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合同编号:11N10645099720245001
xxx合同编号:11N10645099720245001
办 公 家 具 采 购 合 同
( 货 物 类 )
甲方: 第八师北野监狱
乙方: 新疆瑞xxx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 第八师北野监狱 乙方: 新疆瑞xxx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同价款 (元) |
办公椅 | / | 张 | 15 | 120 | 1920 |
组合式电脑 桌(四工位) | 科诗图 | 组 | 2 | 2400 | 4800 |
会议桌 | 华信 | 张 | 1 | 1600 | 1600 |
四门文件柜 | 独秀 | 组 | 7 | 630 | 4410 |
科密 1625D 碎纸机 | 科密 | 台 | 1 | 830 | 830 |
合同总价款 (大写) | 壹万叁仟xx陆拾元整 |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同价款见下表:
(二)甲方如需变更前款货物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通知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总价款为: 13560
价款合计: 13560__ 元。
元;合同
本合同所称货物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所支付的 不含增值税的净价。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 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但不包括增值税。
本合同所称合同总价款,是指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时所支付的价款与增值税税款两部分之和。
(二)如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货物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总价款以实际采购货物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银行 转账 方式支付全部价款。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账 号: 657657601013000036001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发票的提供
1.发票类型
□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通用机打发票;
2.发票开具时间
乙方开具发票的时间应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在甲方付款前并且于发票开具后_3_日内送达发票。
3.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认证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逾期无法认证抵扣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其收取相对应的进项税额金额及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
4.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责任
乙方提供有瑕疵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其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抵扣,从而造成资金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方纳税人识别号:119900000106450997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甲方要求,并应符合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要求。
第四条 质量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交付之日起 7 日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者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货物,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交货时间
xxx在接到甲方交货指令之日起_20_日内将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货物全部交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一次性交付货物。
第六条 交货地点
(一)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到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即北野监狱。
(二)甲方如需要变更交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第七条 运输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以适当的运输方式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八条 验收
(一)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或者双方认可的样品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如果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参加验收,则甲方有权自行对货物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货物现场验收合格之日。如因乙方不参加验收致甲方自行验收的,甲方验收完成之日为货物现场验收合格之日。
(三)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
更换后的货物应符合合同要求。
(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
(一)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二)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三)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
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五)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六)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七)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 10 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八)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应当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 十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_5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 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 十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
2.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的;
3,其他情形: 。
(四)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付款的,按照应付价款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向对方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7 日内通知本合同
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5 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否则因未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而造成的额外损失由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承担。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五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 1 种方法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
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四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双方确认的采购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