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AT02242203015-SG
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AT02242203015-SG
采 购 人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单位: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6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24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第一章 磋商公告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同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文件,下载文件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地 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AT02242203015-SG
项目名称: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965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796500.00 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自主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方式:其他
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远程网上开标,请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 xxxx://000.000.000.00/X0/,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0210701》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 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供应商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019 年 9 月 19 日前办理的 CA 数字证书到办理点升级后使用。咨询电话:0000-00000000。3、访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交易平台”,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2021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获取或获取资料不完整,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800”、“[新版]CA 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及“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采购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入“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0000000 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5、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盲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正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服务中心 地 址:xxxxxxxxxxxxx 0 x联系方式:xx 0311-8228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00 xxxxx:0311-85110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311-85110581
二、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服务中心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
3 | 项目名称 | 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
4 | 建设地点 | 栾城区、鹿泉区、元氏县交界 | |
5 | 项目规模 | (1)管路及阀门维修:阀门水压试验、管道防腐、清理阀门井室 47 座、阀门检修等; (2)水质检测 38 项(每年 2 次); (3)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 876.66m2; (4)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米; (5)警示标语:沿线警示柱 47 根; (6)环保措施(覆盖网)4500m2。 |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8 | 磋商内容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
9 | 工期要求 | 60 日历天 | |
10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 |||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 | |||
11 | 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 4.其他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③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
12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及费用。 |
13 | 报价方式 | 磋商申请单位应自主报价,不允许低于成本参与竞争。 |
14 | 最高限价 | x项目最高限价: 大写:柒拾玖万陆仟xx元整 (¥796500.00 元) 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15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6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人投标(响应)保证金。 |
17 | 盖章和签字要求 | 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均为电子签章。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相应的电子印章,未按 要求加盖相应电子印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8 |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份数 | 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加密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
19 |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20 | 开 标 |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时间: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解密截止时间 | 2022 年 4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开标大厅,使用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磋商申请文件的解密。 | |
21 | 评审标准和方法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
22 |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 1.投标人(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800》编制投标 (响应) 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 HBT 格式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标(响 应)文件。 |
23 | 开标会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供应商对开标记录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6)开标结束。 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 件。 | ||
24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依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冀水建[2019]11 号)及《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2%的比例存储。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保函 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按规定比例计算应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数额。 |
25 | 付款方式 | x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评审后按照审定价格支付剩余工程款。 |
2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27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按照财库【2007】119 号文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 (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 (5)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 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方法详见第六章 磋商评审标准和方法。 | ||
2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合同谈判中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装备等进行现场施工,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 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
29 |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一)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响应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响应文件要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 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名 称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技术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 (三)暗标的编制要求 1.排版要求:1.1 封面封底及纸张要求:A4 白纸;1.2 字体颜色要求:黑色;1.3 排版要求:技术部分正文行间距为 1.5 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 2.5 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 2.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纸张为 A4 白纸,字号不得出现明显区别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字号。 3.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彩色内容。 4.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暗标”的 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 |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5. 技术部分需上传到投标文件转换工具技术部分一栏。 6.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及编制相关内容(技术标为暗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
30 | 所属行业 | 水利工程 |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
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3.1 本项目磋商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申请单位的资格
