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C
总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17
第三章 服务要求 19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4
第五章 各种格式 41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5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3
SITC
项目编号:2104040004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新建七宝xxxxx XXXX-0000 xx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上海住保宝程置业有限公司,现就 BIM 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闵行区七宝镇,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华中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华友路。
项目概况:用地性质:住宅,容积率 2.5,绿地率 35%,限高 80 米,总建筑面积约 23
万平方米,地下室层数:地下一层。
服务范围:编制 BIM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方案,提供本项目设计阶段 BIM 技术应用与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制定 BIM 实施方案、BIM 模型标准、BIM 成果交付标准;提供 BIM 技术在设计阶段的实施和服务;提供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配合招标方管理、协调各阶段各参与方的前期 BIM 工作,根据设计修改意见调整相关模型,保证 BIM 模型成果与施工现场一致,完成竣工模型资料归档。
服务周期:本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05 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 BIM 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并配置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7 日的 09:00~16:00 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
站(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需上传以下文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等格式可从公告附件下载。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投
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 12 楼 1203 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上海住保宝程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 14 楼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 x:000000 联 系 人:xx鸽
联 系 人:xx、xxx电 话:32173713
2022 年 8 月 2 日
SITC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分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 标 人 须 知 8
一、总则 8
1 适用范围 8
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
3 合格的投标人 8
4 投标费用 8
二、招标文件 9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9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7 投标语言 9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
9 投标函 10
10 投标报价 10
11 投标货币 10
12 资格证明文件 10
13 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1
14 投标保证金 11
15 投标有效期 12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12
18 投标截止期 13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3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3
五、开标与评标 13
21 开标 13
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4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14
24 评标办法 14
六、授予合同 14
25 定标 14
26 终止招标 14
27 中标通知书 14
28 签订合同 15
29 履约保证金 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 | 项目名称:新建七宝xxxxx XXXX-0000 xx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BIM 咨询服务 采购服务名称:BIM 咨询服务 |
2 | 2 | 名 称:上海住保宝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x |
3 | 2 |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 14 楼联系人:xx、xxx 电 话:32173713 |
4 | 6 |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8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 将提疑的电子文件(word 及 PDF 格式)发送到以下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疑的格式文本见附件 1,若投标人不按本格式文本提疑,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5 | 14.1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
6 | 15.1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
7 | 16.1 | 投标文件的套数:正本 1 套,副本 4 套 投标人在递交纸型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以 U 盘形式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的电子文档一套(PDF 版本)。电子文档不应设置对电子文档打开、打印、复制的限制性措施。投标人应保证 U 盘中的电子文档与其纸型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
8 | 17.1 |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法:提交纸型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 |
9 | 17.2(1) | 投标服务名称:新建七宝xxxxx XXXX-0000 xx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BIM 咨询服务项目编号:2104040004 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 12 楼 1203 会议室 |
10 | 18.1 | 投标截止期:2022 年 8 月 23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
11 | 21.1 | 开标日期:2022 年 8 月 23 日 时间:13:30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 12 楼 1203 会议室 |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则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所列项目及服务的采购。
x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和第 3 项。
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书第 2 条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4 如果本次招标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且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应满足投标邀请书第 2 条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特长、专业工作经验和资质等级允许承担的工作范围(若有时)相适应;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除牵头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
(5)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全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共同投标协议”中分工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整个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包括:
章节 名称
投标邀请书
