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安华 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华新桃园”)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东路10号新桃园大厦(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为公司经营所 在地,租赁期限为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十年,租赁总额约为人民币2.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6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房产事项及进展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安华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华新桃园”)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xxxxxxxxxx00x新桃园大厦(以下简称“租赁物业”)为公司经营所在地,租赁期限为自租赁物业交付之日起十年,租赁总额约为人民币2.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公司《关于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司已与深圳安华新桃园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2023年2月8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作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实施主体,考虑到业务实际发展需要,便于更好经营和管理,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上述租赁物业的承租方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近日,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与深圳安华新桃园、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安华新桃园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出租人/转租人)乙方: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原承租人)
丙方:深圳普瑞眼科医院(现承租人)
xx: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转租人/业主)
(二)主要条款
1.各方同意,乙方转移原合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至丙方,甲方和xx应协助办理相应的手续。
2.本协议签订后,原合同约定的乙方在原合同及《房屋租赁转租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丙方承继,各方同意由丙方作为原合同的合同主体继续履行原合同。
3.各方约定,原合同中已经由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保留至合同终止或解除,丙方不再另行支付。当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履约保证金按照原合同约定由甲方按原汇款账户对应退还至乙方。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系交易各方根据业务实际发展需要,经协商后对原合同作出的调整,不会对相关交易事项的履行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租赁房产事项合同存续期较长,期间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均可能对交易事项的正常进行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租赁房产事项进行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