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XD21030701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政管理署 2022 年市政公共
设施管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XD210307015
采购计划编号: 440442-2021-00889
采 购 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xxx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温馨提示!!!
(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 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 30 分钟 x。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 请 适当提前到达 。
二、 各投标供应商请 注意区分 投标保证金、 购买采购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账号
的区别, 务必将 投标保证金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 投标保证金除外) 。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 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及投标的资格。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规定
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 。 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 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建议 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标
段号及包组号( 如有) 。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 编制页码, 投标文件封装要求按照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19 . 1 条
执行 。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 x章、 签名、 签署日期, 交货期、 报价
等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 请正确填写《 报价表》。 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 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 小型、 微型企业的, 请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明确企业类型。
七、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2 日前, 将《 通知函》 签章完毕后扫描发电子邮件至 bap@ hxdgcgw. com。 对您的支持与配合, 谨此致谢。
八、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已注册供应商本条不适用) , 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政府智慧云平台、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 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 可咨询广东政府智慧云平台, 电话: 020 -83188500 ;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56 -2538182 。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44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48
第六章 格式文件 1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10307015
计划编号: 440442-2021-00889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政管理署 2022 年市政公共设施管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亿柒仟贰佰陆拾叁万零捌佰玖拾壹元肆角贰分
(¥372630891.42)。
最高限价: 人民币叁亿柒仟贰佰陆拾叁万零捌佰玖拾壹元肆角贰分
(¥372630891.42),上述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政管理署 2022 年市政公共设施管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022 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政公共设施管养各业务版块范围及内容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设施、园林绿
化、水利设施,具体的管养范围以及内容详见附件服务范围示意图、各业务版块内容及管养项目清单。
4.其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xx;联系电话为:0000-0000000。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00 至 12:00 ,下 午 14: 30 至 17: 30 (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xxxxxxxxxx 000 x 0 xxxxxxx 0 xxx: xx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 元) : 3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 288 号国际科技大厦 12 楼 7 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后至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递交《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 证 扫 描 发 至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邮 箱 (xxx@xxxxxxx.xxx ) , 并 致 电 :
0000-0000000-000、13326682365、 18128145239。收到上述资料后获取招标文
件。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梅华西支行户名: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354201040014710
2. 已 经 报 名 的 投 标 人 请 登 录 广 东 政 府 智 慧 云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 ) 、 珠 海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广东政府智慧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需同时在登记表中提供开票信息,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址:xxxx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0756-891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284 号 9 栋 6 楼
联系方式:0000-0000000-000、13326682365、 18128145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 0000-0000000-000、13326682365、 18128145239
发布人: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 如有矛盾, 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 | |
1.1 |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政管理署 2022 年市政公共 设施管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2.3 | 采购人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189 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2.4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284 号 9 栋 6 楼 电话:0000-0000000 转 818、817、858 |
3.2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的要求:能够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并履行 x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
招标文件 | |
7.3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2.1 | 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约定期限内所有所需的人工费、工具用具及设备使用费、日常管养及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和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的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予支付。 为实现精细化管理,采购人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所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按实结算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项目,每个业务版块统一报一个费率。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12.5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
17.1 |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二、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为: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函类型:银行保函; 说明:1、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公司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xxxxxxxx x:44354201040014793 2、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上述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采购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本章第 19.1 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文件第一xxx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三、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18.1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120 个日历天。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文件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唱标信封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1. 说明:1、电子文件:投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签章完毕后扫描正本文件并制作 成 pdf 格式,存储在 U 盘中,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2、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1.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 告规定。 |
开标与评标 |
24.1 |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7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6人。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 员会成员。 |
24.4 | 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步骤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照下表所列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进行评标: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委派代表与代理机构一起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与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致,视为资格性审查通过。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对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三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最终得分由高到低 |
评标指标 | 分值 |
商务技术部分 | 85 分 |
经济价格 | 15 分 |
合 计 | 100 分 |
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第三为中标候选人。 三、候选中标方式 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被废除授标或中标供应商自动弃标,采购人将: 1、依排名次序选择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各种原因亦未能成为中标供应商,依次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 2、以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四、价格扣除或上浮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上述(第 1.1 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格式文件)。 (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按上述第 1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按上述第 1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格式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1、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投农副产品属于《国家级贫 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投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 %的价格扣除。 2、提供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 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国家级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价格扣除: 1、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 1 %的价格扣除。 |
2、贫困县域物业公司参与物业服务政府采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应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劳动合同或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证实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如公司通过服务外包工方式聘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应提供公司与服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该服务外包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贫困地区物业企业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贫困地区物业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50%以上的,联合体视同为贫困地区物业企业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贫困地区物业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五、评委根据以上规定,对参加本项目且符合以上规定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或上浮,用扣除或上浮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x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七、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不允 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 |
质疑、投诉 | |
29 |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书面形式是指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递交,质疑函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 2、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 |
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 0000000;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5)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6)珠海市xx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 |
31 |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34 | 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额:中标价的 5%。履约担保方式:银行保函。 其他事项:(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15 个日历天内且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并经确认无违约行为后,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35 |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3、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梅华西支行 账 号:44354201040014710 |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且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 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 |
符合性审查 | 1 、 投标( 报价) 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 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2 、 提交投标函。 投标文件完整, 并按要求签署、 盖章。 | |
3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120 个日历天。 | |
4 、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商务文本已提交( 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 | |
6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
注: 1. 每一项符合的打“ √ ” , 不符合的打“ × ” 。
2. “ 结论” 一栏填写“ 通过” 或“ 不通过” ; 任何一项出现“ × ” 的, 结论为不通过; 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 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二、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至今 | |||
合同具有以下管养服务内容: | |||
( 1)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 得 2 分; | |||
( 2) 市政道路日常管养, 得 2 分; | |||
( 3) LED 路灯管养, 得 2 分; | |||
( 4) 景观灯管养, 得 2 分; | |||
( 5) 城市绿化养护, 得 2 分; | |||
( 6) 时花种植, 得 2 分; | |||
合同 | ( 7) 水库管养, 得 2 分; | ||
业绩 | 31 分 | ( 8) 水闸管养, 得 2 分; | |
商务 | ( 9) 排洪渠管养, 得 2 分; | ||
部分 | ( 10 ) 隧道管养, 得 2 分; | ||
( 61 | ( 11 ) 垃圾分类, 得 3 分; | ||
分) | ( 12 ) 交通标识标线管养, 得 2 分; | ||
( 13 ) 20kV 电缆管养, 得 2 分; | |||
( 14) 综合管廊管养, 得 4 分。 | |||
注: 1、本项满分 31 分, 最多计取 2 份合同, 相同的管养内容不重复计分。 2 、 上述管养服务内容以合同或合同附件载明为准, 合同时间 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管养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 |||
管理 | ( 1) 具有 1 名或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的, 得 1.5 分; | ||
服务 | ( 2) 具有 1 名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得 1.5 分; | ||
人员 | 13 分 | ( 3)具有 5 名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的, | |
配置 | 得 5 分; | ||
( 4)具有 1 名或以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得 1 分; | |||
( 5 ) 具有 3 名或以上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或园林工程师中级 | |||
及以上职称的, 得 3 分; | |||
( 6) 具有 1 名或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 得 1 分。 | |||
注: 1 、 如一个人具有 2 个或以上证书的, 只能计一次, 按最 | |||
高计分。 | |||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 2021 年 6 | |||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 | |||
标人公章。 | |||
3、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拟投入的车辆及设备的: | |||
( 1) 具有高空作业车( 总质量 10000kg 或以上) 3 辆或以上, | |||
得 2 分; | |||
( 2)具有随车起重运输车( 总质量 30000kg 或以上)1 辆或以 | |||
上, 得 1 分; | |||
( 3) 具有洒水车( 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 20 辆或以上, 得 | |||
3 分; | |||
车辆 | ( 4)具有多功能抑尘车( 总质量 15000 kg 或以上)1 辆或以上, | ||
配备 | 17 分 | 得 1 分; ( 5) 具有清洗车( 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 16 辆或以上, 得 | |
