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④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二一年四月
磋商文件发售意见表
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同意送审备案。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章):
2021 年 4 月 15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2
目 录..........................................................................................................................................................
第一章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 00 x 000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S2021022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0000-00-000000
3.项目名称: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616 万元
6.采购需求:核酸试剂耗材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4
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 00 x 0000)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 QQ 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④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
⑤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经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报名资料。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专题专栏”栏目的“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中的“政府采购”和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xxx.xxxx-xxxxx.xxx.xx)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随州市随县八一路联 系 人:卢主任
联系方式:13597847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 00 x 0000
联 系 人:xx 联系方式:13797889009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项 目 名 称 |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2 | 采 购 人 |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最高限价 | 150.616 万元 |
5 | 监 督 机 关 | 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6 | 质 量 目 标 | 合格 |
7 | 采 购 内 容 |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8 | 交 货 期 | 15 个日历天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 |
11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6
12 | 投标有效期 | 为 6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
13 |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应使用 A4 纸幅面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报;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活页或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响应文件处理。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文件右上角应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地址。 本响应文件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前不得开启。 |
14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地点: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 | 投标人提出书面问题及解答时间 | 地点:送或传真至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前提出 2021 年 4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前解答 |
16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日期 |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
17 | 开标地点、时间 |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 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
18 | 评标标准及方法 |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
19 | 其它事项说明 |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采购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 料为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规定费率标准。 2、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 |
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办法 | 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然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该期限而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公司全称: 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03MA497ELU8J |
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曾都支行账号: 4205 0181 3662 0976 2999 | ||
22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招标项目。
1.2.1“采购人”是指: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3“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即成为“中标人”。
1.2.4“响应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1.3.2 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
证;
1.3.3 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
1.3.4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1.3.5 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1.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1.4.2 经采购人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应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1.5.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5.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勘察目的进入工程现场,投标人及其人员因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5.4 如果投标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9
2.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 投标邀请书;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2.2.1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2.2.2 投标人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2.2.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2.2.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2.3.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日历天前发出,不足 5 个日历天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1.1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3.1.2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
1
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3.1.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3.1.4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1.5 投标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资料和各项证件规范完整的复印件,且复印件应清晰可见,未规范完整提供的其资格审查不预通过。
3.1.6 如因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 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部分: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投标一览表;(附件三)
4)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四)
5)投标货物清单;(附件五)
6)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六)
7)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七)
8)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附件八)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九)
10)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附件十)
11)投标承诺书;(附件十一)
12)售后服务计划;(附件十二)
13)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十三)
14)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 (附件十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合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与本次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3.2.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3.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3.2 投标总价应包含全部货物标准配置的报价、附件及备品备件的报价、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3.5.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1
4.1.1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文件右上角应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然后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地址。
本响应文件在 2021 年 4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前不得开启。
4.2.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4.2.2 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2.3 为方便唱标,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将投标一览表再单独密封提交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4.3.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4.1 同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第四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5.2 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xx自身原因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
7.1 招标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编号:HBDS2021022
1.2 采购内容: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
1.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交货期:15 天
1.5 投标最高限价:150.61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1.6 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试剂耗材清单如下: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带滤芯吸头 | 22000 支 | 1000μL | ||
带滤芯吸头 | 44000 支 | 200μL | ||
带滤芯吸头 | 10000 支 | 100μL | ||
带滤芯吸头 | 22000 支 | 10μL(加长版) | ||
提取试剂 | 22000 份 | |||
PCR 八连管 | 22000 份 | |||
扩增试剂 | 22000 份 | |||
病毒采样管 | 30000 份 | |||
合计(元) |
技术参数: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技术参数
1*由拭子和含保存液的采样管组成。
2*具有对病源微生物杀灭及核酸降解酶抑制剂;降低使用中生物安全风险并更好保护核酸,确保检测质量
3*关键生产过程在 10 万级净化房进行,具有自动化分装、封盖流水线;确保产品质量及标准化
