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WS2021-WL18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透机、超乳机、眼底激光治疗仪、妇科射频治疗仪、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ZJWS2021-WL18
采购人(章):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1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透机、超乳机、眼底激光治疗仪、妇科射频治疗仪、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 1 月 21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WS2021-WL18。
项目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透机、超乳机、眼底激光治疗仪、妇科射频治疗仪、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标段数:六。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血透机 | 288 | 288 |
二 | 超乳机 | 110 | 110 |
三 | 眼底激光治疗仪 | 45 | 45 |
四 | 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治 疗系统) | 48 | 48 |
五 | 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 300 | 300 |
六 |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 | 100 | 100 |
采购需求: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透机、超乳机、眼底激光治疗仪、妇科射频治疗仪、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未被“ 信用中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售价:0 元。
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
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
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 14:00:00。
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
采购云平台”。
3、开标时间:2022-1-21 14:00:00。
4、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00-000-0000。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
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以及纸质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密封邮寄(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整(邮寄地
址: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 000 xxx,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000-00000000。)。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xx 000 x。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五)其它事项: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 约按履约保证金 | 李微微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年费率 1% (1.5%),每单 | xxx | 13906560678 |
保函最低保险费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温岭支公司 | 为 500 元(300元) | xxx | 13967691616 |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13616507339;
xxx 13511444757;传真:0571-85342190;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
(二)采购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岭市财政局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
(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透机、超乳机、眼底激光治疗 仪、妇科射频治疗仪、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WS2021-WL18。 项目内容:详见各标段采购内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4 |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和“备份投标文 件一份”,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以 U 盘形式提供。 |
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介质(U 盘或光盘)存储 |
以及纸质形式的 “备份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 采用顺丰密封邮寄(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6:00 整(邮寄地址:浙江 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 000xxx,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000-00000000。)。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6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
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8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 部费用。 |
9 | 踏勘现场 | □组织(详细内容) ■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
10 | 样品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 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提供 |
11 | 演示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要求 |
1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13 | 是否进口 | 标段四、标段五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六 ■允许进口 □不允许进口 |