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 服务需求一览表
三 服务要求
四 合同格式
五 各种格式
六 资格证明文件
七 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样、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3 项规定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发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及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除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3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后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须知第 9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2) 按照本须知第 10 条和第 11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3) 按照本须知第 12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 按照本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 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0.2 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10.3 投标人在其提供的服务清单中如有超出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服务要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标价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投标人在其“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xx,且在唱标时和开标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0.4 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必须包括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包括的所有人力成本、操作成本、管理费用、增值税和其他全部税费;
10.5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在任何情况下,分类报价方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0.6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x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2.1 按照本须知第 8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按照本须知第 8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证明服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服务的范围;
(2) 服务的期限;
(3) 逐条对服务要求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逐条填报“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对招标人提出的商务条款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填报“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中予以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
(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4.4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4.3 除根据本须知第 14.4 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
14.4 当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声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根据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 根据本须知第 29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
15.1 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因此而不被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 8 条的要求,准备 1 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套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将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16.3 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型投标文件时,凡招标文件的投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投标人提交的纸型投标文件的正本对应文件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的单位正式印章,下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
16.4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6.5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7.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装入一个密封的外套信封(口袋或包装箱)中。
(2) 外套信封应标明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中注明的投标服务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 “在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中说明的地址送往指定地点。
17.3 对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8.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8.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的规定延后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后至新的截止期。
19.1 按照本须知第 17 条和第 18 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和第 17 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根据本须知第 14.4 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邀请开标。
21.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报价修改声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 投标函或报价汇总表明确载明最终报价或优惠报价的,以此为准宣读并记录投标价格;投标函或报价汇总表未明确载明最终报价或优惠报价,且两处报价存在不一致的,开标时按投标函宣读投标价格并记录不一致的情况(投标函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按大写金额宣读),评标时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检查计算错误并确认投标价格。
(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按本须知第 21.2(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当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影响以谋取不当利益,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3.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x次招标将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六、授予合同
25.1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25.2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已经收取招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规定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均视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形式应为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的或其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形式。
