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RGY-CCGP-18020103-2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
-服务部分第二包系统集成及管道租赁部分
ZRGY-XXXX-00000000-2
招标文件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二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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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26 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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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地址示意图 115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委托就“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服务部分第一包系统集成及管道租赁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服务部分第二包系统集成及管道租赁部分
2.项目编号:ZRGY-XXXX-00000000-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4.采购人地址:xxxxxxxxx 00 x
5.采购人联系人:xxx
6.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299755
7.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资金已落实、财政拨款,所占比例 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光缆链路施工 | 1 项 | 包含线缆及辅材辅料 |
2 | 平台建设施工 | 1 项 | 包含线缆及辅材辅料 |
x项目预算 755.461649 万元(大写:柒佰伍拾伍万肆仟xxx拾陆圆肆角玖分)。 8.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
要求;
3.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被授权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7.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资质。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02 月 07 日至 2018 年 02 月 12 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x 0 x)。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02 月 28 日下午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8 年 02 月 28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0 x总部基地七区 4 号楼 8 层会议室。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的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①、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②、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
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①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2017 年 10 月、11 月、12 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①投标人逐月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2017 年 10 月、11月、12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逐季度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季度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③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7)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8)被授权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9)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资质。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十二、招标公告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 0 x
xxx:xxx、xxx x x:000000
电 话:010-57150106、010-57150105 传 真:010-63701793
开 户 名: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 号:0108 0141 7002 4760
注: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8 年 02 月 0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序 号 | 正文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 址:xxxxxxxxx 00 x |
2 | 1.3 | 采购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 0 x电 话: 010-57150106、010-57150105 |
3 | 1.4.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 | 1.4.9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 |
5 | 1.4.10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否 |
6 | 2.1 | 资金已落实、100%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 755.461649 万元。 |
7 | 23.3 |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 准。 |
8 | ★10.1_6-1 |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 |
9 | ★10.1_6-2 |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10 | 10.1_6-3 |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
11 | 10.1_6-4 | 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
12 | ★10.1_6-5 |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 规定如适用); |
13 | ★10.1_6-6 |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 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14 | ★10.1_6-7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
15 | ★10.1_6-8 |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
16 | ★10.1_6-9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 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17 | ★ 10.1_6-10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 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18 | ★ 10.1.6-11 |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
19 | ★ 10.1_6-12 |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 位公章); |
20 | 10.1.7 | 提供近 2014 年至今的同类业绩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 于: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金额所在页、盖章所在页)(加盖公章) |
21 | 13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保函、电汇、转账支票(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贰万元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请投标人注意到账时间,合理安排递交时间) 账户名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 号:0108 0141 7002 4760 |
22 | 13.5 -13.6 | 退还保证金方式:电汇。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 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23 | 14 | 投标有效期: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 |
24 | 5 | 招标人澄清及投标人疑问时间: |
1、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前; 2、招标人收到疑问回复时间:72 小时内。 3、招标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前; 4、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确认时间:24 小时内。 | ||
25 | 15 | 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电子版:1 份。 |
26 | 15 |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或U 盘。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一)文本文件采用 DOC、RTF、TXT、PDF 格式; (二)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 格式; (三)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 格式; (四)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 格式。 |
27 | /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02 月 28 日 13:30(北京时间) |
28 | 16-1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8 年 02 月 28 日 14: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xxxxxxxxxxx 000 xxxxx x 0 x会议室 |
29 | 30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甲方支付首款的同时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款的 5%(以支票形式提交) 。 |
30 | 31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招标机构同意的币种 (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供应商在 |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 |||
31 | 31 | 中标服务费支付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汇票 | |
32 | 31 | 中标服务费账户(仅接受中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安定门支行 账 号:0108 0141 7002 4760 | |
33 | 32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0 x联系人:xxx 手机: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人: xx xxx 手机:13488752033 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58528750 0000000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00 x联系人: xxx 手机: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 传真:59705606 | |
34 | 其他 | 1、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投标预备会议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 ||
3、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
★4、报价采用币种 | 人民币 | ||
★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 不要求 |
6、未中标补偿 | 无补偿 | ||
★7、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 投标和报价 | 否 | ||
★8、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否 | ||
★9、实施工期 | 2018 年 04 月 15 日前完成上线运行 | ||
★10、实施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1、为响应节能环保方针,我单位建议各投标人所做投标文件,采用双面 打印方式。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
1.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
1.4“投标人” 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4.1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4.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4.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2.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4.5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4.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4.8 联合体投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条)。