14 |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 |
15 | 环境标志产 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
16 | 促进小微企 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17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 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18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 监字〔2009〕28 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19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 |
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 299 号)的 50%执行,向中标 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户名: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200320990001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财务电话:0000-00000000。 | ||
20 | 现场组织实施 | 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派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 投标文件结束解密后,供应商应当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最后一页)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0000000000@xx.xxx),联系人:xx x,电话:00000000000。 |
21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2 | 其他说明 | 无。 |
23 | 注意事项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 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24 | 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与电子投标一致的纸 质投标文件用于书面存档(至少一式一份),要求采用胶装,不建 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一、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4)供货、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5)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6)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格式见第六章);
(7)产品性能说明(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10)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11)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2)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3)售后服务(格式见第六章);
(1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
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签字部分,可以采用线下签名后,再扫描上 传。)
(5)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
(6)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7)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8)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xx明了。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a、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b、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一)开标事项
四、开标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
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开标流程(两阶段)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前附表)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投
标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主要服务响应或者设备功能响应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10、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
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九)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60分,报价40分。
(一)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具体评分见下表。
(二)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40%×100 。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
对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条不适用)。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 2 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本次评分“商务技术分(60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序号 | 评标内容 | 满分分值 |
1 | 技术功能偏离:对应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符合度,每一项参 数不满足扣1分,每一项标“★”参数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 | 30 |
2 | 投标货物的性能:评委对投标货物的性能先进性进行综合评 价,按优劣酌情给分,优的得高分。如评价相同,分值可一样。 | 5 |
3 | 运行成本: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根据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给 分。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实惠、合理的得 3-5 分;消耗品或易 耗品价格较实惠、较合理的得 1-2.9 分;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 实惠程度有待提高、合理性有待提高的得 0-0.9 分。 | 5 |
