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DBSiWealth)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及细则,尤其是其用粗体和/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及时提交本银行予以说明。您 可以光临本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本银行热线电话联络本银行, 您也可以访问本银行官方网站 www.dbs.com.cn 或“星展丰盛理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BSTreasures)查询邻近的营业网点。
星展银行个人在线服务章则及条款
重要提示:客户使用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星展银行个人在线服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DBSiWealth)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及细则,尤其是其用粗体和/或下划线标注的条款。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及时提交本银行予以说明。您可以光临本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本银行热线电话联络本银行, 您也可以访问本银行官方网站 xxx.xxx.xxx.xx 或“星展丰盛理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BSTreasures)查询邻近的营业网点。
您成功完成“星展银行个人在线服务”的注册,即表示您已理解和接受下列在线服务条款和条件,并同意受其约束。本银行向您提供的个人在线服务,同时亦受限于您另行同意的相关产品/业务之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账户及一般服务章则及条款》、借记卡章程及相关产品文件(如适用)。
A. 在线服务条款和条件
1. 定义与释义
在本在线服务条款和条件「本条款」内,以下名词及文字应作相应的解释:
「本银行」指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及/或受让人)。
「微信平台」指本银行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及所有相关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腾讯”)的微信公众平台上注册、运营的“星展银行个人在线服务”企业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小程序。
「个人在线服务」或「本服务」指本银行通过微信平台不时提供的账户、产品等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平台自助服务、本银行工作人员在线视频服务。
「客户」指通过微信平台向本银行申请使用个人在线服务的账户持有人,包括其任何合法继承人和经准许的受让人。客户须向本银行提供有效身份信息供本银行验证其身份。
「密码」指本银行用以识别客户身份与指示要求客户提供的代码或口令,包括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动态密码等多个种类,具体业务中使用的密码类别以本银行要求为准。动态密码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验证码,即在客户使用个人在线服务过程中,本银行通过指定客服号码以手机短信息方式发送到客户预留在本银行的手机号码的特定代码。
「银行营业日」就人民币业务而言,指本银行对外公开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其他法定节假日);就外币业务而言,指本银行以及任何由本银行就此等外币交易确定的金融机构皆对外公开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或中国其他法定节假日)。
「客户服务热线」指本银行提供给客户用于银行服务咨询以及本银行不时认可的其他用途的电话服务系统。
「中国」就本条款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仅就本条款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指示」指客户通过本银行的个人在线服务平台发出的任何指示。
「短信提示服务」指本银行通过本银行指定的电信设备向客户指定的用以接收短信提示服务的移动电话(以下简称「指定移动电话」)发送有关交易提示信息(以下简称「提示短信」)的服务。
2. 客户指示
a. 客户通过本银行的身份验证,注册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星展银行个人在线服务”及相关小程序,即可使用本银行个人在线服务。
b. 通过相关验证的指示即被视为账户所有人本人操作,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客户同意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除非有关后果是由本银行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客户有义务妥善保管本人的手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银行卡信息、用户名及密码等相关信息。
c. 客户确认,其对本银行作出的任何交易及/或账户操作的指示并非一定于收到当日执行,在某些情况下该等指令可能会直至下一个该类指令的整批处理日才实际被处理。
d. 除非另有规定,在微信平台所提供有关任何账户或交易的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除非能提供相反证明,否则有关个人在线服务交易的资料将以本银行的记录为准。
e. 若本银行获悉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的一个或多个账户的运作或客户使用个人在线服务违反安全规范或出现其它可疑情况,本银行可以拒绝提供任何个人在线服务或延期执行客户指示而无须向客户承担任何责任。
3. 客户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
客户应着重注意,及采取合理及谨慎的预防措施,并进行足够的控制及安全保护安排,以避免出现涉及账户、服务或(视情况而定)本银行提供的其他服务或产品之未经授权的账户操作行为或其他欺诈行为、不当使用或伪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客户应定期修改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建议至少每三个月修改一次密码);
b. 客户在设置或修改密码时应考虑密码可能被反向解构、解编、拆解、破译或以其他方式干扰的风险,例如,客户应当避免使用其本人、亲属或朋友的生日作为密码;
c.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都必须对密码保密,不向任何人透露(包括本银行的职员),也不能以可能导致被任何其他人获知、误用或冒用之形式将密码写下或记录;
d. 客户应时常检查和核实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
e. 客户在使用计算机、移动设备或其他设备登录微信平台和使用本服务时必须防止其他人未经授权使用该等计算机或设备;
f. 不使用任何与局域网(LAN)连接的计算机或设备登录微信平台并使用本服务,因为这种情况下存在其他人对用户名或密码进行获取、复制和伪造的风险;
g. 遵守本银行规定的安全性要求,以确保本服务的安全性。
若客户获知有任何实际或可能出现的未经授权账户操作行为、欺诈行为、不当使用或伪造行为,客户必须立即通知本银行。除本银行或其员工之欺诈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导致之直接损失(并以此为限)外,本银行无须就任何实际或可能出现的上述未经授权账户操作行为、欺诈行为、不当使用或伪造行为所产生或涉及之后果,对客户或任何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4. 本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a.本银行将会考虑适用于本银行的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指引、监管要求、行为守则及通行的行业惯例,采取合理可行的步骤,以确保本服务正常运作,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加以监控。
