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 2022ALLHZ00141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2022 年庐阳区 78 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第 2 包)
项 目 编 号: 2022ALLHZ00141
甲方(采购人):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政法委员会
乙方(中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签 订 地: 合肥市庐阳区
签 订 日 期: 2022 年 8 月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庐阳合信公共 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
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人脸识别门禁 | 浙江大华、 DH-ASI72ABK-LY1 | 套 | 19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 | 门禁立柱 | 联通、定制 | 根 | 19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3 | 智慧平开门 (含微波防撞) | 宏创威、CWG07 | 套 | 19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宏创威科技有限公司 |
4 | 人行门立杆 开关 | 宏创威、CW-XQ | x | 19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 宏创威科技有限公司 |
5 | 人脸抓拍相 机 | 浙江大华、 DH-IPC-HFW54XYZF1Y-LY | 台 | 112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 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 | 人脸抓拍立杆含设备箱 | 联通、定制 | 套 | 112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7 | 人脸抓拍摄 | 联通、定制 | 套 | 112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
像机壁装支 架 |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合肥市分公司 | ||||
8 | 百叶式栅栏道闸 | 宏创威、CW-D06 | 台 | 26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宏创威科技有限公司 |
9 | 数字式车辆 检测器 | 宏创威、CW-DG | 台 | 26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 宏创威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地感线圈 | 联通、定制 | 套 | 26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11 | 车牌识别与 电子显示套件机 | 浙江大华、 DH-IPMECS-2212 | 套 | 52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 | 车辆抓拍 (利旧原有识别系统) | 浙江大华、DH-ITC216-LY | 套 | 12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停车场管理服务 | 联通、定制开发 | 套 | 24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14 | USB 图像信息采集设备 | 海康威视、 DS-2CS54D0B-S | 台 | 13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15 |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 华视、100UC | 台 | 13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华视电子读写设备有限 公司 |
16 | 管理电脑 | 联想、(Lenovo)ECI-521S | 台 | 13 | 北京市、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17 | 汇聚交换机 | 维德工业、WDT4000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 台 | 38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维 德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18 | 光纤收发器 | 烽火、OL100CL-12B | 对 | 27 | 湖北省武汉市、烽火通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 | 网线 | 爱谱华顿、AP-5E-1 | x | 23332 | 上海市、上海爱谱华顿 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 | 电源线 | 爱谱华顿、RVV2*1.0 | x | 24144 | 上海市、上海爱谱华顿电子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
21 | 网络机柜 | 联通、定制 | 台 | 13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22 | 室外箱 | 联通、定制 | 台 | 11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23 | ▲8 路硬盘 | 浙江大华、 | 台 | 13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 |
录像机 | DH-NVR4108HS-4KS2-YC | 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24 | 4T 监控硬盘 | 浙江大华、ST4000VX005 | 块 | 13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数据接入终端 | 超视野、社区微脑一体机 | 台 | 13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超视野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
26 | 材料费 | 联通、定制 | 批 | 24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27 | 质保运维 | 联通、定制 | 批 | 1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28 | 专线 | 联通、定制 | 条 | 24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合肥市分公司 |
29 | 项目集成 | 联通、定制 | 项 | 1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30 | 社区端汇聚接入系统 | 浙江大华、 DH-ICC-B8900-E/S/U | 套 | 1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1 | 小区接入模块 | 联通、定制开发 | 套 | 24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32 | 视频、人脸 管理通道授权接入 | 联通、定制开发 | 套 | 24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33 | 资源整合存 储缓存区扩容 | 浙江大华、DH-CSS | 套 | 1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4 | 数据对接模块 | 联通、定制开发 | 套 | 1 | 安徽省合肥市、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
35 | 漏洞扫描 | 启明星辰、天镜脆弱性扫描与管理系统 V6.0 | 套 | 1 | 北京市、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 司 |
1、所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口、房屋、视频监控数据)按照智慧庐阳对接标准接入智慧庐阳系统并作为项目验收必要条件;对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链路租赁费、对接费)已包括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2、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新建 APP、小程序或公众号等信息采集端口。
3、承建单位不得在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使用等过程中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违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2186229.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陆仟贰佰贰 拾玖拾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元) | 税率 |
1 | 人脸识别门禁 | 3800 | 13% |
2 | 门禁立柱 | 3800 | 13% |
3 | 智慧平开门(含微波防撞) | 3800 | 13% |