4 | 维修成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根据维修 成本价格给分。维修成本价格实惠、合理的得 3-5 分;维修成 本较实惠、较合理的得 1-2.9 分;维修成本实惠程度有待提高、 合理性有待提高的得 0-0.9 分 | 5 |
5 | 投标机型销售业绩:每提供 1 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与最终用 户签定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3 |
6 | 优惠条件:评委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超出招标文件的优惠条件 进行评价,没有实质性优惠条件得 0 分;有优惠条件的每 1 项 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 2 |
7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 0-3 分; 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 0-3 分; | 9 |
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 证书情况等 0-3 分。 | ||
8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 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得 0.5 分; 投标人提供清单并显著标识。 | 1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标段一:血透机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单泵 11 台、双泵 4 台
(二)技术参数:
单泵血透机
序 号 | 单泵血透机招标参数 |
一 | 数量:11 台 |
二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透析中心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替代治疗,具 备常规透析和碳酸盐透析功能。 |
2 | 触控中文≥12 寸彩屏,图形化,一键式引导界面,操作简单,遵循临 床操作规范 |
★3 | 双重电磁流量超滤系统,确保超滤准确,流量连续无死腔,安全无卫 生隐患 |
4 | 360º 分级声光报警系统,确保患者安全 |
5 | 具有治疗结束透析液自动排空程序 |
6 | 血泵流量:0,20 — 500 ml/min |
7 | 空气探测器:双通道结构超声波探测器 |
8 | 静脉压监测:—700 mmHg — +750 mmHg |
9 | 动脉压监测:—700 mmHg — +750 mmHg |
10 | 肝素泵注射流速:0 — 10 ml/小时,调节梯度为 0.1ml |
11 | 漏血探测器:红外线探测器 |
12 | 透析液:流速 300-700ml 可调,梯度为 1ml/min,温度 33 — 40℃可 调。 |
13 | 电导调节与监测:钠 130 — 150 mmol/L。具备可调钠离子曲线设置。 |
14 | 超滤精度:≤±1% |
15 | 超滤率:0 — 4.0L/小时 |
16 | 支持全自动化学消毒、热消毒、与热消毒水机整合热消毒等方案,热 消毒温度≥93℃,具备短时热消毒,时间≤25 分钟 |
17 | 支持清洗棒消毒,消毒脱钙可一次完成 |
18 | 消毒排空率:≥99% |
19 | 三个电导测量模块精确电导度监控,确保透析液离子浓度准确,改善 患者舒适度与安全性。 |
20 | 主机标准配置后备电池,断电后可维持 15 分钟以上的血泵运转时间。 |
21 | 机内预设三种透析液配方,供操作人员随时可调,随选随用。 |
22 | 具有透析液细菌过滤装置,标明省标细菌过滤器价格 |
23 | 干粉耗材可以通用 |
24 | 管路可以通用 |
▲ 25 | 配备在线透析充分性监测模块(Kt/V),利用电导模块实时测得,非计 算式及光学监测,详细说明原理 |
26 | 开放数据接口,包含联接医院血透管理软件的联机费用及数据采集盒 |
三 | 配置要求 |
1 | 标准配置主机 11 套 |
2 | 干粉筒支架 11 套 |
3 | BPM 内置血压模块 11 套 |
4 | KT/V 在线监测模块 11 套 |
5 | 数据采集盒 11 套 |
四 | 保修 1 年 |
双泵血透机
序 号 | 双泵血透机招标参数 |
一 | 数量:4 台 |
二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透析中心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替代治疗,具 备血液滤过 HF、血液透析滤过 HDF 以及常规透析和碳酸盐透析功能 |
2 | 触控中文≥15 英寸彩屏,保证足够和精确的信息量,具有中文及其他 多种操作语言 |
★3 | 双重电磁流量超滤系统,确保超滤准确,流量连续无死腔,安全无卫 生隐患 |
4 | 具有自动预冲功能,一键预约,自动启动,无需手工操作,无需翻转 透析器 |
5 | 置换液流速范围:1.2~27L/H |
6 | 置换液流量在 HDF/HFI 治疗模式下,最大 150L |
7 | 血泵流量:10-580 ml/min |
8 | 空气探测器:超声波探测器 |
9 | 静脉压监测:+10 mmHg — +400 mmHg |
10 | 动脉压监测:-300 mmHg — +150 mmHg |
11 | 跨膜压监测:-200 mmHg — +600 mmHg |
12 | 肝素流速可调,具有肝素追加功能 |
13 | 漏血探测器:红外线探测器 |
14 | 透析液流速 300-800ml/min,调节梯度 50 ml/min |
15 | 透析液温度 34 — 39.5℃可调 |
16 | 具有预冲液收集排放装置,无需要废液袋 |
17 | 电导率调节范围:12.5—16.5ms/cm |
18 | 超滤量:0-24L |
19 | 支持全自动化学消毒、热消毒,热消毒温度≥95℃ |
20 | 支持清洗棒消毒,消毒脱钙可一次完成 |
21 | 消毒排空率:≥99% |
22 | 具有班次间快速自检功能,时间≤10 分钟 |
23 | 四个电导测量模块在线反馈式电导调节,确保透析液离子浓度准确, 改善患者舒适度与安全性 |
24 | 主机标准配置后备电池,断电后可维持 15 分钟以上的血泵运转时间。 |
25 | 具有三重细菌滤过安全保障系统,确保超纯净透析液,置换液彻底无 菌、无热源,确保治疗安全 |
26 | 具有漏液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治疗安全性 |
27 | 具有压力控制模式 |
28 | 配置内置血压模块 |
29 | 配置血容量测量装置,不需要额外耗材,治疗中实时监测 |
30 | 配置在线 A 干粉装置,可以单独调控钠离子和碳酸氢根离子 |
31 | 配置在线 B 干粉装置,干粉耗材可以通用 |
▲ 32 | 配置在线透析充分性监测模块(Kt/V),利用电导模块实时测得,非计 算式及光学监测,详细说明原理上 |
33 | 具有计时提醒功能,可同时设置 3 个闹钟提醒 |
34 | 开放数据接口,包含联接医院血透管理软件的联机费用及数据采集盒 |
35 | 开放维修权限,医院工程师具有自主维修权限 |
三 | 配置要求 |
1 | 标准配置主机 4 套 |
2 | 干粉筒支架 4 套 |
3 | BPM 内置血压模块 4 套 |
4 | KT/V 在线监测模块 4 套 |
5 | 数据采集盒 4 套 |
四 | 保修 1 年 |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 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4.2 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同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
