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120.224.81 .15:10080/login3.jsp)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 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两个平台的注册申请。)...
特别说明:
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电话号码、地址、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网站名称、网址、投诉受理机关等相关信息。
工程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其他材料
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
2、工程名称:
3、标段划分:
4、工程概况:(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
5、招标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6、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业级别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业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在本项目首次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首次招标失败等情形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为准);(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时由招标人选择使用本条)
7、本工程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或资格预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0.xxx)xxxxxxxxxxxx。(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特别提示:由于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上述两个平台的注册申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 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xxxx://xxxx.xxxxxx.xxx.xx)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联系人:(须填写本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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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招标项目名称、档案编号和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档案编号: 标段划分: |
|
1.1.5 |
工程概况 |
(面积、层数、建筑结构类型等内容) |
|
1.1.6 |
建设地点 |
|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政府投资/ BT等 |
|
1.2.2 |
招标方式 |
|
|
1.2.3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人民币 (其中措施项目费为: 万元人民币)。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本招标控制价中包括“招标代理费”万元,投标人应直接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招标代理费”计入投标总价,不得增减。(招标代理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时,设置本条款;否则,取消本条款) |
|
1.3.1 |
招标范围 |
|
|
1.3.2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 合格 质量目标:(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4 |
安全要求 |
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安全目标:(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
|
1.3.5 |
若本项目获得多个不同级别的质量奖、安全奖时,优质优价费用按最高等级计算,不累加不重复计算。(执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xxx管字〔2019〕16号文件)”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和招标公告一致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1 |
分 包 |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 |
|
2 |
招标文件的发布 |
招标文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投标企业登录后,查看“本单位正在投标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澄清函、答疑函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24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提出。 |
|
2.2.2 2.3.1 |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
年 月 日24时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2.1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报价(或其他报价方式)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
3.4.1 |
投标保证 |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二、投标保证数额 1、投标保证金数额: (¥: 元); 2、保险保函数额: (¥: 元); 3、银行保函数额: (¥: 元); 4、担保公司保函数额: (¥: 元)。 三、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年月 日 时 分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标段,每个标段会产生一个账号,请按标段分别交纳) 咨询电话:0000-0000000(财务);4001012166转6(技术) 请各投标人注意: ①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 建议大额资金(五万元以上)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小额资金(五万元以下)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进行汇款或办理加急汇款。 ②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2、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 ①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前置平台在线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成功后,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自动读取电子保函数据,投标企业需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截图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②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扫描件和缴纳保费的回单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③采用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其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一般账户或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的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作为投标保证的,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xxx管字〔2018〕11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 月 日起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要求 |
投标人必须且仅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联合体各方按上述要求分别在封面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名称与联合体协议书中所列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即可。 |
|
3.7.4 |
电子投标文件 |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须使用建设工程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人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请各投标人按照电子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按节点分别导入相应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生成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因投标人不按设置的节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相应部分不予计分。 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4001012166转6 |
|
4.1 |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
时间: 年 月 日时 分前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4.1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方式 |
时间: 年 月 日时 分 方式: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 |
|
5.2 |
电子唱标 |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
|
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信息录入企业信息库(信息库中已录入的信息不需再重复录入,具体操作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录入说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并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将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的电子扫描件通过企业信息库设置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扫描件设置模块”,具体要求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书资料扫描件设置操作说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 )。评标委员会通过该模块验证相关电子扫描件。评标委员会通过该模块验证相关电子扫描件并在中标公示时对外公布。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及人员证书扫描件应与模块设置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模块设置内容为准。 对上传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件业绩的电子扫描件应清晰、关键页面齐全,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咨询电话:0000-0000000(业务);4001012166转6(技术) 3、投标人录入的所有证件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证书(C证)、职称证书、关键岗位证书等,均可录入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扫描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
||
开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
||
6.5.1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
7.3 |
履约担保 |
(招标人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设置本条款) 履约担保交纳形式:现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之一均可; 鼓励中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交纳比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依据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优化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诚信评价进行差异化交纳。招标人根据“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合理调整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等级为AAA级的可交纳应交金额的50%,等级为AA级的可交纳应交金额的70%,等级为A级交纳履约保证金可交纳应交金额的90%,等级为A级以下(含B、C级) 的全额交纳应交金额。 履约担保的退还:招标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招标人同时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10.2 |
付款方式 |
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拨付额度为已完工程造价的70%(工程进度可以分为完成正负零、主体完成、竣工验收等阶段);工程竣工结算拨付至结算造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具体支付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
|
10.3 |
投标函 |
投标单位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报价、措施项目费、工期、质量等内容。 如因填写内容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 |
|
10.4 |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
10.5 |
清标 |
1、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使用标书编制软件中的符合性、错误性检查功能,对照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检查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符合性。 2、投标文件递交后如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算术性计算错误、错漏项等不符合初步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4001012166转6。 |
|
10.6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限制、排斥投标人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
||
10.7 |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本项目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
10.8 |
是否需要携带样品 |
□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0.9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临时设施围挡已包含在安全xx施工费中,不单独计取。 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括:***、***、***等)缴纳的 近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是否设置此条款,由招标人结合实际确定)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
备注 |
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参加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同时,招标人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动。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行为及意思表示均视为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 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招标方式、招标控制价
1.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项目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3.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4.3.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4.3.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3.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1.4.3.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3.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3.9 被责令停业的;
1.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依据本项目《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 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时,设置本条款;否则,取消本条款)。
1.6 保密
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发放,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有疑问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及方式”条款的规定提出问题。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不足15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发布。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予以发布,不足15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计划表;
(8)资格审查材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工地必须配备的自动洗车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等环保设施所需费用包含在安全xx施工费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安全xx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不得将安全xx施工费进行让利,并且要确保安全xx施工费的投入和专款专用。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和使用三级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达到安全xx工地、《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解》及《济宁市建筑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标准要求。
投标人应直接按照招标控制价中列出的“招标代理费”计入投标总价,不得增减。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等要求,在交纳投标保证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评标活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付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系统自动退付中标候选人中第一名以外的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根据招标人意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后系统自动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对本工程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投标人应同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签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1.2参投标段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接收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修改与撤回其投标文件。
4.2.5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方式
5.2 开标程序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达到交易中心现场。
1、开标前准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将无法参加项目后续开评标程序。
2、开标时间到达后,公布投标人名单和投标保证交纳情况。(开具纸质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扫描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保函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3、解密投标文件。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1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
4、公布唱标单。投标人可通过系统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唱标单内容。
5、抽取相关系数并由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
(1)需要抽取相关系数的项目,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系统随机抽取。
(2)自主持人启动开标结果确认开始4分钟内,各投标人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系统默认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6. 评标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做出清标工作安排;
(3)清标;
(4)初步评审;
(5)详细评审;
(6)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本招标文件中的否决其投标、废标等否决投标统称无效标)决定前,将通过不见面系统告知当事投标人。