2 分; | |||
( 6) 具有洗扫车( 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 16 辆或以上, 得 | |||
2 分; | |||
( 7 ) 具有压缩式垃圾车( 总质量 15000 kg 或以上) 15 辆或以 | |||
上, 得 2 分; | |||
( 8 ) 具有自卸( 汽) 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 总质量 | |||
2500 kg 或以上) 32 辆或以上, 得 3 分; |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 9) 滑移装载机 2 台或以上, 得 1 分; 注: 1 、车辆和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 1 ) 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 证件所属为投标人所有; 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 发票体现投标人名称。 (2)租赁车辆或设备( 租赁期限至少到 2023 年 2 月) 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租赁车辆还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 2 、 提供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须在有效期内, 且提供年检合格证, 否则不予计分。 3 、 车辆名称以发票或合同内容为准, 总质量以机动车登记证 书或行驶证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车辆和设备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技术部分 ( 24分) | 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 24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中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针对市容环卫( 市政道路、公交候车亭、海堤堤岸、沙滩、地下人行通道、垃圾清运、公厕管理、村居市政道路保洁) 制定具体管养方案: ( 1 ) 方案完整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 有针对性的管养措施, 得 4 分; ( 2 ) 方案较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较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较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 3 ) 方案基本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基本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 1 分; ( 4) 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管养方案, 得 0 分。 |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2 、 投标人针对垃圾分类( 重点工作、 指导工作) 制定的具体管养方案: ( 1 ) 方案完整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 有针对性的管养措施, 得 4 分; ( 2 ) 方案较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较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较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 3 ) 方案基本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基本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 1 分; ( 4) 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管养方案, 得 0 分。 3 、 投标人针对市政设施( 城市照明、 市政高压、 电梯、 公交候车亭、道路桥梁、管廊管沟、隧道、交通标识标线、文体设施维护) 制定的具体管养方案: ( 1 ) 方案完整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 有针对性的管养措施, 得 4 分; ( 2 ) 方案较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较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较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 3 ) 方案基本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基本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 1 分; ( 4) 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管养方案, 得 0 分。 4 、 园林绿化( 城市绿地养护、 时花种植、 天桥绿化养护、 立体绿化墙、行道树) 制定的具体管养方案: ( 1 ) 方案完整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明确, 车辆设 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 有针 |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对性的管养措施, 得 4 分; ( 2 ) 方案较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较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较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 3 ) 方案基本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基本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 1 分; ( 4) 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管养方案, 得 0 分。 5 、 投标人针对水利设施( 水闸、 水库、 河渠、 箱涵、 海堤水域漂浮物打捞、雨水泵站、海堤、水质科技管控) 制定的具体管养方案: ( 1 ) 方案完整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 有针对性的管养措施, 得 4 分; ( 2 ) 方案较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较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较满足服务需要,得 3 分; ( 3 ) 方案基本清晰, 管养目标和管养质量标准基本明确, 车辆设备、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基本满足服务需要,得 1 分; ( 4) 方案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提供管养方案, 得 0 分。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信息化运营方案, 并出具系统功能截图, 方案包括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水利设施 5 个业务版块, 具备工单管理功能; ( 1)信息化运营方案完整、详细、可行且满足服务需求,得 4分; ( 2) 信息化运营方案较完整, 较满足服务需求, 得 3 分; ( 3) 信息化运营方案一般, 基本满足服务需求, 得 1 分; ( 4)信息化运营方案不满足服务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得 0 |
类别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分。 |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 | 15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5% × 100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注: 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投标人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
3.2.8.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款要求的投标人。
3.3.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 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4 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4.1除联合体外,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有多个包组,则为同一包组):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4.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目前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4.4 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5 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选用清单内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关清单目录;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方允许选用清单之外产品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代理服务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6.2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招标文件共六章。 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 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格式文件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 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 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3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截止时间。
8 、 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不举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如举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的, 则按以下规定:
8.1 .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 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8.1 .2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 需在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 加盖公章) 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8.2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 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 招标采购单位) 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 .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文件与技术部分文件, 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0 .2 商务部分文件是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的资格合格, 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文件是指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 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 .3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 .1 投标人应完整、 真实、 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1 .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 包( 组 )进 行投标的 ,其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 包( 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 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 .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 、 投标报价
12 .1 投标人应按照“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 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 责任范围进行报价。 并按《 投标一览表》 及《 投标投标报价表》( 如适用) 的要求报出总价和投标价格。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否则, 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 .2 投标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2 .2 .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2 .2 .1 .1 投标产品价;
12 .2 .1 .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 还应包括对以下① 、 ② 两项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 增值税和其它税:
① 报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境外进口的; 或 ② 报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境外进口的。
12 .2 .1 .3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标准附件价、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
12 .2 .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须包含:
12 .2 .2 .1 投标产品价;
12 .2 .2 .2 除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 如果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 增值税和其它税;
12 .2 .2 .3 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 国外运输费、 国外运输保险费;
12 .2 .2 .4 报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和标准附件价、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 如有)。
12 .3 未报价或报价为零的视为投标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
12 .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2 .2 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 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2 .5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6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7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 投标货币
13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 联合体投标
14 .1 除非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招标公告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则必须满足:
14 .1 .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 合格的投标人” 的一般规定, 并至少有一方符合“ 合格的投标人” 的特殊条款要求;
14 .1 .2 联合体投标的, 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 .1 .3 联合体投标的, 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 .1 .4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 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 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否则, 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 .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6 、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 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 ,可 以是文字资料 、图 纸和数据,
它包括:
16 .3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 .3 .2 货物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6 .3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 材料和设备的标准, 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7 、 投标保证金
17 .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2 如无质疑或投诉,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 .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 .4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 .4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17 .4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或 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 ,且 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4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 .4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8 、 投标有效期
18 .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视为无效投标。
18 .2 特殊情况下, 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 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分别按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将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19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 .2 .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副本可以复印, 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
19 .2 .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 涂改和增删,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唱标资料、电子文件分别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唱标信封或电子文件”的字样。
20 . 2 投标文件封装: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封装中。
20 .2 .1 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0 .2 .2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如有) 和“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20 .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1 、 投标截止期
21 .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1 .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在此情况下, 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
止期。
21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补充、 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五、 开标与评标 23 、 开标
23 .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 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投标人参加。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2 开标时, 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得开标。
23 .3 在开标时,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
23 .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4 .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的规定,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采购人代表人数、 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 .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评审专家( 不含采购人代表) 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 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4 .2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4 .2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4 .2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4 .2 .4 评标委员会中, 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4 .2 .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24 .2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24 .2 .7 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4 .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5 、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 .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 ,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得评标。
