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保险人从业人员伤残的,伤残级别依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发布,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确定;保险人对伤残赔偿金按照所确定的伤残级别在附表对应的伤残赔偿比例乘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