b.个人在线服务系通过腾讯的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本银行无法就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质量、安全性或适用性做出任何类型的xx、保证、担保或约定。本银行不对由于本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因素(比如腾讯或其服务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导致的延迟或无法提供服务负责(除非因本银行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引致)。例如,个人在线服务平台的访问发生中断、延迟或故障,或者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客户端等微信产品的问题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交易失败、数据错误等情况。
c.对于第三方信息供应商在微信平台上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报告(如有),本银行不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可信性、充分性、及时性或完整性以及其是否适合用作任何用途提供任何保证、声明或担保,除非因本银行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所引致,本银行不就客户或任何其它人士xxx等第三方信息或报告而承担责任。
d.客户理解并同意,作为微信平台提供商,腾讯可能不时地单方面对微信平台下的服务和/
或用户实施以(含修改、增加、删除、撤回等行为)相应条款、要求、决定、限制、许可
(或授权)、收费要求等(统称“腾讯规定”)。客户同意,对于不时地实施的腾讯规定,本银行没有义务另行通知客户,客户应自行获知并遵守该腾讯规定;但本银行有权根据该腾讯规定对本银行个人在线服务的相关条款和条件、服务内容、标准等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
5. 客户电子签名
a.客户在使用本银行的个人在线服务时,本银行有权根据客户实际办理的业务的需要,要求客户在相应的个人在线服务页面上签署自己的姓名,进行交易确认。
b.客户认可上述签名方式与其本人的线下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使客户的线上签名式样与客户在本银行预留的签字样本很可能并不一致。客户应当亲自签署自己本人的姓名,不得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签名。否则,本银行有权拒绝执行客户的交易指示。
c.客户理解并同意,根据业务的需要,客户签署的姓名将出现在客户确认的交易文件的客户签字页面。为此目的,客户授权并同意将客户的签名、身份信息以及客户确认的交易文件提供给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即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或 CFCA(以下简称“安全认证机构”),用于安全认证机构对于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加验签,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不可篡改和不可抵赖,为客户通过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交易提供安全保障。
d.尽管有如上约定,本银行有权自行决定哪些类型的交易需要客户在相应的个人在线服务页面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如果本银行在执行某些类型的交易指示之前未要求客户在相应的个人在线服务页面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不影响客户使用个人在线服务进行的交易所产生的数据电文、录音录像资料和电子记录等对客户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和证据效力。
6. 提供个人在线服务的限制
客户同意并承认个人在线服务所依赖的互联网通讯是一种新颖和迅速发展的科技。因此,虽然本银行致力于开发其个人在线服务的相关功能及服务,但:
a. 本服务可能不能满足客户的所有要求或期望;
b. 本服务的内容和功能可能不时发生变化;
c. 本银行将努力确保本服务的正常功能,但相关运作可能会有中断及/或需要定期的维护;
d. 以及为降低风险,本银行可能对交易额、资金转账目的地及服务的其他方面设定(并不时调整)限制及/或用户要求。
e. 当客户身处海外或使用海外移动电话服务网络时,客户的移动电话服务供应商可能不支持客户通过短信接收验证码或使用短信提示服务。同时,服务供应商可能会就接收验证码或使用提示服务收取费用。本银行不承担由服务供应商或其他方所收取的任何费用。
f. 以短信形式发送的动态密码可能会因客户移动电话服务供应商的移动电话服务网络原因而无法送达客户、发生差错或有所延误,本银行不承担因移动电话服务网络原因而导致任何服务中断、差错或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或责任。
g. 互联网通讯可能会受本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因素影响,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作 为或不作为、客户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的任何硬件或软件故障、通讯设施故障或失灵、固有 的技术缺陷、网络堵塞,或通讯出现阻碍、中断、延误、差错或被截取。客户确认并承认,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出现以下情况:
(1) 服务失灵、中断、差错或延误,或本银行无法或延迟收到指示;
(2) 指示无法或延迟执行,或执行发生差错;
(3) 指示未能以客户发出时的价格或价位执行而只能以其他价格或价位执行;
(4) 指示无法以特定价格或价位、“最佳价格”、“市价”执行;或
(5) 本银行与客户之间发送或传输的任何信息发生延误、丢失、差错或被截取。客户进一步确认并同意,通过微信平台发出的指示存在被截取或出错、延误的风险,但即使如此,指示一经发出应不可撤销(本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6) 本银行对由于微信平台的超负荷使用或因客户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本银行合
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其他任何因素导致本服务(包括传送任何指示或通知、接收或执行任何指示)不完备、无法提供、失灵、中断、差错或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其中本银行存在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7) 本银行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任何汇率、利率、买卖价及其他价格及数据,仅供参
考之用,对本银行并无任何约束力。如客户接受本银行在处理有关交易时就该交易提供的任何汇率、利率、价格或数据,客户应自接受时受其约束。
7. 修改
本银行有权不时增加、减少或变更个人在线服务范围及/或本条款。当本条款的相关变更涉及增加本银行收费及/或影响客户的责任及义务时,本银行将给予客户最少三十天(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限)的预先通知,相关变更在本银行控制范围以外的除外。当涉及其他
变更,本银行会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客户。该等通知将以本银行自行认为适合的方式发出,包括在微信平台进行公告。客户不同意本银行对本条款的变更,有权选择终止使用个人在线服务,如客户在通知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同意该等变更或修订。
本行有权暂停或终止通过微信平台提供本服务,也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通过微信平台使用本服务。虽然本服务暂停或终止,但本条款中有关任何尚未履行或完成的义务或责任的部分,对客户仍有约束力。
如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属于或变成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本条款的其他部分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将不受影响。
8. 拒绝交易之权利
本银行有权自行决定拒绝任何存款、限制存款金额、退回存款或拒绝任何指示而无须事先取得客户同意、通知客户或向其提供任何理由。
9. 免责条款
