参赛选手保险。
其他:运输搬运、赛后完整报告等。 6.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在办赛属地管理部门(金凤镇镇政府)取得同意承办大型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安全的批复文件。
板块 | 大项 | 细项 | 数量/单位 |
官方微信公众号 | 文章编写、活动信息、海报设计,各项不低于 10 次 |
(二)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
媒体宣传 | 华龙网直播 | 直播及信号制作技术 | 整次赛事 |
分发浏览量大于 25 万次/日 | |||
央级媒体 | 新华网(1 人,2 天,发布 1 次) | ||
人民网(1 人,2 天,发布 1 次) | |||
中新网(1 人,2 天,发布 1 次) | |||
中国体育报(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中国日报(1 人,2 天,发布 1 次) | |||
重庆市级媒体(含新媒体) | 重庆日报(1 人,2 天,含现场采访,发布 2 次) | ||
重庆晨报(1 人,2 天,发布 3 次) | |||
重庆晚报(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重庆电视台(3 人,2 天,含视频新闻采集,发布 2 次) | |||
华龙网(3 人,3 天,发布 5 次) | |||
重庆商报(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腾讯大渝网(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都市热报(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门户网站 | 新浪网(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网易(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凤凰网(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企鹅体育(2 人,2 天,发布 2 次) | |||
今日头条(1 人,2 天,发布 2 次) | |||
微博、微信大 V 互动 | 互联网分发不低于 10 家 | ||
旅游类媒体 | 马蜂窝,发布 2 次 | ||
去哪儿,发布 2 次 | |||
官方图片拍摄 | 精选图片不低于 1000 张 | ||
赛事视频短片 | 宣传短视频不低于 3 条(含后期及推广) | ||
物料 | 选手参赛包 | 参赛手册、赛事补给、号码布(手册铜版纸 108k 厚度、彩色印刷,补给 2 项,号码符合赛事竞赛规程标准) | 800 份 |
选手参赛包 | 空顶帽(一般市场化产品) | 800 份 | |
现场刀旗 | 赛场入口前 500 米沿途(高度不低于 1.2 米,含画面) | 100 个 | |
主会场桁架 | 现场主画面展示(含喷绘画面,钢结构承重架)18M*6M | 1 套 | |
入口处桁架 | 外场主画面呈现(含喷绘画面,钢结构架)18M*6M | 1 套 | |
工作人员帐篷 | 3*3m(防雨) | 10 个 | |
工作人员证件 | 根据分工进行区域化划分(PVC 塑料壳+铜版纸画面) | 200 套 | |
LED 屏幕 | 主会场 LED 屏幕,实时更新选手成绩,3*4 米 P3 高清,2 天 | 1 套 | |
签到墙 | 桁架喷绘搭建(含喷绘画面,钢结构承重架)9M*3M | 1 套 | |
参赛宣言 | 桁架喷绘搭建(含喷绘画面,钢结构承重架,含签字笔 20 套) 9M*3M | 2 套 | |
地贴路引 | 氛围营造(防滑塑料) | 50 套 | |
开幕式领导台 | 开幕式全套(包含主画面、舞台承重钢结构架、司仪台 1 个、 鲜花 2 束、红地毯 100 平米) | 1 套 | |
奖杯制作 | 前三名(水晶亚克力材质,高度不低于 15cm) | 9 个 | |
防疫物资 | 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符合检验标准) | 800 个 |
防疫物资 | 消毒液、额温枪(符合检验标准) | 20 套 | |
分区隔离指示 | KT 版(PVC 材料)、丽屏(木质)等 | 20 套 | |
工作人员 | 志愿者服务 | 现场引导与服务(两天),150 元/人/天*2 天;(竞赛志愿者: 20 人、引导服务志愿者 20 人,主会场服务志愿者 10 人) | 50 人/天 |
核心工作人员 | 竞赛工作人员:包含前期工作对接等,以赛事筹备周期 1 个月 计算;(团队人员不低于 15 人,赛事主管 1 名,运营 5 名, 竞赛 2 名,市场开发 3 名,媒体推广 2 名,运营助理 2 名) | 整次赛事 | |
设计服务 | 赛事整体媒体推广设计(海报、文案图片、帽子、LOGO、主 K、奖杯奖牌、参赛手册、束口袋、完赛报告等)及物料设计 (桁架、LED、桌椅、刀旗等) | 整次赛事 | |
急救保障 | AED 急救工作人员(2 人 2 天,含AED 设备) | 整次赛事 | |
医疗团队 | 现场医疗保障、急救,配套救护车及基本急救设备、药品, | 整次赛事 | |
安保 | 现场秩序维护、安全保障(三天,含参赛包领取日) 300 元/人/天 | 10 人 | |
公安消防 | 报批、审核、现场验收 | 1 次 | |
市场资源 | 赞助商 | 青少年垂直品牌 VIK 赞助合作(央企国企、跨国企业品牌,优秀民营企业,包含赛事奖品、赠品购买等) | 3 家 |
赞助商呈现 | 现场展区规划布置及赞助商服务(赞助商物料及赞助商品牌呈现服务等,含线上媒体及线下活动策划) | 1 次 | |
异业合作 | 重庆自带流量大型 IP 合作(赛事人数 10000 人+,符合国家级协会认证 IP) | 3 家 | |
KOL 打造 | 赛事KOL 包装传播,前期(视频 1 次,人物专访 1 次) | 5 次 | |
网络赛 | 比赛执行 | 人员设备派驻及差旅、交通等费用(单次人员不低于 3 人) | 12 地区 |
信号集成 | 导播系统及技术服务(高清、符合渠道分发标准) | 1 次 | |
直播平台(互联网分发渠道) | 中国体育、上游新闻直播、企鹅体育、环网直播 | 4 家 | |
后期制作 | 赛事影像留存(视频不低于 1 小时) | 1 次 | |
保险 | 参赛选手保险购买 | 根据赛事实际情况,20 元/人/场 | 整次赛事 |
公益活动 | 射击体验活动 | 公益活动场地、设备、教练、推广等(赛事结束日起至 1 月 15 日每个周六周日全天,可同时满足 5 人以上体验接待标准,含器械) 5000/日 | 10 日 |
参赛选手组织招募 | 参赛运动员 | 组织至少 500 名年龄在 2008.1.1 年之后的,参加过至少一次 重庆市级官方射击赛事的光电射击运动员。组织至少 100 名年 龄在 2006.1.1-2007.12.31 年之间,参加过至少一次重庆市级 官方射击赛事的气枪射击运动员。 | 整次赛事 |
其他 | 运输搬运、赛后完赛报告 | 整次赛事 |
分包二、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竞赛器材供应采购
序号 | 品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专业版”光电手枪发射器 | 支 | 12 | 购买 |
(一)分包内容一览表
2 | “专业版”光电步枪发射器 | 支 | 12 | 购买 |
3 | “专业版”光电手枪发射器 | 支 | 20 | 租赁期 3 天 |
4 | “专业版”光电步枪发射器 | 支 | 20 | 租赁期 3 天 |
说明: 购买和租赁的光电发射器须为同一品牌和规格,由成交供应商为本次比赛使用的全部光 电手枪、步枪发射器提供比赛现场保障。 |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品目 | 技术参数 |
“专业版”光电手枪发射器 | □1.激光为可见光+不可见光双激光结构,可见光的波长为 650nM+/-5nM,不可见光的波长为 850nM+/-5nM。 2.击发时使用 850nM 的不可见光,激光发射方式为脉冲方式,脉冲宽度小于 15 毫秒。 3.激光峰值功率小于 1mW。 4.总重量:790±10 克。枪体集成配重接口,可额外增加 50 克-300 克重量。总长度:380mm,宽:50mm,高 150mm。主体材质:铝合金。 5.电池容量 3000mAH。连续工作时长 20 小时。待机时长 30 天。支持 3A 快充,90 分钟充满电。 6.扳机结构为电子+机械扳机。 7.一道火重量:100~350 克。二道火重量:300~1500 克。一道火行程:0~4mm。二道火行程:0~3mm。 标尺高低调节:128 响,5 响 1 环。标尺左右调节:128 响,5 响 1 环。 瞄准基线:准星座可以沿顶部横梁前后移动。瞄准基线长度:260mm~340mm。 8.扳机柄前后移动范围:10mm,适应不同手型。扳机寿命大于 30 万次。 9.支持扳机压力曲线,真实反馈运动员扣动扳机用力变化。 10.支持准星晃动轨迹,晃动轨迹工作于不可见光模式下,晃动轨迹不影响运动员视线。 11.支持空枪预习模式;支持模拟上膛,上膛声音可开关;支持模拟击发后坐力,延时小于 10ms,强度可调节;支持模拟击发声音,声音可多档调节。 □12.枪身具有RFID 芯片,可以通过读取 RFID 芯片的方式实现枪靶自由配对和发射器认证。 □13.支持网络远程枪靶自由配对和发射器认证。 □14.支持可选:现代五项模式,可用于国际现代五项激光靶的射击训练要求。 15.LED 显示屏支持中英文切换。 16.握把材质可选:花梨木/ABS。握把型号可选:标准通用、小号、左右手。可根据手型 调节上下高度。 |