①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②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③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④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⑤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⑥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⑦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⑧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9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是否允许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条)
1.4.10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条)
1.4.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资金来源
2.1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条)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7.1 潜在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需求进行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1 投 标 函
10.1.2 开标一览表
10.1.3 投标分项报价表
10.1.4 技术服务偏离表
10.1.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0.1.6 资格证明文件
★10.1.6-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2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①、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的内容须包含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②、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10.1.6-3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10.1.6-4 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10.1.6-5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
★10.1.6-6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
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
★10.1.6-7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2017 年 10 月、11 月、12 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③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0.1.6-8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逐月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2017 年 10 月、11 月、12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逐季度缴纳税收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季度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③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10.1.6-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参考格式可自拟但须包含关键内容)
★10.1.6-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参考格式可自拟但须包含关键内容)
★10.1.6-11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10.1.6-12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7 业绩案例一览表
10.1.8 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10.1.9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不属于的无须提供)
10.1.10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如适用)
10.1.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1.12 保证金退还说明
10.1.13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如适用)
10.1.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投标保证金)
10.1.15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适用)((可代替履约保证金)
10.1.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1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需求做出如实详细的应答,并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2. 投标报价
12.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3 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有一个总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为无效标。
12.4 投标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以核减。
12.5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6 最低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2.7 投标文件及报价缺项、漏项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第 31 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3.3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北京地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保证金)。
13.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3.1 和第 13.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应在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条)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26条)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 “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页码目录对应准确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参与开标会,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5.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5.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其投标为无效标。
15.6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资料表第 25 条。
15.7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要求见投标须知资料表第 26 条。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16.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 A4 纸(图纸、彩页等除外),须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招标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并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
16.2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保证金退还说明”分开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 、“保证金退还说明”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6.3 所有密封袋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6.5 如需提供样品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做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17. 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8 条)
17.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 条)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 条)
18.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包括全部投标资料),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 13 条规定不予退回。(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 条)
五 开标及评标
19. 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8 条)
19.2 开标时,由公证员或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9.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公证员和/或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组建,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含)以上单数,预算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项目成员为 7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2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20.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1.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6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但在开标时唱出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1.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投标文件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法律、社会保障资金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
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招标文件”中星号“★”指标的;
②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③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④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⑤ 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前提下,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的;
⑥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
⑦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9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
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如适用)。
6)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投标人不确认按规定修正后投标报价的;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 评标
23.1 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服务内容有无偏离;
(3)服务方案是否合理;
(4)服务标准;
(5)服务水平的先进性、可靠性;
(6)经营信誉、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等。
(7)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须附证明材料);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
(8)财政部门核准的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须附证明材料)
23.3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如投标价格、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投标人按相应的加权分值进行评价、打分。
23.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3.5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的无须提供。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说明: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如适用)。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4.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7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确定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2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8. 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3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8.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5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领取落标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金额和时
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0.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形式之一提交:
