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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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须知: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一经复制、安装或使用本软件的所有或任何部分,您即接受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其中对下列内容的限制:(a) 使用(第 2 部分);(b) 可转让性
(第 4 部分)、担保(第 6 和第 7 部分)、责任(第 8 部分)以及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第 14 部分)。您同意本协议与由您签署的任何通过谈判订立的书面协议一样。本协议可对您及对获得本软件并由他人代表其使用本软件的任何法律实体 (适用的话,例如是您的雇主) 强制执行。如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软件。有关退回软件及退款的条款和限制,请浏览 http://www.adobe.com。
您可能与 Adobe 直接订立另一书面协议(如:容量许可证协议),以补充或取代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Adobe 及其供应商拥有本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本软件只供许可使用,并非出售。Adobe 只允许您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复制、下载、安装、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本软件的功能或知识产权。使用本软件中包括的某些第三方材料可能会受其他条款或条件的约束,这通常可以在一个单独的许可协议或这些材料附带的“自述文件”中找到。
本软件可能含有产品激活及其他技术,旨在防止未经授权而进行复制。如果您没有遵从软件及文档所述的激活程序,激活技术可能阻止您使用本软件。有关产品激活的资料,请参阅 http://www.adobe.com。
1. 定义。
“Adobe”在本协议的子部分 10(a) 适用时指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其地址为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10 的 特拉华州公司;否则,“Adobe”指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4-6 Riverwalk, Citywest Business Campus, Dublin 24, Ireland,它是依爱尔兰法律建立的公司,且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的关联公司和许可证持有者。
“计算机”指以数字或类似形式接受信息并基于指令序列处理信息以获得特定结果的一个计算机设备。
“内部网络”指仅供特定公司或类似业务实体的雇员及个别承包商(即临时雇员)存取使用的私人专有网络资源,内部网络并不包括因特网或公开给公众(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或使用群众、协会及其他类似组织)进入使用的任何其他网络社群。
“授权数量”如未经Adobe 授予的有效许可证(如,容量许可证)另行指明,则为二十 (20)。
“本软件”指 (a) 随附了本协议的所有信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i) Adobe 或第三方软件档案及其他计算机信息;(ii) 样本及常备照片、影像、语音、图形及其它艺术作品(“常备文件”);(iii) 相关的说明性书面材料及档案(“文档”)和 (iv) 字体;以及 (b) Adobe 于任何时间提供给您但并非根据另一协议提供的该等信息的修改版、复制本、升级版、更新及添加内容,这些统称“更新版”。
2. 软件许可证。只要您是从Adobe 或其认可的被许可方之一获得本软件的,且只要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Adobe 即会授予您非独占性的许可证,允许您依据文档中描述的方式及用途使用本软件,如下详述。有关某些组件的特殊规定,请参阅第 14 部分。
2.1 常规使用。您可以在兼容机上安装和使用本软件的副本(计算机数量不得超过“授权数量”);或者
2.2 服务器配置。您可以在您的内部网络内的一个计算机文件服务器上安装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以供同一个内部网络中的其它计算机(不超过授权数量)下载和安装本软件;或者
2.3 服务器使用。在计算机文件服务器上允许使用本软件的用户总数(并非同时使用的用户数)不超过授权数量的前提下,您可在您的内部网络的一个计算机文件服务器上安装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以通过同一个内部网络中其它计算机上的命令、数据或指令(如,脚本)的方式使用本软件。不允许任何其它网络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通过来自或发给非内部网络计算机的命令、数据或指令使用本软件,为因特网或Web 宿主服务使用本软件或者由未经Adobe 有效许可证许可的任何用户使用该软件副本;以及
2.4 便携式计算机或家用电脑使用。除了第 2.1,2.2 和 2.3 部分许可的单独副本之外,作为安装了本
软件的计算机的主要使用者,可以在一台便携式计算机或家中的计算机上安装本软件的第二份副本,仅供自己使用,但在主要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时,不得同时在便携式计算机或家中的计算机上使用 本软件。