“专业版”光电步枪发射器 | □1.激光为可见光+不可见光双激光结构,可见光的波长为 650nM+/-5nM,不可见光的波长为 850nM+/-5nM。 2.击发时使用 850nM 的不可见光,激光发射方式为脉冲方式,脉冲宽度小于 15 毫秒。 3.激光峰值功率小于 1mW。 4.总重量:3790±10 克。枪体集成配重接口,可额外增加 50 克-1000 克重量。总长度:1100mm,宽:60mm,高 250mm。 主体材质:铝合金。 握把材质可选:花梨木/ABS。 5.电池容量 6000mAH。连续工作时长 20 小时。待机时长 30 天。支持 3A 快充,90 分钟充满电。 6. 扳机结构为电子+机械扳机。 |
7. 一道火重量:100~350 克。二道火重量:300~1500 克。一道火行程:0~4mm。二道火行程:0~3mm。 准星及瞄准具移动范围:水平 65mm,垂直 18mm(七挡)。瞄准具水平调节:192 响,10 响 1 环。 瞄准具高低调节:192 响,10 响 1 环。瞄准基线长度:700mm~850mm。 8.扳机柄前后移动范围:10mm,适应不同手型。扳机寿命大于 30 万次。 9.支持扳机压力曲线,真实反馈运动员扣动扳机用力变化。 10.支持准星晃动轨迹,晃动轨迹工作于不可见光模式下,晃动轨迹不影响运动员视线。 11.支持空枪预习模式;支持模拟上膛,上膛声音可开关;支持模拟击发后坐力,延时小于 10ms,强度可调节;支持模拟击发声音,声音可多档调节。 □12.激光指向调整:可免工具上下左右调整,便捷调整不同射击距离。 □13.枪身具有RFID 芯片,可以通过读取 RFID 芯片的方式实现枪靶自由配对和发射器认证。 □14.支持网络远程枪靶自由配对和发射器认证。 15.托腮:可垂直升降、左右移动。抵肩:可前后平移、上下平移、旋转。托座:可前后移动。 16.LED 显示屏支持中英文切换。 |
注:标记为“□”符号的参数,供应商须提供描述参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功能图册等,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实施时间
分包一:2020 重庆少年儿童光电射击公开赛将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27 日举行,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分包二:采购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完成交货。
(二)实施地点
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内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分包一: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按谈判文件规定、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免费整改、更换,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分包二: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做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 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3.2 验收时提交的文档资料等资料齐全。
3.2.1 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2.2 操作说明书;安全说明和日常维护保养说明;
3.2.3 部件清单及配件清单;
3.2.4 安装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
3.3 在软件运行期间(签订合同时约定)所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并运行正常。
3.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培训、验收,并经招标人确认。
3.5 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4.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货到验收时如与谈判承诺的要求不一致,合同无效,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原则
分包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
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除采购人拟定的事项外,确因赛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与赛事相关项目而导致增加费用风险。若有增加项目,将视为该增加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其谈判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因增加项目内容而另增加费用。)
分包二: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器材(货物)购买及租赁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交货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分包一:
(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
(二)如遇应急等情况,及时加派人员进行服务;
(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需整改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四)处理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有关的投诉、纠纷等;
(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严格按采购项目要求执行,未达到其响应文件应答要求的,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分包二: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购买的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1 年的免费质保期;租赁的物品提供租赁期间内的免费质保。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 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安排专业人员在 3 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 6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
12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如有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须将价格清单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分包一:
(一)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全额(成交金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赛事结束后 30 日内整个赛事无投诉、无纠纷前提下无息退还;
(二)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顺利完成本分包的所有工作后由采购人支付全额合同款。
分包二:
(一)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全额(成交金额)10%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供方完成交货并能正常使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解决,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
(二)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完成交货,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支付全额合同款。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确保满足本次采购实际需求,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或未参加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均视为已对本项目前期需求内容、实施要求等充分理解,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实施,并自愿承担本项目的所有风险。