4.1 磋商申请单位须满足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申请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5、踏勘现场
5.1 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要求,由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确认采购人意思表示,考虑到完成招标内容所有工序和施工方法。以便磋商申请单位获取有关编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磋商申请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磋商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磋商申请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申请单位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采购人允许,磋商申请单位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磋商申请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申请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磋商费用
6.1 磋商申请单位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磋商公告及磋商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格式第六章 磋商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7.2 除 7.1 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磋商申请单位起约束作用。
7.3 磋商申请单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申请单位自己承担。磋商申请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申请单位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磋商申请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8.1 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 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石家
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回复,澄清内容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了相关资料,各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8.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8.3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通知文件为准。
(三)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编制
9、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组成磋商申请函及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
磋商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二次报价表
磋商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1、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格式
11.1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包括本须知中规定的内容,磋商申请单位提交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允许投标人有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随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第二次报价需磋商时当场填写,为最终报价。磋商申请单位在与磋商小组进行完一轮的磋商后,即就需要澄清的问题及二次报价进行书面承诺。
12.2 一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实质不响应本次磋商,二次报价不应高于一次报价。
12.3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申请单位的报价明显不合理,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单位如未响应则不能确定其为成交人。
12.4 磋商申请文件及其磋商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均具有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均不能更改。
12.5 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单位在磋商申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2.6 磋商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申请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3、投标货币
13.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磋商申请单位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磋商申请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5、磋商保证金不要求
16、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16.2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中的盖章须使用CA 电子印章,签字使用 CA 电子印鉴或电子签名均可。
16.3 除磋商申请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磋商申请单位加盖磋商申请单位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提交
17、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800》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17.2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 HBT 格式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7.3电子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投标报价、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工程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8、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提交
18.1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建议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8.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公告发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本及电子版(U 盘)一份。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包括公章及法人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单位未按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和和电子版(U 盘)或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19、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
19.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申请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申请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9.3 到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20.1 磋商申请单位在本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1、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磋商申请单位在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21.2 在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磋商申请单位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21.3 在提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磋商申请单位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22.1 第一次磋商报价时,磋商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22.1.1 磋商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是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1.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并加盖密封章的;
22.1.3 磋商申请文件封面或扉页、磋商总价、磋商申请函未加盖磋商申请单位法人单位公章,未进行法定代表人签字;
22.2 磋商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2.2.1 磋商申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2.2 磋商申请单位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磋商申请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磋商的;
23、开标
x项目是远程开标
投标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标书中,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标书中,并由投标人作出承诺(见附件),不须提交纸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
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xxx://000.000.000.00/x0/)》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
23.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3..2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采购)过程。投标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负。
23..3 开标(评审)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23.4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 3 种方式采购项目实行远程谈判、磋商、协商和最终报价,网上谈判磋商协商和最终报价的时间限制为评审委员会发出议题后规定时间内,超出时间限制的回复将按无效回复处理,具体操作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
23.5 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23.6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数据交互,建议投标人(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 Windows7 sp1 以上、浏览器为 IE11 及以上;硬件要求为 CPU 双核,内存 4G 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 CA 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 客户端驱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操作,影响投标(响应)文
件的解密。 技术电话:0000-00000000 00、“盲评”要求