29.2 合同条款约定以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为合同生效前提的,当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足时,中标人有义务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至双方约定的提交履约保证金期限后的合理时间,否则招标人有权暂扣其投标保证金,直至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止。
附件 1
新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BIM 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疑问
序号 | 文件位置 | 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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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周期 |
1 | BIM 咨询服务 | 1 项 | x次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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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三章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此处仅为工程情况的概述,不代表工程的所有特征,乙方有义务对本项目工程及其xx情况进行现场勘查、了解。
1、项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华中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华友路。
2、用地性质【住宅】,容积率【2.5】,绿地率【35%】,限高【80 米】
3、总建筑面积约 23 万平方米,地下室层数【地下一层】二、BIM 咨询服务范围
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 版)》以及相关的文件和项目的实际需求,本次 BIM技术应用的总体要求是:编制 BIM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方案,提供本项目设计阶段 BIM 技术应用与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制定 BIM 实施方案、BIM 模型标准、BIM 成果交付标准;提供 BIM 技术在设计阶段的实施和服务;提供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配合招标方管理、协调各阶段各参与方的前期 BIM工作,根据设计修改意见调整相关模型,保证 BIM 模型成果与施工现场一致,完成竣工模型资料归档。三、BIM 工作内容
1、BIM 组织管理服务
(1)制定项目 BIM 标准:负责编制项目建模、应用和验收的标准,其中模型深度应当参考 BIM 应用指南中各阶段深度要求进行细化,建立项目具体的模型深度要求或标准。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 BIM 技术应用组织体系和协同运行制度。制定 BIM 整体实施规划并组织落实。
(2)BIM 应用组织管理:协调组织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与单位的模型使用,实现 BIM技术有效应用于项目各方使用,提高工程性能、质量、进度和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水平。
(3)开展有效而常态化的 BIM 组织管理工作:在项目 BIM 应用的整个服务期内根据项目需要组织并出席 BIM 工作相关会议,如常规 BIM 设计协调会、BIM 施工图技术交底会、专项 BIM 会议等。并按业建设单位求出席设计例会、项目例会、设计交底会等工程会议,并在会议中进行模型操作。
2、设计阶段 BIM 服务
设计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招标人高效地完成设计任务,并提升整体设计图纸质量,减少变更。设计阶段的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BIM 模型创建:根据图纸进行建筑、结构、机电的模型创建(含预留预埋),并提供核查报告,为设计方案比选提供依据,出具设计方案比选报告,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设计服务工作;
(2)净高优化报告:根据模型提供净空报告,以及设计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净空优化,并提供净空优化建议、地下车库的车位优化优化建议等报告;
(3)辅助设计优化:针对项目单体的复杂设计立面,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建筑结构剖立面检查并进行设计优化协调,并充分利用 BIM 的可视化和参数化能力,进行深化设计方案的论证,并利用 BIM 模型对专业承包商进行设计和深化方案的交底;
(4)碰撞检测报告:在施工图阶段中,各专业 BIM 模型完成后进行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检测,协助设计单位避免各专业空间冲突及尽可能减少碰撞,并出具相应的碰撞检查报告。
(5)BIM 辅助重难点部位出图:利用 BIM 的可出图能力,辅助设计出图,尤其对于设计中的难点部位和复杂部位,进行辅助出图,提升设计成果的质量,并减少施工变更;
(6)漫游视频制作:整体虚拟仿真漫游制作,重点表现项目人流路线和典型内部空间,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为项目的商务营销提供服务。
3、施工准备阶段 BIM 服务
施工准备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建设单位利用 BIM 查漏补缺、预演部分施工场景,提提前排查错误。具体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在方案设计成果基础上进行施工深化设计,完善各专业的施工深化模型,并输出深化设计图纸,指导施工作业。
(2)施工方案模拟,建立施工过程演示模型,通过模型论证施工方案可行性,形成可行性报告;
(3)构件预制加工,完成 PC 构件预制装配模型并输出构件预制加工图,构件预制装配模型编码和信息准确,可反映定位及装配顺序,达到虚拟演示装配效果;模型输出构件预制加工图及配件表,体现构件编码,达到工厂化制造要求。
4、施工实施阶段 BIM 服务
施工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建设单位管理施工阶段施工单位 BIM 应用工作,并提升施工质量,节约工期。
具体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施工阶段 BIM 总体实施框架与实施方案,确定 BIM 应用点和要求,并制定 BIM 工作流程。
(2)结合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 BIM 实施进度计划;建立施工进度管理模型,比对虚拟进度和实际进度,指导施工过程优化。
(3)建立项目 BIM 组织框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工作职责及界面划分、人员架构、工作流程、沟通机制、模型协同等;
(4)制定 BIM 成果交付标准,包括交付成果、时间、形式及其要求等;
(5)协调组织各方落实最终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6)对 BIM 团队进行 BIM 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拟定相应的组织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 BIM成果涉及的现场内容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更新场布模型等。
(7)审核单项分包制定的 BIM 工作计划,并组织各参与方的协调;
(8)对单项分包 BIM 工作应用的监督与工作成果的核查;
(9)在竣工交付阶段完成的 BIM 竣工模型,并整合最终的 BIM 竣工模型。 5、构件预制(PC)阶段 BIM 服务
构件预制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利用 BIM 正向指导预制构件的生产,确定 BIM 对于预制构件的纠错及预演能力,同时让预制构件的信息具有可溯源性。
(1)预制构件深化建模,完成预制构件在工程各阶段的 BIM 模型(需包含构件基本信息),同时通过 BIM 模型输出 PC 图纸。
(2)完成预制构件的碰撞检查,出具对应的碰撞报告。
(3)利用对应的 BIM 模型完成预制构件材料统计,包括混凝土、钢筋、金属预埋件、门窗预埋、机电预埋件、吊件预埋件工程量统计并出具相应的工程量统计表。
(4)利用 BIM 模型指导构件生产并进行预制构件安装模拟,完成对应的安装模拟动画。
(5)在预制构件的生产阶段通过植入 RFID 或者粘贴二维码等方式,使得预制构件的生产全过程具有可溯源性,所有构件信息及时更新。
四、软件要求
1、本项目主要建模软件使用 Autodesk 公司的 REVIT 2018 系列软件;如需替换软件版本建模需与业主方确认,便于业主提前进行 BIM 工作安排;
2、除使用 REVIT 之外,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设计,设计单位也应该配合使用其它软件,如(包括但不限于):RHINO, SketchUp, Tekla Structure, PKPM 等,设计单位应有相应的人员配备;
3、项目整合软件应选用 Autodesk 公司的 NavisWorks Manage 软件,所有模型;文件必须能被 NavisWorks 正确读取,软件版本需与 Revit 系列软件同步更新。
五、建模范围和精度
1、建模范围:根据 BIM 咨询服务范围确定建模范围。
2、各专业模型属性全面准确反映图纸信息,包括几何信息、对象名称、材料信息、系统信息、型号信息、时间版本等。
3、应按要求提交模型,包含模型规格树、完备的外部链接数据与标准配置文件。
4、建筑、结构部分的建模要求:
(1)模型构件需分楼层建立,并加入楼层信息。(例如:不得出现一根柱子从底层到顶层贯通的建模方式);模型全面反映图纸轴线标注信息;
(2)图纸上所含的建筑及结构构件信息,包括不限于平面、立面、节点、竖向构件(墙身、柱)、楼梯、扶梯(含基坑与承台)、坡道、车库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留洞等;
