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在原长单销售合同 2021 年光伏玻璃采购量的基础上增加 2,786 万平方米,并约定 2022 年-2023 年买方向卖方采购 46GW 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公司预计本次补充协议销售光伏玻璃约 3.15 亿平方米,按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总金额约 117 亿元人民币(含税)。
股票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1-031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的后续进展公告。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在原长单销售合同 2021 年光伏玻璃采购量的基础上增加 2,786 万平方米,并约定 2022 年-2023 年买方向卖方采购 46GW 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公司预计本次补充协议销售光伏玻璃约 3.15 亿平方米,按当前市场价格测算,预计总金额约 117 亿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尺寸、薄片光伏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
1、本合同销售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
2、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3、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与隆基乐叶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简称“隆基乐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在西安签署了光伏镀膜玻璃销售合同(简称“原长单销售合同”),就销售光伏玻璃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
近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合称“福莱特”或“卖方”)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称“隆基股份”或“买方”)在西安就 2019 年 5 月与隆基乐叶签署的原长单销售合同基础上签署了补充协议暨《战略合作协议》(简称“本次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约定,买方在原长单销售合同 2021 年光伏玻璃采购量的基础上增加 2,786 万平方米,并约定 2022 年- 2023 年买方向卖方采购 46GW 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
公司预估本次补充协议共销售光伏玻璃约 3.15 亿平方米,若按照xxx评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布的 3.2mm 光伏玻璃均价 42 元/平方米(含税)、2.0mm 光伏
玻璃均价 34 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本合同总金额约 117 亿元人民币(含
税),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93.92 亿元人民币的约 124.57%。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 7 号规定,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属于特别重大合同。因此本合同属于特别重大销售合同,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xxx与隆基股份在 2019
年 5 月签署的原长单销售合同基础上,就隆基股份向福莱特采购光伏玻璃事宜补充相关合作内容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暨《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光伏玻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x合同的交易对方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下属 13 家控股子公司,作为公司光伏玻璃的重要客户之一,公司与隆基股份建
立了良好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隆基股份资产总额
593.04 亿元,净资产 276.29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8.97 亿元,净利润 52.80 亿元。本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2 月 27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 836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隆基股份持有 100%股权。
2、企业名称: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 年 05 月 1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的设计、研发、集成及运行管理;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3、企业名称: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2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兴泰南路 268 号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4、企业名称: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 年 06 月 27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姚家路 288 号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5、企业名称: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8 年 01 月 29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生产及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6、企业名称: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 年 07 月 16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7、企业名称: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嘉兴光伏科创园 6#楼 248 室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设计、
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8、企业名称: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 年 01 月 2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新兴材料加工区 8 号厂房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发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9、企业名称: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 年 04 月 07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大同县县城南街 98 号二楼 206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设计、建设、运维;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10、企业名称: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 年 05 月 29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xxx 0 x
经营范围:研发:科技产品;研发:新能源、新型材料;服务:节能技术推 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新能源建筑材料、光伏产品、光伏设备的研发、生产(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股东情况:隆基股份通过西安隆基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11、企业名称: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2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港币 77,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11/F 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经营范围:xx硅、多晶硅原料及制品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隆基股份持有 100%股权。
12、企业名称:xx(古晋)私人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4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马来西亚令吉 97,816.2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LOT 2118 JALAN USAHA JAYA SAMA JAYA FREE INDUSTRIAL ZONE KUCHING SARAWAK
主营业务:xx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隆基股份通过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
13、企业名称: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2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1,019,283.00 美元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E12,LOT CN-03,VAN TRUNG INDUSTRIALZONE, VAN TRUNG COMMUNE, VIET YEN DISTRICT, BAC GIANG PROVINCE, VIET NAM
主营业务:xx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隆基股份间接持有 100%股权。
以上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数量:在原协议约定的 2021 年年度采购数量 9,592 万平方米基础
上,买方 2021 年追加采购卖方光伏玻璃数量 2,786 万平方米。双方约定 2022 年
-2023 年买方按照 46GW 组件用量向卖方采购光伏玻璃(具体产品和数量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明细协议和订单为准)。公司预计本次补充协议销售约 3.15 亿平方米光伏玻璃。
2、定价原则: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月度议价。
3、结算方式:买方根据协议约定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合同价款),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4、履约方式:双方按月议价并签署采购订单,卖方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6、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中国法律,双方如产生不可协调之争议,对于国内买方主体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国外买方主体合同应为“则递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按照中国法律进行或仲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合同为原长单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大尺寸、薄片光伏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增加光伏玻璃销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的金额以本合同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 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x补充协议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本补充协议销售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协商确定。
2、本公告中具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需以签约后实际履行的发货数量、双方具体执行的订单价格及国内会计准则收入核算确认原则为准。
3、本补充协议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