a. 本银行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个人在线服务主要供位于中国境内的客户访问,为此,本银 行不能保证微信平台或微信平台所提供的信息符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亦不 就其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可适用性作出保证。微信平台上提供的资料并无意被传递至相关 法律法规禁止传播或使用该等资料的任何国家或地区,也无意供该等国家或地区的人使用。微信平台不应被视作本银行在中国境外邀请或诱使客户进行银行或投资活动或者买卖证券 或其他金融工具的要约。
b. 除非由于本银行或其员工的欺诈行为或重大过失,否则本银行或其员工均无须就下列事宜向客户或任何第三人负任何责任或义务:
1)通过微信平台使用或操作其账户或任何其他服务;
2)客户未遵守本条款或在与本银行业务往来中未谨慎行事;
3)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设备或装置的机械故障、电力故障、失灵、停顿、运作中断或设备或装置的不足,或任何天灾、恐怖活动、战争或延期偿付之宣布或任何其他不在本银行控制范围内的事宜;
4)本银行执行符合本条款的任何指示;
5)本银行未能或延迟按照客户指示操作账户或提供服务;
在任何情况下,本银行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均仅限于直接及纯粹因上述事宜导致的直接且可合理预计的损失。
本银行与支持微信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账户验证服务提供商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代理、合伙或合营关系,该等第三方并不能以任何方式代表本银行,本银行不会就第三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除非本银行另行明确书面同意,本银行不对客户承担任何咨询、建议或类似服务的义务。客户确认,其已就账户、服务、其与本银行之间的任何交易或本银行按客户任何指示而进行的交易,在相关的法律、税务、财务和其他方面,取得了必要的独立咨询意见。
客户开立账户、使用服务或进行任何交易或投资(下称「投资」)的任何决定,均是根据客 户本身的独立判断和评估而作出的,并不依赖本银行给予的任何意见、建议或信息;客户 亦同意,即使该等投资是根据本银行给予的任何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建议或信息而进行的,本银行不会就客户的该等投资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客户不会就此要求本 银行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会就此加入或进行针对本银行的任何行动或诉讼。客户了解,进 行任何投资前应当寻求独立的专业咨询,并且就与本条款有关的任何事项而言,本银行并 非专业的独立顾问。
10. 记录
在提供本条款项下服务的过程中,客户同意且本银行有权(但无义务)以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客户的口头指示或客户与本银行有关该服务的任何对话。所有该等录音、录像均属本银行所有,并可作为客户作出指示或证明本银行与客户之间沟通情况的决定性证据,对客户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对于个人在线服务涉及的客户资料、信息及系统记录等数据电文的保存期限,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要求的,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银行可自行确定保存客户资料、信息及系统记录等数据电文的期限。
所有与个人在线服务相关的电子数据、录音录像资料、影像资料、系统记录等均具有法律上完全的证据效力,对客户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1. 建议及投诉
如客户对本行提供的个人在线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投诉,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000 000 0000 寻求帮助,xxxxxxxxxxx.xxx.xxx.xx 查询客户服务及投诉流程。
12. 更正错误记录
本银行有权并且客户授权本银行发现个人在线服务相关的:(i)任何错误记录;(ii)任何记录遗漏;及/或(iii)任何账户及/或有关交易存在计算错误时,随时更正其记录,并在微信平台的账户信息查询页面中更正其记录。客户同意并授权,如该等错误或遗漏造成本银行向相关账户支付了超过应付数额的任何款项,则本银行有权调整任何相关账目、要求客户退款及/或从客户在本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扣除相关款项。
13. 客户身份证明
本银行有权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客户提供更多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文件、住址证明及/或其他证明文件。
在不影响本条款项下任何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客户承诺及时换领和更新其身份证明文件。客户应当及时向本银行提供经更新的身份证明文件。客户确认且同意,本银行有权在自客户的任何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时起直至本银行收到客户更新后身份证明文件为止的期间内,暂停客户操作账户及/或使用相关服务。在任何情况下,本银行不对客户由于本银行根据本条约定暂停其操作账户或使用相关服务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利息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4. 数据准确性
所有通过微信平台或本银行提供的客户服务热线、本银行网站等提供的数据(包括利率、汇率及产品数据)均只供作参考。特定交易项目的实际利率或价格只能在客户与本银行达成交易时确定。
15. 与客户的通讯
本银行可选择以微信平台信息推送、短信或其他即时消息、电邮、电话、传真、快递、挂号信或平信以及本银行不时确定的其他方式与客户进行通讯。若通过短消息或在微信平台上信息推送或即时消息的方式发送,在本银行向其所知悉的客户任一手机号码或微信平台绑定的客户微信号发出相关短信、信息推送或即时消息后即视作客户已收到通讯;若通过快递方式发送,在亲自送达之时或把信件留存在本银行所知悉的客户任一地址时,将被视
作客户已收到通讯;若通过挂号或平信方式发送,本银行所知悉的客户任一地址在中国内地的,在向该地址投寄48小时后视作客户已收到通讯;若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发送,在本银行向本银行所知悉的客户任一传真号或电邮地址发出相关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即视作客户已收到通讯。
客户需要承担所有与短信、推送或其它即时消息、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16. 赔偿
如本银行因为或出于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务、与客户交易、为客户维持账户、履行本条款项 下义务、客户违反本条款或适用的法律而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方面遭受或产生任何索赔、责任、损失、损害、成本、费用和开支(不论因税款、税费或其他事由产生的,包括但不限 于本银行为维护和实现本条款项下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及 差旅费等),客户应赔偿本银行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及产生的费用和开支,并且确保本 银行免受该等索赔、责任、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的影响,除非该等索赔、责任、损失、损害或费用是由本银行的欺诈或重大过失造成。本银行出具的客户就上述赔偿责任而对本 银行应承担的责任或债务的证明,应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并且作为最终证据,而无须进一 步证明该等索赔、责任、损失、损害、费用或开支。
17. 不可抗力
本银行享有绝对的决定权在本银行认为合适的期间内(包括但不限于发生或预计发生下列不 可抗力事件时:政府限制、紧急程序的强迫接受而直接或间接禁止行事,或任何民众骚乱、法令、恐怖主义活动或潜在恐怖主义活动、自然灾害、战争、罢工、能源故障、系统崩溃 或传输或沟通失败,或由于其他任何原因,本银行的客户的记录、账户或服务不可用或使 用该等记录、账户或服务受到干扰),拒绝就任何指示行事,或暂停任何或所有客户在账户 项下的操作及或不时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并且本银行对于由此给客户造成的或客户发生的 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不便(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管辖法律及司法管辖