24.1 采购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部分应包括: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价格、财务状况(如有)、业绩(如有)、组织机构、人员技术力量等明确投标响应主体的所需证明材料;技术标部分应包括:对应采购标的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不显示投标响应主体的响应采购文件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4.2 本项目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投标(响应)供应南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
24.3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中出现具体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技术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个*)代替。
24.4 投标(响应)文件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能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能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特殊做法。
24.5 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及编制相关内容(技术标为暗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4.6 盲评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24.6.1 排版要求:①封面封底及纸张要求:A4 白纸;②字体颜色要求:黑色;③排版要求:技术部分正文行间距为 1.5 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 2.5 厘米;字体间字符间距、位置为标准;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
24.6.2 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纸张为 A4 白纸,字号不得出现明显区别于其他投标单位的字号。
24.6.3 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彩色内容。
24.6.4 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24.6.5 技术部分需上传到投标文件转换工具技术部分一栏。 25、磋商小组组成与磋商程序
25.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并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5.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3 评委首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磋商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审查标准表),
磋商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后审方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其次,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申请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磋商申请单位的磋商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详见形式评审标准表),确认其磋商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见响应性评审标准表),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申请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未通过响应性评审的磋商申请文件,将不再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审阅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磋商申请文件,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约定为一轮。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磋商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即第二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申请单位,其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最终磋商书面报价的新报价不得高于磋商申请文件中的第一次报价,否则将导致磋商文件无效。最终磋商书面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计分依据。
25.4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25.4.1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
25.4.2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5.4.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5.4.4 首次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5.4.5 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5.4.6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
25.4.7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5.4.8 磋商响应文件不按“暗标”要求制作的;
25.4.9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废标条款的。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申请单位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澄清
27.1 为有助于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申请单位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申请单位应采用书面形式
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初步评审
28.1 开标后,经采购人审查只有有效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磋商申请单位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磋商申请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3 如果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磋商申请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投标报价,磋商申请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磋商申请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申请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处理。
30、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0.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申请单位就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30.4 评审方法、标准和定标(见第六章)
30.4 .1 综合评标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用综合评标的方法,评出成交人;
30.5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磋商。所有磋商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磋商。
( 六) 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本招标项目合同将优先授予按本须知第 29.3 款所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2 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通知落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 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磋商申请单位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磋商申请单位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磋商申请单位为中标人。
33.2 采购人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第 32.1 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担保金外,还将处以中标价的 5‰-10‰赔偿金。
33.3 中标人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第 32.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 七) 其他要求
34、相关解释
34.1 中小企业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 号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①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②供应商应出具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投标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
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⑤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进行 3%的扣除,计算公式为:计算公式为: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给予价格分扣除。
34.2 通用规则
(1)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为准。
(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3) 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5、 质疑与投诉
35.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5.2 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
35.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5.4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5 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35.6 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5.7 质疑或投诉不符合本须知第 7.2 条、7.3 条、7.4 条、7.5 条、7.6 条要求的,将被拒收。质疑邮箱:xxxxxxxxxxxxx000@000.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5.8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代理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序号 | 主 要 内 容 |
1 | 买方: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服务中心 |
2 | 卖方:本次招标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
3 | 项目地点:栾城区、鹿泉区、元氏县交界 |
4 | 工期:60 日历天 |
5 |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
6 |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7 | 合同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审后按照审定价格支付剩余工程款。 |
(本前附表是关于合同条款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合同条款