8.4 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注册登记表。
8.5 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商检证明。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标段二、超乳机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1 台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参数要求 |
1 | 泵系统 |
1.1 | 全密闭、非顺应性液流管理系统 |
★1.2 | 激光镭射式双压力感应技术(兼具非侵入性负压感应器及独有的灌注压 力感应器) |
1.3 | 负压设定范围:0-700mmHg; |
1.4 | 抽吸速率范围:0-60cc/min; |
★1.5 | 平衡双段式蠕动泵设计,文丘里式液流装置性能模拟 |
2 | 白内障乳化模式 |
★2.1 | 扭动超声乳化模式 |
2.1.1 | 超声振动方向为左右侧向,振动频率 30kHz-60kHz |
2.1.2 | 非 balanced 针头冲程 69±20µm |
2.1.3 | balanced 针头冲程 204±116µm |
2.1.4 | 超声能量线性/固定/连续/个性化输出 |
2.2 | 纵向超声乳化模式 |
2.2.1 | 超声振动方向为纵向振动频率为 30kHz-60kHz |
2.2.2 | 非 balanced 针头冲程 84±18µm |
2.2.3 | balanced 针头冲程 116±36µm |
2.2.4 | 超声能量线性/固定/连续/个性化输出 |
3 | 超声能量调制模式 |
3.1 | 脉冲模式 |
3.1.1 | 脉冲频率 1-200 pps |
3.1.2 | 工作时间比例 0 -100% 连续可调 |
3.2 | 爆破模式 |
3.2.1 | 爆破脉宽 2-500ms |
3.2.2 | 爆破间歇 2500-0ms |
3.3 | 连续模式 |
4 | 系统控制 |
4.1 | 可线性脚踏控制超声能量的输出、抽吸速率和负压 |
4.2 | 可同时线性控制超声能量输出、抽吸速率及负压 |
4.3 | 可根据手术需要或者术者习惯设置连续灌注 |
4.4 | 可通过面板、脚踏或遥控器控制 IV 杆的自动升降 |
4.5 | 可通过面板、脚踏或遥控器转变手术步骤 |
4.6 | PEL(眼位灯)设定:-40cm-10cm;调节速率 1cm |
4.7 | 持续灌注可实现脚踏控制/触摸屏控制 |
4.8 | 负压上升速度:-2-0;调节速率:1 |
4.9 | 回吐设置:范围 0-25mmHg; |
5 | 脚踏控制 |
5.1 | 可根据需要进行编程 |
5.2 | 可以利用脚踏控制多项功能(回吐、连续灌注、灌注液瓶升降、手术步 骤改变、已存储手术参数的调用等) |
6 | 液流控制系统 |
6.1 | 重力液流控制系统 |
6.2 | IV 杆范围:20-110CM,最小调节速率 1cm |
6.3 | 抽吸流速:0-60cc/min;调节速率 1cc/min;在 2/3 档可根据手术需要 分别设定线性/恒定流速 |
6.4 | 负压设定范围:0-700mmHg;最小调节速率 2mmHg;最大调节速率 50mmHg; 在 2/3 档可根据手术需要分别设定线性/恒定 |
7 | 前节玻切 |
7.1 | 气动玻切,切割频率 1-3500cpm |
7.2 | 子模式:前节玻璃体切除、虹膜周切、皮质去除、粘弹剂抽吸 |
7.3 | 可接 23G 玻切头 |
8 | 人机互动 |
8.1 | 彩色 19”LCD 触摸屏; |
8.2 | 个性化设定编辑手术步骤,并对每一步手术步骤进行个性化参数设定 |
8.3 | 同一界面内多种选择与控制,按手术步骤操作命令设定 |
8.4 | 形象化、图形化界面,动画提示和确认 |
8.5 | 无线遥控器实现无接触手术控制 |
8.6 | CDE 累计消耗:手术时间/超声时间/消耗灌注液/能量累计 |
8.7 | 声音提示:超声/负压/流速 声音提示,范围:0—65db |
8.8 | 震动提示: 脚踏开关换档震动提示 |
8.9 | 无菌台照明灯设计 |
9 | 双极电凝 |
9.1 | 功率 0-8 W |
9.2 | 76 Vpp @ 1.5 MHz ± 5%,75ohm 负载 |
9.3 | 波形:正弦型 |
10 | 人工晶体自动推注 |
10.1 | 通过轻质、可高温高压消毒的电动推注器手柄实现辅助人工晶体植入 |
10.2 | 推注速率可调;最大推注速率 4.4 mm/sec |
11 | 智能连接 |
11.1 | 可搭载白内障手术数字导航系统、HD overlay 等,组成智能系统 |
二、商务要求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 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同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
8.4 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注册登记表。
8.5 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商检证明。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标段三、眼底激光治疗仪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1 台
(二)技术参数:
条目号 | 技术要求 |
一 | 基本要求 |
1.1 | 临床应用:视网膜光凝 |
1.2 | 原装进口 |
1.3 | 应用范围:门诊、手术室两用 |
1.4 | 医生保护滤片:电动滤光片,自动进入或退出裂隙灯光路 |
★1.5 | 电动激光微动器:裂隙灯手柄电动控制激光与裂隙光同步自由 移动,微动范围:眼底≤2º半径 |
1.6 | 裂隙灯:五档变倍裂隙灯,与激光须为相同品牌及产地,确保最 佳的匹配性。裂隙灯与激光为全内置一体化设计,无需适配器。 |
2 | 具体要求 |
2.1 | 激光类型:倍频固态激光, 半导体泵浦,纯连续波 (cw) |
2.2 | 波长:532 nm |
2.3 | 光斑直径:50-1000um |
2.4 | 最大功率:3W(激光管),1.5 W (到角膜处 ) |
2.5 | 瞄准光:≤1 mW(半导体 635 nm) |
2.6 | 脉冲宽度:10 - 2500 ms (连续可调) |
★2.7 | 自动脉冲间隔:100 - 6000 ms |
2.8 | 冷却方式:热电冷却 |
2.9 | 用户个性化设定:3 组记忆值(每组可自定义能量、脉冲间隔和 脉冲持续时间) |
2.10 | 控制面板:液晶触摸屏控制,非一体化设计,可放置于台面任何 位置,便于临床的摆位。 |
2.11 | 光纤接口:SMA 工业标准接口 |
三 | 裂隙灯要求 |
3.1 | 激光投射路径:经由裂隙照明光路 |
3.2 | 放大倍数:5 级放大,5/8/12/20/32 倍(10 倍目镜下) |
3.3 | 裂隙调节:5 级 |
3.3.1 | 裂隙长度:1/3/5/9/14mm 逐级调节 |
★3.3.2 | 裂隙宽度:0-14mm;连续可调 |
3.4 | 照明亮度:连续可调 |
3.5 | 手柄具有电动微动器 |
二、商务要求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两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 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4.2 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同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
8.4 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注册登记表。