本条款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客户现同意本条款项下或与本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受本银行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
本银行无须就任何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府措施或限制可能适用于任意币种的账户或与其有关的本银行个人在线服务涉及的资金往来而造成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必须接受并承担该等法律、法规、政府措施或限制所导致的所有风险。
B. 个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服务有关之特殊章则及条款【本部分内容仅适用于加开个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客户】
本「章则及条款」(下称「本条款」)适用及约束在本银行加开并持有「直销银行电子账户」
(定义见下)的个人客户。本银行有权随时就直销银行电子账户项下的某些账户/服务制定 附加章则及条款,附加章则及条款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假如客户选用本银行的其 他产品及服务,该等其他产品及服务途径的章则及条款及其他规定,均与本条款同时适用,如该等产品或服务的章则及条款与本条款有任何不一致的,以该等产品或服务的章则及条 款为准。
19. 定义及释义
在「本条款」内,以下名词及文字应作相应的解释: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指通过本银行提供的微信平台自助申请开立的,依托本银行网络渠道向客户提供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电子结算账户」)以及(经本银行同意)客户在电子结算账户项下开立并持有的第46至47条所述的一个或多个账户或本银行允许的其他类型账户,该电子结算账户和其下开立的其他账户(合称「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均受本条款的约束。
「绑定账户」客户申请开立电子结算账户时,须将电子结算账户与客户本人在本银行或中国境内其他银行开立的同名账户建立绑定关系。本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绑定账户的信息以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才能建立绑定关系。另外,如果客户在开立电子结算账户时选择将客户本人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的同名账户建立绑定关系,那么客户在本银行开立的同名账户(无论是在开立电子结算账户之前还是之后开立的)也将与电子结算账户自动建立绑定关系,成为绑定账户,本条款中关于绑定账户的相关规定将适用于该自动绑定的本行账户,但依文意不允许的除外。
「绑定手机号」是指客户在申请开立电子结算账户时指定的,客户本人名下的用于接收本银行发送的短信验证码、交易提示短信等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必须与预留在绑定账户开户行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本银行将通过此手机号码向客户核实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20. 申请开立直销银行电子账户
a.在开立电子结算账户时,客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银行的要求,提供客户本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比如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绑定账户、绑定手机号和其他信息,以 实名开户。并且,客户申请电子结算账户时提交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应当与绑定账户所使 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b.客户向本银行提供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且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告知本银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客户承担。本银行有权向任何有关方
面了解和/或核实客户的有关资料,有权索取、留存和使用客户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客户的开户申请。
c.客户承诺未由他人代办或冒充他人申请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如客户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代办、冒充他人申请等情形,本银行有权拒绝客户的申请,对于已经开立了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本银行有权终止该客户直销银行电子账户项下的服务。
d.客户未能按照本银行要求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客户提供的资料未能通过本银行审核的,本银行有权拒绝客户的开户申请,已经为客户开立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本银行有权关闭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并终止该客户直销银行电子账户项下的服务。
21. 查询身份信息和信用状况
客户同意并授权,本银行可为核验客户身份信息而通过中国银联等清算机构向其绑定账户的开户银行确认绑定账户的所有人是否是客户本人、绑定账户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绑定账户的账号等信息与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
22.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交易管理
a.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开立需通过本银行的身份识别程序后默认生成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客户可以在电子结算账户下申请开立一个或多个储蓄或投资账户,以办理本外币活期存款和理财等业务。
b.电子结算账户(包括其下开立的其他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功能、使用和相关交易限制均遵循本银行不时公布的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他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使用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要求。
c.本银行保留拒绝处理或支付其合理怀疑涉及赌博、洗钱等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可能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互联网交易的权利。因可能涉及非法互联网交易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及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d.本银行仅按客户有效指示提供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相关服务,不介入客户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
e.客户在此授权本银行,如任何非客户应得款项错误存入其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并经本银行查实的,则本银行有权从其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中扣转该笔款项。
23.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使用
a.客户应妥善保管和牢记微信平台用户名、登录密码、交易密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绑定手机号的电子设备,客户若遗忘相关密码的,可通过本银行指定的渠道申请重置,经本银行对客户进行身份认证后可申请重置密码。