25 .2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5 .3 开标时,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 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5 .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 不一致或不规则, 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 .5 在详细评标之前, 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 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 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 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 .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 .6 .1 在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时, 未能通过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25 .6 .2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 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 由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以让其核证、 澄清事实。
26 、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 .1 评标期间,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 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
26 .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
27 .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28 、 定标原则与授标
28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 步骤、 标准,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8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8 .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 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投标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 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 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 以此类推。
28 .4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8 .5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人放弃中标、 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没 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 ,应 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 、 质疑与投诉
29 .1 质疑
29 .1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 .1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和中标、 成交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 .1 .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 编号、 标段号;
( 三) 具体、 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四) 事实依据;
(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 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 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 .1 .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 成交结果的, 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 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9 .2 投诉
29 .2 .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 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向同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
29 .2 .2 供应商质疑、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被投诉人) 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二)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三) 具体、 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 四) 事实依据;
( 五) 法律依据;
( 六)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 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 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 .2 .3 投诉人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29 .2 .4 财政部门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对投诉事项进行处理, 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9 .3 询问函、 质疑函、 投诉书书面形式是指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当面递交, 格式详见本章第 36 条。
30 、 中标通知书
30 .1 中标人确定后,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 招标结果通知书 》,
《 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2 . 《 中标通知书》 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 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 授予合同
31 、 合同的订立
31 .1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 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 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 .2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 .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 、 合同的履行
32 .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 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 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 ,以 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 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 .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3 、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 .1 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34 、 履约保证金
34 .1 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 中标人在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 中标通知书》 后
30 日内, 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 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 .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否则, 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 .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 1.5 % | 1.0 % |
100 ~ 500 万元 | 1.1 % | 0.8 % | 0.7 % |
500 ~ 1000 万元 | 0.8 % | 0.45 % | 0.55 % |
1000 ~ 5000 万元 | 0.5 % | 0.25 % | 0.35 % |
5000 万元~ 1 亿元 | 0.25 % | 0.1 % | 0.2 % |
1 亿元~ 5 亿元 | 0.05 % | 0.05 % | 0.05 % |
例如: 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 600 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1.5 % = 1 .5 万元
( 500 -100 ) 万元× 1.1 % = 4 .4 万元
( 600 -500 ) 万元× 0.8 % = 0 .8 万元
合计收费=1 .5 + 4 .4 + 0 .8 = 6 .7 ( 万元) 36 、 附件
说明: 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 质疑函、 投诉书时使用, 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36 .1 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 的投标( 或报价)
活动, 现有以下几个内容( 或条款) 存在疑问( 或无法理解) , 特提出询问。一、 ( 事项一)
( 1 ) ( 问题或条款内容)
( 2 ) (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 3 ) ( 建议)
二、 ( 事项二)
…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 目录) 。询问人: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日期:
36 .2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xx
x、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标段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
四、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 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 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 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 明确, 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质 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质 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 并加盖公章。
36 .3 投诉书xx
投诉书xx
x、 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 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标段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 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 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 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 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
五、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 投诉人提起投诉时, 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 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 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 期限和相关事项。
3. 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 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 质疑函、 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 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 明确, 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 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 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 并加盖公章。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合同条款 | |
1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约定期限内所有所需的人工费、工具用具及设备使用费、日常管养及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和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不可预见费用在内的全包价。乙方漏报或不报的,甲方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予支付。 为实现精细化管理,甲方要求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乙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按实结算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项目,每个业务版块统一报一个费率。 |
2 | 服务期限:一年。 |
3 | 服务范围:2022 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政公共设施管养各业务版块范围 及内容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水利设施。 |
4 | 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5 | 管养质量验收考核标准: 1、管养项目验收考核分为日常管养项目和按实结算项目,内容如下: (1)日常管养项目内容 ①市容环卫:道路保洁、沙滩保洁、公交候车亭保洁、海堤堤岸及人行道保洁、地下人行通道保洁、公厕管理、村居市政道路保洁。 ②园林绿化:绿地日常养护、天桥绿化养护、立体绿化墙、行道树、古树。 ③市政设施:机电照明的主路灯、景观灯、造景亮化、电梯管养;道路桥梁的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侧石、车止石、隔离护栏、石栏杆、钢筋混凝土桥、钢结构桥、人行天桥、地下车行通道、地下人行通道;管廊管沟的市政电缆沟、综合管廊、电力仓、通信排管;市政隧道的日常巡查;高压管养的高压维保。 ④水利设施:水闸、水库、排洪渠管养、自然村排洪渠管养、天沐河管养、 截洪沟管养、箱涵管养、海堤漂浮物打捞、雨水泵站管养、海堤维护管养。 |
(2)按实结算项目内容 ①市容环卫:垃圾清运、市容环境整治专项。 ②垃圾分类。 ③市政设施:机电照明的电梯管养专项维修、公交候车亭维修、人车通泵房维修、低压配电柜大型玻璃更换、运行 5 年以上超期路灯光源更换;道路桥梁的桥梁专项维修、人通专项维修;管廊管沟的修复通信外网管路及应急拯救围蔽设备;市政隧道的隧道维修、咨询、演练;高压管养的高压维修;交通标识标线。 ④园林绿化:时花种植养护。 ⑤水利设施:水质科技管控项目、水利设施维修专项、排xxx淤专项。 2、验收考核分为日常管养项目的验收考核和按实结算验收考核,内容如下: (1)日常管养项目的验收考核: ①考核类型:由甲方和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每月验收考核。 ②验收考核时间:次月对上月按分项专业进行验收考核。 ③验收考核标准:参照《珠海市横琴新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考核办法(试行)》执行,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最新印发的考核办法,以最新印发的考核办法为准。 ④验收考核方式:检查考核方式分为日常巡查、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每种检查考核的总分为 100 分。日常巡查考核由甲方负责,每月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考核。专业考核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专家进行,每月考核一次,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每次随机抽取的检查面积不应少于本区应检查总面积的 25%,同时应复查上月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域;每半年须对辖区应检查区域实现检查考核全覆盖。月考核总分设置为 100 分;日常巡查占月考核总分的 50%,考核分数由甲方负责提供;专家考核占月考核总分的 50%,考核分数由委托的第三方负责提供。年度考核由甲方会同委托的第三方专家联合进行,年度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组织管理占 20 分(主要现场查 看资料),养护质量占 80 分(养护质量得分采用 12 个月月考核得分相加的平均值)。 ⑤验收考核程序:由甲方和其委托的第三方在次月对上月按分项专业进行验收考核,出具报告,验收考核结果由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告知乙方。 (2)按实结算验收考核: ①考核类型: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验收考核。 ②验收考核时间:在项目实施后进行验收考核。 ③验收考核标准:以各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
④验收考核方式:结合乙方提供的项目完工资料,对现场验收考核。 ⑤验收考核程序: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考核申请,甲方或其 委托的第三方结合乙方提供的项目完工资料,对现场验收考核,出具报告,验收考核结果由甲方以通知的方式告知乙方。 | |
6 |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1)日常管养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中标单价。乙方所报的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按实结算项目 ①数量暂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中标单价。乙方所报的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②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的项目:结算金额=甲方审核确定的数量*甲方审核确定的单价*中标费率。乙方所报的中标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费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甲方审核确定的单价的计价依据如下: a.乙方的报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报价清单中的项目报价计算(相同清单具有不同中标报价按低报价的计算)。 b.乙方的报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计价按《计价依据一览表》中所列计价依据执行。若表中计价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的为准,《计价依据一览表》待中标后提供。 c.a 和 b 项均没有的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询价,按甲方审核确定的价格 执行。 (3)因政策的原因导致管养范围发生变化,按上述结算方式执行。 (4)如本项目在过程中出现新增管养范围、管养量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管养项目和管养量进行调整,按上述结算方式执行。 2、支付方式 (1)甲方按照每月考核分数向乙方发出支付养护费通知,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发票后,甲方按区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第十二月的管养费用于第二年结算拨付。 (2)按月结算:本项目对日常管养项目,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月考核,采用按月结算方式结算。其中签订合同的第 1 至 3 月,按月全额支付管养费用, 第 4 月对第 1、2、3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4 至 6 月, |
按月全额支付管养费用,第 7 月对第 4、5、6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7 至 9 月,按月全额支付管费用,第 10 月对第 7、8、9 月考核扣分情况进行扣费养结算;签订合同的第 10、11、12 月按月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3)按实结算项目结算金额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按实支付费用,费用原则 不超该部分的合同金额。 | |
7 | 违约约定: 1、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项目或其他与管养相关的事项,导致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直接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额的 2%支付违约金;如涉及人员死亡或造成社会维稳事件的,还须按照单次人民币 100 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告知主要事实,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管养服务,甲方向乙方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书,在支付管养费用时扣除上述部分的管养费 用,因未管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管养服务累计 3 次或以上,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配置的车辆、设备、人员未满足合同约定,须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进行整改,且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额的 1%支付违约金。 5、项目出现二次分包或合同约定不允许分包但又分包的情况,乙方须限期整改,且须向甲方支付上述项目合同价 1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未将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交甲方备案的,视为擅自分包,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支付 10 万元违约金。 |