2.5 备份副本。您可以制作一个软件副本,前提条件是不在任何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该副本。除非按第 4.4 部分所述将本软件的所有权限转让给备份副本,否则不得将权限转让给该副本。
2.6 常备文件。除非在与常备文件相关联的自述文件(有可能包括与常备文件相关的权限和限制)中另行指明,否则您可以显示、修改、复制和分发任何常备文件。但是,不得独立(即,当常备文件构成被分发产品的主要价值时)分发常备文件。不得使用常备文件来制作诽谤、诬蔑、欺骗、猥亵、淫秽或🟃情材料或者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以其它不合法方式侵权的材料。您不得在常备文件或其派生作品中主张商标权。
3. 知识产权所有权。本软件及您制作的任何授权副本均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及其供应商的知识产品,且归其所有。本软件的结构、组织和代码均为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及其供应商的有价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本软件受法律保护,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版权法以及国际协约条款。除非明确表述,否则本协议不授予您对本软件的任何知识产权以及Adobe 及其供应商未明确授予的其他所有权利。
4. 限制。
4.1 声明。除非遵守第 2 和 14 部分的条款,否则不得复制本软件。您获准制作的任何软件副本,必须包含与本软件上或本软件中使用的相同的版权和其它所有权声明。
4.2 不得修改。除非按第 14.7 部分获得许可,否则您不得修改、改编或翻译本软件。您不得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它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若适用的法律明示允许您进行反编译以便与本软件达到可交互操作之目的,则不在此限。
4.3 不得解除捆绑。本软件可能包括多种应用程序、实用程序和组件,可能支持多种平台和语种,也可能以多种介质提供给您或提供多个副本。尽管如此,本软件是以一个单独的产品设计并提供给
您,并作为一个单独产品在第 2 和 14 部分中允许的计算机上使用。您不必使用本软件的所有组件,但是您不应解除捆绑本软件的组件以在不同的计算机上使用。您不应解除捆绑或重新包装本软件,
用于分发、转让或转售。有关本部分有特殊例外情况,请参阅第 14 部分。
4.4 不得转让。除非在此处有明示许可,否则不得租赁、出租、出售、发放子许可证、分配和转让本软件的权利,或者授权将本软件的任何部分复制到另一个人或法律实体的计算机上。但是您可以
将使用本软件的所有权限转让给他人或其它法律实体,前提是:(a) 您还将 (i) 本协议、 (ii) 序列号、本软件和与本软件捆绑、打包或预安装在一起的所有其它软件或硬件(包括所有副本、升级版、更
新版和先前版本)及(iii)转为另一格式的所有字体软件副本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实体;(b) 您不保留本软件的任何升级版、更新版或副本,包括计算机上存储的备份和副本;以及 (c) 接收方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您为本软件购买有效的许可证时接受的任何其它条款和条件。尽管有前述内容,您还是不能转让本软件的教学、预发行或非转售副本。转让前,Adobe 可要求您及接收方:以书面确认你们遵守本协议,向Adobe 提供有关你们的资料,以及登记作为本软体的最终使用者。转让需时 4 至 6 星期。有关详情请浏览http://www.adobe.com/support/main.html 或联络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
5. 更新版。如果本软件是对先前版本的升级或更新,您必须对该先前版本拥有有效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升级版或更新版。提供所有升级版及更新版均须交换许可证。您同意,使用升级版或更新版即自动终止使用本软件任何先前版本的权利。例外情况是,您在使用升级版或更新版后可以继续在您的电脑上使用本软件的先前版本,以便帮助您过渡到升级版或更新版,但必须附合以下条件:升级版或更新版与先前版本安装在同一台电脑上。Adobe 可按额外或不同的条款许可您使用升级版及更新版。
6. 有限担保。除非在第 14 部分中另外说明,否则Adobe 向最先购买本软件的许可证以遵照本协议
的条款在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的个人或实体保证,当在建议的操作系统和硬件配置上使用本软件时,其性能在购得后九十天内与文档所述基本一致。与文档的非根本性不同不构成担保权利。本有限担 保不适用于本软件的补丁、字体软件转为其它格式、预发行版、试用版(BETA 版)、评测版、启
用版、产品集锦或非转售 (NFR) 软件副本,或者网站、网上服务或CD 服务(参见第 14 部分)。要进行保证索赔,必须在上述九十 (90) 天内提出,并附上购买凭据。如果本软件的性能与文档所述有重大差异,Adobe 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责任以及您的专有赔偿将限于更换本软件或退回您为本软件购买许可证的费用,使用哪种方法将由Adobe 决定。本部分中制定的有限担保将给予您特定的法律权限。所在的地区不同,附加的权限也有所不同。要获取进一步的担保信息,请参见文档末尾的地区特定信息(如适用于您的话)或者与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7. 免责声明。前述有限担保为ADOBE 及其关联公司的唯一担保,并且是ADOBE 及其关联公司或其供应商违反保证时的唯一和专有赔偿方式。除前述的有限担保以及在贵国依据所适用的法律不得