A.银行保函(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其他采购人可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本票。
C.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D.履约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递交。
30.4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内均应完全有效。
30.5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0.6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9 条或 30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 中标服务费
31. 中标服务费
服务类型 x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31.1 采购代理机构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1000-5000 | 0.5% | 0.25% |
5000-10000 | 0.25% | 0.1%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1.5%=1.5 x
(500-100)万元×1.1%= 4.4 x
(1000-500)万元×0.8%= 4 x
(5000-1000)万元×0.5%= 20 x
(6000-5000)万元×0.25%= 2.5 万
合计收费=1.5+4.4+4+20+2.5= 32.4(万元)
31.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31.3 中标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 31.1 和 31.2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1.4 如投标人采用电汇方式支付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见投标须知资料表第 32条。
八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如适用)。
3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32.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2.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九 履约验收
33.1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33.2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十 质疑
34.质疑
34.1 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项提出质疑。
34.2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标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
34.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人当面递交质疑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质疑书原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及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4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书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 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4.5 不符合上述 34.2-34.4 款规定的质疑书不予受理。
34.6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书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书
项目 名称 | 采购 编号 | |||||
质疑 供 应商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被授权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
传 | 真 | |||||
质疑 分类 | □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 □中标、成交结果 | ||||
质疑事项内容 | ||||||
单 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提交日期 | 年 | 月 | 日 |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1章系统概况
1.1 项目概述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按照全区统一标准和规范,依托视频专网在分局和辖区派出所建设了二、三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完成了对高清网络摄像机、高清 HD-SDI 摄像机和模拟摄像机的统一控制和管理。分局计划将视频延伸至社区警务站,在社区民警勤务工作中采用视频巡查,可以大大减少警员的工作强度,避免了人的局限性,提高勤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社区警务工作的需要。
由于摄像机数量的逐年增加以及各种基于视频的业务应用,给承载网络带来了巨大压力,现有网络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已建的视频专网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数据安全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保障视频专网的安全可靠。同时对丰台分局高清数字二级图像管理平台和派出所现有三级图像管理平台进行扩容和升级,实现 5 个社区街道办事处接入辖区派出所进行视频资源整合。
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将对视频专网、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以及社会资源接入进行建设,为下一步实现社区警务站视频图像共享提供技
术支撑。
1.2 系统现状
1.2.1 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现状
为积极响应首都综治委图像系统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丰台区自大力开展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以来,历经几期工程的建设,先后在丰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和局属 33 个派出所监控室建成 33 个三级高清图像平台,在全区重点部位建立了大约
3400 多路图像信息监控点,并完成了公安分局到派出所、公安分局到市局的图像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同时,丰台区图像系统的图像资源先后传入区应急办、区城指中心、区城管大队等部门,在加强应急指挥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丰台公安分局从 2014 年启动了视频系统高清平台联网工程建设,先后完成
了 33 个派出所三级高清图像平台的建设和分局二级高清图像平台的升级完善。
按照《北京市高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联网技术规范》的要求,北京市高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分为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架构,每级均由高清图像信息管理平台、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矩阵联网平台、模拟视频监控矩阵联网平台三部分组成,并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成高清 SDI 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网络视频监控摄像机、标清视频监控摄像机等多类摄像机的接入和互通。
高清图像信息管理平台参照北京市公安局高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设计规范,符合北京市公安局整体规划要求,实现市局—丰台分局—派出所三级高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架构,满足国标 GB/T 28181-2016 的规定,实现多级系统的资源整合接入,兼容模拟系统、数字系统、SDI 高清系统,实现图像预览、视频互传、录像回放、视频下载、视频转发、PTZ 控制、解码上墙等平台级统一管理功能。
1.2.2 网络现状
模拟视频、高清视频均采用点对点光传输,网络采用星型结构,已搭建了视频专网,丰台分局到各派出所的视频链路均采用光纤介质,网络采用星型结构连接,派出所至分局采用千兆上联。
网络架构包括汇聚层、核心层两个层级。汇聚层网络设备主要部署于派出所监控室三级高清图像平台,核心层网络设备部署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二级高级图像平台,作为整个网络的核心部件,负责图像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共享与交换。
1.2.3 网络安全现状
为落实公安部的要求,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整改工作,确保信息系统达到相应安全保护等级的防护要求,本项目将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视频专网安全防护、以及突发安全事件监测和预警能力,实现区下属单位和监控业务的风险的监测、预警、通报、整改、反馈、分析、防
御等工作的闭环管理。
1.3 项目内容
1. 路由建设部分
采用环型网的光缆架构进行整体的设计,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 48 芯联络线光缆线路 49 条
2)建设 12 芯联络线光缆线路 5 条
3)熔接制作 48 芯 ODF 终端 98 套
4)熔接制作 12 芯 ODF 终端 10 套
5)系统建成后对所有线路进行测试保证系统正常使用本次项目建设需要敷设光缆共计约 403.873 公里。
2. 平台建设部分
1)以现有视频专网为基础,依托光缆资源,将星型网络拓扑结构优化为环形,以 8 个派出所为汇聚节点,形成环形链路,每个汇聚节点以 4-5 个派出所形成小环。网络节点之间采用双路万兆连接,满足高清数字图像传输的需求。
2)按照等级保护标准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完善高清视频专网安全和准入机制。在视频专网内建设一套网络安全系统,保障视频专网的安全和平稳。
3)整合 5 个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社会资源,接到分局现有社会资源整合平台,实现社会监控资源有机联网、整合共享,最大限度发挥各类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效能。
本项目仅负责网络及安全系统、高清图像平台扩容、社会图像资源接入整合等设备的安装调试、测试、系统集成等,光缆管道租用、光缆敷设、熔接、链路测试等路由施工,以及本工程所需的线缆、辅材,对工程整体质量负责,并负责组织协调设备供货方共同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测试、路由施工和项目验收工作,能够在用户要求时间内,完全接入丰台分局现有高清图像信息系统。同时组织用户进行整个系统的培训工作。
第2章 招标范围与职责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光缆链路施工 | 1 项 | 包含线缆及辅材辅料 |
2 | 平台建设施工 | 1 项 | 包含线缆及辅材辅料 |
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的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施工和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归档、工程质保等全过程管理)、运行维护等全部工作。
系统建成并通过验收后,中标人负责为期 3 年的系统整体运行维护工作,运行维护范围包括本项目新建系统的光缆链路及系统的安装调试。
2.2 设计标准与规范
工程按照中国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工业企业通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关于图像监控系统建设的标准,并符合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28181-2016);
⚫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B11/T 384-2009)
⚫ 《北京市高清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联网技术规范(试行)》
⚫ 《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187 号令)
⚫ 《公安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75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 (GB/T 17963)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GA 216.1)
⚫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GB8566-88)
⚫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 《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 GB/T 25070-2010)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103-2003)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 《光缆总规范》(GB/T 7424-2003)
⚫ 《室内光缆系列第一部分总则》(YD/T1258.1-2003)
⚫ 《室内光缆系列第二部分:单芯光缆》(YD/T1258.2-2003)
⚫ 《室内光缆系列第三部分:双芯光缆》(YD/T1258.3-2003)
2.3 招标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建设“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社区警务站图像系统建设(第一期)项目”。
投标人须承诺对该项目采购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的
管理协调及验收工作给予无条件的配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系统集成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完整、详细的解决方案,提供满足或高于
采购人提出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相关系统、设备的接口、技术界面和服务分工界面。
投标人须与本项目其它系统的承包单位协调合作,在施工进行中各个阶段,投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承包单位讨论、协调、确定和落实各分工交界点。
投标人须负责在有关工程施工前,复核由其它承包单位为配合系统工程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是否适用。
投标人应完成本系统建设所需的与国家、北京市及工程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
投标人应处理好系统间的功能接口和技术接口问题,协调好在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测试等不同阶段的接口关系。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由采购人统一采购的设备外,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