6.1 组建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一般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所需评标专家,应当从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只能为1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应当保密。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应当使用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
注: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人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文的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准备
6.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可以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6.2.3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3清标
6.3.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xx报价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结果。
6.3.2 清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6.3.3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计算错误等;
(2)投标报价的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xx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
(3)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规费(包括安全xx施工费)、税金是否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计取;
(5)投标人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一致等。
评审时如进行电子清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电子清标结果的复核和确认。
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要求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要求通过系统及时进行回复。
6.3.4清标工作结束后应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
(2)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3)列出投标报价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数量、工程内容;
(4)列出投标报价中错报漏报项目;
(5)列出不xx报价项目;
(6)清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6.4初步评审
6.4.1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清标报告,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4)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
(5)投标报价的修正;
(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6.4.2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的;
(6)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和资信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8)投标人未按规定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的;
(9)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10)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11)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3)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4)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4.4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具体内容为: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若投标文件出现偏差,投标人应按上述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当事投标人通过系统回复确认。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算术性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4.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意见不一致时,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认定。
(5)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4.6 经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合格、被否决、认定为废标的投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5详细评审
6.5.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本次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详细评审的程序:
(1)技术标评审;
(2)商务标评审(须已通过技术标评审)。
6.5.2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5.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并作书面记录。
7.定标
7.1定标方式
7.1.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7.1.2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xxx〔2014〕5号)中定标办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即按照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7.1.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适用于只有1个标段的项目)
7.1.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各标段分别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分为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该投标人为其中工程造价较大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已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排名。以此类推。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相应标段的招标。(适用于分多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的项目)
7.1.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各标段分别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相应标段的招标。(适用于分多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且可兼投兼中的项目)
7.1.4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7.1.5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7.1.6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7.1.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1.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1.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1.8.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2中标通知
7.2.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招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2.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3 履约担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招标投标归档资料。
7.4.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更换。施工中,招标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1.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9. 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
……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价格 |
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纳入投标价格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一致 |
||
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相符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的措施项目费 |
||
人工单价不低于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 |
||
规费(包括安全xx施工费用)、税金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 |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评审标准 |
详见本章附件:评审标准 |
注:1、在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验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扫描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
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
附件:评审标准
(一)技术标评审标准
项 目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
1.总体概述 |
对工程整体的认识表述完整清晰程度,措施先进、具体程度,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
2.施工现场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备、临时道路设置内容齐全、具体、合理、符合安全xx生产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
(1)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网络计划(横道图)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 (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 |
|
4.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 |
(1)所报质量等级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先进、可行、具体。 (3)针对本项目的通病治理措施具体、完善。 (4)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完善。 |
|
5.安全xx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
(1)针对本项目安全xx施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措施齐全、预案可行。 (2)安全生产体系完整、制度健全。 (3)环境保护措施齐全、具体、合理。 |
|
6.项目管理班子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齐全、具体、合理、明确。 |
|
7.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2)机械设备保养维护措施具体、完善 |
|
8.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
(1)对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深入。 (2)对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可行。 |
|
9.特殊情况下的施工 措施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齐全、合理、可行。 |
|
10.质量治理要求 |
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编制具体、合理、可行。 |
|
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先进、合理、可行。 |
|
12.其他 |
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属必要时从《省评标办法》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第(10)-(13)项选择列入,分值标准按照《省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
备注
技术标1~( 7 )中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商务标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偏离值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xxx〔2014〕5号)中定标办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即按照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选择《省评标办法》中的其他定标办法) |
注:
评标基准价C按照如下“综合平均法”计算确定: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招标控制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 、 、 、 、 、 (95%~98%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
Q:权重比例Q1+Q2=100%;
Q1、Q2取值均应≥30%。
Q1的取值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 、 、 、 、 、 (30%~70%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人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5)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4.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按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
5.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中的通用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由承包人自愿选择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等任一形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金额及期限:
。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
监理工程师执业印章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5.1.4工程质量创建目标约定:
。
超出质量创建目标的奖励:
。
其他奖惩约定:
。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xx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6.1.6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6.1.7安全xx施工创建目标约定:
。
超出安全xx施工创建目标的奖励:
。
其他奖惩约定:
。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
8.6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试验与检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形式:
。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2.5农民工工资
12.5.2人工费支付方式
人工费支付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性预付。在工程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一次性将人工费(签约合同价的%)全部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按月预付。在合同工期内,每月5日前将本月施工所需人工费(不低于该工程全部人工费按合同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按节点预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将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需人工费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按月支付。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每月提报的已完成施工产值中的人工费清单,按月将人工费支付至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5最终结x
14.5.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5.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承包人选择以质量保证金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等任一形式)代替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违约
16.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的违约责任:。
。
(8)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总承包单位应保证其及其分包单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单位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建设单位可将下期应支付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总承包单位或其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款项(用于支付总承包单位或其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额抵作已支付的工程款。如上述款项无法足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在总承包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同额抵作为应支付的工程款。(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
施工单位应保证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建设单位可将下期应支付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款项(用于支付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额抵作已支付的工程款。如上述款项无法足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在施工单位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同额抵作为应支付的工程款。(适用于专业工程招标)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
(上述附件具体选用参见《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DF-2019-0002)中的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xx://xxxx.xxxxxx.xxx.xx)随招标文件一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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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纸
1.图纸目录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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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纸
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具体条款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进一步约定。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联合体协议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小写):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
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元
RMB¥(小写):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投标承诺书
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此,本公司xxxx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
2、不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
3、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资格证书、业绩及奖项证明等均真实、合法有效。
4、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5、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7、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投诉,不进行恶意投诉。
8、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9、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及扬尘治理管理,遵守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的停工要求。
10、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11、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1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本次投标之前,不存在失信、被限制投标等行为。
13、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依法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