被排除或限制的任何形式的其它保证、条件、陈述或条款外,ADOBE 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供应商均
按“现况”及“所有错误已包含在内”的条件提供本软件及任何网站、网上服务及 CD 服务的使用,并明确否认以下各项:所有其它无论是依据法规、普通法、惯例、常例或其它规定,以明示或默示 的方式就任何事项作出的保证、条件、陈述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就本软件的性能、安全、不侵犯 第三方权益、完整性、适销性、可不受干扰而使用、质量满意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保证、条件、陈 述或条款。此第 7 部分和第 8 部分的条款将在本协议终止后(不论如何终止)继续有效,但这并不
意味着也不表示终止本协议后有继续使用本软件的权利。
8. 责任限制。除上述专有赔偿及除第 14 部分另有规定者外,ADOBE 或其关联公司或供应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或费用,包括任何相应而生、间接、附带的损失或任何失去的利润或储蓄或因业务中断、人身伤害或不履行照顾责任或第三方索赔而引致之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即使 ADOBE 代表已被告知出现这种损失、损害、索赔或费用的可能性,ADOBE 或关联公司或其供应商也不承担责任。前述限制和例外情况在您所在地区的适用法律允许时适用。依照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ADOBE 所承担的及其关联公司及其供应商所承担的集合责任限于购买本软件所支付的款项(如果有的话),即使是根本性或实质性违约或违反本协议之基本或重大条款,此限制同样适用。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并不对因Adobe 疏忽所造成的死亡或个人伤害以及欺骗(诈骗)加以限制。Adobe 代表其关联公司及供应商而否认、拒绝和/或限制责任、担保和义务,但不在其它方面或为其它目的代表其其关联公司及供应商。要获取进一步的信息,请参见本协议末尾的地区特定信息(如适用于您的话)或者与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9. 出口规则。您同意不将本软件装运、转让或出口到《美国出口管理法》或任何其它出口法规、限 制或规则(统称“出口法规”)所禁止的任何国家或以上述出口法规禁止的方式使用本软件。此外,如果依据出口法规本软件被视为出口控制制品,您须陈述并保证您不是贸易禁运国或受限制国(包 括但不限于伊朗、伊拉克、叙利亚、苏丹、利比亚、古巴和朝鲜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或不居住在这 些国家,并且依据出口法规您不会被禁止接收本软件。授予您使用本软件的所有权限的前提条件是,如果您不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您将丧失这些权限。
10. 管辖法规。本协议将受现行的下列国家或地区的主要法规管理并按照这些法规进行解释:(a) 加利福尼亚州,如果您在美国、加拿大或墨西哥购买了本软件的许可证;或者 (b) 日本,如果您在日本、中国、韩国或其它以表意文字(如,汉字、日本汉字或hanja)和/或以在结构上以表意文字为基础或与表意文字相似的其它文字(如朝鲜字母、日语字母)作为官方书面语言的东南亚国家购买本软件的许可证;或者 (c) 英格兰,如果您在上述未涉及的任何其它地区购买本软件的许可证。加
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法院(当加利福尼亚州法律适用时)、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当日本法律适用时)以及英格兰的伦敦法院(当英格兰法律适用时)应对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有其各自的非独占性管辖 地区。本协议不受任何管辖地区法规冲突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适用性已被明示 拒绝)的限制。
11. 一般规定。如果发现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无效且无法履行,将不会影响本协议决定权的有效性,它们将依然有效且其条款可以履行。本协议不会损害任何消费者方的法定权限。例如,对购买本软件用于个人用途、内部使用以及家用(非商业目的)的新西兰使用者而言,本协议需受《消费者担保法律》所管辖。本协议仅在有Adobe 指定高级职员的亲笔签名时方可修改。当解释本协议时,将
使用本协议的英文版。这是Adobe 与您之间有关本软件的整个协议,它将取代先前任何与本软件相关的陈述、讨论、承诺、书信或宣传。
12.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须知。
12.1 本软件和文档是“商业制品”(本术语在 48 C.F.R. 第 2.101 条中进行定义),包含“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这两个术语在已实施的 48 C.F.R. 第 12.212 条或 48 C.F.R. 第 227.7202 条中用到)。按照遵守已实施的 48 C.F.R. 第 12.212 条或 48 C.F.R. 第 227.7202-1