投标人应负责采购人统一采购设备的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保管和维护工作。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统一采购设备的到货要求,采购人将安排供货商将货物送至投标人指定的地点,到货后的保管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到货验收工作,到货验收应按照监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并向供货商索取设备相关资料以备工程监理查验。
投标人到货验收完成后,应负责在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维修过程中与供货商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为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的最低要求。
2.4 投标技术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工程进度安排和人员组织说明。投标人需详细说明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项目管理手段,包括项目组织、进度保障计划、质量保障计
划、实施计划等。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合理的承建方案,在中标后须对方案进行深入设计,以达到招标方的总体技术要求。
第3章 技术要求及建设数量
3.1 光纤链路建设需求
3.1.1 建设内容
采用环型网的光缆架构进行整体的设计,建设内容如下:
1)小环建设:丰台全区内 33 个派出所之间互联建设一条光纤,总体规划成
8 个小环状网,以 8 个派出所为节点,分别互联相近其他派出所,形成各派出所
之间形成双向路由 48 芯光缆联络线路。
2)大环建设:建设小环中 8 个节点派出所之间节点互联 48 芯光缆线路,形
成节点之间双向路由 48 芯联络线路。
3)主机房至节点建设:从 8 个小环节点派出所至分局主机房建设 48 芯光缆联络线路。
4)联络线建设:建设 5 处政府办公机构至所属辖区派出所 12 芯光缆联络线路。
3.1.2 光缆敷设要求
1)光缆的建设应优先采用管道敷设方式,如管道不具备条件方可采用架空方式;
2)传输光缆工作界面划分:机房光缆 ODF 法兰至前端监控点位光缆终端盒法兰,机房光缆 ODF 法兰至业务信息点光缆终端盒法兰为光缆传输的界面。
3.1.3 警示牌制作
路由线路应按照市局科技信息化部的警示牌制作、悬挂、安装标准,进行警示牌悬挂。警示牌应使用白色不锈钢或铝制,白底红字,宋体耐磨字型,尺寸为 12cm×6cm,四角打眼。
3.1.4 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12 芯光缆 | 4687.27 | 米 | 单独采购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2 | 48 芯光缆 | 402518.6 | 米 | 单独采购 |
3 | 48 芯接头盒 | 256.54 | 套 | 单独采购 |
4 | 12 芯 ODF 终端 | 10 | 套 | 单独采购 满配 |
5 | 48 芯 ODF 终端 | 98 | 套 | 单独采购 满配 |
6 | 硅芯管 | 1354.5 | 米 | 单独采购 50mm |
7 | 光缆标志牌 | 13372.92 | 块 | 单独采购 12*6cm 不锈钢定 制 |
3.1.5 性能指标
3.1.5.1 12 芯 GYTA 室外光缆
(1)GYTA 室外光纤衰减系数在 1310nm 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为: 0.36dB/km,平均≤0.35dB/km,在 1550nm 波长上的最大衰减值为:0.25dB/km,平均≤0.22dB/km;
(2)色散范围:零色散波长范围为 1300-1324nm,最大
零色散点斜率不大于 0.093ps/(nm·km),1288-1339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3.5ps/nm·km;1271-1360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5.3ps/nm·km,1550nm波长的色散系数不大于 18ps/nm·km,1480-1580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20ps/nm·km;
(3)模场直径(1310nm 波长,PETERMANⅡ定义)标称值: 9.3μm,偏差不超过±0.5μm,1550nm 波长 标称值:10.5µm 偏差不超
过:±1.0µm;
(4)1310nm 波长的同心度偏差:不大于 0.8μm;
(5)光纤包层直径标称值:125.0μm 偏差:不超过±1μm,包层不圆度≤ 2%;
(6)纤芯折射率 1310nm/1550nm 1.4675/1.4681(典型值);
(7)光纤在 1550nm 波长上的弯曲衰减特性以 37.5mm 为弯曲半径,松绕 100圈后,衰减增加值小于 0.5dB;
(8)光纤接续损耗在 1310nm 波长上单个接续点的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单个接续点的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单个接续点最大的接续损耗≤0.3dB;
(9)光纤接续损耗在 1550nm 波长上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单个接续点最大的接续损耗≤0.3dB;
(10)反射损耗:线路的总放射损耗一般低于-58 dB。
3.1.5.2 48 芯 GYTA 室外光缆
(1)GYTA 室外光纤衰减系数在 1310nm 波长上的最大衰减系数为: 0.36dB/km,平均≤0.35dB/km,在 1550nm 波长上的最大衰减值为:0.25dB/km,平均≤0.22dB/km;
(2)色散范围:零色散波长范围为 1300-1324nm,最大
零色散点斜率不大于 0.093ps/(nm·km),1288-1339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3.5ps/nm·km;1271-1360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5.3ps/nm·km,1550nm波长的色散系数不大于 18ps/nm·km,1480-1580nm 范围内色散系数不大于 20ps/nm·km;
(3)模场直径(1310nm 波长,PETERMANⅡ定义)标称值: 9.3μm,偏差不超过±0.5μm,1550nm 波长 标称值:10.5µm 偏差不超
过:±1.0µm;
(4)1310nm 波长的同心度偏差:不大于 0.8μm;
(5)光纤包层直径标称值:125.0μm 偏差:不超过±1μm,包层不圆度≤ 2%;
(6)纤芯折射率 1310nm/1550nm 1.4675/1.4681(典型值);
(7)光纤在 1550nm 波长上的弯曲衰减特性以 37.5mm 为弯曲半径,松绕 100圈后,衰减增加值小于 0.5dB;
(8)光纤接续损耗在 1310nm 波长上单个接续点的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单个接续点的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单个接续点最大的接续损耗≤0.3dB;
(9)光纤接续损耗在 1550nm 波长上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1dB(含)以下≥70%,单个接续点接续损耗:0.2dB(含)以下≥90%,单个接续点最大的接续损耗≤0.3dB;
(10)反射损耗:线路的总放射损耗一般低于-58 dB。
3.1.6 项目管理要求
1. 中标方负责本工程敷设光缆的现场勘查、设计、施工、运维服务,确保光缆铺设从丰台区 5 个社会单位到各个派出所机房之间、33 个派出所到分局数据中心机房之间;
2. 中标方应自行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
3. 中标方应进行xx、安全施工。中标方应对因违反xx施工、安全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承担责任,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 中标方应提供每一对光纤的衰耗测试数据,全部合格方可通过验收。
3.2 平台建设需求
3.2.1 建设内容
1)以现有视频专网为基础,依托光缆资源,将星型网络拓扑结构优化为环形,以 8 个派出所为汇聚节点,形成环形链路,每个汇聚节点以 4-5 个派出所形成小环。网络节点之间采用双路万兆连接,满足高清数字图像传输的需求。
2)按照等级保护标准和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完善高清视频专网安全和准入机制。在视频专网内建设一套网络安全系统,保障视频专网的安全和平稳。
3)整合 5 个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社会资源,接到分局现有社会资源整合平台,实现社会监控资源有机联网、整合共享,最大限度发挥各类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应用效能。
3.2.2 平台建设技术要求
1)本次视频专网建设是在现有视频专网的基础上进行网络系统及网络安全系统的构建。用于视频专网内设备、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2)IP 地址由市局统一分配。
3)网络层应支持 IP 协议,传输层应支持 TCP 和 UDP 协议。应遵循 SNMP 网管协议,可接入现有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网管。
4)IP 网络的传输质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 网络时延上限值为 400ms;
⚫ 时延抖动上限值为 50ms;
⚫ 丢包率上限值为 1×10-3;
⚫ 包误差率上限值为 1×10-4。
5)以丰台分局现有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和管理模式为依托,对丰台分局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进行扩容。
6)将 5 个社会单位的视频资源接入丰台分局现有社会资源整合平台。
3.2.3 视频专网改造技术要求
采用骨干环网型组网,环网链路带宽为 2 条 10G 链路。分局部署一套核心交换机,与现网核心交换机双活部署,作为骨干环网的核心节点。双链路上联核心区防火墙,与现网业务区万兆互联。一级骨干环网部署 8 台汇聚交换机,每台汇
聚交换机下联二级环,二级环由 33 台派出所出口交换机与之构成,派出所原有交换机通过派出所出口交换机接入环网。
3.2.4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分为五个安全区域,分别为核心区、业务区、终端接入区、运维管理区、社会资源接入区。
在核心交换机域与视频专网之间部署防火墙,用于实现视频专网的边界防护。
在业务区边界部署防火墙,对应用平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防护,部署数据库审计系统对数据库的访问行为进行监控和危险操作告警。
在终端接入区部署终端安全管理,实现对 PC 终端的准入、身份识别、终端行为审计。
在运维管理区部署日志审计,对网络设备、服务器、安全设备等日志进行记录。部署运维审计系统,对网络管理员运维行为进行记录,对重要安全事件进行记录;部署防病毒系统,对业务服务器及终端进行恶意代码防范,实现全网防病毒客户端统一管理、病毒库升级,实时监测网络中病毒情况;部署安全管理平台,
兼具安全运维中心及流量分析中心的功能,配合各区域部署的流量采集引擎,适用于海量日志管理。
根据业务需求,社会资源需要接入到视频专网中,在 5 个派出所专网接入边界处部署防火墙进行访问控制,实现社会资源边界的防护。
3.2.5 丰台分局二级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扩容要求
⚫ 丰台分局二级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的升级扩容应以分局现有的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为基础进行功能性的扩容,不得改变现有高清数字图像管理平台的架构。
⚫ 扩容 2 台流媒体转发服务器,与分局现有的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实现动态的负载均衡,满足分局各业务系统调用图像的使用需求。
⚫ 实现与市局 16 路高清视频图像联网。
3.2.6 丰台分局社会资源整合平台接入要求
项目将实现 5 个办事处的社会资源整合,接到分局现有的社会资源整合平台,通过部署视频接入网关,并预留 GB/T28181 接口及级联联网接口,实现对办事处所建设的视频平台或各类视频设备的整合接入。
3.2.7 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核心交换机 | 1 | 套 | 单独采购 |
2 | 汇聚交换机 | 8 | 套 | 单独采购 |
3 | 接入交换机 | 33 | 套 | 单独采购 |
4 | 原核心交换机板卡扩 容 | 1 | 套 | 单独采购 |
5 | 网络管理平台授权 | 1 | 套 | 单独采购 |
6 | 网关服务器 | 5 | 台 | 单独采购 |
7 | 流媒体转发服务器 | 2 | 套 | 单独采购 |
8 | 视频专网边界防火墙 | 1 | 台 | 单独采购 |
9 | 服务器区边界防火墙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0 | 日志审计系统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1 | 数据库审计系统 | 1 | 台 | 单独采购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2 | 运维审计系统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3 | 安全管理平台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4 | 终端安全管理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5 | 防病毒系统 | 1 | 台 | 单独采购 |
16 | 社会资源接入防火墙 | 5 | 台 | 单独采购 |
17 | 设备机柜(42U) | 20 | 套 | 单独采购 |
3.2.8 性能指标
3.2.8.1 核心交换机
功能及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产品架构 | CLOS 正交架构 |
业务插槽数 | 业务插槽数≥10 |
交换容量 | 交换容量≥300Tbps |
包转发能力 | 包转发率≥70000Mpps |
主控引擎 | 主控引擎模块≥2,满足 1+1 冗余,主控槽位与交换网板槽 位宽度相同的全宽槽位,提供更好的扩展性和可靠性 |
交换网板冗余 | 满配交换网板 |
电源冗余 | 电源模块冗余 |
关键部件热插拔 | 主控交换卡、电源、接口模块、风扇、网板等关键部件可热 插拔 |
接口要求 | 以太网支持千兆电口,xxx口,xxx口、万兆电口、40G 端口、100G 端口 |
可靠性 | 双引擎快速倒换,主备切换时候板内转发无丢包 |
支持 NSF/GR for OSFP/BGP/IS-IS | |
支持热补丁功能,可在线进行补丁升级 | |
支持 BFD,BFD for VRRP/BGP/IS-IS/OSPF/RSVP/LDP/RIP/ 静态路由。 | |
虚拟化 | 多虚一技术(N:1),支持 4 框虚拟化技术 |
功能及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一虚多技术(1:N) | |
支持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 | |
多业务扩展 | 支持安全业务插卡 FW、IPS、NSM、ACG、LB,均能够采用独 立专用硬件实现。 |
MPLS | 支持 L3 VPN |
支持 VLL | |
支持 VLPS | |
支持 MCE | |
SDN/OPENFLOW | 支持 OPENFLOW 1.3 支持普通模式和 Openflow 模式切换 支持多控制器(EQUAL 模式、主备模式)支持多表流水线 支持 Group table 支持 Meter |
跨三层互联技术 | 支持主流的 MAC in IP 技术,如 EVI/EVN/OTV 等,实现跨三 层网络的二层互联 |
VxLAN | 支持 VxLAN 网关 |
安全特性 | 支持 IPv4 uRPF; |
支持 DHCP Snooping; | |
支持 ARP 防攻击; | |
支持 IEEE 802.1ae 介质访问控制安全技术; | |
管理特性 | 支持 Console/AUX/Telnet/SSH2.0; |
支持 SNMPv1/v2/v3; | |
支持端口/流镜像; | |
支持 RSPAN; | |
兼容性 | 与现网核心交换机双活部署 |
配置要求 | 单台配置:配置双主控,满配交换网板,电源模块≥4 |