8 | 其他:1、招标文件与相关考核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的为准。 2、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若超过合同总价的按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实施。如采购法规定额度有调整,具体按采购法和相关规定实施。 |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为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城市景观、市容市貌、夜景照明以及市政公共设施的运维,通过进一步做好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园林绿化、照明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管廊隧道、道路桥梁、交通标识标牌等市政公共设施管养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粤澳居民对城市的认可度,打造与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相匹配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022 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政公共设施管养单位。
2022 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政公共设施管养各业务版块范围及内容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的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水利设施,具体的管养范围以及内容详见附件服务范围示意图、各业务版块内容及管养项目清单。
1.1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一级道路)(道路总长 133986 米、非机动车道 523296.85 平方米、人行道 1214376.07 平方米):包括环岛东路、长隆大道(不含长廊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不含西环隧道)、环岛北路、濠江路、横琴口岸xx、祥顺路、祥云路、风吹罗带路、爱琴路、富祥湾隧道、厚朴道、琴石道、彩虹路、香江路、都会道、琴海东路、荣澳道、十字门大道、汇通六路、汇通七路、汇通二路、汇通一路、富城道、兴盛一路、富邦道、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新家园商业街北临时路、二线通道闸道、兴澳路、祥澳路、联澳路、观澳道、洋环路、子期南道、子期北道、天羽道(不含天羽道隧道)、琴海北路、琴海西路、公园人行道〔A 区公园(长堤公园和桥头公园)、B 区公园(河湾公园和博览公园)、C 区公园(环岛绿地公园和长堤二公园)〕、横琴码头驿站、xxxxxxxxxxxx 0 x排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天桥、环岛东路轻轨长隆站地面、海贝桥、海韵桥、海鸣桥、海翼桥、依依桥、姗姗桥、思思桥、福福桥、溜溜桥、期期桥、富国道、富民道、富琴道、汇通三路、汇通五路、荣珠道、荣粤道、横琴大桥、棕榈舷桥公园(棕榈舷桥公园)、天沐河东段、天沐河北岸、天沐河南岸。
1.2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二级道路)(道路总长 19939 米、非机动车道 115761.8 平方米、人行道 105218.97 平方米):包括琴德道、琴政道、琴鸣道、艺文二道、智水路、琴郎道、仁
山路、艺文三道、艺文五道、琴韵路、伯牙道、荣港道、艺文一道、滨海次干路景观路、琴扬道、和祥道、彩云东路、知音南道、知音北道、南山咀调压站、千宁道、千康道、千乐道、蕉影道、桂风道、千福道、千禄道、千寿道、千喜道、千安道、三叠泉路。
1.3 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四级道路)(道路总长 12390 米、非机动车道 23106.38 平方米、人行道 96977.4 平方米):包括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远志道、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红景道、杏仁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胜洲二路+翠衣道、15#排xxx机动车道、13#排洪渠人行道、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8#排洪渠人行道、开新三道。
1.4 公交候车亭保洁共 242 座:包括环岛东路、长隆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环岛北路、琴海北路、琴海西路、厚朴道、胜洲二路、翠衣道、子期南路、环道西路、琴海东路(口岸到兴澳路口)、琴石道(横琴大道至香江路段)、香江路(环岛东路至琴石道段)、子期北路(港澳大道至濠江路段)、濠江路(环岛东路至环岛西路段)。
1.5 海堤堤岸及人行道保洁共 150864.10 平方米:包括十字门堤岸一期人工内河整治工程(一标、二标、三标)、十字门片区、环岛西堤(一标、二标)、富祥湾海提、口岸堤岸管养、横琴大桥到汇金湾。
1.6 沙滩清扫保洁共 55000 平方米:长湾沙滩。
1.7 地下人行通道保洁共 18912.60 平方米:包括横琴大道地下人行通道、环岛北路地下人行通道、港澳大道地下人行通道、环岛西路地下人行通道、中心大道地下人行通道、环道北路下立交地下人行通道。
1.8 垃圾清运共 45000 吨:厨余垃圾清运 5000 吨、垃圾清运服务 40000 吨。
1.9 公厕管理:10 座,71 个厕位。包括横琴码头驿站、港澳大道、天沐河东段、天沐河北岸、天沐河南岸、宝兴绿地公园公厕、风情广场公厕、文化广场公厕、石山村公厕、向阳村公厕。
1.10 村居市政道路保洁(道路总长 1079 米人行道,人行道 529179.2 平方米):包括红旗村、石山村、粗沙环、上村、下村、深井村、三塘村、四塘村、向阳村、洋环村。
(1)一级道路清扫(三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3618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2)二级道路清扫(三普扫)(含地下人行通道、海堤堤岸及人行道保洁):人工清扫区域每 4019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3)四级道路清扫(三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5023 平方米环卫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4)沙滩保洁二级道路清扫(二普扫):按三级道路清扫每 9000 平方米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5)村居市政道路保洁:二级道路清扫(二普扫):人工清扫区域每 4823 平方米环卫
清扫面积配备 1 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保洁。
(6)按实际需求配备清洗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6 辆。
(7)按实际需求配备洗扫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6 辆。
(8)按实际需求配备多功能抑尘车(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1 辆。
(9)按实际需求配备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 15000kg 或xx)xx 00 x;
(00)按实际需求配备勾臂车至少 2 辆;
(11)按实际需求配备自卸(汽)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总质量 2500kg 或以上)至少 10 辆。
投标人可通过自行投入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作业车辆及设备代替部分作业人员,同时要提供相关设备作业数据作为核准依据。
(1)道路保洁
清扫保洁 等级 | 保洁要求 | 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 |
道路机械清扫:车行道机械清 | |||
扫每天不少于 2 次的全面机 | |||
道 路 人 工 清 扫 保洁: 每天清扫保 | 扫。洗扫车作业时间:4: 00 ~ 7 : 00;13: 30 ~16: 30 。 | 道路无垃圾、无杂 | |
洁 时 间 18 小 时 ; 首次普扫在 7: 00 | 物、无积泥、无积水、 无污迹,路面 干净、 | ||
道路机械冲洗: 车行道白天、 | |||
一级道路 | 前完成; 每天普扫 | 夜间冲洗各 2 次或以上; | 绿地和树圈干净、边 |
二次或以上, 普扫 | 作业时间: 4: 00 ~ 7: | 角侧石干净、井沟井 | |
后为巡回保洁, 清 | 00;20:00 ~22:00 | 盖干净、果皮箱等环 | |
扫 保 洁 后 路 面 应见本色。 | 白天洒水降尘 2 次或以上; 作业时间: 当天 9 : 00 ~ 12 : 00;13: 30 ~16: 30 。 | 卫设施干净。 | |
人行道清洗: 每月不少于 1 | |||
次。 |
二级道路 | 道 路 人 工 清 扫 保洁: 每天清扫保洁时间 16 小时; 首次普扫在 7: 00 前完成; 每天普扫二次或以上, 普扫后为巡回保洁, 清扫保 洁 后 路 面 应 见本色。 | 道路机械清扫: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 2 次的全面机扫。洗扫车作业时间:4: 00 ~ 7 : 00;13: 30 ~16: 30 。 | 道路无垃圾、无杂 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 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
道路机械冲洗: 车行道白天、夜间冲洗各 2 次或以上; 作业时间: 4: 00 ~ 7: 00;20:00 ~22:00 白天洒水降尘 1 次或以上;作业时间: 当天 9 : 00 ~16: 30 。 人行道清洗: 每月不少于 1 次。 | |||
四级道路 | 道路人工清扫保 洁: 每天清扫保洁时间 8 小时或以 上, 清扫一次或以上。或每天清扫保洁时间可根据道 路清扫保洁等级、保洁质量要求、道路产生垃圾量及 人流量等因素确 定。清扫后为巡回保洁, 清扫保洁后 路面应见本色。 | 道路机械清扫: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 1 次的全面机扫。洗扫车作业时间:4: 00 ~ 7 : 00 。 白天洒水降尘 1 次或以上;作业时间: 当天 9 : 00 ~16: 30 。 机械冲洗作业路段,每两天不少 1 次或以上。 | 道路基本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 路面基本干净、绿地和树圈基本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千净。 |
②在管养范围内不能有烟蒂、树叶、纸屑、果皮、乱张贴等垃圾。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完好。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反光衣,配戴上岗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③须做好绿地边缘的保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泛滥,做到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内垃圾及时清理,xx无散落垃圾。
公交候车亭每周冲洗 1 次,每天巡回保洁,确保站台xx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
积水、无污迹、无乱张贴。
(3)海堤堤岸及人行道、地下人行通道保洁按照二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执行。
(4)沙滩清扫保洁按照二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执行,每天安排人员进行不少于 2次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沙滩垃圾,确保沙滩无垃圾、无杂物。
(5)垃圾清运量共 45000 吨。具体按实际清运量结算。
①垃圾收集车运输过程中应覆盖密闭,收集转运过程应无垃圾遗漏、洒漏,无污水滴漏,严禁垃圾清运车辆跨区运输。
②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每天不少于一次清洗,确保无积压、无暴露、不遗漏,不露天堆放在路边。
③收运容器表面应无明显污迹、无积尘、无缺损。应密闭或覆盖,无超装、无裸露垃圾。作业结束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迹、无残留垃圾、无臭味。
④垃圾压缩作业每个时段结束后,应对站内及xx进行清扫、冲洗;每天作业结束后应对站内及xx全面冲洗、消杀。
⑤总体质量要求:“九无三通、两完好一定时”。
九无:无撒落、无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无恶臭、无蛛网、无吊挂、无积尘垢、无积存余留垃圾、无乱张贴;
三通:水通、电通、排污管道通;两完好:建筑物完好、设备完好;一定时:定时消杀。
序号 | 项目 | 一级 | 说明 |
一 | 视检项目 | ||
1 | 纸片( 块) | 无 | |
2 | 烟蒂( 个) | 无 | |
3 | 粪迹( 处) | 无 | |
4 | 痰迹( 处) | 无 | |
5 | 苍蝇( 只) | 无 | |
6 | 蛛网 | 无 |
(6)公厕:公厕按照专人管理公厕管理标准,配置至少一名专职公厕管理员负责日常保洁工作,每日彻底冲洗不少于 2 次,全面消毒不少于 1 次,首次冲洗应在 7:00 前完成;有防臭、防蝇、防蚊装置,应配置厕纸、洗手液、烘手器;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规范、明显的公厕指引牌、标志牌;雨天应设置防滑垫或防滑标志;公布公厕的名称、管理制度、管养单位、开放时间、保洁时间、保洁人员、保洁记录、投诉电话;清洁工具使用完毕应整齐存放在工具房(箱)内,不得放在便器、洗手盆或楼梯上。公厕应整洁、干净、美观符合《珠海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指南》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7 | 窗格积尘 | 无 | |
8 | 平、立面污迹( 处 | 无 | 含门、窗、隔板、墙、地面 |
9 | 室内相对湿度( % ) | ≤ 80 | 湿度计 |
10 | 换气次数( 次/h) | ≥ 10 | 通风设备功率 |
11 | 照度 | >40 | 仪器测定 |
12 | 设施完好率( % ) | 100 | |
13 | 保洁工具 | 放置整齐 |
)
表 公共厕所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7)村居市政道路保洁:按照二级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标准执行。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天清扫保洁时间 16 小时;首次普扫在 7: 00 前完成;每天普扫二次或以上,普扫后为巡
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夜间 17 点至 20 点须进行一次普扫,普扫后为巡回保洁。
(8)体育设施、垃圾箱、护栏、围网等必须保持清洁,避免污物残留及乱张贴、乱涂
画。
(9)节假日、重大活动、特殊时期保洁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实际情况无条件延长保洁
时间。
(10)所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穿戴反光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夜间作业时应做好安全警示。
(11)从事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况良好、容貌整洁、颜色清晰、牌证齐全,严禁违章作业;进行道路和公共场所作业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每日作业结束后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并定期做好各级保养工作。
(12)市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环境整改等专项工作,以及配合做好全国xx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复审等工作。
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按本项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负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 2021 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升,按照《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 试行)》以及省、市相关规范考核文件落实各项工作,争取打造国家级垃圾分类示范区。
具体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区域工作主要包含分类宣传、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部分分类处理, 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范围划分为居民区、公共场所、办公区、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工作类型划分为重点工作和指导工作,具体如下:
重点工作是指中标人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推进和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满足垃圾分类示范要求。范围如下:
( 1) 居民区产生源: 居民社区( 物业小区、自治小区、自然村) 。
( 2) 公共场所产生源: 市政道路、公共公园、人行过街通道( 桥) 、码头、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
( 3) 其他产生源: 建筑工地等。
指导工作是指中标人对区域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成立垃圾分类网格化巡查小组, 根据分类考核要求对各网格内指导点位进行沟通、指导、检查等,督促其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范落实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不限于工作台账、问题记录、整改情况等佐证资料。范围如下:
( 1) 办公区产生源:国家行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 各类企业单位等用于办公的场所及用房。
( 2) 公共场所产生源:文化和体育场馆、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
( 3) 文教区产生源: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
( 4 ) 医疗机构产生源: 医院、疗养院、 门诊部、 诊所、 卫生所( 室) 以及急救站等。
( 5)餐饮行业产生源:各类集中生产加工和提供餐饮的场所,如只提供餐饮的酒楼、饭店、食品店、餐饮店等,兼有提供餐饮和住宿的宾馆、公寓、酒店等,食品加工机构,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
( 6) 集贸市场产生源: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独立或附属于商贸大厦或其他机构或居民区内经营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零售或批发的场所。
( 7) 其他产生源: 除建筑工地外的其他产生源。 2、服务要求
( 1) 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① 做好垃圾分类分区管理, 如大件垃圾拆解和存放、有害垃圾暂存、厨余垃圾中转( 暂存) 。确保站内整洁, 无油渍、无积水, 作业人员要穿戴安全帽、制服等。
② 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由采购人提供以下设备供中标人使用:纸皮打包机 1 台、绿化破碎机 1 台、叉车 1 辆、铲车 1 辆、泡沫冷压机 1 台, 中标人须负责
日常管理和维护。若以上设备设施不满足分类处理工作的需求,由中标人提供相关设备设施完成工作内容。
③ 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内的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2 ) 作业设备及用品: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实际要求, 投放相应的智能分类投放设备, 智能分类投放设备的类型、样式须采购人确认, 择优选择智能分类投放设备, 且厂商或者供应商询价不少于 5 家。智能分类垃圾箱所涉及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管理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 每月提供智能分类投放的相关数据。
( 3 ) 中标人根据项目任务要求以及职责分工清单配置人员, 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提交人员配置方案, 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职责分工清单内容如下:
序号 | 组别 | 岗位 | 层级 | 人数 | 职责 |
1 | / | 项目负责人 | 管理人员 | 1 | 1、具备 5 年以上市政管理经验; 2、全面负责横琴新区( 岛内) 垃圾分类统筹工作; 3、负责垃圾分类运营管理、重点项目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 4、垃圾分类项目安全管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制定应急、灾害等突发状况有应变措施及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 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 6、负责编制垃圾分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7、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垃圾分类推进目标及根据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汇报和总结, 并定期与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各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8、负责省、市、区各级垃圾分类检 |
查的迎检保障工作, 响应省、市、区各级政府对垃圾分类的考核要 求; 9、密切关注国内垃圾分类信息产业动向和趋势, 评估重大信息技术的影响, 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引进先进信息技术提出意见和建议; 10 、负责牵头垃圾分类的外出调研学习工作。 | |||||
2 | / | 项目副经理 | 管理人员 | 1 | 1、具备 3 年以上垃圾分类运营管理经验; 2、落实推进分类收集队伍组建、流程管控及分类处理各项目管理工 作; 3、在规定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落实完成部门经理制定的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与目标; 4、协助参与制定新垃圾分类项目的施行方案、成本核算; 5、合理分工项目成员工作内容,并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6、负责各项目现场运营情况管控,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 7、负责为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数据支持和专项研究报告; 8、负责具体推动落实两网融合工作的推进, 运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9、负责具体推动厨余垃圾处理、好氧堆肥、黑水虻养殖项目的落地实施, 对实施状况进行把控管理; 10 、负责具体落实分类转运、分类 |
处理的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指标; 11 、负责把控各项目运行的成本管控, 制定收支预算表; 12 、负责收集各类垃圾处置行业的政策法规及产业动态, 及时调整经营方向; 13 、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项目进度, 管理工作情况。 | |||||
3 | / | 运营副经理 | 管理人员 | 1 | 1、具备 3 年以上垃圾分类运营管理经验; 2、落实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垃圾分类现场管理运营工作; 3、在规定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落实完成部门经理制定的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与目标; 4、统筹落实垃圾分类项目的硬件设备设施投入维护、完善宣传氛围提升、督导员团队组建; 5、对垃圾分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点; 6、参与垃圾分类会议,做到沟通无障碍, 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7、合理配置垃圾分类设备资源,促进项目有序开展; 8、负责监督管理智能垃圾分类项目设备的运行情况, 异常情况与项目中心对接, 及时汇报并处理, 保障 项目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
4 | 运维组 ( 158 人) | 运营主管 | 管理人员 | 1 | 1、具备 2 年以上垃圾分类运营管理经验; 2、负责按照省级示范区指引落实八大场景的垃圾分类工作; 3、根据总实施方案制定小区、工地、公共场所实施方案; 4、搭建社区、业委会、物业、供方垃圾分类工作沟通平台; 5、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团队,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做好现场沟通工作、与社区、居委、村委、物业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7、负责迎检考核、资料报送工作; 8、管理监督运营专员工作,并做好资源分配工作; 9、向项目副经理定期汇报工作。 |