至 227.7202-4 条(如适用),本“商业计算机软件”和“商业计算机软件文档”在被授权于美国政府最终用户时,(a) 仅作为商业制品且 (b) 仅授予其与其他遵守本协议中条款和条件的其他最终用户相同的权限。依据美国版权法保留未公布的权限。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345 Park Avenue, San Jose, CA 95110-2704, USA。
12.2 美国政府的 Adobe Technology 许可。您同意,当为美国政府或其承包商购买授权的Adobe 软件时,您需要遵守 48 C.F.R. 第 12.212 条(民用)和 48 C.F.R. 第 227-7202-1 和 227-7202-4 条(国防部门)的条款。对于美国政府最终用户,Adobe 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平等机会法规,其中包括(如果适用的话) Executive Order 11246(修订版)、1974 年的 Vietnam Era Veterans Readjustment Assistance Act 第 402 部分 (38 USC 4212)、1973 年 Rehabilitation Act(修订版)第 503 部分的规定以及 41 CFR 中第 60-1 到 60-60、60-250 和 60-741 部分的规则。前一句中提到的确认性行动条款和规则可以引用至本协议中并适用。
13. 遵守许可证。如果您是一家营利事业、公司或组织,您须同意在得到Adobe 或 Adobe 的授权代表的要求后三十天 (30) 内充分证明并保证在收到要求之时使用的任何和所有Adobe 软件均符合 Adobe 的有效许可证。
14.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本部分载有与本软件的某些组件有关的特殊规定,以及载有上述条款及条件的有限例外情况。如本部分的任何规定与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有任何冲突,则以本部分为准。
14.1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或奥地利的用户的有限担保。如果您在德国或奥地利购买本软件,并且通常在该国家居住,那幺第 6 部分不适用,这时,若在收到本软件后在推荐的硬件配置上使用,Adobe担保在有限的担保期内提供文档所述的功能(“协议功能”)。在本部分中,“有限担保期”对于商业用户是指壹 (1) 年;对于非商业用户是指贰 (2) 年。与协议功能的非根本性变化将不构成并且目前不构成任何担保权利。本有限担保不适用于免费提供给您的软件,例如更新版、预发行版、试用版、启用版、产品集锦或非转售 (NFR) 副本,或字体软件转为其他格式、网站、网上服务、CD 服务;当您对本软件进行了更改且更改导致了缺陷时,本有限担保也不适用。若根据担保索赔,您必须在有限担保期内将本软件及购买凭据退回购买地点,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如果本软件的功能与协议功能发生实质性变化,Adobe 有权 -- 以再次履行义务并根据自己的判断 -- 修复或更换本软件。若无法修复,您有权获得购买价格折减或取消购买协议。有关详细担保信息,请与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14.2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或奥地利的用户的责任限制。
14.2.1 如果您在德国或奥地利获得本软件,而您通常居住在该国,那幺第 8 部分不适用。这时,在符合第 14.2.2 部分的前提下,Adobe 及其关联公司就赔偿金的法定责任应仅限于:(i) Adobe 及其关联公司仅对因疏忽而轻微违反实质性契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金不超过在达成购买协议时可预见的典型损失数额;以及 (ii) Adobe 及其关联公司对因疏忽而轻微违反非实质性契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4.2.2 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任何强制性法定责任,尤其是属于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责任、规定具体担保的责任或因失责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
14.2.3 您必须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尤其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制作本软件和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副本。
14.3 预发行版软件的附加条款。如果本软件是预发行的版本或试用版软件(“预发行软件”),则下述部分的条款有效。本软件是一个预发行版本,不代表Adobe 提供的最终产品,并且可能含有缺陷、错误,以及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等方面出现故障的其它问题。Adobe 可能不会以商业方式发布或提供“预发行软件”。如果您是依照另一书面协议获得预发行软件的,例如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的“未发行产品序列协议”,那么您对该软件的使用也受此类协议制约。您
同意按 Adobe 的要求或在 Adobe 商业性发布软件后退回或销毁“预发行软件”的所有未发行版本。您使用测试版软件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测试版软体的担保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请参 阅第 7 部分和第 8 部分。