功能及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实配千兆电口≥24,xxx口≥20,xxx口≥52,万兆多 模光模块≥8 个,万兆单模 40KM 光模块≥4 个 |
3.2.8.2 汇聚交换机
功能指标 | 参数要求 |
架构 | CLOS 正交架构 |
交换容量 | 交换容量≥30Tbps |
包转发能力 | 包转发率≥5000Mpps |
槽位 | 主控引擎槽位≥2 个,业务插槽数≥6; |
交换网板冗余 | 满配交换网板 |
虚拟化 | 多虚一技术(N:1),支持 4 框虚拟化技术 |
一虚多技术(1:N) | |
支持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 | |
数据中心特性 | 支持 Overlay 网络虚拟化能力,支持 VxLAN 网关功能; |
支持 OPENFLOW 1.3 标准,支持多表流水线; | |
支持普通模式和 Openflow 模式切换; | |
支持多表流水线; | |
多中心互联二 层技术 | 支持跨数据中心二层互联技术 |
路由协议 | 支持 IPv4 静态路由、RIP V1/V2、OSPF、BGP |
支持 IPv6 静态路由、RIPng、OSPFv3、BGP4+ | |
支持 IPv4 和 IPv6 环境下的策略路由 | |
支持 IPv6 手动隧道、6to4 隧道和 ISATAP 隧道 | |
多业务扩展 | 支持安全业务插卡防火墙、入侵防御、上网行为管理、负载 均衡,均能够采用独立专用硬件实现; |
安全特性 | 支持 IPv4 uRPF; |
支持 DHCP Snooping; |
功能指标 | 参数要求 |
支持 ARP 防攻击; | |
支持 IEEE 802.1ae 介质访问控制安全技术; | |
管理特性 | 支持 Console/AUX/Telnet/SSH2.0; |
支持 SNMPv1/v2/v3; | |
支持端口/流镜像; | |
支持 RSPAN; | |
配置要求 | 单台配置:双主控引擎模块、满配交换网板、电源模块冗余;实配千兆电口≥24,xxx口≥20,xxx口≥20 口 x兆单模 40KM 光模块≥4 个 |
3.2.8.3 接入交换机
功能指标 | 参数要求 |
设备架构 | 支持双主控 |
交换容量 | 交换容量≥19Tbps |
包转发率 | 包转发率≥2800Mpps |
业务槽位 | 业务槽位≥3 |
单板要求 | 支持 40GE 单板 |
支持全分布式转发 | |
虚拟化 | 多虚一技术(N:1),支持 4 框虚拟化技术 |
一虚多技术(1:N) | |
支持多虚一技术和一虚多技术的配合使用 | |
SDN/OPENFLOW | 支持 OPENFLOW 1.3 标准 |
支持多控制器(EQUAL 模式、主备模式) | |
支持多表流水线 | |
支持 Group table | |
支持 Meter | |
组播协议 | 支持 GMRP、IGMP v1/v2/v3、IGMP v1/v2/v3 Snooping、 |
功能指标 | 参数要求 |
PIM-DM、PIM-SM、PIM-SSM 等协议 | |
支持 MSDP,MLDv2/MLDv2 Snooping,PIM-SMv6、PIM-DMv6、 PIM-SSMv6 | |
路由协议 | 实配支持静态路由、动态路由:OSPF、BGP、IS-IS、BGP、 等价路由、策略路由、路由策略 |
安全性 | 支持 IP+MAC+PORT 任意组合的绑定,支持非法帧报文过滤, 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支持端口隔离,支持 SSH,支持 SNMPv3 网管 |
可靠性 | 支持 IP+MAC+PORT 任意组合的绑定,支持非法帧报文过滤, 用户分级管理和口令保护,支持端口隔离,支持 SSH,支持 SNMPv3 网管 |
设备管理 | 支持 SNMP V1/V2/V3 |
配置要求 | 单台配置:单主控引擎模块、电源模块冗余;实配千兆电口≥24,xxx口≥20 口 33 台设备:共需要万兆多模光模块≥32 个,万兆单模 40KM 光模块≥116 个 |
3.2.8.4 原核心交换机板卡扩容
分局现有核心交换机为 H3C S12500 系列产品,扩容板卡与该设备兼容。
功能指标 | 参数要求 |
板卡需求 | 48 端口万兆以太网光接口模块 |
数量 | 1 块 |
3.2.8.5 网络管理平台
功能及技术指 标 | 参数要求 |
分布式部署 | 要求资源拓扑、告警、性能等功能模块支持多服务器分布式 |
虚拟化部署,可实现负载分担。。 | |
用户分权管理 | 可以为不同的管理员设置不同的用户名、密码,并限制管理 员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实现用户分权管理。 |
多平台支持 | 支持 Windows、Linux 平台及 MS SQL、Oracle 数据库,支持 B/S 架构。 |
支持自定义用 户主页 | 管理员可以首页中通过拖拽,自定义需要在首页展示页面。 |
自动发现拓扑 | 自动发现网络中的所有网络设备,并在拓扑中显示出来,支 持拓扑图自定义修改,包括设备、链路等。 |
设备与用户统一管理 | 支持网络管理与用户管理联动,如通过点击拓扑楼层接入交换机图标,可查看该设备所有接入用户帐户信息,查询在线用户列表、强制用户下线、下发消息、总在线用户数统计、 不安全用户数统计等。 |
设备与流量分析统一管理 | 支持网络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管理与流量分析联动,如通过点 击拓扑某链路可查看该链路的关键应用流量分布、关键用户流量使用等。。 |
故障管理 | 支持对全网设备告警的实时监控和统一浏览;支持多种提醒方式,如告警实时提醒(告警板)、告警音响提示;支持多种转发方式,比如转 E-mail,转短信,转上级网管或其它网管等。支持告警分析,可以屏蔽重复告警、闪断告警,支持 告警自动确认功能。 |
性能管理 | 支持基于任务的性能监控,可定制监控任务,长期监控网络性能,可以形成日报、周报、月报等报表。支持定制性能阈值,可以为监控的性能指标设置两级阈值,当性能指标超过 阈值时根据不同的阈值发送不同级别的告警。 |
配置要求 | 配合现有网管平台配置有线网络设备License 授权≥100 个; 设备厂商所提供的授权需与现有的网管平台兼容。 |
3.2.8.6 网关服务器
⮚ CPU:≥E5-2640 V4(10 核 2.4GHz)×2
⮚ 内存容量:≥16GB DDR4
⮚ 硬盘容量:≥300G SAS×2,热插拔,SAS3008
⮚ 网络控制器:≥1GbE×4
⮚ 电源:高效能 1+1 冗余电源;
⮚ 网关控制信令服务模块:负责第三方视频资源的接入服务,包括两个平台之间的网络传输协议、控制协议、设备地址的转换,实现图像调用、云台控制、设备配置等指令信息的发送。
⮚ 媒体网关转码服务模块:负责大容量媒体数据编码格式的转换,实现平台间视频数据的标准化转码。
⮚ 网关媒体服务模块:负责两个平台之间的媒体转发,实现平台间实时图像浏览等媒体数据的发送。支持国标视频转发≥400M,支持≥80 路 4M转发。
⮚ 网关接入服务模块:负责与非标设备或国标设备的进行通信、对接,实现非标设备转换国标协议及国标设备进行标准接入功能。
⮚ 平台之间权限转换模块:负责实现视频监控平台用户、资源的调用、控制权限与社会资源平台的用户、资源权限的对比、管理等功能
⮚ 视频链路管理策略的设置与部署模块:负责实现视频监控平台与社会资源平台之前视频链路的管理,包括带宽、负载均衡、异常诊断、断线重连等功能。
⮚ 认证服务软件模块:负责提供设备与视频监控平台之间的认证服务,包括注册、心跳等功能。负责提供视频接入网关与视频监控平台之间的认证服务,包括注册、心跳、登录等功能。
3.2.8.7 流媒体转发服务器
软件功能:
⮚ 兼容丰台公安分局现有视频系统管理平台;
⮚ ≥80 路 1080p 高清视频接入及转发;
⮚ ≥160 路 D1 标清视频的接入及转发;
硬件参数:
⮚ CPU:≥E5-2640 V4(10 核 2.4GHz)×2;
⮚ 内存容量:≥16GB DDR4;
⮚ 硬盘:≥300G SAS *2 块;
⮚ 网络控制器:≥1GbE×4;
⮚ 双热插拔冗余电源。
3.2.8.8 视频专网边界防火墙
标准 2U 机架式设备,吞吐量 18G,并发连接数 400 万,新建连接数 30 万, IPSEC 隧道数 4000,IPSEC 加密流量 800M。6 个千兆电口,4 个xxx口,4 个xxx口,1 个 RJ45 串口,2 个 USB 接口,冗余电源。支持路由、NAT、访问控制、边界防病毒、入侵防御功能、僵尸网络防护功能等。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3.2.8.9 服务器区边界防火墙
标准 2U 机架式设备,吞吐量 16G,应用层吞吐 4G,并发连接数 400 万,新建连接数 25 万。6 个千兆电口,4 个xxx口,4 个xxx口,1 个 RJ45 串口, 2 个 USB 接口,冗余电源。支持路由、XXX、访问控制、Web 安全防护、Web 扫描、网页防篡改,实时漏洞分析、敏感信息防泄漏的功能等。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3.2.8.10 日志审计系统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系统要求 | 机架式设备,日志处理速率<=2000 EPS;日志容量:≥3 亿条,包含≥200 授权数,包含日志的采集、过滤、归并、关联分析、展现、告警监控、实时事件监控、报表等。无需在被采集目标系统上安装任何软件;产品功能的实现无需额外增加服务器等设 备。采用 B/S 架构操作方式,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 |
稳定性要求 | 要求系统能够稳定运行,系统应用程序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服 务。 |
安全性要求 | 通过 SSL 加密对数据传输等进行处理 采用 B/S 架构,HTTPS 访问 |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部署 | 支持集中式管理和升级模式;支持分级管理模式; 采用 B/S 架构操作方式,无需客户端安装。 支持监控设备自身 CPU、内存、磁盘等工作运行状况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可以添加、修改、删除资产;对资产的基本属性进行 维护;资产可以增加自定义属性。 |
日志收集 | 支持 Syslog、SNMP Trap 协议日志收集 支持使用代理(Agent)方式提取日志并收集; 支持目前主流的网络安全设备、交换设备、路由设备、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 设备厂家包括但不限于:Cisco(思科),Juniper,联想网御/网御神州,F5,华为,H3C,微软,绿盟,飞塔(fortinet),Foundry,天融信,启明星辰,天网,趋势,东软,Nokia,CheckPoint, Hillstone(山石),xx,珠海伟思,BEA,中国电信,安氏,帕拉迪,apc,arbor,clam,戴尔(dell),digium,东方电子, EMC,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Eudora,google,冠群金辰,linksys, Mcafee,netapp,NAS(美国国家安全局),永达,sonicwall, vigor,天存,西岭,Symantec(xx铁克),Hardened-PHP, foundertech(方正),三零盛安,allot,蓝盾,IBM,金诺网安,网威,nortel(北电),citrix(xx),watchguard,中兴,阿xx,WINDOWS 系统日志,Linux/UNIX syslog、IIS、Apache 等;支持 B/S 模式管理,支持 SSL 加密模式访问; 支持将收集到的日志转发,当原始日志设备无法设置多个日志服务器时,可以通过本系统的日志转发功能将日志转发到其他日志存储设备; 支持对收集到的日志进行解析(标准化、归一化),解析规则可 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扩展。 |
3.2.8.11 数据库审计系统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
规格要 求 | 性能要求 | 机架式设备,业务流量吞吐:≥4G,≥6*GE(电口)+4*FB(光口),冗余电源。日志条数:≥20 亿条/天 (总条数),日志留存: ≥90 天,日志检索:≥40000 条/秒。 |
功能要求 | 部署 方式 | 审计方式:旁路交换机镜像 、Agent 抓包 数据库审计旁路镜像模式部署不影响数据库性能和网络架构;数据库审计Agent 抓包方式支持业务系统和数据库一体化部署的审计 部署方式:单机(采集器)、多机(管理器) 多机部署支持集中管理,可集中管理多台采集器审计的事件、分析,实现统一配置、统一报表、统一查询; 部署环境: 支持虚拟化平台部署 支持导入到主流虚拟化平台以模板的方式部署 支持 Sangfor-HCI (vma 格式)、Kvm (qcow2 格式)、Vmware (ova格式) |
审计 能力 | 支持多种数据库类型的审计 支持 Oracle 数据库审计、SQL-Server 数据库审计、DB2 数据库审计、MySQL 数据库审计、Informix 数据库审计、达梦数据库审计、人大金仓数据库审计、postgresql 数据库审计、sysbase 数据库审计。 支持同时审计多种数据库及跨多种数据库平台操作 支持在 windows 平台上安装插件的方式审计,插件方式更快捷更稳定,无需改变系统内核和驱动的原有工作方式来支撑审计,有效防止修改内核或驱动带来的系统崩溃隐患。 | |
支持三层架构下 web 要素审计。 提供 web 审计日志的查询页面,支持通过日期、源 IP、业务系统、以及指定 url 地址作为搜索关键字进行过滤查询,查询结果包括 |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
源区域、目的区域、操作对象、影响结果及其 web 三层关联信息。 | ||
允许查看 SQL 语句会话日志、柱状图、会话视图等。 | ||
数据 库安 全 | 内置大量 SQL 安全规则包括如下 内置大量的SQL 安全规则可以针对导出方式窃取、备份方式窃取、导出可执行程序、备份方式写入恶意代码、系统命令执行、读注册表、写注册表、暴露系统信息、xx存储过程、执行本地代码、常见运维工具使用 grant 、业务系统使用 grant 、客户端 sp_addrolemember 提权、web 端 sp_addrolemember 提权、查询 内置敏感表、篡改内置敏感表等。 | |
SQL 语句安全检测:暴库、撞库 识别当前的 SQL 操作是否有暴库、撞库等严重性安全问题,如果命中了安全风险规则,那么可根据动作进行阻断、告警、记录等操作,可提示管理员作出相应的防御措施。 | ||
支持基于 SQL 命令的 webshell 检测 提供 webshell 日志查询功能,可查看 webshell 攻击的时间、源 IP、业务系统、webshell 名称、webshell 所在目录 | ||
统计 分析 | 支持以源 IP、业务主机、操作类型、SQL 模版、数据库用户为维 度的数据库行为排行。 | |
精细化日志秒级查询 TB 级日志秒级查询、支持指定源 IP、时间日期、客户端程序、业务系统、数据库用户、操作类型等精细日志查询、支持操作类型精细化日志查询、支持风险级别排行统计查询、支持数据库条件的统计查询、支持统计趋势查询分析、支持风险级别查询分析、支持通过多 SQL 语句的统计查询、支持统计分析下钻、支持业务系统元素统计查询。 | ||
数据库威胁分析: 可以通过自定义交互分析设置正常访问和异常访问视图、数据库 |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
泄密分析、数据库风险、外发数据人员、受攻击业务系统、风险 总次数这几个维度实时监控内网数据威胁态势方便快速溯源。 |
3.2.8.12 运维审计系统
100 个授权许可。1U 设备,2TB 硬盘,6 个 GE 接口;支持 SSH、RDP 等多种协议。对运维人员进行身份鉴别、单点登录、访问授权、关键访问二次审批、违规访问告警与阻断、操作过程监控,并提供历史记录查询、综合审计报告。
3.2.8.13 安全管理平台
1U 设备;含50 个接入设备许可;10G/ 天日志处理能力;2T 数据存储空间; 包含日志分析系统全功能模块(安全仦 表板、风险管理、仸务管理、策略管理 、资产管理、知识库管理、工单管理、 安全事件管理及系统管理等;含日志分析、漏洞扫描、配置核查三大引擎)。
3.2.8.14 终端安全管理
2U 设备,2TB 存储空间,96G 内存,6 个 GE 接口,终端桌面管理,终端安全管理 ,网络主机运维管理,非法外联管理等功能。1 个管理中心,50 个 windows客户端。支持 Windows XP SP3、7、Vista、8、10 主流操作系统。具备本地部署和分布式部署功能。支持微软 WSUS 补丁服务器,同时也支持独立的补丁服务器,能够自动从微软网站下载补丁,或者通过拷贝方式将补丁导入到补丁服务器;
3.2.8.15 防病毒系统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规格要求 | 机架式设备,≥6 个 GE(电口),存储≥4T,包含企业级终端安全管理防护平台软件产品,实现企业网络终端的病毒木马威胁 防护、漏洞管理等功能,同时包含≥100 点终端杀毒软件; |
部署方式 | 支持虚拟化部署,可在 VMware ESXi 5、VMware Workstation 9.0、 VMware Player 5.0 及以上版本部署 |
终端防病毒 软件 | 支持抢先加载防毒,在系统未加载前启动文件监控,通常情况 下不必重启到安全模式也能清除病毒; |
技术指标 | 参数要求 |
支持文件、引导区、内存、注册表、服务、进程、进出文件、 目录、压缩文件、网页等恶意代码、恶意样本查杀 | |
拦截下载器自动下载木马程序; 拦截恶意推广程序;拦截黑客 远程控制本机; 拦截盗号木马; | |
检测 QQ、MSN、xx旺旺等常用聊天软件传输文件的安全性,传 输文件不中毒;检测 QQ 中对方发来网址的安全性 | |
提供 U 盘等移动设备接入电脑自动检测功能,全面拦截和清除 在移动设备接入系统可能带来的病毒木马; | |
能够对局域网共享文件传输进行检测和查杀; | |
