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人员):
毕业学校: 学 历:
专 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甲方
部门,从事
(见习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门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见习基本生活费,并通过银行卡发放,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等规定,维护乙方劳动休息权利。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见习岗位或克扣、无故拖欠乙方见习基本生活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三)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备。
(四)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解除见习协议的,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应允许其解除协议。
(五)见习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就业见习证明。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xx(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