运营专员( 自然村) | 技术人员 | 5 | 1、负责按照省级示范区指引落实全区 10 个自然村的垃圾分类工作( 每人负责 2 个); 2、根据自然村实施方案落实执行负责服务点的垃圾分类工作; 3、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前期对接工作,做好与现场沟通工作、与社区、村委、物业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4、对所负责服务点的督导员做好招募、管理工作; 5、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现场运营情况管控, 包括对所负责服务点的静态宣传、硬件设备设施进行、督导服务质量等巡查考察,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运营 |
部主管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点; 7、负责迎检考核、资料报送工作。 | |||||
运营专员( 住宅小 区) | 技术人员 | 6 | 1、负责按照省级示范区指引落实全区 11 个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 每人负责 2 个, 另外 1 人负责 1个以及机动辅助) ; 2、根据住宅小区实施方案落实执行负责服务点的垃圾分类工作; 3、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对接工作,做好与现场沟通工作、与社区、居委、物业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4、对所负责服务点的督导员做好招募、管理工作; 5、负责对所负责服务点的宣传氛围的营造, 策划落实小型活动, 协助大型活动执行。 6、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现场运营情况管控, 包括对所负责服务点的静态宣传、硬件设备设施进行、督导服务质量等巡查考察,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运营部主管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 点; 8、负责迎检考核、资料报送工作。 | ||
运营专员( 工地、公共场 所、其他场 景) | 技术人员 | 8 | 1、负责按照省级示范区指引落实全区公共场所、工地的垃圾分类工作; 2、根据公共场所实施方案落实执行负责服务点的垃圾分类工作; 3、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对接工作, 做好与现场沟通工作、与项目公司、物业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 |
4、对所负责服务点的志愿督导员做好招募、管理工作; 5、负责所负责服务点的现场运营情况管控, 包括对所负责服务点的静态宣传、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巡查考察,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 定期总结工作经验, 及时向运营部主管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问题点; 7、负责迎检考核、资料报送工作; 8、落实重点项目部工作; 9、协助其他场景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10 、落实重点项目部工作。 | |||||
布桶员 | 一线作业人员 | 30 | 1、负责各场景垃圾桶的洗桶工作; 2、负责各场景公共区域的乱投乱放的巡查、保洁工作( 捡拾垃圾) ; 3、负责定时期间的存桶、布桶工作; 4、负责对投放点内可回收物的细分类、打包工作; 5、负责协助清运人员的垃圾清运工作; 6、负责大件垃圾投放点的归纳整理 工作。 | ||
督导员 | 一线作业人员 | 108 | 1、负责投放期间的站桶工作; 2、负责投放期间的分类督导工作; 3、负责投放期间的二次分拣工作。 | ||
5 | 宣教组( 8人) | 策划专员/助理 | 技术人员 | 2 | 1、根据总实施方案制定岛内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方案,并统筹落地执行; 2、响应广东省示范区检查考核要 求, 策划落实每季度每个居民区开展一场入户宣传活动, 全年大型活 动不少于每季度一场, 中小型活动 |
定期开展; 3、做好活动全过程管控,并配合媒体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评估各项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 做好监控总结并反馈, 持续优化活动体验; 5、负责月、季度、年度活动运营,整理活动台账清单; 6、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7、为各场景管理责任人提供策划指导。 | |||||
设计专员/助理 | 技术人员 | 2 | 1、根据总实施方案以及各场景踩点, 制定岛内垃圾分类静态宣传方案; 2、负责与广告公司对接,提供设计需求, 完善设计方案; 3、负责根据各场景实际情况,进行宣传物料选材; 4、负责响应宣传活动需求,制作活动物料; 5、负责日常小型常态化广告宣传物料的设计( 如: 海报、折页等) ; 6、负责响应媒体需求,设计制作宣传长图、文案插图、人物特写等; 7、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8、全年原创设计海报不少于 20 张,垃圾分类文创物料产品不少于 5 件; 9、负责通过专业性设计软件实现部门日常所需的一切平面修图改图工作; 10 、为各场景管理责任人提供设计指导; 11 、负责日常小视频脚本撰写、拍 |
摄、剪辑等, 全年拍摄小视频不小于 10 个, 专题视频不少于 2 个。 | |||||
文案人员 | 技术人员 | 1 | 1、根据总实施方案制定全岛宣发计划; 2、负责广告创意策略策划以及广告主题概念创作; 3、负责广告作品创作中的语言设计; 4、负责原创文案的采写工作; 5、负责日常媒体主编、记者的沟通传达工作; 6、负责垃圾分类美篇号运营工作; 7、负责 vlog 、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素材采写工作; 8、负责文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 ||
培训讲师 | 技术人员 | 3 | 1、根据总实施方案制定全岛垃圾分类培训方案; 2、根据不同场景、不同培训对象定制培训课件; 3、负责培训工作落实; 4、负责日常接待参观、检查工作的现场讲解; 5、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主持工作; 6、建立内部及外部师资库、教材库、试题库和案例库等; 7、负责收集垃圾分类各类信息,及时更新课程课件; 8、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9、为各场景管理责任人提供培训讲师指导。 |
6 | 综合组( 4人) | 后勤人员 | 技术人员 | 2 | 1、负责项目中心行政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费用预算、申请和控制,包括物料采购申请、费用报销、仓库管理统筹等; 3、负责文件管理:负责公司各类文件的拟制、审核、行文、机要流转、文件登记、处理、存档和上呈及下发等工作; 4、提供后勤服务:办公环境卫生管理、车辆管理、驾驶员证照管理、名片印刷、工牌、桌牌制作、短信群发、工装制作、宿舍管理、生日餐管理等; 6、跟进供方的结款材料及结款进度; 7、负责有害垃圾处理对接工作; 8、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
工程人员 | 技术人员 | 1 | 1、根据各项目点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制定硬件设备设施需求维护计 划, 落实跟进硬件设备设施的建设进度; 2、根据项目施工要求,跟进施工进度、督促施工方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3、监管施工方安全施工,杜绝违规施工; 4、根据项目要求,做好施工验收工作; 5、负责横琴所有硬件设施的日常巡查保养工作; 6、负责所有硬件设施的三防应急管 理工作; |
7、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 |||||
资料整理员 | 技术人员 | 1 | 1、收集供方提供收运数据、人员数据、现场照片等资料; 2、根据省、市、区检查组要求, 完成周/月/季的资料报送工作; 3、负责日常垃圾分类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4、负责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及工单派发跟进工作; 5、与主管部门资料整理人员对接,根据其要求, 编写汇报文件及提供相关资料; 6、定期向项目副经理汇报工作; 7、协助后勤人员机动安排工作。 | ||
7 | 现场作业 组( 30人) | 巡查员 | 一线作 业人员 | 4 | 负责分拣中心安全巡查, 负责门岗 保安、巡查、地磅台账记录。 |
粉碎机 操作工 | 一线技 术人员 | 1 | 对生活垃圾、绿化进行二次分拣,大件垃圾拆解分类堆放、可回收物二次细分拣分类存放。 | ||
打包机 操作工 | 一线技 术人员 | 1 | |||
抓机师 傅 | 一线技 术人员 | 1 | |||
搬运人 员 | 一线作 业人员 | 4 | |||
分拣/拆解人 员 | 一线作业人员 | 10 | |||
收运司 机 | 一线技 术人员 | 5 | 负责全岛大件垃圾清运工作 | ||
收运人 | 一线作 | 4 | 负责全岛大件垃圾清运工作 |
员 | 业人员 |
2.2.1 居民区
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或以上点位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居民区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张贴投放指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宣传活动: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活动。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 充分考虑居民的行为习惯, 结合居民的实际需要, 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各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2 办公区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推动办公区各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点位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办公区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公示投放指引及相关制度, 有宣传标语、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员工、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宣传活动: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活动。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 充分考虑办公区的行为习惯, 结合办公区的实际需要, 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各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源头减量: 有采取源头减量措施, 如双面打印、提倡无纸化办公等, 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⑤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3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或以上点位满足示范要求。指导点位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公共场所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或播放宣传片等公益宣传,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内举办的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
传。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充分结合公众行为习惯和保洁需要,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
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4 文教区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推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或以上点位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文教区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生活区域、教学区域、办公区域的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投放指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或播放宣传片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教师、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教研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本课程,有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
④ 社会实践: 学生在家庭、社区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有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校外实践活动。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充分结合教学办公和保洁需要,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5 医疗机构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推动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医疗机构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本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投放指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充分结合卫生健康和保洁工作需要,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6 餐饮机构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推动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或以上点位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餐饮机构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本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投放指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员工、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宣传活动: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活动。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充分结合顾客和员工的行为习惯,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源头减量: 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外卖包装推广使用符合性能、食品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的产品。
⑤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7 集贸市场
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垃圾分类巡查, 落实沟通、指导、检查工作, 并提供佐证资料, 推动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示范要求。
( 1) 科学管理
① 总体设计: 有符合集贸市场实际的实施( 工作) 方案, 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 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架构, 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② 日常管理: 有明确的投放指引、有日常保洁制度、有分类管理台账。
③ 保障机制: 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2) 宣传发动
① 宣传告知: 在本市场显著位置张贴投放指引、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活动公告等, 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有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措施。
②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及考核。
③ 宣传活动: 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等活动。源头减量、“ 光盘行动” 等宣传活动。
( 3) 分类设施
① 分类投放: 充分考虑顾客和员工的行为习惯, 结合经营和保洁实际需要,各分类投放点须科学合理配置功能完好的收集容器。
② 分类收集: 分类收集站设置规范合理, 有分类收集、暂存功能, 设施设备配置充足, 标志规范清晰。
③ 环境友好: 规范作业, 美观整洁, 无明显异味。
④ 垃圾分类去向: 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 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分类处理方式合规, 严禁将厨余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 台账管理完善,分类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处理去向及流程。
2.2.8 其他产生源
其他产生源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可参照上述相关场所要求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在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效果等四方面均满足达标要求, 其中 60% 点位满足示范要求。
( 1 ) 宣传物料: 中标人印制垃圾分类宣传页和宣传手册等宣传物料, 用于宣传、引导, 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物料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制作,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19095-2019 ) 中的内容设计, 统一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
( 2)2022 年启动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至 2022 年 12 月前,举办 33 次以上各类现场宣传活动,累计投入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各型广告 500 张以上,累计投入宣传人员 1600 人次以上( 含志愿者),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小视频( 时长至少 30 秒) 12 个以上。
( 3 ) 继续宣传发动垃圾分类项目服务点所有住户、 客户等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在源头实施“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四大类, 可基于此分类, 进一步细化垃圾分类。
( 4)对暂时不分类或不懂分类的住户或单位,要入户或反复入户进行宣传、劝导、指导、帮助其分类。
( 5 ) 对支持分类工作、模范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住户或单位给予鼓励和宣扬。
( 6)邀请各类媒体对合作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及各类活动进行相关配套报道,每季度在珠海市两报两台等主流媒体报道 4 次以上,在新媒体上报道 10 次以上,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1 次以上。
( 1 ) 可回收物: 合理、 规范配置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包括喷涂或张贴清晰分类标识, 装置定位系统), 对低附加值的可回收物进行资源性回收、利用, 与回收单位签订可回收物处置合同,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2 ) 有害垃圾: 合理、 规范配置有害垃圾收运车辆( 包括喷涂或张贴清晰分类标识, 装置定位系统), 与有资质的部门签订有害垃圾处置合同, 负责对灯管、充电电池、过期药物、重金属制品进行规范暂存, 待存储一定量后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 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3 ) 厨余垃圾: 合理、 规范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辆( 包括喷涂或张贴清晰的分类标识, 装置定位系统), 将厨余垃圾分类运输到指定中转点, 与珠海市有资质的收运单位进行对接, 或运输至资源化利用集中点, 实现资源化处理。
( 4 )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中无明显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 同时不能混有建筑垃圾。其他垃圾须送到珠海市有资质的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 5 ) 大件垃圾: 对废旧沙发、 床架、床垫、 柜、 台、 缸等废旧家具能维修利用的, 进行维修、清洁、消毒并公开低价出售。不能维修利用的就地拆卸和分类, 对能回收利用处理的( 如木柴、布料等) 要全部资源化处理。
( 6 ) 绿化垃圾: 对修剪后的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进行处理。 对处理后的绿化垃圾数量以及所产生的经济价值报招标人备案,对处理后的绿化垃圾经济价值投入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 7) 由中标人提供 60L、120L、240L 或 660L 标准密闭分类垃圾桶, 按分类要求 4 个一组布置在公共区域,每组分别标示“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有害垃圾” 、“ 其他垃圾” 字样( 厨余垃圾桶应与作业车辆相匹配) 。
( 8 ) 各类垃圾转运车辆( 包含转运车燃油、保养、 保险等费用) 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配备, 用于各类垃圾的分类运输。
以上生活垃圾要求日产日清, 无过夜垃圾, 无发臭垃圾。 2.5 垃圾分类指标要求
中标人要具备入户宣传和发动居民自觉进行源头垃圾分类的能力和经验,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组织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及处理工作。中标人须对省、市考核的垃圾分类场所进行提升, 确保省、市考核达标。要求中标人发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居民在源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 由中标人组织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项分类进度指标如下:
( 1) 知晓率: 从业人员熟悉垃圾分类知识, 知晓率达 100 %。
( 2) 参与率: 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参与率达 100 %。
( 3) 准确率: 居民区分类投放准确率不低于 70%, 规范进行分类收集作业。
( 4) 回收利用率( 指标) x 20% 以上。 2.6 提供垃圾分类创新性项目实施方案
( 1 ) 开展落实两网融合项目, 制定符合“ 点-站-场” 运营模式的两网融合方案,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目前形式推动项目落地。合理垃圾分类推进区域设置“ 点-站-场”,通过有效管控,规范运营。改善横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
