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1.90%÷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关于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降低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调整前,“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90%年费率计提”,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 50%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条款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如下:
章节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x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9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山西证券裕盛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及其摘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 ttp://xxxxxxxxxxxx.xxxx.xxx:8000)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xxxx://xxxxxxxxx xxx.xxxx.xxx:8000)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3)获得相关
详情。
3、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修改的事项,并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本次修改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