8.5 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商检证明。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标段四、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治疗系统)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1 台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招标规格 |
一 | 数量:一台 |
二 | 用途: |
2.1 | 产地:国产 |
2.2 | 适用于慢性宫颈炎、宫颈糜烂、宫颈息肉、宫颈囊肿、宫颈肥大、尖锐 湿疣、宫颈肿瘤等疾病的治疗。 |
三. | 主要技术参数 |
3.1 | 设备按防电击的程度属于 I 类设备;设备按防电击的程度分属于 BF 型应 用部分设备。 |
3.2 | 治疗功率:能实时显示和跟踪治疗功率。 |
3.3 | 阻抗百分比显示为 100~999%。 |
3.4 | 阻抗实时显示:能实时显示病变组织的阻抗变化值。 |
3.5 | 治疗计时显示:能自动识别治疗过程,连续累计显示治疗时间。 |
3.6 | 安全要求治疗报警:以阻抗作为治疗报警控制的评定指标,达到预定效 后自动报警并停止治疗。 |
3.7 | 射频消融电极(宫颈专用刀具):刀头能直接作用于病变组织,使病变组 织变性、凝固。 |
3.8 | 操作手柄:具有专用吸烟操作手柄,刀具带中空吸烟设计,保证烟尘畅 通无阻,烟尘未扩散之前被收集。 |
3.9 | 冷刀锥切技术:冷刀锥切后的组织细胞结构完整,没有热损伤。 |
3.10 | 拥有吸烟净化系统,更容易收集烟尘。抽吸电极工作时产生的烟尘,减 少对人体的伤害。具有防尘、除臭、灭菌、杀毒四层烟尘净化系统。 |
3.11 | 设有防折皱装置的管路,避免管路被无意折弯而阻塞,影响净化。 |
四 | 配置 |
4.1 | 主机 1 台;(核心产品) |
4.2 | 由单一制造商生产的平台式设备,具备宫颈射频消融、宫颈无烟环切、 宫颈冷刀锥切三大功能。 |
4.3 | 推车 1 台 |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标段五、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1 套
(二)技术参数:
一 | 总体要求 |
1 | 本系统可作为白光 4K 超高清腹腔镜使用,同时与医用内窥镜、荧光造 影剂吲哚菁绿(ICG)配合使用,适用于在内窥镜手术中提供实时的可见光影像及近红外荧光影像; |
2 | 提供 CFDA 认证,同时提供原厂家的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 |
二 | 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
★1 | 摄像头内置 CMOS 芯片 4 个,可同时捕捉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影像; |
2 | 摄像头分辨率达到 3840*2160P,逐行扫描,像素≥800 万; |
★3 | 采用多通道实时分光滤波技术,白光影像和荧光影像独立成像; |
4 | 帧率 50 帧/秒,无闪烁和干扰; |
★5 | 独立近红外 CMOS 芯片实现荧光成像; |
★6 | 荧光灵敏度可调,具有妇科、肝胆及自定义模式; |
7 | 摄像头按键功能可预设白光荧光切换、录像、拍照、亮度调节、增益、 白平衡等功能; |
★8 | 内窥镜荧光摄像主机具备 4K 超高清白光,4K 标准荧光,4K 多模荧光 3 种模式; |
★9 | 摄像主机具有细节增强模式,可提高手术血管,组织的辨识度; |
10 | 摄像主机内置 USB3.0 接口 1 个,可实现超高清图像抓取和超高清影像 存储,存储分辨率为 4K 或 1080P 可选; |
11 | 具备数字高清输出端口 4X3G-SDI、HDMI、12G-SDI、DVI,其中 DVI 为 1080P 输出,其他接口为 4K 输出; |
12 | 视频输出分辨率为 3840*2160; |
★13 | 可在摄像头上通过按键实现电动调焦及一键对焦的功能; |
14 | 具有数字变倍功能,可实现图像的放大缩小。 |
三 | 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
1 | 冷光源具有白光照明和荧光照明两种模式; |
2 | 白光照明采用纯白光 LED,光谱连续度高,色温 4200~6200K、显色指数 ≥85; |
★3 | 荧光照明采用近红外激光和白光同时输出,以确保荧光的高效显影,其 中激光光源光谱波段为 805±10nm; |
4 | 具有待机功能,以便手术过程中短时关闭光源,无需频繁开关机,提高 光源寿命; |
5 | 具有出光防护功能,未插入光纤时光源关闭,避免对人眼的意外损伤; |
6 | 具有高温报警、调光旋钮调节光强、寿命警示及设备温度监控等功能; |
7 | 纤维导光束:直径≧4.5mm、长度≧25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 光。 |
四 | 4K 医用显示器 |
1 | a-Si TFT 有源矩阵液晶显示屏; |
2 | 分辨率≥3840×2160; |
3 | 显示范围≥32 英寸; |
4 | 亮度 770cd/m2。 |
五 | 4K 荧光高清腹腔镜 |
1 | 直径 10mm,工作长度大于 320mm,可高温高压灭菌或低温等离子灭菌; |
2 | 30°(或 0°)视向角,70°视野角; |
3 | 可传输白光和近红外光。 |
六 | 气腹机 |
1 | 直径压力设定范围:5~25mmHg; |
2 | 大流量供气,流量 ≥ 40L/min; |
3 | 具有压力过高感应及自动排气安全功能; |
4 | 具备加温功能,减少内镜起雾现象; |
5 | 具备设备运行状态液晶屏显示。 |
七 | 专用设备台车 |
1 | 高度可调节; |
2 | 可支持安装 2 个大屏幕监视器; |
3 | 可 360 度旋转万向支臂; |
4 | 最大承重不小于 21kg。 |
八 | 设备配置清单 |
1 | 4K 荧光摄像系统(含 4K 电动调焦高清荧光摄像头):1 台; |
2 | 医用内窥镜冷光源:1 台; |
3 | 纤维导光束:3 根; |
4 | 32 英寸 4K 医用显示器:1 台; |
5 | 4K 荧光高清腹腔镜:4 根; |
6 | 40 升高流量二氧化碳气腹机:1 台; |
7 | 医用内窥镜台车:1 台。 |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原厂售
后服务承诺(提供厂家及供应商盖章承诺)。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
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半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标段六、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
一、采购数量及配置要求
(一)数量:2 套
(二)技术参数:
序号 | 技术要求 |
一 | 设备要求 |
1.1 | 适用于所有手术需要切割、凝血的场合。广泛应用于普外科、胸外 科、泌尿外科、妇科等开放式及腔镜手术,用于切割、剥离或凝结组织。 |
1.2 | 各厂家投标机型应是最新型号的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
二 | 主要功能技术要求 |
2.1 | 主机可连接超声刀头,输出超声机械能满足手术中对不同组织操作 的需求 |
2.2 | 主要耗材:主机能匹配不同类型的耗材 |
2.3 | 主机具有触摸式独立显示屏,触屏进行设置,操作方便 |
★2.4 | 屏幕有故障提示,可以更加直观的反馈故障点(以图示故障提示最 佳) |
2.5 | 智能系统:能自动识别接入耗材的种类并进行反馈,以预防安装时的 误操作,同时支持手术过程中的热插拔 |
★2.6 | 主机能根据钳口中组织情况变化相应的自动调整能量输出,合理避 免刀头和垫片过度摩擦产生高温,达到最小的组织侧向热损伤(侧向热损伤有材料证明,且越小越好) |
2.7 | 应用超声外科技术,连接超声刀刀头,刀头振动频率≥47000Hz |
2.8 | 配套耗材要求: |