( 2 ) 打造垃圾分类主题公园, 游客在游园时候能多方面了解到垃圾分类知识并且具有趣味性, 参与性的主题公园。中标人根据要求对公园进行设计, 方案报采购人确定后实施。
( 3 ) 推动居民积分奖励机制, 可自主参考智能设备积分方法或现场督导积分等办法, 建立企业-居民-物业的联动机制, 进行合理有效的积分奖励管控。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红黑榜,公布将奖惩信息。通过奖励方案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
( 4 ) 推动物业小区激励方案。通过对物业小区进行考核排名, 奖惩并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对优秀物业小区给予现金、物质补贴, 以及计入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评分, 并对督导员进行激励机制, 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对扣分严重的小区进行通报批评, 并记入珠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失信信息评分。
2.7 运营服务考核标准及验收办法
( 1 ) 考核标准: 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招标文件没有涵盖的部分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制定并执行。
( 2 ) 考核机构: 中标人要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上级的考评, 采购人可委托监督管理单位对中标人垃圾分类作业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确定是否扣减垃圾分类经费。
( 3 ) 考核内容: 垃圾分类是一项开拓性工作, 可采取中标人自评、 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随机抽访方式。
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按本项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三) 市政设施
管养范围及内容为 2021 年已管养量及 2022 年新增管养量总数,及部分专项检测、维修、设备更换工作。专项检测、维修、设备更换工作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按实结算。未管养设施正式移交管养前不支付管养费用,管养费用按照实际管养量结算。
1.1 城市照明
城市照明管养包含管养范围内所有路灯、景观灯及泛光项目的管养,及运行 5 年以上超期路灯光源更换、低压配电柜大型玻璃更换工作。
1 、LED 路灯管养暂定 18643 盏:
( 1) 质保期内管养 5091 盏。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西路、琴政道、智水路、子期南路、濠江路、艺文一道、琴韵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琴海东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兴澳路、天羽道、千宁道、千康道、千乐道、蕉影道、桂风道、千福道、千禄道、千寿道、千喜道、千安道、爱琴路、港澳立交、濠江立交、福临路、安临路、吉临路、彩虹路、知音南道、万利东路、顺德东路、开新一道、开新二道、开新三道、开新五道、开新六道、伯牙北道、伯牙南道、琴达道、琴朗道、琴扬道、三叠泉路。
( 2 ) 质保期外管养 13552 盏。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 横琴大桥、子期北道、南山咀调压站路、琴德道、琴政道、琴鸣道、都会道、祥澳路、汇通六路、长隆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环岛北路、 NB-25 、琴海路、厚朴道、香江路、彩虹路、琴石道、仁山路、杏仁路、祥顺路、祥云路、风吹罗带路、艺文三道、艺文五道、翠衣道、胜洲二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红景道、濠江路、都会道口岸段、联澳路、观澳道、洋环路、汇通七路、兴盛一路、十字门大道、汇通二路、荣珠道、荣粤道、汇通一路、汇通三路、汇通六路、荣澳道、琴海东路、富城道、富邦道、富国道、富民道、富琴道、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荣港道、汇通五路、堤岸一标、堤岸二标、堤岸三标、澳大边防巡逻道、9 条自然村、红旗村、中心大道到向阳村路灯、粗沙环至石山村路灯、石山村夜景灯、三塘至四塘村路灯、S3 片区两院配套段路灯、横琴一中配套路、二桥高速口检查站。
2 、景观灯管养暂定 25208 盏:
( 1)质保期内管养 7193 盏。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琴海东路、C 区公园、博览公园、仁山路、滨海岸线、天沐河南岸、天沐河北岸、上村雨水花园、深井雨水花园、三塘雨水花园。
( 2 ) 质保期外管养 18015 盏。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横琴码头公园、 环岛东路鸟巢灯、路灯中国结、依依桥、紫檀排洪渠、忆园公园、环岛西路、横琴新区深井片区防洪及景观工程、环岛东路、长隆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北路、琴海东路、长堤公园、桥头绿地公园、十字门堤岸一期人工内河整治工程、C 路( 琴海北路+琴海西路)、E 路( 胜洲二路+翠衣道)、G 路( 厚朴道) 、莲花停车场公园、向阳村雨水花园。
3 、造景亮化管养暂定 12 项。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 1) 波浪墙( 环岛东路入口处-山体飘带) ;
( 2) “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宣传牌;
( 3) 粤澳深度合作区牌坊;
( 4) 隧道发光字体;
( 5) 红旗村楼体亮化;
( 6) 思思桥、福福桥景观亮化;
( 7) 珊珊桥景观亮化;
( 8) 期期桥景观亮化灯光;
( 9) 海韵桥、海鸣桥、海翼桥、海贝桥景观亮化灯光;
( 10 ) 重点门户景观亮化( 港澳立交、濠江立交、码头天桥、横琴码头) ;
( 11 ) 横琴二桥景观亮化灯光;
( 12 ) 横琴大桥景观亮化灯光。 1.2 市政高压
市政高压管养包含日常管养、高压抢修工作。
对环岛东路、长隆大道、环岛北路、港澳大道、横琴大道、中心大道、琴海东路、琴海北路、琴海西路、环岛西路、十字门片区、金融岛片区、翠衣道、香江路、彩虹路、琴石道、子期北道、濠江路、天羽道、伯牙道、开新二道等道路、区域的市政高压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的管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20kV 电缆管养: 126470 米;
( 2) 20kV 变压器管养: 151 台;
( 3) 20kV 分界开关箱管养: 18 台;
( 4) 20kV 环网柜管养: 122 处;
( 5) 20kV 供电主线路管养: 28 回。
1.3 电梯
电梯管养包含管养范围内所有电梯及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管养,及电梯专项维修工作。
电梯及附属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环岛东路码头天桥、长隆轻轨站天桥所包含电梯, 共 4 部直梯、8 部扶梯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 1) 环岛东路码头天桥电梯日常管养: 2 部直梯、4 部扶梯。
( 2) 环岛东路长隆轻轨站电梯日常管养: 2 部直梯、4 部扶梯。 1.4 公交候车亭
包括但不限于环岛东路、长隆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环岛北路、琴海北路、琴海西路、厚朴道、胜洲二路、翠衣道、子期南路、环道西路、琴海东路、琴石道、香江路、子期北路、濠江路等路段暂定 242 座公交候车亭及附属设施的管养、维修。
该项管养费用于公交候车亭维修工作,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蓝绿哑克力波浪板更换 |
2 | 波浪板内光源及电源更换 |
3 | 广告灯箱玻璃更换 |
4 | 广告灯箱内光源电源更换 |
5 | 电气元件及时控更换 |
6 | 油漆补漆 |
7 | 内飘板金属条更换 |
8 | 高空采光玻璃更换 |
9 | 报站系统维护 |
10 | 顶部 PC 透明板更换 |
11 | 顶部 LED 灯带光源电源更换 |
12 | 候车亭大理石铺装面维修更换 |
13 | 候车亭座椅维护刷漆 |
道路桥梁管养包含管养范围内所有道路、桥梁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常管养,及桥梁专项维修、人通专项维修、人通、车通泵房维修等专项维修工作。
1 、道路
( 1)沥青混凝土路面管养暂定 3903007 .04 平方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岛西路、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东路、环岛北路、长隆大道、 NB-25 、琴海东路、二线通道闸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子期北路、新家园商业街北临时路、濠江路、彩虹路、天羽道、琴韵路、子期南路、琴德路、琴政路、琴鸣道、艺文一道、艺文二道、智水路、琴朗道、南山咀调压站道路、祥顺路、祥云路、风吹罗带、仁山路、三叠泉路、艺文三道、艺文五道、千宁道、千康道、祥和道、彩云东路、万利东路、顺德东路、千乐道、蕉影道、桂风道、爱琴路、千福道、千禄道、千寿道、千喜道、千安道、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远志道、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红景道、杏仁道、9 条自然村道路、S3 片区--两院配套段道路、福临道、吉临路、安临路、口岸前广场 U 型路、口岸交通平台、琴海北路、琴海西路、胜洲二路、翠衣道、厚朴道、香江路、琴石道、都会道、兴澳路、祥澳路、联澳路、观澳道、荣澳道、洋环路、十字门大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荣港道、荣珠道、荣粤道、富邦道、富国道、富城道、富民道、富琴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红旗村市政道路、15# 排洪渠。
( 2) 水泥混凝土路面管养暂定 77129 .19 平方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9 条自然村、天沐河、生态泽园 ZY1 地块。
( 3) 人行道管养暂定 1952996 .58 平方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环岛西路、环岛北路、琴海东路、琴海西路、琴海北路、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翠衣道、厚朴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香江路、琴石道、彩虹路、濠江路、子期南道、子期北道、天羽道、琴韵路、琴德路、琴政路、琴鸣道、伯牙道、智水路、琴朗道、长隆大道、富祥湾路、十字门大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荣粤道、荣港道、荣珠道、富邦道、富城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富琴道、富民道、琴海北路、南山咀调压站路、仁山路、艺文一道、艺文二道、艺文三道、艺文五道、千宁道、千康道、千福道、千禄道、千寿道、千乐道、蕉影道、桂风道、爱琴路、千喜道、千安道、横琴大桥跑道、9 条自然村、天沐河区域、中医药科技产业园 8# 排洪渠人行道、滨海次干路景观路、新家园商业街北临时路、兴澳路、祥澳路、联澳路、都会道、观澳道、荣澳道、万利东路、顺德东路、洋环路、富祥湾海堤、十字门海堤、横琴大桥到汇金湾、口岸堤岸、
祥顺路、 祥云路、 风吹罗带路、 三叠泉路、13# 排洪渠、 胜洲一路、 胜洲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红景道、杏仁道、红旗村、棕榈舷桥公园、福临道、吉临路、安临路、口岸前广场 U 型路、口岸交通平台、生态泽园 ZY1 地块、网球中心中南 1# 排洪渠、 紫檀景观项目、 知音北路、 A 区公园、 B 区公园 C区公园。
2 、路桥附属设施
( 4 ) 侧石管养暂定 977386 .82 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 环岛西路、环岛北路、琴海东路、琴海西路、琴海北路、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长隆大道、千宁道、千福道、千禄道、千康道、千乐道、千喜道、千安道、天羽道、蕉影道、桂风道、爱琴路、S3 片区--两院配套段道路、翠衣道、厚朴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滨海次干路景观路、香江路、琴石道、彩虹路、濠江路、知音北路、子期南道、子期北道、新家园商业街北临时路、琴韵路、琴德路、琴政路、琴鸣道、智水路、琴朗道、富祥湾路、兴澳路、祥澳路、都会道、联澳路、观澳道、荣澳道、荣粤道、荣港道、荣珠道、洋环路、十字门大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富国道、富城道、富民道、富琴道、富邦道、伯牙道、琴海北路、南山咀调压站路、富祥湾海堤、仁山路、三叠泉路、艺文一道、艺文二道、艺文三道、艺文五道、胜洲一路、胜洲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红景道、杏仁道、祥和道、彩云东路、万利东路、顺德东路、天沐河区域、9 条自然村、红旗村。
( 5) 车止石管养暂定 7428 个。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环岛西路、环岛北路、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长隆大道、富祥湾路、琴海东路、琴海西路、琴海北路、二线通道闸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胜洲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子期南道、子期北道、新家园商业街北临时路、濠江路、彩虹路、天羽道、琴韵路、琴德路、琴政路、琴鸣道、艺文二道、艺文三道、艺文五道、彩虹路、智水路、琴朗道、南山咀调压站路、风吹罗带、仁山路、三叠泉路、千宁道、千康道、千乐道、千福道、千禄道、千寿道、千喜道、千安道、蕉影道、桂风道、爱琴路、红景道、杏仁道、翠衣道、厚朴道、香江路、琴石道、都会道、兴澳路、祥澳路、祥顺路、祥云路、联澳路、观澳道、荣澳道、洋环路、十字门大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荣港道、荣珠道、荣粤道、富邦道、富国道、富城
x、富民道、富琴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祥和道、彩云东路、万利东路、顺德东路、紫檀景观项目、9 条自然村、红旗村。
( 6) 隔离护栏管养暂定 88157.84 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环岛西路、琴海东路、琴海北路、横琴大桥、横琴大道、中心大道、港澳大道、二线通道闸道、环岛西堤、彩虹路、伯牙道、子期北道、长隆大道、富祥湾路、荣澳道、荣粤道、兴盛三路、艺文二道、琴政路、香江路、思思桥、期期桥、姗姗桥、福福桥、环岛东路长隆轻轨站天桥、环岛东路立交、福临道、吉临路、安临路、口岸前广场 U 型路、口岸交通平台。
( 7) 石栏杆管养暂定 32142.01 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滨海次干路景观路、香江路、琴石道、琴朗道、富祥湾海堤、十字门海堤、横琴大桥到汇金湾、口岸堤岸、祥顺路、祥云路、彩虹路、仁山路、艺文五道、千宁道、天羽道、千康道、千乐道、爱琴路、千寿道、千喜道、千安道、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红景道、知音北路、网球中心中南 1# 排洪渠、紫檀景观项目、伯牙道、环岛西堤。
( 8) 挡土墙管养预计 2335 .54 平方米, 均已管养。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天沐河南岸姗姗桥至思思桥区段、天沐河南岸福福桥至留留桥区段、棕榈舷桥公园。
3 、桥梁
( 1 ) 钢筋混凝土桥管养暂定 171530.52 平方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岛西路桥、留留桥、香江路桥、琴石道桥、依依桥、金莲三桥、莲码一桥、海翼桥、海韵桥、海鸣桥、海贝桥、福福桥、姗姗桥、思思桥、期期桥、知音北路桥、濠江路 1-15 号桥、香江路 1-15 号桥、彩虹路 1-15 号桥、莲花大桥。
( 2 ) 钢结构桥管养暂定 73780.5 平方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立交、濠江路南岸景观桥 1-20 号桥、濠江路北岸景观桥 1-7 号北桥。
( 3 )人行天桥管养暂定 4607 .8 平方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岛东路横琴码头天桥、环岛东路长隆轻轨站天桥。
( 4 ) 地下车行通道管养暂定 72184 平方米。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北环隧道、琴诗隧道、琴羽隧道、琴石隧道、三叠泉隧道、富祥湾隧道。
( 5 )地下人行通道管养暂定 22 座。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岛北路地下人通、环岛西路地下人通、横琴大道地下人通、港澳大道地下人通、中心大道地下人通。
管廊管沟管养包含管养范围内所有综合管廊、电力仓、市政电缆沟、通讯排管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常管养,及综合管廊检测工作。综合管廊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 生命线” , 是将电力、通信, 给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做好综合管廊管养工作尤其重要。
1 、 综合管廊管养暂定 35350 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西路、 环岛东路、环岛北路、港澳大道、横琴大道、琴海东路、福临道、荣粤道。
综合管廊覆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主干道,环岛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港澳大道、横琴大道、琴海东路, 形成“ 曰” 字型环状管廊系统。管廊分为一仓室、 二仓室和三仓室三种类型, 其中一仓式综合管廊 7.6km , 两仓式综合管廊 19.2 km,三仓式综合管廊 6.6km;电力管廊均为一仓式,共 10km。最宽为 9.8 米,最窄为 4 米, 管廊高度为 2.9 米和 3.2 米。 进入综合管廊的管线类型为: 小于 DN1200 给水管、凝结水管、通信管、220KV 电力电缆、中水管、真空垃圾管。
2 、 电力舱管养暂定 10000 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西路、 琴海北路、环岛东路、中心大道。
电力仓均为一仓式, 琴海北路、环岛西路北段、中心大道、环岛东路南段最宽为 9.8 米, 最窄为 4 米, 管廊高度为 2.9 米和 3.2 米。进入综合管廊的管线类型为: 220KV 电力电缆。
3 、 市政电缆沟管养暂定 160230.18 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环岛东路
( 中段, 南段) 、环岛北路( A1,A 2 段) 、环岛西路( 南段, 中段, F 段) 、厚补道、港澳大道、横琴大道、琴海东路、琴海北路、中心大道、长隆大道、琴鸣道、琴政路、琴德路、仁山路、环岛北路、琴海东路、琴海西路、富祥湾路、胜洲二路、翠衣路、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风吹罗带路、子期北道、琴朗道、知音北路、琴扬道、天羽道、艺文一道、艺文二道、艺文三道、艺文五道、开新三道南、开新三道北、子期南道、文博路、文通路、琴石道、濠江路、伯牙道南、香江路、三叠泉路、彩虹路、富邦道、富国道、富城道、富民道、富琴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荣粤路、十字门大道、荣港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荣澳路、联港路、观澳路、兴澳路、祥澳路、都会道、洋环路、宝兴路、宝华路、宝中路、永兴街、天河街、德政街、海河街、南角街。
市政电缆沟断面净空分别有: 甲型 H× B=1.64 × 1.45m 与乙型 H× B= 1.26 × 1.45 m 两种, 20KV 电缆沟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沟内电缆支架设置: 电缆沟内沿侧墙设双排电缆支架, 其中甲型电缆沟设四层支架, 乙型电缆沟设三层支架。每 20 米设一组活动盖板, 一组 5 块, 长共 2.0 米。 活动盖板及其底座采用热镀
锌角钢包边,电缆支架采用玻璃钢电缆支架。电缆沟与各种人井交接处设置 2 块活动盖板。
4 、 通信排管管养暂定 128199.76 米。 管养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胜洲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胜洲七路、胜洲八路、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致道、风吹罗带路、祥顺路、仁山路、仁山路、琴鸣道、琴政路、琴德路、子期北道、琴朗道、琴达道、知音北路、琴扬道、伯牙南道、伯牙北道、天羽道、文艺一道、文艺二道、文艺三道、文艺五道、三叠泉路、开新二道、开新三道、子期北道、子期南道、琴韵路、知音南路、文博路、文通路、琴石道、濠江路、香江路、彩虹路、厚补道、琴海北路、中心大道、长隆大道、富祥湾路、富邦道、富国道、富城道、富民道、富琴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荣粤路、十字门大道、荣港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荣澳路、联澳路、观澳路、兴澳路、祥澳路、都会道、洋环路、宝兴路、宝华路、宝中路、永兴街、天河街、德政街、海河街、南角街。
1.7 隧道
隧道管养包含管养范围内所有隧道及配套附属设施日常管养, 以及隧道维修、咨询、演练, 土建结构、机电设施检测工作。
矿山法隧道 5 座: 长隆隧道、西环隧道、长湾隧道、天羽道隧道、大横琴山隧道。其中长湾隧道暂时按照封闭管理模式管养, 正式开通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盾构法隧道 1 座: 横琴隧道。 1.8 交通标识标线
交通标识标线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的交通标识标线、信号灯斑马线缺失设施修复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管养。
1.9 文体设施维护
包括但不限于辖区内各公园、红旗村风情广场、码头篮球场、文化广场、横琴新家园及各自然村文体设施管养维修工作。
2、服务要求
2.1 .1 人员要求
1 、城市照明
至少配备注册电气工程师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名, 并配备机电维修工、高处作业资格人员至少 30 名( 持电工证及高处作业证) 。 高空作业灯具维修人员必须同时持有高处作业证及电工证。
2 、市政高压
至少配置具有高压电工作业许可证人员 4 名。 3 、电梯
至少配备 2 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电梯) ) 。 4 、公交候车亭
至少配备持电工证的巡查及维修人员 3 名。 5 、道路桥梁
至少配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1 名、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 名、路桥工程师 1 名, 并配备市政维修人员至少 20 名。
6 、管廊管沟
至少配备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1 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2 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1 名、建筑类专业工程师 1 名、机电工程师 4 名、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 1 名,并配备机电、市政维修人员至少 15名( 至少 5 名持电工证) 。
7 、隧道
至少配备隧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1 名、隧道相关专业工程师 1 名、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1 名,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 1 名、机电工程师至少 2 名、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 1 名, 并配备机电维修人员至少 10 名( 持电工证),市政维修人员至少 10 名。
8 、交通标识标线
至少配备巡查及现场维修人员 5 名( 至少两名持高处作业证,至少两名持焊工证) 。
9 、文体设施
至少配备设施巡查、保洁及现场维修人员 3 名。
所有管养人员作业期间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穿戴反光衣,佩戴安全帽,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1 .2 设备要求
至少配备高空作业车( 总质量 10000kg 或以上) 3 辆、随车起重运输车( 总质量 30000kg 或以上) 1 辆、自卸( 汽) 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 总质量 2500 kg 或以上) 2 辆、清扫保洁车辆 2 辆、热熔划线机 1 辆、厢式运输车 3 辆、多用途货车 2 辆、巡查车辆 9 辆、沥青热料机 1 台、摊铺机 1 台、压路机 2 台、滑移装载机 2 台、发电机 1 台、灌缝机 1 台、切缝机 1 台、冲击夯 2 台、液压动力站 1 台、破碎镐 2 台、有害气体检测仪 2 套、无线传呼设备 4 套、管道内窥镜 1 台。且按实际使用情况配备设备型号及数量, 依据工作量变化而增加。
2.2 工作要求