(3)混凝土结构:a)及时正确反映混凝土平面(包括基础、基础梁、设备基础、基础底板、柱、板边、标高、升降板、梁、楼板洞、墙洞、楼梯、结构缝)、混凝土构件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截面尺寸(基础、基础梁、设备基础、基础底板、绞板、梁、柱截面尺寸、支撑截面尺寸、板厚、墙厚、牛腿截面);b)型钢混凝土构件和钢管混凝土构件需要同时包含混凝土截面和钢截面的信息:c)对业主指定的典型及复杂的钢结构节点、型钢混凝土节点、钢管混凝土节点,按照业主要求提供节点模型。
(4)防火门、防火卷帘:根据施工图及深化图纸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新防火门及防火卷帘信息。要求完整体现其构造及空间尺寸;
(5)对于地下车库,应特别注意结构梁与卷帘门、结构梁下净空、基础底板与集水井等碰撞问题;人防部分应将人防墙体与普通隔墙区分建模,并用不同颜色标记;
(6)对车库出入口与xx环境、行车坡道等做专项分析与模拟,保证坡道净空满足规范要求,出入方便,且与xx环境契合;
(7)核查施工图与人防图纸协调问题;
(8)根据设计情况、BIM 空间分析等优化车位,在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车位数量,提高空间利用率。
5、机电部分的建模要求:
模型与服务内容列举,包括但不限于:
(1)建模范围是机电全专业,包括:空调、采暖、通风、给排水、雨水、消防、强电、弱电、燃气
等;
(2)管线要求:除喷淋系统直径大于等于 20 毫米的各机电专业管线(喷淋建到 50 毫米管线)、设
备机房内的管线、阀门、管线的坡度、管道的保温,对各种管线/管井/吊装孔等竖向空间贯通性及穿内外墙的套管等进行核查;
(3)检查地库车道、普通车位、立体车位、后勤走道、设备机房等各类空间是否如实满足设计净高;
(4)优化机电管线路由,复核并优化空间,提升地下车库的整体净高,提高空间利用率,优化地库内行车观感;
(5)室外部分应能反应红线范围内机电管线的综合排布,与室外景观、覆土深度、红线及地下室建筑间距等配合信息;
(6)核查设备吊装孔、大型设备运输通道等问题;
(7)核查出户套管、预留预埋套管、人防预留预埋问题; 6、模型精度
在 LOD100-LOD500 五个等级中,施工图设计阶段 BIM 精度等级达到 LOD300 深度等级,施工阶段 BIM精度等级达到 LOD400 深度等级。
六、服务成果格式要求
(1)BIM 模型源文件(RVT 格式,2018 版)
(2)碰撞报告(WORD 格式)
(3)净高分析报告(WORD 格式)
(4)进度汇报(PPT 格式)
(5)重要难点部位的 BIM 出图(DWG 格式,2014 版以上)
(6)工程量统计表(EXCEL 格式)
(7)漫游视频制作(AVI 格式)
(8)竣工资料(WORD 格式、DWG 格式、PDF 格式等)
七、BIM 咨询服务团队要求
1、合同签订后,BIM 咨询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完整的、可以胜任服务期内所有 BIM 工作的专业团队,团队应由项目总负责、负责沟通及协调的工程师和具备建筑、结构或机电等多个专业背景的成员组成。
2、项目总负责:
BIM 咨询服务提供方需指定一名项目总负责在项目服务期内全程为该项目服务,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应满足:
(1)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教育背景和从业经验;
(2)具备不少于 5 年的 BIM 项目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 BIM 标准理解和实施能力,具备较强的带队和团队调配能力,具备较强的现场协调能力;
3、协调工程师:
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结构)需指定至少一名协调工程师全职为该项目协调服务,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应满足:
(1)具备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验;
(2)具备不少于 3 年的 BIM 项目一线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 BIM 实施能力和较强的现场协调能力; 4、团队成员:
需派遣具备各专业能力的团队成员为该项目服务,其工作经验至少 3 年以上,具有一级建模证书。
SIT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BIM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新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闵行区七宝镇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B I M 咨 询 服 务 合 同
委托方(甲方):【上海住保宝程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承接方(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新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工程【BIM 咨询】服务,包括【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和构件预制(PC)等四个阶段的 BIM 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上海市 BIM 应用指南及相关标准规范。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x合同工程概况: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新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闵行区七宝镇】
2.3 工程项目的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37529.3m2】
2.4 工程项目的 BIM 咨询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编制 BIM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方案,提供本项目设计阶段 BIM 技术应用与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制定 BIM 实施方案、BIM 模型标准、BIM 成果交付标准;提供 BIM 技术在设计阶段的实施和服务;提供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配合招标方管理、协调各阶段各参与方的前期 BIM 工作,根据设计修改意见调整相关模型,保证 BIM 模型成果与施工现场一致,完成竣工模型资料归档。
2.5 工程项目的 BIM 咨询服务的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备注 |
1 | 方案及施工图 | 1 | 合同签订后 5 个 工作日 | 电子版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文件
序号 | 成果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备注 |
(1) | BIM 模型源文件(RVT 格式,2018 版) | 根据甲方要求 | 根据甲方要求 | |
(2) | 碰撞报告(WORD 格式) | |||
(3) | 净高分析报告(WORD 格式) | |||
(4) | 进度汇报(PPT 格式) | |||
(5) | 重要难点部位的 BIM出图(DWG 格式,2014 版以 上) | |||
(6) | 工程量统计表(EXCEL 格式) | |||
(7) | 漫游视频制作(AVI 格 式) | |||
(8) | 竣工资料(WORD 格式、DWG 格式、PDF 格式等) |
第五条 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含税总价为 RMB 元,大写(人民币):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闭口】包干,【总价】固定,不作调整,该价格为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工作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
费用。其中增值税(税率【6】%)为 RMB 元,不含税价为 RMB 元。若增值税税率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发生调整的,则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金应以原不含税金额为基础进行相应调整。
5.2 支付方法为:
5.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5.2.2 设计阶段 BIM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20%;
5.2.3 施工准备阶段 BIM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20%;
5.2.4 构件预制(PC)阶段 BIM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20%;
5.2.5 施工实施阶段 BIM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竣工模型资料归档,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 30%;
5.2.6 在甲方支付任何款项之前本合同应签署且乙方均应事先【30】天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符合甲方要求的【付款申请】文件,在甲方收到乙方应提交的发票和【付款申请】文件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5.2.7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 名:【】
开户行:【】账 号:【】