能够自定义时间、自定义扫描频率,自定义扫描类型,对终端 进行定时查毒,并且可以自定义查杀病毒后的处理方式自定义; | |
支持文件与目录自定义黑白名单的方式来管理全网终端的文 件; 文件被加入白名单,客户端不再查杀,加入黑名单,客户端不可执行此文件; | |
支持按病毒、木马、终端等维度统计全网病毒感染状况; 上报文件至少包括:文件名称、发现时间、鉴定结果、文件大小、数字签名和文件所属源计算机等信息 | |
能够支持漏洞利用防御,尤其对通过文件漏洞(尤其是 0day 漏 洞)的攻击行为进行有效检测与防御; | |
支持文件解压缩病毒查杀,支持对 zip、rar、7z 等多种格式的 压缩文件查杀能力; | |
有针对宏病毒的专杀模块,可以提供针对宏病毒的专属解决方 案; | |
可对备份区、隔离区的文件进行有效管理。能够对单个、指定 的文件和全部文件,进行文件的删除、恢复等多项管理措施 |
3.2.8.16 社会资源接入防火墙
标准 1U 机架式设备,三层吞吐 3G,应用层吞吐 500M,并发连接数 100 万,
新建连接数 2 万。支持路由、XXX、访问控制、DDOS 攻击防护、ARP 攻击防护、用户身份认证、流量控制、日志报表等功能。
3.2.8.17 设备机柜(42U)
高度:42U;尺寸:600x800x2000mm;承载:静载承重达 800KG;防护等级: IP20;主要材料:SPCC 优质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处理:脱脂、磷化、静电喷塑
第4章 项目管理要求
4.1 中标人职责
运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对系统实施项目管理,中标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标人负责本期建设从设计、安装施工、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到质保期各阶段设备、系统之间的接口管理、进度统一、协调配合等工作;
2)中标人应按照项目总体设计,协调有关设计接口,明确与所有相关系统的接口、技术界面和分工界面;
3)负责组织培训、试运行和工程验收,向采购人移交项目全部资料;
4)中标人有责任完成本系统建设所需的与国家、北京市及工程所在地区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
5)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全面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4.2 机构设置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专门组建项目管理部,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取得项目经理资质,在项目验收结束前必须在现场进行工作;
2)现场项目管理部派至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不少于 10 个专业技术人员;
3)项目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人应向建设方提出申请,经建设方审核
批准后方可更换。
4.3 工程实施要求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要立即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工作,进行深化设
计,7 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
进行项目实施以前,应根据采购人技术要求,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批后开始实施。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进度计划、工程人员组织计划、实施规划、验收计划等。
1、安装、调试
中标人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在此过程中应尽量降低对现网业务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单位提出的补充技术要求和个性化的要求,中标人应全力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项目文档
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各种文档作一一描述,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提交采购人的时间和方式等。在实施过程中须分阶段、按计划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文档,所有的文档必须是中文。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装计划
包括运输、交货、安装地点测试、配线结构等。
(2)系统配置计划
包括配置图和配件清单。
(3)系统测试文档
提供针对该项目特点的系统测试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文档。
(4)系统验收文档
系统验收时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并对项目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5)过程文档
对项目实施过程跟踪记录,并提供过程记录文档。
(6)培训文档
提供培训计划、师资人员安排、教材及教学内容情况、培训效果评估等文档。中标人应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最终采购人的技术人
员能独立掌握系统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使之能适应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求。
3、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 个月。
4.4 项目验收要求
初步验收由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行后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呈报采购人组织完成。
初验合格后,由中标人、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终验小组,按照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进行最终验收。
第5章 售后及运行维护要求
保修期自系统验收日起 3 年。保修期内中标人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一)中标人提供须提供系统验收后 3 年运行维护服务。
(二)中标人在免费维护期内应提供不少于1 人的7×24 小时现场运维服务。
(三)在质保期内,如遇系统出现故障,要求 1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内修复或提供可替代的备品备件并完成系统恢复。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的评审专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1.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评分办法
3.1 初步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招标文件中“★”号条款有一项不满足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 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从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为全体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打分汇总并计算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资格性评审:
序 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 ||||||
1 |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 合一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3 |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 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
4 |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 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
5 |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 |||||||
6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7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行 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 | |||||||
8 |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6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6 年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
9 |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 质-安防监控资质 | |||||||
资格性评审结论:通过资格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性评审标注为× |
审查人签字:
符合性评审:
序 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 | ||||||
1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未超 过项目预算 | |||||||
2 | 投标有效期、工期、服务周期满足文件 要求 | |||||||
3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4 | 按招标文件规定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 |||||||
5 | 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
6 | 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7 | 文件完整性、有效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 | |||||||
8 | 评标委员会不符合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
9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符合性评审结论:通过资格性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性评审标注为× |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条款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价格 | 30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 值×100 |
2 | 资质 | 7 | 1、具备 CMMI 3 及以上成熟度认证的得 2 分;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资质得 2 分; 3、具有 ISO 证书 3 个(含)以上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得 1 分。 |
3 | 业绩 | 8 | 投标人提供 2014 年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一个 2 分, 最高得 8 分。(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清单页和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4 | 系统总体方案的设计、实施能力 | 20 | 整体方案描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整体方案的理解透彻、结构清晰、系统设计的可行性、可扩容性描述合理,技术路线具备先进性和扩展性,同时提供详细光纤、电缆路由设计图纸、机柜摆放图、通信终端配置图的得 13-20 分;整体方案描述符合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可行、提供图纸不详细的得 6-12 分;整体方案描述不清晰 或未提供图纸的得 0-5。 |
5 | 对项目现状的理解 程度 | 10 | 对分局现有网络架构、图像信息系统结构的了解和分析情况酌情打分。分析的完整详细得 7-10 分,叙 述不完整得 3-6 分,表达不清晰得 0-2 分。 |
6 | 项目人员配置 | 5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机电类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 B 本),得 2分; 2、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数量 10 个的得 2 分,每多一个加 0.5 分,最高得 3 分;以上人员不得从其他企业外聘,需提供人员投标截止前 6 个月的社保有效证明。 |
7 | 售后服务承诺 | 10 | 1、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支撑能力,20(含)人的 3 分,多余 20 人,每多 1 人得 0.5 分,最高得 5 分。 2、提供驻场人员服务,驻场人员不少于 1 人的得 2 分,少于 1 人或不提供驻场人员的不得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截止前 6 个月的社保有效证明。 3、售后服务方案的制订情况 0-3 分。 |
序号 | 评审条款 | 分值 | 评审细则 |
8 | 应急保障及措施 | 5 | 应急保障及措施规范、合理。完整详细得 4-5 分, 叙述不完整得 2-3 分,表达不清晰得 0-1 分。 |
9 | 培训方案 | 5 | 培训计划安排、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化建议等。完整详细得 4-5 分,叙述不完整得 2-3 分,表达不清 晰得 0-1 分。 |
合计 | 100 |
注(如需要):
1.评分细则外政策加分(以下产品须提供最新一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清单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1 节能产品
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
1.2 环保产品
投标人提供产品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优先采购的环保产品的,且环保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如适用) 。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认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认定。
4.计算错误的修改
4.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5.2 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3 保守秘密,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5.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5 解答有关方面对招投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5.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合同
项目合同编号:
项目
项目名称:
甲 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乙 方:
签订时间:2018 年 月 签订地点:北京
