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晋能控股集团六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
特许经营项目
承继协议
甲方:大同市城市管理局乙方:
丙方: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大同市】签订:
甲方(实施机构):大同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中标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鉴于:
(1)晋能控股集团六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准备、招标、监管等工作;
(2)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乙方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并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署《合作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合同文件。
(3)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乙方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后,应当督促项目公司在成立之日起【20】日内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关于《特许经营协议》等合同文件(《合作协议》除外)的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前述合同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合作、守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实施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适用法律规定,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和乙方同意并认可,丙方确认并概括承继乙方在下列合同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本协议和下列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1)《晋能控股集团六座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虽有上述权利和义务概括承继的约定,但以下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仍由本协议xxxx和承担:
(1) 无 。
上述事项具体以甲方与乙方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为准。
3、如本协议与第一条所列合同文件的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4、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