(具体合同签订内容及格式,待中标单位确认后,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基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中标单位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和磋商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再进行具体协商和确认。)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备案编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3. 合同付款方式: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评审后按照审定价格支付剩余工程款。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 七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执 二 份,市采购办一份。十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甲方和xxx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门应继续执行。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无。
2.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1. 投标总价。
2. 工程项目总价表。
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 工程单价汇总表。
5.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6.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7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8.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9. 工程单价计算表。
10.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
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3. 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4.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5. 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7. 辅助表格填写:
(1)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
(2)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
(3)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
(4)混凝土: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用表,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
(5)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填写的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
(6)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 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
(7)投标金额大于或等于投标总标价万分之五的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填写的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
(8)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
表。
说明:依据“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15〕267 号)”要求,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再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及已标价的工程清单”加盖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投 标 总 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工 程 项 目 总 价 表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 号 |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 金 额 ( 元 ) | 备 注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
一 | 管路及阀门维修 | ||
二 | 水质检测(每年 2 次) | ||
三 | 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 | ||
四 | 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米 | ||
五 | 警示标语 | ||
六 | 环保措施(覆盖网)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一 | 管路及阀门维修 | ||
二 | 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 | ||
三 | 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米 | ||
投标总报价合计: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清单工程量清单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
一 | 管路及阀门维修 | ||||
1 | 阀门检修(调流阀 DN700 2 套,蝶阀 DN700 6 套) | ||||
(1) | 清理阀门井室 | 座 | 8 | ||
(2) | 阀门拆装、检查清理 | 个 | 8 | ||
2 | 阀门检修(排水阀 DN250 4 套) | ||||
(1) | 清理阀门井室 | 座 | 4 | ||
(2) | 阀门拆装、检查清理 | 个 | 4 | ||
3 | 阀门检修(分水阀 DN200 2 套) | ||||
(1) | 清理阀门井室 | 座 | 2 | ||
(2) | 阀门拆装、检查清理 | 个 | 2 | ||
4 | 阀门检修(排气阀 DN100 33 套) | ||||
(1) | 清理阀门井室 | 座 | 33 | ||
(2) | 阀门拆装、检查清理 | 个 | 33 | ||
5 | 阀门检修(蝶阀 DN100 33 套) | ||||
(1) | 阀门拆装、检查清理 | 个 | 33 | ||
二 | 水质检测(每年 2 次) | ||||
1 | 原水检测(38 项) | 项 | 2 | ||
三 | 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 | ||||
抽水 | 项 | 1 | |||
四 | 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x | ||||
1 | 土方开挖 | m³ | 3254.34 | ||
2 | 拆除玻璃钢管 | m | 300 | ||
3 | 土方回填 | m³ | 2963.45 | ||
4 | 弃土外运 | m³ | 290.9 | ||
5 | 砂垫层 | m³ | 175.5 | ||
五 | 警示标语 | ||||
管道沿线警示柱 | x | 47 | |||
六 | 环保措施(覆盖网) | m² | 4500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设备费 | 安装费 | 设备费 | 安装费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工程 | |||||||
一 | 管路及阀门维修 | ||||||
1 | 管道防腐蚀 | ||||||
(1) | 阀门水压试验 | m | 4500 | ||||
(2) | 手工除锈 | m² | 300 | ||||
(3) | 管道外防腐 | m² | 300 | ||||
2 | 阀门检修(调流阀 DN700 2 套, 蝶阀 DN700 6 套) | ||||||
(1) | 阀门刷油防腐 | m² | 16.24 | ||||
3 | 阀门检修(排水阀 DN250 4 套) | ||||||
(1) | 阀门刷油防腐 | m² | 3.956 | ||||
4 | 阀门检修(分水阀 DN200 2 套) | ||||||
(1) | 阀门刷油防腐 | m² | 1.26 | ||||
5 | 阀门检修(排气阀 DN100 33 套) | ||||||
(1) | 阀门刷油防腐 | m² | 10.36 | ||||
6 | 阀门检修(蝶阀 DN100 33 套) | ||||||
(1) | 阀门刷油防腐 | m² | 10.36 | ||||
二 | 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 | ||||||
保温防腐一布两油 | m² | 876.66 | |||||
三 | 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x | ||||||
1 | 钢管 DN700 | m | 300 | ||||
2 | 钢管内防腐 | m | 300 | ||||
3 | 钢管外防腐 | m | 300 | ||||
4 | 钢管试压 DN700 | m | 300 |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二、工程技术设计方案
1、管路及阀门维修:阀门水压试验 4500m、手工除锈(级别为:重度)300m2、管道外防腐(防腐材料为:石油沥青(二布一油))300m2、清理阀门井室 47 座、阀门检修、防腐(防腐材料为:红丹油)80 套等;
2、水质检测 38 项:1 年 2 次;
3、南水北调倒虹吸保温措施:保温防腐一布两油 876.66m2;
4、洨河段玻璃钢管更换钢管 300 米:管道为 DN700 钢管(开挖基础底为 1.8 米,开挖线为 1:0.5,砂垫层为 0.3 米,钢管壁厚 11.1mm,钢管做内外防腐措施和试压);
5、警示标语:沿线警示柱 47 根;
6、环保措施(覆盖网)4500m2。三、工程设计依据
1、《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2008;
2、《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 5077-1997;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 328-2005;
4、《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应急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论证甲字第 01305114号);
5、《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应急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应急供水工程交叉建筑物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其他有关行业标准及规范。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格式
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磋商申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商务标)
项目编号:
磋商申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申请函及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管理机构
磋商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磋商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磋商申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总工期 ,工程质量 。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申请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磋商申请单位须知”第 1.4.2 项和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 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3 | 工期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一年 | |
5 | 保修期 |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 规定执行。 | |
6 | 磋商有效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磋商申请单位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申请单位: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磋商申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及职务)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磋商申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