xxxxxxxxxxx000x总部基地 (100070)
66
合同书目录
1、总则
2、甲方责任
3、乙方责任
4、计量单位
5、项目进度
6、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
7、项目合同支付条款
8、项目合同修改
9、违约责任
10、项目合同终止
11、不可抗力
12、项目保密
13、仲裁
14、项目合同附件
15、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16、项目合同签章
1.总则
1.1 本合同由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
_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1.2 甲方为获得 招标文件 所描述的 __(填写项目名称),经过_ 项目(项目编号: )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综合评审_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
1.3 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协商,甲方和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现就 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
1.4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实施地点位于: 甲方指定地点 。
1.5 项目实施目标: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 。
1.6 项目实施内容: 。 2.甲方责任
2.1 甲方提出_项目实施任务和需求,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2.2 甲方应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
2.3 甲方负责组织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
2.4 甲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和乙方的关系,并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
2.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甲方予以保密,甲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服务任务,保证本项目达到所设定的全部目标,使整个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3.2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建设现状和需求,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一致性和扩展性。
3.3 乙方应按照丰台分局要求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以满足系统软、硬件设备安装、管理及运行维护等需要。文档以纸质文件和电子资料(光盘)的形式提供。
3.4 在系统运行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包括全程跟踪、现场指导、技术支持、应急响应、定期巡检、质量保证、维护等服务,及时解决系统运行时出现的问题,
保证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3.5 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系统软、硬件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3.6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且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7 乙方应保证项目队伍人员的充足和人员结构合理性,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和质量保障体系,以便于项目顺利进行,并应任命一名全职项目经理,控制本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在项目执行期间,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3.8 乙方应加强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对项目的风险要有详细的分析,并有可靠的控制手段和措施。
3.9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的过错、过失造成的设备损坏、损失、人身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3.10 乙方应按照丰台分局的廉政建设要求,与甲方签订廉政承诺,配合甲方廉政工作和廉政检察措施(详见附件四《廉政承诺书》)。
3.11 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免费质量保修期为 3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升级。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软硬件等产品。提供 7×24 小时现场服务,提供现场响应及故障处理服务。如需到现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起 2 个小时内,技术人员必须到达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故障处理。专门设置丰台分局项目售后维护组,配置专业售后维护人员,即时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乙方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项目进度
自本项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按进度要求按时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工作。
6.项目合同总金额及税费
6.1 合同总金额为:¥_
大写:
详见附件一《详细价格清单》。
6.2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7.项目合同支付条款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7.1.甲方付款的同时,中标方以支票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并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即人民币: 元);
7.2.上线运行并最终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合同总价的 30%(即人民币: 元);
7.3.待最终评审完成后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 30%(即人民币: 元),最终金额以评审结果为准。
7.4.采购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即人民币: 元)
7.5.质保金的退还管理办法根据实际的项目建设内容和甲方的项目质保需求,由甲方与中标单位协商后另行制定,本合同模版中不作具体说明。 7.6.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免费质量保修期为 3 年。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如需到现场,在接到用户电话通知时起 2 个小时内乙方技术人员到达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故障处理。专门设置丰台分局项目售后维护组,配置专业售后维护人员,即时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乙方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7.7.财务信息: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用户名称:
开户银行:地址:
账号:
7.8. 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合同款项时,乙方应于同日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或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项后,统一开具发票;乙方不能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关货款。
7.9. 合同款项支付如因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结算程序的,具体支付时间不受上述支付期限限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及丰台区财政的相关规定执行。 8.项目合同修改
8.1 除合同条款第 10 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8.2 因单方面变更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9.违约责任
9.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9.2 除合同条款第 10 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 8.1 的规定取得甲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乙方已经拖延提供服务时间,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第 10 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同时,在质保期内,甲方将采用按月或季度对建成后的系统运行完好率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故障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修复,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2 小时内进行修复,按时完成修复工作的视为完好率达标。未能按时修复的,由监理向乙方下发监理通知书,乙方在接到监理通知书规定期间进行修复,若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的则视为完好率不达标,每次完好率不达标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0.5%)计收,完好率不达标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旦达到完好率不达标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第 10 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
9.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10.项目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 9 条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
10.1 违约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与乙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成果类似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支出总额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10.2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同经费。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0.3 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11.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1.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1.3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11.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项目保密
12.1 双方应签署保密责任书,并严格遵照执行。保密责任书见附件三。
12.2 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技术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
13.争议解决
13.1 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13.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项目合同附件
14.1 由甲乙双方确认的项目技术方案属本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上述文件的内容相互之间不一致时,以排序在先者为准。
14.2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经双方确认,作为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详细价格清单》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附件三:《保密协议》
附件四:《廉政承诺书》
附件五:《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15.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玖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招标代理公司存档叁份。
15.3 本合同终止日期为,到期后自行终止。 16.项目合同签章
甲方: |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 乙方: |
盖章: | 盖章: |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
技术代表: | 技术代表: |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注:招标方与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协商修改相关条款
附件一
详细价格清单
_______公司(印章)
附件二
中标通知书
附件三
保 密 责 协 议 书
_______公司(印章)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__项目保密协议书
鉴于__(乙方)参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__的服务工作,为保证在服务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档、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
2. 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
3. 本项目完成后 15 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如数退还。
4. 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 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______(印章)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廉政承诺书
_______公司(印章)
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所承接的项目。为确保项目xx、高效实施,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工作,努力推进诚信建设,绝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项目服务,争创优质工程。