如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立即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如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在收到资料后【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补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未通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无异议。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成果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6.1.2 仅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
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重新明确费用补偿事宜等有关条款。
6.1.3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的必要条件。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
6.2.2 乙方应按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确保其所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6.2.3 乙方如延迟提交成果文件未能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有权相应延迟各阶段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6.2.4 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若未通过验收则需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验收通过,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6.2.5 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6.2.6 甲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本合同委托范围内的 BIM 相关工作,乙方须无偿配合。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6.2.7 如本合同金额经政府委派的审核单位核减或不认可,乙方需根据审核结果退还超付或全额的合同价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工作,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费用。除此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7.2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
7.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若逾期超过【9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从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方延迟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均不得暂停履行设计工作或迟延提交设计成果,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4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该项目相关审批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且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完成的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达【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
7.6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均应在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或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将已经完成或尚未完成的所有工作成果、文件、资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交给甲方。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与甲方存在争议为由,留置上述资料、文件。乙方逾期提交本款约定资料、文件的,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7.7 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被解除,如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如有);如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应当按乙方已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并退还甲方多支付部分的设计费(如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后续设计费,除此以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乙方已提交部分工作成果的,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8 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所导致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有权在每期付款时,有权直接在应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者其他应付费用后支付,不足部分乙方应另行支付。
7.9 除非另有约定,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同时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7.10 特别说明:甲方的任何付款或确认均不得被视为针对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咨询责任的任何减轻或免除。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8.1 乙方基于此服务自甲方处获得的数据、资料等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许可第三方使用该等数据、资料,或者为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自行使用。如果乙方未尽到前述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就此损失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2 对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研究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双方同意其著作权、申请专利权和专利权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在本项目市场推广中,甲方有权以适当方式表述乙方为本项目咨询服务单位这一信息而无需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成果提交甲方后,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发明人/作者的名义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申报评奖。
8.3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额、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8.4 本合同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不因合同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无法控制、非因无法履行义务一方的过错或疏忽所致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立即将该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据。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其义务,也无须对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不便、麻烦或不适进行赔偿,但应尽力减少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该事件所影响的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如不可抗力情形存续超过【60】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通讯送达
如有任何通知,一方可以快递、EMS 或邮局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另一方下列地址或该方以快递、EMS 或邮局挂号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更改的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送快递处当日将被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在对方未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也是各类司法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均可用于接收各类司法诉讼/仲裁
文书。