14.4 试用品、产品样品和 NFR 附加条款。如果本软件是一个试用品、启用版、产品样品或NFR 副本(“试用软件”),那么以下部分的内容适用。试用软件可能含有有限的功能,而且仅用于示范和评估用途,并非用于商业用途。您使用试用软件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试用软件的担保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请参阅第 7 部分和 8 部分。
14.5 超时软件。如果本软件是超时版,则在安装后的指定期间或某个次数的启动之后,本软件将停止运行。本协议下的许可将在上述期间或启动次数后终止,但在您获得完整的零售许可后经Adobe延长,则属例外。存取使用该软件创制的任何档案或输出信息,或与该软件相关的任何产品,其风险一概由您自行承担。
14.6 培训软件产品。如果随本协议提供的软件“培训软件产品”(制造并分销以仅供培训最终用户 (Educational End Users)使用的软件),则您无权使用此软件,除非您是所在地区的合格的“培训最终用户”。请浏览http://www.adobe.com/education/purchasing,了解您是否合格。要查找您所在地区的 Adobe 授权培训代理商,请访问http://www.adobe.com/store,并查找“在全球范围内购买 Adobe 产品”(Buying Adobe Products Worldwide) 链接。
14.7 字体软件。如果本软件包含字体软件:
14.7.1 您可如第 2 部分所述将字体软件与本软件一并在计算机上使用,并将字体软件输出至与该计算机连接的任何输出设备。
14.7.2 如果授权数量的计算机为二十 (20) 部,您可将字体软件下载到至少与其中一部该等计算机连接的一个输出设备的记忆体(硬磁盘或 RAM),以致字体软件保留在该输出设备内,或凡授权数量的计算机的数目为二十 (20) 的倍数时,则可将字体软件下载到多两(2) 个输出设备。
14.7.3 您可将您用于某一特定档案的字体复制到一个商业打印机或其他服务机构,而该服务机构可用该(等)字体处理您的档案,但条件是,该服务机构有使用该特定字体软件的有效许可证。
14.7.4 您可将字体软件转为另一格式并将之安装在其他环境,但须符合以下条件:使用或安装该转换后的字体软件的计算机将作为您授权数量的计算机之一。经您转换的字体软件将根据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使用。该转换后的字体软件仅可用于您自己的惯常内部业务或个人用途,不得为任何目的而分发或转让,但按本协议第 4.4 部分进行者,则属例外。
14.7.5 您可为打印及阅览您的电子文件而将字体软件嵌入该电子文件。如果您嵌入的字体软件在 Adobe 的网站 (http://www.adobe.com/type/browser/legal/additional_licenses.html)上被列为 “licensed for editable embedding”,您也可将该字体软件复制,以额外用于编辑您的电子文件。本许可证并不默示或许可任何其他嵌入权。
14.7.6 如果您要修改的字体软件在Adobe 的网站
(http://www.adobe.com/type/browser/legal/additional_licenses.html) 上属于“许可修改”类别,
则您也可以修改此字体软件,前提是此类修改后的软件仅可用于您自己的惯常内部业务或个人用途,不得为任何目的而分发或转让,但按本协议第 4.4 部分进行者,则属例外。网站上列为不可修改的
字体可以根据上述第 14.7.4 部分进行转换,但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修改。
14.8 网上服务。
14.8.1 本软件可依赖或方便您进入Adobe 或其关联公司或第三者提供商品、资讯、软件或服务
(“网上服务”)的网站。您进入和使用任何网站受该网上的条款、条件、免责声明和通知所管辖,如位于 http://www.adobe.com/misc/copyright.html 的使用条款 (Terms of Use)。Adobe 可随时基于
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网站及网上服务的使用。
14.8.2 Adobe 并不控制、认可由第三者提供的网站或网上服务或对该等网站或网上服务负责。您与任何第三者就网站或网上服务的任何交易,包括商品及服务的交付和付款及与该等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属于您与该第三者之间的事宜。
14.8.3 除非 ADOBE 或其关联公司或第三者在另一协议中明确商定,否则您使用网站及网上服务的风险,一概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网站及网上服务的担保及责任限制,请参阅第 7 部分和第 8 部 分。
14.9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 Render Engine。如果本软件包含Adobe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 的完整版本,则您可在您的内部网络(包括至少一部安装了Adobe After Effects Professional 软件完整版本的计算机)内的计算机上安装Render Engine,数目不限。“Render Engine”一词指软件中容许提供 After Effects 项目但不能用于创造或修改项目的可安装部分,而且不包括完整After Effects 使用者介面。
