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或类型 公众企业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 25层 注册资本(万元) 1380000 成立时间 1996-07-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00234534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平安证券-平安人寿聚财宝万能权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事项内容暨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
根据《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1号)、《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
)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3年10月,公司签署《平安证券-平安人寿聚财宝万能权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认购平安证券发行管理的平安证券-平安人寿聚财宝万能权益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并获取产品的投资收益。合同委托管理资金预估金额为150亿元,固定管理费 0.20%,2023年12月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自2024年开始固定管理费调整为0.10%,因此关联交易总金额5年不超过 0.8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平安人寿作为投资人出资参与平安证券成立的单一资管计划。根据产品合同约定,管理人平安证券收取的固定管理费。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三)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关联关系类别中第(一)项所列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第(二)项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关联关系具体描述:公司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控制、共同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公众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00- 00x |
注册资本(万元) | 1380000 | 成立时间 | 1996-07-1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000234534 | ||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其他业务。 |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关联交易相应比例 | 不涉及相应比例的增加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8000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采用的定价方法为外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二)定价依据
1、内部可比非受控 (1)平安证券与非关联方的具体产品类型与此次协议中的单一资管计划存在差异,不具有可比性; (2)寿险也未向非关联方认购过单一资管计划综合以上原因,无法使用内部可比受控法进行定价公允性说明 2、外部可比非受控 (1)单一资管计划非公开募集
,定制化程度较高,信息不公开,据了解银行等机构发行的同类产品费率在0.05-0.15%之间。 (2)选取市场上信息公开的公募基金作为外部可比非受控的样本进行比较,原因1:投资范围与业绩目标相似;2、费率结构相似。对比市场指数类投资基金,管理费在0.15%-0.40%之间,比如 “博时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为0.15%;“国联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管理费为0.25%;“泰康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费为0.40%。
(3)近期监管指导全面优化公募基金费率模式,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水平,且因寿险投资此产品规模较大。因此,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同意自2024年降低固定管理费,由0.2%降为0.1%。 综合以上原因,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生效时间
2023-12-29
(二)交易价格
合同管理资金预估金额为150亿元,固定管理费率 2023年为0.20%/年,自2024年调整为0.10%,因此关联交易总金额5年不超过0.8亿元。
(三)交易结算方式
产品采用托管结算模式;平安证券为资管计划开立银行托管账户及相关交易账户,用于合同约定的可投资债券品种的相关交易。
(四)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平安证券-平安人寿聚财宝万能权益投资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于2023年12月29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履行期限至2028年12月29日止。
5年
(五)其他信息
无
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本关联交易事项于2023年12月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批通过。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