现场踏勘联系人:舒勇
联系电话:18623178911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其他
(一)响应文件目录、页码清楚,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成交供应商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成交供应商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成交供应商合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合同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在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应对和负责。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二、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类: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服务类: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实施方式、服务期限、服务成果等内容。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二)合同价格包括:
货物类: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服务类:合同价格包括提供服务所应提供的所有人、财、物、税费等一切费用,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价格为不变价。四、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或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各项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或服务)。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正。)。对达不到采购要求者,根据
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服务要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付款
(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服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
(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二)验收
货物类: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服务类:供方所供服务的各种指标不得低于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
(三)货物(或服务)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八、索赔
供方对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一)货物类: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服务类:供方同意需方拒绝服务并把拒绝部分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二)根据货物(或服务)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合同价格。
九、知识产权
(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在 60 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合同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
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计价单位: 计量单位: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 |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 份, 需方 份,供方 份,代理机构 1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地址: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服务部分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服务部分
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特定资格条件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竞争性报价函
我方收到 (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如有分包请填写分包号及分包名称)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如有分包请填写分包号及分包名称)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 90 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分包一格式)
项目编号: 分包号及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 ||||
总计 |
注: 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年 月 日
明细报价表(分包二格式)
项目编号: 分包号及名称:
项目名称:
类别 (租赁/购买) | 产品名称 | 品牌及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合计 ( )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年 月 日
二、技术服务部分
谈判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竞标人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竞标人的身份。
三、商务服务部分
商务服务响应偏离表
谈判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商务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 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若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三)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 传:
网 址: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
注:谈判现场需验法人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原件,请各位法人授权代表(或法人)务必将身份证原件带到谈判现场。
(六)书面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不提供)
1.供应商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供应商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供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
附表: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 (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年 月 日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4.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 期:
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