14.10 GoLive Co-Author。如果本软件包含 Adobe Creative Suite 或 Adobe GoLive 软件,并包括 GoLive Co-Author 软件组件,则除了按第 2.1 部分所准许安装单一份GoLive Co-Author 软件并将之与其他软件组件一并使用外,您也可选择 (a) 在您没有安装其他软件组件的授权数量的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 GoLive Co-Author 软件,或 (b) 将一份GoLive Co-Author 软件分发给授权数量的个人或机构,以供上述每个个人或机构在一部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但条件是,上述每个个人或机构须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您购买使用本软件的有效许可证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上述个人或机构不得再分发 GoLive Co-Author 软件。如果本软件是您以单独方式 (即并非作为Adobe Creative Suite或 GoLive 软件的一部分) 获得的 GoLive Co-Author 软件,则本部分并不适用。
14.11 Version Cue 软件。如果本软件包含Adobe Creative Suite 软件及Version Cue 软件组件,则除了按第 2.1 部分所准许安装单一份Version Cue 工作空间组件并将之与本软件的其他组件一并使用外,您也可选择在您的内部网络 (包括至少一部安装了Adobe Creative Suite 软件的计算机) 内的一个计算机档案伺服器上安装Version Cue 工作空间组件。您仅可将Version Cue 工作空间软件用于操作只可由该内部网络上的计算机进入的工作空间。其他网络用途皆在禁止之列,包括但不限于:容许使用因特网或 Web 宿主的工作小组或服务。
14.12 证明文件。如果本软件允许您编写证明文件,并允许您验证证明文件,则适用本部分。
14.12.1 证明文件和CD 服务。“证明文件”或“CD”是一个利用 (a) 软件 CD 功能集;(b) 证书;和
(c) “私人”密钥(相对于证书所使用之“公共”密钥而言)执行数位签名之PDF 档案。编写CD 要求您从获授权的CD 服务提供商那里取得证书。“CD 服务提供商”系指列在 http://www.adobe.com/security/partners_cds.html 处的独立第三者服务供应商。验证CD 要求您从颁发此证书之CD 服务提供商那里购买CD 服务。“CD 服务”系指由CD 服务提供商提供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由此 CD 服务供应商颁发,本软件之CD 功能集所使用之证书;(b) 与证书颁发有关的服务;和 (c) 与证书有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核证服务。
14.12.2 CD 服务提供商。尽管本软件提供CD 编写及验证功能,但是,Adobe 不提供使用这些功能所需之必要 CD 服务。有关CD 服务之购买、提供及责任须由您与CD 服务提供商协商。在您信赖任 何 CD、任何适用于该CD 之数位签名和/或任何相关CD 服务之前,您必须首先审阅并同意适用之发行商声明和本协议。“发行商声明”系指每家CD 服务提供商提供CD 服务之条款和条件(参见 http://www.adobe.com/security/partners_cds.html 上的链接),包括诸如任何订户协议、证书信任方协议、证书政策和惯例声明,以及本协议之第 14.12 部分。藉由 CD 服务验证CD,您承认并同意
(a) 用于数位签名CD 之证书可以在核证时被撤销,使CD 上的数位签名看上去有效,尽管实际上并非如此;(b) 由于 CD 之签字人、适用的CD 服务提供商或任何其他第三者行为或疏忽可能危及 CD之安全性或完整性;以及 (c) 您必须阅读、理解适用之发行商声明,并受其约束。
14.12.3 担保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CD 服务提供商仅依照适用的发行商声明提供CD 服务。除非在发行商声明规定,否则您使用CD 服务的风险,一概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CD 服务之担保证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请参阅第 7 部分和第 8 部分。
14.12.4 补偿。对于因使用或信任任何CD 服务,或与此有关而使Adobe 及任何适用CD 服务提供商
(除非其发行商声明中明确规定)受到任何及所有责任、损失、诉讼、损害或索赔(包括所有合理
的开支、费用和律师费),您同意使Adobe 及该 CD 服务提供商免受损害;上述使用或信任包括但不限于 (a) 信任逾期或撤销之证书;(b) 未正确核证证书;(c) 在未经适用之发行商声明、本协议或适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证书;(d) 在信任 CD 服务的情况下未能行使合理判断;或 (e) 未能依适用发行商声明要求履行任何义务。
14.12.5 第三者受益人。就本协议的本部分而言,您同意您使用的任何CD 服务提供商将是第三者受益人,并且,如果该CD 服务提供商系Adobe,则该CD 服务提供商将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强制执行此等规定。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从Adobe 获得任何信息,请使用本产品中附带的地址和联系信息与您所属地区的Adobe 办事处联系。
Adobe、After Effects、Co-Author、GoLive 及 Version Cue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国和/或其它国家的商标及/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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