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包括城市照明、市政高压、电梯、公交候车亭、道路桥梁、管廊管沟、隧道、交通标识标线等多个市政设施项目的管养维护。中标人管养维护期间必须做到xx施工,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及管理工作,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中标人维修、养护期间所造成事故, 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2 .1 城市照明
1 、城市照明管养
( 1 ) 路灯、 景观灯照明设施( 灯杆、 灯具、 变压箱、控制箱、电线、 接线井等) 完好率要求达到 100%; 路灯、景观灯整体亮灯率须达到 98%, 同路段灯杆样式、灯具色温须保持一致;泛光照明亮灯率须达到 100%,且景观效果良好。在国家法定的四大节假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之前的 1 周内, 中标人须派专人对全岛灯具进行巡查维修,确保节假日期间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其中节假日期间红旗村及 9 条自然村亮灯率须达到 100%。
( 2 ) 对附属设施的养护要求, 如配电箱、控制箱、 电源箱、 线路设施、 灯杆等。箱体外要有清晰明了的危险警示和编码标识。箱体无锈蚀、无变形、基础正常、门要锁好。箱内各电器元件正常, 各回路受控正常, 箱内整洁。线路及附属配件完好齐全, 线路走向及同路标志清晰, 供电可靠。灯杆要求干净整洁, 无老化、破损、倾斜。
( 3 ) 运用远程监控系统每日检查亮灯情况, 及时处理片灭情况。每周汇总一次单灯灭灯故障,并有明确的维修及更换计划。对泛光景观照明实行远程视频监控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4) 粤澳深度合作区牌坊须保持整洁, 油漆持久亮丽不掉色。
( 5 ) 保修期内的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 中标人应通知保修单位 2 小时内到场维修,并积极配合保修单位开展维修工作以及督促其修复工作的进度。自发现灯具损坏后 4 小时内, 完成对损坏灯具的补装、更换。除灯具故障更换外, 照明设施故障应当于 24 小时内修复; 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应当于 3 个工作日内修复。
( 6)保修期外的照明设施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 2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自发现灯具损坏后 4 小时内, 完成对损坏灯具的补装、更换。除灯具故障更换外,照明设施故障应当于 24 小时内修复; 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 应当于 3 个工作日内修复。对老旧线路和用电设施的维修,以优先保证其使用功能正常为原则。对经多次维修仍难以满足其功能需求的情况,应详细说明情况作为专项问题上报采购人,并制定专项修缮或更换方案,及预算清单及时向业主汇报事项进度。如因人为损坏或被盗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处理,立即组织修复,并跟踪后续事项。
( 7 ) 中标人对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维修时, 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并做到xx施工。
( 8 ) 对有安全威胁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故障应当立即处理, 以优先保障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论保修期内与保修期外, 做到立即发现立即处理, 及时向业主汇报。做到安全威胁和隐患不消除当班人员绝对不许离场( 除高压故障以外) 。
( 9 ) 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亮灯和灭灯, 需变更亮灯或灭灯的时间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未征得同意, 不得擅自更改时间或亮灯和灭灯时间。巡查发现不满足时间要求的应及时上报并恢复。
( 10 )中标人须对管养范围内照明及附属设施定期进行周期性巡查,巡查灯容灯貌、亮灯率、亮灯时效性、路灯照明的功能性保障、泛光照明的景观性保障、受控制情况、灯杆是否锈蚀、附属变配电设备安全防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控制漏电保护系统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每周须对管养范围内的灯具、灯杆进行全面巡查至少 2 次, 每月对灯具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巡检至少 2次, 每月 10 号前须提供上一个月管养范围内照明系统巡查记录台账及问题汇总清单。
( 11 ) 当台风、暴雨预警生效时( 台风橙色、暴雨橙色以上) 必须有对应的负责人驻岛值守, 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值守人员名单。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充分做好应急抢修的人员及物资准备。
( 12 ) 其余按照《珠海市城市照明设施养护费用指导标准 ( 试行) 》 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实施。
2 、运行 5 年以上超期路灯光源更换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运行 5 年以上路灯光源进行更换,并满足城市照明管养中的维修保养要求。
3 、低压配电柜大型玻璃更换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 对低压配电柜老化、受损玻璃进行更换, 并满足城市照明管养中的维修保养要求。
( 1) 中标人须制订科学合理的管养方案, 按规范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并进行经常性或预防性的养护, 确保高压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
( 2)每月安排至少对管养的高压设施设备进行 1 次全覆盖巡检( 包含电缆、变压器、分界开关箱、环网柜等) , 对高压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清洁、确保设备设施外观的完整和美观, 每月 10 号前须提供上一个月管养范围内市政高压巡查记录台账及问题汇总清单。
( 3) 中标人须安排专人值班, 值班人员联系电话保持 24 小时畅通。
( 4 ) 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做好对高压设施设备的移交验收工作, 出具专业的验收问题清单, 并跟进问题整改工作。
( 5 ) 遇自然灾害( 如台风、 暴雨等) 、 重大节日( 元旦、 春节、 五一、 国庆) 、重大庆典活动时, 提前对电缆线路、箱变、设备等进行巡查, 如发现需要维护维修的情况必须及时进行, 期间增加相应的人员上路巡查。如遇台风、暴雨或打雷天气, 过后将对全部设备巡查一次。
( 6) 重大活动的高压管养工作, 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 7 ) 高压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 中标人须在 2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在 24 小时内抢修完毕( 征得采购人同意除外) 。抢修须满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 -2018 ) 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 8 ) 高压设施的管养、抢修、 维护工作, 应由具备电力施工承装承修承试的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人员实施,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做到xx施工。
( 9 ) 中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高压管养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 , 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对项目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工作,确保项目作业人员规范作业。
1 、电梯管养
( 1) 中标人须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安排人员 24 小时应急电话值守, 电梯视频监控运行正常, 画面清晰。电梯内无影响其功能性的灰尘及垃圾物。
( 2 )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 定期对电梯进行专项保养, 保证电梯运行周期内的稳定性和功能性, 扶梯运行平稳、无异响。
( 3)发生困人事件时,中标人须安排专业人员于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
援。
( 4)发生突发事件或出现故障时,中标人须在 1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应先围蔽现场确保安全, 有需要时及时报警, 对故障问题安排专员及时维修, 在 24 小时内抢修完毕( 征得采购人同意除外) 。专项维修时须上报采购人。
( 5 ) 对电梯每日进行 2 次以上保洁工作, 不定时进行保洁巡查, 确保电梯处于干净运行状态, 升降电梯轿厢内无异味, 底坑无积水、垃圾等现象。
( 6 ) 电梯维护保养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 ) 准则执
行。
( 7) 中标人须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
( 8 ) 电梯保养维修时, 必须按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标准实施, 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做到xx施工。
2 、电梯专项维修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电梯大型主配件设备进行更换,并满足电梯管养中的维修保养要求。
( 1 ) 公交候车亭须保持功能正常、 照明设施正常、 景观功能正常、 报站系统正常等各项电气原件正常运行, 保持公交候车亭钢结构、椅子无破损、锈蚀。
( 2 ) 公交候车亭发生故障, 中标人须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做好现场隔离围蔽措施。发生电器设备故障应在 16 小时内修复, 外观破损的应在 48小时内修复。维修时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 并做好安全措施, 做到xx施工。
( 3 ) 对于公交候车亭维修产生的配件更换, 中标人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确认配件更换种类、数量。
( 4 ) 中标人每月对管养范围内的公交候车亭进行全覆盖巡查至少 2 次, 每月 10 号前须提供上一个月管养范围内公交候车亭巡查记录台账及问题汇总清单。 2.2 .5 道路桥梁
1 、路桥养护
( 1) 中标人按《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16 )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 CJJ99-2017 ) 的要求对道路、桥梁病害进行管养维护, 并符合下表的要求。同时按照养护量( 以中标之日的管养量作为基准)的 4% 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工作;按照养护量( 以中标之日的管养量作为基准)的 1 %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工作。该维修量中的 50% 作为中大修须报采购人确认维修量后再进行维修, 另外 50% 作为小修小补的日常预防主动性养护进行道路养护工作。
市政道路维修技术标准表
项目 | 要求 | ||
一般路 | 快速、主、次干路 | ||
车行道 | 沥青混 凝土 | 平整度≤ 7mm,接茬< 5mm ;密实度> 95%, 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 厚度误差≤ ± 10%。 | 平整度≤ 7mm,接茬< 5mm ;密实度> 95%, 不得出现松散粗糙现象; 厚度误差≤ ± 10%。 |
路面修 补 | |||
砂土路 养护维 | 平整度≤ 30mm, 不得出现搓板、 坑洼、露骨现象 | 主、次干路平整度≤ 20mm |
修 | |||
人行道 | 预制块铺装 | 块料补修铺砌: 平整度≤ 15mm, 井框高差≤ 15mm, 不得有缺板、活板现象。 | 主、次干路平整度≤ 10mm 、井框高差≤ 10mm |
硬化与维修 | 整体铺装:平整度 ≤ 15mm ,井框高差≤ 15 mm ,坡度≯ 原路设计坡 度, 边缘不露土基 | 主、 次干路平整度≤ 7mm、井框高差≤ 10mm | |
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养 护维修 | 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013 的规定 | 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3 的规定 | |
侧石维修 | 20 m 直 线 测 量 线 形 顺 直 偏 差 < 30 mm ,相邻高差< 5mm ,无缺损 、活动现象。 | 主、次干路 20m 直线测量线形顺直偏差< 20mm | |
桥梁、挡墙等设施 |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 统一, 功能完好。 | 达到设施原设计要求,完整、牢固、整洁、平顺、无破损,外观 统一, 功能完好。 |
市政路桥养护标准表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1 | 沥 青 混 凝 土 路面 | 预防性养护, 翻挖路面及基层, 铣刨罩面, 修复路面及基层, 修补裂缝, 井xx处理, 标线维修恢复, 弃渣外运, 道路设施巡查。 | 路面平整畅顺,无明显破损、裂缝、沉陷、 拱起、 拥包、 脱皮松散、 车辙, 无泛油、 坑洞、 坑槽、 啃边、 坑洼积水等。 |
2 | 水 泥 混 凝 土 路面 | 翻挖路面及基层,修复路面及基层,修补裂缝,接缝养护,井xx处理,标线维修恢复, 弃渣外运, 道路设 施巡查。 | 路面平整畅顺,无明显破损、开裂、沉陷、拱起, 无坑洞、坑槽、碎裂、错台、坑洼积水等。 |
3 | 人 行道 | 翻挖砖石及部分基层,修复人行道,翻排树池框, 弃渣外运, 道路设施巡查。 | 路面平整畅顺,无明显损坏、沉陷、拱起、 积水、 长草、 堆放杂物等;人行道砖完好、 无松动、 残缺; 无障碍坡道畅通、 无破损; 树池石平 顺牢固、无残缺。 |
4 | 侧石 | 翻挖侧石及基础, 修复侧石, 弃渣 外运。 | 保持清洁、稳固、直顺、无缺损。 |
5 | 车 止 石 | 翻挖路障石及基础, 修复路障石, 弃渣外运。 | 保持清洁、稳固、无缺损。 |
6 | 挡 土 墙 | 整修挡土墙表层及砌体,修补裂缝, 清理泄水孔, 弃渣外运。 | 墙体及坡面无裂缝、 断裂、 风化剥 落; 泄水孔保持畅通。 |
7 | 隔 离 护栏 | 油漆, 修理, 擦洗, 少量更换。 | 保持整齐、 清洁、 稳固、 直顺, 无 缺损。 |
8 | 石 栏 杆 | 修理, 擦洗, 少量更换。 | 保持整齐、 清洁、 稳固、 直顺, 无 缺损。 |
9 | 钢 筋 混 凝土桥 | 混凝土结构裂缝及缺损修补加固,桥面铺装层修补, 人行道修补, 标志牌( 含桥名牌) 维修及更换, 装饰涂料层修补及清洁, 支座保养、清理, 泄水管疏通及更换, 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 栏杆维修、更换、擦洗及油漆, 桥体洗刷, 标线 维修恢复,日常巡查、保养管理等。 | 按 照 《 城 市 桥 梁 养 护 技 术 标 准 》 ( CJJ99-2017 ) 的规定进行养护,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要 求 结 构 稳 固 无损, 无剥落、 漏筋等现象; 砖石砌体结构无表面风化剥落, 灰缝无脱落; 钢结构要求结构稳固无损, 做好清洁、 防水、 除锈油漆以及保持排水设施完好,铆钉( 螺栓)牢固、节点完好和杆件完整。 1. 桥面( 路面、 人行道、 坡道、 梯级台阶):平整通畅,无明显破损、裂缝、 沉陷、 拱起、 坑洞、 松动残缺等。 2. 梁、 柱、 墩台、 基础、 墙体等:表面完好,无破损、裂缝、剥落等; 主体结构完好,无异常变化、缺陷、 |
10 | 钢 结构桥 | 钢结构补损修理、油漆, 桥面铺装层修补, 人行道修补, 标志牌( 含桥名牌) 维修及更换, 装饰涂料层修补及清洁, 支座保养、 清理, 泄水管疏通及更换, 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 栏杆维修、更换、擦洗及油漆,桥体洗刷,标线维修恢复, 日常巡查、保养管理等。 |
桥面铺装层修补, 混凝土结构裂缝 | 开裂、 变形、 沉降、 位移等, 安全 | ||
及缺损修补加固( 或钢结构补损修 | 牢固。 | ||
理、除锈油漆) , 标志牌( 含桥名 | 3. 伸缩装置( 伸缩缝) : 伸缩装置 | ||
11 | 人 行天桥 | 牌) 维修及更换, 装饰涂料层修补及清洁,伸缩缝清理、维修及更换, 保养支座, 泄水管疏通及更换, 栏 | 完好, 性能良好, 无损坏、 渗漏、变形、开裂、跳车、连接松动等。 4.桥梁支座:支座各部分保持完整、 |
杆维修、 更换、擦洗及油漆, 更换 | 清洁、 有效, 无积水, 定期保养到 | ||
梯级台阶防滑条, 桥体洗刷, 日常 | 位。 | ||
巡查、保养管理等。 | 5. 人行地下通道光棚: 保持完好, | ||
地面、墙面维修, 混凝土结构缺损 | 采光良好, 采光玻璃无缺损、 变形 | ||
修补, 标志牌( 含桥名牌) 维修及 | 开裂, 光棚架无锈蚀、 断裂, 结构 | ||
更换, 装饰涂料层修补及清洁, 修 | 安全牢固。 | ||
地 下 | 理沉降缝,梯级台阶( 无障碍通道) | 6.护栏、桥名牌、限载牌、限速牌、 | |
12 | 人 行 | 扶手栏杆维修, 更换梯级台阶防滑 | 限高牌等设施: 保持完好、 鲜明、 |
通道 | 条, 光棚除锈、维护、清洁、更换 | 清晰, 使用功能良好, 无缺损、 变 | |
破损玻璃, 电气照明系统、消防系 | 形, 安全牢固。 | ||
统维修,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 桥体 | 7.各类设施设备( 如电气照明系统、 | ||
洗刷, 日常巡查、保养管理等。 | 消防系统、 机电设备等) : 保持完 | ||
路面、墙面维修, 混凝土结构缺损 | 好, 使用功能良好, 运行正常和安 | ||
修补, 标志牌( 含桥名牌) 维修及 | 全。 | ||
13 | 地 下 车 行通道 | 更换, 装饰涂料层修补及清洁, 修理沉降缝, 挡土墙维修, 检修道维修, 泄水管疏通及更换, 电气照明 系统、消防系统维修, 机电设备日 | 8. 按照《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 ( CJJ99-2017 ) 做好日常巡查和养护台账。 |
常维护,标线维修恢复,桥体洗刷, | |||
日常巡查、保养管理等。 |
( 2 ) 中标人须定期开展道路、 桥梁设施巡查工作, 道路每月至少 2 次全覆盖巡查,桥梁每周至少 1 次全覆盖巡查,道路附属设施每月至少 1 次全覆盖巡查。每月 10 号前须提供上一个月管养范围内道路桥梁巡查记录台账及问题汇总清单。
( 3 ) 道路桥梁设施受损后, 中标人须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做好现场隔离围蔽措施。 并于 24 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 征得采购人同意除外) 。 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并做到xx施工。
( 4 ) 因管理养护不到位造成桥梁破坏、 日积月累损坏的, 栏杆锈蚀、 歪斜的,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修复。
( 5 ) 中标人负责本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交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年度计划。
( 6)中标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等标识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 7 ) 发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市政道路、 桥梁, 或占用道路、桥梁超出批准范围的, 中标人要立即制止, 对已造成损坏, 由中标人牵头按照原状进行恢复。
中标人须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 CJJ99-2017 ) 要求, 每月至少 1次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所有管养范围内的桥梁,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桥梁管理人员或有一定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须提供上一个月的桥梁检测评估报告。
3 、桥梁专项维修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 结合桥梁检测评估, 开展桥梁专项维修工作, 中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桥梁维修单位组织开展。桥梁维修须满足路桥养护所提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4 、人通专项维修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 结合桥梁检测评估, 开展人通专项维修工作, 中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人通维修单位组织开展。人通维修须满足路桥养护所提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
5 、人通、车通泵房维修
x人通、车通泵房设备故障, 须进行大、中型维修, 中标人须 1 天内上报采购人进行确认, 如采购人同意开展大、中型维修, 中标人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于 1 周内完成人通、车通泵房设备维修工作。维修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1 、综合管廊
( 1 ) 综合管廊管养须满足《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 GB 51354-2019 ) 。
( 2) 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定期对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安全控制区、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给水排水系统、标识系统开展定期巡查, 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一个月巡查情况及台账上报采购人。
( 3 ) 综合管廊巡查中发现隐患故障须 3 天内完成修复( 征得采购人同意除外) 。
( 4 ) 中标人须定期对各类管线、 运行设备、 基础设施进行巡视, 管廊管理员实行 24 小时安全巡查值班制度。规范公用管线的廊内布放和廊内空间资源的分配; 对入廊单位、人员实施出入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 并对入廊施工单位提供便利服务。
( 4) 管廊出入口保持清洁干净, 保持墙面干净无污染, 透光玻璃完好无损,扶梯无锈蚀氧化现象, 每半年对百叶窗设备进行保养。
( 5 ) 中标人须对廊内附属设施做好养护工作, 保证接地钢条、管线支架、扶梯、防火门、设施检修盖板、电器管线等设施无锈蚀、失效、破损等问题。
( 6 ) 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须的通风、 照明等条件, 并应持续保持作业环境安全。管廊现场作业应有专人监护, 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并应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 特种作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2 、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
( 1 ) 中标人每周对电力仓、 电缆沟、通讯排管进行全覆盖巡检至少 1 次。电力仓须对主体土建结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电缆沟须对盖板、检修口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 通讯排管须对井盖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检查电力仓、 电缆沟、 通讯排管是否出现沉降或错台现象。 并于每月 10 日前将上一个月巡查情况及台账上报采购人。
( 2) 中标人须定期对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及附属设备设施进行保洁、清扫工作, 确保设备设置整洁, 使用正常。
( 3) 中标人须确保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上方保护范围内无私设的建、构筑物占压, 无第三方私自开挖。
( 4) 中标人须制定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保养维修工作, 并组织实施。
( 5 ) 每半年进行 1 次定期保养、 维修工作, 每年进行防腐处理至少 1 次,保证电力舱附属设施的良好使用功能。
( 6) 对电力舱主体结构发生零星漏泥与漏水及时进行防水堵漏处理。
( 7)中标人须负责电力舱内蛇虫鼠蚁等防治工作,定期放鼠药,每月至少 2次杀蚊虫。
( 8) 在巡查中, 如发现零星缺陷, 不影响正常运行, 应记入缺陷记录簿内,并于一周内完成修复。
( 9 ) 如发现有普遍性或重大缺陷, 应记入大修缺陷记录簿内, 并制定大修方案。如缺陷影响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安全运行及使用, 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确保安全运行, 并立即报告采购人, 后续按采购人要求开展修复工作。