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xx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各类问题。
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______(印章)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_______公司(印章)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一、 工程名称:
二、 所有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 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信息化项目施工标准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四、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五、 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雪天及四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六、 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达到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七、 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八、 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冬季采用煤炉取暖,应当加装风斗,保持通风顺畅,烟道各接口要密封严密,防止煤气中毒;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安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所有现场移动照明用电,需用安全电压(24V)并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九、 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内燃机动力的机械设备在运转、发动机过热或机旁有人吸烟时,严禁加油。
十、 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北京市行人、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
十一、 有毒有害。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的包装材料用完后必须统一收回,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处理;使用有毒有害材料或药剂时必须遵照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说明进行安全防护。
十二、 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必须请示各自的主管人,经主管人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十三、 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十四、 文物保护。对施工当中遇有因勘探、挖槽坑及其它因素发现的古墓、文物,必须进行现场一次及时保护并逐级上报至文物部门,对有隐报、盗窃及哄抢文物现象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五、 其它。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xx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罚款、辞退或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 月 日在(单位名称)接受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并承担违反以上内容造成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施工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 标 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内容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注明币种, 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投标人名称:
公 章:
日 期: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 实施地点 | 实施工期 | 备注 | |
人民币小写: | 有/无 | |||||
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
4、开标时,将如实宣布并记录表格中的内容。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 标 规 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注: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供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 “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注: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
6 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0.1.6-1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新版三证合一执照》(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2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0.1.6-3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10.1.6-4 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10.1.6-5 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书(格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如适用)
★10.1.6-6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版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完整版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0.1.6-7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8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1.6-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1.6-10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声明
★10.1.6-11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10.1.6-12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安防监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执照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2 法人授权书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注:1、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书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授权书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授权书。如采用此授权书格式,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
4、注:此授权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否则视其授权书无效。
★6-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书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授权书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授权书。如采用此授权书格式,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
4、注:此授权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否则视其授权书无效。
6-3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
乙方承诺对获悉的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承担如下保密义务:
一、保密内容
1. 甲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
2. 甲方的内部业务内容;
3. 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资料;
4. 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保密义务
1. 乙方承诺对接触到的涉及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承诺只在工作需要时使用上述信息资料。
3. 乙方承诺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
4. 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 xxxx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工作以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信息资料。
6. 乙方因承担的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甲方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
7. 乙方如发现上述信息资料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信息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告知甲方。
8. 乙方保证,所承担的工作完成后仍对其在工作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承担如同在职或合作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9.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或合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业务工作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甲方。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保密义务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或解聘而终止。除保密信息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被公开,乙方将始终承担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五、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密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
1.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 如乙方与甲方原签订《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甲方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4 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格式)
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达成协议并签署本保密协议。xxxx对在该项目中获悉的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承担如下保密义务:
一、保密内容
1. 甲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
2. 甲方的内部业务内容;
3. 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资料;
4. 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保密义务
1. 乙方承诺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承诺只在该项目需要时使用上述信息资料。
3. 乙方承诺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
4. 乙方承诺不将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 xxxx在没有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信息资料。
6. 乙方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甲方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而乙方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7. 乙方如发现上述信息资料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信息进一步扩散,并及时告知甲方。
8. 乙方保证,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该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承担如同项目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9. 乙方的员工或客户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乙方违法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10. 乙方的保证,有关人员离职之后仍对其在该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内部业务信息或工作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乙方人员因何种原因离职。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保密义务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终止或届满之影响。但如果第一条所列保密信息非因承担保密义务的一方而被公开,另一方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五、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密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3. 注:此表格经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4. 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