b.凡使用用户名和密码对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进行的交易,均视为客户本人所为。凭用户名、绑定手机号或密码等电子数据办理的各项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 有效凭证。
c.客户应确保用户名、账号、相关密码、绑定手机号、客户信息、其他账户信息等资料不被泄露于任何第三方,并且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密码的欺诈、遗失或被盗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
d.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只限客户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或转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客户承担。
e.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仅可用于合法交易。客户不使用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交易。对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任何交易,本银行有权拒绝处理或支 付,并有权采取限制或终止服务措施。
f.为防止非客户本人对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恶意使用,本银行对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密码采用密码录入错误限次管理。如密码被锁住,客户应根据本银行规定的渠道和流程进行密码解锁和重置手续。
g.如遇绑定手机号、用户名等重大客户信息变更事项,客户应及时通过本银行指定的渠道进行信息的变更操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客户承担。
h.客户应确保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绑定账户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若其绑定账户因故不能 正常使用,应及时通过本银行指定的渠道办理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
i.为确保客户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安全,如经监管机构、公安机关或行业组织等告知或本银行认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信息可能发生泄露等情况,本银行将及时联系客户,提示客户尽快修改密码,如因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或情况紧急,本银行有权采取措施临时锁定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客户如需继续使用,应根据本银行的规定进行操作。
24. 存款
客户可通过绑定账户向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转账进行存款。具体请见本银行不时公布的业务规则和与活期存款有关的具体规定。
25. 转账服务
在不违反法律及本银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本银行可接受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向其绑 定账户、客户以本人名义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以及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账户进行转账。该等转账交易将在可行范围内由本银行视情况决定在交易当日或之后的银行营业日处理。 客户必须自行确保所提交指示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包括转账金额、转入账户的户名、账号
及其他信息),本银行并不负责核实任何该等指示所载信息。一旦本银行收到任何转账指
示,除非本银行另行同意且在可行范围内,本银行将不会受理和执行客户随后要求取消、撤销或修改该转账指示的任何指示。
本银行有权不时决定对转账服务的金额、次数及使用方式的任何限制,并有权决定转账交易的服务费用及转账交易的截止时间。客户通过微信平台提交电子转账指示即视为客户委托授权本银行通过银行选择的渠道(比如中国银联、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客户指示的资金转入/转出。
客户确认且同意,对于本银行提供的转账服务,本银行对资金转账或传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迟延,信息传输途中可能发生的任何错误、遗漏或毁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本银行欺诈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26. 支付
受制于本银行公布并不时修改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交易规则,客户通过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向商家或其他第三方进行的消费或缴费支付,均构成一项有效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交易,本银行将在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中就该等交易进行扣划。客户不得以与商户或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为由对本银行划付该项款项提出异议。因不可抗力或系统、供电、通讯或网络故障等各项原因导致客户使用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交易失败而造成的损失,本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银行视情况协助客户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7. 利息支付、利率
只有已经成功存入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并生效的款项才可产生利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银行可不时自行确定所有存款利率。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本银行的系统操作规则产生利息。本银行将不时决定利息的计算基准。所有已交收的款项将从收款且入账之日开始计算利息。本银行将不时决定在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存入利息的周期。如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于某一利息期届满前销户,利息将被计算至注销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之日(不包括当天)为止。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项下所有人民币及任何外币账户的利息均按每年三百六十天的基准计算,但港币、英镑及新加坡币账户的利息则按每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基准计算。
28. 存款不足
当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余额不足以执行任何付款、转账、购买产品或其他指示时,本银行将不会执行该等交易或指示。本银行亦不就因延迟或不执行该等交易或指示所导致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如本银行收到数项付款或其他交易的指示,并且其涉及之总额超出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余额或任何支付限额时,本银行有权不考虑相关指示的发出日期以及收到该等指示的时间先后,自行决定选择执行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交易或指示。
29. 资金使用限制
客户授权本银行,在为了确保客户有足够资金执行其发出的任何指示,或基于其他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本银行有权限制客户使用其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中的相应资金。
30. 银行收费