甲方地址:【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电话等)【 】
乙方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电话等)【 】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12.3 若甲方要求乙方交付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文件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不得高于市场价)。
12.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费用。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
12.7 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在 30 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如有)。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有关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8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附件一:服务要求
附件二:xx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项目【BIM 咨询】服务合同签字页)
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乙方)单位名称: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附件一:
一、项目概况
服务要求
此处仅为工程情况的概述,不代表工程的所有特征,乙方有义务对本项目工程及其xx情况进行现场勘查、了解。
1、项目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闵行新城 MHPO-0104 单元 16、17、18 街坊 16-02、
18-03 地块,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华中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华友路。
2、用地性质【住宅】,容积率【2.5】,绿地率【35%】,限高【80 米】
3、总建筑面积约 23 万平方米,地下室层数【地下一层】二、BIM 咨询服务范围
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 版)》以及相关的文件和项目的实际需求,本次 BIM 技术应用的总体要求是:编制 BIM 的项目标准和实施方案,提供本项目设计阶段 BIM 技术应用与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内容应包括:制定 BIM 实施方案、BIM 模型标准、BIM 成果交付标准;提供 BIM 技术在设计阶段的实施和服务;提供施工阶段 BIM 管理工作;配合招标方管理、协调各阶段各参与方的前期 BIM 工作,根据设计修改意见调整相关模型,保证 BIM 模型成果与施工现场一致,完成竣工模型资料归档。
三、BIM 工作内容
1、BIM 组织管理服务
(1)制定项目 BIM 标准:负责编制项目建模、应用和验收的标准,其中模型深度应当参考 BIM 应用指南中各阶段深度要求进行细化,建立项目具体的模型深度要求或标准。协助招标人建立项目BIM 技术应用组织体系和协同运行制度。制定BIM 整体实施规划并组织落实。
(2)BIM 应用组织管理:协调组织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与单位的模型使用,实现 BIM 技术有效应用于项目各方使用,提高工程性能、质量、进度和成本管理和控制的水平。
(3)开展有效而常态化的 BIM 组织管理工作:在项目 BIM 应用的整个服务期内根据项目需要组织并出席 BIM 工作相关会议,如常规 BIM 设计协调会、BIM 施工图技术交底会、专项 BIM 会议等。并按业建设单位求出席设计例会、项目例会、设计交底会等工程会议,并在会议中进行模型操作。
2、设计阶段 BIM 服务
设计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招标人高效地完成设计任务,并提升整体设计图纸质量,减少变更。
设计阶段的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BIM 模型创建:根据图纸进行建筑、结构、机电的模型创建(含预留预埋),并提供核查报告,为设计方案比选提供依据,出具设计方案比选报告,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设计服务工作;
(2)净高优化报告:根据模型提供净空报告,以及设计要求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净空优化,并提供净空优化建议、地下车库的车位优化优化建议等报告;
(3)辅助设计优化:针对项目单体的复杂设计立面,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建筑结构剖立
面检查并进行设计优化协调,并充分利用 BIM 的可视化和参数化能力,进行深化设计方案的论证,并利用 BIM 模型对专业承包商进行设计和深化方案的交底;
(4)碰撞检测报告:在施工图阶段中,各专业 BIM 模型完成后进行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检测,协助设计单位避免各专业空间冲突及尽可能减少碰撞,并出具相应的碰撞检查报告。
(5)BIM 辅助重难点部位出图:利用 BIM 的可出图能力,辅助设计出图,尤其对于设计中的难点部位和复杂部位,进行辅助出图,提升设计成果的质量,并减少施工变更;
(6)漫游视频制作:整体虚拟仿真漫游制作,重点表现项目人流路线和典型内部空间,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为项目的商务营销提供服务。
3、施工准备阶段 BIM 服务
施工准备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建设单位利用 BIM 查漏补缺、预演部分施工场景,提提前排查错误。
具体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在方案设计成果基础上进行施工深化设计,完善各专业的施工深化模型,并输出深化设计图纸,指导施工作业。
(2)施工方案模拟,建立施工过程演示模型,通过模型论证施工方案可行性,形成可行性报告;
(3)构件预制加工,完成 PC 构件预制装配模型并输出构件预制加工图,构件预制装配模型编码和信息准确,可反映定位及装配顺序,达到虚拟演示装配效果;模型输出构件预制加工图及配件表,体现构件编码,达到工厂化制造要求。
4、施工实施阶段 BIM 服务
施工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协助建设单位管理施工阶段施工单位 BIM 应用工作,并提升施工质量,节约工期。
具体 BIM 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施工阶段 BIM 总体实施框架与实施方案,确定 BIM 应用点和要求,并制定 BIM工作流程。
(2)结合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 BIM 实施进度计划;建立施工进度管理模型,比对虚拟进度和实际进度,指导施工过程优化。
(3)建立项目BIM 组织框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工作职责及界面划分、人员架构、工作流程、沟通机制、模型协同等;
(4)制定 BIM 成果交付标准,包括交付成果、时间、形式及其要求等;
(5)协调组织各方落实最终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6)对 BIM 团队进行 BIM 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拟定相应的组织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 BIM 成果涉及的现场内容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更新场布模型等。
(7)审核单项分包制定的 BIM 工作计划,并组织各参与方的协调;
(8)对单项分包 BIM 工作应用的监督与工作成果的核查;
(9)在竣工交付阶段完成的 BIM 竣工模型,并整合最终的 BIM 竣工模型。 5、构件预制(PC)阶段 BIM 服务
构件预制阶段的核心目标是利用 BIM 正向指导预制构件的生产,确定 BIM 对于预制构件的纠错及预演能力,同时让预制构件的信息具有可溯源性。
(1)预制构件深化建模,完成预制构件在工程各阶段的 BIM 模型(需包含构件基本信息),同时通过 BIM 模型输出 PC 图纸。
(2)完成预制构件的碰撞检查,出具对应的碰撞报告。
(3)利用对应的 BIM 模型完成预制构件材料统计,包括混凝土、钢筋、金属预埋件、门窗预埋、机电预埋件、吊件预埋件工程量统计并出具相应的工程量统计表。
(4)利用 BIM 模型指导构件生产并进行预制构件安装模拟,完成对应的安装模拟动画。 (5)在预制构件的生产阶段通过植入 RFID 或者粘贴二维码等方式,使得预制构件的生产
全过程具有可溯源性,所有构件信息及时更新。四、软件要求
1、本项目主要建模软件使用 Autodesk 公司的 REVIT 2018 系列软件;如需替换软件版本建模需与业主方确认,便于业主提前进行 BIM 工作安排;
2、除使用 REVIT 之外,为了更好的完成项目设计,设计单位也应该配合使用其它软件,如(包括但不限于):RHINO, SketchUp, Tekla Structure, PKPM 等,设计单位应有相应的人员配备;
3、项目整合软件应选用 Autodesk 公司的 NavisWorks Manage 软件,所有模型;文件必须能被 NavisWorks 正确读取,软件版本需与 Revit 系列软件同步更新。
五、建模范围和精度
1、建模范围:根据 BIM 咨询服务范围确定建模范围。
2、各专业模型属性全面准确反映图纸信息,包括几何信息、对象名称、材料信息、系统信息、型号信息、时间版本等。
3、应按要求提交模型,包含模型规格树、完备的外部链接数据与标准配置文件。
4、建筑、结构部分的建模要求:
(1)模型构件需分楼层建立,并加入楼层信息。(例如:不得出现一根柱子从底层到顶层贯通的建模方式);模型全面反映图纸轴线标注信息;
(2)图纸上所含的建筑及结构构件信息,包括不限于平面、立面、节点、竖向构件(墙身、柱)、楼梯、扶梯(含基坑与承台)、坡道、车库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留洞等;