4 | 人行门立杆开关 | 950 | 13% |
5 | 人脸抓拍相机 | 16800 | 13% |
6 | 人脸抓拍立杆含设备箱 | 2240 | 13% |
7 | 人脸抓拍摄像机壁装支架 | 1120 | 13% |
8 | 百叶式栅栏道闸 | 5200 | 13% |
9 | 数字式车辆检测器 | 1300 | 13% |
10 | 地感线圈 | 520 | 13% |
11 | 车牌识别与电子显示套件机 | 5200 | 13% |
12 | 车辆抓拍 (利旧原有识别系统) | 1800 | 13% |
13 | 停车场管理服务 | 240000 | 6% |
14 | USB 图像信息采集设备 | 650 | 13% |
15 | 二代身份证阅读器 | 650 | 13% |
16 | 管理电脑 | 15600 | 13% |
17 | 汇聚交换机 | 3800 | 13% |
18 | 光纤收发器 | 540 | 13% |
19 | 网线 | 5833 | 13% |
20 | 电源线 | 6036 | 13% |
21 | 网络机柜 | 650 | 13% |
22 | 室外箱 | 220 | 13% |
23 | ▲8 路硬盘录像机 | 13000 | 13% |
24 | 4T 监控硬盘 | 2600 | 13% |
25 | 数据接入终端 | 884000 | 13% |
26 | 材料费 | 3600 | 13% |
27 | 质保运维 | 0 | 6% |
28 | 专线 | 155520 | 9% |
29 | 项目集成 | 150000 | 6% |
30 | 社区端汇聚接入系统 | 3000 | 13% |
31 | 小区接入模块 | 240000 | 6% |
32 | 视频、人脸管理通道授权接入 | 240000 | 6% |
33 | 资源整合存储缓存区扩容 | 3000 | 13% |
34 | 数据对接模块 | 160000 | 6% |
35 | 漏洞扫描 | 11000 | 13% |
总价(元) | 2186229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25%预付款;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公司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652980017610003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1.5.2 交付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双岗片区包括晶体管厂、市政府生活小区、 医药公司宿舍、和煦园南村、华润公寓、财政局宿舍、国华园、纪元阳光地带、建馨苑、油泵厂宿舍、华水公寓、省国税局宿舍、白水坝一村、国泰公寓、濉溪二村、濉溪新村、消防队宿舍、鸿福居、居河园、长城小区 B 区、北苑学校宿舍、味精厂小区(晚报社小区)、白水坝二村、电灌站宿舍 24 个老旧小区;
1.5.3 交付方式: \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交
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合肥市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庐阳区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 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 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2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0.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对应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2.3.2 | 知识产权 | 乙方交付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不归属于甲方(除非乙方投标文件有专项安排),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包含知识产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 |
2.4.2 | 包装和装运 | 1.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容易识别的中文字样作出标记:装运标志、货物名称等。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贮存等,并 考虑合肥地区的气候特点。 |
2.6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支付 25%预付款;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
2.9 | 货物的风险负担 | 1.货物运输及进场时的保险及货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的货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3.项目最终验收前,双方有共同管理交付物的责任,对应的货损风险由导致货损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承担。 4.项目验收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转移至甲方, 货损风险一并转移至甲方。 |
2.13 | 不可抗力 |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五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2.17 | 检验和验收 | 工程验收分为货物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为本合同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乙方有责任参与并协助验收有关准备工作。 甲方组织货物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核对、验收,并由验收各方签字;在竣工验收时由评审专家组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货物验收(现场验收) 1.1 货物验收标准: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在开箱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正品(以本合同书第 1.2 条款约定为准),开箱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其他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2. 初步验收条件 2.1 乙方提交项目相关交付物的移交签收清单、产品合格证等文档资料报送至甲方。 2.2 乙方在完成安装调试后,将相关安装调试记录报送至甲方。 2.3 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完成项目内各系统的自测和内 部质量验收,并提供相关文档。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4 乙方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完成培训工作,向甲方提供项目培训情况报告。 2.5 乙方按照甲方和监理方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完成项目 |
验收相关的文档资料编制工作,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的项目验收申请。 2.5.1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建设内容; 2.5.2 项目过程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内容和功能性能自检合格; 2.5.3 前端感知设备在线率持续 10 天以上达到 95%以上; 3.竣工验收条件 3.1 项目通过初验后,甲方、乙方参考初验评审意见在半 个月内共同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初验意见无需要整改的事项,可直接启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如初验意见中有必须整改的事项则待完成整改后启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2 乙方参考初验评审情况完善好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文档资料编制工作,并提交书面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以上工作完成后,可启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验收评审 初验和竣工验收的评审步骤、流程和方式由验收评审专家组确定,竣工验收评审合格的标准: 4.1 项目验收文档资料经检查符合验收要求; 4.2 乙方的交付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和性能的要求(以乙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为准)均有书面记录或证明资料; 4.3 演示或展示的业务系统功能符合合同规定; 4.4 验收评审专家组经磋商提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审意见,并签署书面的项目验收结论。 | ||
2.20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
2.21 | 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