客户需要支付本银行不时确定的收费,各项服务收费的信息详见银行服务收费表。本银行所收取的任何费用、手续费及/或佣金,客户应按照本银行的要求及时予以支付。客户可登录本银行网站www.dbs.com.cn 查询最新的银行服务收费表。
在满足本条第一段规定的前提下,本银行有权随时决定就有存款余额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向客户收取服务相关费用。
客户应当自行负责因使用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及个人在线服务而发生的任何互联网提供商、电信运营商、移动网络服务商或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所收取的网络费用、流量费用或软件使用费(如有)等费用。
客户同意,本银行有权从其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扣除所有因任何支付、转账及/或执行其他交 易或指示而导致的费用、收费、成本及其他款项,而无须再逐笔事先征得客户的同意。除 已事先通知外,本银行会在扣除任何该等款项后,尽快通知客户所扣除款项的性质及金额。
31. 关闭账户
本银行有权随时经书面通知客户,关闭客户在本银行的电子结算账户(包括其下任何直销 银行电子账户),而无须说明理由,也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本银行在发出该等通知后,即无任何义务执行与该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有关的任何指示。
本银行可在提前三十天通知客户后,关闭任何余额持续至少六个月(或本银行决定的较短期限)为零或持续至少六个月(或本银行决定的较短期限)未发生任何交易或收付活动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
本银行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随时暂停客户使用或关闭其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而无须提供任何通知或理由:
1)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维持或操作,因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禁止或变得不合法/不合规;
2)客户违反本条款的任何部分或本银行的任何其他规定;
3)经本银行合理判断,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被用作(或被怀疑用作)任何不合法或不正当的用途;
4)本银行就有关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操作收到互相抵触的指示;或
5)本银行收到任何第三方对客户电子结算账户(或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或其项下资金的权利主张。
如客户申请关闭其在本银行开立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应至少于五个银行营业日前向本银行提交关闭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书面申请及本银行不时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本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的规定关闭客户在本银行开立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客户应当在本银行发出关户通知后,配合本银行办理关户手续。
在关闭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内如有余额,本银行可根据本银行认为妥当的途径和方式将扣除客户所欠本银行的任何收费及其他款项后的账户余额交还客户,包括依其全权决定将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余额返回绑定账户或汇至本银行所知悉的客户之任何其他账户,如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余额为外币资金,本银行有权为关闭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之目的将外币资金转换为人民币然后汇入客户的绑定账户或其他账户。
不论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是否已关闭,或其部分或全部服务是否已暂停或终止,客户及本银行均继续受本条款约束。客户有责任向本银行支付所有费用、收费、成本和其他款项,以及截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关闭或服务暂停或终止时所累积的欠款,即使本条款之效力终止,客户仍应承担该等付款责任。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在关闭后产生任何付款,所有支出款项将作为客户欠付本银行的到期债务,客户必须立即偿还。
32. 反洗钱
若本银行怀疑或认为在微信平台使用账户资金是恐怖分子的财产或资金、或是毒品交易、恐怖活动或任何犯罪的收入、或者该等汇款或支付可能另行受到各司法管辖区的制裁,本银行可以采取,也可以指示星展集团任何其他成员采取,或受星展集团任何其他成员的指示采取,本银行或该等星展集团其他成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各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和监管机关的要求全权决定并认为适当的任何行动。该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拦截和调查任何付款指示以及通过本银行或星展集团任何其他成员的系统发往客户或由客户发出或代表客户发出的其他信息或通讯;就可能涉及被制裁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姓名/名称是否确为该受制裁的个人或实体作进一步查询;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推迟处理该等汇款或支付以进行本银行认为必需的调查和查询;及/或不进行或不接受该等汇款或支付。
本银行或星展集团任何成员均不负责任何一方由于以下任何事项遭受的任何损失(无论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利息损失)或损害:
1)本银行或星展集团任何成员迟延或未能处理任何该等支付指示或其他信息或通讯,或迟延或未能履行与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或向客户提供任何服务相关的任何职责或其他义务,只要该等迟延或未能处理/未能履行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本银行或星展集团任何其他成员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和要求采取其全权决定并认为适当的任何行为或措施而导致的;或
2)本银行行使本条款下的任何权利。在某些情况下,本银行采取的行为可能导致某些指示或信息被不予处理或迟延处理。因此,在采取该等行为时,本银行或星展集团任何成员
均不保证本银行系统中与该等成为根据本条款采取的任何行为的任何对象有关的付款指示或其他信息和通讯在被访问时是准确的、现时的或更新的。
33. 对账及账单
电子结算账户(包括其下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不提供纸质对账单服务。客户可以登录微信平台自行查询账户余额及历史交易。客户对交易及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九十天内向本银行提出查询或更正申请。否则视为客户同意并接受所有账务情况的变动内容。
本银行的通知及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余额信息、交易信息等)为双方认同的书面证据,除非有明确的错误,应作为具有约束力的确定性证据。
34. 抵销权
在不损害(现有或将来设立的)任何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的情况下,除本银行可行使的所有其他权利及补救方法外,本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不经事先通知客户或取得客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随时合并或综合电子结算账户及/或其项下一个或多个直销银行
电子账户内余额,以偿还客户对本银行在任何账户或任何服务项下的义务、债务或责任,不论该等义务、债务或责任为连带或单独的、基本或从属的,亦不论是否需要通过其他个人银行营业网点执行,或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内款项与该等义务、债务或责任是否为同一币种。客户在此同意并授权本银行执行(或要求执行)任何必要的转账。
