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温岭市 2021 年度送戏下乡服务采购(标三) 项目编号: CC021C03223 甲方: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乙方: 温岭市星光越剧团 代理机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签订地点: 温岭市 签订日期: 2021年 月 日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 | 温岭市 2021 年度送戏下乡服务采购(标三) |
项目编号: | CC021C03223 |
甲方: |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乙方: | 温岭市星光越剧团 |
代理机构: |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案单位 |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签订地点: | 温岭市 |
签订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合 同 条 款
项目名称: 温岭市 2021 年度送戏下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C021C03223
甲方: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所在地:温岭市
乙方:温岭市星光越剧团 所在地:温岭市
根据 2021 年 4 月 20 日温岭市 2021 年度送戏下乡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实现公共文化均等化服务的工作精神和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2013〕229 号的文件精神,努力丰富全市群众文化生活,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目前我市共有 16 个镇(街道),579 个行政村、90 个居(社区),常住人 136.68 万。从布局全市文化网络出发,实现文化辐射出发,以镇文化分馆、图书分馆、村文化礼堂等基层文化设施为中心,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推出送演出、送电影、送书、送展览、培训等服务组成公共文化产品配送项目。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送文化下乡,是把先进文化送到基层,丰富充实农村农民业余生活,加强农民的精神xx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养成科学xx健康的生活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互动,并将极大提升全市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实现公共文化均等化服务。同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对农民的关切,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采购内容:
2021 年送戏下乡共 16 个送戏点位 80 场越剧大戏,其中每个送戏点位由连
续 5 场大戏组成,每场为越剧大戏一本,演出时间为 2 个小时以上。
三、采购要求:
1.演职人员不少于 35 人,其中前台演员不少于 20 人,乐队人员不少于 8
人,后台(勤)人员不少于 7 人。
2.可选(演)剧目不少于 12 本。
3.须有优质音响、灯光、布景、字幕等演出设施设备;
4.剧团团队精神强,演出队伍稳定,艺术水准高,服务态度好,尊重送戏点位的需求,友好协商,不得强制要求增加场次或费用。
5.演出单位需配合完成送戏下乡程序:包括依法签订送戏下乡合同,每完成一个点位需在 10 天内,向文化科提供送戏下乡反馈表、演出剧照 5—10 张(其中必须包含通知或方案、节目单、主席台或舞台、观众照片),完成所有下乡任务后提供正式发票,具体演出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安排,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的演出过程中不得私自收受与演出相关的任何费用,造成恶劣影响,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列入名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采购人的相关招标项目。
四、合同金额:
标段 | 内容名称 | 数量(场) | 综合单价(元/场) | 总价(元) |
3 | 温岭市2021 年度送戏下乡服务采购 | 20 | 5800 | 116000 |
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 |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依法签订送戏下乡合同,每完成一个点位需在 10 天内,向文化科提供送戏
下乡反馈表、演出剧照 5—10 张(其中必须包含通知或方案、节目单、主席台或舞台、观众照片),完成所有下乡任务后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且无异议情况下 10 天内支付至 100%。
结算方式:乙方与点位群众协商,上报甲方,无异议后按实际演出场次结算,每场单价按投标时单价计取。
六、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演出服务结束完止。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由乙方在合同签约前存入甲方指定帐户。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工作全部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无息返还。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有权对服务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相关费用。乙方责任:
1.成果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应按甲方要求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要求;
4.正式演出或前早演出中,不得出现任何不xx或违法违规的演出内容。
5.演出单位必须以注册名称参与送戏下乡,不得使用任何其他名称。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或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规定时间xx自身的原因无法完工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履行合同的演出过程中不得私自收受与演出相关的任何费用,造成恶劣影响,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列入名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甲方的相关招标项目。
十、合同争议: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进行解释。
十二、合同生效:
1、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
甲方: | (公章) | 乙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地址及邮编: | 地址及邮编: | ||
签约地址: |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