2 |
工期 |
1.1.4.3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
|
5 |
分包 |
4.3.4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11.5 |
元/天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11.5 |
|
|
8 |
质量标准 |
13.1 |
|
|
9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1 |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17.2.2 |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7.4.1 |
|
|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17.4.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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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如没有,则不需要填写。 |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名称: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名称:
……
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减少投标人电子签章次数,实行投标文件封面一次签章,此协议书落款处只需输入名称内容,无需电子签章,所填牵头人及成员名称、相应法定代表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面签章内容一致即可。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并符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xxx[2011]3号文)的有关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按照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
(2)施工现场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4)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
(5)安全xx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
(7)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8)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9)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质量治理要求;
(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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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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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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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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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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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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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
学历证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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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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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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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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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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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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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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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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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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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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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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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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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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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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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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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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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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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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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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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
拟选分包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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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分包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有关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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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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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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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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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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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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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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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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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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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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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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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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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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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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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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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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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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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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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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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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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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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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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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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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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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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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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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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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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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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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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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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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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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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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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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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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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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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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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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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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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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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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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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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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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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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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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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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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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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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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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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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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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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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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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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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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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3、其 他
备注: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七)投标企业证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企业证件资料一览表
投标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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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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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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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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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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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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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件 |
姓名 |
职务 |
资格证件(一) |
资格证件(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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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获奖 |
获奖项目名称及奖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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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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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及获奖 |
获奖项目名称及奖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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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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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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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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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1、所填报信息及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接受相应处罚。 2、我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括:***、***、***等)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为以上人员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我单位同意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如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则保留本项,如不要求相关人员养老保险,则删除本项) |
注:投标企业应针对项目要求和评审标准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扫描件,无关或多余的证件、资料无需提交。
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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