2.8.1 | 具备数码芯片控制,可以通过感应钳口内组织情况实时调整能量输 出,提供声音反馈 |
★2.8.2 | 相应超声刀头具备闭合直径>3mm 的血管的能力,且经过国家药品监 |
督管理局审批,以确保术中血管闭合的安全性。 (切凝效果越强越好,可正偏离) | |
2.8.3 | 相应耗材杆身外径不超过 5mm,可搭配市面上常规 5mm 穿刺器使用 |
2.8.4 | 具备手控,脚控功能 |
2.8.5 | 配套刀头钳口可以 360°旋转,具备弧形刀头设计,确保术中良好视 野,满足腔镜手术的需要 |
2.8.6 | 能提供具备锐面、钝面、平面并满足手术中不同组织的凝闭与切割 需求的刀头 |
2.8.7 | 相应耗材可提供多种尺寸和类型选择,如短杆,标准杆和加长杆, 可用于腔镜、开放及肥胖病人的腔镜手术 |
2.9 | 配套耗材安装简易,术前需组装步骤越少越好 |
2.10 | 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季度一次及以上的免费维护保养 |
2.11 | 提供主机全免费现场保修期五年 |
三 | 配置要求 |
3.1 | 主机 1 台 |
3.2 | 专用台车 1 台 |
3.3 | 脚踏控制器 1 个 |
3.4 | 其他附属配件及工具 |
二、商务要求 1、保质期
▲1.1 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五年保修,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原厂售后
服务承诺(提供厂家及供应商盖章承诺)。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1.4 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并提供更换配件价格的折扣率,终身维护。
2、付款方式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2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即时响应,并在24小时内(包括节假日)派员到达采购人现场实施维修。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每迟延 1小时质保期迟延10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款5%的违约金。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八年的供应,保修期内零配件更换需提供原厂书面的保修承诺,出保后先维修后付款。
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终身软件升级。 5、培训
5.1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 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3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5 随机资料: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7、验收
7.1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7.3 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商负担
7.4 验收完成后对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基础维护与保养培训,包括课件及现场培训
8、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8.2 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3 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同时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等及电子版的操作规程。
8.4 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产品注册登记表。
8.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商检证明。
9、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9.2 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并提供选配件和消耗品的投标价格。
9.3 标书中未提及的功能配置请分项报价,否则视为标配。
供方: 签约时间:
需方: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签约地点:浙江省温岭市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谈判(招标编号: )的结果,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货物总价款(元)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
以上货物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随货物相关的资料。
配置清单包括: 见附件一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三、货物验收、货款支付
(1)货物验收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共同验收。
(2)供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需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需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若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供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供方应退还需方支付的合同款,并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3)验收费用由供方承担。
(4)货款支付方式: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90%,余款 10%作为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5)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合同签订时间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原包装、正宗合格的(包括零部件),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进口产品需提供有关商检证明。
(2)供方对货物提供 年的免费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间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在 7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
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在 7 个工作日内修理和不能调换的,除退还货物价款外,供方向需方偿付相当于货物价款 30%的损失费。
(3)供方须提供全天 24 小时响应服务。接到故障电话后,供方应在 2 小时内作出响应,由维修工程师进行故障了解和简单的故障排除指导,如故障不能排除,供方应在 48 小时内指派工程师到场维修。质保期间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