4 保存液体积:≥3ml
保存液:具有抑制核酸降解酶成份,减少生物安全风险
5 拭子:拭子采样头均为植绒纤维,更有效采样及释放;设标准折断处;
拭子亲水性要求, 拭子加 50ul 水到垂直竖立的拭子头上,水不能沿杆滴落,拭子正常吸水量不低于 0.05ML;拭子均独立消毒、独立包装、使用更安全;
病毒 DNA/RNA 提取试剂盒技术参数
1 通过磁棒磁吸、转移等功能使磁性颗粒与液体分离,通过裂解、洗涤、洗脱、弃磁珠等步骤后得到高纯度的 DNA/RNA核酸提取产物;可直接应用于荧光定量 PCR、RT-PCR、生物芯片分析、二代测序等相关实验。
2 血清、全血、尿液、粪便、拭子洗液、组织等
3 试剂组分已经预封装在提取耗材的不同孔位内,高温热封贴膜后抽真空包装,无需添加蛋白酶 K,直接加样上机;
4 单次提取时间:病毒 RNA 试剂≤16 分钟
5 核酸提取纯度>95%;核酸产物量:100-200ul
6 试剂板具有二维码,仪器扫码后可直接运行二维码内的提取程序
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 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 PCR 法)技术参数
1 试剂盒基于一步法 RT-PCR 技术,选取 2019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 和 N 基因作为扩增靶区域,设计特异性引
物及荧光探针(N 基因探针采用 FAM 标记,ORF1ab 探针采用 Yellow 标记)用于标本中 2019 新型冠状病毒
RNA 的检测
2【主要组成成分】
组分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成分 | |
PCR 检测试剂 (大包装,24 人份/盒)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A | 450µl/管 | 1 | 特异性引物、探针、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B | 100µl/管 | 1 | 热启动 Taq 酶、c-MMLV 酶等 | |
PCR 检测试剂 (大包装,48 人份/盒)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A | 900µl/管 | 1 | 特异性引物、探针、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B | 200µl/管 | 1 | 热启动 Taq 酶、c-MMLV 酶 | |
PCR 检测试剂 (大包装,96 人份/盒)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A | 900µl/管 | 2 | 特异性引物、探针、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缓冲液 |
NC(ORF1ab/N)PCR 反应液 B | 200µl/管 | 2 | 热启动 Taq 酶、c-MMLV 酶 |
3 适用样品类型:咽拭子和痰液。
三、质量要求
3.1 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
3.2 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3.3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四、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4.1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
4.2 中标人必须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英文维修手册。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4.3 中标人必须免费现场安装、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人员培训、
4.4 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至少 12 个月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保修期内上门维修。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4.5 中标人承诺 10 年内保证供应仪器的维修与配件供应。
4.6 中标人须在湖北省内设有零件仓库,具有全国免费维修电话,承诺接到保修电话 1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解决问题。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1.评审总则和规定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评审时,磋商小组应当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人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1.3 评审原则:
1.3.1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3.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中标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推荐。
2.机构组成和职能
2.1 本次竞争性磋商将设监督小组、组织机构和磋商小组。
2.2 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
2.2.1 机构成员:由财政局、采购人等部门组成。
2.2.2 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磋商工作做出复审意见。
2.3 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能
2.3.1 机构成员:由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处,政府采购处业务部相关人员组成。
2.3.2 职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密组织磋商、评审等各项活动,且客观如实予以记录和反映;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并对磋商小组的评分记录进行合格性和合理性审查,评审过程中不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正常的评审工作。
2.4 磋商小组组成和职能
2.4.1 机构成员:由采购人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占磋商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职能: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
记录;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投标人说明原因;对合格的响应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审;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2.5 磋商小组的专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
2.6 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必须要求磋商小组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3. 评审方式及程序:
3.1 竞争性磋商方式
3.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3.1.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竞争性磋商程序:
3.2.1 初审和初评:由磋商小组对所参谈单位的参谈书进行初审和初评。
3.2.2 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参谈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谈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技术参数要求,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参谈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总报价(如项目包括备品备件、装修或专用耗材的,应同时报各项单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
3.2.4 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谈单位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相同。
3.2.5 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投标人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环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三家以上(含)的,最后一轮的入围投标人应不少于三家。
3.2.6 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
3.2.7 投标人进行最终商务总报价(如项目包括备品备件、装修或专用耗材的,应同时报各项单价)。
3.2.8 宣布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
3.2.9 公布各投标人最终商务总报价。
3.2.10 磋商小组计算各投标人评标价,按评审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四、磋商注意事项
4.1 磋商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投标人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响应文件内容及重新做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4.2 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投标人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况将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3 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成员;监督审查小组负责现场监督。投标人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中标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将“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6.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经营范围内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
财务要求 | 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 | ||
纳税及社保要求 |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资料 |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6.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格式及装订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响应文件份数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投标内容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注:1.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投标人可 以自行设计。
2.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初审条件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
的评审。
6.2 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和细则)
评审因素 | 项别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40 分) | 投标报价 |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的最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不能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基数值; 2、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 40 分; 其他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无效投标报价为废标,磋商小组不再对其投标进行评审。 (评分计算保留小数 2 位) |
商务部分 (30 分) | 类似业绩 (9 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每 1 例计 3 分,最高 9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
交货期和质保期 (6 分) | ①交货期实质性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2,没有不得分。 ②质保期实质性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每延长一年加 2 分,最 多加 6 分。 | |
售后服务 (13 分) | ①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详细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且服务方案可操作性强、合理可行的进行评审后得 0-8 分。 ②根据用户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安排周详、科学合理等 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得 0-5 分。 | |
标书制作 (2 分) | 投标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的得 1 分;目录与有关材 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的得 1 分。 | |
技术部分 (30 分) | 技术参数响应 (18 分) | ①投标人所投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18分; ②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
技术支持 (6 分) | ①投标人在湖北省内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得 4 分,其它得 2 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②国内拥有专业技术支持团队超过 10 年的得 2 分,10 年以下得 1 分,其它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产品清单 (6 分) | 提供产品明细清单,报价合理且备品备件完整齐全的,根据优劣情况得 0-6 分。 |
6.3.1 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6.4.1 采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规定的时间xx自身原因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5.1 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xx地履行职责;
