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 方: (i) 本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 號:291)
框架協議
關於出售本公司香港石油產品經銷業務
x公司董 事宣 佈,本公司於 二零 零七 年三月十四日與中國 石化 就出售本公司於香港 的石油產品 經銷業務訂立一項框架協 議。根 據框架協議,取決於是否能簽署正式協 議,本 公司同意將華潤石 化投資 100%已發行股本以現金代價港幣 40億元 出售給中國石化。若於盡職調查時發 現任 何重 大或有 債 務,各 方 有權對 正 式協議 的條款 進 行調 整。
中國石化 將開 展其 對華潤石化投資的盡 職調 查。本公司及 中國 石化預計在二零零七 年四月中旬 簽署 正式 協 議。
倘本 公司 簽署 正式 協 議,將根據 上市 規則 作進一 步 公 佈。本公佈乃根據上市規則第 13.09條刊 發。
務請本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注 意,簽 署買賣協議取決於,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與中國石化 繼續商 討及 中國石化就華潤石 化投 資之盡職調 查。就 此,本公 司股東及準投資者 在買 賣本公司 股 份 時 務 須審慎 行 事。
框架協議主要條款
日 期: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
交易 方: (i) 本公司
(ii) 中國石化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 信,中國石化及其最 終實益股東為 獨立 於 x公司 及其 關連 人 士( 定 義 見上市 規則)之 第 三 方
建議 交 易: 取決於簽署買賣協 議,本公司同意 將華潤石化投資 100%已發行股本出售給中國石 化
華潤石化投資在交易完成日之經審計綜合淨資 產( 按香港會計準則 )將 不少於港幣
16億元
付 款: 交易對價港幣 40億元將以現金形式支付。若於盡職調查時發現任何重大或有債 務,各方有權對正式協議的條款進行調整
其 他: 中國石化將開展其對華潤石化投資的盡職調 查。本 公司及中國石化預計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中旬簽署買賣協議
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x公司為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 司,主要在內地 及香港經營消費業務。本集團的核心業務為零 售、飲 品、食品 加工 及經 銷、紡 織 以 及物業 投 資。本 集團 亦有 經營 石油 產品經 銷業 務及 從事 其他投 資 項 目。
倘本公司簽署買賣協 議,將根據上市 規則作進一步公 佈。倘本公 司按框架協議進行交 易,則 估計將構 成本 公 司之須 予公 佈交 易。
本公佈乃根據上市規則第 13.09條刊 發。
務請本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注意,簽署買賣協議取決 於,其中包 括但不限 於,本 公司與中國石化繼續 商討及中國石化就華潤石化投資之盡職調查。就 此,本 公司股東及準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 須 審慎行 事。
釋義 「本 公 司」 | 指 | 華潤創業有限公 司( 股份代 碼:291),一 家於香港註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 |
並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 ||
「 華 潤 石 化 投 資」 | 指 | 華潤 石化投資 有限 公 司,一 家 於英屬 處女群島 註冊成 立的 公 司,為 x 集團的全資附屬公 司。華潤石化投資是本公司於香港的石油產品經銷業務 之控股公司 |
「 董 事」 | 指 | x公司的董事 |
「 框架協 議」 | 指 | 就出售本公司香港石油產品經銷業務由本公司與中國石化於二零零七 年三月十四日訂立之框架協議 |
「 本 集 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 香 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 上 市 規 則」 | 指 | 香港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 |
「 中 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買賣協 議」 | 指 | x公司及中國石化按框架協議將商議及訂立之一項具法律效力之正式 買賣協議 |
「 中國石 化」 | 指 | xxxxxxxxxx x x( xxxx:000),是 上、中、下游綜合一體 化的能源化工公 司,在香港 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倫敦股票交易所和紐約 股票 交易 所上 市,是 香 港 囱生指 數成 份股 之一 |
「 香 港 交 易 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交 易」 | 指 | 根據框架協 議,本 公司將華潤石化投資 100%已發行股本出售給中國石化 |
「 港 幣」 | 指 | 香港法定貨幣港幣 |
承董事局命
華潤創業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xxx
香 港,二零零 七年 三 月十四 日
於本公告日 期,本 公司的執行董事為xx先生( 主席 )、xxx x x( 董事總經理 )、x xxxx( 副董事總經理 )、x x先生( 副董事總經理 )、x xxxx( 副董事總經理)及xxxxx( 副董事總經理)﹔非 執行董事為xxxx x、x x x、xx先 生、x xx先生及xxx先生 ﹔獨 立非執行董事則為xxxxx、xxx先生、xxxxx、xxxxx、xxx議員及xxxxx。
「 請同時 參閱 x公 布於信 報 刊 登 的內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