35. 留置权
本银行有权留置客户通过任何途径由本银行(不论何故)持有或控制的任何现有和将来的财产,作为客户对银行的任何义务、债务或责任的持续性担保,直至该等义务、债务或责任已完 全清偿。本银行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出售该等财产,并在扣除开支后,将所获款项 用作偿还客户对本银行的任何义务、债务及责任(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拍卖 费及差旅费等)。如该等款项不足以偿付客户对本银行所欠款项,客户应一经本银行要求立 即补足其差额。
36. 身故
客户身故后,本银行仅在客户的任何继承人提供形式上合法有效并为本银行所认可的继承权证明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该客户的相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余额提取或将客户的相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内的余额支付给该等继承权证明上所载明的继承人。
本条款对客户的所有继承人及其授权代表或代理人均具有约束力及强制执行力。
37. 个人资料
为了在本银行开立或维持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或从本银行获取相关的银行服务,客户应不时向本银行提供其个人信息,另外,客户理解并同意本银行也会获取客户在使用本银行个人在线服务时的相关操作、行为数据、以及向第三方获取客户的相关信息等,所有上述信息统称为「客户资料」。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论客户资料是由本银行基于客户与本银行间的关系获得或者从其他来源获得,客户同意并授权:
a. 本行有权依据其自主决定向其他组织、机构或个人查证和收集客户资料;
b. 本银行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法将客户资料保留和储存在本银行客户资料库中;
c. 为以下任一或全部目的,本银行有权使用并向其认为必需或适当的人士(无论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星展集团成员、星展集团的分包商、代理、服务供应商或星展 集团的关联人(包括其雇员、董事及职员)、任何向本银行提供调查、管理、会计、法律、数据处理、后勤或其他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任何向账户持有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
资产管理人、任何国家、地区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其他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或征信机构、清算或结算系统、以及与本银行的业务转让、处置、合并或收购有关的任何一方,处理、披露、移交及/或交换客户资料:
(1) 向客户提供任何银行服务及审批、管理、执行或实现客户要求或授权的任何交易;
(2) 履行合规责任;
(3) 进行金融犯罪风险管理活动;
(4) 向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持有人收取任何欠款;
(5) 进行信贷调查及获取或提供资信信息;
(6) 行使或维护本银行或星展集团成员的权利;
(7) 出于或满足本银行或星展集团的内部营运要求(包括客户信息存储、分析和报告、信用及风险管理、系统或产品研发及计划、保险、审计及管理用途);
(8) 维持本银行或星展集团成员与客户的整体关系(包括向客户促销或推广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及进行市场调查);
(9) 将客户资料与本银行拥有的该客户的其他资料进行比较;
(10) 获取或使用管理、电信、电脑、支付、数据存储、处理、外包及或其他服务;
(11) 本银行业务转让、处置、合并或收购;
(12) 法律法规不禁止的其他合理目的。
(13) 本银行有权在其认为必需或适当的期间内保存客户资料(不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是否已关闭、本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否已停止或客户与本银行的关系是否已终止),并有权依据本银行自主决定处理和处置客户资料而无须在保存期满后向客户承担任何责
任。
无论与客户资料相关的条款与条件是否终止或修改,相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是否关闭,相关银行服务是否停止,客户与本银行的关系是否终止,与客户资料的使用、储存、移交、交换和披露相关的协议、授权和批准会持续有效。与客户资料相关的全部条款与条件应被视为客户与本银行之间签署或将要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和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客户确认,本银行在以上条款中已说明和约定了本银行可能需要向本银行以外的实体及/或人士提供客户资料的范围和具体情形。客户已知晓和同意本银行可以根据以上约定使用、提供和披露客户资料,客户已理解和知晓其作出该等同意的可能后果。
38. 更改个人资料
客户保证其所提供予本银行的资料(不论在申请开立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时提供的还是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开立以后提供)均真实、有效、正确。受制于本银行不时公布的业务规则,当客户注册手机号或其他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立即通过微信平台或银行不时提供的其
他渠道进行资料更新,客户未及时更新相关资料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39. 转让
本条款项下权利和利益由本银行、其继承人及/或受让人享有,即使本银行或其组成或任何该等继承人或受让人因任何兼并、合并、重组或其他因素而发生改变。客户确认及同意本银行可转让其在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及/或义务及任何相关服务、交易及/或有关文件予其继承人、受让人、星展集团的任何成员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使其继续享有及承担本银行在本条款下既有的权利、权益及/或义务。
40. 最低存款/结余 本银行有权自主决定:
a.假如电子结算账户(包括其下所有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平均每月余额低于本银行最低
余额要求(如有)时,定期收取服务费;及
b.假如电子结算账户(包括其下所有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余额低于本银行不时确定的特定金额(如有)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付较低利率的利息。客户可向本银行查询该特定金额的数据。
41. 休眠账户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项下的活期账户只要在相关法律规定或本银行确定的时限内未发生任何交易即视为休眠账户,而不论该等账户内是否有余额和余额的多少。客户可根据本银行不时规定的业务规则对休眠账户进行激活,在办理激活业务时本银行将与客户核实相关信
息,客户应予以配合。
42. 账户最终受益人
客户确认其以本人和最终受益人之身份在本银行开立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确认其并非以任何其他人士之受托人或代理人身份开立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并履行本条款。
客户知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被采取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等惩戒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和/或
刑事责任。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本银行会加大审核力度。中国人民银行还会将上述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客户知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将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持有他人银行账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 其他规定
为避免疑义,客户特此确认,除本条款以外,本银行与客户之间所订立的任何其他涉及相关银行服务的协议中与本条款无抵触之部分,应对客户具有约束力。