称) 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磋商申请单位: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后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并出席磋商会议的,不提供此项。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一次报价)
磋商申请单位已经填报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资格审查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附书面声明及下述资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财务状况报告(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2021 年度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申请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
①以上资料在磋商申请文件中附扫描件;
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实行电子证书的公告》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 16 类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统一实行电子证书,故本次招标涉及到的相关证件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省份及直辖市如有要求按照当地要求执行。
③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磋商申请单位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其市级及以上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通过。
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机构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扫描件。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后附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
磋商申请单位名 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磋商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022 年石家庄市装备基地应急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1、磋商申请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尘治理措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xx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2.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2 劳动力计划表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4 施工总平面图
(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二)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 单位: 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注:1.磋商申请单位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1.磋商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的磋商申请单位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四)施工总平面图
磋商申请单位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第六章 磋商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名和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
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专家 2 名共同组成。与磋商申请单位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磋商小组组长由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三、磋商内容: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四、磋商程序
第一步,组成磋商小组。
第二步,采购人首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磋商申请单位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确认各投标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按无效处理。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磋商申请单位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各投标单位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按无效处理。
第三步,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对有效磋商申请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1)评委如有疑问,将提出质询,磋商申请单位答疑,书面澄清有关问题,但不允许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2)根据对《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审核结果及质询答疑情况,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价格进行评审。
第四步,上述评审完毕,磋商小组与各有效磋商申请单位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磋商方的有关磋商信息。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单位不得少于 3 家。磋商小组如需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修改时,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有效磋商申请单位;所有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必须在第二次报价前谈定;之后进行第二次磋商报价,并作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一经报出不能修改,而且也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取消磋商方资格。
第五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有效磋商方进行评分。第六步,汇总各评委对各有效磋商申请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该磋商申请单
位最终报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磋商申请单位综合得分,并确定预成交人。磋商小组成员打分不协商,独立完成。
第七步,磋商小组出具成交报告。
五、评审细则:
1、各子项评分细则见附表。
六、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对各磋商单位进行评审打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授权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第一名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人资格的,确定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此类推。
成交单位确定后,成交结果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一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无疑义,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方持
《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评审因素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 80 | |
1 | 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 | 10 | 1.内容完整、详细,编制水平高为 10 分; 2.有较小缺陷的为 3.1—9.9 分; 3.需做大的补充完善的为 0.1—3 分。 |
2 | 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 10 | 1.科学合理、措施有力为 10 分; 2.一般为 3.1—9.9 分; 3.较差为 0.1—3 分。 |
3 | 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 10 | 1.可靠完善、措施有力为 10 分; 2.较科学合理,需补充完善为 3.1—9.9 分; 3.需重新安排或做较大补充为 0.1—3 分; |
4 |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 10 | 1.可靠完善、措施有力为 10 分; 2.较科学合理,需补充完善为 3.1—9.9 分; 3.需重新安排或做较大补充为 0.1—3.0 分; |
5 | 安全生产和xx施工措施 | 10 | 1.可靠完善、措施有力为 10 分; 2.较科学合理,需补充完善为 3.1—9.9 分; 3.需重新安排或做较大补充为 0.1—3.0 分; |
6 | 防尘治理措施 | 10 | 1.可靠完善、措施有力为 10 分; 2.较科学合理,需补充完善为 3.1—9.9 分; 3.需重新安排或做较大补充为 0.1—3.0 分; |
7 | 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 10 | 1.科学合理、措施有力为 10 分; 2.一般为 3.1—9.9 分; 3.较差为 0.1—3.0 分; |
8 | 施工机械的配备 | 10 | 1.科学合理、措施有力为 10 分; 2.一般为 3.1—9.9 分; 3.较差为 0.1—3.0 分;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 | 5 | |
1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 5 | 根据项目管理人员专业、职称、年龄结构、人员进场计划,结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合理可行者,得 3.1~5.00 分; 主要专业配套齐全、计划较合理者,得 1.0~3.0 分;主要专业配套不齐全、计划不合理或未制定计划者,不得分。 |
三 | 报价得分(商务标) | 15 | |
1 | 磋商最终书面报价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符合性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标价格给予扣除。 |
说明:1、以上各项中凡缺项的得零分;2、得分保留一位小数。
评审标准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x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经理 |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水安 B 本)。 | |
信用查询 | 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
评审标准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
2 | 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 | 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款 要求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 |
5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款 要求 |
7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三部分 招标书”规定 |
8 | 暗标要求 | 按照磋商文件制作技术部分(暗标)响应文件 |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2.(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此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