6.5.2 磋商小组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5.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5.4 磋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5 磋商小组应当对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者撤回;
6.5.6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5.7 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项目得分,并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按评审原则推荐 3 名以上中标候选人,并说明推荐理由;
6.5.8 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如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5.9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5.10 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5.11 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6.5.12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5.13 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5.14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5.15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5.16 未按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5.17 上述 6.5.12 至 6.5.16 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设备需方(以下简称需方)和中标方(以下简称供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它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2.制定“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设备条款
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 )
2.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合同书;
5.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文件;
6.中标人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7.中标人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其它资料;
8.在商洽本合同时,xxxx、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四、技术资料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所售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
2.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需方提供用于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技术资料,系外文的译成中文。五、质量保证
1.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需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
2.供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验收合格之后 个月。如需方不能及时安装,最长不超过自到货之日起 个月。在保证期xx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2.1 退货处理:供方应退回需方支付的设备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2 更换设备:由供方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2.3 贬值处理。
3.在设备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无故拖延到达维修现场时间,供方应赔偿需方因停机造成的经济损失。
1.供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对需方医、技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设备验收合格后,供方应提供对需方操作人员的现场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技
术为止。七、验收
1.供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做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测不应视为最终检测。供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
2.对重要关键设备,按合同规定由需方负责,双方共同验收。对一般设备,由需方验收。设备到货后,需方应在 天内验收完毕。
1.供方在交货前将货号、设备名称、数量、等用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需方。
2.设备在运输中因包装不善造成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供方承担责任。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明应注意的事项。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标签。
3.运杂费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九、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1.交货期: ,运输方式不限;
2.交货地点: 。十、付款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商定。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至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仲裁,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xx): 单位名称(xx):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一览表
四、投标分项报价表五、投标货物清单
六、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七、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八、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九、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十、投标承诺书
十一、售后服务计划 十二、类似业绩一览表
十三、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 十四、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一
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投标的邀请,我方(姓名和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投标货物清单;
4. 按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6.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 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有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或数字表 示的投标总价)。
2.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天。
7.同意按规定的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企 业 | |
投 标 内 容 | |
投 标 总 报 价 | |
交 货 期 | |
质 保 期 | |
备 注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该表除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外,还须另用信封单独密封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信封上应写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分项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和规格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其它 |
1 | 主要货物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说明:1、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表一致。
2、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
3、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 货 清 单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型号 | 数 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1、提供所投设备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机、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六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号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八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 址: 电 话: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未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他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营运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已生产的)
(采购人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已,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投标人名称(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签章):
正式受托代表(签字): 正式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部门: 部门:
附件十
投标承诺书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投标任务。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湖北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4.保证响应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磋商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及时和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保证按照招标合同约定完成的全部内容。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让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保证中标之后按磋商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配置承诺的资源。
9.若我公司一旦中标,我方将按【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我方全部承担,并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10.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磋商文件的约束并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若我单位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实,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计划
投标人应提供对所供货物和服务的详细售后计划,包括: 1、对采购人的技术、相关知识培训的实施方案;
2、提供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包括货物的质保期、紧急情况、故障响应、特殊情况服务保证措施及备品备件的提供情况;
3、质保期后维保方案,对质保期后提供维保的形式、内容、价格进行说明;
4、售后服务的人员和机构保障;
5、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类似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中标日期 | 用户名称 | 用户地址 |
1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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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注:投标人应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十三
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
一、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和年生产能力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业绩说明(附业绩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5.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修网点分布情况。
6.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二、其它: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的评分及其它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十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企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企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中小微企业参加的,应出具本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非中小微企业不
需出具本声明函。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