障碍,每迟延 1 小时质保期迟延 10 天;质保期外如迟延响应或迟延排除障碍,供方需向需方支付货物总价款 5%的违约金。
(4)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如不能保证十年供应,供方应退回本合同全部价款。
(5)以上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供方需在接到供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支付,如迟延,每日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须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3‰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或者提供的货物属假冒伪劣产品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不能交货的。上述情况之一者,供方均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须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 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2)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为自签订日起至次年
(4)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需方执贰份,供方执贰份。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A.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B.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D.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良好的商业信誉:
出具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参考)(下表二选一)。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或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使用信用无不良记录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我公司声明,在购买本采购文件后,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本公司是
(未 )(下划线处,根据查询情况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查询日期:
注:需附网页截图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A.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B.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C.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内容根据项目情况由投标人自定)
特别说明: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认证或许可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须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A.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B.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出具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
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
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4)供货、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5)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6)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格式见第六章);
(7)产品性能说明(格式见第六章);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10)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11)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2)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3)售后服务(格式见第六章);
(1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 3:
投标函
致: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 “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编: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声明书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
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全权委托(身份证号:)作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填写政府采 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投标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投标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供货、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指 标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 |
填表说明:
1) 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
2) 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3) 表格可扩展。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
(该价格应保持三年以上)
序号 | 材料及部 件名称 | 型号和规 格 | 单位 | 制造商/产地/品 牌 | 单价 | 对应设备名称 | 用途 |
填表说明:
1) 此表内容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扩展。
投标产品清单、型号以及产品性能说明。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 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 姓名 | 股权结 构( %) | 股东关 系 | ||||