(3)混凝土结构:a)及时正确反映混凝土平面(包括基础、基础梁、设备基础、基础底板、柱、板边、标高、升降板、梁、楼板洞、墙洞、楼梯、结构缝)、混凝土构件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截面尺寸(基础、基础梁、设备基础、基础底板、绞板、梁、柱截面尺寸、支撑截面尺寸、板厚、墙厚、牛腿截面);b)型钢混凝土构件和钢管混凝土构件需要同时包含混凝土截面和钢截面的信息:c)对业主指定的典型及复杂的钢结构节点、型钢混凝土节点、钢管混凝土节点,按照业主要求提供节点模型。
(4)防火门、防火卷帘:根据施工图及深化图纸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及时更新防火门及防火卷帘信息。要求完整体现其构造及空间尺寸;
(5)对于地下车库,应特别注意结构梁与卷帘门、结构梁下净空、基础底板与集水井等碰撞问题;人防部分应将人防墙体与普通隔墙区分建模,并用不同颜色标记;
(6)对车库出入口与xx环境、行车坡道等做专项分析与模拟,保证坡道净空满足规范要求,出入方便,且与xx环境契合;
(7)核查施工图与人防图纸协调问题;
(8)根据设计情况、BIM 空间分析等优化车位,在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车位数量,提高空间利用率。
5、机电部分的建模要求:
模型与服务内容列举,包括但不限于:
(1)建模范围是机电全专业,包括:空调、采暖、通风、给排水、雨水、消防、强电、弱电、燃气等;
(2)管线要求:除喷淋系统直径大于等于 20 毫米的各机电专业管线(喷淋建到 50 毫米管线)、设备机房内的管线、阀门、管线的坡度、管道的保温,对各种管线/管井/吊装孔等竖向空间贯通性及穿内外墙的套管等进行核查;
(3)检查地库车道、普通车位、立体车位、后勤走道、设备机房等各类空间是否如实满足设计净高;
(4)优化机电管线路由,复核并优化空间,提升地下车库的整体净高,提高空间利用率,优化地库内行车观感;
(5)室外部分应能反应红线范围内机电管线的综合排布,与室外景观、覆土深度、红线及地下室建筑间距等配合信息;
(6)核查设备吊装孔、大型设备运输通道等问题;
(7)核查出户套管、预留预埋套管、人防预留预埋问题; 6、模型精度
在 LOD100-LOD500 五个等级中,施工图设计阶段 BIM 精度等级达到 LOD300 深度等级,施工阶段 BIM 精度等级达到 LOD400 深度等级。
六、服务成果格式要求
(1)BIM 模型源文件(RVT 格式,2018 版)
(2)碰撞报告(WORD 格式)
(3)净高分析报告(WORD 格式)
(4)进度汇报(PPT 格式)
(5)重要难点部位的 BIM 出图(DWG 格式,2014 版以上)
(6)工程量统计表(EXCEL 格式)
(7)漫游视频制作(AVI 格式)
(8)竣工资料(WORD 格式、DWG 格式、PDF 格式等)七、BIM 咨询服务团队要求
1、合同签订后,BIM 咨询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完整的、可以胜任服务期内所有 BIM 工作的专业团队,团队应由项目总负责、负责沟通及协调的工程师和具备建筑、结构或机电等多个专业背景的成员组成。
2、项目总负责:
BIM 咨询服务提供方需指定一名项目总负责在项目服务期内全程为该项目服务,其专业
背景和工作经验应满足:
(1)具备建筑工程行业教育背景和从业经验;
(2)具备不少于 5 年的 BIM 项目实践经验,具备较强的 BIM 标准理解和实施能力,具备较强的带队和团队调配能力,具备较强的现场协调能力;
3、协调工程师:
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结构)需指定至少一名协调工程师全职为该项目协调服务,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应满足:
(1)具备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验;
(2)具备不少于 3 年的 BIM 项目一线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 BIM 实施能力和较强的现场协调能力;
4、团队成员:
需派遣具备各专业能力的团队成员为该项目服务,其工作经验至少 3 年以上,具有一级建模证书。
附件二:
xx协议
甲方:【】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经营活动中各项行为,保持xx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 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 受乙方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 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 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负有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发生非正常的 借款、委托理财等经济往来;不得介绍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乙方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 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物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费用结算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 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承诺,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关联。
十二、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反映。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十三、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 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
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1-5% 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四、本xx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SIT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五章 各种格式
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的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为: ),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 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分项报价表;
(2)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人须知”第 12 条和第 13 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
(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4)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 18 条所述的投标截止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投标人须知”第 15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
(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未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 如果贵方有要求,我方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投标人代表姓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报 价 汇总 表
项目名称 | 新建七宝xxxxx XXXX-0000 xx 16、17、18 街坊 16-02、18-03 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BIM 咨询服务 |
投标报价 (元) | 大写: 小写: |
报价说明: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 身份证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设计阶段 BIM 服务 | m2 | 237529.3 | ||
2 | 施工准备阶段 BIM 服务 | m2 | 237529.3 | ||
3 | 施工实施阶段 BIM 服务 | m2 | 237529.3 | ||
4 | 构件预制(PC)阶段 BIM 服务 | m2 | 237529.3 | ||
5 | 合计 | 元 |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注: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全部响应,则在投标规格处注明“对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全部响应”即可;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存在不响应的内容,请依照上表逐条注明。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注:若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全部响应,则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处注明“对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全部响应”即可;若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存在不响应的内容,请依照上表逐条注明。
