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进修学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招收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乙方(选派单位):
丙方(进修学员):
一、乙方选派的进修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2.刻苦钻研、爱岗敬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进修学习要求;
3.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进修学业;
4.符合甲方规定的其它进修申请条件。
二、进修期间,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共同对其管理。
三、进修期间,丙方发生医疗差错导致医疗纠纷或发生医德医风问题者,甲方有权追查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终止学习;给甲方或患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造成医疗事故者,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进修期间,若丙方出现身心问题或违规违纪等情况, 甲方有权终止其进修学习。被甲方勒令终止学习或因乙方、丙方原因要求提前终止进修学习者,甲方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五、进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学员不予安排休假或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科室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值守,丙方须服从,并由科室安排调休。因特殊原因请假者,须提供乙方开据的请假证明,并逐级报批,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按照终止学习处理。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