联系 人姓名 | 固定电 话 | 传真 | ||||
手机 | ||||||
1. 企业概况 | 职 工人数 | 具备 大专以上 学历人数 | 国 家 授 予 技 术职称人数 | |||
占 地 面积 | 建筑 面积 | 平方米□ 自有□租赁 | 生产经营 场所及场 所的设施与设备 | |||
注 册资 金 | 注册 发证机 关 | 公司成 立时间 | ||||
核准 经营范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2. | 企业资质 证书 | 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号 | 发证时间 | 期限 |
企业 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
企 业 通 过 质 量 体 系 、 环 保体系等认证 情况 | ||||||
企业(个 人)获奖情况 |
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
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情况 | 偏离说明 |
要求:
1.本表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填制,投标人应根据服务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对于投标产品的技术偏离情况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一比对给出,未达到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数值应以负偏离标注。若因技术实现方式等其他问题而导致的理解不同未标注负偏离的,需在备注中具体说明;若未按要求标注负偏离又未予以说明的,评审小组将视偏离程度给予扣分或认定为虚假应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12:
商务偏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承诺 | 偏离 | 说 明 |
交货期 | |||||
付款方式 | |||||
... | |||||
注:如不填写,则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主要技术人员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最高学历 | 资格证书 | 项目经验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需要列出人员的清单,并附人员证书复印件;
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 6 个月(含)以上的代缴个税税单、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社保缴纳的单位花名册》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主要内容 | 合同总价 | 合同签订 时间 | 项目服务期限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要求:
1.业绩证明应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式复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
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 号(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贸易公司盖章: 制造商盖章:
附件 17: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
证;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投标产品主体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
明资料(如有)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
时间: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中小企业等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第六章);
(6)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①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 价 |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 |
填报要求:
1、投标总报价包含:设备费用、施工安装调试费用、系统集成费用、试运行及质保费用、相关的保险、利润、税金、备品备件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明细报价项目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要求:
1、 “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本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 21: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小型/微型企业 | 金额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 ||||||
监狱企业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 ||||||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部分第至页。 |
1. 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一致。
2.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
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 2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血透机),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超乳机),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3.(眼底激光治疗仪),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4.(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治疗系统)),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属于零售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投标人仅须填写所投标段,其余自行删除。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 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合法授权参加项目 ( 标段 )(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采 购 公 正 的 利 害 关 系 ( 如 有 , 请 如 实 说 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
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