( 10 ) 中标人须加强对市政施工危险点的分析和盯防, 涉及第三方施工, 须与施工单位签订“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 并进行技术交底。及时下发告知书, 杜绝对电力仓、电缆沟、通讯排管造成破坏。
2.2 .7 隧道
1 、矿山法隧道
( 1) 隧道土建结构日常巡查周期为 1 天 2 次。
( 2 ) 隧道洞、 内装饰、 检修道、 标志牌、 轮廓标、 路钮清洁周期为 1 周 1次( 封闭管理模式周期为 1 月 1 次) 。
( 3 ) 隧道路面清洁周期为 1 天 2 次( 封闭管理模式周期为 1 月 2 次) , 并须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 突发性环境、道路污染, 严重扬尘要求 1 小时内进行清污、降尘保洁工作。
( 4) 隧道人行、车行横通道路面清洁周期为 1 月 1 次。
( 5) 隧道排水设施清洁周期 1 季度 1 次。
( 6) 衬砌( 拱部) 清洁周期为半年 1 次。
( 7) 衬砌( 侧墙) 清洁周期为 1 周 1 次( 封闭管理模式周期为 1 月 1 次)。
( 8) 其他工程设施保养周期为 1 周 1 次( 封闭管理模式周期为 1 月 1 次),包括洞外附属房屋( 泵房、电房、机房等) 清洁、保修期内的主路灯养护、市政道路保洁及管养按一级道路标准养护。
2 、盾构法隧道
( 1) 隧道土建结构日常巡查周期为 1 天 2 次。
( 2) 隧道洞、内装饰、标志牌、轮廓标、路钮清洁周期为 1 周 1 次
( 3 ) 隧道路面清洁周期为 1 天 2 次, 并须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 突发性环境、道路污染, 严重扬尘要求 1 小时内进行清污、降尘保洁工作。
( 4) 隧道人行、车行横通道路面清洁周期为 1 月 1 次。
( 5) 隧道排水设施清洁周期 1 季度 1 次。
( 6) 衬砌(拱部)清洁周期为半年 1 次。
( 7) 衬砌(侧墙)清洁周期为 1 周 1 次。
( 8) 其他工程设施保养周期为 1 周 1 次, 包括洞外附属房屋( 泵房、电房、机房等) 清洁、绿地管养、主路灯管养、人行道保洁等。
( 9) 隧道内综合管廊( 包括逃生通道) 日常养护要求:
① 管廊( 包括逃生通道)内部主体结构( 左、右线路)巡查周期为 1 周 1 次。
② 管廊( 包括逃生通道) 机电设施( 左、右线路) 巡查周期为 1 周 1 次。
③ 桥架防腐处理周期为 1 年 1 次。
④ 通风、排水、消防、监控、通信设备定期保养周期为半年 1 次。
⑤ 照明设备定期保养周期为 1 季度 1 次。
⑥ 排水沟与集水坑日常清淤周期为 1 年 2 次。 3 、隧道机电设施养护
( 1) 隧道机电设施日常巡查周期为 1 天 1 次。
( 2)中标人应定期对机电设施进行清洁,其中供配电设施清洁周期为 1 月 1次; 照明设施清洁周期为 1 季度 1 次; 通风设施清洁周期为半年 1 次; 消防设施清洁周期为 1 季度 1 次; 监控与通信设施清洁周期为 1 季度 1 次。
( 3) 隧道照明设施养护要求参照城市照明项目养护要求实施。
( 4) 隧道消防设施养护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每月至少 1 次检查消防栓水源开关、消防开关、消防柜、消防卷闸、消防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检查设备标志、封签是否明显、醒目; 检查灭火器剂量,如剂量减少 10% 时, 应及时补装。
② 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防锈、防腐等病害处理,表面油漆颜色必须符合国家统一安全色泽, 以保持设施、设备常新。
③ 不得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挪作他用,若在消防设施运行或保养中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业主单位, 并在 24 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排除故障或进行相应维修,因中标人未及时通知采购人而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④ 中标人须安排消防专职值班员 24 小时值班, 并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值班员须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及时通知采购人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⑤ 消防设备在每年底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 进行年检。
⑥ 由于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误操作造成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损坏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⑦ 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等消防设
施。
( 5) 隧道管养实行 24 小时监控值守。
( 6 ) 中标人须按照《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2-2015 ) 要求, 每
月至少 1 次开展隧道机电设施经常检修工作。并根据日常巡查、经常检修资料,结合设备完好率统计, 确定机电设施的技术状况等级。
4 、安全管理
( 1 ) 隧道养护作业应选择在交通量较小的时段进行, 应少占道, 减少对行车的影响。隧道内养护作业应做好安全管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 2 ) 中标人应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 演练次数至少每半年 1 次。
( 3) 隧道发生突发事件时, 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 发生隧道损坏中断交通;隧道出现严重病害危及安全;车辆与隧道设施相撞, 造成严重后果等突发事件时, 中标人须立即向采购人上报有关信息。
② 上报信息的同时, 应立即采取限载、限速或封闭交通等交通管理措施, 并安排专人实施昼夜不间断监视观测。
③ 中标人应积极组织, 及时处理, 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因抢修须中断交通时, 应向社会发布公告, 并安排车辆绕行, 同时组织抢修便道, 尽快恢复交通。
5 、其它
( 1)隧道养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2-2015 )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执行。
( 2) 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须将上一个月的巡查检查、维修保养、保洁等相关情况书面上报采购人。
2.2 .8 交通标识标线
1 、交通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管养
( 1 ) 中标人须于签订管养合同 1 个月内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的交通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梳理, 并汇总形成台账上报采购人。
( 2 ) 中标人须定期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的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查, 每月进行全覆盖巡查至少 1 次, 并且每月 10 日前上报上一个月交通标识标线巡查台账及问题清单。
( 3 ) 发现存在破损的交通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 中标人须在 2 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工作, 并第一时间与采购人确定维修方式, 于 1 周内完成修复工作。
( 4 ) 如遇台风天气, 采购人须在台风过后 1 天内完成交通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全覆盖巡查,发现破损的交通标识标线及附属设施,须在 2 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工作, 并于 1 周内完成设施修复。
( 5 ) 在养护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设备设施做好登记在册, 并在固定地点保存, 由采购人定期处理。
( 6 ) 如遇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须要对交通标识标线进行修改, 须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实施。
( 7 ) 中标人须对养护服务质量负责, 严格按照《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2009 ) 及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执行。
( 8)中标人须做好维护抢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维修人员落实持证上岗,维修前须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须做好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设置好安全警示标识, 确保安全措施有效、到位。
2 、信号灯斑马线缺失设施修复项目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信号灯斑马线缺失设施修复工作,暂定安装太阳能主动发光道钉 5411 个、 斑马线牌 226 块、 太阳能爆闪灯 286 个, 施划菱形标志 432 个。各设施具体规格及强度由采购人确定。
2.2 .9 文体设施维护
通过辖区内的公共文体设施合理管养,公共文体设施合理管养,给居民创造一个方便舒适、xx安全的健身、休闲、娱乐环境。
( 1 ) 中标人每周至少对文体设施进行清洁 1 次, 检查文体设施 1 次, 每年粉刷油漆文体设施一次, 确保文体设施无缺失、损坏、变形、干净整洁, 设施外观无脱漆、生锈等, 对每套体育健身设施进行使用、检查, 确认各设施能正常使用。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须将上一个月文体设施保洁、巡检维修情况上报采购人。
( 2) 文体设施完好率须达到 97% 以上。如发现问题设施损坏, 中标人须于 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对受损设施的进行围蔽, 并设置禁用标志。于 72 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 征得采购人同意除外)。维修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并做到xx施工。
( 3 ) 进行施工作业时, 施工现场做好临时围挡, 张贴安全警示告示, 确保行人、居民安全;
( 4 ) 以上未尽事宜, 按国家、 地方、 行业标准, 按本项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1)城市绿地养护(一级)共 2714088.42 平方米:横琴大桥、环岛东路、环岛东路交港澳大道西北角、环岛东路绿地、迎海酒店公寓xx、子期北道、子期南道、伯牙道、天羽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厚朴道、环岛北路、港澳大道、濠江路、香江路、彩虹路、横琴大道、长隆大道、风吹罗带路、祥顺路、祥云路、宝兴路、天河街、市场停车场、原管委会后院、原横琴镇政府、公安分局( 红旗村) 、风情广场、文化广场、相思瀑布、宝兴绿地靠横琴蚝苑山边、北部广场、律道公园、红旗村社会停车场、红旗村游客服务中心、横琴码头驿站、宝兴绿地驿站、天沁园、棕榈舷桥公园、忆园、天沐河东段、创意谷西侧、天沐河北岸、天沐河南岸、长堤公园 1 、 长堤公园 2 、 桥头绿地公园、 河湾公园、博览公园、 金融岛中央公
园、8# 地绿地公园、琴海东路、都会道、洋环路、联澳路、观澳道、兴澳路、祥澳路、荣澳道、荣港道、十字门大道、荣珠道、荣粤道、汇通一路、汇通二路、汇通三路、汇通五路、汇通六路、汇通七路、富琴道、富民道、富城道、富国道、富邦道、兴盛一路、兴盛二路、兴盛三路、兴盛五路、向阳村雨水花园、上村( 雨水花园、绿地) 、下村绿地、粗沙环绿地、石山村( 雨水花园、绿地、排洪渠两侧绿地)、四塘村绿地、三塘村( 雨水花园、绿地)、深井村( 雨水花园、绿地)、口岸前广场( 含引导区) 、福临路、吉临路、安临路。
(2)城市绿地养护(二级)共 735827.71 平方米:国际居住区( 1# 公园、2# 公园、 1# 湿地、2# 湿地、1# 生态跌水曝气、2# 生态跌水曝气) 、琴海西路、琴海北路、爱琴路、桂风道、蕉影道、千乐道、千康道、千宁道、千安道、千喜道、千寿道、千禄道、千福道、西湾一路、西湾二路、胜洲一路、胜洲二路、胜洲三路、胜洲五路、胜洲六路、红景道、翠衣道、琴德路、琴政路、琴鸣路、琴飞路、琴朗路、知音北道、琴扬路、琴石道、艺文一道、艺文二道、艺文三道、艺文五道、开新三道、琴韵路、横琴一中xx配套绿化、向阳村雨水花园外围绿地、智水路、深井二线口岸综合体、仁山路、天羽道隧道( 北洞口两侧绿地、南洞口西侧绿地)、大横琴山隧道( 南、北洞口绿地、长隆洞口绿地)、长湾隧道( 南、北洞口绿地)、长湾隧道( 北洞口东侧复绿绿地) 。
(3)城市绿地养护(三级)共 251279.98 平方米:胜洲七路、 胜洲八路、 胜洲九路、胜洲十路、胜洲十一路、胜洲十二路、远志道、杏仁路、三叠泉路、深井村尾便道绿地、北区 1# 排洪渠、北区 2# 排洪渠、北区 3# 排洪渠、北区 5-2# 排洪渠、北区 6# 排洪渠、北区 8# 排洪渠、北区 10# 排洪渠、北区 13# 排洪渠、北区 14# 排洪渠、北区 15# 排洪渠、 北区 16# 排洪渠、 北区 17# 排洪渠、 中北 8# 排洪渠、 中北 9# 排洪渠、中南 1# 排洪渠、中南 9# 排洪渠、中南 10# 排洪渠、中南 11# 排洪渠、中南 16# 排洪渠、中南 17# 排洪渠、深井 1# 排洪渠、深井 2# 排洪渠、深井 3# 排洪渠。
(4)时花种植 42631.28 平方米:横琴大桥、环岛东路、长隆大道、横琴大道、港澳大道、中心大道、环岛西路、环岛北路、琴海北路、厚朴道、琴海西路、天沐河、苗圃二期花海、相思瀑布、律道公园。
(5)天桥绿化养护 14476 平方米:环岛东路( 含岭南墙、 飘带边坡、 隔离带勒杜鹃、横琴码头人行天桥、口岸段立交桥勒杜鹃、富祥湾跨环岛东路立交勒杜鹃)、横琴大道、海贝桥、海韵桥、海鸣桥、海翼桥。
(6)立体绿化墙 432.52 平方米:原管委会大门两侧。
( 1) 至少配备景观设计师 1 名、风景园林施工工程师或园林工程师 3 名、中级园艺师 1 名,分别按照绿地一级养护和绿地二级养护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投标人可通过投入作业车辆及设备代替部分作业人员,同时要提供相关设备作业数据作为核准依据。
( 2) 按实际需求配备车辆及设备, 其中洒水车( 总质量 15000kg 或以上)至少 20 辆、自卸( 汽) 车或多用途货车或厢式运输车( 总质量 2500 kg 或以上)至少 20 台、绿篱机至少 40 台、割灌机至少 30 台、高枝油锯至少 15 台、油锯至少 30 台、手推草坪机至少 30 台等车辆及设备。
2.2.1 城市绿地养护
城市绿地养护既应达到《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 -2005)《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DB 44/T 268-2005 ) 《珠海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及技术标准》( 2020 年版)《珠海市园林绿化常规养护工程费用估算标准》( 珠市政林业
〔2018 〕243 号) 的要求, 还应符合以下约定:
( 1) 养护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① 绿地养护到位、得当, 达到黄土不露天, 绿地总体景观好。
② 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其他植物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一年修剪不少于 8 次。2 月至 10 月不得出现草坪枯黄的现象,杂草覆盖率不超过 1%。
③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 生长旺盛, 开花结果正常; 无死株、缺株; 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下缘线和分枝点高度的控制符合 DB 44/T 268 — 2005的规定, 倾斜率小于 3%。
④ 花灌木、藤本植物生长旺盛, 株型完整、丰满, 开花适时, 花繁叶茂, 花后修剪合理、及时; 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 覆盖率达到 99% 以上; 无杂草, 无死株、缺株。
⑤ 草本花卉生长旺盛, 株型匀称、完整美观, 开花适时, 花繁、色正, 开花时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无杂草。
⑥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 开花适时, 无枯死。
⑦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 3%,被害叶片不超过植株叶片总量的 1%。有害植物的为害得到及时治理, 基本无鼠害。
⑧ 施肥。提倡应用xx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 品种)、
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尚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 无机肥料为辅; 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 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乔木、灌木、草坪植物一年至少施肥 2 次。乔木打孔( 不少于 4 个) 施肥,
一年每株施肥量不少 4 公斤( 有机肥与无机肥配比: 10 : 1 ) ; 灌木、 草坪植物撒施, 一年每平米施肥量不少于 0.05 公斤。
二级养护标准
① 绿地养护基本到位、得当, 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绿地总体景观较好。
② 草坪植物叶片大小、色泽正常, 基本无枯黄叶; 其他观赏草叶片大小、色泽正常,基本无枯枝败叶;一年修剪不少于 6 次。3 月至 10 月不得出现草坪枯黄的现象, 杂草覆盖率不超过 3%。
③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 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 基本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 高度基本保持一致, 下缘线和分枝点高度的控制基本符合 DB44 /T 268 — 2005 的规定, 倾斜率小于 5%。
④ 花灌木、藤本植物生长正常,株型完整,开花正常,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正常, 覆盖率达到 97% 以上; 基本无杂草, 无死株、缺株。
⑤ 草本花卉生长正常, 株型完整, 开花适时, 开花时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基本无杂草。
⑥ 水生植物生长正常, 开花适时, 无枯死。
⑦ 病虫害控制及时、有效,被害植株不超过 5%,被害叶片不超过植株叶片总量的 3%。
⑧ 施肥。提倡应用xx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 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尚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 无机肥料为辅; 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 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乔木、灌木、草坪植物一年至少施肥 2 次。乔木打孔( 不少于 4 个) 施肥,一年每株施肥量不少 3 公斤( 有机肥与无机肥配比: 10 : 1 ) ; 灌木、 草坪植物撒施, 一年每平米施肥量不少于 0.04 公斤。
三级养护标准
① 黄土不露天现象不明显, 绿地总体景观基本完好。
② 草坪植物色泽正常,无明显枯黄叶;其他观赏草叶片大小、色泽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败叶;一年修剪不少于 3 次。3 月至 10 月出现草坪枯黄的,杂草覆盖率有超过 5%。
③ 乔木树冠基本完整, 生长与开花结果正常; 分枝基本不影响游览及观景。行道树的倾斜率小于 7%。
④ 花灌木生长发育基本正常, 木本地被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⑤ 草本花卉基本正常, 株型基本完整, 开花时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杂草覆盖率小于 5%。
⑥ 水生植物生长旺盛, 开花适时, 基本无枯死。
⑦ 病虫害得到控制, 被害植株超过 7 %的, 每处扣 0.1 分。
⑧ 施肥。提倡应用xx施肥技术,肥料的种类及数量应根据植物种类( 品种)、生长发育阶段及观赏特性不同而确定。生长期应施氮肥为主的完全肥,发育期应增施磷、钾肥。每次施肥量尚应考虑施肥方法。施肥应以有机肥料为主, 无机肥料为辅; 不应长期在同一地块施用同一种化学肥料, 以免破坏土壤的理化性状。
乔木、灌木、草坪植物一年至少施肥 1 次。乔木打孔( 不少于 4 个) 施肥,一年每株施肥量不少 1 公斤( 有机肥与无机肥配比: 10 : 1 ) ; 灌木、 草坪植物撒施, 一年每平米施肥量不少于 0.02 公斤。
( 2) 安全作业
① 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须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和佩戴头盔。园林机械作业前( 高空作业车支撑) , 应对施工现场围合及标示。
② 在城市主、次干道、支路上作业时, 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进行, 上午 7 点至 9 点和下午 5 点至 7 点, 不得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方向和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方向进行日常养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 80m 和 150m 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
③ 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时, 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砍伐或清除枯死树体, 应严格依次按照先锯除侧枝和主枝, 再分段锯除主干、后挖除树兜和回填种植土的操作程序作业。
( 3) 灌溉: 晴天全面喷淋或洒水次数不得少于 2 次, 不得出现缺水现象。灌溉设施维护不少于 30 公里。
( 4) 清洁与保洁
绿地内无垃圾杂物、石砾砖块、干枯枝叶、粪便污物、悬挂物。归堆后的垃圾和杂物应当天及时清运。园林建筑、 小品、 园路、 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必须保
持清洁,避免污物残留及乱张贴、乱涂画。
( 5) 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
10 天内修复受损的花架、亭、 廊等园林建筑, 10 天内修复生锈的钢结构;
10 天内修复面层剥离或实体破损的园林小品。7 天内修复变形、下沉或危及游人的园路、铺装广场。及时更换或修复受损的果皮箱、导游牌、游乐设施。
( 6) 建立养护档案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绿地养护的技术资料,建立完整的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每年整理装订成册, 编号目录, 分类归档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
( 7) 时花种植
① 时花种植:时花在种植前一个星期必须将时花种植方案报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审核, 种植方案通过审核后方可种植, 在采购人通知开始种植时花之日起,必须在 10 天内完成时花种植工作; 时花种植前未将时花种植方案报采购人审核自行种植或不按审核后的方案进行种植的,其种植的时花面积将不计入费用支出范围, 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种植的时花最迟 10 天内达到时花方案的景观效果。
② 养护: 生长势好, 着花率高, 花繁叶茂, 色彩艳丽, 冠幅整齐, 造型与图案新颖美观,败叶枯枝残花量小于 5% ,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所有花卉须处于盛花期,须达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8)天桥绿化养护
天桥绿化做好控花工作, 每年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法定节假日保证按计划开花;平时养护保证枝繁叶茂,叶色艳丽,无枯枝落叶和残花败花,修剪及时,无野生蔓藤缠绕, 杂草覆盖率≦ 1%。须达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9)立体绿化墙养护
保证枝繁叶茂,叶色艳丽,无枯枝落叶和残花败花,修剪及时,修剪要层次、品种分明, 不能出现混生现象,不得过渡修剪, 无野生蔓藤缠绕, 杂草覆盖率≦ 1%。须达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10)行道树、古树
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下缘线和分枝点高度的控制符合 DB44 /T 268 — 2005 的规定,倾斜率小于 3% 。行道树、古树须达到一级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11)重大活动按采购人要求实施。
以上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按本项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