公 司 概 况 表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填报 | 备注 |
1 | 公司名称 | ||
2 | 公司所在地 | ||
3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4 | 公司成立年份 | ||
5 | 企业性质 | ||
6 | 所获荣誉 |
注:本表后附公司简介、相关认证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姓名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从事类似行业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资格证书 | 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个人荣誉 | |||||||
时间 | 荣誉 | ||||||
类似项目经验 | |||||||
时间 | 业主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
注:1、本表后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和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项目团队人员名单格式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资格证书 | BIM 行业从 业年限 | 类似项目经验 | 拟在本项目任 职 |
注:本表后附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和资格证书(若有)、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签名: 公章:
SIT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本证明书声明:位于 (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负责人。
本证明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 的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并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授权代理人的一切与本次招标和投标项目有关的行为对本公司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与之有关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天。特此声明。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地址: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营业执照
(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SIT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404000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适用范围
x评标细则适用于新建七宝xxxxx XXXX-0000 xx 16、17、18 街坊 16-02、18-03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BIM 咨询服务招标的评标。
2. 评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2.1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与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含五人),其中外聘相关专业专家为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3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4 评标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标;
(2)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书面评价;
(3)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 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 评标总则
3.1 评标步骤
x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初步评审;
(2) 详细评审;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如果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若有);
(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标和决标。
3.3 详细评标
3.3.1 一般要求
3.3.1.1 详细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参加评标会。
本评分细则满分 100 分,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其中商务报价 30 分,技术
部分 70 分。
3.3.1.2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评标得分+技术部分评标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3.3.2 投标报价审核
3.3.2.1 在投标价格评标过程中,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准。当发现报价存在计算错误时,将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除外):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将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
(3) 当数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合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4)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3.3 详细评分标准
3.3.3.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报价文件的基础上,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客观和公证的打分。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部成员对其评标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3.3.3.2 详细评标的评标要素、各评标要素的满分分值及所包含主要内容下表所示。
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服务方案 | 45 | (1)整体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2)工作流程; (3)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 (4)对工作成果文件的企业内部审核流程; (5)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保障措施; (6)服务进度承诺及相关保障措施; (7)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内容及承诺。 |
2 | 项目负责人 | 8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不少于 5 年的 BIM 项目实践经验,有建筑工程行业教育背景和从业经验,符合要求的得 4 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 BIM 一级建模师证书得 4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组人员情况 | 12 | 1、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结构)至少有 1 名协调工程师全职为本项目协调服务,各协调工程师须具备不少于 3 年的 BIM 项目实践经验,每有 1 名相应专业协调工程师得 2 分,每个专业最多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2、项目组团队成员具有 BIM 一级建模师证书的,每有 1 人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综合实 | 5 | 根据企业规模、信誉、财务状况、相关体系认证、所获荣誉等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力 | 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
6 | 商务报价 | 30 | (1)以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2)以评标基准价为评分基准,等于此基准的投标报价其商务评分得 27 分;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上升 1% 商务评分扣 0.5 分,扣至 24 分止;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下降 1% 商务评分加 0.5 分,加至 30 分止;中间值线性插入。 |
合计 | 100 |
3.4 确定中标人
3.4.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进入详细评标的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 2 名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中标人。