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甲方不得於寄送商品時夾帶與訂單商品無關之宣傳文件,或逕自傳送廣告 e-mail 或簡訊給經由乙方網站購買商品之消費者,若經消費者檢舉,並經查證屬實,甲方除需負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法律責任外,亦須支付乙方 10 萬元作為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