客户同意,无论在客户签署开户申请时本银行是否就其开立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及提供的相关银行服务向客户提供了全部的相关资料,客户开始操作或使用或继续操作或使用任何账户或相关银行服务,即表示客户完全接受本银行关于该等账户或银行服务的任何安排,并同意受相关的协议及章则及条款的管辖及约束。
本银行有权按任何有关政府、监管机构或主管机关所公布之条例、办法、指引及说明,以本银行认为适当的方式作出任何相应安排以确保客户按照该等条例、办法、指引及说明使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及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44. 合法、合规性
本银行在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以及所有本银行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均受规范本银行的中国不时制定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构制定的规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管理、外汇管制、打击清洗黑钱、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规章))所规制。本银行在本条款项下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不应理解为与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相冲突或违反。如存在该等冲突或违反,为使银行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利
率及银行收费规则),本条款以及涉及客户在本银行开立的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其他章则及条款应被视为自动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进行变更及有效修订,并立即生效且对客户产生最终约束力。
45. 遵守税务要求
如任何适用法律(包括向本银行施加任何报告及/或代扣义务的适用法律,例如不时被修
订、替代或替换的美国外国账户纳税法案(United States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要求进行相关披露,客户授权本银行及其员工以及因工作范围、职责或地点原因而知晓与客户的所有个人及账户信息(“个人信息”)有关的银行记录、登记簿或任何通讯往来或材料的任何其他人士将该等个人信息披露给:
1) 本银行的任何母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关联公司、附属机构、其他营业机构或星展集团的任何成员,而无论其位于任何地区;
2) 任何政府、准政府、监管机构、财政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或其他政府机构,代理机构或人士,而无论其位于中国或其他地区;及
3) 本银行有义务向其进行披露的任何方,或本银行善意决定为本银行利益应向其进行披露的任何方。
如以下任何信息发生变更,客户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本银行:客户的信息、状况、状态,包括国籍、居住地、纳税地、预留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的任何变化。
客户应就本银行为遵守任何适用法律(包括不时修订、替代或替换的美国外国账户纳税法案(United States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及/或任何政府的任何其他报告及
/或代扣要求)而进行的任何询问提供充分的配合,包括及时提供必要的所有相关信息、细
节及/或文件以使本银行遵守该等适用法律。
本银行向客户支付的任何款项应受制于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任何代扣税款要求和外汇管制 要求。客户同意并确认,基于上述情况,本银行可能就向客户支付的任何款项进行代扣或 引致该情况发生,并将扣除的款项存入一个临时账户或其他账户及/或保留该等扣除的款项 以根据代扣税款要求及外汇管制要求进行处理。本银行无须就因该等代扣、保留及存款行 为而引致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如中国或境外有权机关 要求,客户允许并同意本银行从客户账户中代为扣缴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税务款项。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客户同意本银行有权在任何时候经书面通知客户关闭客户的任何直销银行电子账户,而无须给予任何理由。
如本条和本银行有关产品及/或服务的其他条款有任何不一致,则就本银行遵守税务、报告及/或代扣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时修订、替代或替换的美国外国账户纳税法案(United States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方面应以本条为准。
46. 活期存款账户
(本章适用于电子结算账户,以及在电子结算账户项下开立的活期存款或储蓄账户)
直销银行电子账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银行的系统操作规则计算利息,其利率为由本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若有)内确定的、在本银行微信平台及/或相关媒体上公布的(但本银行与客户另行协商确定的除外)、适用于当日(如为外汇活期存款)或相关结息日(如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活期存款利率。扣除税款(如有)后的存款利息,如为外汇活期存款,将每月一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息日,如该等日期并非银行营业日,则结息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或如为电子结算账户,将每季度一次(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如该日并非银行营业日,则结息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或按本银行随时确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存入电子结算账户。在结息日前撤销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的,其利息将计至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撤销之日(但不包括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撤销之日)为止。
47. 定期存款账户(仅适用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前开立的账户)
(本章适用于在电子结算账户项下开立的定期存款账户。在客户要求下,本银行可视情况为客户开立一个以本银行认可的货币为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
a.存款期及到期日
存款期为客户与本银行在存款时或之前明确约定的存款期限。
利息计至存款到期的前一日止,存款和利息将在到期日进行支付,但是若到期日并非银行营业日,银行有权决定在该到期日后的第一个银行营业日或该到期日前的最后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
b.利率
存款期内适用的利率为本银行在存款期的首日确定,以单利计算的利率。
c.到期时支付
存款到期时,其所得款项将根据本银行收到的客户指示进行处理,包括:
1) 根据客户的指示,按届时适用的存款利率以相同或不同存款期续存;
2) 存入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或
3) 按客户指示以本银行同意的其他方式处理,
但是,如果本银行认为客户指示不明确或本银行收到客户的多个指示的,本银行有权自行决定将存款总额(包括本金及利息)存入客户的直销银行电子账户或者将存款总额按届时的适用存款利率以相同存款期续存。
d.提前提款
如客户要求在到期日前提前提款,本银行可自行决定是否允许该等提款,在本银行允许的情况下,本银行有权就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本银行于提前支取日确定的、适用于同等金额的活期存款利率(若有)支付利息,本金和相关利息将存入直销银行电子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